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要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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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要点

法院工作要点范文1

一、加强法律援助事项办理

1、认真做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和案件办理力度,全区办案数在去年办案数量的基础上稳步提升。

2、积极探索青少年、农民工法律援助新途径、新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开展上门服务、心连心服务,突出做好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

3、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4、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低保线的2倍,加强“12348”服务平台建设,确保“12348”专线优质、高效、便捷、畅通。

5、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优化案件指派方式;建立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机制,努力实现最佳法律援助效果。

6、完善法律援助督办指导和质量评查机制,推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名录,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建设

7、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8、按照《省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和工作规范》和窗口建设序时进度的要求,争创“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力争年内法律援助接待窗口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9、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和社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人员落实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咨询、接待、初审工作,建立相关信息档案,依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办理非诉讼案件调解及民事案件诉讼案件。

三、完善法律援助社会服务体系

10、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办案质量。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旁听、一般案件庭前报告、办案质量测评等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评价体系,提高群众满意率。

11、加强工、青、妇、残等站点的指导管理。鼓励和引导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法律援助,以满足困难群众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12、调动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每名律师、公证员年内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每月上报援助案件承办情况,提交援助案件卷宗。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建立的法律援助案件专人分派、登记、管理、质量检查、奖惩等制度。

13、随着以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的社会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日益增长,群众对法律援助有着更高期盼。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做大做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结合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要求我区律师事务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四、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法院工作要点范文2

一、国外公务员交流的目的与意义

一般而言,国外公务员交流的目的主要有两点:一是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公务员交流有利于增加政府部门的灵活性,提高行政效率;二是从公务员个体的角度来看,公务员交流有利于培养公务员的技能、开阔视野、积累经验,进而更好地得到个体职业发展的机会。基于此,各国政府都鼓励公务员交流,以优化人力资源的使用,也促进个体的职业发展。

国外公务员交流是为了实现公务员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强调人岗匹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专长,通过交流培养人才、发现人才,进而提升政府公共部门的工作质量和绩效。

一方面,通过公务员的纵向和横向交流,有利于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提高行政效能、实现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化。上下级、不同部门公务员之间的交流,有利于促进不同机构之间的交流,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有利于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如日本、美国通过中央 / 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人员交流,使国家的有关政策得以直接有效地贯彻,而且在客观上还起到了检查、督促地方贯彻国家政策的作用,使政情能够有效地上通下达。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人员交流,可以使政府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困难和现实需求,同时也可让企业熟悉政府的政策方针、办事程序,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的快速变迁,对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应对这些发展变化,需要打造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互补、年龄结构合理布局、充满活力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交流为人员配置、人员更新提供了科学性的手段,实现现代社会人事管理的高效目标。

另一方面,通过公务员的横向交流也有利于防止腐败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公务员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养成凭经验办事、凭个人好恶办事和作风,而且也容易形成“利益圈子”,助长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公务员定期交流意味着公务员不会在一个岗位上工作到退休,其原有的人事关系网将随着自己岗位的变动而发生改变,此外其他人将代替自己在此岗位上工作,加大了公务员腐败等不良行为被发现的机会。因此,公务员交流有助于消除,打破狭隘的人事关系网,调节人与人、部门与部门间的工作关系,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

二、国外公务员交流的主要做法

国外公务员交流的首要原则是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共部门的利益、公务员自身的需求和部门人力资源的富余情况。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公务员交流的情况也各具特色,适应了本国公务员管理的需要。

(一)公务员内部交流

公务员内部交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进行的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交流,也可以在跨地区、跨部门之间交流。公务员内部交流是国外公务员交流最主要的形式之一,不少国家通过专门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如英国政府规定,对于全日制公务员,在书记员以上的公务员要求在国内不同政府部门流动,甚至在海外任职。法国要求每年3%的公务员进行地域性流动,规定在国家行政学院毕业的公务员在现岗位工作四年后必须换岗,在新换的工作岗位上至少工作两年,之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换岗。日本《人事院规则》规定每年4月进行公务员交流,具体采取“轮换工作法”,定期改变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公务员一般3―4年交流一次,交流的范围一般和现行职务基本一致,如之前是课长,还是在课长一级调整。

国外公务员内部交流非常重视国家(联邦)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间的纵向交流,以此加强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如美国国会1970年颁布《政府间人员交流法》,规定了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之间的人员交流,交流时间可以为期1年或1年以上。通过这些交流计划为联邦政府在州和地方政府的储备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日本历来重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人员交流。一方面,中央政府部门会派遣人员到地方的都道府县、市町村进行定向“挂职锻炼”,积累地方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地方也派遣人员到中央政府部门进行“挂职学习”。公务员在挂职的时候要进行身份转换,如被派遣挂职锻炼的人员要从国家公务员的身份转变为地方公务员,反之亦然。

(二)公务员外部交流

国外政府部门和机构鼓励公共部门和其他外部组织人员之间的交流,并认可这种交流有利于有关人士更广泛的利益。如英国政府制定了一个在文官队伍与其他队伍之间交换工作人员的计划。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年龄在 30―43岁具有潜力和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美国1969年建立了总统人员交流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为联邦政府公务员与私人企业交流提供保障。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的交流,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务员的管理经验和能力水准,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这种交流还是培训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日本2000年制定了《国家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人才交流法》,其目的是加强私营部门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了解,并促进人力资源的发展和组织的灵活性。根据法律要求,将国家公务员选派到私营企业,按照劳动合同在私营企业中工作,原则上工作年限在3年以内,最长为5年。在此期间工资由企业提供,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同样,企业员工也可以作为雇员借调到政府工作,原则上工作年限为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期间工资由政府部门支付。截至2009年10月,已有超过230家企业参与其中。此外,日本国家人事院还提出了一个让外部门专技人员来从事政府工作,包括律师、会计师、系统工程师、危机处理专家等,这些专业人士可被聘用5年以上。

(三)公务员跨国交流

全球化时代公共部门将要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和国际问题,需要加强对区域问题的理解,提升协同治理的能力,以便在全球环境中有效工作,应对全球性问题。因此,各国政府都越来越重视公务员的国际交流。如英国部门和机构鼓励员工考虑未来为欧洲机构服务,并将其作为公务员发展的培训方式。欧洲机构的交流包括临时性和永久性就业机会。临时调动是指提供短期(5个月)借调工作机会,在此期间可以获得第一手工作经验和与欧洲机构间的互动机会。此外,还有独立的国家专家计划为公务员提供了借调到欧盟委员会工作的机会,时限可以长达3年以填补特定的职位。临时和备用计划为公务员提供临时合同,时限最长达3年。在此期间,工作人员不必辞职,如果政府部门和机构对他们重新回来工作感到满意,将为他们提供停薪留职的机会。法国政府积极推动公务员在欧盟成员国家之间流动。本国公务员可交流到欧盟成员国家工作,工资由欧盟成员国支付,其原属职系的晋升不会受到影响,进而有力地推动了公务员人力资源的开发。

三、国外公务员交流的基本特点

(一) 通过建立健全公务员交流的法律体系,保障交流的制度化、法制化

国外公务员流动不是个体的随意流动,是有计划、有组织地来开展。很多国家对公务员交流制定了较为详细、系统的法律体系,为公务员流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方面,通过立法鼓励公务员交流。如法国、德国在公务员法中规定了交流的形式、交流的范畴、交流的时限等方面内容。除了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流动进行规定以外,还有一些具体的法规、条例和规定来鼓励公务员交流。美国《政府间人员交流法》为联邦政府与州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交流提供了法律依据。日本《人事院规则》就公务员交流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规定,为开展交流活动提供了指导。另一方面,通过立法保障公务员利益,解决其后顾之忧。如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临时调动的公务员所在机构可以获得一笔经费,用于发放给临时调动者作为补助金。如德国规定公务员调任到新岗位,其职务应当与原来岗位的职务属于同一资历级别,退休的基本工资要和原来的水平至少持平。

(二)将交流与公务员培训、晋升相结合,鼓励公务员积极参与交流

公务员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涉及的知识面有限,视野也较狭窄,容易固步自封或产生懈怠情绪,不能开拓性工作。国外公务员交流制度不是为了交流而交流,而是将交流本身作为公务员培训的一种方式或晋升的必要条件,通过在不同部门的工作来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丰富经验、提高全局观点、提升工作能力、调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如日本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进行流动,公务员流动的工作履历和表现也是其今后晋升的必备条件。英国政府将公务员体制之外的丰富经历作为进入高级公务员队伍的一项标准。美国将交流作为培训的一种方式,通过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的交流来丰富公务员的经历,借鉴管理经验。这种将交流机制与培训、晋升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大大激发了公务员参与交流的积极性,同时也使得交流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可以较大程度地发挥交流本身对公务员个体和所在机构的作用。

(三)尊重公务员个体意愿和职业发展,采用自愿与强制、短期与永久调动等多样化交流方式

由于公务员交流重视能力的发展、培养跨部门工作的思维能力、加强激励、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对员工的需求、应对不断变化的环境等,因此,国外公务员交流方式比较多元化,可按照其组织的需求和员工需求,采用更加灵活、适合的交流形式,提升了交流活动的效率和针对性。一般而言,为了增加公务员交流的可行性和效率,公务员交流主要分为自愿流和强制流,包括临时调动、调任、转任(永久性调动)、互调、借调等形式,以满足不同组织和个体的需求。公务员临时调动期间公务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晋升和退休由原单位管理并享受应有的权利,期满之后回到原单位;公务员永久性调动后则与原单位脱离了关系,其工资、晋升和退休等事宜均由新单位管理;互调是基于相同职级的前提下让公务员在部门或部门间互相调用,是人员之间的双向流动。此外,越来越多的国家也鼓励本国公务员参与国际和区域交流,如欧盟成员国积极推动成员国之间的公务员交流,为本国公务员提供在欧盟及其政府机构交流的机会,培养其国际视野、提升其解决国际问题的能力。

不管采取哪一种交流方式,国外鼓励公务员合理流动的前提是尊重公务员本人对自由流动的意愿。如德国联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调动和交流必须首先征求公务员本人的意见;澳大利亚公务员基于自愿申请岗位调动。同时,在公务员交流的过程中,注重保护公务员个体利益,包括薪酬、职务级别、晋升、养老金等。

(四)建立公务员人才信息库,有效填补空缺职位,满足工作需求

法院工作要点范文3

在公诉工作中,只有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的检察工作职能.加强对审判监督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有效创新不同的监督方式,大力强化审判监督的综合功效,才能够切实维护了刑事审判诉讼活动的公平正义。笔者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执法为民的工作要点

公诉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审判监督.执法为民的要点就是不断提高公诉案件的质量,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做到一是既重实体监督,又重程序监督,既强调实体正义,又强调程序正义,确保实体、程序监督并重。二是既重抗诉监督,又重行为监督,通过抗诉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同时加强对审判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查办错误判决、裁定背后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纠正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或不规范行为等。三是既重公诉监督,又重自诉监督,虽然刑事自诉案件较少,且属自然人的求刑行为。为无需侦查的特定轻微刑事案件,但目前自诉案件的审判监督几乎处于盲区状态,应当将其纳人刑事审判监督范畴,从而突破审判监督的瓶颈。强化抗诉监督手段

要努力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案件,把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法院改变罪名,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当事人涉法控告申诉尤其是多次上访的案件作为重点监督案件,必要时会同监所检察部门按检察一体化原则共同办案,对涉法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体现抗诉监督的司法刚性。二是突出重点问题,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轻刑化,罚金刑影响主刑.同罪不同罚等做为审判监督的重点问题。

落实三项机制。一是落实沟通协调机制,与人民法院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更注重协作配合,坚持案件承办人针对个案,列席合议庭,主管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及时了解掌握审判动态,提供抗诉信息资源,充分表达检察机关的公诉主张,确保抗诉工作在监督与协作下顺畅开展。二是落实补强证据机制,在受案审查后,对影响定罪科刑的关键证据坚持查清查实,形成铁证,以其作为案件无论在任何诉讼环节都能办成铁案的基础。如果达不到这一诉讼标准,在退补重报环节严把受案关,以引导取证方式补足补强证据,为案件抗诉监督强化证据保障。三是落实抗诉说理机制。着重从案情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向作出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上级检察院、案件管辖党委、人大等领导,监督部门和社会群众阐述抗诉理由,尤其针对有被害人的量刑畸重的抗诉案件更注重从情与法的角度释法说理,做到以情、以理、以法服人抗诉,达到三个效果的统一。

三、增强非抗诉形式监督实效

法院工作要点范文4

一、20**年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并安时完成20**年度的年检工作。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年全区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宁事登字[20**]002号)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20**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年检方式、提交的材料、年检时间等作了精心部署,严格年检,安时完成了年检工作,并以固事登字[20**]02号文件上报了年检工作总结。

2、把年检合格单位在宁夏机构编制网上进行了公告。按照自治区事业局年检文件通知要求,把年检结果以编办函的形式分别送达给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多方协作,联合监督管理。

3、做好并完成了事业单位日常登记换证工作。

4、做好“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名称审核工作。一是参加了自治区编办2月17日举办的全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培训班和8月20日召开的全区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应用普及工作会议。二是根据会议精神,对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工作,在**日报、**政府网站做了宣传报道工作。发了四期信息,被自治区机构编制网和中国机构编制网、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机构注册管理中心分别进行登载。三是印发了《关于尽快报送申请注册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通知》。此项工作各单位正在报送中。四是建立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政务”网站,现已经在互联网上试开通运行。

5、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农村指导员和基层挂职锻炼工作。

7、完成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二、2010年工作要点

1、认真按照《条例》和《细则》规定,做好20**年的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和日常的管理工作。

2、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后事业局要针对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措施,每年把年检结果以函的形式送达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工商、税务、财政、人劳局、人民银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协助监督管理,以便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唯一合法“身份证”、“通行证”的地位和作用。

3、积极主动和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创造条件,使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能够依法进行登记。

法院工作要点范文5

XX年11月下旬,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了政法基层单位基础建设视察,视察组走访了白岭、渣津、马坳、溪口、港口、西港、杭口等7个乡镇辖区的公安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法庭,委员们现场视察了办公场所、听取了相关乡镇政府和政法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制度、文件,一致肯定我县政法基层单位硬件建设有成绩,执法工作上台阶,管理水平有提升,切实履行了工作职责,为建设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法基层单位取得的成绩

(一)硬件建设逐步完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县法院“三个关心”保障基层法庭工作条件。一是关心工作条件,近几年投入500万元,新建6个基层法庭,改善了办公条件。其中,白岭法庭办公楼建设标准高,设施全,在全市、全省都可以名列前茅。二是关心干警生活,为基层法庭购置煤气灶、浴具和生活用品,法院出资为基层法庭聘请食堂工作人员;外地干警回家探亲,法院给予车旅费补贴。三是关心基层干警政治成长,法院党委积极开展党的教育,帮助基层干警提高对党的认识,鼓励其向党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竞争上岗,就地提拔基层干警担任中层干部,今年就提拔了黄港、溪口法庭的干警担任副庭长;加大法院机关与基层法庭干部的交流力度,今年安排2名法院干部到基层法庭任职。视察了解到,基层法庭干部生活称心,事业心强,干劲足。

县公安局加强后勤保障提升出警能力。县公安局在较好地解决基层派出所办公生活用房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后勤保障,一是配齐必需的工作用车,每个派出所最少有一辆车,条件好的有2辆以上;二是配齐必需的办案用品,如防弹衣、照相机、手铐、勘验箱、违法人员采集系统等;三是逐步完善干警强身健体需要的设施,多数派出所修建了篮球场、健身房,有必需的健身器材。投入340万元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在乡镇建设205个监控点,构筑上有“天网”、下有巡防、中间有技防的立体治安防控网络。

县森林公安局加大力度改善基层派出所建设。县森林公安以前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基层基础建设薄弱。XX年以来,该局加大打基础工作力度,相继投入资金400余万元,新建派出所5个,改建派出所2个,新添警务用车18辆,建立警务室10个,每个派出所配齐了车辆、电脑、空调、电视、相机、健身器材等,办公条件极大改善。

县司法局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完善。每个基层司法所有符合工作需要的办公楼,必需的办公用品,工作条件在逐步改善中。

(二)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法院工作要点范文6

一、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并能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学以致用。

二、认真搞好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仔细核对相关内容,努力做到不出差错。

三、认真梳理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05件,每件议案建议都仔细阅读,对有些表述不清、措词不当的议案建议进行必要的修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6件,及时将这些材料送给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四、努力搞好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将本届的市人大代表56件议案建议送交大会的有关机构。

五、深入调查研究,密切保持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权,为使广大代表及时了解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我们安排了20多位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了50多位人大代表听取“一府两院”半年度工作通报会。为了了解人大代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我委与分管领导一起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企业等20多家单位和6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进行走访、座谈,向他们介绍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同时也初步掌握了代表的一些基本情况。并与区政府办公室经常保持联系,检查了解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代表的意见,使人大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良好互动,议案建议的办理也顺利进行,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