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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教学法论文范文1
问题教学法,就是设计问题串联课堂,让师生在问题中通过双边互动教学知识。历史新课标明确要求学生应“初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解释、评价历史事实;能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搜集和整理史料,提取信息,用以思考和解决新情境中的问题。”有位教育家说过:“教学的艺术全在于如何恰当地提出问题和巧妙地引导学生作答。”可见,提问技能在教学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就形式而言,历史学科课堂教学中可设计以下几种问题:一、延伸型问题。即由已经了解或掌握的历史状况,设计问题进一步延伸和展开。如:在《法律的起源》一课中,在同学们基本了解了法律的来源后,展示中西方思想家对于法律的起源不同的观点。设计问题,为什么有些思想家却对此提出大不一样的观点呢?这就要求学生从中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然后总结。在《海洋文明》一课中,学生了解希腊和罗马地理、经济等特点后,这些特征与海洋文明中的民主政治有什么关系?每一堂课都要有一定难度和深度的问题让学生思考,这类提问则能体现这个要求。它是培养学生深入理解,综合思维能力的重要方式。但此种问题对普通学生来说,难度偏大,几十分钟的课堂如果多用,势必影响基本任务的完成。二是体验型问题。即让学生置身于特定的历史情境中,去体会历史人物的思想和情感或者感受历史情景别的社会现象。在《美国独立战争》一课中,当了解北美人民本受英国殖民统治,后来争取到了民族独立,请同学们设想,假如你身处这种情况下,应该设计怎样一种政治制度确保人民的自由和权利,从而体会到华盛顿,杰菲逊等杰出人物高超的政治智慧和高尚人格。在《》一课中,《》签定后,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对灾难深重的国家,作为一个有爱国心的中国人,要思考中国应该走一条怎样的自救之路,发展之路。可允许或提起其他同学对发言同学的发问和质疑。三是讨论型问题。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以截然不同,尖锐对立的两种观点呈现出来,让学生去选择,去讨论,去阐述。在《经济全球化》一课中,区域集团化和经济全球化两者之间是相互对立还是相互融合?应如何处理其关系。在《军事技术》一课中,战争究竟推动历史前进还是阻碍历史进步?学生有阐述自己观点,对人的看法进行完善和辩驳的能力,两种观点针锋相对,课堂上学生争论的场景历历在目。四是整合型问题。即让学生通过观察一些图片,图表,文字材料,音像资料等,回答问题。如在《服饰》一课中,通过投影让学生观看中国少数民族服装、中山装、清朝官服补子、法官服、护士服、妇女小鞋等服饰图片后,提问,影响服饰发展的因素有那些呢?在《法律的起源》一课中,通过投影让学生了解两河流域的《汉穆拉比法典》、古埃及的成文法典、古希腊的《格尔蒂法典》、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国的《法经》、印度的《摩奴法典》的一些主要规定后,提问,早期法律特点是什么?借此培养学生从史料中获取有效信息,并进行合理归纳和分类,进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成为二期课改历史学科新课标要求学生培养的一项主要能力。五是反问型。即运用逆向思维的方法设计问题。在《》一课中,如果没有林则徐的禁烟运动,英国是不是不会入侵中国?在《欧洲战争策源地的形成》一课中,如果没有希特勒,德国会不会成为法西斯国家?
设计问题要追求科学,提问讲究技巧。需注意以下几点:问题的表述务必准确清楚,针对性强,避免摸棱两可,表意模糊的语句。不然,学生不知从何下手,既耽搁了宝贵的课堂时间,又挫伤学生学习积极性。要提适合学生能力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充分了解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设计问题时尽量切合其实际,有些问题为了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基本理解,那设计问题时要倾向于一般同学的状况;有些问题则为提高其分析能力和培养其思维方式,则需注意所提问题是否与学生已经掌握的概念和事实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而且这种联系能被学生“感觉到”。有些复杂的问题问题还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有梯度的设问。问题的设计需难易结合,分布得当。一堂课,不能成为仅仅几个同学表现的舞台,要面向全体;也要注意每一堂课中不同层次的同学在前后半节课都应有锻炼的机会。
历史教学法论文范文2
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师生关系
一、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地位
传统的课堂教学过分强调讲授法的重要性,是以“教”为中心的教学设计,即大班授课以及教师讲、学生听是目前的主要教学设计形式,其优点是有利于教师指导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按照教学目标的要求来组织教学:不足之处是在这种教学系统中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难以充分体现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而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源于美国儿童心理学家和教育家杜威的以儿童为中心的观念。杜威极力反对在教学中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做法,反对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填鸭式、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主张解放学生的思维,提倡在“做中学”。这种以儿童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运用于中学和大学教育中就成为今天所提倡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了。在从传统教学模式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的过程,案例教学方法就成为较为重要的手段了。
案例教学的正常运行要求其参与者学生具备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唯有如此学生才可能具备基本的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才能避免在相关问题的分析和讨论中表现出盲目性和不切实际性。但也不要因噎废食。有的教师由于担心学生素质不高可能导致案例教学中师生无法配合。不敢采用案例教学法。只要注重教学中的循序渐进,最初适当地和学生一起分析案例,训练他们如何分析问题。经过反复训练。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就会提高。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确具有一定的优势。因为案例教学是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方式,可以较低的成本弥补学生实践能力的相对不足。而且,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批判怀疑精神,使得学生逐渐形成较强的自学能力。我们也要看到尽管案例教学法具有上述优点,但同时也具备一定的不足: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形成如同律师一般的法律思维,侧重于法律逻辑推理的技巧,可见其追求目标的狭窄:而且案例教学法忽视伦理说教,无视法律制度背景的阐释,长久适用此法将势必使得学生成为法律机械适用者,而非法学家,即单一运用此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兴趣单一,不符合培养多层次人才的目标。鉴于此,不能将案例教学法的适用范围盲目扩大化,更不能完全采纳案例教学法而摒弃讲授法。要摆正它在教学中的位置,辩证处理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关系,做到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在确定适用哪种教学法时要看是否符合所授课程和所培养对象的特点。
二、如何选择与设计法学案例
在法学教学过程,教师经常要撰写案例。我们可能会模拟诸如司法考试等模拟考试题的一些案例,这些案例有些类似于小说,把时间、地点、人物等诸多因素再加上编写者的主观虚构,还有小说一般的情节。其实,案例就是关于某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它通过描述引发学生“为什么”的思考,以此促使教师反思课堂教学行为的效果、教学策略等教育教学问题。有时候教师自己设计的案例难免带有一种类似于小说的叙述方式。但案例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其真实性,不能是杜撰的事实。也不能从抽象、概括化的理论中演绎出的事实代替。在案例描述中一般都不加入编者的评论和分析,只是客观地描述事实发生的过程。案例不是直观、简单的问题,也无法通过一个公式计算或者系统规范的分析技术就能得到答案,它融多种知识为一体,需要回答者根据所设定的环境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和思考,得出结论。所以撰写案例是再创造的过程,通过对当时情景再度的真实描述,以此促使教师更为深刻地认识自己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促使教师对自己行为的反思,通过反思来提炼并明确有效的教育行为及其理论依据。
日常生活中发生和存在大量的案例,这些案例是很好的案例来源。在法学案例教学过程,除了自己撰写案例,我们可以考虑使用各种媒体上的真实案例,诸如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文本上的案例。这些案例的优点是真实性和典型性强,具有极强的说服力。真实的案例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但也不是没有缺点的,这些案例内容庞杂,鼻子眉毛一把抓。难以分清主次,不能直接作为教学使用。所以得进行加工处理并去除无效部分。挑选出直接与教学理论内容相关的部分,使得案例教学有的放矢。笔者在教学过程中查阅过大量的法律案例。其中较为适合是北大法律信息网法规中心的案例。作为法学教学案例而言,应当密切结合法律规范而不能泛泛而谈,这些案例则直接针对法律规范编排。不仅如此,该网站上的法律案例数量极大,是以法院裁判文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比如针对合同法第113条的裁判文书就多达558例,具有较强的选择空间。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直接将裁判文书里的相关内容进行粘贴复制到课件或者教案里,省却了大量的输入时间和精力。该网站上的案例难易度参差不齐,应当根据学生的理论基础,来确定所选择案例的难易度,但一般都应当具有一定的疑难性,以加深学生思考的深度,认识到实际案例的复杂性,提高其全面思维能力。
传统法学教育宣扬的是答案唯一性,其余的解释都是错误的,因为答案的多元性势必破坏法律所代表的正义。然而随着解构主义的兴起,人们已经开始接受了问题答案的不唯一性。那么法学案例的答案是否必须唯一呢?笔者认为,无需追求唯一,事实上也不存在绝对正确的答案。法学案例为学生提供一个与现实相似的环境,引导他们去独立思考问题,从不同路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因此案例追求的目标是对问题的分析“过程”,而不是“最终结论”。案例本身所提供的资料不是帮助学生理解学习内容,而是借分析及批判思考的过程,帮助学生构建知识,培养学生在一定条件和情境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案例本身的信息就是有限的,不可能有唯一的答案,只能是受时间、空间等各种条件限制的多种选择。当然,案例本身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涵盖学生学习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知识,增加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积极性。
三、师生在法学案例教学中的关系
传统教学方法从教师的主观愿望出发,完成认识性任务是课堂教学的中心或者唯一的目的,上课是执行教案的过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在课堂上最理想的进程是完成教案,以教师为中心的讲解者。在传统的课堂教学,受师道尊严的影响,课堂是单向“独白”式的价值取向。不平等的师生关系造成师生间交往、对话的缺失。而案例教学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上来,学生由原来单纯听讲、接受灌输的被动地位转化为有机会参与、发现、探究的主体地位。以案例讨论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所以师生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平等的。在案例教学,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变为引导者,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学生活动的导演者。此时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生在一定的情境下借助包括教师在内的帮助,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
历史教学法论文范文3
(1)编写教材:护理部组织本院教学经验丰富的带教教师,参照人民卫生出版社护理本科教材《基础护理学》第5版,编写理论授课教材,并制作成PPT,讲解护理技术操作的相关理论知识,包括概念、目的、流程、要点、注意事项、技术规范、服务规范等,培养护士良好的慎独修养,提高护理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护理服务理念[4]。(2)制作视频:护理部组织近年来在市县级护理操作竞赛获奖的优秀护士,按照新修订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演示;邀请专业人士录制操作视频;拍摄地点根据情况选在示教室或病房,患者以真人模拟为主,个别操作选用模型(如心肺复苏、大量不保留灌肠、女患者留置导尿);视频录制好以后,进行后期剪辑,制作成规范化操作视频。护理部将授课课件及操作视频分享在本院内网上,供全院护士下载学习。(3)集中培训:护理部每月组织低年资护士统一集中培训,采取PTT理论授课—观看操作视频—现场示教、讲解—提问、释疑—实地练习的方式,将护理理论知识与实际临床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4)临床训练:每个科室安排带教组长对本科室低年资护士进行技术指导,护士互相扮演患者和护士角色,通过亲身感受来相互评价操作中存在的不足,有些护士采取反馈式视频录制方式[5],来寻找发现自己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学习知识,提高了年轻护士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思维能力。评价方法每月底由护理部组织护士长及示教老师进行操作考核,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80分为合格;考核中采用现场观看、提问、终末质量评价等方法对护士进行考核,每名护士操作结束后均对其优缺点给予点评、指导;考核不合格的护士给予一定时间练习后进行补考。考核结束后,护理部对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通报全院,以利及时改进。护士个人考核成绩参与科室绩效考核和年度评优,科室操作平均分计入季度在职培训考核结果及年度评优。统计学处理应用SPSS15.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u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从2014年1~12月,本院共培训基础护理操作12项,考核2012~2013年新入职护士134人,共1608人次,不合格补考29人次,合格率为98.20%(1579/1608),与2013年操作考核成绩比较(2013年参加全部12项操作考核护士为121人,共1452人次),除肌内注射外,其余11项操作考核成绩均有所提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讨论
3.1护理教学培训模式更系统、规范、科学本院传统护理操作培训模式为培训教师现场进行操作示范,因为参培人员较多,往往会看不清楚,听不清楚,记不清楚,需要分批培训讲解,但分批培训又存在每次讲解内容有所差异,参培人员得到的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在培训现场,也有部分护士自发用手机拍摄视频,但有时会过于关注取景、角度、采光等因素而分散精力[6],没有关注老师的示教和讲解,培训效果欠佳。现本院统一操作流程、统一示教、统一拍摄,采用PPT理论授课与视频教学结合的培训方法,不仅更加系统、直观、形象、生动,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有机结合,而且参培人员集中授课,能保证护士得到相同的知识信息,使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向系统、规范、科学的新护理培训模式转变[7]。
3.2学习方式更加灵活,培训效果明显传统培训方式,护士的学习主要靠在现场用眼看,用手记,如果没看清记清就会和教师讲解的内容出现偏差,一旦有疑惑或争议,不能及时与教学教师沟通,不能掌握正确知识。新的培训模式实行后,护理部将理论授课PPT及操作视频分享在本院内网上,每个护士都能观看、下载,对一些重点、难点可以反复观看、揣摩,还可下载在手机上,利用空余时间学习,学习时间更加自主、灵活;护理部还建立了微信群,护士有疑问时可以第一时间与教师进行网上答疑、交流,学习效果更好。在2014年护理技术操作考核中,合格率为98.20%,除皮内注射技术外,其余11项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成绩均较2013年有所提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3.3带教教师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在修订操作流程和标准时发现,随着医学科技的日新月异,很多新材料、新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临床,书本上的内容明显滞后于现在的临床的工作[8],如一次性用物的应用、操作环境的评估、规范的洗手、垃圾分类等。教学实践中,护理部和带教教师共同参与操作流程和标准的修订,在培训过程中不断改进,紧贴临床,应用新材料,简化流程,大大提高了带教教师发现问题、主动思考及创新意识;通过在全院的讲课、示教、与护士的互动答疑,带教教师的授课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得到锻炼提升,体现了自我价值。
历史教学法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多元化教学方式
民商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其对案例教学是极其渴望的,如目前的民事借贷和商事借贷如何区分,民事担保和商事担保应否区别等等,都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个案分析以分清现状、理清法理。但从现有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来看,其实质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所以在民商法学中如何更好地应用案例教学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应在既有经验的基础上,探求新的思路和出路。
一、角色定位——案例教学的实质价值
(一)案例教学的引进——对传统教学的批判
1.传统课堂教学的弊端
中国学生从踏入学校的那一刻开始至学生生涯结束,其接受的是以老师为主导的讲授式教学,即老师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演讲,学生坐在下面不停地记笔记,没有思考,有的只是被灌输既有的学术观点、优秀成果;没有开拓创新,有的只是学生为了顺利通过期末考试,死记硬背知识点。这种传统的教育,教给学生的只是如何更好去接纳现成的东西,更好地应付考试,而不能带给学生一种将理论与实践、动脑与动手相结合的能力。
2.我国传统法学教学的不足
我国传统教学的不足在于其教授的学生多数难以应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特别是在法学教学方面,对于学习民商法学的学生来说,如果只是被动接受知识,没有实践和分析能力,那么即使是学校里面的佼佼者,在毕业面对职场公共时,也只能被称为与社会脱节的法律人。毕竟书本上的东西是有限的,它也只是前人在自己的经验上总结出来的,不像现实世界内容丰富,不断变化发展。
3.国外案例教学的价值
案例教学在世界上被广泛的应用,但是各国的案例教学的具体一些细节情况显然是不同的。例如,在美国,案例教学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即由学生总结案情,分析判例中隐含的规则;教授只是不断的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层层思考。而在德国,其练习课即相当于案例教学,由高级助教或者教授助手主持,由学生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然后由主持人组织讨论并加以系统终结。虽然各国案例教学的细节不同,但是这种教育方法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显然是一致的。相对于传统教学,案例教学这种新型的教学,即从设问引导分析的法学思维方式的训练,或者说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适用法律的针对问题解决的模拟演练,其价值是十分明显的。传统教学所缺乏的即为案例教学的价值,亦即问题导向的开放式、发散思维基础上的总结归纳和问题解决试案的提出。
(二)案例教学的价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1.教学目标——理论+实践
哈佛商学院曾把案例教学界定为“这是一种教师和学生直接参与,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这些案例常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它来源于实际的工商管理情景。学生在进行阅读、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的引导进行全班讨论。”《教育大词典》认为“案例教学是高等学校在社会科学某些科类的专业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的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能力”。国内有学者认为,“所谓案例教学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习者引入教学实践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研讨等方式,从而提高学习者面对复杂教育情境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系列教学方式的总和,它不仅强调教师的教,更强调学生的学,要求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都要有相当大程度的转变。”
2.教学开展方式——教师+学生情景互动
法律现实主义者将法律分为“书本上的法律”和“行为上的法律”。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就是让学生拥有书本上和行为上的法律知识,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为主导,自己动手去查找大量资料,在资料查找过程中,进行总结,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例,充分地调动学生的思考能力。而老师则是一个提示评价的角色,在学生进入误区的时候给予必要的提示,在案例结束时做一个总结,评价学生们的观点。可见案例教学是能培养将理论与创新,动手与动脑结合的法律职业能力人才的必要武器。案例教学的价值是巨大的,但是前提是要运用的恰到好处,否则案例教学就会出现大量的问题。
二、问题透析——民商法案例教学与现实的冲撞
在我国实际的民商法学案例教学中,案例教学体现出了很多的问题,其价值也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目标价值问题
在我国,案例教学是对传统教学批判和对国外教学经验借鉴的产物。然而我国对引进来的案例教学的定位却偏离了原有的位置。在现今,我国高校虽然认识到案例教学给法学教育带来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却没有吸取到精华,只是一种表象,其实未能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只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所讲内容,老师采用中间穿插小案例的形式来阐述问题。这种中间穿插式案例教学的确有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但完全错位了案例教学的价值定位。民商法学案例教学要达到的目的,是使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充分发挥自己的思考力,预期达到一种对话式的教学,以学生为主导,老师是一个中立的评价者。即以卓越法律人才为教学目标,多方位多角度地培养学生,从学术研究、课堂教学、法律实践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从知识、思维和实践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
(二)案例教学的选材问题
案例教学,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案例。
1.案例的选择问题。如何选择一个案例,既可以引发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很好地说明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这在案例教学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但在我国,相比于判例法的美国,案例来源选择受到很大局限。法院判决书显然是选择案例的绝佳途径,但我国并没有强制规定法院必须公开每一个判决;而法院公开的判决,又都是有选择性的,因此,案例来源相对有限。
2.案例与知识点的衔接问题。在我国高校的案例教学中,大多数案例来源于教课书,它们大部分是作者根据自己的思考和设计编写的,并不能很好地涵盖和深入每一个知识点。而法院的判决书,对学生来说,又是一个固定版本,学生通过判决书在得到真实案情的同时,也注意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这在无形中固定了学生的思路,使学生往往只是从法官判决的角度去理解案例背后的法理,不利于启发学生思维。
(三)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问题
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在课前做大量的准备,包括根据教师选择的案例,查找相关资料,分析和总结案例。它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案例教学仍然是书面式的教学,仍然是象牙塔里的实践。面对千变万化的现实社会,复杂多样的法律关系,层出不穷的纠纷,难以固定的立法、修法以及适用法律等,象牙塔里的学生,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只是身在情景再现中。例如在模拟法庭这种案例教学中,学生们只是在课下反复地模拟排练进而在课堂上发挥。纵然有些教师很好地应用了案例教学法,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是,案例教学只是情景创设,纸上谈兵对学生来说依然是无实战的教学方式。
三、出路探寻——多元化教学方式的探思
在我国,案例教学本可期待的价值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因此在探寻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出路时,我们一方面应极大地发挥案例教学的价值,将其作为深化理论知识的工具;另一方面,可以尝试引入美国的“诊所式”教学,作为理论与实践衔接的桥梁,以求培养出“应用型、复合型、实践性”的卓越法律人才。
(一)“诊所式”教学方法的引入
“诊所式”教学方法,顾名思义,就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进行教学,强调教师要创造条件,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法律实践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从而缩小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的距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笔者预期将“诊所式”教学作为理论与实践衔接的桥梁,即将案例教学归属于传授“书本上的法律”的教学方式,即是通过情景创设让学生学习理论与实践知识,而将“诊所式”教学作为案例教学的补充,作为传授“行为上的法律”的教学方式。
在高校中,开设“诊所式”教学课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与法律援救中心合作,高校可以将经过案例学习的大三大四或者研二的学生,送到合作的法律援救中心。在法律援救中心,学生真正地作为法律人,可以亲身接待当事人,参加案例研讨和庭审等等。并且在法律援救中心,学生将由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带领学习。
2.高校自己成立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或者义务法律事务所。如武汉大学成立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在该中心服务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法维护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民告官”等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学生亲身接待咨询,回复信件和电话,诉讼,并且组织街头法律宣传教育等等。
3.与知名公司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基地如与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合作。在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实习中学生可以参与公司章程制定,在一些证券公司更有机会了解实践中公司如何成功上市等。
这些课程使学生获得课堂上无法传递的知识,并充分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对学生法律道德思想情操也进行了深化和熏陶。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学生们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念、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在“诊所式”教学中,学生在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弱者保护中心,自愿无偿地帮助社会困难群体,并可能经常看到社会上一些不平等的事情,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学生们就会在自己的思想中不自觉添上的正义感与社会责任感。
(二)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重构
对民商法学案例教学法预期的目标是,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方法,教授学生法律内容,更注重教会学生法律推理的方法,即像法律职业人那样思考。
1.对教师的要求
运用案例教学实施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教师要相应地实现从传统教学中的“主讲人”到“组织引导者”这一角色的转变。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素质要求很高,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完成从划分专题选择案例提前布置任务层层设问、启发思维总结归纳等几项明确的任务,每一项都不容忽视。
(1)对于教授法学课程的教师来说,其可以按照课时,将本学期所开课程分为几个专题,针对这些专题进行系统的教授。按照相关专题,教师要选择好与专题知识点相符合的案例,案例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视听资料等,但要注意案例应有针对性、典型性和疑难性。教师将选择好的案例和资料,提前交给学生预习准备,并应有硬性的要求,如要求每个学生写案例分析报告,或者就该专题的某个方面写出自己理解思考的小论文。
(2)在课堂中,教师应将案例作为理论知识深化的工具,研究分析完案例后,学生必定要从该案例中收获很多。教师在课堂中处于引导作用,可以提前将学生分成小组形式,课上,让每个小组代表作课前预习思考的汇报发言。然后,老师可以就理论知识背景做个简短介绍。再针对学生的思考发言提出层层深入的问题,并让每位学生都参与问题讨论。每个问题最后教师都可以做一下有关此问题的前沿观点介绍。
2.对学生的要求
案例教学其价值最终体现来源学生对其参与的的积极性。因此案例教学对学生的要求很高。
(1)课前预习,学生要阅读上文中教师交给的相关资料,然而学生却不是简单地进行阅读,要在阅读材料案例中,不停地思考,发现疑问,然后带着这种阅读的成果,在课上与老师同学进行交流探讨。那么这样一个阅读思考和探讨的过程就形成一个理论深化过程。
(2)对于在课堂中,学生的积极表现,是使课堂不至于冷场的前提。提高学生课上发言的积极性,除了从学生兴趣入手外,应该制定严格的成绩评定制度,即将课堂表现作为学生成绩的主要评定标准,可以将课堂表现列为70%,考试成绩列为30%,甚至不用考试将课堂表现列为80%,平时的案例报告或者小论文列为20%。这样一来,学生就没有偷懒的机会,同时也给那些害羞不善表达的同学一定的动力。
(三)构建多元化教学方法的几点问题
1.引入“诊所式”教学出现的问题。
“诊所式”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来源。但在实行“诊所式”教学时不可避免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教育经费问题。在“诊所式”教学的基地,学生开展的是义务法律帮助,没有任何的收入来源,如何维持基地运行,经费来源是个重要问题。现有已开办“诊所式”教学的学校,解决经费的来源除了学校自己拨款,主要是与国际学校开展合作项目,得到国际支援。因此,今后在开办“诊所式”教学时,除了以上两种方式,国家应当予以支持,这是一种法学教学的改革,旨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毫无疑问,政府应予以财政上的支持。
(2)师资来源问题。“诊所式”教学虽然类似于放羊式的教学但是也不能缺乏老师的指导。但是在高校中,一般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教师是很少的,而教师的科研任务很重,加上教学任务,就很难再分身从事“诊所式”教学基地的指导任务。所以可以考虑从律师事务所招聘一些兼职实践导师,主要从事在幕后给予学生指导的工作。甚者高校和公司企业合作开办实习基地,从而是整个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成为学生的实践导师。
2.实施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构建案例教学,首先就需要对高校传统教育制度进行改革,即高校“进门”难,“出门”容易现象的改变。这一现象导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进入大学后的学生,出现懈怠迷茫,甚至只想混个文凭,使学生缺乏主动学习的动力。这个问题必将导致,在课堂教学中,经常出现冷场,学生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上述案例教学其价值实现,就必须依靠活跃的课堂气氛。因此高校将“出门”的门槛拉高,将课堂上表现作为成绩评定标准,如果学生不积极应对,课前不做大量准备,那么他就会挂科,而将挂科与毕业的标准挂上钩,挂上一门课学生就毕不了业,这样就会督促学生努力配合老师搞好学习。再者大班教学问题,要发挥案例教学的实质意义,小班教学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这就对高校师资力量提出了考验,而在中国法学教育出现尴尬境地的今天,相应的缩小法学教育的招生数量,不失为一个良策。
历史教学法论文范文5
论文关键词:历史教学中如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兴趣,是指人力求接触、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爱好活动的意识倾向。学生一旦对学习产生兴趣,必将成为他学习的内在动力。初中历史若能激发学生兴趣,学生学起来轻松且趣味盎然,若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则任何一门学科都会变成让学生头痛的课.经过几年的教学本人有几点想法:
一、导入教学激发兴趣
俗话说:“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每节课能否有个好的开头,直接关系到这节课的成败。如果教师一上课就照本宣科,平铺直叙,就会使学生产生厌倦情绪,甚至成为催眠曲,因此必须讲究开头艺术。要尽可能一开始就引人入胜,把学生吸引住。根据不同的教材
摘要知识的无意注意,起到强化的作用,进而达到深化主题、画龙点睛的功效。如我在上《秦朝的统一》这一课时,首先挂出一幅秦始皇的图像,让学生描绘出他的外貌特征,然后告诉学生,这就是灭亡六国、统一全国的中国第一个皇帝——秦始皇,也是对中国历史发展有深远影响的“千秋一帝”,他究竟有何功过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秦朝的统一》。图像与一个人的事迹结合,学生记忆深刻。
二、 拓展思维讨论兴趣
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历史教学的三项任务之一教育学论文,而在诸种能力之中,思维能力又居于核心地位,它控制并制约其他能力的发展,指挥并调节着其它能力的运用,是各种能力发展的基础。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真正的学校是一个积极思考的王国。”由此看来,启发思维并着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课堂教学的主旋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有很多种,通过讨论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手段。讨论可分为学生与学生讨论法和师生间讨论法。那些较易回答且并不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答案的讨论题目可交由学生自主讨论,那些较难回答且答案较固定的讨论题目须由老师引导讨论。如:你认为夏、商、西周灭亡的共同点有哪些?学生讨论后回答可能很多,老师便须抓住统治者的腐败、逆民心这一条线来讲,不致让学生偏离主题。
三、创设情境以情求趣
在教学中,依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特点,坚持情感教育,即在教学中创设能激发学生情感,有吸引力的环境,把学生引入课文内容所描述的情境中,使学生在情感上受震动,从而达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目的,又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这是很重要的,如在讲文天祥这一课时,可告诉学生,文天祥生活在南宋后期统治极端腐朽之时,那时,蒙古族正对南宋虎视眈眈。文天祥20岁那年,在临安参加科举考试,他大胆地在试卷中提出来了改革政治的主张,希望强军富国,挽救南宋,那么文天祥的建议得到了采纳吗?他金榜题名了吗?此时学生会为文天祥的命运担忧,同时又佩服文天祥的勇气。继而再讲到文天祥运气还好,他的试卷获得了主考官的常识,金榜题名,高中状元。然而命运多舛,文天祥的报国志向还没实现,南宋都城临安被元军攻陷,此时文天祥被任命为丞相,坚持领导抗元斗争。被俘后,他誓不投降。元军用船押送他南下,过零丁洋时,文天祥写下了表达自己意志和决心的诗篇《过零丁洋》,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在元朝大都的监狱中,他又写下了千古传诵的《正气歌》。元军见他意志坚定,不能劝降,于1823年,杀害了文天祥,当时他年仅47岁。请大家想一想教育学论文,当时元皇帝用汉族贤才,如果文天祥归降,结局会怎样呢?文天祥为什么不归降呢?从文天祥身上,我们感受到了什么?通过一系列的思考、讨论,学生会为文天祥的爱国精神深深感动,这样以情感人的教学,既使学生对这一段历史印象深刻,又培养了学生好的意志品质和高贵的道德情操。
四、组织历史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
历史课外活动课不同于正规课堂的教学方式,它可由教师或同学自己组织,形式灵活多变,不拘一格。在课外活动课中,学生天真烂漫的天性得以回归,气氛轻松,让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发挥学生主动性,给学生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广阔天地。
历史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历史教学中,使学生的学习化繁为简,变被动为主动,从而在充满兴趣的教学中,既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又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教学质量,真正达到学史明志、知史做人的目的。
历史教学法论文范文6
一、问题教学法优于传统的讲授法
过去历史课多采用讲授法,台上教师滔滔不绝,下面昏昏欲睡,台上妙语连珠,下面呆若木鸡,台上自我陶醉,下面却浑然是局外的看客。教师自编自演着一幕幕的独角戏,深刻挖掘教材,精心组织语言,然后是讲台上精彩的自我展示。眼里没有了学生,心里没有学生,全然忘记了演这幕戏的目的,没有参与,更没有互动,何来实效?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声嘶力竭,学生收获甚微,“灌”进去的东西少得可怜。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本末倒置、愚不可及;学生不应是看客,我不该是演员,学生不是为完成教学目标而设的工具,他们是成就自己人生的主人。课堂不是自我展示的舞台,学生才是主角;知识不是教会的,而是学会的,这是学生的课堂!如今的历史课堂教学是师生相互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注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形式的现代化与多样化。学生要学会学习历史的方法,在学习历史知识的过程中要善于独立思考和交流合作,以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提高历史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问题教学”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学源于思,思源于疑。”说明了问题对学习的价值,指出质疑是学习的源头。“问题教学法”是以问题为主线,去引导学生主动探究,解决问题。所谓“问题教学法”即教材的知识点以问题的形式呈现在学生的面前,让学生在寻求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中,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培养技能,进而培养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旨在通过学生的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探索精神。
二、问题教学法的教学步骤
一般是:(1)提出疑问,启发思考。(2)边读边议,讨论交流。(3)解决疑难。(4)练习巩固。问题教学法的教学重点比较明确,教学内容比较集中,并通过问题讨论的方式组织教学,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的阅读分析能力。
三、“问题教学法”在历史课堂教学中的实施有两种方式
1.前置式问题教学法(教师向学生提问)。针对刚上初中的新生和较难于理解的问题,教师的提问起着启发、引导的作用。创设历史问题情境,激活学生探究兴趣。教师的问题要有趣味性,有吸引学生的魅力;要根据学生年龄阶段、学习程度、层次的不同,设计难度有梯度的问题,便于激发学生的求解欲望,驱使他们有目的地积极思考、探索。历史教师的提问,要在深入研究教材的基础上,从历史基础知识出发,把握重点和难点,理清各部分知识的内在联系,把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浓缩为几个主要问题,精心设计,环环相扣,引导学生去思考、联想、探究,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发现历史的本质,明白历史发展的阶段特征,把握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2.后置式问题教学法(学生向教师或学生提问)。疑问、矛盾、问题是思维的“启发剂”,它能使学生的求知欲由潜伏状态转入活跃状态,有力地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开启学生思维器官的钥匙。求知欲、好奇心强是青少年学生的特点,产生问题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初中学生还欠缺一定的思辨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思维的独立性、创造性需求很弱,在学科知识和生活经验上缺乏一定的积累,因此多采用前置式问题教学法。初二、初三学生随着年龄和自身学习能力的增强,能向教师或同伴提问,教师结合学生的问题组织教学,体现了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使学生敢于质疑,产生主动探究历史,追求真理的欲望。“问题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独立性,教师适时地提示与点拨会使学生的问题式思维更加有效。
四、实施问题教学法的有效性
1.有利于点燃学生的学习激情,活跃课堂气氛,促进学生历史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系统的历史知识体系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保障。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与历史知识体系的建构,两者之间的互补与平衡有助于学生认知结构的完善。
2.有利于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避免出现教师上课讲史实,学生上课记笔记、下课背史实、考试考识记史实能力的现象,学生和教师都成为教学活动中能动的角色和要素,师生关系互为主体、互相配合,师生双方的主体性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得到发展和发挥。
3.有利于学生学习发现问题的方法,开掘创造性思维潜力,有利于培养学生对历史问题情境进行分析和归纳。会建模———能把实际问题历史化,建立历史思维模型;会转化———能对历史问题进行变换迁移;会归因———能灵活运用各种历史思想和历史方法进行—因多果或多因—果的总结和整理;会反思———能对历史结论进行研究和评价。
4.体现了“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是新课改师生双边教学活动理念的体现。教师引导、启发,教会阅读方法;促进学生发现问题、营造平等氛围,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学生自主学习、探究、释疑、解惑,教师确立有质量的问题、师生共同研究问题,归纳总结真正解开学生心中的疑惑。
5.有利于增强记忆和提高学习效果。教育心理学遗忘规律:在教学中未经有意强化的内容常容易遗忘。在开展问题情境式教学法过程中,教学内容紧紧围绕“问题”去展开,并把它贯穿到课堂提问、讲课和作业练习各个环节。为了加深对每一个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教师创设了相应的意境或悬念,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加深了学生对重难点问题的消化理解,增强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印象和记忆,提高了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