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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村庄申报材料范文1
一、加强生态区建设与保护,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系。
1、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目前我市有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1982年微山县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南四湖鸟类自然保护区,1994年被山东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鸟类自然保护区。200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现又在积极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我市有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泉林水体自然保护区和青山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峄山自然保护区和十八盘自然保护区。我市建设了南四湖、泗河源头2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现都已取得了阶段性建设目标。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及省环保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区的环保监管力度,及时将文件转发给了相关县市区环保局及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一步将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我们也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了省局。
2、推进了生态示范区及生态县(市、区)建设。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一批生态示范县市,金乡、微山2县获得国家级态示范区命名;兖州、邹城、曲阜3市被批准为省级生态示范区。督促各县市区做好生态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各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的质量和进度,除泗水县外,其他各县市区生态建设规划评审工作全部完成,并经人大批准实施。
3、建设绿色通道。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公路、铁路、河流两侧种植树木和花草,形成绿化美化相结合的风景线、生态线。加强城市绿化,增加树种,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建成城市沿河休闲场所,进一步搞好道路绿化带建设,形成城市生态走廊。
4、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夏收、秋收到来之际,下发了秸秆禁烧的文件,与监理站一起开展现场检查活动。重点在104、105、327国道、京九、京沪、兖石沿线及嘉祥机场附近。
5、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为做好*年度省级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我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度环境优美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导有条件的乡镇立足本地实际,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督促乡镇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帮助有关乡镇因地制宜地解决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有关技术问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整治乡镇和村庄环境,防治农村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美化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为做好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的通知》。加强对环境优美乡镇申报工作的指导,坚持考核标准,严格把关,指导乡镇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005年,我市共创建全国及省级环境优美乡镇7个,邹城市北宿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汶上县汶上镇、次丘镇、郭仓乡,鱼台县王鲁镇、张黄镇,邹城市唐村镇6个乡镇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在此基础上,*年,在省环保局的认真指导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完成了新兖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及梁山县拳铺镇、任城区接庄镇、微山县留庄镇、韩庄镇及汶上县南站镇等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创建活动推动了乡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镇经济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美化了村容镇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增强了生态环境意识,提升了乡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问题
1、生态建设工作政府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还不理顺。生态市建设的理念还未能做到深入人心,在一些地方并未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生态建设的有关政策还不到位,规范性文件支撑不够,工作尚未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存在的工作机构薄弱、人员编制偏少等问题,
3、生态市建设的技术与资金支撑不够,一些影响生态市建设的技术缺乏突破,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化肥、农药的减量化替代技术,农产品的无污染加工技术等。生态市建设是一项与经济双赢的工作,但在启动阶段,还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
4、结构性调整的任务艰巨,这其中即包括对工业结构的调整,如需要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产品、技术与行业,又包括对农林畜牧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开发有机食品、调整种养结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在建设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具备申报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条件的积极申报,在建的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创造升级条件。我市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在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今年有望升级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峄山和十八盘在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做好泉林水体自然保护区和青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大南四湖、泗河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力度,确保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加快南四湖自净功能研究,建立人工隔离带,种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质。建成尼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十八趟省级森林公园、峄山地质公园,建成梁山、泉林、九仙山、安山寺省级风景名胜区。
2、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已命名的生态示范区根据规划目标抓紧实施,争取在规划年限通过验收;未获命名的县市区继续申报,将我市所有县市区都建成生态示范区。
3、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我市在总结以往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特点,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科学整合城镇布局,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优化乡镇工业结构,建设乡镇工业园区,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施污染集中治理和监控。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促进县级市向中等城市发展,小城镇向中心镇发展。按照生态市总体规划指标的要求,制订并实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不断提高城镇和乡村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明年重点抓好兖州兴隆镇、任城区李营镇、泗水泗张镇、曲阜姚村镇、微山韩庄镇等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创建一批文明生态村。
4、大力发展生态居住示范小区。建设“绿色环保社区”,拆除违章建筑,改善居住条件,优化服务网络,治理社区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规划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楼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大型综合文化、体育设施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推广应用环保材料,在工程质量监理中增加室内有害物质控制的内容,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最佳人居环境。
四、拟采取措施及工作建议
1、把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克服只重视眼前经济利益,造成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的短期行为,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以保障生态保护规划的实施,力争使人为因素造成的新的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重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部分区域的生态破坏得到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2、加快生态保护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法律支持,明确环保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职权,确立保护主体(开发者)的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参与,管理规范有序的生态保护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的行政手段体系和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生态保护。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规与标准,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不允许毁坏林地,污染水资源,浪费土地,违者必究,对不适宜生产和生活的地区,要做出规划,创造条件,实行异地开发和安置,减轻对环境的压力。
3、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加强生态保护队伍的建设,设立专门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提高生态保护统一监督能力。同时,加快生态保护的标准、规范和技术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生态保护执法提供支撑基础。增加工作经费,在投资计划、科研立项、国际合作等方面,向生态保护倾斜,连续扶持几年,使之成为力量。
4、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分级登记和备案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生态破坏限期治理与定量考核制度、生态破坏状况定期公布与公众监督制度。开展对生态保护的定量考核,济宁市生态监督年报,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市直部门联合检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整体推进工作的实施。
5、把科技进步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问题组织科研攻关,依法保护研究开发成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流网络。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路子,办好各类试验示范区。推广规范化的技术规程,组建生态监测网,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监测站。
6、建立健全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列入预算,作出长期安排。积极争取利用国外资金,国外的长期低息贷款和赠款要优先考虑安排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上的各类投资主体向生态环境建设投资。
四、建议和意见
1、建议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环保部门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