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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行业中总结范文1
格局决定方向
丛林谈到,从企业的角度来讲,CEO、CFO以及具体财务人员对租赁的理解均不一样。CEO考虑的是长期战略的问题,例如,如何通过融资扩大自身经营规模;CFO更多考虑的是结构上的问题,例如,如何调节财务报表、规划资本开支、盘活自身资产;而具体财务人员则考虑的是融资指标、成本控制、渠道选择,等等。
“企业会计格局和需求决定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方向,如果只是简单地为客户提供融资,那就属于资金密集型的第一阶段;如果把资产和融资有效结合起来,与CFO做深层次的交流,则进入技术密集型的第二阶段;如果还能够站在CEO的角度去思考,提供整合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即升到第三个阶段,跨入‘高情商’的经营方式。”
因此,融资租赁需要一个结构化的设计:首先是顶层设计,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了解客户的发展规划和思路;其次是战略规划,租赁行业的空间广阔,根据对每个企业不同的理解和自身能力,其业务范围可以无限放大;再次是管理和业务结构安排,及具体项目和交易的结构设计;最后是人力资源与规划的问题,这也是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基石,因为掌握知识的范围越广,能涵盖资本市场、实体经济的范围就越大。“租赁行业的复杂程度远远大于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行业跨度大,对行业知识的要求也非常高。”丛林说。
困局与挑战
数据显示,近年来,融资租赁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也面临着多方面困境与挑战。由于后发优势,中国的融资租赁已经和国际接轨。然而,“浓缩式”的跨越发展,让融资租赁行业直接面临高端竞争格局。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加速,融资租赁急需加快国际化进程,并向资产管理的角色转变。
资产质量稳定、风险可控可退,是融资租赁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最大挑战。“如果投资者可以避免重大的损失,高收益就是水到渠成。”丛林说,“其中主要有三个维度的风险,即客户风险、租赁物风险和交易风险。”此外,系统性风险是最大外部挑战,宏观大环境的波动直接冲击经济实体和金融市场,也是租赁行业难以控制和化解的。
目前,租赁行业大致分为三类公司: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独立租赁公司和厂商租赁公司。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盈利能力低,客户和资产类型局限性大,但拥有相对稳定、充裕的资金实力;独立租赁公司盈利能力高,经营策略及市场化程度水平较好,但其增长性受限于贷款融资能力;厂商租赁公司盈利能力中等,设备资产的专业经验较丰富,但客户群及融资均过度依赖集团。丛林称,未来租赁公司更应该扮演一个资源整合专家的角色。
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有效战略,寻求可持续发展。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例,丛林认为,领先的银行系租赁公司,更看重的是长期的价值回报。可以通过内部控制加专业外包的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优势和分散化,继而再制定周期控制,得到稳定的长期价值回报。
信用管理和内控系统是银行系租赁公司的真正优势,应采取围绕信用、资产和交易结构的风险管理和评价系统。他解释:“金融租赁业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应具体包括客户信用分析、特定交易风险分析和租赁资产评价三方面内容。”
此外,丛林强调,面对金融政策的调整,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做出快速反应,特别是针对利率市场化、营改增试点,以及监管政策的调整。
工银租赁On the Runway
根据工银租赁的实际操作经验,丛林介绍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模式及资金筹集是如何展开的。
首先,他强调,工银租赁是工银集团一体化战略的重要部署,围绕母行核心竞争策略,形成战略协同。
其次,工银租赁市场占比领先,资产质量稳定。“这符合工行的价值取向,也匹配工行的江湖地位。”丛林介绍,自2008年,工银租赁总资产复合增长79%,利润额复合增长54%,租赁资产行业占比保持在17%,利润行业占比保持在15%,客户信用评级持续稳定,所有权登记、资产估值和保险覆盖率清晰,关注资产比率控制在0.5%以下,拨备覆盖率达到200%以上。
第三,目前工银租赁主要面向航空、航运、设备,及厂商和中小企业几方面展开业务,板块竞争优势突出,涉及不同层次的租赁业务,覆盖大中小型企业客户。“将处于不同周期的行业统一在一个金融租赁公司中进行业务管控是目前最大的挑战。相对来说,厂商的租赁公司业务结构较为简单,产品单一。最危险的是独立租赁公司,没有自己主攻的方向。”丛林说。
第四,融资渠道和资产负债管理是融资租赁的“任督二脉”。在这方面,工银租赁建立了期限合理错配、主动负债管理、内部竞价等机制,保持人民币融资成本在同业中的优势;通过外储资金、央行货币互存、跨境结构化融资、债券证券化等产品创新,开拓美元融资渠道;并且通过统筹信用和项目融资方式,引入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向主动的资产负债管理方式发展。
租赁行业中总结范文2
关键词:投资经营;融资租赁公司;机构类型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5-0115-02
一、引言
2008年,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许多投资者准备或正在积极介入融资租赁业,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也在积极拓展业务。要投资设立或经营融资租赁公司,首先应明确在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性质、历史与现状以及我国现有国情,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规避风险,从现状中把握机遇和预测未来,才能有投资与否,类型与经营管理模式的正确选择,进而有融资租赁机构和整个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正是基于此,专门浅析我国融资租赁机构类型,以求为租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开拓一个新的研究角度和实践指导,以填补此方面研究的空白。
二、融资租赁公司基本理论
融资租赁公司是连接资金提供人、制造厂商和客户的纽带和中介机构。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融资租赁公司是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的租赁物购置、投资和租赁资产管理的新型投资机构。从融资租赁机构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来看,是资源配置管理和资本形态转换的平台,如图1所示。
国际上按融资租赁公司控股资本类型分类:金融机构类(金融资本),投资主要目的是为自有资金寻求一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新的资金投入方式;厂商机构类(产业、商业资本),投资目的是为了促销和从事产品的租赁经营服务;独立机构类(投资资本、中介机构资本、财务混合资本和知识、信息资本),投资主要目的是寻求一种新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方式。
从世界融资租赁业发展实践来看,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租赁市场发育的程度不同和管理制度的差异,各国租赁机构的类型和构成比例也不尽相同。构成比例也会在租赁业的发展过程发生变化。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都会不断创新,发挥各自拥有的资金、客户资源或专业服务的优势寻求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三、我国融资租赁机构类型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
1、历史发展回顾与经验教训总结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最早成立于1981年,经过20世纪80年代短暂繁荣后,便进入90年代欠租困扰与发展停滞的艰难期。到2003年底,中国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两大类: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12家和外经贸部审批监管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40多家。客观上讲,过去,我国融资租赁理论、实践经验、相应的政策法律环境、市场经济实践根基,信用体系都缺乏。这种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走弯路也是必然的。但仍有部分公司的业绩很好,这部分公司共同特点是:真正做融资租赁业务,坚持租赁主业。分析失败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观上都存在下面一些问题:第一,股东对融资租赁的功能认识不清,无风险意识和机制;第二,违规经营,脱离主业,把精力转向房地产和高息揽存业务或转贷,造成高风险;第三,股东投资动机不纯,把融资租赁公司当成圈钱工具,来满足自己对资金需求,而非真正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第四,管理混乱,缺乏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让股东的违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第五,脱离国情,盲目发展,忽略了政策环境的因素,在四大支柱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业务急剧扩张。内因是关键,这些问题不纠正,就算有关租赁的法律、法规已经建立健全,行业发展机遇大好,租赁公司依然不会成功经营发展。
2、我国融资租赁机构类型的现状
在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下,按监管对象把融资租赁机构分为三大类: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监管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2004年底开始审批的国内融资租赁试点单位。投资者可以根据监管部门的市场准入和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市场定位等因素,向银监会申请设立金融根赁公司,也可向商务部申请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或内资试点企业。各类融资租资赁机构比较,详见表2。
3、我国三类融资租赁机构经营现状
租赁的四大支柱:法律、会计准则、监管和税收的建设基本完善,各公司的经营活动有了依据,融资租赁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及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使得我国融资租赁业不断成熟,开始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新公司积极进入,各种类型日益完善,在市场上共存发展、各行其道,截至2008年10月三类机构147家,总注册资本已达500多亿元,据“2008中国融资租赁发展论坛”上公布:融资租赁公司2008年交易额可能超过1400亿元,融资租赁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金融租赁公司。2007年底允许国内银行参与融资租赁业,到2008年6月获批的六家商业银行迅速成立了工银、交银、建信、民生、招银和国银6家金融租赁公司,为行业增加了217亿元的注册资本金,使金融租赁公司总注册资本金达到240多亿元,可承载的业务量扩大10倍多,市场前景不可限量,股东类型完善。银监会统计,2008年10月底,12家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总额达600多亿元。
(2)外资融资租赁公司。2004-2008年10月,新成立53家公司,其中中外合资16家,外商独资37家,是目前我国数量最多一类机构,占到融资租赁行业总数的68%,注册资本金约为16亿美元。随着境外投资人的多元化,租赁业务模式基本和国际接轨,国际上有的租赁公司形式中国也都齐全。投资目的也由初期单一的“引进外资的窗口”向“优化配置资源的平台”发展,寻求多种业务模式,盈利点多元化。
(3)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自2004年底起,截至2008年10月,已核准14个省市37家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试点企业累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约200亿元。2005、2006、2007年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分别为21.1亿元、65.73亿元、81亿元。试点工作已显成效,试点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迅速增长,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但多数制造企业没有建立租赁营销体制的理念。
四、投资经营融资租赁公司的指导建议
1、正确认识融资租赁业和融资租赁功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明确是否需要介入融资租赁业,避免盲目跟风;各种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租赁产业链,明确公司在这个产业链中的功能定位。
2、正确投资动机。投资人应明确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是为股东和客户服务的设备购置、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为设备厂商提供的是设备促销服务,为承租人提供的是理财和融资服务,为银行和资金提供者提供的是一个资金投资和配置平台,而非为公司股东圈钱的融资平台。
3、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控制机制。融资租赁公司必须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开拓、资金筹措方式、风险特点和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设立和调整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构,严格规范公司经营管理,防止管理混乱给违规经营可乘之机和脱离主业,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
4、正确认识当前国情和行情。投资者投资动机和通过租赁公司实现这种动机并不是同一个的问题。投资者要清楚根据融资租赁的规则,在现有国情、行业发展程度下,动机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否满足,生存空间是否存在。避免脱离现实同情,盲目投资经营。
租赁行业中总结范文3
2007年,我国金融租赁市场进入快速增长期。从2007至2015年,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从109家增至4508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9%,并且近年增速呈逐年上升趋势;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从240亿元增至444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2%,近年来增速虽有所下降,但仍保持至少30%以上的增长速度。(见图1)
金融租赁公司在数量和合同额上实现了快速增长,其中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主导。目前,全国共有48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而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已达32家并仍将继续增长,成为推动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和业务量增长的关键因素。(见图2和表1)
上述数据充分体现了资本对融资租赁市场,尤其是金融系融资租赁公司的强烈信心和旺盛需求。我们也认为,以下三方面因素将推动这一趋势的持续发展:
(1)满足产业结构升级和中小企业融资的内在需求驱动。中小实体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固定资产升级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而融资租赁可以满足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入的长期资金需求,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发债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2)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外部政策驱动。2014年修改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5年出台了《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的营改增又减小了融资租赁行业的税负。
(3)行业发展起步晚、底子薄带来的惯性增长驱动。目前,我国租赁渗透率(租赁业务发生额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占比)约为6%,而融资租赁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渗透率大约在15%~32%之间,因此,即使在惯性增长驱动下,我国金融租赁业务市场仍然有广阔的前景。以2015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基数,若渗透率增长至15%(接近德国),约有5万亿元的市场容量有待挖掘;若渗透率增长至30%(接近欧美),约有13.2万亿元的增长空间。
与此同时,金融租赁公司成为行业主力军。截至2017年初,金融租赁公司为65家,金融租赁公司合同额也从2011年的3906亿元增至2015年的1731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8%,占全行业的比例也一直保持在40%左右,是三类融资租赁公司中整体规模最大的,成为融资租赁行业的主力军。(见图3)
金融租赁公司特点显著:(1)股东实力强、控制度高。48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有42家是由其母行全资控股或^对控股。(2)地域分布广。金融租赁公司已遍布全国,当前32家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3)实力强。金融租赁公司在平均合同余额(293亿元)和平均注册资本(36.5亿元)上均远超内资和外资租赁企业。(4)业务领域聚焦大资产和新兴产业。金融租赁公司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飞机、船舶、大型装备等大资产以及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
更为瞩目的是,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纷纷把融资租赁当成在经济“脱虚向实”背景下综合化经营的第一突破口。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具有与银行传统业务相似度高、风险较低、前景广阔、协同能力强、服务实体经济且牌照易获取等优点,逐渐成为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在经济“脱虚向实”背景下试水综合化经营的第一突破口。
截至2016年底,全国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共有32家,其中,城商行系22家、农商行系10家。(见图4)
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上市城商行、农商行在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方面更积极,在16家上市城商行和农商行中,有14家设立了金融租赁公司,仅有盛京银行和江阴农商行2家未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2)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相对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共有16家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而其中,更多是在长三角地区,其中有9家在长三角地区的中小银行设立了金融租赁公司。
(3)成立时间晚、具有后发优势,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在2014年以后成立,没有赶上2008年之后的那一波产能过剩,没有历史包袱,并且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也逐步开放和成熟,使得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细分行业选择、产品创新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后发优势。
(4)中小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的控制力较强,在32家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共有25家是由其母行全资或绝对控股。
金融租赁是中小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的桥头堡
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脱虚向实”的形势下,中小银行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在落实国家“脱虚向实”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与城商行服务地方经济、扶持中小企业的定位相吻合。通过融资租赁业务既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又能利用掌握核心物权优势降低信用风险。所以,融资租赁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金融资本流向中小企业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中小商业银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质、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
与供应链金融的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实现“1+1>2”。融资租赁业务能够很好地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实现相互协同、融合发展。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资金相对雄厚,可以充当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这样,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像传统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一样为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可以将未来的租金收入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或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让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给中小企业融资。
由此,融资租赁业务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就可以互相促进、协同发展,最终实现“1+1>2”的效果。
有助于扩大银行管理的资产规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融资租赁是准入门槛偏低的金融牌照,中小银行利用融资租赁通道可以在不占用信贷规模的情况下向客户融资,既能保证资金流向实体企业、满足实体客户融资需求,又能扩大资产管理规模。金融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承租人发放了一笔融资,从而形成应收租金,这是资产端。融资租赁公司用这笔应收租金再向银行作保理融资或其他应收账款类融资,这是资金端。从一方获得资金再投入另一方的资产,这就是个通道。
同时,通过满足更多客户的融资需求,融资租赁业务又能成为中小银行实施综合化经营的重要平台。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为银行带来大量的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提升银行综合效益。
在经济下行期有助于商业银行降低风险、保持盈利稳定性。融资租赁行业风险可控、收入稳定的特点有助于商业银行减低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盈利。一方面,相比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在风险保障方面具有特有的优势。另一方面,较低的风险和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也意味着更稳定的收益。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向承租方提供各种类型的融资租赁服务,获取利差(1%~5%)和租息收益、服务收益、保证金带来的利息收入、节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获得补贴等)、残值处置收益(新设备翻新出售)等,从而实现多样、稳定的盈利。
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实现脱虚初衷的关键成功要素
对于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我们认为,要真正起到扶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关键成功因素主要是商业模式以及与母行的协同。
商业模式
融资租赁的商业模式关键要素主要有租赁标的物的选择、风控能力、盈利能力和低成本资金来源四个方面。
对于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而言,若想在群雄逐鹿的融资租赁行业脱颖而出、争得一席之地,必须走差异化的商业模式。对于差异化的商业模式,从租赁标的物的选择、风控能力、盈利能力和低成本资金来源四个方面来看具体如下:
租赁标的物的选择。对于租赁标的物的选择,关键是所要进入的细分行业的选择。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业务领域尽管存在一些差异,但总体上与大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选择逻辑一致,即大资产行业和新兴产业,且业务特色不鲜明、竞争优势不明显、呈同质化趋势。(见表2)
发达市场国家经验表明,租赁公司发展的要旨在于对某个专业领域做深做透,只有对细分行业开展长期的跟踪和研究,才能做出前瞻性的决策判断。因此,对于成立较晚的、具有后发优势的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一方面,应适时根据自身团队特点,通过专业化的建设来选择确定重点租赁业务发展领域;另一方面,应利用母行地域特色以及传统信贷领域的行业资源和能力,采取市场细分的方法开展差异化的经营,形成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和自身特色的战略重点,并进行长期、深入的研究,通过行业能力培养和行业资源建设打造在细分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L控能力。尽管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近年来整体发展呈现一片火热,实现逆周期增长,但行业风险也与日俱增。信用风险上升,并且行业差别明显,产能过剩行业信用风险较高,新兴行业信用风险则相对可控;流动性风险凸显,由于融资租赁是长期型的金融工具,具有“短借长用”的特点,因而流动性风险在融资租赁中处于风控的重要环节。
对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除面临上述两方面行业风险外,还面临如下特殊风险:一是银行传统的重担保、轻现金流管理理念延续至租赁业务,造成业务风险后置。二是母子公司管控风险。尤其是中小银行,缺乏对子公司的管控经验,对于新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的过多、过紧可能会阻碍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管的过少、过松可能会导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失控。
因此,风险管控能力也成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对于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客户信用风险更高、自身管理能力偏弱,如果风控管理不完善、风控能力不强,不仅影响金融租赁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还将殃及母行的品牌和信誉。
而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构建,应重点围绕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风险管理手段、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执行五个方面展开。
盈利能力。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结构多以售后回租为主,直租为辅。2014年,直接租赁融资额占比22.4%,售后回租占比61.7%(金融租赁公司的售后回租比例更是高达72.6%),其他租赁方式占比15.9%,盈利模式上以赚取利差为主。而国外融资租赁发达国家,转租赁、项目租赁等模式使用得较多,盈利模式也多来自于设备购买运营、租赁咨询、残值处理(新设备翻新出售)等板块。由此可见,我国当前融资租赁产品差异化程度低,盈利模式单一。
未来,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如果能够发挥母行金融创新能力强、机制灵活的特点,在转租赁、项目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等业务模式上积极探索、创新,从单纯的资金提供者和风险承担者变成资源配置者,挖掘服务和运营等板块的收益,则能够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
低成本资金来源。低成本资金是金融租赁公司能够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在当前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中,关联方担保贷款及应收租赁款质押占比高达80%,贷款期限又多在一年以内,而金融债和客户保证金仅分别占10%,负债结构较为单一、期限较短。国外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相对多元化,主要包括公司债及商业票据发行、以应收账款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向银行借款、应收账款证券化及出售。
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资金上没有成本优势,一方面,与内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相比,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虽然背靠母行,但母行的低成本资金不能长期直接提供给它,因为这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另一方面,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相比,大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资金成本、规模化效益方面处于劣势。
对于中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应充分利用母行背景和牌照优势,做好同业拆借、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等业务;同时应把握政策和市场机遇,在发行金融债券,或者实行租赁资产证券化、租赁资产投资业务信托化等创新业务方面抓准时机,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长期稳定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
与母行的协同
当前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与母行的业务协同明显不足,并未有效发挥综合化经营作用。并且多数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不仅无法反馈母行,反而由于与母行业务类型相似,导致风险、竞争大于协同。
既然选择融资租赁作为“脱虚向实”和综合化经营的突破口,就必须使母行与金融租赁公司实现收入、成本和管理上的充分协同,以确保母行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实现与母行的有效协同,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子公司股权架构。控股子公司更容易实现业务及管理协同,尤其是全资子公司。举一个保险的例子。2010年7月,中银保险成为中国银行100%控股的子公司。从法人实体来看,中银保险保持了独立子公司的地位。但从经营实践来看,中国银行将中银保险作为银行内部的一条业务线,从营销、渠道、产品和IT系统等方面对其进行了高度的一体化整合,实现了更高的协同效益。
金融租赁公司的行业选择会充分考虑母公司(股东)的优势,台湾富邦银行某高管曾说,“实业(富邦产业包括地产、电信等)本身并不能给银行带来很多业务机会,实业背景的意义更多是帮助银行了解一个行业,建立行业专长”,对于金融租赁公司而言也是如此。
同理,对于中小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尽管母行在多年的传统信贷业务中积累了一定的行业能力和资源,但在国有行业、股份制银行面前,仍然显得势单力薄。如果能够在确保中小银行绝对控股的情况下,在其他股东的引入上,选择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前景好的行业的翘楚作为合作伙伴,必然能够为金融租赁公司带来丰富的行业资源和专业的行业能力,在确保与母行业务有效协同的前提下建立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业专长。
组织架构。母行与金融租赁子公司间深度的业务协同,必然需要双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组织保障,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在母行建立综合化经营业务协调会,在母行层面统一协调协同工作,对业务协同过程中关键问题、主要矛盾等进行协调和决策。(2)建立与母行相一致的业务部门设计原则,如母行是以客户为中心的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则金融租赁子公司也采取相同的组织结构,并且在行业重点上与母行相一致。(3)在金融租赁子公司建立专门的协同部门,落实母行协同相关的主要举措,牵头推进金融租赁子公司内部协同工作的开展。
客粜畔⒐蚕怼T诔浞挚悸羌喙芑肪车那疤嵯拢建立整合的客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客户信息及转接流程的无缝对接。具体可以分如下三步:首先,整合母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客户信息,由母行专职部门管理、维护数据库,并由母行设计合理的分润机制和KPI,督促各业务部门、子公司整合客户信息。其次,在母行层面成立客户研究小组,进行客户分级及相应的营销策略研究和推动,可考虑由各业务部门、子公司派代表组成。最后,建立全行统一的监管营销流程,在母行统一监管下对客户进行整合营销。
后台整合。将呼叫中心、会计操作、文件和数据处理、操作性人力资源工作等后台事务性工作进行集中,建立高效的、具成本有效性、并能支持不同业务的共享平台。实施共享平台,通过大规模集中作业能大幅降低单位作业成本,通过规范作业流程、集中作业管理能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塑造整合品牌和提高服务效率,为交叉销售打好基础、创造机会,最终为全行创造巨大的价值。
总结
租赁行业中总结范文4
关键词:服装租赁;网络平台;模式发展
一、引言
近年来,各高校文艺演出数量的增加带动了演出服装租赁行业。另外,随着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以及互联网的日趋成熟,网络平台模式已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两项条件的支持下,在线服装租赁平台应运而生。在受到项目资助的情况下,本小组成员通过对高校附近服装租赁发展现状及需求进行分析,势必打造一个良好的沟通,协作,开放,聚集人才,服务优化,针对校园大学生服务的时尚平台。
二、立项背景与意义
(一)项目背景
2011 年以来,随着政府刺激内需政策效应的逐渐显现以及国际经济形势的好转,服装租赁下游行业进入新一轮景气周期从而带来服装租赁市场需求的膨胀,服装租赁行业的销售回升明显,供求关系得到改善,行业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同时,在国家“十二五”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方针下,服装租赁面临巨大的市场投资机遇,行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随着高校扩招的发展,高校校园生活也日益丰富多彩。各种各样的活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施展才华,学习交友的机会。在校大学生通过各种活动丰富各自的大学生活,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文娱活动。在校园文娱活动中,演出服装的租用成为了活动经费中的主要开支之一。消费群体庞大,市场发展潜力大:能够服务的群体可涉及不同领域人群,并且由于是网络服装租赁平台,能够涉及到了日常的需求,相对于其他网络服务更加具有开拓网络服务市场的潜力。
(二)项目意义
当代大学生业余活动的越来越丰富多彩,话剧等社团的相继出现,高校各类演出活动的层出不穷,各类服装也逐渐在生活中变得越来越被需要,而对于个人及社团而言,个性服装、职业装和演出服的需求常常是“买了觉得浪费,借用又嫌麻烦”这样的状态。为此,经过研究,本项目小组计划构建一个新颖的大学生服装租赁的咨询、交易平台,解决大学生参加校园各种演出活动、面试等需要使用到的演出服、正装及礼服的困扰,为同学提供服装搭配、购买建议,同时搭建校区社团的信息沟通渠道,相互协作,快速高效地实现资源共享。
三、分析研究
(一)上海高校服装租赁市场状况
现今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参加各类重要会议、比赛、外联活动和企业面试越来越频繁,而这些场合都要用到职业装。各类型文艺节目层出不穷,企事业单位,院校,社会团体举行的各类文艺活动次数逐渐增多,对各类演出服装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这其中,演出服装可分为:舞台服、舞蹈服装、民族服、礼仪服装、晚礼服装、男女古装、特装等,按其档次可分为低端、中端、高端三个档次,并依据其档次租赁公司将其划分了不同的出租价位。
当前,上海高校服装租赁市场较为散乱,多以小型租赁点的形式经营,服务项目齐全、集中的大型租赁店很少。且现有租赁店主要以演出服装为主,少有专门针对大学生群体提供职业装租赁的服务。并且租赁地点分散,多位于市区,距离高校聚集地较远,租金较贵。
(二)上海高校服装租赁市场调查――以上海浦东新区服装租赁为例
1、行业现状
据调查了解,浦东新区从事服装租赁的个体商铺并不多,市场的饱和度较低,且距离各个高校较远,多位于市区,服务局限,价格较高。因此,浦东新区的服装租赁市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市场调研结果分析
本次市场调查采用常用的问卷调查形式,根据不同的服装需求,大致将服装类型分为正装和表演服装,并对此进行了相应的问卷调查和分析。首先是对正装市场的分析,此次问卷调查共发放1000份,收回860份。没有正装的人数占调查人数的74.88%,表明在各高校中,学生拥有正装的人少。希望学校有正装租赁机构的人数占调查人数的73.49%。
通过对以上比较突出的问题的调查分析可知:现在高校中自己拥有正的同学很少,而且大多数人出席正装场合的机会也不多,出于经济考虑,更多的人不想为此特地买一套正装,而对于租赁正装有很大的兴趣。由此可以看出,正装租赁在高校的市场很广阔。
3、礼服和演出服市场的分析
礼服的出租对象主要是主持群体。每年在各大高校举行的晚会、赛事等娱乐文化活动不甚枚举,因此礼服的需求量也是很大的。而演出服装主要针对的是各大社团和话剧设,以及晚会的表演者。我们学校有艺术团、合唱团、白乌鸦等学生社团和剧社,每个学期都会举办几场文艺晚会和话剧,而且像迎新晚会,毕业晚会,颁奖典礼、社团之夜的晚会以及各部门的活动也不计其数。因此演出服的需求量也很客观。
通过上表的统计和分析,得知大部分每个学院平均每个学期有48.84%的都有5次以上的晚会,服装租赁市场需求量大,随着高校的扩招,在校学生人数剧增,服装租赁市场潜力巨大。
(三)市场环境分析(PEST分析)
P(政治环境)
国家政策的支持:
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国家工商总局出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大学毕业生将可自经营日起1年内,可以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收费。
借贷优惠:
银行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借贷的优惠政策,以利抵息,最高可贷款6万元,若不能再规定时间内还贷,可延长一次。
E(经济环境)
众所周知,大学生拥有丰富的业余生活,在学校每个学期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活动。
1、据市场分析,我校每年多会举办大型活动、文艺汇演、重大比赛,活动种类多,如舞蹈大赛、元旦晚会等,平均每场开支为6000元。
2、各学举办的文艺晚会、各社团举办的艺术节或特殊节庆,平均每场开支为2000元。
3、各专业举办的交流会、特殊节庆朗诵比赛、演讲比赛、歌唱比赛等,平均每场开支为300元。活动中,演出服及出席活动所需服装的开支活动总开支的%30~40%。
S(社会环境)
租赁企业随着市场劳动产品的富足,以及人们对商品短时间的交换需求而产生,租赁企业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表现,有利于增加商品的使用价值,满足人们对商品短时间消费需求,是市场发展的一大进步,更是文化发展进步的体现。服装租赁公司运营而生,以方便人们的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服装租赁行业产生的契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校园活动丰富,学生参与度高;二,就业压力下,毕业生注重自身形象,给面试正装带来商机;三,学生组织活跃,社团活动趋向社会化。
T(技术环境)
本企业作为服务性企业,在服务好客户方面下足功夫,努力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给顾客带来最权威的服装咨询。
(四)经营策略
1、产品策略
(1)重视订购环节,减小内部竞争
将所的服装,采用中间商品牌策略。在及合作过程当中,我们将有效地整理并核对服装的型号、款式及颜色等数据,以避免在运营过程中形成合作者的内部竞争,从而影响该平台与合作商的关系。
(2)注重租赁服装的更新,吸引顾客
在服装的过程中,注重对服装款式、种类的更新,增加用户的浏览次数。
2、价格策略
(1)低价策略
采用低价渗透策略,用低价吸引顾客,使产品逐步渗透市场,从而扩大销路和增加销量,占领市场。
(2)区别定价
普通搭建初期及服装租赁淡季,以低价促销宣传形式带动浏览业务量的上升。
采用折让定价策略中的推广让价策略,对各类型促销活动进行减价鼓励,从而达到扩大业务影响和销路的目的。
3、渠道策略
采用零渠道及直接分销模式,c顾客进行面对面交易活动,方便顾客选择服装和及时反馈信息。具体如下:
(1)职业装渠道
在此项环节中,网上一些职业装,以提供给有需要的同学参考,此类直接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易有利于我们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特点,有利于公司在今后发展过程中制定客服制度与管理体系。
(2)制服、职业装定做或代售渠道:
(3)演出服装:
由于每个租赁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规模不一,其所拥有的服装势必不能做到十全十美。通过与同行业演出服公司的合作,不仅可以使得资源有效地整合,达到最大利用的效果,同时,也是形成行业良性竞争的关系。竞争者可以在友好合作的过程中相互晋升。
4、促销策略
(1)体验营销:开展师生体验营销活动,在开业一个月内,对来租赁服装的师生进行8.8折优惠(会员价);
(2)实行会员价和普通消费价并行。凡在本平台消费满300元的师生,可以免费办理一张8.8折优惠的会员卡;
(3)积分制度:进行积分登记管理,租赁一次服装积一分,满十积分免费租赁一次服装(本平台特定的服装例如一件西装,一双皮鞋等);
(4)在租借组合中,如若租借项目为4件大件物品(如:西裤、西装、衬衫、皮鞋等,含4件),则其他类配饰可降价租用。
5、市场推广
(1)提供一些免费体验的产品和服务
通过提供一些免费的体验服务和产品,让更多公司客户体会到我们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吸引更多潜在客户。
(2)人员推广
产品及服务以网络推广与人员推广并列进行。网上推销的,提供服务的同行公司实在太多,有时候仅靠网络推销,没法突出自己的优势。网络上很多客户会选择建立时间较长的公司,我们新建的公司在这方面不占优势,所以想让更多服装公司认识我们,并接受我们,我们必须创造机会让他们接触到我们。初期,公司派优秀人员到各个金融公司,让潜在客户免费体会到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让他们感受到我们产品及服务的优越性。当然,需要培养很多优秀的专业的人员推广队伍。通过交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要求。
(3)广告
我们通过广告突出价格优势,技术优势。还要致力于企业形象的广告。
企业形象广告:在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上制作精良的企业形象广告,广告力求信息传达准确到位
品牌广告:品牌广告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如:邮件广告、电台广告、媒体广告等。
四、总结
综上所述,网络平台模式下服装租赁行业是可行的。实体服装租赁面临着店铺少且集中、
租价高等问题。而当今互联网及智能手机几乎普及,原来越多人喜欢方便快捷有效的网络平台消费模式,根据客户群体的调查反馈,网络平台模式下服装租赁行业的发展也是大势所趋。但在发展过程中仍需注意弥补当今网络购物中的不足,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利贴心的服务,从而进一步将其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杨锡怀编.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杨以雄编.服装市场营销[M].上海:东华大学出版社,2004.
租赁行业中总结范文5
关键词:融资租赁;营业税;增值税;会计核算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发展,21世纪进入行业发展的繁荣时期。2016年3月,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到会“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服务”,对推动我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改革发挥积极作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自2012年1月起纳入现代服务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于2013年8月1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由出租方承担有形资产的贷款利息和其他相关税费的金额,按照17%的税率计征增值税,2016年该项法规被废止。2016年5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此次税制改革使得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及计税均发生了变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必然产生巨大影响。
一、“营改增”实施前后融资租赁纳税规定差异
融资租赁行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过程经历了未开展“营改增”之前、实施“营改增”之后以及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三个阶段,各个阶段具体差异见表1。由表1可知,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融资租赁行业中售后回租业务,按照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6%征收增值税,但不能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核算。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税率为17%,不动产的租赁税率为11%,价款中所含的增值税可以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核算。和2013年8月1日实施的“营改增”扩大试点的规定相比,售后租回业务的税率下降了,但由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最终税负下降幅度不高,反而有可能导致承租人租赁成本上升。
二、“营改增”实施前后融资租赁业务会计核算影响
(一)“营改增”实施前后融资租赁业务会计核算差异比较“营改增”实施之前,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定,承租方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低者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记入“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账户中,将最低租赁付款额计入“长期应付款”账户中,两者的差额记入“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中;出租方在租赁开始日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记入“长期应收款”账户,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差记入“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中,同时,出租方按照融资租赁业务的营业税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分录见表2。“营改增”实施之后,根据我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法规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融资租赁会计规定主要变化体现为:出租方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而是按照承租人的需要购入融资租赁的资产,并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融资租赁业务中增值税发票是根据租金总额一次性开具的,租赁开始日,出租方根据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车辆购置税等计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承租方根据增值税发票计缴增值税进项税额,并确认当期“未确认融资费用”;具体会计分录见表3。如果融资租赁业务中增值税发票是根据每期的租金分期开具的,租赁开始日,出租方不确认应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而是在实际收到每期租金时,按照租金和增值税税率计缴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承租方也是在实际支付每期租金时,根据增值税发票计缴增值税进项税额,并确认当期“未确认融资费用”。具体会计分录见表4。
(二)“营改增”对融资租赁实务工作的影响1.租赁双方会计核算发生变化,会计准则需要不断补充。实施“营改增”之后,租赁双方的账务处理均发生变化,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购买相应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租赁开始日,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情况,租赁双方再决定是否需要确认增值税额。针对会计主体账务处理的变化,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当及时更新内容,结合最新的财经法规要求,进行内容修订及增补,便于指导会计实务工作。2.租赁双方财务信息受到影响,提高了财务报表分析的要求。“营改增”之前,出租方需要根据租赁情况,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计算应纳营业税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影响企业当期净利润。“营改增”之后,租赁双方都需要确认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当期损益,编制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因此,“营改增”实施前后,租赁行业的企业经营成果核算必然受到不同程度影响,这些变化对会计人员利用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结合“营改增”实施后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分析该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发展能力,从而提供更充分、可靠的数据资料。3.租赁行业面临更多财务风险,要求及时补充监管法规的制定。“营改增”实施后,租赁双方更加注重增值税额的计缴,对于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的判断需要依据税法和会计准则中的规定结合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得出具体结论。这些无疑都增加了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此外,我国“营改增”刚刚开始全面实施,相关监管法规都不完善,具体规定也不十分明确,需要我国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及时对租赁行业“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及时补充完善监管法规,确保租赁行业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4.会计人员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了解掌握特殊业务会计核算问题。租赁业务会计核算相对比较复杂,需要会计人员具备坚实的会计基本理论素养,熟悉会计准则和税法基本规定,同时及时关注最新的法规动态,更新专业知识内容。国家应当为企业培训会计人员提供政策扶持和学习进修机会,加强会计、财务管理人才引进、增加专业进修机会和资金方面的支持,积极引导企业和高校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和理念,推动行业不断创新发展。
三、“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税收影响差异分析
“营改增”实施后,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征收的主要区别如表5所示。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营改增”后融资租赁行业纳税种类和应纳税额计算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笔者通过下列案例进行具体分析。A公司是融资租赁企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月1日,应B公司需要购入一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00元,增值税34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货物运输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0元,增值税3300元,支付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服务费用,取得该事务所鉴证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元,增值税1200元。当月将设备出租给B公司,合同约定租期为6年,每年年末收取租金450000元,租期届满时该设备由B公司所有,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7年,租赁开始日设备公允价值为240万元。已知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其公允价值相差不大。分析A公司“营改增”实施前后纳税主要变化。案例分析说明:由于该设备的租赁期为6年,占其使用寿命的85.71%,最低租赁收款额为2700000元(450000×6),其现值与租赁开始日设备公允价值相差不大,因此,该租赁为融资租赁。1.假设租赁行为发生在“营改增”实施前。融资租赁出租方A企业纳税情况分析:A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450000×6-(2000000+340000+30000+3300+20000+1200)]÷6×5%=2545.83(元)A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545.83×(7%+3%)=254.58(元)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均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编制利润表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当期少纳企业所得税额=(2545.83+254.58)×25%=700.10(元)。在不考虑其他税的情况下,A公司当年因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应纳税额=2545.83+254.58-700.10=2100.31(元)。
6年内融资租赁业务全部应纳税额=2100.31×6=12601.86(元)2.假设租赁行为发生在“营改增”实施后。融资租赁出租方A企业纳税情况分析: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实施后不再缴纳营业税,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具的金额而定:(1)假设本例中A公司收到的租金一次性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当月纳税计算如下:当期销项税额=450000×6×17%=459000(元)当期进项税额=340000+3300+1200=344500(元)当期应纳税额=459000-344500=114500(元)增值税实际税负=114500÷(450000×6)=4.24%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的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应当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此,当期应退增值税额=114500-(450000×6)×3%=33500(元)。A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14500×(7%+3%)=11450(元)A公司少纳企业所得税=11450×25%=2862.5(元)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A公司当年融资租赁应纳税额=114500-33500+11450-2862.5=89587.5(元)。A公司因一次性开具全额发票使得销项税额当期全部确认,进项税额也一次性抵扣,故该融资租赁对企业未来6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的影响数为0。A公司6年内全部应纳税额仍为89587.5元。(2)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每年末收取的租金金额分次开具,则A公司各税种的应纳税额计算如表6所示。从例题分析得出,融资出租方分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一次性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纳税额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在于:①进项税额为一次性确认,而销项税额分期确认,导致进项税额没有全部抵扣。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留在下期继续抵扣,但不超过三个月。该融资租赁业务在第一年的留抵税额无法在第二年继续抵扣(因为已经超过三个月)。②由于分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在六年内分期确认,导致增值税实际税负低于3%,此时A公司无法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营改增”实施后A公司当期应纳税额增加,其原因在于税率由营业税税率5%转为增值税税率17%,而且在“营改增”后按照3%的税负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处理导致的税负下降效果不明显。但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相信未来融资租赁行业的税负结构会发生相应变化。
四、完善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实施工作具体对策
虽然我国“营改增”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笔者认为,融资租赁行业在“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和实施过程中,可从以下几方面逐步完善“营改增”的开展工作。
(一)正确理解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做好进项税额抵扣工作“营改增”实施后,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不可避免会涉及进项税额抵扣的确认,会计人员对增值税以票抵税的管理制度应当正确理解并合理运用到实务工作中,企业管理层也应当起到监督作用,并制定相应奖惩激励措施。结合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根据本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明确行之有效的发票取得记录、保管和移送等管理流程,保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既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又不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好进项税额抵扣的会计核算、票据管理和报表编制等工作。
(二)制定适用的税率,允许承租人部分抵扣销项税额根据我国商务部2015年公布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报告显示,售后回租融资额占整个租赁行业的61.7%,直接租赁融资额占比22.4%,其他租赁融资额占比15.9%,数据表明我国租赁行业中售后回租模式仍然是主要融资业务模式。在“营改增”全面实施后,融资性的售后回租业务作为贷款服务,承租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允许抵扣销项税额,这一规定使得企业税收负担仍然很重,售后回租业务的发展速度和经营规模均受到一定限制。我国税收管理部门针对融资租赁行业中的售后回租业务制定一个适用的税率,允许承租人部分抵扣销项税额,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也便于降低售后回租业务下游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提高经济业务成交概率。
(三)积极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完善租赁准则和税收制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16年1月13日了最新的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并要求租赁企业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新租赁准则对承租人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要求承租人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的信息都纳入资产负债表中披露,提高了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我国财政部和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最新变动,积极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参与国际趋同,不断完善我国企业租赁准则和税收制度,为“营改增”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四)完善企业组织架构管理,提高专业化工作水平“营改增”实施后,融资租赁行业在实务工作中资产的流转环节增加了,但税负并不显著增加。因此,企业应该利用现有规模,对资产供应商进行筛选,不断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比例,实现进项税额充分抵扣的效果。在企业管理层、各级部门和相关分公司、项目机构等组织架构之间合理调整各自管理职能,提高“营改增”业务核算的专业化水平。
(五)成立税务管理机构,增强税务管理职能融资租赁行业针对现阶段所面临的“营改增”纳税流程的改变,应当做好迎接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稽核分析、风险管理等环节的新变化的准备。在企业内部抽调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组成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或者设置该项相关业务的专门税务工作岗位并安排专人负责,编制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特征的增值税纳税操作规范,不断加强增值税实务工作学习培训,增强税务管理部门职能的发挥。
(六)注重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经济决策效果“营改增”实施后,融资租赁行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增加了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作为我国第一大流转税种的增值税,其核算规范性要求必然高于原来的营业税的会计核算规范,企业的管理层除督促会计人员严格遵守增值税规章条例外,还应对企业财务报表数据资料进行有效的分析,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管理效能。“营改增”的全面实施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和会计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实施工作的进展和动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积极适应并推动“营改增”工作,为我国经济稳步、健康、持续的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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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行业中总结范文6
关键词:融资租赁;会计准则;税法
一、研究背景
(一)融资租赁的历史沿革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全球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重创,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生产过剩,尤其是工业化的过剩。资本家为了灵活资本,使自身的工业技术更有市场和竞争力,机器设备得到更好的销售,交易方式开始多样化,生产商推出了分期付款、赊账销售等交易方式。但是新的交易方式存在一定资金风险,生产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保障,把传统租赁的理念运用到分期付款以及赊销等方式中,只销售设备的使用权,而其所有权仍归生产商所有,每年收取一定租金抵作货款。交易方式的终结有三种途径:货款全部收回,或者租赁方将设备归还,或者购买方用一定价格交易得到设备的所有权。这种交易方式就被称作“融资租赁”。经过百年多的发展,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工具。但是融资租赁又区别于银行贷款,其实质是以融物的形式进行融资。融资租赁不断发展创新,具有融资与融物双重效力,方式灵活,效率显著,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其灵活性和优势更为突出,不仅能巧妙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也能为中小企业使用较低成本引入先进技术设备。我国的融资租赁也在市场经济下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相关税收政策滞后,没能更好站在中小企业以及融资租赁的理论角度上,因此我国在融资租赁税收发展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二)会计准则和税法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租赁日期开始后,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部分,其账面价值由当天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公允价值中较低的数值决定,同时将最低租赁付款额计入长期应付款,二者的差额暂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进行摊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若签订了相关合同,那么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总额与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之和,作为融资租入的计税基础;若无合同签订或没有合约定价,融资租入国定资产的计税为公允价值。因此需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国外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研究
融资租赁起源于美国,在美英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运用较早,其政策体系较为完善系统,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对融资租赁的税收优惠主要总结为以下两种:
(一)投资减税政策
吴晓宇(2009)、严卫中等人(2010)的研究中总结了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在融资租赁业方面实行的税收政策。英国于1970年颁布实施了金融法,一方面对企业在机械设备与厂房等方面的投资上,给予第一年税收一定的免减鼓励;另一方面在更广泛范围内,各类型的设备与厂房均有相应的减值减税政策,虽然这两项政策不能同时使用,但仍鼓励了投资和融资租赁。美国在1962年提出投资税收抵免制度,随后的经济复兴税法颁布,在简化租赁行业条款的同时,进一步将可以抵扣设备金额的应纳所得税比例扩大。
(二)加速折旧制度
折旧属于资产的抵扣项目,它的增加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若当年的折旧越多,那么缴纳的所得税就越少,这对于企业是一种可以延迟税收的优惠政策。日本在折旧制度方面有较早的探索,1978年以前日本租赁业就开始推行提早折旧政策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吴晓宇)。而德国在企业和工业发展过程中,对折旧制度有更全面的探索,在德国出租设备和厂房,不仅可以在折旧政策下延迟支付税收,同时依然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严卫中)。美国在1962年开始,对折旧年限有了更细化的规定,其税法先后两次缩短了折旧年限。俄罗斯的政策使租赁设备折旧年限为正常年限的三分之一(赖琬妮)。
三、国内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研究
(一)融资租赁的流转税政策
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对营业税、增值税都有了新的规定,而对于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融资租赁单位和其他单位有不同标准,在负税方面缺乏一定的公平性(倪真莹2009)。新增值税条例的差异化对待,体现了我国融资租赁税负缺乏公平性,税基缺乏统一标准(左俊2010)。而这种计税方面,在某些方面沿袭了增值税进项减削,模糊了销售行为与融资租赁的区别(王淼2011)。
(二)融资租赁的所得税政策
我国税法规定在融资租赁形式下承租人对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1999年我国颁布的技术改造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提出设备的投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抵免所得税。但是我国关于融资租赁所得税现有政策法规发面存在局限,首先其适用性有一定限制,仅针对国企和集体企业;其次企业只在进行国产设备购置时,才能享受投资抵免,缺乏灵活性;再次企业对内资和内外融资租赁企业政策细则方面存在差异,缺乏公平性
四、结论及建议
融资工具能否更好适用,推动企业和经济发展,还需要政策引导。融资租赁存在许多优势,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政策的研究可以看到政策支持鼓励下,企业在融资方面取得的发展。同时,要依据国家的经济发展适时地调整政策以更好地指引其向正确的方向迈进。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起步较晚,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努力改进和完善有关的税收政策。同时国内的融资租赁业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寻找其发展空间,利用其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使融资租赁业在整个世界经济中实现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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