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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范文1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重视发展教育。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一是纳入日程。把推动教育加快发展作为头等大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促进教育发展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责任。将教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兑现奖惩,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三是强化宣传。将《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并组织干部、教师和学生进行集中学习和辅导,推动教育法律法规的普及。据调查问卷显示,义务教育法在教师学生中的知晓率达到97.25%,在社会的普及率达89%。
(二)加大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各级政府突出教育经费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努力克服财政困难,依法保障财政对教育的优先投入,近年来,全市教育经费支出逐年增长,每年安排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的35%左右。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每年投入都在1亿元以上,《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共改造农村中小学校590多所,改造危房面积近48万平方米,基本消灭了D级危房。今年全市完成了30所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全市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基本满足了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全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以实施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全力构建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同时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强化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狠抓师德师风建设,使教师整体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四)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教力度不断加大。市教育局针对近年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大班额、教师乱办班补课、学生负担重、择校择班等热点问题,认真制订并切实执行了《关于治理初中学校大班额工作的决定》、《阳光分班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集中开展了“三乱”和“三出校园”专项整顿行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了细化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为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还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卫生、文化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排查和重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控辍保学工作不容乐观
全市《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还存在死角死面,调查中发现,平均还有16.49%的应知人群对《义务教育法》还不知道或不了解。部分干部对有关政策还理解得不深不透;个别家长受读书无用论和就业压力的影响,对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认识不够,依法送读意识不强;另外,在应试教育评价体制下,由于教育教学方法不活、针对性不强及部分教师教学水平不高等原因,产生了一批学困生,农村初中生辍学的现象比较突出。全社会依法治教、依法兴教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城乡校际差距明显,义务教育发展很不均衡
由于经济状况和教育基础不同,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还不够均衡。农村和薄弱学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电化教学设备、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仍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图书资料陈旧短缺,优质师资力量相对不足,择校入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有些农村和薄弱学校生源流失,资源闲置浪费,城里学校人满为患。
(三)教师年龄老化断档,教师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教师年龄断层、学科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问题较为突出。教师队伍整体年龄偏大,年轻教师比例偏低,一线教师紧缺。部分学校教师平均年龄达到了50岁左右,面临着年龄和学科断层的问题,教育工作后续力量严重不足;农村学校普遍缺乏英语、音体美以及计算机等学科专任教师,影响了部分课程的正常开展。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由于长期缺乏培训,教学理念落后,对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操作能力较差,难以承担起实施素质教育的重任。
(四)违规补课反映强烈,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据调查了解,受利益驱动,有些学校的部分教师在校外多个辅导班任课,精力难以集中在学校的课堂教学上,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个别教师在课堂讲课时有所保留,课后把学生带到校外进行有偿补课,令学生和家长有苦难言,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
(五)学校外部环境不佳,教育发展环境急需改善
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频繁到各中小学校进行收费、罚款,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对此不堪重负。校园周边环境亟待治理,学校200米以内还有个别网吧存在,流动摊点治理后反弹现象仍未得到较好解决,出租车堵塞校门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在发展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都熟悉并自觉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进而形成全社会关心义务教育、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各级干部应带头学习义务教育法,做到依法治教,推动义务教育工作全面发展。
(二)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市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从政策、资金、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倾斜,采取教师、校长交流,对口支援和帮扶,制定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方式,改变农村中小学和城市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使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教育有明显的发展和提高,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认真落实教育系统人事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建立教师队伍及时补充机制,科学规划,合理调配教师,尽快解决教师数量不足、水平不高、年龄偏大、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抓好在岗教师的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制定和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教师,不断提高其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自觉性。
(四)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净化教育发展环境
市政府应严格规范各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杜绝一些部门对学校的乱罚款、乱摊派,切实减轻学校负担。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流动饮食摊点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建议市政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坚持德育为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大对学校教育评价机制的改革力度,督促学校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到各学科教育的全过程,努力构筑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不断提升素质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范文2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是我的认识和感受。
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是教育春天的到来,它的颁布实施,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义务教育真正做到了本位回归,不再隔着教育的“义务”二字雾里看花,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新《义务教育法》将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义务教育法范文3
某地方政府在对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进行调查时,发现有部分学生辍学。于是联合学校立即组织人员走村串户、登门劝说,但家长们不约而同地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和敷衍,如“孩子不想读书,再读也没出息”“已经外出打工”等。最终,仍有16名学生没有及时返校。为此,该地方政府对不送子女上学、违反《义务教育法》的16名学生家长,给予行政处罚。但是这16名家长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之后,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为依法保障辍学(失学)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该地方政府决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一个人发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有20多年,我国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是受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在上述案例中,某地方政府依法定职权履行对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有权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采取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等措施。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代表国家做出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让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只是家事,更是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地方政府的执行申请,通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讲法析理,对这16名违法家长分别被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家长也保证限期改正,马上送孩子到学校读书。
有学者指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受法律法规严格保护的。当前,社会群众理解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时候,往往注目的是它的普及性和免费性,忽视了它的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l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未履行监护教育责任,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随着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家长对子女教育越来越重视,现实当中未成年人显性失学、辍学问题越来越少。但是,近年来由于人口流动加快、监护人出外务工、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学生厌学、弃学、辍学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得不到适宜的教育,在家隐性失学;随迁子女或等待出国留学人员,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缓学或是休学、等待“安置”代替教育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制意识,切实保证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全覆盖和全程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需要家庭、社会、学校共同保障,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侵害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的行为进行规劝或向国家有关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义务教育法范文4
2006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正式实施,为新的学年拉开了序幕。新《义务教育法》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六十三条。在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作为教师的我们要做到:
一、学好新《义务教育法》,做新《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者: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一)“不收学费、杂费” 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二) 在新法中,统一性贯穿始终。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三)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义务教育法范文5
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颁布实施,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义务教育真正做到了本位回归,不再隔着教育的“义务”二字雾里看花,为我省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在《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
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二、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
三、
义务教育法范文6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从20__年9月1日起已经全面实施,教育部号召全国各领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我校组织全体教师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领导的讲话摘要进行学习,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安排了四次集中学习,其余为自学时间。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学习。
学校采取了多种形式对新《义务教育法》进行宣传,主要有:发放宣传单。学校从9月4日起向每位同学发放了《义务教育法》宣传单,让其了解,并向其父母、邻居进行宣传解释。利用板报、橱窗、报栏。我校的各班充分利用板报对学生进行宣传,学校利用橱窗、报栏宣传。张贴标语,制作条幅。学校在大门口、校园内张贴标语,并制作悬挂了条幅向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宣传《义务教育法》。
通过对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取得了极大的效果:
1、提高了对新《义务教育法》重大意义的认识。新《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做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第一次将素质教育的要求写入了法律,是素质教育从一般的政策指导转变为统一的法律规定,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法律要求予以明确。这些重大制度创新将对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广大教师思想有了较大的转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大问题。新《义务教育法》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概念,规定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关于素质教育的一系列规定,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将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重大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3、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提高教育质量,关键靠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于提高教师素质将会发挥重大作用。重视并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依法落实保障教师待遇,使教师安心于教育工作。
二、全面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一是在学年初,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并下发统一的课表编制意见,要求从执法的高度,从实施新课程、落实素质教育的高度,严格对照并“开足”、“开齐”所有课程,学校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对初中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是强化了所有学科的教学工作,在“开好”上做文章,各学科均配齐了专职教师。学校制定了《教师年终考核细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进行考核,较大地调动了各学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引领他们的专业发展。针教学较为薄弱学科的实际状况,我校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研训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学科教研活动,使老师们在理论学习、听课评课、教学反思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效促进了综合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是进行随机抽查,确保课程计划得以严格落实、有效实施。本学期,我校对各年级教师的上课情况开展随机、全面的专项抽查,重点督查课表的执行、教师备课改作、教学活动的开展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检查。
2、规范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德育为首。学校坚持每周一规范化升旗仪式及国旗下讲话制度,开展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公民道德宣传”、“学规范、记规范、守规范”、“宣传八荣八耻”等德育系列教
育活动,重视对学生进行新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每周有教育重点,每天有具体要求,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强化训练,持之以恒,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重视通过学校、社会、家庭三者的有机结合,通过开设法制教育专栏,召开法制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我们还重视了诚信教育、环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教育等专题教育工作,并将上述内容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之中,努力提高教育效果。抓好常规工作。我校认真对照上级的有关要求,不断探索精细化管理的新模式,重点抓好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按照有关要求招生和对学生进行平行编班,没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教育部新形势下“减负”工作的“五坚持、五不准”要求,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设宽松的环境。认真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严格控制学生到校、放学和在校的时间,根据学校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统一的作息时间,制定了《学生一日常规》,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早操、课间操每天正常开展,并保证了学生每天足够的体育活动时间。
推进新课改的实施。学校努力实施新课程,严格执行国家方案,开足、开齐所有课程;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建立健全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试体系,按规定对所有科目进行授课和考试,坚决禁止教师按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没有随意减少非考试(会考)科目教学时间的现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给学生配发课本和教辅资料,坚决禁止各部门和教师动员、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努力加强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师教学常规责任要求,对各学科教学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增强了操作性,确保了规范性,提高了科学性,教师的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充分发挥青年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教师集体备课活动,有效提高了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学校领导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上,深入课堂第一线,通过上课、听课、视导检查等多种形式调查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状况。
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十分重视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平安学校”。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网络,做到要求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效。一方面通过班会课,通过板报、橱窗等安全专栏重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到位。学校的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用电用水安全、周边环境与交通安全,教学活动与行为安全等都有专人负责,并做到安全工作日日查。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确保了我校师生的日常安全,维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执教
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我校制订了系列规章制度,从师德建设、骨干培养、班主任队伍建设、教师学历提高和专业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年级组长、中层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师德工作的要求和本校师德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教师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将师德建设与规范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行为相结合,积极开展师德演讲、师德征文等活动,培养教师的敬业精神,提高工作责任心。平时结合期中、期末检查等活动不定期对师德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并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晋升晋级、职称评定等各项工作中。通过努力,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得到了提高,教师中没有体罚歧视、侮辱、撵走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没有教师举办校外补习班的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职权之便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校外补习班的行为。
加强了班主任队伍建设。坚持班主任例会制度,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班主任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将过程考核与终端考核相结合,大大提高了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一年一次的教代会例会制度,学校重大决策通过支委会、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重大事情向教代会报告,并形成决议。对提拔干部、发展党员、考核晋升等教职工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采用公示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民主评议、校务公开等工作的开展,增强了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学校管理水平。对于广大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各种补贴和待遇,我校积极争取,确保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收费
我们严格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一费制”要求收费,做到收费项目、标准、用途“三公开”,坚决杜绝自行收费行为的发生;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免杂费、免课本费(文秘站:)政策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免借读费的政策;根据部分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发放助学金、联系帮扶对象、减免等途径,解决贫困生的入学问题。学校无乱收费现象。在经费的管理上,我们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收费严格按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全部缴入专户,有市教育局核算中心统一掌管,有效地防止了经费被挤占、挪用、统筹,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