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副班培训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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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副班培训总结

连锁副班培训总结范文1

校企“双主体”是指职业教育过程中,充分体现企业为主体、学校为主体的双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企业环境中学习、生活。学生通过上岗学习,了解现代企业的管理和工作流程,了解企业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要求,感受现代企业文化。同时,根据企业需要,学生直接参与企业的一切实践活动,边学习,边实践。学校在保证专业需要的基础上,以实践教学为中心,以职业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改革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它是一种学生全面参与企业生产、管理,突出实践教学,重在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适应能力、抗挫折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整合能力的教学模式。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主体是指事物的属性、关系、运动变化的承担者和载体,是指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主体与客体通常作为相对应的范畴来考虑,相当于客体来讲,主体在活动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而从教育领域来讲,主体,通常是指学生和教师。本文探讨的“双主体”课程教学模式,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师生双主体概念,也不同于宏观办学层面上的双主体含义,而是微观教学活动中企业经营、教师教学的“双主体”,即通过真实的企业经营来教学,通过学生的实训来经营。

二、市场营销课程与校园超市合作实施双主体教学的实践探索

学校在校园内投资建设了一个近三百平米营业面积的校园超市,并引进广州市知名连锁经营企业广州市8字连锁店有限公司入驻独立经营,对超市实施规范化的连锁店管理,承担我校电子商务、会计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任务。

(一)实训形式的确定

学生的实训形式分为三种:岗前培训、上岗见习、顶岗实习。岗前培训主要是在专业指导老师(兼职副店长)的协调下,由企业经营方安排有经验的超市管理者对即将参加超市见习和实训的学生就经理(店长)、理货员、促销员、防损员、收银员及其他服务人员等岗位进行短期的业务培训,并组织以上人员到本企业的其他大型超市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为见习和顶岗实训打好基础。每次培训和现场观摩的学生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上岗见习主要是由校园实训超市的每一个正式员工分别带领1~3名学生上岗工作,正式员工指导安排学生了解和操作本岗位的工作流程。顶岗实习主要是按照校园实训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接受部门管理人员和超市经理(店长)的管理,服从指导教师的训练安排,以正式员工的身份轮换制上岗履行职责,完成本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因是顶岗实习,经营方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支付工资)。顶岗实训的人数由店长和实训指导老师根据每天运营繁忙的高低谷合理安排,建议正式员工与实训学生交叉安排上班班次,即每个运营班次中正式员工与实训学生人数各占一半,或顶岗实训组学生和正式员工交替上班(具体安排双方协商确定)。这样既能最大程度保障超市的正常运营,又能兼顾实训学生的顶岗实训。

(二)实训过程的设计

为了更好的实现校园超市实训平台功能,让同学们在校园超市学习到更多的实践知识,各专业学生将逐步完成相应形式的实训要求,具体实施依据如下(以本学期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实务》36学时课程为例):

1.岗前培训

为更好地为学生实训做准备,岗前培训形式将围绕学生校园实训超市的实训内容展开,并融入《市场营销实务》课程的理论知识。培训形式以多媒体录像展示(已录制校园超市后台软件公司培训录像、8字连锁超市运营培训共近30小时录像视频)实训指导教师讲解、市场营销实训网站学习为主。该学习形式与学生上岗见习同时进行,充分做到边学边练。

2.上岗见习

考虑到既不影响校园实训超市正常运营,又能不影响学生本学期其他课程的学习前提下,经过与超市协商,拟采取学生轮班、轮岗见习的形式安排会计电算化专业1-4班(208人)从第2周开始(第1周为准备过度期间)至第15周(17-18周为学生考前复习周,实训停止)安排学生进入超市上岗见习,具体设计思路如下:(1)学分要求《市场营销实务》的校园实训超市实训占总体课程内容的一半比例(18学时)折算成时间为:18×45分钟/学时=13.5小时。因此每名上岗见习学生将以实训小组为单位,进入实训超市为期一周的轮班、轮岗实训教学任务。每天工作3小时,累计5天。(2)轮岗安排学生在校园实训超市进行的上岗见习是一个阶段性的技能实训,为了保证每个学生都能达到实训的技能要求,采取停课2周集中实训的形式不仅影响该专业其他课程的教学进程,既不能保证学生的实训质量又会影响超市正常运营,因此考虑在不停课的情况下,学生采取分组轮班轮岗的形式进驻校园超市实训,每个学生要求实训时间为《市场营销实务》课程总学时的一半,折算成15小时。根据2010级会计专业学生人数和校园实训超市每天所能容纳的合理限度,将学生分成39个实训小组和一个管理团队12人,每组5人。按照上午、下午、晚上三班倒的原则实行轮班、轮岗见习。(3)管理机构校园超市实训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将从2010级会计专业各个班级中均等产生,任期半年(系里发放聘书)。

3.顶岗实习

在上岗见习过程中,超市、实训指导教师、学生管理团队将会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实习考核评价,计入《市场营销实务》课程的实训成绩,成绩优秀的学生将会根据自愿的原则,下个学期接受报名。为校园超市提供有偿的顶岗实习或负责兼职的校园超市管理工作。

(三)实训内容的安排

本次实训为《市场营销实务》课程的实训部分。

(四)实训效果的评价

校园超市学生实训的考核采用考勤、录像、总结、报告、超市评价等“五维度”的考核评价方法。考核为百分制:其中考勤为20分,完成实训录像30分,汇报总结30分,实习报告10分,超市评价10分。

1.考勤

缺勤一次扣10分,并且按旷课4节处理;迟到每次扣5分;一周实习出现2次缺勤或3次迟到/早退,直接为不及格。

2.实训录像

每名学生在实习周内必须完成三个录像内容:导购视频(个人完成不超过2分钟)、收银视频(个人完成不超过2分钟)、指定超市内某品牌某商品的促销宣传或广告策划,并录制视频(小组或个人均可不超过5分钟)。

3.汇报总结

每名学生结合上述上岗见习内容撰写上岗见结;以小组为单位,制做实训PPT总结小组完成情况,播放前期制作的实训视频,实训指导教师、系里其它教师参加考核评价给予最终得分。奖励措施:校园实训超市经过最终的评价,将评出若干优秀实习生数名(人数不限),一旦实训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等级,将由经贸系颁发“优秀收银员”,“优秀理货员”、“超市服务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4.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以日志形式撰写,详细记录每天实习所学到的知识、完成的工作、掌握的技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决办法,以及对超市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等。

5.超市评价

超市内每名正式员工作作为学生的实训指导教师,最终对学生实训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工作表现、工作质量给予考核评价。

三、生产性实训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课程改革中“学校热企业冷”的问题

必须建立以教学企业为依托,完善的校企“双主体”生产性课程教学模式,学校提供场地、设备资金保障,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为学生安排实训岗位,岗前培训,互利双赢。

(二)学生参与课程实训热情不高的问题

必须完善现有的实训机制,深入探讨现有的“传-帮-带”教学模式,设置分级教学目标,因材施教,制定轮班轮岗的课程实训安排,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对学生合理分组,最大限度降低对其他课程影响;课程考核采用“五维度”的过程性考评机制,注重能力培养;对学生顶岗阶段给予适当补助和薪酬,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吸引学生。

(三)课程配套的教材、实训师资少的问题

改革的有效保障是制度的建设,为了更好地引导教师撰写面向企业生产工序课程的实训教材。要制定教师参与教学企业实训、指导的管理机制和分配办法。对于教师参与实训教学给予充分认可,不断推动生产性实训课程改革的开发。

(四)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停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问题

连锁副班培训总结范文2

[关键词]金融危机 航运业航海教育对策

金融危机又称金融风暴(The Financial Crisis),是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如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改革开放以来,浙江航运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近几年,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航运业的发展,提出了以“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中心、以“加快建设港航强省”、“加快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带”的发展新思路。浙江航运业处在新的历史节点上,一方面要接受金融海啸的冲击;另一方面又要在金融风暴中抢抓机遇,实现发展。那么,金融危机对浙江航运业的影响究竟有哪些?浙江航海教育如何调整发展思路,适应航运市场的转变?本文在分析金融危机对浙江航运业影响的基础上,提出浙江航海教育发展的几点思考,以期为浙江航海教育机构和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一、金融危机对浙江航运业的影响

本次金融危机于2007年3月由美国的住房次贷危机引发,以2008年9月“两房”被政府接管、“三大投行”被收购重组或破产为标志,开始爆发海啸式的国际金融危机;10月以后又迅速蔓延、深化,最终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并开始危机实体经济,同时对浙江航运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1.需求萎缩,运价下跌

金融危机推动经济滑坡,市场信心严重受损。贸易量的急剧下滑导致物流货源的减少,使得运量剧减、运价狂跌;另一方面,由于运价的持续下跌,又引发了浙江局部地区航运业的连锁反应:一是运能的调整可能引发低质量航运企业倒闭风潮;二是投资剧减;三是可能出现航运企业合并兼并、企业再造和重组的机会。

2. 订单减少,“弃、废”严重

目前,浙江造船实力位于全国第四位,但与其他地方不同,浙江省大部分船舶制造厂都是民营企业,并且比较集中,主要分布在舟山、宁波和台州三个地区。对于浙江造船业来说,在经历了从2003年~2007年的超预期勃兴之后,2008年开始显现出增长的疲态,全面爆发的金融危机使这一疲态更加趋于恶化。在金融风暴的席卷下,浙江造船业新接订单量急剧下降,同时出现“弃单、废单”现象。在这种态势下,造船业接受订单变得小心翼翼,造船业前景一片朦胧。

3. 预期降低,风险加大

2002年~2007年,浙江航运业迎来空前的大发展。然而,航运业过长的繁荣期逐渐抬高了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市场上大量增加的新订单不仅对运输市场造成巨大压力,而且造船企业和船东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也逐渐增加。大量的投机性订单行为,掩盖了真正的市场需求数字,新造船运力的投入使得航运市场上总运载量的增长大大超过了经济和运量的增长,航运市场供给压力日渐增大。在运力供过于求的态势下,航运费用受压,甚至出现不升反跌的情况,盈利收到极大的冲击。

4.大幅裁员,就业严峻

面对运输需求萎缩、运价下跌、造船订单量下降、“弃单、废单”现象严重、盈利下调等因素的影响,浙江航运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有些企业开始暂停业务、裁员,甚至被迫倒闭、重组。由此,大量的航运业员工下岗,另择出路;再加上航海类毕业生、培训生不断进入社会,使航运业就业岗位竞争倍增,浙江航运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

二、浙江省航海教育和海员现状分析

浙江省拥有海域面积22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6600公里,其中大于10米的深水岸线300多公里;可开发的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20多处,沿海海港34个,各类生产性泊位944个,其中万吨泊位67个。经过多年的建设和积累,浙江航海教育和海员不断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1.浙江省航海教育机构分布状况

浙江省有4家航海类院校和8所不同类型的船员培训机构,航海教育和培训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高等航海院校(本科及以上)1所(宁波大学),学制4年;二是高职院校(专科)2所(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学制一般为3年;三是不同类型的船员培训机构7所,分别是宁波大学海运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温州海运公司、温州航海学会、台州航海学会,主要从事在职海员参加适任证书考前培训、STCW公约规定的特殊和专业培训,以及受船公司委托的特别培训。上述航海院校和海员培训机构的教育设施、师资队伍和教育质量体系均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审核认证,符合STCW78/95公约的要求,列入我国履行STCW95公约的航海院校。

2.浙江省海员分布状况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海员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要求,一般货船持证海员总数约为12人以上,至少配备船长、大副、二副各1人,值班水手3人;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各1人,值班机工3人。目前浙江省海员资源中,甲板部门与轮机部门海员比例不协调。同时,浙江省海员发展呈现以下趋势:浙江省现有持证海员总数中的大副和大管轮相对比例较小,船长相对较大,说明船长数量较其他职务充足,但总体船舶配员只能勉强满足最低配员规则的要求,若考虑海员的公休、就职于航运业上下游产业的需求等其他原因,目前实际持证海员不能满足最低配员要求;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相对增长速度较快,轮机长/轮机员比例高于船长/驾驶员考证比例,轮机长/轮机员的储备量也在逐步增加。可见,浙江高级海员的需求比普通海员的需求更为迫切。

从浙江省海员资源结构角度分析:年龄结构上浙江海员中持丙类适任证书的海员群体年龄结构较为合理,而持丁类证书的海员呈现老龄化;学历结构上浙江海员文化素质以初中为主;职务结构上看,多年来,浙江省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庞大的海员队伍,现有海船海员人数达11余万人。另外,浙江省更拥有一批素质较好的、人数达5000名左右的高级海员,他们经过航海院校的教育和海上实际工作训练,知识、技术都较全面和正规化。

三、浙江省航海教育发展对策

随着航运业的发展、船舶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海员的多国化,各国对海员和海员素质日益重视。面对金融风暴的袭击,浙江航海教育要紧跟国际、国内海事发展的需要,调整发展思路,体现“人本主义”倾向,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水平和与国际接轨的能力,适应航运市场的转变。

1.成立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成立航海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改革与建设项目小组,成员可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第一,委派专业骨干教师到行业及相关企业调研,紧跟行业发展需求,根据STCW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对船舶三副岗位的适任要求,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导向”设计培养方案,以“培养具有强烈的安全和环保意识、适度的基础理论、较强的岗位适任能力”为目标,构建与国际先进的航海教育接轨的课程体系,并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第二,明确培养目标、考核要求、技能考核办法,以及达标的依据等,形成航海教育教学模式,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第三,聘请教育专家、行业专家进行论证、修改,形成实施方案。

2. 改革教学方法,营造“虚实结合”的教学环境

为了适应航海教育的发展需要,浙江航海教育要加快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工作流程及职业岗位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建设集生产、实训、技术开发与服务、技能培训和鉴定等于一体,共享型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紧密型的校外实习基地。进一步联手优秀企业,根据“优势互补、产权明晰、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引入企业具有生产功能的仪器设备,探索教师和技术人员融通、教学和生产过程结合、设备与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使实训基地产生自我的造血功能,使实训设备发挥最大的功能。通过基地合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团队建设。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渠道,实现校内外基地的紧密衔接,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先进的实训条件、环境和理念。以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除建设反映实际工作过程的生产性实训项目外,还建成了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轮机模拟器、GMDSS模拟器等一系列模拟仿真设备,编制了实训大纲和课程标准,营造了逼真的“虚拟”教学环境,实现了教学做一体,满足了海事局考试发证要求,提高了教学质量。

3. 打造“港航强省”品牌优势专业,加强校企深度合作

坚持走品牌之路,强化特色、创新教育,注重内涵建设,确保品牌优势,把浙江航海院校特色品牌专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重点建设面向海洋运输业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面向港口集疏运通道、大路网和港口航道建设的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带动港口航道工程专业发展;面向现代物流和港口、道路运输业的物流管理,发展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专业,带动国际航运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等专业发展;面向临港工业和现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建设船舶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等专业。

同时,浙江航海教育要以工学结合为重要切入点,以培养具有岗位适应和迁移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按照“岗位需求导向,校企合作教育,教学做于一体”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教育机制。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群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不同规模,采取分层、分类的合作方式,立足于企业中长期的人才培养战略与双方的长期合作,校企双方在课程体系设计、教学实习管理、学生跟踪培养,以及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培训需求评估等多个环节上呈现深度融合、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局面。更有利于从较长的阶段改革专业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有利于学生掌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快速发展对专业技能要求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立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的发展生态。

4. 拓宽培养途径,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聘请具有丰富航海经历的船长担任德育辅导员,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教育,培育“海量”的胸怀和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根据航海教育的特点,坚持“半军事化管理+课内与课外结合+校内与校外结合”的原则,实施海员素质培育计划,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毕业生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开设人文社会科学类选修课,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通过半军事化管理,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吃苦耐劳、敢于拚搏的海员精神,着力培养学生的敬业、服从和团队的意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使学生身心健康地完成学习任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5. 深化航海院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航海院校教育体制改革主要表现为: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转变重学轻用的观念,树立正确的航海专业教育观;要从面向21世纪、面向世界的高度来统一认识航海技术人才的培养模式;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要根据综合配套、逐步完善的方针,加强教育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和健全航海教育法规;要积极开展航海教育的评估工作,提高对教育评估的认识,进一步制定、完善航海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严格评估制度,并根据不同层次、类型的学校制定不同的评价方案,通过海员人才培养评价体系的建立,从宏观上对浙江海员人才培养进行督导,不断提高浙江海员人才培养的质量。

为了充分发挥浙江省航海院校管理的合力,应合理调整航海院校的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加强学术管理力度,精简机构,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推行聘用制,建立符合航海院校办学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航海类学生的半军事管理效果,应努力采取如下措施,大力加强航海类学生的养成教育,不断提高航海类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明确半军事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实行航海类学生的封闭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半军事管理机构,凡实施半军事管理的院校应有统一的管理标准;积极建设一支热爱半军事管理工作、军政素质好的管理队伍。

6. 加强航海成人教育和航海继续教育

一要转变观念,突出航海成人高等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性质。航海成人高等教育可以实施普通船员岗前培训、“两证结合”的学历教育、对在职的高级船员进行新技术再培训以及航运管理能力的适应提高三级在职技术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航运企业职工培训学校的管理,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二要改革招生制度,实施特殊行业特别对待;三要根据行业特征,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教学计划;四要加强针对性,提高经济效益,探索联合办学新路。

参考文献:

[1] 彭勃:金融危机对舟山航运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 产业经济, 2009 (3): 25-26

[2] 邹云美:后金融危机下的中国航运企业发展分析[J]. 科技信息, 2009 (31): 1010-1013

连锁副班培训总结范文3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的电网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1.1.3本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国网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国网预案》)、《华东电网突发重、特大电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华东电网规定》)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预案管理规定》)、结合安溪县电网实际而制定。

1.2适用范围和要求

1.2.1本预案适用于安溪县电网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火烧山、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安溪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1.3基本原则

1.3.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效防止电网事故发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安溪县电网各发、供电企业事故处理、应急抢险以及恢复电力正常生产能力。

1.3.2统一指挥。在县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事故抢险、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工作,县电力调度所(以下简称县调)指挥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

1.3.3分级负责。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安溪县电网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都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电网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电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电力调度所应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电网“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在事故后尽快恢复供电。发电厂应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并在电网调度机构的指挥和协调下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发电、出力。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3.4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主网、保重点”的原则,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县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有效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政府部门、一类、二类负荷等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第2章应急组织和职责

2.1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公司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电力调度所、电厂应急指挥部、生产技术保障组、物质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监-保卫组等组成(如下图)

公司应急指挥部

公司应急办公室

安监、保卫组

电力调度室

电厂应急指挥部

生产技术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

物质保障组

应急组织机构图

2.2公司应急指挥部

2.2.1公司应急指挥部是县电网应急处理电网事故的最高组织机构、下设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公司应急办公室”)。

2.2.2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其他安委会成员和发电单位分管生产的厂长及总工程师担任。名单见附件一。

2.2.3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国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及福建电网有关重、特大电网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接受上级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指挥、督察、协调全县电网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4)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

(6)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7)根据应急处理需要,下达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对现场设备进行保护或隔离,紧急调集人员、备品备件、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的指令;

(8)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对有关发电企业指令,对其突发电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及时向泉州市电业局等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

(10)及时掌握、了解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信息。

2.3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1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二。

2.3.2公司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和汇总电网事故情况,提请总指挥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总指挥组织预案的实施;

(3)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检查各电厂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培训和修订情况;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或参加信息会,指定信息发言人。

2.4电力调度室

2.4.1电力调度室是县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当值调度员是县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县电网事故处理。县电网中各发电厂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及通信联系方式应报县电力调度所备案。

2.4.2电力调度室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密切注视系统异常情况,根据故障现象准确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并就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2)正确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3)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电网黑启动方案等,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发展,保障主网安全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4)提供电力系统及其保护装置等的事故工况,预测电网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方案的建议。

2.5电厂应急指挥部

2.5.1各电厂应急指挥部应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各电厂的有关电网事故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附件,也是本预案的一部分,应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备案。

2.5.2指挥由各厂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生产厂长或总工担任。成员由各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5.3电厂应急指挥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处理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修改、维护本单位电网应急处理预案,使之与地方政府和公司应急预案相匹配;

(2)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请求应急救助;

(3)组织和指挥现场设备故障的事故抢险、应急处理、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保证应急预案的执行,以及应急行动中的人身安全;

(5)组织诊断现场状况,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电力调度室提供有关事故及处理情况。

2.6技术保障组

2.6.1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配合电力调度室处理电网事故,协调处理设备事故,协调各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工作,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6.2组长由公司生计科科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司输变电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司生计科、基建科、输变电部、计算机中心、客户中心、供电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2.6.3生产技术保障组的主要职责:

(1)及时、准确将重大电网事故中涉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2)负责应急处理技术与抢修力量的保障,组织或指导现场安全状况的分析、诊断和抢修方案的制定,组织外援力量的调配;

(3)开展相关故障设备的检查、恢复和事故评估、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反事故对策。

2.7物资保障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公司生产技术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的物资,组长由公司物资公司经理担任。

2.8后勤保障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公司生产技术保障组和电厂应急指挥部,协调各电厂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应急处理预案启动期间的生活、医疗、交通等后勤保障。组长由公司行政科负责人担任。

2.9安监、保卫组

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协调各电厂安监、保卫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和现场保护工作。组长由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保卫科负责人担任。

2.10应急处理系统电话表

应急处理系统电话表包括公司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各成员电话及值班电话、应急处理专线电话、公共部门电话等,详见附件三。

第3章应急分级

3.1应急分级

参照《电业事故调查规程》电网停电范围,以及事故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影响,根据《国网预案》、《华东网规定》的应急分级原则,将电网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紧急状态两个等级。

3.2预警状态

(1)县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或超过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

(2)调度二次系统(包括自动化、通信设备、外部电源及厂部端设备)大范围失控、故障中断时间较长,严重影响调度一次系统正常工作;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与泉州局联网的110KV设备遭受打击或破坏,对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情况;

(4)应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社会紧急情况、或泉州局要求配合省电网应急救援而启动县电网应急保障预案时。

3.3紧急状态

(1)县电网全网失压;

(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县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及以上,并且对县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县电网大面积停电或瓦解,导致电网无法正常运行;

(4)县电网主干通信网络或调度自动化体系统瘫痪,引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大面积中断,调度失去控制命令的传输媒体,导致电网无法正常发供电时;

(5)应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社会紧急情况、或泉州市电业局要求配合省电网应急救援而启动县电网应急保障预案时。

第4章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程序

4.1.1事故报警程序

4.1.1.1当安溪县电网发生符合第3.2条预警状态或第3.3条紧急状态的情况之一时,县调立即启动电网调度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故障状态,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汇总后,填写《事故关键信息记录表》(见附录七),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

4.1.1.2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电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没,并将有关情况填写《事故关键信息记录表》,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通知各应急处理保障小组组长。

4.1.2应急程序启动

4.1.2.1公司总指挥在接到电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1.2.2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将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情况,报告县经贸委,安监局等政府部门及泉州市电业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处理工作应自觉接受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并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援助。

4.1.2.3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通告各有关领导和部门。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调度值班室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

4.1.2.4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紧急状态后,指挥部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公司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4.2预警控制

4.2.1在预警状态下,公司应急办公室、生产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安监保卫组及各电厂立即启动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4.2.2当公司应急指挥部就电网突发事件发出预警后,各级应急处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针对预警的突发事件性质,评估对电网的影响。

4.2.3在预警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对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电网当值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4.3紧急控制

4.3.1当发生电网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出现频率、电压、潮流等运行参数严重超运行限额,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系统性崩溃、造成更为严重的电网事故时,县调应果断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故障区电网正常供电。

4.3.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县调缺乏更进一步的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更大范围停电时,县调应即使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向地方政府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提请批准实施紧急限电方案。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紧急限电方案,落实限电措施。

4.3.3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运行,保持对重点城市、重要用户供电,县调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近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电网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度值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3.4在应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事故现场协调和决策,并注意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变动现场的,需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和信息保存,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4.4事故抢险

4.4.1发生电网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应迅速调配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迅速召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查找故障点,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4.4.2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公司应急办公室、生产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安监保卫组及各电厂要给予电力抢险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及技术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4.3在抢修过程中,必要时可请求地方政府给予支持。

4.5社会应急

4.5.1在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办公室向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由县政府确定启动社会相应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处理与处置工作。

4.5.2发生电网事故时,各单位应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参与应急处理,做好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的电力供应工作。矿井、医院、人员聚集场所等重要用户,应迅速启用事故应急保安电源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6电网恢复

4.6.1县调应按照有关运行规程、规定、尽快恢复电网供电,必要时启用“电网黑启动”预案。

4.6.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正确掌握和评估发电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特性,制定合理的机组启动方案。一般应按优先次序恢复较大电厂和仍能保持热态启动能力机组的厂用电源。对于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厂,应根据情况自行启动发电机组。

4.6.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速度,保证发电机组运行稳定,输变电设备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之内,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各类过电压的发生,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扩大停电范围。

4.6.4在对停电发电厂和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随着各类机组相继启动并投入并网运行,要按照负荷优先级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对重要负荷直至广大用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进行的恢复,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4.6.5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应严格按照县调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4.7信息

4.7.1县电网内发生电网事故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统一对外信息,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信息。

4.7.2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要通过主要媒体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4.7.3公司应急办公室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信息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通报。

4.8应急结束

4.8.1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因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停电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主要发电厂、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8.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总指挥研究决定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频率、电压、潮流等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允许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排除,并且恢复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9应急处理系统流程图(见附件四)

第五章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公司应设立应急期间24小时受理专用电话,只用作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指令等有关工作的联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责人员的手机在应急期间应24小时开机。

5.1.2公司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制定并落实防止电网事故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恢复电网供电的恢复措施。

5.1.3电力调度室应制定电网事故处理方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并网发电厂应积极参加联合反事故演习。

5.1.4电力调度室每年应定期制定、修改电网黑启动方案,黑启动方案考虑的因素必须周全,且与地调黑启动方案应协调一致。

5.1.5公司每年应定期组织开展防止110KV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的检查工作。输变电部每年应定期提出安全整改措施,制定预防变电站全停的事故处理预案,并进行落实。

5.1.6县调应制定电网低频、低压减载方案,配制足够的减负荷容量,并定期开展实测工作,每年要根据实际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紧急情况下保证电网安全的拉闸限电序位表,事故状态下的拉限容量不低于负荷的30%。

5.1.7县调应制定“预防和应对电厂缺煤停机事故预案”。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的限电指标,保障对重要用户的供电。

5.1.8为保证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止和处置由于二次系统遭受病毒、黑客攻击、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不能正常运行,信息部应做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编制应对的处理预案,并报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县调备案。

5.1.9县调应设置防灾备用调度系统,以防止因调度机构环境破坏,导致不能进行调度的正常指挥。备用调度系统不能建设在同一个建筑区域内。备用调度室的技术装备应能保证日常基本调度业务的开展,至少应装备建议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一套、专用调度业务电话通信系统、电网一次电气主接线图。

5.1.10为有效地防范由于电力通信的原因造成电网调度失灵,应制定电力通信系统应急预案。

5.1.11并网发电厂应制定保厂用电措施,并报调度所备案。

5.1.12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抢险、停电抢修等反事故演习,提高抢修能力。

5.1.13县调应备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在失电情况下,能连续8小时提供调度支持系统和事故照明足够的电源。

5.1.14针对近年来山火多发,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情况,输变电部应制定“火烧山危及电网安全应急预案”。

5.1.15客户服务中心应会同调度室制定重要用户的保电措施。各类重要用户要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等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5.1.16为保证调度室、变电站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安监科应会同保卫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点场所事故抢险、消防、防灾、防盗、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

5.2.17为有效防止和处置台风、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对电网的伤害,安监科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台风、防汛、雷击等自然灾害危及电网安全应急预案”。

5.2资金和物资保障

5.2.1公司每年应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人员培训等专项费用,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

5.2.2公司应急指挥部必须依据已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应对电网事故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流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

5.2.3变电检修部及各中心供电所应根据本单位设备,负责提出事故备品备件清单,确定事故备品备件的型号和数量;物资公司负责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修物资的储备和保管工作。生计科负责制定事故备品备件的配置原则,确定物资公司应储备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名称、型号和数量,并每年不少于二次检查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修改清单。物资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的档案资料。

公司储备的事故备品备件和电力抢险物资台帐(应包括备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健康状况),见附件五。

5.2.4公司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电网事故的技术措施。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考虑应对突发事件处理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5.3管理保障

5.3.1公司应根据应急保障体系的要求,确定各类应急人员名单,特别应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并结合突发事件的类别,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处置电网事故的演习。

5.3.2公司应每年定期聘请由电力生产、运行管理、科研单位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专家组,调研和检查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3.3安监科应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通俗易懂方式教导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第6章后期处置

6.1事故调查

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

6.2改进措施

6.2.1电网事故之后,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6.2.2公司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6.2.3根据设备投保情况,财务科应与保险公司联系现场勘察及理赔事宜。

第7章培训与演习

7.1培训

7.1.1劳工科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培训组织工作。

7.1.2参加培训的人员:所有在应急预案中承担某项职责的人员都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包括直接和间接参与应急工作的协调或责任人员。

7.1.3目标:所有参与培训的人员熟知所在岗位在应急处理职责,熟练掌握所在岗位的应急处理任务,能按预案进行事故报警、调度、抢修、物资运送、通讯联络、指挥等,提高应急处理反应能力。

7.1.4培训的周期:每2年一次。

7.2演习

7.2.1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演习工作。负责成立预案演习导演和演习监护小组、演习评审小组,按周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演习计划,监督实施。

7.2.2本预案演习指挥部:

总指挥: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副总指挥:公司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

成员: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

7.2.3模拟演习的类型

根据情况有选择性地、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演习,或功能演习,或桌面演习。

7.2.4演习评价

建立评价档案,按不合格、合格、良、优四个级别评价。评价结果下发给各相关部门,并存档。

7.2.5本预案演习的周期每2~3年1次。

第8章应急预案的维护

8.1本预案的更新、维护

8.1.1本预案更新、维护负责人: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

8.1.2更新、维护修改应填写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如下表)

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

修改日期

修改人签名

修改页的页码

修改内容

修改原因

8.1.3应急指挥部应对每一子预案确定更新、维护负责人。

每一更新修改一次预案,修改者都必须向公司应急办公室说明修改的内容及其原因,并填报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

8.2预案的评审人员和单位:由公司应急办公室成立评审组。

8.3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书面

8.4评审应急预案的周期: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