马克思原理论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马克思原理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马克思原理论文

马克思原理论文范文1

关键词:感性直观;唯心史观;原子论;偶然性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10-0005-05

“新唯物主义”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称自己所主张的与旧唯物主义相区别的唯物主义。正因如此,人们往往把1845年的《提纲》与时间上相差不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视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建立的标志,认为马克思是在吸收、借鉴和转化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构建起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主流叙事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恩格斯。然而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就已经可以看到其新唯物主义思想的端倪,因此武断地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仅仅看作是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移植是不够严谨的。

《博士论文》是马克思为数不多的以古希腊自然哲学史为主题的研究作品。马克思的兴趣显然既不在哲学史实的考察,也不在自然哲学的论证,而是力图通过对古希腊两位原子论者唯物主义观点的对比,发掘出足以冲破黑格尔观念论藩篱的思想资源。这在唯心主义哲学大行其道的后黑格尔时代,无疑具有理论上的革命意义。

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的研究上,人们往往把重点放在其第二部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物理学上的差异),特别是伊壁鸠鲁原子偏斜的讨论上。实际上正如马克思在论文的题目中表明的那样,他探讨的是古希腊两位哲学家自然哲学的差异,而原子论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如果仅关注对原子论的讨论,就会把《博士论文》矮化为自然哲学或哲学史方面的研究,实际上,马克思在论文的序言中早已阐明,他的研究不是细节的研究,而是“为了唤起对于这些体系的历史重要性的记忆。”[1]14换句话说,马克思力图通过对特殊问题的考察,探寻希腊哲学走向暗淡命运的普遍性原因,并借此达到挽救德国古典哲学的现实性目的。不以这一宏观的眼光来审视《博士论文》,就很难明白这一作品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意义,无法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整个发展历程。

实际上在后黑格尔时代,批判和超越黑格尔的观念论几乎是一切有野心的哲学家所努力的方向,而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展现的批判也只是其中的一种。但是与其他人不同,《博士论文》对黑格尔的批判更多体现对一种尚未完善的唯物史观方法的潜在运用。那么马克思这种唯物史观的武器来源于何处呢?长久以来,人们有这样一种印象,即马克思是借助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才得以打破黑格尔观念论的桎梏的,这实际上是受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影响。可是必须指出,虽然恩格斯晚年的这部著作力图阐明马恩两人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吸收和继承,但是恩格斯更多地是回应两人唯物史观成熟时期的理论来源,其关注点并不在《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在序言部分,恩格斯明确提到,“在这篇稿子送去付印以前,我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看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种阐述只是表明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2]4就此来说,《博士论文》时的青年马克思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费尔巴哈的影响恩格斯并未言明,故而是值得商榷的。

况且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直到1841年才出版,此时马克思《博士论文》已经完成。从其对唯心史观所采取的批判方法来看,马克思运用了历史分析法,即回到历代哲人对伊壁鸠鲁讨论的语境和细节展开分析,并以此来驳斥黑格尔以精神发展逻辑所推演的哲学史框架,这跟直接否定精神造神运动的费尔巴哈大异其趣,因此简单地将其视为受费尔巴哈的影响是很难成立的。

那么青年马克思这种的唯物史观的萌芽会不会来源于时间上稍早一点的法国唯物主义者们呢?应该说,就唯物主义的某些自然观念方面,马克思可能受益于法国的唯物主义者,但是就唯物史观的构造方面,法国的机械唯物主义则受自身局限性而难当重任。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十八世纪上半叶的自然科学在知识上,甚至在材料的整理上是这样地高于希腊古代,它在观念地掌握这些材料方面,在一般的自然观上却是这样地低于希腊古代。”[3]9这倒不是说古希腊的唯物主义成就一定比近代的唯物主义要高,而是说在具有奠基性意义的元哲学的工作上,古希腊自然哲学规定了后来唯物主义者的看待世界的思维导向,在这一点上法国的唯物主义者并没有实质上的超越。

因而马克思的这种唯物史观来源,很可能就是其主题所表达的,来源于古希腊的唯物主义。这里古希腊唯物主义既是他研究的内容,也为他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启示。马克思没有借助近代的费尔巴哈或法国唯物主义者的方法来反对黑格尔,反倒是求助于古希腊的唯物主义的源头,从活生生的历史语境中和感性直观来反思黑格尔唯心史观所预定的“必然”逻辑。因而,其主题选择比较伊壁鸠鲁对德谟克利特的超越就有了非同一般的方法论意义了。

伊壁鸠鲁追求快乐主义的恶名及其与德谟克利特类似的原子论,往往令许多哲学家们武断地认为其思想无非是对德谟克利特的抄袭;然而马克思却发现了伊壁鸠鲁的独到之处,并坚信如果能够将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精华予以析取,进而将其优点引入唯物主义,就有可能克服当时观念论哲学的困境并发展出真正的可以影响世界的的实践哲学。而要进行这项工作,就要完成这样几个任务:首先就必须阐明伊壁鸠鲁在哲学史中被误解的原因,并通过这一过程揭示出唯心史观固有的内在矛盾性;其次必须指出伊壁鸠鲁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希腊唯物主义的理论优势;最后,借助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来重构被唯心史观一再歪曲的哲学发展史。遗憾的是《博士论文》最后一部分亡佚了,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前两个部分却被完好地保存了下来,而从这一部分及相关的七个笔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此一哲学工作的步骤与我们所设想的逻辑基本符合。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以唯心史观解读伊壁鸠鲁的批判

马克思首先对历代先哲们关于伊壁鸠鲁的种种误解进行了批判。这一批判工作实际上包含了两个任务,一是从肯定方面看,要重新显示出伊壁鸠鲁哲学的价值;二是从否定方面看,要批判之前的哲学史中的错误看法。而在进行哲学史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实际上批判了三个对象:1.哲学史中对伊壁鸠鲁产生误解的哲学家们的具体观点;2.哲学史中误解伊壁鸠鲁的一般性的唯心主义思想倾向;3.黑格尔所继承并系统化的唯心史观。

为什么要区分这三者呢,这是因为归根到底马克思的任务是指向对黑格尔唯心史观的批判,但是为了论证的需要,这些不同层次的批判又必须被综合起来。如果不能准确地区分,就有可能迷失于细节而忘记了马克思的任务。

实际上,“哲学史”概念本身就是黑格尔的发明,正因为有了“哲学史”的视域,历史上的哲学争论才不致沦为偶然随意和无目的的诡辩,而成为可以被系统化综合看待的演进历程。马克思接受这一概念的积极因素,但是却不认可其所谓绝对精神的神秘必然性。马克思在论文中说,“希腊哲学看起来似乎遇到了一个好的悲剧不应遇到的结局,即暗淡的结局……说发生、繁荣和衰亡是每一个人事方面的事物所注定了必定要走一通的铁环,这确是一个老生常谈的真理……不过英雄的死亡与太阳的西落相似,而不像青蛙鼓胀了肚皮因而破裂致死那样。”[1]13

正是在唯心史观的逻辑推演下,伊壁鸠鲁的命运就被黑格尔裹挟到其绝对精神的运动系统中。在马克思看来,这恰恰暗示了伊壁鸠鲁不同于唯心史观的真正价值,因为只有具备唯物主义价值的东西才会被黑格尔刻意整合并忽略。

同时,黑格尔对伊壁鸠鲁的偏见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历史中唯心主义传统的模仿和必然结果。即,正因为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哲学家都对伊壁鸠鲁怀有偏见,认为其思想是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唯物主义的别子,才会有黑格尔对其的轻视。因此,马克思要想驳倒黑格尔,就要先揭示出历史上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对伊壁鸠鲁的理解为什么是错误的。

(一)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看

如果以亚里士多德(约公元前384―前322)作为古希腊哲学的最高峰,那么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前370年)和伊壁鸠鲁(约公元前341―前270年)两人恰恰处在分水岭的两边。人们自然就会根据历史顺序,认为后者剽窃了前者,普鲁塔克甚至把两者的不一致解释为伊壁鸠鲁只吸收了错误的东西。

然而仅凭时间上的先后和学说上的相似这两点就得出后者剽窃前者的结论就未免过于武断了,因为不同之处也可能恰好是后者对前者的改进。马克思发现,历史上的确也曾经有人看到过这一点,但遗憾的是由于罗马帝国和基督教意识形态的偏见,这种理解在历史上被湮没了。马克思说,“当西塞罗说伊壁鸠鲁把德谟克利特的学说弄坏了的时候,他至少还承认伊壁鸠鲁有改进德谟克利特学问的意向,还想张开眼睛去看它的缺点;而当普鲁塔克说它的思想不一贯,并说他对于坏的东西有一种天生的偏爱时,因而也就怀疑他的意向,那么莱布尼茨则甚至于连他善于摘录德谟克利特的能力也都否定了。”[1]18这其实揭示出哲学史逻辑之外的问题,即历史的和文化的现实环境对哲学思想的筛选。就此而言,并不存在真正超越历史与阶级之上的所谓价值中立的评价,某种思想能不能被尊重和接受,必然要受某时某地意识形态的影响,而这现象本身就是时代经济生活的反映。

在欧洲主流的神学和哲学影响下,唯物主义的哲学非但不会被重视,而且无法逃脱被边缘化的命运。且不说普通人不会关注其细节,即使饱学之士也往往会忽视不同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之间的内在差异,而把他们进行粗略的归类。正是在这些原因的作用之下,伊壁鸠鲁被当做对德谟克利特的粗略模仿才成为唯心主义哲学史上的共识。

(二)从知识论的角度看

伊壁鸠鲁的哲学强调感性直观能力,这对于以沉思为主要特征的西方哲学传统来说必然属于异端。对此黑格尔是心知肚明的,“伊壁鸠鲁并不把存在看作一般的存在,而看作感觉到的东西,把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的意识看作本质的东西……这样也就很明显,既然把感觉到的存在认作真实的东西,那么概念的必要性也就根本被取消了,一切便分崩离析而失去了思辨的意义,而是肯定了对于事物的一般流俗的观点;这样,事实上它并未超出一般普通人的常识,或者毋宁说是把一切降低到一般普通人的常识观点”。[4]48黑格尔的讽刺,实际上代表了整个西方哲学传统对伊壁鸠鲁的否定,这并不难理解,特别是在康德之后,德国唯心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远离感性直观。然而,马克思却看到这种对伊壁鸠鲁哲学狂妄自大的否定恰恰说明了西方哲学已经病入膏肓,哲学必须再一次从理性的天上走入感性的人间。

(三)从伦理学的角度看

伊壁鸠鲁的哲学最容易被误解为享乐主义,因为伊壁鸠鲁把感性直观作为一项原则,所以如果不仔细分析就难免就会演绎出这样一种理论结果,即伊壁鸠鲁承认肉体的欢愉就是幸福,所以在中世纪伊壁鸠鲁的作品会被列为禁书。另一方面,历史上的哲学家们虽然能够比较公允地对待伊壁鸠鲁的伦理学,黑格尔甚至说道德学是伊壁鸠鲁哲学中最好的部分,但是却总是力图把这种伦理学变为自己唯心主义道德系统中的教条。马克思讽刺天主教的伽桑狄时说他总是力图“使他的良心和他的异教的知识相协调,使他的伊壁鸠鲁和教会相适合,这当然是白费气力的。这正如一个人想要在希腊名妓雷伊斯的皎洁美好的身体上披上一件基督教尼姑的道衣。”[1]9由此可见,历史上对伊壁鸠鲁伦理学的两种极端态度,实际上都不可救药地误解了伊壁鸠鲁。

对马克思来说,这些误解在另一个侧面反倒证明了伊壁鸠鲁的特殊价值。在形而上学上坚持原子论的唯物主义态度,必然会反对空洞的纯粹思辨;在认识论上坚持感性直观的原则,必然要求伦理学上对幸福目标的践行。这就给予正在寻找突破黑格尔唯心主义困局的马克思最为有力的武器,然而这一武器究竟能不能被运用,还需要被进一步检验和阐明。也就是说,马克思必须证明伊壁鸠鲁的哲学具有超越其他唯物主义的优势,即他的原子论不能仅仅是某种突发奇想的先验设定,而必须是能够获得合理证明的认识条件,这实际上就是马克思《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的主要工作。

二、两种唯物主义自然哲学的差别

一提到两位古希腊哲学家的差别,就难免让人想到原子论;在继续讨论之前,这里有必要稍微对古希腊的原子概念进行一点澄清。在古希腊哲学中所运用的“原子”概念不同于近代物理学中的“原子”概念。近代物理学把原子假定为组成事物的最小颗粒,这就意味着借助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原子是可以被经验到的。而古希腊的原子说到底是一种形而上学概念,它绝不在经验之内,而毋宁说是保证经验得以成立的某种理念。亚里士多德在谈论德谟克利特时,也没有把原子作为其哲学的核心概念来看待。他说,“留基伯与他的同门德谟克利特以“空”与“实”为元素,他们举“实”为“是”,举“空”为“无是”:他们并谓是即不离于无是,故当空不逾实,实不逾空。”[5]14亚里士多德的意思很清楚,即德谟克利特哲学的根本原则是“实”与“空”这一对相互对立统一之范畴,即使把此处的“实”定义为原子,这个“实”也不是经验意义上的“实物”,而是先验意义上的“是”。因此要理解马克思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评价,就必须清楚这一论证的关键并不在经验领域,而是在形而上学领域。

《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第三节对两者自然哲学的区分是一般性的区分,这不同于论文第二部分对两种原子论具体细节的区分。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既然一般性的区分是两者的主要区别,那么为何篇幅只占用了一节,而原子论只是形而上学中的一个部分,为什么还要把它单独拿出来并用一章的篇幅来讨论呢?

马克思的这一设计大概出于以下考虑,即原子论虽然只是形而上学的一个部分,但却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部分,因为它直接决定某种唯物主义的基础是否牢固。如果丝毫没有论证,只是凭空把原子和虚空作为自然哲学的基本原则,那么这种自然哲学即使是唯物主义的,也仍然是一种独断的迷信。在马克思看来,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之所以能够超越德谟克利特,最为核心的原因实际上就是他对原子的规定和说明,因此必须给予最大的篇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般性的区分不重要,恰恰相反,一般性的差异暗示了马克思以伊壁鸠鲁哲学为武器批判黑格尔唯心史观的目的。

综合考虑《博士论文》对两种自然哲学的一般和具体的双重论证,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考察伊壁鸠鲁对古希腊唯物主义的创新与超越。

(一)在真理问题上的分歧:两者对现象与本体关系认识的差异

马克思发现,两位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的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承认“原子和虚空”的形而上学原则,但是德谟克利特在对这一原则的运用中却出现了巨大的矛盾。

这个矛盾最先表现为“真”的问题。真理问题表面上看是属于知识论问题,实际上涉及形而上学问题,因为知识论问题只关注认知的条件及过程,而真理问题却关注认知的对象和前提,涉及对世界的设定。德谟克利特在这些问题的表述上的确粗糙,一方面由于他坚持现象与本质的差异,认为除了本体(或者说原子、实有)为真以外,其他一切现象都是主观的因而是不可信的,这样他就把真理存在的基础给否定掉了。而另一方面他又发现现象显然是被灵魂所把握的,而灵魂则是实有的本体,既然如此,那么被灵魂所把握的现象显然也应该具有真理性,这样他又把真理性的标准从认识论上树立了起来。马克思将这一情况称为德谟克利特的“二律背反”。其实说到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德谟克利特在追求本体的同时不愿意承认感性所获得的现象的真实性,这就等于在本体论上坚持唯物主义的同时,在认识论上却坚持唯心主义,如此一来怎能不产生矛盾呢。

而伊壁鸠鲁却克服了这一矛盾,他坚持感性确定性的第一原则,认为“一切感官都是真理的报道者”,而概念必须以感性所获得的现象为标准进行校正。这样来看,伊壁鸠鲁的原子理念就不是一种先验设定的东西,而是借助经验所推演出来的东西,当然由于并不具有更多文献上的支持,马克思也没有就此继续展开。

这却给人们留下一个问题,一个如此重视感性确定性的人,为何没有将这一经验论原则贯彻到底,反倒还笃信原子论的形而上学,休谟不就是太强调经验而最终成为了怀疑论者吗?马克思后文中的解释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一疑问,实际上伊壁鸠鲁区分了“始基的原子”与“元素的原子”,前者是质料性的,类似于近代物理学中的原子概念,而后者则是构成性的,具有形而上学原则的意味。因此不要小看伊壁鸠鲁强调感性确定性的认识方式,这一认识方式本身其实就是他的原子论原理。马克思说,“正如原子是他的原理一样,同样他的认识方式本身也是原子论。发展的每一环节,对于他,立即就转变成一个固定的、仿佛通过空虚的空间从它们的联系中分离开了的现实;一切规定性都采取了孤立的个体性的形态。”[1]45因此虽然表面上看,伊壁鸠鲁可能有坚持感性确定性原则而放弃原子论的倾向,但是实际上他以另外一种动态的方式理解并承认了原子论。也就是说,他坚持的感性确定性本身实际上是“元素的原子”的实践过程,而他借助这一行动所否定的原子,则是质料意义上的“始基的原子”。而这种放弃也不是彻底的放弃,最终它必然通过元素原子的运动重新被构建出来。

(二)寻求知识与追求幸福:两种哲学目标的差异

由于德谟克利特在形而上学问题上坚决区分本体和现象,因此处于本体领域内的原则就不可能对现象界产生影响。但是同时由于他在认识论问题上,又坚决认为只能通过经验才能达到本体的认识,所以他又必然广泛地涉猎一切实证知识。“古代的轶事就算是一个传闻吧,但也不失为一个真实的传闻,因为它描述了德谟克利特的本质的矛盾。据说德谟克利特曾经自己弄瞎他的眼睛,以使感性的目光不致蒙蔽他理智的敏锐。正如西塞罗所说,这个自己弄瞎眼睛的人也就是那走遍了半个世界的同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获得他所寻求的东西。”[1]21

而伊壁鸠鲁恰恰相反,尽管他一再强调感性直观的重要性,但是他却并不因此就毫无节制地汲取一切经验。这是因为,伊壁鸠鲁唯物主义的哲学目标不是为了获取纯粹的知识,不是那种把握本体,而是最终指向幸福的生活。因此伊壁鸠鲁始终把他的哲学看做活生生的实践哲学,具有伦理学意义上的现实关怀。“伊壁鸠鲁在哲学里面感到幸福和满足。他说,‘你必须为哲学服务,如是你才可以获得真正的自由。一个人倾心降志以从事于哲学,他用不着等待;他立刻就会得到解放。因为服务于哲学本身就是自由’。”[1]22通过伊壁鸠鲁,人们最终发现哲学最根本的任务不是“真”,而是“善”,这也是人们寻求知识的目的和真谛。如果知识无助于人们获得生活的幸福,那么此类知识的价值何在。

通过这一比较,马克思发现德谟克利特虽然是唯物主义,但是他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内在矛盾性却决定了他的唯物主义最终不但会走向怀疑论和不可知论,而且无论拥有多少知识,也只能在空洞的理念世界中徘徊。反观伊壁鸠鲁的哲学,则始终把感性直观的现实作为判断的基础,把生活幸福的现实关怀作为实践的原则,因而伊壁鸠鲁的哲学是健康的实践哲学,这才是马克思努力寻找的打破唯心主义哲学的钥匙。

(三)必然与偶然:现实的可能性是自由的条件

如果说实践的原因是要把握本体,实践的结果是要获得幸福,那么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内在矛盾就注定了他这种唯物主义的悲剧,即一方面无法追溯到实践的原因,另一方面无法获得实践的结果。哲学家实践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世界和思想之间建立一般性关系的过程。而这一悲剧就造成了德谟克利特把必然性作为现实世界的反思形式。换句话说,德谟克利特对必然性的强烈要求实际出于他对待实践问题上的绝望。

伊壁鸠鲁不但避免了这一困难,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进一步对必然性和偶然性进行了重新规范。在他看来,必然性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意思是指必然性由于超出了人类经验认知的范围,因此必然性不是可以被直观把握的概念,而是被推论出来的概念。也就是说,偶然性和主观任性都是可以通过直观被把握的,人们只有在观察到偶然性和主观随意性之后,在掌握了经验资料后才有可能推论出事物发展顺序的规定和联结,即必然性。因此,马克思指出伊壁鸠鲁的必然性是一种有条件的必然性,即“在有限的自然里,必然性表现为相对的必然性,表现为决定论。而相对的必然性只能从真实的可能性推演出来,这就是说,有一系列的条件、原因、根据等等,那种必然性是通过这些东西的中介的。真实的可能性就是必然性的显现。”[1]24而偶然性对他来说则只是一种具有可能性价值的现实性,而抽象的可能性则正是真实的可能性的反面。所以偶然性要么是被感性直观直接捕捉到,要么则是通过理性自身的想象所获得。以这样一种视角来看待世界,当然不免有其消极意义,但是伊壁鸠鲁的本意并不是否认一切联系和原理,而是认为物理学中的定理恰恰不是第一重要的,说到底定理所规定的必然性的出现也是建立在人类构造的偶然性基础上。因此,自由才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向人类敞开,人们通过实践去追寻自由并获得幸福,才是可能的和可以被期待的。对自由的规定才成为马克思进一步来论述原子偏斜的目的。

三、结语

麦克莱伦在评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机和旨趣时写道,“马克思选择这一题目是想通过考察希腊历史上相似的时期来阐明当代的后黑格尔哲学境况……黑格尔哲学正是由于它的完整性和普遍性,从而具有非现实性,并且反对着这个继续被分裂的世界……马克思认为在这样的时期会出现两个可供选择的替代:要么无力地模仿以前的东西;要么进行真正的彻底的变革。”[6]27的确,当唯心史观成为新的宗教,绝对精神化身新上帝的时候,如何能够打破这一悲剧的命运,重新发现一条自由之路,就成为后黑格尔时代哲学家的必然使命。

马克思在为唯物史观寻找出路的过程中,再次发现了古希腊唯物主义的丰富资源。与德谟克利特的内在矛盾相比,伊壁鸠鲁对感性直观的重视、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以及对偶然性与自由辩证关系等问题的阐释无不令人印象深刻,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看到了哲学中另一条隐蔽的林中小路。虽然青年马克思此时还没有投身于“改变世界”的革命实践,但是他对伊壁鸠鲁的哲学史意义上的辩护和他对伊壁鸠鲁感性直观的褒扬,已经迸发出了哲学革命的火种,就此而言《博士论文》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算作唯物史观的理论萌芽。正是在马克思的重新诠释下,由伊壁鸠鲁开启的具有朴素辩证意味的唯物主义实践哲学最终为马克思在20世纪重写哲学史提供了锐利武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博士论文[M].贺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古典哲学的终结[M].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97.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于光远译.人民出版社,1984.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M].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83.

[5]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5.

马克思原理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对这一理论,需要结合现代条件给予再认识。在马克思理论中已包含的正确的东西需要继承,有些不足需要修正,有些则需要结合现代条件予以发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建立在 “劳动”这个人类本质活动基础上的价值论研究的结果,是在科学区分和严格地定义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价值形式、价值和价格、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价值决定和价值分配等诸对范畴基础上达到了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的有机统一的宏大理论体系。然而,自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以来,在过去的100多年里,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所有这些,与马克思当时所面对的情况已有很大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中央也曾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的任务,问题的提出是有针讨性的。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含义

1.1价值决定。商品的价值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价值的质(即价值实体)是由人们生产商品时简单的体力劳动决定的,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体力劳动。这种劳动又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只是劳动的量即抽象劳动,而不是劳动的质即具体劳动。价值的量(即价值大小)是由体现在商品中抽象劳动量决定的,劳动量的多少和大小则是以劳动时间来计算的。但是,商品的价值量并不决定于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在考察商品的价值量时,还必须了解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并把各种劳动转化为平均的或简单的劳动,作为测量价值量的统一尺度。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简单体力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1.2价值本质。商品的价值既然决定于人们生产商品时无差别的抽象劳动,而生产商品价值的抽象劳动又是可以互相比较的,这就决定了劳动量相等的商品之间可以相互交换,而商品与商品之间交换实际上就是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所以,价值并非商品的自然属性,而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或生产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

1.3价值形式。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与其他商品交换时才能体现出来。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称之为交换价值,即价值形式。价值形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后一切商品的价值都以货币来表现。以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就是商品的价格。

1.4价值实现。商品的价值不仅必须以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一定要卖出去以后才能够实现;商品价值实现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即等量价值与等量价值的交换,这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就是价值规律;但是,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值规律总是在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形式下发生作用的。

1.5价值转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但剩余价值却以利润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于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资本家的竞争,资本主义利润转化成了平均利润,于是,商品的价值:c+v+m转化成了商品的生产价格:成本(c+v)十平均利润。这时,商品的价格不再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而是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了。

2.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在于解释资本家和劳动者的关系,在于说明社会的一切财富来源于劳动和劳动者,一切价值的来源在于劳动,就是资本也是来源于劳动,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也是一种价值形式,这一点,对劳动者的剥削在马克思看来就完全说明了资本家对工人关系。虽然马克思论述资本家(企业主)在生产中的作用,但这种论述总的来讲是强调剥削、强调企业主对工人劳动的监督,对企业主在管理中作用强调不够。这一点是同当时的马克思立场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残酷剥削相连的,不应苛求马克思。但在当代条件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应该有所发展。

此外,按马克思的说法,除劳动之外,一切其他生产要素只是生产的前提条件,只转移价值,并不形成价值,只有劳动才形成价值;如果从全面的立场看,这一点马克思也有偏差,似乎是“唯劳动论”。无论如何,从现代生产、市场,倒可生产要素在形成价值的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离开了任何一种要素,价值就不能形成,这些都是客观的,只要市场存在,就是这样的逻辑,否则市场经济就不能存在,现实的生产不能左行。

3.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挑战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邹寸创造价值的劳动主要是直接生产过程的体力劳动,资本家获取利润的主要来源是产业工人的剩余劳动。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知识、技术、信息的发展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个不同于工业经济的时代一一知识经济时代已悄然而来。

所谓知识经济时代,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The Knowledge Economy)通俗地说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TheKnowledge-based Economy)。所述的知识,包括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一切知识,最重要的部分是科学技术、管理及行为科学知识。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虽然也离不开知识,但总的说来,经济的增长取决于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即以物质为基础。

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科技发展引起了生产力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生产具有大型化、智能化、网络化、全球化的特点。与此同时,生产劳动的形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科技进步、经营管理、信息咨询等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脑力劳动在生产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些都远远超过了马克思所处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和所能够论及的范围。

3.1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劳动的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现代的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和服务劳动。其中,科技不仅作用于生产,而且涌现出大量的高科技产 业;管理不仅有企业的微观经济管理,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而且有介于两者之间的行业管理或中介组织管理;服务不仅有为生活提供的服务,而且越来越多地为生产提供服务。劳动形态的变化导致财富的构成也发生重大转移:价值构成的主体已经不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知识经济时代一大批智能型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在价值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劳动不仅构成了财富的主要来源,而且积聚了大量的劳动人口。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服务业创造的价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60%-70%,服务业的劳动人口占就业人口的70%以上。劳动形态和财富构成的重大变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劳动的内涵是什么?活劳动作为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是否有了新的变化?劳动的形态和财富的构成发生了哪些变化?哪一种劳动创造的价值最大?如何增加国家的财富?

3.2企业高度自动化带来的劳动减少和价值迅速增加的问题。知识经济时代,由于智能化、自动化的发展,社会生产呈现出无人化的趋势,“无人工厂”、“无人商店”成为知识经济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工人人数大大减少,劳动时间也大大缩短,大批工人脱离生产过程,而利润却成倍增长。一些未来学家预测随着生产的自动化,管理的科学化,通讯的网络化,在不久的将来,自动化机器体系就能完全取代人们的物质生产劳动。乌尔里希·贝克指出:职业劳动总量在急剧减少,我们正在快步跑向一个没有劳动的资本主义,而且在世界上所有后工业国家都是如此。然而,劳动的减少却导致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剩余价值大大增加。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准一源泉是工人的活劳动,劳动增加,价值就增加,劳动减少,价值就降低。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就业人数呈下降趋势,工人的工作时间也不断缩短,而利润和剩余价值却越来越大,剩余价值率越来越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这个问题上显然难以自圆其说。这是否意味着劳动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小,增大了的价值源泉不再是劳动?这无疑是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面临的另一个重大挑战。

3.3无形资产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问题。知识经济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无形资产投人为主,企业的真正价值更多地取决于公司雇员头脑里和数据库里的主意、见解和信息,以及其控制的专利,而不是取决于公司拥有的卡车、流水线和其他有形资产。当然知识经济也需要资金投人,但是对于高技术产业甚至是风险资金投人,如果没有更多的信息、知识、智力的投人,它就不是高技术产业。据统计,美国有些企业的无形资产比例高达60%,知识投人超过了物质投人,企业经济活动的非物质化日益明显,知识在生产中起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无形资产的升值也将带来社会价值的变化,拥有更多知识的人获得更高报酬,知识强国的产出增加。直接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来分析解答“知识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相比较,哪一个创造的价值量更大”的问题时,也会得出自相矛盾的两个结论。 4.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遭到挑战、陷入困境,这是勿庸置疑的社会现实,其原因既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方面的,也有时展方面的。主要集中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之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从一般意义上看,解决这一矛盾有两种基本思路可供选择:一是改变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使之适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二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使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前者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是“削足适履”之举;后者才是唯一可行之路。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作为时代的产物,具有自身的历史局限性和内容上的不足之处,它们在马克思那个时代是潜在地、隐性地存在着的,因而并不影响整个科学理论对时代特征的反映,甚至还会有利于整个科学理论对社会现实的分析;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它们将会逐渐显现出来进而成为一种现实的、显性的存在,此时若不克服之,那么将会使整个科学理论难以适应新时代的经济社会之现实,在直接运用这一科学理论的基本原理来解释新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时,就会出现难以自圆其说和自相矛盾的现象,导致整个科学理论在新时代陷人困境。因此,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步克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的局限性和补充其内容上的不足,使之发展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新理论形态,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科学理论之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时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具有的“与时俱进”品格的具体体现。

然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出路何在,或者说,如何才能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走出困境?如何才能永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科学理论所应有的生命力?如何才能克服其历史局限性和补充其内容上的不足?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此,笔者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之出路的基本路径应当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4.1寻找并确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突破口。由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陷人困境的具体表现,主要集中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之经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这一突破口,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之社会现实的矛盾问题,突出地表现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所遇到的不能正面解答的各种现实问题,特别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解释时难以自圆其说和自相矛盾的问题。换言之,如果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解释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问题时能够作出科学的、合理的解释,没有遇到“自相矛盾”和“不能自圆其说”的现实问题,那么也就不存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陷人困境的问题了。

4.2坚持以实际问题为中心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紧紧围绕知识经济时代的现实问题,考察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和在内容上的不足之处,找准其“症结”之所在。因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的矛盾问题,只是现象层面上的问题,因此还必须透过现象找到产生这一矛盾问题的“症结”之所在。这是解决这一矛盾问题进而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走出困境的关键,因为只有通过考察分析与这一矛盾问题相关联的各种经济现象,才能寻找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陷人困境的原因,才能做到“对症下药”。那么,其“症结”是什么呢?概括地讲,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和在内容上的不足之处,它的产生既有时展原因,又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的原因。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战争和革命”是世界主题,工业经济是其主要经济形式,科技与经济相分离是其突出特征,“简单性”科学认知图式和研究方法是其科学背景。这是“症结”产生的时代背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马克思在创立劳动价值论时,进行了如下的科学抽象和科学处理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将复杂劳动如以脑力付出为主的科技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来处理。为了突出重点和抓主要矛盾,将价值的生产仅仅限定在“物质生产领域”,而“忽视”了“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为了当时革命的需要,将从事以体力劳动付出为主的工人阶级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而将包括科技人员在内的知识分子放在价值创造的“次要”位置上。由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所决定,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主要考察物质生产部门的以体力付出为主的简单劳动与价值的关系,而没有系统具体地研究“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的以脑力付出为主的劳动一一科学技术、管理与价值的关系。这便是“症结”及其产生的原因之所在。

4.3在找准“症结”的基础上,要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时代走出困境,还必须解决如何“对症下药”的问题。要做到“对症下药”,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1、要明确其“症结”产生的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突出地表现在:从马克思所处的时展到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科技与经济、科技知识的生产与经济活动已经达到了一体化的紧密程度,知识经济已经初见端倪并得到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已经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首要因素,现代科技尤其是高新科技的产业化形成了大量的科技知识密集型的高新科技产业。只有明确时代背景的深刻变化,才能为“对症下药提供现实的基础。2、要研究“对症下药”的操作之法。在上述这样的新时代背景下,应当将马克思在当时“简化掉”的、“忽略掉”的、“被放在次要位置上”的因素凸现出来,考察它们与价值创造的关系。概言之,就是要将价值的生产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将价值创造的主体从在企业现场进行生产劳动的“狭义的工人阶级”,扩展到包括不一定在企业现场操作的科技人员在内的“广义的工人阶级”,将以复杂的脑力付出为主的科技劳动凸现出来,考察它与价值创造的关系等。

4.4要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还必须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加以发展,建构起与知识经济时代相适应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理论一一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将马克思在当时对物质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问题、一般生产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成果称之为劳动价值论,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那么我们在知识经济时代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对科技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问题、科技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问题等进行研究,万侧戮起的“新马克巴劳动价值论”,就是科技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原理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尤其是在论述“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问题时,曾经明确提出过与“循环经济”原则类似的思想和观点。在此基础上,本文对马克思关于循环经济的几个重要思想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自20世纪80—90年代起,发达国家为提高综合经济效益、避免环境污染,以生态经济理念为基础,重新规划产业发展,提出一种新型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20世纪90年代末,循环经济理念开始引入我国。2004年9月29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

虽说“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理念,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尤其是在论述“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问题时,就曾经明确提出过与“循环经济”原则类似的思想、观点。马克思的这些见解给我们以深刻地启迪,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理念的理论先声。马克思循环经济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应用科学技术是减少工业和生活废物的有效手段。这种思路与当今人们处理生产与生活垃圾的思路是一致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讨论“生产排泄物的利用”问题时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生产排泄物,是指工业和农业的废料;消费排泄物则部分地指人的自然的新陈代谢所产生的排泄物,部分地指消费品消费以后残留下来的东西。”那么靠什么手段来处理这些排泄物呢?当然要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因为“科学的进步,特别是化学的进步,发现了那些废物的有用性质”。马克思特别强调,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过的工业,可以充分利用工业废料,变废为宝,减少工业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化学工业提供了废物利用的最显著的例子,它不仅发现新的方法来利用本工业的废料,而且还利用其他工业的各种各样的废料,例如,把以前几乎毫无用处的煤焦油,变为苯胺染料,茜红染料(茜素),近来甚至把它变成药品。”马克思指出:“化学的每一个进步不仅增加有用物质的数量和已知物质的用途,从而随着资本的增长扩大投资领域。同时,它还教人们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的废料投回到再生产过程的循环中去,从而无需预先支出资本,就能创造新的资本材料。”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利用科学技术的手段建立完整的循环经济体系的问题、废物资源化问题和产业生态化问题。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与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的“利用可持续的科学技术来支持和支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见解是一致的。

其次,马克思认为,利用科学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可以提高生产资料的使用率,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大量的生产实例,对生产工艺的提高在充分利用工业废物,减少排泄物方面的作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的生产工艺水平也日益提高。工艺的进步,改变了对生产原料的利用途径和方式,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生产中的各种废料,获得了一种在新的生产工艺中可以再利用的形式,废料成为了新工艺的原料。现在,循环经济学家常说的一句话是:“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原料”。其实,马克思早在100多年前就明确地说过类似的话:“所谓的废料,几乎在每一个产业中都起着重要作用。”马克思用实例说明,当时由于生产工艺水平的低下,在英格兰和爱尔兰许多地方的农场主不愿种植和很少种植亚麻,一个主要理由是:在靠水力推动的小型梳麻工厂里,粗糙落后的生产工艺导致了在加工亚麻时产生了很多废料,损失高达28%到30%,工人们经常把这些废麻拿回家当柴烧,可是这些废麻是很有价值的。后来,人们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用水渍法和机械梳理法对亚麻进行精细处理,使亚麻的损耗大大减少。 转贴于

再次,马克思还看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了大批新型生产工具的问世,而生产工具的革新同样可以提高工业废物的利用率,变废为宝,减少资源的浪费。马克思多次指出:“机器的改良,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式。”“废料的减少,部分地要取决于所使用的机器的质量。”马克思列举了意大利和法国在磨谷技术上的差异说明这个问题。在罗马,当时的磨还很不完善,因此,不仅同量谷物的面粉产量低,而且磨粉费用相当大,客观上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巴黎人使用的磨,是按照30年来获得显著进步的力学的原理实行改造的精致的磨,大大提高了同等谷物的面粉产量。马克思还提到,处理纺织工业产生的废丝时“人们使用经过改良的机器,能够把这种本来几乎毫无价值的材料,制成有多种用途的纺织品”。在马克思看来,“在生产过程中究竟有多大一部分原料变为废料,这要取决于所使用的机器和工具的质量。而这一点是最为重要的。”我们都知道,生产工具是“物化”了的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手段改造我们的生产机器和工具,的确可以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率,从而节约自然资源,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减轻生产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马克思对循环经济思想的论述不仅具有前瞻性,而且具有深刻性。马克思的这些真知灼见提出了实现循环经济的具体手段和方式,对我们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马克思原理论文范文4

“优化”美学“资源配置”论述。这是我对繁荣美学学科的真诚期盼,即希望国内有限的美学研究力量,不要再放到对马克思《手稿》中“美的规律”无休止地翻译、阐释、论辩之中了。正如逻辑先生

所说:“两个‘尺度’和‘美的规律’的探究已有数十年,转了一个大圈又回到某一起点,这确实令人遗憾。”[3]因此,当陆梅林先生有关“两把尺度”的译释得到朱立元先生的首肯时,我由衷感到高

兴——因为他们皆是精通德语的美学家,且观点对立——并长舒一口气:美学界终于可以摆脱因这段译文岐解产生的纠缠了。同时,在拙文中我借题发挥,将笔者认为事关美学学科建设的几个原则问题

列出,希望能得到同行的批评,共同促进美学研究。

遗憾的是,逻辑先生除去以笔者上述期盼为由,给我扣上一顶“终结论”的大帽子外,他在大作中并没回应拙文涉及美学建设的诸问题,而是自己又跳入那个“美的规律”阐释“大圈”之中。因此

,当我读完逻文后,只能为自己的真诚愿望落空而感叹!在诸多社科和人文学科迅速发展的今天,美学界还能再用几十年时间转这样“一个大圈”吗?为此,我决定在反驳逻辑先生的批评时,索性接过

他强于我的“终结论”的帽子,试图就“马克思美学”、“美的规律”等问题正面阐述我的“终结”性观点。即使我的这一“终结”愿望落空,并被扣上新的大帽子,但只要今后有关《手稿》或“美的

规律”讨论不再在原地兜圈,我便很欣慰了。

扭曲实事与逻辑的批评

逻文中所涉及的主要是拙文第一部分:从“美的规律”阐释谈美学研究方法。我在论及研究方法时,已经涉及到美学研究中的学风问题。在“美的规律”研究中,靠偷换概念自圆其说的现象太严重

了。拙文就曾例举了我国著名的“美学家”蔡仪先生的“典型”论述。但没想到,逻辑先生对拙文的批评同样采取了一种“典型”的非科学、非逻辑的态度和方法,尽管他的批评不多,但这

不多的几处批评都是靠偷换概念、歪曲事实完成的。

先说逻辑先生文章开篇处,明褒暗贬给我扣上的那顶“终结论”帽子吧:

我十分赞同杨曾宪先生……提出的一个观点:在马克思美学思想研究中,随着陆梅林……对《手稿》中关于两个“尺度”与“美的规律”一段论述的重译与辨析,“国内学者继续从‘两把’不同‘

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可以从此终结”了。然而,这并不等于同意为“终结”论打上句号的一些“盖棺论定”性结论。[4]

我表述的意思很清楚,所谓的“终结”,仅仅是指“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但从逻文的标题《“终结”前的赘语》和内容可看出,他认定我要“终结”的是对

美学或《手稿》中美学思想的研究,并将我的几点意见视为“盖棺论定”性的结论。他这是在偷换概念(正因偷换概念,使逻文最后一句存有语病,容易被理解为他不同意对“终结”论的“

盖棺论定”的结论)。再说了,如果逻辑先生真的能一般地(不必“十分”)“赞同”拙文观点,他就不该在文章中继续再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来一番新探讨啊!他这又属

自相矛盾。看来逻辑先生似乎习惯于在论述中一面忘却自己的观点,一面再将自己臆想的观点强加对手,进行所谓批判。孤例不足为证,且看以下两段文字:

众所周知,……《手稿》,属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在学术界对它是否是成熟的著作,尚有不同见解。但基本形成共识的是,虽然它不是美学专著,却提出了大量的美学问题,而且都有

极为深刻、透辟的论述。它对美学理论的贡献,正如陆先生所说,“预示着美学的崛起,人类美学思想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从根本上宣告了旧美学的终结和新美学的滥觞。”特

别是《手稿》中关于“美的规律”的著名论断,“是构筑美学大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我认为,这一评价是实事求是的。

而杨曾宪先生对这一提法却表示反感。他说:“每当我读《资本论》时,都会为马克思博大学识、缜密逻辑所深深折服。因此,我们应以同样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马克思的理论遗产包括美学遗产,不

应轻言‘马克思美学',更不应自称为‘美学’。前苏联有一个很坏的学风,即轻率地拼凑或建构各种‘’学说,包括‘美学’,借马克思的招牌吓人。如果马克思地下

有知的话,我想,他肯定会像他晚年严正声明自己不是‘者’一样,否认自己是‘美学家’!”在这里,杨先生虽然肯定,“马克思的确有天才的美学思想,”“但马克思并没有建

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因此,马克思的美学思想,只能称为“美学遗产”,而不能称为“马克思美学”,

更不能称为“美学”。[5]

这段不长文字中,逻辑先生偷换概念之处多有。“学术界对《手稿》是否是成熟的著作,尚有不同见解”,这是事实,这里的“学术界”首先或主要是指理论界(包括马克思

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科社理论界),学术界大量研究《手稿》著作,其关注的焦点都是马克思的经济学哲学理论形成的思想脉络,而不是其美学思想。但逻辑先生却一下子就让“学术界”形

成了关于美学的“共识”,这意味着逻辑先生将“学术界”概念偷换成“美学界”了。

如果说,这种偷换概念尚可归属无意的话,他对我的“反感”描述却令我反感了。因为在拙文中,我不仅没涉及或批评陆先生的上述论述,反而充分肯定了《手稿》巨大美学意义。这种肯定并不是

抽象地表白,而是渗透在我的美学著作中[6]。坦率地说,我的科学系统美学理论,如果没有马克思的美学思想为基石,是肯定建构不起来的。因此,对陆先生肯定马克思《手稿》的美学意义,特别是有

关“美的规律”论述中“包含有人类审美活动和艺术起源的内涵,是构筑美学大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的观点,我是完全认同的。逻辑先生如果认真阅读拙文,就会找到我的几乎相同的

论述(手稿“对审美发生学具有纲领性意义”)。既然如此,真不知逻辑先生有怎样的火眼金睛,竟能从拙文中读出我对此“表示反感”的意思。在这里,逻辑先生已不仅仅是在偷换逻辑,而是无中生

有、栽赃于人了。善意的推度,我想,同他开篇给我扣一顶“终结论”的大帽子一样,恐怕是为了他论文立题醒目、行文转折方便之故吧。且略过不究。

问题是,即使进入正题,他的批评也几乎全部放空。在拙文中,我明明是说“不应轻言‘马克思美学'”,因为 “马克思并没有建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因此,逻辑先生要反驳我,就要论证

马克思已经建构并完成了自己的美学理论,马克思美学是客观存在。但他接过手去,就将我说的“马克思美学”换成“马克思美学思想”,然后在那里紧忙活一番,论证出“美学思想的理论

性、体系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结论[7]。为了加强这一观点的权威性,逻辑先生还指出拙文这一观点“已不是什么新鲜论点。八十年代初,在我国文艺理论界,就引发过一场关于文艺思想是否

形成理论或理论体系论争。……这场论争……最终是以‘体系论‘形成了共识……”[8]。原来在逻辑先生眼中,“马克思美学”=“马克思美学思想”=“美学思想”=“文艺思

想”!试问,面对这种时时扯断逻辑链条的批评,该如何应答呢?我想,最好的方式就是缄默,由着逻辑先生说去吧!

关于“马克思美学”

拙文中的“马克思美学”概念并非是可以随意解释的。它有着严格内涵,即指马克思在自己著作中建构的,合乎马克思理论严谨性特征并形成逻辑体系的美学理论。它是针对马克思经济学等学说而

言的。如拙文指出的:“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在《手稿》已作了充分展开。但其后,马克思却用了数十年的心血来完善自己经济学体系,临终《资本论》还没有完稿。”据说,《资本论》之所以没能完

稿,是因为马克思晚年遇到新的经济学理论挑战,他还想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理论[9]。如果存在马克思美学的话,那么,它同样应当是以这样的理论体系存在的。

关于体系,逻过这样的解释:“判断一种思想是否形成体系,不在于有无专著、有无编、章、节、段等理论框架的外在形式,而更取决于,第一,有无超越前人的新颖观点;第二,这些观点是否

涵盖了该门学科的重要方面;第三,这些观点是否对他人或后人造成了巨大而公认的影响。”说“体系”不在章节等外在形式,这很对。但后面三条尺度却仅仅适用于思想创新体系,而不适用于理论体

系,尤其不适用于马克思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的理论体系,如马克思经济学,自身有着明确的逻辑起点、严密的逻辑结构和严谨的理论范式,并达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统一。这才

使得马克思理论具有科学性、实践性特征,具有超越时代的理论生命力。今天,尽管人们对马克思经济学有着不同见解,但却不会对其基本概念及理论范式产生岐解。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而是拿出其中

的一个概念或范式,就人言言殊、百家齐鸣,几十年拎不清楚,那还有什么科学性、实践性或革命性可言呢?正基于此,尽管马克思的美学思想遗产非常丰富,我之“不应轻言‘马克思美学’”仍是持

之有据的,除非能发现新的马克思的美学论著遗稿。

当然,还需要再强调一下,这是指“马克思理论”。“马克思理论”本身承继发展了西方科学文化的优秀传统。如果放到中国文化中,按这样标准要求孔子、老子理论,那就大不合适了。由于缺少

科学文化传统,中国人的抽象思辨与逻辑思维能力发育不充分,经验式、感悟式甚或禅宗式的思维方式与汉语语言结构的灵活性结合在一起,使国人的理论著述,不太注意逻辑链条。这往往给后人留下

“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的广阔空间,也造成人们随意置换概念或将自己理论强加于人的习惯。在对待马克思美学遗产的态度上,一些学者便深受此“习惯”的影响。因此,我之“不应自称为‘马

克思主义美学’”是有所指的。

本来,只要不轻言“马克思美学”,而是在充分理解消化马克思美学遗产的基础上,遵循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原则,后人是完全可以创建“美学”体系的。近期出版的中国学者著的

《美学思想史》[10]中,便列举了卢卡奇、葛兰西、杰姆逊的美学理论。这些美学家,都不是以《手稿》为其美学理论的出发点和终结点的。问题是在当代中国,观点对立的美学

派别,往往都自称为“美学”,而认定对方是反“”的。而这些自称的“美学”,几乎都离不开对马克思著作中的涉“美”词语或论述的搜罗整理,几乎都在对《手稿

》进行“六经注我”式的理论建构,所以,这种“自称”便难以被美学界所公认。

对既往派别的评论非本文的任务。这里,我只想提醒有志于创建“美学”的青年学者,能吸取前车之鉴,注意划清马克思著作中的一般性语汇与一般性理论语汇与马克思理论语汇的界限

,马克思话语与马克思理论与理论、思想的界限。马克思著作中也要用一般性语汇,这些语汇在没有理论语境规范时,并不能视为理论语汇;马克思在论述中,同样要用一般性理

论语汇,这些理论语汇在没有被马克思明确纳入自己的理论体系时,也不能视为马克思的理论语汇。同理,马克思的话语,是不能与马克思理论划等号的,在确立前,马克思的话语便不能构

成马克思理论。而马克思理论虽然属于正宗的,但范畴却大于马克思理论,思想的范畴又大于理论的范畴,如此等等,不一一辨析。概念的明晰,是科学理

论建构的前提。象在逻辑先生那里,几个概念被混为一谈时,任何探讨都将失去学术价值。逻文作为典型,恰恰揭示了既往“美学”研究中搁浅或“绕圈”的原因。

容我再举“价值”为例。“价值”同“美”是等值的范畴,而且对美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如我在拙文中指出的: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

值”;马克思著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陆梅林反复引用的视为“价值学”的“价值”概念,皆是取自《资本论》中的“经济价值”、“使用价值”或“效用价值”概念,而

非哲学的或价值学的“价值”概念。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

种概念”[11],则根本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瓦格纳的观点。在这里,关键问题还不在于美学界对它们普遍误引或误用,而在于这种脱离马克思理论语境将马克思著作中所有话

语都提升到马克思理论高度的不良学风。如蔡仪先生以对“美的规律”主观阐释为中介,将自己的“美是典型”说提升为“美学”观点,便更是典型一例。但眼下,蔡仪先生的“

美学”家称号,已不是“自称的”了,前述那本《美学思想史》中,当代中国的“美学家”,只提及蔡仪先生。这种评价是是否合适,且留给美学史家评论吧。

关于“美的规律”

回到逻文所重点讨论的“美的规律”吧。坦诚地说,尽管逻辑先生对“美的规律”的探究数十年没进步表示遗憾,而他自己有关“美的规律”的新阐释,却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这首先指他的阐释方

法。逻辑先生在文章中用很大篇幅对“美的规律”中的“生产”与“尺度”概念做了语义解析。如果这种解析如同陆梅林先生那样,依据德文原文进行的话,那它起码还具有信息价值或文本价值。但逻

辑先生却竟然以《辞海》的释义作为对这两个概念辨析的理论依据,这真真是匪夷所思!因为作为译文的汉语词汇,其外文原指内涵与中文语义往往是不对应的,这是语言学常识,我们怎能捧着《辞海

》对译学术探讨呢!国内学者根据“人文”、“人本”的汉语辞源大做比较文化研究(并得出中国早已有之的结论),已形成一大学术奇观,但愿这种泡沫学术之风别刮到美学界中来。

转贴于  其实,逻文中已经引用了国内五种关于“美的规律”的译文。只要认真读一下,就会发现在逻辑先生特别肯定的朱光潜先生译文中,就没出现“尺度”,而用的是“标准”。查《辞海》,“尺度” 有两个义项:“尺寸的定制;标准、规则”,“标准”同样有两个义项:“准则、榜样”。试问,如果再以朱先生译文为主,逻辑先生是否需要对“美的规律”一段译文再做新的解释呢?国内学者对“

尺度”理解本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大多源于对原文的理解。如夏之放先生在他的新著中,便认为“尺度来源于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度”,意思是事物的质与量的统一”[12]。如果象逻辑先生这样,

再加上对汉语语义理解的分歧,那对这段“美的规律”文本释义将永远是浑水一团,无法廓清了。

而就对“美的规律”具体释义而言,逻文同样缺少学术价值。逻辑先生曾称,马克思有关“美的规律”论述是“清楚、明了”的,我们不该将它复杂化。实际上,将它搞复杂的不是别人,正是逻辑

先生自己。笔者不通外文,对“美的规律”的语义阐释本无缘置喙。只是在拜读了陆先生和朱先生的大作后,基于对两位著名美学家信任,我认同了他们的意见,认为应当纠正那种将“内在尺度”视为

“主体尺度”的观点,并在学界达成共识。但逻辑先生经过一番考证,却将这一几乎弄清楚的问题,又搞乱了——他依然认定“内在尺度”是“人的尺度”:“这里,‘内在的尺度’显然是与动物相比较

、相对照的人的尺度,是人在生产中全新的、截然不同的标准。这一尺度,是人的本质力量,即自由自觉的活动在生产中的表现……”[13]这里的“显然”如果真是那样显“然” [14]的话,就不会有长

达几十年论争、释义和考证了。当然,逻辑先生有权坚持这种见解。但既然他的文章已冠上与陆先生商榷的副题,这说明他已熟知陆先生根据德文和英俄译文对“内在尺度”的反复译校了。根据通常的

学术规范,逻辑先生要推翻陆先生译释的结论,他就应当从德文、俄文、英文中拿出新的有力证据来。令人失望的是,他在文章中一面重复着朱先生对陆先生的批评,一面却对陆先生的原文考证视而不

见,自说自话,从中译文中得出了一个旧结论。这只能使人联想到,逻辑先生不怕耗费自己的学术生命,准备沿着“大圈”重新起跑了。对此,我只能恕不奉陪了。

其实,无论从语法角度还是从逻辑角度,马克思这段话都不是对“美的规律”进行正面阐释的:人类能按美的规律创造是一回事,美的规律是否指人的能动性是另一回事。“美的规律”在这里虽可视为

美学概念,但其整段论述却属于“人学”而非美学理论。对此,朱先生的阐释是正确的。他认为所谓“美的规律”内涵都是我们从这段话中领悟出来的[15]。因此,两把“尺度”的翻译不应影响我们对

马克思美学思想、对《手稿》美学启迪意义的肯定。笔者所异于朱先生及美学界同行的,只是认为“美的规律”在不同性质的美学那里有不同的内涵,《手稿》所涉及的“美的规律”是很有限度的。

纯粹的哲学人文美学都是“意义”和“灵魂”美学,“美的规律”也是意义存在和灵魂探求的规律,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操练,对这种“美的规律”的探求是永无终结的。但对于真正的社会科学美学来

说,“美的规律”阐释不应是只能容许某种信仰生存的狭小载体,而应是能“普渡众生”抵达美的世界的宽畅通道。它应当能够经受住形而下的证伪,更应当具有可复验性、可操作性。在社科美学中,

“美的规律”既含有《手稿》中所涉及的文化审美生成规律,也包含社会审美生成规律,还包含前文化即纯自然审美发生规律,只是后一规律要受制于前两种规律。同时,“美的规律”除一般的审美生

成或发生规律外,从主客关系角度,还可分为审美价值规律与审美鉴赏规律。笔者完成的两部科学系统美学著作[16],所讨论的就是这诸多类种的“美的规律”。我不敢说自己的这些探索合乎马克思美

学思想,但窃认为,与哪种将《手稿》中“美的规律”思辨化的倾向而言,它更切近实践、因而也更符合的哲学原理。

关于“合规律、合目的”

已经说过,逻辑先生批评拙文更多地是出于文章立意或结构的需要。他的文章既然开始于对我的批评,当然也要结束于对我的批判。在对人的“内在尺度”能动性进行阐述之后,逻文是这样结尾的

因此,笔者对杨曾宪先生针对“美的规律”的另一论断也持疑义。他说:“不再把‘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作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可以很好地起到‘优化’美学‘资源配制’的功效。

当然,这并非是对‘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命题的否定:只要这一命题能揭示审美发生规律并适应于某种美学阐释,它就是合理的美学命题。只是不要再把这一命题归在马克思名下便是了。”原本是

马克思所深刻论述的思想,为什么偏要忌讳与马克思联系在一起?这是否是杨先生忌谈“马克思美学”、“美学”的思维定势所致?[17]

没读过拙文的读者不会想到,逻辑先生是将我的一段完整的话,一截两段,一段用在开头,一段用在结尾。他的文章前后呼应了,我的观点却被歪曲了。我之“不再把‘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作

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是我所说的“国内学者继续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可以从此终结”的后文。它们都是我对陆先生、朱先生观点认同的结果。如果“

内在尺度”不是主体尺度,怎能再把马克思这段论述概括为“合规律、合目的”呢?我这里的推论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它有什么可“忌讳”的呢?又何来忌谈“马克思美学”、“美学”的“

思维定势”?

同样令人费解的是,逻辑先生一面批判我否定“合规律、合目的统一”“作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另一面他却又批评了其它学者关于“美的规律”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合规律性与

合目的性的统一”这一“带有相当普遍性”的论述[18]。我不禁要问, “美的规律”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这究竟是不是《手稿》中“马克思所深刻论述的思想”?如果是,逻辑先生为什

么反对别人这样概述呢?如果不是,他怎么又对我横加指责呢?如此左批右判,他的逻辑立场在哪里呢?

其实,我的观点很明确,即使不能把“合规律、合目的”再归纳到马克思的名下,但由于它揭示了“审美发生规律并适应于某种美学阐释”,它仍是合理的美学命题。我这里的所指同样很明确。作

为对“审美发生规律”的科学阐释,“合规律、合目的”是文化美生成的条件;而放到实践美学中,“合规律、合目的”又是“真善美”统一的重要逻辑思辨链条。正因为《手稿》中这段论述适应了实

践美学的这种思辨要求,“合规律、合目的”的阐释才不胫而走,进入多种美学教科书,成为“准经典”的阐释话语,甚至使人往往将其归于德国古典美学命题。

由于与实践美学的分歧,我之承认“合规律、合目的”是美学命题,只是就其揭示审美发生规律而言的,并不等于承认它是“美的规律”的等值概念。就实质而言,“合规律、合目的”所揭示的主

要是人类价值实践活动的规律[19],这种价值实践活动是文化审美发生的条件或基础,但并不等于文化审美价值的现实生成。因为人区别于动物的自由自觉活动的类特征,使人的实践具有不同于动物的

社会或文化动机。动物既不能按美的规律制做,但也不能按丑的规律制做。而基于不同的文化社会素质、品格所生成的动机,人却既可按美的规律、善的原则生产或创造,也可能按丑的规律、恶的原则

进行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们因“合规律、合目的”地追求最大化赢利而破坏自然美、城市美、艺术美的行为难道还少见吗?中国几乎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都“名”存“实”亡

的局面,难道不都是目光短视领导者“合规律、合目的”加快新城建设造成的吗?实践美学缺少现实阐释力,症结也就在此:“合规律、合目的”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所产生的对象,大多数往往是不

美甚至丑或恶的。

这就不能不说到“自由”了。逻辑先生说:“自由则是与必然相对应的一个范畴,是指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总是要努力认识、把握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知其然而更知其所以然,从而能动地

去适应与改造世界,以实现人类进步向上的目的和要求。”[20]逻文所论,是基于哲学对“自由”的释义。但这一“自由”并不能涵盖人类“自由”的全部。美学所涉及的人类“自由”概念

,细分起来有十多种[21],其中包括动物性的躯体自由(如现代艺术造成的躯体解放感)、文化创造自由(如自由体操中的“自由”)、社会活动自由(如囚徒获得的人身自由体验)及“类自由”、“

诗意自由”等等。笼统地谈论“自由”,对于人文思辨美学是有意义的,但却经不起现实审美实践的检验。如逻文所说,人类认识“自由”便一定会“实现人类进步向上的目的和要求”,便表达了一种

古典理性主义或理想主义价值观。而现实情况是,人类认识自然规律越多,主体创造自由度越大,人类可能面临的自身被毁灭的危机越严重。这种所谓现代化悖谬,正是现代、后现代哲学家忧心忡忡之

所在。

人类能否避免毁灭,当然不是美学课题。但高速、超高速发展的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所带来的不全是美的福音,却是可以肯定的。这使美学面临着挑战。当笔者2000年在内蒙出席美学会议,面

对草原严重沙化满目苍夷的情景时,深感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现实迫切需要美学的实践。眼下,一些青年美学家对“实践美学”提出挑战,这是好事。但挑战或超越“实践美学”目的,不应是仅仅寻

求新的美学派别命名,而是要推进美学研究真正切入实践。“实践美学”最大的局限是它脱离实践,无法指导美学实践。如果超越者依然援引《手稿》中同样的论述,依然停留在对马克思“生命的自由

”等概念的思辨中,甚至更远离实践,那么,这种新美学也是难以承受时代赋予美学的历史使命的。这便是我呼吁美学界共同建设社会科学美学的原因。如果说,这将终止对《手稿》的重复讨论、阐释

或命名的话,那么,我认为它恰恰是符合实践性原则的——对真正的美学来说,他的重要使命不是用不同方式解释美的存在,而是要按美的规律指导和改造世界!

[1] 《学术月刊》2000年第5期。

[2] 《学术月刊》1998年5期。

[3] 同1,第62页。

[4] 同1,第57页。

[5] 同1页注1,第57页。

[6] 参见:拙著《审美鉴赏系统模型》第七章《审美文化—社会发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6月版。

[7] 同1页注1,第58页。

[8] 同1页注1,第58页。

[9] 逻辑先生在文章中曾要我提供马克思一句话的出处,我在图书馆中费了半天时间也没能查到,请逻辑先生见谅。这里只能凭三十年前的阅读记忆回答:那是马克思晚年面对众多庸俗化的“马克思主

义”派别而言的,原话是:“我只知道自己不是‘者’”。年青时的记忆不会错,具体出处愿高人赐教。有了这一教训,此处便用了“据说”,以逃脱逻辑先生对出处的追究,因它属非专业

内容,没有笔记,也难查证。同样,后文中“合规律、合目的”的出处亦应有所交代,但因查证的结果难以验证,便也不注名,而是笼统带过。

[10]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11月出版。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卷,第406页。

[12] 《异化的扬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当代阐释》295页,花城出版社2000年4月第一版。

[13] 同1页注1,第60页。

[14] 中国当代学者往往用“众所周知”、“显然”、“勿庸置疑”来逃脱论证,径直推出自己的结论。因此,每当我遇到这样的语句时,便非常警惕,看看“显然”背后是否不显“然”,“勿庸置疑

”之后是否有“疑”。

[15] 《学术月刊》1997年12期,第31页。

[16] 拙著:《审美鉴赏系统模型》;《审美价值系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

[17] 同1页注1,第63页

[18] 同1页注1 ,第62页。

[19] 参见拙文《价值—实践论》《学术月刊》2000年3期。

马克思原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 马原 原著及其历史语境 回溯历史教学法

从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全国普通高校正式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其中“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马原”)这门课程是对原先的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三门课程的整合。整合后的课程更有利于教师和学生把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把握,从而加深对的理解,于教于学都是一次意义深远的课程改革。但是,一方面,由于在高中阶段学生已经受到了比较成功的教育,对的基本原理可谓熟谙于心。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化和普及化极为成功,基本原理已经成为人们看问题的方式,并逐渐成为一种生活常识。这就给承担“马原”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提出了一个巨大的挑战:如何在原先比较成功的教育的基础上,在大学的“马原”课教育中,使这门课对学生依然具有生动性和新鲜感。

对于这个挑战,笔者认为回到原著,回到产生的历史语境中寻找答案,不失为一个有益的选择。

一、原著及其历史语境是“马原”课教学的源头活水

经典著作似乎永远都有一种神秘的魔力,不论什么时候翻开的经典著作,都像一推开窗户,马上就会刮进一股强劲的风来似的。时隔多年,者们的思想还是活的,是流动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对西方传统思想和传统哲学的巨大变革,在马克思教学中我们可以尝试再现是如何进行变革的。在的原著中,我们会首先感受到无论是的人的概念、实践的概念还是真理的概念,都对传统的人的概念、实践的概念、知识的概念进行了改造,赋予了它们新的意义。以知识概念为例,之前知识被康德定义为普遍必然性的判断,普遍性就指的是对任何人都为真,必然性指的是不受时间约束,永远为真。这种知识观显然跟传统的形而上学密不可分。启始于柏拉图的西方形而上学认为在变动不居的现实世界之上有一个不变的、永恒的理念世界。只有这个世界才配得上知识的称呼,现实世界不可能有知识,只能有意见。在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中,柏拉图的理念世界经过各种各样的改头换面出现在基督教的天堂中,康德的物自体世界中,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中。相应地,那种普遍必然性、远离尘世的知识观也延续了下来。以实践为首要和基本观点的认识论与这种认识论可谓是针锋相对。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表明知识就是关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知识,真理就是关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真理,知识不可能是普遍必然性的判断。真理与谬误可以相互转换,真理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现实世界在变,真理必须跟着实际走,永恒真理只是一个幻相。我相信,的变革性如果在教学中能够得到准确的传达,就一定会使学生耳目一新。

第二,原著是争辩性的著作。是在与传统思想进行激烈争辩的过程中产生的,上至古希腊的哲学家,如柏拉图,下至马克思同时代的哲学家,如施蒂纳、费尔巴哈,马克思批驳过的哲学家可谓数不胜数。可以这样说,基本上的每一个观点都是有的放矢的产物,都是先有破才有立。因此,如果能在“马原”课的教学中遵循产生每一条原理的过程进行教学,如让学生先了解马克思所批驳的点,再让学生知道马克思是怎样进行反驳的。由于在教学中还原了当年的思想交锋,所以一定可以为课堂增色不少。

当我们说到经典著作的变革性和争辩性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引入了产生的历史语境问题。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是在批判传统西方形而上学的基础上产生的。西方形而上学源远流长,上至柏拉图,中间有基督教传统,下至康德、黑格尔,可谓是大家辈出,异彩纷呈。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在讲到的基本原理的时候,如果能够联系起西方哲学史,把基本原理诞生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就必然能够加深学生对于的理解。黑格尔曾经说过一句话,老人说出来与年轻人说出来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其原因无非就是老人是在有丰富的人生阅历之后来说这句话的。中的很多基本原理,看起来似乎平淡无奇,比如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好像没有任何文化修养和哲学修养的人也弄得明白。但这样一句话其实在西方文化的丰厚的土壤中产生的,如果我们能简要地通过哲学史让学生了解到这句话是如何产生的,也许就可以把其中意味深长、意义深远的东西传达一二给他们。因此,在讲授一些基本原理的时候,我们如果能够丰富学生的文化和思想阅历,那么他们对于肯定就会有更上一层楼的理解。

实际上,注重思想的历史语境早已被学界公认为进行思想和哲学研究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常常史论并提,说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哲学就是哲学史,无非就是对思想的历史过程和历史背景的高度重视。在高中教育阶段,由于学生才开始接触,知识面不够宽,理解能力也不高,教师如果能够让学生理解每一条原理,并能够运用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就已经达到了教学目的。大学教育则不同,在大学,学生的求知欲强,要求更高,如果在教学中我们能史论结合,传达出每一条原理之后深厚的文化、思想背景,学生的求知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综上所述,无论是原著还是产生的历史语境,对于教学来说都是丰富的思想资源,不断的源头活水。为了方便论述,现在笔者把这种回归原著,回到历史语境,在教学中注重思想的来龙去脉的教学方式称为回溯历史教学法。

二、回溯历史教学法是对“马原”课教师的新要求

回溯历史教学法要求对的基本原理的来龙去脉有深刻的把握,必然会对承担这么课的教师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深对原著的理解。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马原课”教师不但要读,而且要熟读,读透。此外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是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这在当前编写的教材中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在回到原著的过程中,要深刻地把握好这种有机的联系,这有利于在教学中把作为一个整体传达给学生。对整体的把握还有助于加深教师和学生对的理解。

(二)有一定西方哲学史和相关思想文化知识。由于很多“马原”课教师不是哲学专业出身的,没有得到过较好的哲学训练,要了解西方哲学史对他们来说有一定的难度。我们中国人最熟悉的西方哲学家一直以来仅有两位,一位是黑格尔,另一位就是马克思。但实际上,马克思乃是哲学博士出身,对西方哲学有很深的了解,他的博士论文写的就是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的比较,这篇论文体现出了马克思很深的古典文化修养和哲学素养,马克思实际上也把这种深厚的古典文化修养和哲学素养带进了其他著作中。因此,如果缺少西方哲学的训练,在回溯历史教学法中,任课教师就只能迎难而上,补西方哲学史的课。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苛刻的要求,当前的哲学研究者越来越关注马克思与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紧密联系,在“马原”课的教学中,这种历史性联系最好能够被体现出来。此外,西方哲学的产生、发展离不开它的思想文化北背景,“马原”教师对此也应该有所了解。

(三)能对原著和相关的西方哲学和思想文化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原著与西方思想文化固然为“马原课”提供了永不枯竭的源头活水,但由于大学生的西方思想文化修养还不够高,知识面还不够广。如果我们不能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就会让学生云里雾里。对此,笔者目前正在积极的探索之中,希望能尽快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不过一些成功的经验,让笔者对回溯历史教学法充满了信心。例如讲到矛盾的时候,为了说明矛盾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普遍性原理,笔者借鉴了茂名学院唐少莲副教授的教学经验,引入了悖论的概念,讲授了引发西方数学史上三次危机的毕达哥拉斯悖论、贝克莱悖论、罗素悖论,并举了几个通俗有趣的日常生活中的悖论,从而告诉学生:当我们想逃避矛盾,远离矛盾的时候,我们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会不可避免地陷入悖论之中,这从反面说明了逃避矛盾是不可能的,相当于用数学中的反证法来证明了矛盾普遍性的命题。

总而言之,回溯历史教学法在“马原”课的运用中,能够拓宽学生的视野,训练他们的哲学思维,同时也能产生间距化和陌生化的效果,增强该课程的生动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马克思原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知识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 知识经济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石,是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行了系统调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践证明,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正确的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断受到一些挑战,特别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引起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一、“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及其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巨大进步,直接参与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人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少,在发达国家白领工人的数目已经超过蓝领工人;科技产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为生产与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却日益提高。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加大对高科技领域和教育的投资,以便在激烈的国家竞争中占有一定席位……近十几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人类基因工程,纳米技术等不断取得新成就,人类已经迈入知识经济时代。

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的报告《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为知识经济下了一个著名定义:“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更新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应用之上的新型经济。它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创造性的人力资源为依托,以高科技产业和信息产业为支柱,在经济增长源泉上。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

知识价值论认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取代资本和劳动,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有些学者认为,为反映知识在经济中的首要地位,经济理论中要用“知识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例如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写道:“‘劳动价值论’诞生于工业经济初期,必将被新的‘知识价值论’所取代,在信息社会中,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知识是一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劳动”,“我们必需创造一种知识价值论”。“商品的价值的实体是知识,价值是由商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知识量决定的。”“知识的使用。能够在生产中创造新价值,创造大于生产或购买它所花费的价值。我认为这就是知识价值论的主要内容”。1985年,日本学者芥屋太一在《知识价值革命》中用“知识价值社会”来描绘未来的社会。他说:“我在这里引出了‘知识价值’这一新的概念。顾名思义,就是‘知识的价值’、‘知识所创造的价值’。更严密的定义是:由于符合社会构成与社会主观而得到社会承认的创造性的知识价值。”1999年12月北大历史系教授何顺果先生发表了《劳动时间不再决定价值——千年经济回眸》一文,根据20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清楚地说明了知识经济时代“劳动时间已不再是并且必然不再是判断价值的尺度”。

二、知识价值论并没有否定劳动价值论

但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并不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劳动价值论仍具有鲜活生命力,因为:

首先。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品仍然具有商品的两重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知识是属于人的一种对象性的具有客观内容(信息)的意识形式。它不是人脑天生固有的,而是人通过人脑的意识思维活动对相关对象的观念掌握,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产物。知识作为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能量的产物,是人类劳动的结晶或劳动成果,而不是人类劳动本身。当知识参与生产和交换过程时,就形成了知识产品,于是它们就有了价值和使用价值。知识产品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都具有有用性,因而具有使用价值;但知识本身并不创造价值,正如再先进的机器设备不创造价值一样,所以知识产品都是人们辛勤劳动的成果,知识产品都具有价值。

其次,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二重性理论仍然适用。

一些学者提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其中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马克思创造劳动价值论时尚处于工业经济初期,科学技术并不发达,在劳动过程中也是以体力劳动为主,因而马克思所指的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指体力劳动,在科技如此进步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虽然马克思那个时代,直接劳动者的劳动,以体力为主的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主要形式。但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是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

关键词:知识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 知识经济

论文摘要: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及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有人试图用“知识价值论”取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面,临新的挑战。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仍有着鲜活的生命力。当然,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僵化的理论也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石,是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行了系统调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践证明,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正确的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断受到一些挑战,特别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引起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一、“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及其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巨大进步,直接参与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人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少,在发达国家白领工人的数目已经超过蓝领工人;科技产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为生产与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却日益提高。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加大对高科技领域和教育的投资,以便在激烈的国家竞争中占有一定席位……近十几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人类基因工程,纳米技术等不断取得新成就,人类已经迈入知识经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