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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履职报告范文1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强化一线监督,保障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推行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制度组制度,更好地预防项目建设中的各项廉政风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工程在监督中完成。
二、工作原则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要坚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并重的工作原则。既要依法监督监察项目法人和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保证项目建设各个程序环节合法合规、规范运行,又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执法单位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安全、质量优良、廉洁高效实施。
三、派驻范围
对经中、省、市、县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未达到规定投资总额,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派驻监督检查组的建设项目。
四、派驻程序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前5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书面派驻申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选调人员组建派驻监督检查组,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后,统一制证、挂牌上岗。
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向重大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在政府指定媒体、网站上公开监督检查组人员、办公地点、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机构设置及职责
派驻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所驻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向派出机关负责。
(一)机构设置
派驻监督检查组的监督员人数视项目规模而定,一般由2-3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由不低于项目单位副职级别的人员担任。
派驻人员应具备如下素质条件:1、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3、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4、具有一定项目建设管理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
(二)工作职责
1、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承诺履行情况;
(2)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履行情况,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4)监督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履职情况;
(5)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
(6)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派驻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派驻至现在或曾经管辖、工作过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
(2)派驻人员不得参与、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3)派驻人员不得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人事安排;
(4)派驻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及其亲友谋取私利;
(5)派驻人员不得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
(6)派驻人员不得泄露项目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7)其他应遵守的纪律规定。
六、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采取下列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1、列席项目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
2、实地查看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
3、听取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4、查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向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5、履行职责的其他方式。
(二)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对一般问题,建议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对重要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在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反馈情况,建议及时整改;对影响重大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整改建议起5日内向监督检查组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组应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检查。
3、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予以整改,整改报告书面报纪检监察机关。
4、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未能正确履职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或阻挠、干扰监督检查组行使职权,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的推行落实工作。对符合派驻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出派驻申请以及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的,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查处。
(二)监督检查组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中应当建立监督工作日志,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备案,健全档案资料。
监督员履职报告范文2
【关键词】卫生监督;信息化
信息化是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关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从2007年3月,国家统计局批准了2010版《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齐齐哈尔市卫生监督所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部署,抓住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难得发展机遇机,使我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1 提高对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信息产业持续发展,信息网络广泛普及,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卫生监督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是卫生监督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通过信息分析可以确定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和空白地带,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的决策措施。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务公开、履行政府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系统记载履职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履职不到位甚至履职缺失的重要手段。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监控权力运行过程,用科学的手段预防控制腐败的重要措施。
2 紧跟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做好落实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以应用为基、制度为纲、创新为魂”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新思路。我们监督所建立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1)首先,按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实行信息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从上到下在人员上得到保证。
(2)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根据信息化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要重新修改和制定了具体单位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卫生监督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完善了信息工作组织机构,及时对有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调整;同时对基础资料,如本单位、本地区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权限的分配等进行了设置和分配。
(3)加强了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要及时掌握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有关要求后,做好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人员、骨干卫生监督员进行理论培训和上机操作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进行了应用性的培训,做到培训及时、指导到位,不留盲点。
(4)及时跟踪指导,加强信息工作的过程控制
随着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刚刚接触的一些在电脑操作不太强项的卫生监督人员来说,达到一定程度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就利用现场指导、网络通信软件、电话指导等形式,指导辖区各监督机构和所内科室进行对卫生监督信息的及时处理。每张报告卡的每个元素、每个栏目及其逻辑关系,认真讲解;信息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中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手册》要求,对卫生监督个案报告做到依法统计、规范管理,严格审查、核对数据,确保数据来源于卫生监督各项业务工作,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努力实现工作转变
国家卫生监督“十二五”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主要内容,就是“建立覆盖全国的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卫生监督的实时、动态、高效管理”的目标要求,使信息化和卫生监督业务发展同时推进、以信息化带动卫生监督工作创新,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2010年―2013年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由每年的汇总填报逐步转变为个案信息的实时上报。我们清楚的认识到:传统的统计报告,“重收集、轻应用”,不善于运用信息来分析指导卫生监督工作的决策与执行,信息收集、分析水平不高,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信息和工作共享能力差。我们要根据工作实际,利用网上汇总数据,及时分析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分析报告,我们看出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由原来的食品卫生占较大比重转变到现在以公共场所和医疗卫生为监督的重点的监督工作局面。
总之,面向未来,卫生监督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和省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我们卫生监督事业在信息化这条高速公路迅猛的前进,我们卫生监督人正在以新的风采展现在世人面前。
参考文献:
监督员履职报告范文3
2018年度上半年在局领导的精心培养和关怀下,以及悉心的指导下,我充分发挥出了敬业爱岗,严于律己,擅长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自身优势,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我现在主要协助处理科室日常事务,主要是学校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卫生方面:2018年上半年已开展了2018 年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检查、针对高中考卫生安全的保驾护航行动等。完成对全县20个乡镇、两个街道办事处的46所中小学校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与执法局科室人员与乡镇协管人员对我县辖区内的130家托幼机构托幼机构卫生状况情况进行了调查行动。截止目前为止,已完成国家双随机的16家中小学校检查,并及时进行了公示。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对4所学校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1所学校饮用水500元的罚款。
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同时,生活饮用水也同时进行中,现场检查了全县24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国家双随机单位6家)。从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管理,到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及知识培训;从水厂的基础硬件设施,到制供水工艺流程的运转情况;从水源卫生的防护,到出厂水的自检能力等进行检查。并对6家供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总罚款金额27700元。目前还有1件案子正在处理中,暂未完结。
在工作中。我做到了以下方面:(一)注重团结,搞好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二)内练素质,外树形象,营造稳固的团队;(三)增强素质,提高修养,完善自我。
二、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半年来,我可以负责任地表白自己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和内容的财物,与管理相对人没有任何工作以外的接触,我会坚持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表现出一名优秀监督员应有的修养和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思路
监督员履职报告范文4
圆满完成全市放射治疗防护专项执法攻势
根据省卫健委部署,我局制定下发《2021年XX市医疗机构放射治疗防护专项监督执法攻势方案》,采取自查与整改相结合,市区联动协同监督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圆满完成了全市医疗机构放射治疗防护攻势,取得了良好取得成效。
一、精心组织,确保攻势顺利开展。按照《全省医疗机构放射治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活动步骤及安排和具体要求,方案从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和总结四个阶段,要求按时间集中开展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保证了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二、强化自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标准和自查表,从《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治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审查情况,放射治疗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模拟定位机、放疗计划系统和放疗剂量仪等放射治疗质量控制设备的配置情况;制订和执行放射治疗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情况;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疗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放疗设备安全联锁有效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和问题整改,并及时上报了《自查表》和整改报告,及时防护和诊疗安全消除隐患,进一步规范了自身诊疗行为。
三、市区联动,提高监督执法能力。采取市区联动,联合监督执法,既避免人力物力的资源浪费,又进行了现场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了区市基层对放射治疗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今后避免放射卫生监管空白奠定基础。
四、履职尽责。专项攻势成效显著。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现场实行“三对”法进行监督检查,即对照自查表、对照自查整改报告和检查标准,逐项核查,对不认真自查整改或不重视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本次共对15家放射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立案查处3家,罚款11000元。
监督员履职报告范文5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规范执法问题,坚持边排查、边解决、边建机制,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白城市检察院制定了审查决定逮捕自侦案件“限时补充证据”制度,要求办案人员要有效地利用《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的7天时间,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在3日内提出补充侦查意见,自侦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完成补充侦查工作。保障了检察机关在自侦工作中的公正廉洁执法,同时也节约了诉讼资源。
白城市检察院在审查洮南市检察院反贪局提请决定逮捕的嫌疑人蒙某贪污案件时发现,嫌疑人提出涉案款项中有4000元是经单位领导同意核销的,核销后付给了为单位运粮的人员。但自侦部门对此未做调查,并在其它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提请决定逮捕。侦监部门办案人经审查认为,这4000元的事实证据在本案中意义重大,必须查清,遂提出“限时补充证据”意见。洮南市检察院反贪部门按照补充证据意见的要求,在3日内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使案件达到了决定逮捕的要求。
舒兰市检察院着眼规范执法行为,增加公诉工作透明度。采取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建立案件查询制度、建立阅卷制度、建立听取意见制度、建立专门接待制度等5项措施,全力打造“阳光公诉”工程。通化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四不”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加大违纪查处力度,构建“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坚持从优待警,构建“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等等。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基本上实现了100%应用办案软件、100%实现网上办理、100%实现规范化录入,进一步推进执法活动全程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松原市检察院全面推行了网上办公办案实践,各项办案工作均在局域网内进行,2007年以来,共在网上办理批捕、案件11909余件,批捕案由原来平均7天缩短为2至3天,案件由原来的平均20余天缩短为10至12天,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强化自身监督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加强内部监督对于提升检察公信力、提升监督能力意义重大。内部监督的重点是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而完善制度建设则是加强内部监督的重要保障。
从2010年开始,省检察院每年确定2至3位市、州院检察长到省检察院述职,接受省检察院党组的廉政质询。适时进行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行阳光执法,主动请人大审议和政协评议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的监督。
辽源市检察院在纪律建设上突出了经常化督察,在全省率先执行检务督察通报制度,为4个县区院统一配发了检务督察车,配备必要的照相、录像设备,并整合了全市两级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力量,形成了流动检查、联动监察的工作格局。他们把督察从8小时以内延伸到8小时以外,从工作纪律延伸到工作程序,还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专门的纪检监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制度的执行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制度的效力就在于落实执行。全省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制度的执行环节,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绝不姑息迁就。仅2008年,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4人,其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人。同时,他们还注重加强警示教育,将近年来全省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例编辑成册,组织全省检察人员学习,以此来警示广大检察人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触电,触电必被击”,让广大检察人员认识到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使其不想、不能、不敢违法违纪。2010年8月,举办了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列举和剖析了全国和全省近年来发生的40起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展览在全省检察机关巡回举办,全省7000名检察人员全部参观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时任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申学、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参观了展览,并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加强外部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省检察院变联系代表为服务代表,成立服务代表工作办公室,创办了《人大代表专刊》,多渠道、多形式、多举措地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全省三级院检察长经常面对面地向代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邀请各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70次,召开座谈会208次,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500余条,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仅2009年,全省各级院向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报告专项工作298次,接受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219次,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48次,办理转办案件27件,面复率100%。
监督员履职报告范文6
一、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果
1.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落实各项卫生监督保障措施,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进一步巩固卫生监督体系评估工作成果,确保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2.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强化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不断加强对各镇(区)卫生监督分所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继续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三进工程”。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真正实现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联动的卫生监督网络,彻底消除了卫生监督盲区。
3.扩充和提升卫生监督信息化应用。以“数字卫监”工程为基础,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以满足移动执法应用为基础,以权力透明运行为要旨,以实现全区卫生监督基本现代化为追求,全面实现监管网络化、服务现代化、办公自动化“三大功能”,不断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全区卫生监督水平和公众服务水平。运用现代信息化监管手段,完善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加强卫生监督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
4.加强绩效考评等基础管理。深入研究和落实绩效工资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基于基础业绩与效率的管理机制,强化内在管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依托“数字卫监”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绩效管理智能化、软件化。积极探索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履职情况、工作效率、质量水平、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智能化考核和科学评价,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强化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5.强化理论技能培训。实施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工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卫生监督员继续教育。依托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为基础,以餐饮食品安全、传染病与公共场所监管、医疗执法、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信息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基层复合型人才及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的力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三基培训,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卫生监督队伍的理论技能。
6.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突出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市场监管、移动执法装备现场操作应用、监督信息录入等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效率。
7.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扬“公正、廉洁、创新、奉献”的卫监精神,时刻叫响“在岗、在行、在状态”,切实践行“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健康、共建和谐”的服务宗旨,积极丰富卫生监督文化内涵、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员行政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培养全体卫生监督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敬业奉献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不断展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卫生监督形象。
8.发挥卫生监督稽查职能。深入发挥内部稽查和外部监督机制,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加大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及层级稽查频度与力度,侧重对许可管理、卫生监督员管理、文书质量、案件承办能力等事项开展层级稽查和效果评价,确保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平公正,形象良好。
9.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卫生许可发证质量,全面优化许可工作流程,做好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行政许可事项。加强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信息报告和定期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处置效率和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10.实施相对人培训工作。继续寻求有效的合作平台,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开办相对人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班,实现经营者从思想理念、法律责任、经营行为及业务技能等方面建立起良好的诚信经营和规范服务的行为,从根源上避免卫生违法行为,实现减少卫生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百姓健康安全的服务目标。
三、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加强餐饮食品安全保障
11.巩固放心餐具项目成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增强餐饮单位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自律意识,以深入实施“放心餐具”工程为抓手,在餐饮业全面推行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系列整治活动,保障百姓饮食健康安全。
12.落实餐饮安全长效监管。完善诚信体系,继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推行新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100%。深化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继续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专项集中执法活动,严防重大食物中毒发生。
四、创新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监管
13.全面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就餐场所、足浴场所卫生许可制度。大力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率达到100%,沐浴业(含足浴)、美容美发业达到80%以上。深化足浴行业专项整顿行动,规范住宿行业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覆盖率。
14.加强健康相关产品管理。加强对住宿业公共用具、游泳池水等监督抽检。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布,严格落实长效管理。
15.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全面规范传染病防治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以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消毒产品使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重心下移,重点强化一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6.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认真落实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完善供水单位和供水设施情况的基本信息档案,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水厂)经常性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监测。加强二次供水单位与清洗消毒单位监督检查,督促二次供水单位每年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测。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措施和程序,积极防范和科学处置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17.加强职业卫生及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医疗监管,切实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18.加强医疗市场卫生监督。开展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生活美容场所涉嫌医疗美容及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的医疗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做好大案要案查处,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规范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监测,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
六、突出条块联动,加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