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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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文1

          试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周大新

 

(会泽县茚旺高级中学  云南省曲靖市   654200 )

 

内容摘要:随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不断合理化,城乡经济得到不断融合、发展,以前的“以农补工”的政策逐渐发生改变。时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劝富济贫”思路方兴未艾。为了更好的建设新农村,完善小康社会,国家、政府也更多到投入到“三农”问题中,并且逐年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在这样一个大好的时机和前提下,国家和政府在搞好全面取消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农民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等工作外。现在,又在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不遗余力,笔者下面将详细阐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由来、实施的意义以及它的制约因素和针对制约因素提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新型     农村合作     医疗     发展对策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由来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由政府通过制度设计与维护、基金筹集与管理、卫生维护调控与监督的,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一种综合性医疗保障制度。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在各个方面的建设也逐渐完善,但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却显得相对缓慢,尤以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突出。现阶段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农村医疗条件问题。我国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从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当一部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医疗知识,导致不必要的医疗事故。第二、农村医疗保障的费用问题。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也就几千元,也些地方低的可能就几百元,农民一旦生病住院,一年所有的收入还不够。局部地区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达50%,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制约因素之一。现在的医疗费用又不断上涨,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瓶颈。这些现状也就需要一种新的制度来填补时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缺陷和漏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运而生了。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民自愿参加的,政府有组织、有投入的一种互助共济制度。是一种基本的医疗保障机制。作为社保的重要补充,完善了社保机制,改善了农业居民的生活,促进了和谐社会,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它的具体意义主要体现在:

首先、有利于为农民减负,缓解农民压力。对于缓解农民家庭经济压力作用是明显的。国家和政府的投入,说到底,是一种政策的倾斜,财政税收的倾斜。这样一种倾斜完善了农村医疗机制,改善了农民自己的生活,缓解了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康。

其次、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第三、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依然还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时下,随着农村实施这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得城乡医疗体制得到不断的融合,农民得病也可以得到像城市居民一样的医疗对待。同时,这种“多方筹资”的制度还会部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减少经济差距;完善城乡二元的医疗结构;有利于城乡的交融。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制约因素与发展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体现,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健康素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0多年的发展历程,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好转。但是,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农合资金筹集难、农村医疗服务资源匮乏以及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

针对这些制约因素,笔者认为应该从五个方面来进行应对。

(一)正确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二是要正确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增加了政府筹资责任,突破了原有村级社区限制,提高了社会化程度。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原有社区型医疗保障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过渡形式,是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初级形式。这种初级形式已经具有了未来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因素,其发展方向是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二)加强政府支持

一是宣传支持。政府拥有宣传的资源,并具有权威性,宣传的同时表明自己的承诺。政府在宣传中应避免夸大,力求客观,以免误导农民。二是资金支持。三是组织管理支持。此外,政府要在多元化农村卫生保障制度中,引进国内外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医疗保障市场,以弥补社会医疗保障的不足,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作效率。

(三)提高农民对医疗服务的有效需求能力

一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增强农民支付能力的最根本途径。同时,农村的税费改革以及部分省取消农业税的做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为农民更好地就医创造了经济条件。二要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信誉。地方政府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农民通报相关信息,使合作医疗实施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并自觉接受农民的监督。三要改变农民的医疗消费观念。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以来深受中国传统的家庭保障的影响。应帮助农民了解,这种自发的低水平的保障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医疗费用提高、疾病风险增强的现实,要充分调动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积极性。

(四)实行有效的管理制度

一要重视初始制度的设计和论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收入分配和宏观调控的大问题,严格论证和设计是必经步骤。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取得一定成果后,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使其成为正式制度,保证其稳定性。二要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制度,提高制度效率。可通过医疗费用支付制度、补贴医生劳务支出等方式,将医生收入与药品数量脱钩。实行起付线基础上的医疗费用共付制,可抑制消费者的道德风险,控制卫生总费用水平。三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系统管理。

(五)提高农村卫生医疗服务质量

首先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其次,加大县乡对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这是吸引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有效途径。第三,引导农村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向转变。

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执政为民、稳定农村、关心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是政府的责任。这项制度作为当前农村社会中政府实施政策当中的一朵奇葩,是国家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一环。它解决了多年来遗留下来的重要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相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会在农村医疗体制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能够更好的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减小城乡差距。

 

参考文献: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文2

论文摘要:全国新农合制度经过四年的发展,在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增强农民保健意识及促进农村卫生市场良性运转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筹资成本高、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该文认为,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只有探索创新机制,降低新农合的筹资成本、规范基金管理,强化卫生服务行为监管,将好的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有效地保证新农合的健康运行。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的成效

1.1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

按照新农合制度的规定,参合农民患病后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可以得到至少4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而且,这一补偿比例还在不断提高,在2005-2006年度将提高到50%以上。因此,从理论上看,今后农民患大病住院只需要自负少部分的医疗费用,而大部分医疗费用由新农合负担,这一补偿标准已快接近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2003、2004和2005年三个年度,大理州弥渡县参合农民平均每次住院得到的医疗费用补偿额分别是358元、406元和429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1.2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潜在的医疗卫生需求逐步释放出来。

开展新农合之前,由于医疗费用高、收入水平低,因此很多农民都是“小病扛,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开展新农合以后,农民的看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在大理州弥渡县,2003-2004年度全县参合农民的门诊量是54694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为70675人次,增长了29.2%;2003-2004年度全县参合农民的住院数是5163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为9003人次,增长了74.4%。在宾川县,实行的是门诊费用的20%减免报销制度,参合农民的门诊就诊需求量更是快速上升。

1.3新农合推动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新农合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推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整个农村医疗市场的扩大和卫生业务收入的迅速增长,这为农村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农村乡村卫生系统的服务条件、药品供应和监管等卫生供给状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如弥渡的苴力镇、宾川的州城镇等卫生院在开展新农合以前医院设备落后、从没做过手术,在开展新农合后,通过国债资金加上地方补助及自筹资金,每个乡镇都增加了至少50万元以上的卫生投资,改善了医疗卫生条件,医院的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另外,新农合的开展还优化了农村卫生结构,促进了县乡村之间卫生资源的合理分工,提高了各级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才需到县上”的局面。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新农合的启动和发展是一件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运转和作用发挥涉及到参合农民、医疗单位、卫生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等多方面的关系协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新农合的筹资成本高,办公经费得不到保证,影响了卫生部门的积极性。

目前,新农合筹资成本很高。据测算,筹得每位参合农民10元医疗基金的成本在1.5~2.5元之间。并且,筹资期间也很长,部分乡镇的筹资仍然需要长达1~2个月的动员才能达到80%以上的参合率。在新农合的运行管理上,大理州在首年安排了40多名专职管理人员,办公经费也基本到位。但在后续发展中,由于贫困县财政困难,办公经费难以足额落实,只好由卫生部门承担运行费用。高昂的筹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部门继续开展新农合的积极性。

2.2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还不够科学,变动频繁。

大理州在试点四年多的时间里,住院费用的补偿比例调整了三次以上,合管办对基金的管理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由此造成基金沉淀比率波动大,影响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农民的信任。如弥渡县在2003~2004年度,家庭帐户基金沉淀额是174.7万元,沉淀比率高达73.1%;住院基金沉淀额为296万元,沉淀比率是62.8%,新农合基金的平均沉淀率为65.4%。如此高的资金沉淀率严重影响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也不符合新农合基金“以收定支”的管理原则。2004~2005年度在下调了家庭账户基金比例、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后,新农合基金平均沉淀率才迅速下降为20.5%。

2.3对卫生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医药费用上涨过快。基金管理上存在漏洞,影响了参合农民和村级卫生所的积极性。

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仍然严重,医院诱使参合农民住院、小病大治、开高价药、自费药等不规范行为依然普遍。医药费用的上涨,部分抵消了新农合制度在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方面的作用。此外,由于报销手续繁多和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民在申请住院报销时本可以按40%报销,但因为没有带身份证或其它证件,便只能按照20%的门诊比例报销了。一些乡镇报账点,由于管理人员较少往往会导致门诊减免资金不能及时下拨,造成卫生所因流动资金不足严重缺医少药,影响了农民看病,造成不良的影响;由于没有法律的约束,致使新农合的效果受到影响。

3.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对策

3.1探索创新机制,降低新农合的筹资成本。

针对当前新农合筹资难、成本高的问题,可尝试采用报销资金预缴存和村卫生所包片制度。经过四年多的全面宣传,新农合政策已基本深入人心,筹资时可不再采用这种高成本的方式,而采用预缴存和包片相结合的制度。对于当年发生疾病报销医疗费用的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用报销所得的部分费用预缴次年的参保资金。对于未参保的农民,委托各村卫生所包片宣传发动和代收参保资金,合管办向代办点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因为村级卫生机构与农民群众较熟悉,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及调动村级医务人员的参合积极性,进而形成卫生部门与参合农民之间的一种良性互动机制。

3.2加强医疗基金的运行管理,落实管理经费。

新农合最终能不能让农民得到实惠,关键在于医疗基金的运行管理。建议从以下途径解决新农合的办公经费问题:通过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各地财政必须按照参合农民人头数核定人员编制和拨给办公经费,办公经费不能到位的不予下拨中央及省的新农合配套金,并对主要责任人实行严惩。对于财政确实困难的贫困县,由财政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下拨专项新农合管理经费,以确保贫困县新农合工作的正常管理。

3.3强化卫生服务行为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保护新农合成果。

由各地医改办或卫生局统一建立新农合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到各地审查定点医院对参合农民采取的医疗方案或医生开具的处方单,重点审查药品的选择和用药量、大型设备检查的必要性、新特药和自费项目的控制情况、是否存在诱导性住院、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等,对违规医疗单位和个人实行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3.4科学确定门诊、住院费用补偿标准,监控医疗基金运行。

新农合制度要逐步稳定医疗费用的补偿标准,避免频繁变动。补偿标准以“量入为出”原则为指导,通过科学测算来确定。当前,一些试点县在补偿标准的确定上有些保守,同时在基金的使用上也存在一定的“惜赔”现象,导致当年医疗基金过多沉淀。对于连年沉淀的资金,一定要加强监控,防止贪污、挪用。建议将沉淀资金计提为风险准备金,用于平衡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财务亏空,同时要适当提高补偿比例,保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实现医疗基金的收支平衡。

参考文献:

[1]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03年6月.

[2]庹国柱、王国军.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2.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文3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参合人员; 医疗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 F32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1-0014-0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截至2009年底,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95.45%。有8.15亿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91.53%。

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分析引起问题的深层原因,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由于政府工作不到位、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以及农民支付能力不足,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要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必须从政府、合作医疗机构以及农民三个方面入手,分析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探究深层次原因。

(一)政府工作不到位

我国许多县乡财政是所谓的“吃饭财政”、“补贴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筹资更是难上加难,有的县乡为了套取上级财政资金在启动时一次性投入了资金,而后续投资难以为继。2010年,虽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年人均补助已提高到60元,然而中央政府资金投入仍显不足,而且严重滞后。由于地方各级政府的担负比例规定不明确,造成财政来源最匮乏的县级政府却成为筹资主体。同时,因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来源少,群众收入低,引起筹资水平低,统筹能力弱,报销比例低。而贫困地区的群众疾病风险抵抗能力最低,“因病致贫”程度最严重,应该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点扶持对象,由于中央政府政策倾斜不足,这种人群却成为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获益最少的人群。

(二)资金的收支管理不规范

一是目前全国大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立了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而且起付线设置普遍偏高,报销比例偏低,农民受益偏小,使部分参合者特别是贫困人群因交不起起付线而放弃治疗,这也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相违背。

二是各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随意性很大。一方面由于各地区缺乏疾病风险资料,使得利用大数定律以样本代替整体风险事件计算的筹资标准偏差增大;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盲目照搬其他试点地区的筹资标准和补偿办法,未能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参合者的期望水平相符,筹资标准缺乏科学性。

三是由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甚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很低,为了保证较高的参合率,很多工作人员不得不通过挨家挨户动员、宣传的方式筹资,这种被动筹资方式极大的增加了成本,降低了筹资效率。

(三)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

医疗供给方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建的重要参与者,能否提供合格的服务使参合者达到效用最大化,关系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持续有效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差、质量低、收费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开展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

(四)农民的支付能力不足

农民观念比较落后,缺乏自我保障和团体互助共济观念。农民的预防意识较薄弱,缺乏风险防范观念,没有同舟共济思想,不理解合作医疗,认为交钱不生病,等于替别人交钱看病。这些文化观念、风俗习惯等因素形成的落后观念,极大影响了农民的参合意愿。同时,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能力有限,贫困人群更加困难。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可看出现阶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存在着政府工作不到位、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和农民的支付能力有限三个主要问题。如不切实解决好这三大问题,就无法形成持续、稳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和作用

中央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改变目前农民先出资而政府资金后到位的筹资模式;明确规定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负担比例,适当提高省、市级财政的担负比例,提高筹资能力;为抵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风险,从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的预算中安排资金,建立合作医疗风险基金。

(二)加大宣传,提高农民健康意识

由于许多农民的保险意识不强,缺乏共渡难关的理念;医疗费用作为一种随机性的风险支出,很难受到经济水平不宽裕的农民群体的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各项政策和方案的复杂性,对农民的理解和接受也造成障碍。

所以,应该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增强农民“互助共济”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水平。

(三)建立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体系

首先,进行统筹模式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必须以保障参合农民健康需求为基本目标,扩大受益覆盖面,提高受益率。因此,统筹模式应实行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相结合的统筹模式,参考民意,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费用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其次,进行筹资方式的创新。目前,大部分地区采取到农户家中逐户收费的高成本、高工作量的筹资方式,筹资效率、参合率受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各部门协调等因素的影响,筹资风险很大。所以,各地区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参合情况等因素对筹资方式进行大胆创新。

最后,建立多元化的筹资体系。采取社会化、多元化的方法向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扩大筹资渠道。

(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提高乡镇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的差距是提高并确保农民参合率的有效措施。如果城乡医疗服务的差距减小,农民参合率和就诊率将随之提高,利润增加,医疗设施和制度的完善得到资金保证,从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形成良性循环。

(五)加强法制建设

目前,政府还未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随意性很大,充满了各种风险。因此,国家应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等利益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实施方法、资金筹集和运作方式,完善监管制度,并对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负担比例做出明确规定。

总之,建立稳定而有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关键是解决好政府工作不到位、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和农民的需求不足这三大问题。实行由国家主导投入、社会多元统筹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保障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迎春,吴妮娜,王莉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方筹资风险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06(5).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文4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8(C)-0161-02

农民医疗保障经历了起起落落的历史进程。从我省的情况看,同全国的形势一样,发展不均衡。农民看病能报销的寥寥无几。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中央在一些地区搞了新型农民合作医疗试点。实行政府部分资助的办法,开启了农民医疗保障大门。使我国的医疗保障事业得到了拓展。广大农民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障。新型农民合作医疗,如同东方曙光,照耀了广大农村,为广大农民带来了温暖和希望。但在起步初期,必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矛盾

第一,政府与农民。这一矛盾凸现以下2方面问题:一是政府初衷同农民的主观愿望相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社会保险,政府希望在“自愿的原则上”多吸纳农民参加从而有效的分散风险,同时在“大病统筹”的基础上尽可能利用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的降低农民的疾病风险。对农民而言身体健康、疾病风险小的人享受医疗服务的概率小,从中获取的效用低,因此不愿参保;反之,风险大的人乐于参保,动员农村全社会普遍参保,受到限制。二是缴费限制了贫困农民的医疗保障。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并需要按年度缴纳费用。这事实上就设定了一个费用门槛。最贫困的农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必然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因此这种自愿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对经济困难群体的排斥,这与医疗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明显矛盾的。

第二,政府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方,是服务费用的获得者,因此,其本身就缺乏费用控制意识;患者本身没有或者基本没有费用控制意识,只是一种局外控制。这种关系的结果就是: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成本意识下降,而医疗保障费用支出上升。如今,由于合作医疗是由基金买单,因此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都不会考虑费用问题,对于尚在探索阶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来说,大处方等医药费过度开支的威胁可能是致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总量虽然很大,但摊到每一个人头上,数量则非常有限。与城市医疗保险相比,其保障能力本来就很弱,根本经不住过度诊疗费用的开支。因此医疗费用的控制,成为政府与医疗机构的主要矛盾。

第三,上下级政府的矛盾。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关键是政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作为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主体,由于其承担责任的不同导致态度不同。地方各级政府对于中央这一政策可能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去执行。受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财力影响。相当数量的基层政府对职工工资、教育支出、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等问题很难解决,根本无力顾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匹配资金。

第四,各级医疗机构间的矛盾。面对不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各个层次医疗供方的态度是不同的,他们往往更倾向于自身利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可分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诊所。对乡镇卫生院来说他们担当转诊审查、医疗费报销等具体管理职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其带来大量业务和巨大收入。因此,他们是非常拥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可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严格的转诊审查、严格的医务审查和严格的报销程序认为是无效服务,心存不满。因此,如何协调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顺利运行至关重要。

第五,农民与医疗机构的矛盾。由于历史原因,政府对乡镇卫生院长期投资不足,大多数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落后,医务人才缺乏,医疗技术水平低,就医环境差,医技人员也长期缺乏培训,因此合作医疗只是维系低水平医疗,不可能用高薪聘请有技术的医生,有技术的医生也不愿加入合作医疗来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难解决的矛盾。从农民自身问题来看,医生一般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轻重缓急,本着节省,速效,合理用药。而患者考虑的多用药、用贵药、用新药。一旦没有用好药、用贵药,患者就会认为医保故意不给开好药,这就让患者产生了合作医疗降低了服务水平的误解。此外,合作医疗实质上是一种简易的统筹医疗,而那些身体好没有病的人陷入了钱拿出去了,不吃药吃亏的误区。所以,医患矛盾就显现在没病也要药上。

二、强化政府职能,建立有效的财政引导机制

一是解决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以自愿为原则的筹资机制、以保大病为主的补偿机制,导致了农民的逆向选择以及贫困农民参保的排斥。因此在财政引导思路方面应该有所变通,不同县市根据自身条件,可以采取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等变通强制性方式,也可采取将粮补资金转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强制性方式,甚至可以考虑强化政府财政的支持功能直接给予补贴。现在农民基本健康关系更为密切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以大病为保障对象,受益面较低。即使这较低的受益面,也因筹资水平有限只能进行部分补贴,对农民而言实际意义不大。因此,财政应该可以考虑的思路是,通过政府投入,确定以药品和诊疗手段为基础的基本医疗服务。还要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二是解决政府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由于目前财政对于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因此在实施新型合作医疗时,费用控制成为一大难题。在财政引导方面,要设立标准、制订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规定基本用药目录等措施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制,容许病人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自由择医等方法,形成医疗机构之间在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上的竞争态势。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的财政支持。加强对县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财政支持,借助现代化手段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费用控制进行实时监测,对于高出平均水平部分,不给予补贴。在新型合作医疗实施中,补偿方式的合理组合是控制费用增长的一个重要方法,可将按服务项目付费、按单元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预付、总额预付、混合支付等补偿方式针对不同的服务、不同的病种和不同的机构进行有机组合,制衡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环节的服务行为,控制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是解决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按现有方案,县(市)每年就要拿出上千万元资金用于合作医疗匹配,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县,困难很大。因此,要加强中央和省级政府对方案实施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贴力度,在确定省、市、县财政补助的比例时,不搞一刀切;对富裕县,可适当提高匹配比例,省财政少给补贴;对贫困县和特困县,则要减免,减免部分可由中央和省财政共同承担。四是解决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现阶段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转诊制设置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这应该是财政支持的重点。依靠财政支持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建设和改造步伐,各级医疗机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均应列入社保体系,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最好设立卫生院建设专项资金。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逐步成为政府开办的基层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构。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方式,逐步实行机构、人员、业务、财务、药品一体化管理。五是解决农民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财政投入应该向基层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倾斜,增加对村卫生室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农村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规模,加快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转化。不断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要降低各级卫生机构的门槛,真正把医疗工作的重点转向农村。

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文5

关键词:新农村;合作医疗;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9-0010-02

一、引言

新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凡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具有该镇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不论性别、年龄、职业都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农业户口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自2003年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至2012年河南省先后6次调整和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补偿封顶线由2011年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的看病就医困难,广大农民病有所医的愿望初步实现。但是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应该引起注意并解决。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实施以来,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使千万农民的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在补偿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实际补偿偏低或不予补偿

虽然河南省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很大,无论是在资金还是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都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但却远远不够,农民实际享受的补偿比例仍达不到预期。一般而言,农民看病花了上千元,真正拿到手中的补偿却太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虽然有合理的报销单,但由于赔付机构的原因,出现赔偿金支付不及时、少赔甚至不予赔偿等现象。河南省农村人口众多,信息闭塞,许多农民法律意识缺失,因此很多农民实际赔偿金少于应有水平时,尤其是由于青年和中年人外出务工而留下的老人儿童,利益更是很难得到保障。[1]

(二)操作违规现象普遍

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河南省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一些偏远的乡、县级医疗单位等推行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操作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定点医院或医生在对病人诊治时,普遍存在开大药方,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一现象在乡镇级医院较为普遍。

2. 部分人员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

3.个别政府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利用手中职权,甚至无视农民递交的合理的报销单,私通非定点医疗机构榨取钱财,或是收受定点医疗机构的贿赂,在监管中不闻不问,无视农民利益。

(三)医疗赔付过程和手续繁琐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程序都很繁琐,这就为农民索赔造成很多不便,特别在一些交通不便或边远的农村地区,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往车费和其他花销给农民带来很大负担。在一些医院就医可以报销的部分,甚至需要到距乡政府几里地的地方进行赔付。如果是外地就医的,则更为麻烦,而在治疗过程中转院的,不但转院需经层层环节,进行赔付时更需要专门的证明和手续,非常不便。

三、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策略性建议

基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具体分析后,我们可以分别从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以确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保障农民利益。

(一)政府方面

1.制定使用与河南省实际情形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从法律的高度上确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位,以确保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各地区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根据各地实际,不断补充和完善政策制度。[2]必要时可采取一些措施,保护特殊人群,如制定专门政策,保障留守儿童和老人权益。

2. 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着力解决医疗制度补偿线过高、封顶线较低的问题,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力争在不影响制度发展的情况下尽量维护农民权益。同时,补偿方案要统筹兼顾,邻县之间差别不宜过大。

3.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定期监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内部批评甚至公开批评,严厉处置医疗机构的不规范服务。同时,针对监管难度大,农民人口多的现状,可以建立特定的举报渠道,专门接受农民的举报和处理农民权益受损问题。必要时,可以实行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农民站出来说话,真正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厉处置违法违规操作,维护群众利益。

4.加大宣传力度,使用多种宣传手段。针对信息闭塞、目前的宣传效果不理想状况,可以在农闲时流动下乡宣传,还可以采取一些特殊手段,如通过豫剧下乡或地方戏表演,趁机宣传;或是以政府名义牵头,在乡下举办一些文化娱乐节目,以知识竞赛的方式鼓励农民学习。另外,河南省虽然信息不畅,但手机的普及率较高,政府可以通过发送公益信息,进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这些措施可以使农民真正意识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使人们对医疗制度有一个透彻地认识,还能有效防止在赔偿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使这项制度更好地造福人民。

(二)医疗机构方面

1.加强信息化建设。各级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不断完善相关功能,确保相关数据和基本信息传输畅通。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与本省县市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接;[3]统一参合就诊卡,实现全省“一卡通”,进一步方便参合人员就诊和补偿。

2.完善转诊办法,方便农民就医。建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后,由于省内信息相连,整个参合人员患病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参合人员到本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诊和结算手续,对转往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参合人员尽量实行电子转诊,参合人员凭信息系统的转诊信息到转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4]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赔付,简化程序。

3.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医院的服务。特别是乡镇级的医疗机构要注重医务人员的素质,以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完善医务人员的奖惩制度,杜绝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发生,维护农民利益。

(三)农民方面

在参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广大农民应提高认识水平,多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留守儿童和老人,更应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在享受利益之外,应积极参与并监督政府和医疗机构行使权利,多提合理实用的建议,使合作医疗制度更好更长久地为农民服务。

参考文献:

[1] 吴 焕,聂 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河南省乡镇卫生院发展问题研究[J].中国农村医学杂志,2010(1):70-72.

[2] 石美玲.论和谐新农村视角下的河南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J].科技信息,2008(3):10-12.

[3] 罗 佳.商丘市朱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6-22.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文6

调查

__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__年5月

我县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县。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确、科学、客观地评价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现状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更好的推进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于4月底至5月上旬,开展了对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专项调查活动。

整个活动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__*专门听取了这次调查活动的安排情况汇报,并做出了重要指示,期间还多次调度有关人员,掌握进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__*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就调查情况研究措施,制订计划,落实方案,确保活动取得成功。二是组织严密。由县人大组织调查组,由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由卫生局、财政局、经管局等部门组成。调查采取听、看、查、问、核、议相结合的方式,完全按照调查方案来进行。首先听取了县直有关部门的汇报和核实工作,其次听取了乡镇汇报和核实工作,再采取有重点的抽检方式,与相关人员逐一核对,对参保人员就医参保情况认真核对,听取了基层人大代表、村委会代表及参保人员的意见。并拟定了回访调查人员,随即走访核实了落实情况。三是重点突出。重点核实了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及参保比例,重点抽查了大额报销的参保人员情况。四是工作细致。坚持乡乡到,实地抽查村、户,严格按照方案拟定的程序,在调查、走访时,尽可能扩大对象范围,确保调查结果更趋客观、全面。五是效果显著。首先,有关部门、各乡镇、医院的干部职工普遍认为,这次调查很有必要,非常及时,对于他们抓好当前运行管理和改进工作是一大促进。其次,通过调查,及时发现和查实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和运行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并就一些问题与有关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探讨;及时发现和总结了有关乡镇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整改措施,这为不断改进工作提供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对推动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调查情况来看,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贯彻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十分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调查表明,我县新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__年9月1日正式运转截止到今年4月底,全县资金到位总额719.6万元,其中农民交纳3597520元,覆盖率为91。用于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全县共为参加合作医疗的7649名住院病人、14万名门诊病人报销医药费436.3万元,其中报销达到最高额6000元的有21人。

(一)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时还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强化了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了财务、公示、报销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健康运转。

(二)有关部门、乡镇工作到位。相关部门和乡镇都把这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作为一项大事来抓,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由乡镇长挂帅,直接抓,安排一名副书记靠上抓。都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制度和组织,四项制度全部上墙,机构齐全,有专门的办公地点,都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对医院划定了职责范围,各乡镇都按照便民的原则就近设立了村级中心卫生室,扩大了覆盖面,并对有关医疗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各乡镇农民筹资部分都能及时、足额筹措到位。相关部门和乡镇都加强了监管,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到医院和各医疗点检查,听取汇报,查看帐目,掌握情况,指导工作。

(三)运作管理比较规范。在资金管理上,都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实行了两级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挪用现象。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都实行了宏观控制,绝大多数乡镇每月份的收支大体平衡,没出现超支。对补偿报销都实行了严格的控制,规定了医院和各医疗点的权限,大额报销需请示乡镇主要领导批准,基本杜绝了“人情报销”。每月张榜公布报销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四)基层反响不错。根据调查,大多 数基层干部支持、拥护这项改革,认为这是近几年来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医院方面由于在运行中受益也表示全力支持。绝大多数农民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制度好,并表示来年会考虑继续参加合作医疗,对医疗服务也表示满意。特别是一些大额受益户,由于本稿件版权属于517878秘书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对这项制度表示全力支持拥护。例如__*镇__村村民__*因患心肌梗塞病动手术花费了2万多元,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由于参加了合作医疗,医院给报销了6000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的经济负担。他激动地对调查人员说:“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做了一个大好事、大实事!”围观群众也纷纷表示踊跃参加。

二、典型经验

从调查情况来看,有五个乡镇工作开展得比较好,领导重视,工作全面、扎实。它们是:__镇、__*乡、__*乡、__镇和__镇。它们的做法比较典型、突出,值得其他乡镇学习借鉴。

(一)__镇——认识到位。特别是干部思想认识到位,因此工作积极主动,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该镇农民实际入保率已接近90。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一个“核心”,即以人为本。提高“两个认识”,即干部思想认识和群众思想认识。搞好“三个结合”,即宣传发动与面对面工作相结合,引导参与和群众自愿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与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相结合。落实“四个到位”,即宣传政策到位,落实责任到位,监督机制到位,报销公开、公平、公正到位。目前,为做好下一年度工作,他们早动手,争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现身说法提前做宣传发动,今年农民入保率力争达到100。

(二)__*乡——管理到位。严格把关,乡里规定:超过1000元补偿报销资金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报销。实行“双向管理”:医生处方、报销单据与帐目必须核对无误;中心卫生室药品由医院总体掌握,杜绝了作弊现象。

(三)__镇——操作规范。实行农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偏远村设点,统一管理,既方便了群众看病,又扩大了覆盖面,增加了业务量。同时,组织了专门的医疗宣传队,现场看病,现场宣传,当场报销,增强了宣传的效果。

(四)__*乡——领导重视。乡长每月检查运行情况,听汇报,查帐目。乡里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访。

(五)__镇——运行平稳。注重发挥医院的主体作用,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做到了医院精心、政府省心、群众放心。

三、存在问题

(一)认识程度不够高。在筹资工作上,由于受农民认知程度和干群关系的影响,有一定难度,个别基层干部在筹资时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有些农民旧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摸棱两可,态度消极,也有少部分农民对政府推行的事情抱有成见,不心甘情愿参加合作医疗。

(二)在具体操作上有些地方不够规范。在筹资工作上,个别乡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工作方法简单化,个别地方采取垫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被垫资的农民没有得到合作医疗证,因此患病后仍得不到应有的医疗费用补助,长期如此可诱发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其中有个别地方个别农民钻空子,现看病现交钱买证,不利于农村合作医疗长期稳定的发展。在资金使用上,有个别乡镇总体把握不到位,前松后紧,极个别的有寅吃卯粮的趋向,形势比较严峻。在报销把关上,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极个别地方把关不严,存在人情报销、超标准报销和弄虚作假报销的可能性。

(三)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总体来看,认识程度高的乡镇,情况比较好,认识程度不高的乡镇,情况相对较差。同一个乡镇的两个医院之间,情形也有差别,有个别乡镇两个医院,在经营效益方面相差十倍,而报销数额却相差无几,这说明在管理运行、报销把关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大部分乡镇的村都加入了合作医疗,但也有一些乡镇的个别村因村班子不健全等原因导致整村未入。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程度。一是对各级干部要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从先进性教育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农民是新型合作医疗的主体,对政策的理解程度直接影响这一制度的推行效果。要帮助农民算清一笔账,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起互助共济的意识和正确的健康消费观念;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多个层面,大力、广泛、持续地面向社会宣传,凸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给广大农民的好处,扩大社会各界的认知度,营造浓烈的氛围。在此方面,建议县政府协调宣传、广电等部门予以支持,配合有关方面加大公益性宣传的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对资金使用实行宏观控制,合理调配;对大额报销严格把关,部门和乡镇领导都要掌握情况。在报销上,建议把10的部分放宽点,就是把中心卫生室管辖的这部分放宽政策,让尽量多的农民受益;把40的部分管紧点,就是把乡镇医院管辖的这部分严格管理,卡死漏洞,这样,既让农民得到了实惠,又使资金使用得到有效调控、合理运行。

(三)需要探讨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能否把部分资金管理的权限下放到乡镇,由乡镇实行总额控制。现行资金封闭管理模式,对乡镇约束不严,其资金使用压力不大。实行乡镇总额控制后,能进一步增强乡镇的责任感,调动乡镇及医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控制乱报销、多报销现象,使资金得到合理调配,使全县资金使用达到大体平衡。二是能否建立农民入保的长效机制。划一个时间段,半年或一年,在此期间想入保的农民可先交钱,在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列名,到期转帐。这样,可以解决“农民想交钱而政府不收,政府收时而农民不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