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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论文范文1
关键词:行业特性经营风险多元化经营模式选择
进入新的世纪,我国的旅行社正经历着急剧的变革。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旅行社行业中的广泛应用等因素,都为我国旅行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对我国的旅行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由于自然力和非自然力的作用,旅行社存在着大量的经营风险。各种经营风险的存在,不但会给旅行社带来收益上的损失,甚至还会造成企业的破产。因此,经营风险的管理便成为旅行社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这就要求旅行社经理人员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准确把握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发展趋势,并且能够领导自己的企业在变革中求发展。上世纪50年代,当经验管理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时,市场战略专家安索夫提出了多元化经营战略,并在70年代风靡一时。据统计,1970年美最大的500家工业公司中就有94%的公司从事多元化经营。目前,多元化经营战略被我国许多公司采用,旅游企业也不例外。多元化经营的一般涵义是指企业同时生产和提供两种以上基本经济用途不同的产品或劳务的一种经营战略,它属于产品、市场战略,是增加新产品种类和增加新的市场两者同时发生的战略。本文从旅游业自身特点与多元化经营之间关系的分析,提出了从相关多元化经营入手,在此基础上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多元化经营策略,为旅行社规避经营风险,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一种思路。
旅行社特点有利于实行多元化
多元化经营战略的主要作用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提高资源的利用度,二是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这与旅行社的行业特性是一致的,旅行社有实行多元化经营的要求。
旅行社的综合性强,可以与各行业联系,开展多元经营。这主要表现在旅行社销售的旅游产品的综合性上。首先,旅游产品是旅行社为满足旅游者的各种需要而提供的各种服务的组合,旅游者在选择购买旅游产品时,考虑的不仅是单一服务产品,还包括住宿、交通等一系列综合性的服务产品。其次,旅游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涉及众多的行业和部门,如交通、建筑文化、卫生、公安等各行各业,因此,旅行社可以与各行业联系,开展多元经营,如创办饭店、汽车公司、娱乐场、商场等。这一方面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旅行社也可以从多元化经营中获得较高的收益。
旅行社的敏感程度高,而多元化经营战略具有降低经营风险作用。旅行社是一个脆弱性大,依附较多的行业,因此经营风险很大。旅行社的经营风险是指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某种不利事件或损失的各种可能情况的总和。旅行社的经营风险一般具有以下四种特征:旅行社经营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经营风险的大小是可以估测或度量的;旅行社经营风险的存在与一定的时空条件相联系;旅行社的经营风险是可以防范的;旅行社经营风险的发生会影响旅行社的利益。一般来讲,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原因主要有自然、人为和经济三种情况。它的业务经营极易受到政治、经济、自然条件的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现政局动荡、金融风波、军事冲突、自然灾害等都会直接影响旅行社业务经营。另外,旅游属于一种高层次消费,需求弹性较大,影响旅游需求的各种因素的微小波动,都会较大程度地在旅游业上反映。因此,旅行社仅靠单一的经营形式,是很难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降低风险作用,对旅行社的深层次发展意义重大。
旅行社的资本有机构成低,开展多元化经营,不仅可以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还可以形成规模经济。旅行社业是一个投资较少,回收较快的行业,它的流动资金占用比固定资金占用高得多,其中流动资金占80%,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开展多元化经营,不仅可以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还可以形成规模经济,为旅行社的发展带来更多机会。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东中旅从一个资产规模仅为几百万元的单一旅游接待单位发展成为拥有十数家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以旅行社为主导产业,酒店、汽车服务、房地产开发等共同发展的国有国际旅游企业集团。潮州市旅游总公司在“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发展方针下,相继成立了100多家专业公司,广泛开展了贸易、房地产、工业等多项经营业务,还在境外开办了2家企业,1993年综合营业收入超过了3亿元,纯利润3138万元,成为旅行社多元化经营成功的又一典范。
此外,旅行社的市场潜力巨大,也要求旅行社抓住机遇,开拓新产品,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多元化发展。
旅行社自身的条件决定了多元化的可行性
旅行社的信息反馈迅速,旅行社可利用这些信号,不断开发产品、拓展市场。当今社会,信息对各行各业是很重要的,可以说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财富。不论是从事国际旅游,还是国内旅游的旅行社,在世界各国或者全国主要旅游地区都设有办事机构,对各种产品、市场信息了解迅速。这些信息经过旅行社人员的合理收集、整理、分析,可以产生各种各样的产品深层开发信号,旅行社利用这些信号,不断开发产品、拓展市场,多元化经营在成熟的条件下便会应运而生。
旅行社的公众交往广泛,有利于进行招商和引资。旅行社每年接待的国内外游客可达几万至几十万人之多,旅游的消费,又决定了旅游者的层次和地位,旅行社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可以直接吸引旅游者的注意,使旅游者产生投资与合作的欲望。旅行社可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进行招商和引资,逐步发展多元化经营。
旅行社资金运用灵活,可以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和利息。旅行社与其他行业相比,资金运用上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必将大量资金压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上;二是先收取旅游费、再进行服务。这两个特点可以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和利息,为多元化经营提供了前提条件。
旅行社人员文化素质较高,能为多元化经营提供较好的管理者。旅行社的行业特点要求其从业人员知识面广,道德品质高,特别是对管理人员要求更高。因此,旅行社拥有一批素质较好的人员。多元化经营规模较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正需要较好的管理者。二者的吻合,更使旅行社多元化经营成为可能。
旅行社多元化经营可供选择的模式
横向多元化,又称水平多元化。是指以现有产品市场为中心,向水平方向扩展经营领域的战略。比如,一个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还可以同时经营境内旅游、境内居民到境外旅游等业务,它适合于社会信誉较好的旅行社。
纵向多元化,又称垂直多元化。是以现有的产品、市场为基础,向垂直方向扩大经营领域的战略。比如,旅行社可以经营餐饮、商场、娱乐场等业务,它有利于综合利用资源,适合于规模较大的旅行社。
多向多元化。是指虽然与现有的产品、市场领域有些关系,但开发的是完全异质的产品的市场经营领域的战略。比如,旅行社发挥服务优势,经营票务、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创办旅游学校等业务,它适用于技术水平较高的旅行社。
以上三种模式虽各有不同,但它们同时生产和提供的是与旅行社业相关的两个或多个行业的产品,又可统称为相关多元化经营战略。
复合式多元化。与现有的产品、市场没有明显的关系,所需的技术经营方法、销售渠道必须重新取得的战略。比如,旅行社可以经营房地产、贸易、商业等各行各业,它适合于各方面素质都较高的旅行社。
复合式多元化经营模式同时生产和提供的与旅行社业不相关的两个或多个行业的产品,故又称为不相关多元化经营战略。
相关多元化经营经营模式选择
根据我国旅行社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旅行社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实施多元化经营。
旅行社应从相关多元化经营入手。旅行社业综合性很强,可选择的多元化业务领域较宽,它可以向工商、贸易、技术等各行业发展多元化经营,但这需要多种人才和较雄厚的资本,因此,还不适合我国当前的旅行社。我国旅行社集团刚刚起步,大多数旅行社规模不大。为了实现多元化经营,使旅行社获得比独立运作时更多的利润,在更大基础上分散业务风险,旅行社应从相关多元化入手。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时,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战略协同,它包含两方面的涵义:
市场相关协同
当不同产品适用于相同的消费者时,可以通过共同的批发商和零售商,采用相近的市场或激励方式,就表现为市场相关的战略协同。比如,旅行社采用垂直多元化经营战略,在经营旅游业务的同时,经营餐饮、商场、娱乐场等,这样就可以将这些与旅游产品不同的消费品通过相同的消费者进行消费,这不仅使旅行社经营产生规模经济,还能产生各种纵深发展的机会。
管理协同
管理协同通常出现在不同业务单元的经营管理和操作层次上,一项管理诀窍转移到另一项业务管理中,运用得当,可以产生良好的效果。如旅行社管理层在管理旅行社时,产生了自己的经营、服务特色,它可以将这一特色运用到商场、餐饮等各项多元业务上,这样既使旅游者产生了一种亲切感,又可以连带发展自己的旅游业务。
在相关多元化基础上发展核心竞争力。众多采用多元化经营的旅行社,往往只注意各多元化部门之间的业务组合,而忽视了相关多元化经营中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旅游业是公认的“朝阳产业”,市场潜力巨大,这就决定了旅行社在采取多元化经营时,应以旅游业为核心产业,从知识、技能、管理体系、价值观念与企业文化五个方面培育核心竞争力。我国旅游市场发育已进入了新的阶段,过去依靠小打小闹就能维持很长时间的旅行社经营方式,已被市场淘汰,依靠核心能力竞争的时期已经到来。旅行社在选择进入的业务时,不仅要看是否盈利,还要看能否取得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另外,旅行社高级管理层关注竞争对手时,不仅要关注其产品质量和成本情况,更要关注竞争对手核心能力的建立情况,因为核心能力是竞争的根基。
为什么旅行社不采用非相关多元化经营战略?因为它有两个主要缺点:一是要求高层管理者必须在总公司经营战略中或不同产业竞争中,对不同的业务做出重大决策,公司多元化程度越高,越难监督子公司的业务,越难判断每一业务所在的产业竞争环境;二是新业务容易带来新的风险。非相关多元化要求旅行社资金雄厚,整体素质高,否则多元化经营很容易失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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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论文范文2
近年来,一种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那就是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把手中的资金投入到正在我国蓬勃发展的旅游产业当中,一些早期进入旅游业的民营企业已经在这个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呈现出进一步扩张的趋势。
2002年12月9日,民营企业东星集团下属的武汉东星旅行社出资数百万元人民币,成功收购汉口国际旅行社95.7%的股份,成为该市首家由民营企业控股的国际旅行社。民营资本正在释放活力,突破出境旅游“”,再一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国有资本)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来发展旅游业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资本在投资开发中唱主角的时代正在到来。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本文试图以历史和宏观经济视野,就我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和困惑作一番理论探讨和反思,抛砖引玉,以期更多专家学者关注民营旅行社的健康发展。
一、民营旅行社东星国旅借“壳”出境游
据悉,东星国旅是一家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接待的民营国际旅行社,管理经验先进,经济实力雄厚。但该社尚未获得出境游经营权。因此,东星国旅有意收购一家在武汉市场上有出境经营权的旅行社,借壳一步跨进国有旅游企业的专有领地——出境游市场,以便做大做强。汉口国旅拥有近20年的国际社资格,并正式获国家旅游局批准,成为武汉市8家出境游资格组团社之一,还是湖北得到全球认可(CITS、CTS)旅游公司的两家之一,出入境旅游做得相当不错,即使在面临收购的今年也接送1万多游客。而东星国旅去年的客源仅为几百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蛇吞象”的现象呢?
汉口国旅是一个大型国有旅游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其门市部采取的是承包经营,这种体制的结果是让其门市部成了游离于母体之外的独立个体,最多时达到了12家。再加上老国企过时的经营规模及单调的分配制度,使得资金匮乏的汉口国旅感到无法应付残酷的市场竞争,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正是汉口国旅分散的股权结构让东星动心,“这样收购就变得简单,不用受制于人”。
东星吞并汉口国旅后,收购传奇还在继续演绎。随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泰国联手将泰国游拉低至1880元,第二步是东星集团将在本月底完成对深圳一家出境游组团社的收购,控股100%,同时上海并购计划正在进行中。在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看来,旅行社虽然花大力气拉来客源,却要将利润拱手分给交通、住宿和景点,旅行社掌握的主动权太小,必须组建行业合作链,实现规模运作。
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应该说,民营企业的加入,打破了境外旅游由中国有旅行社垄断的局面,出境游的线路可望更丰富,市民的选择余地更大,价格随之走低也是必然,旅游行业和旅游消费者都将从中受益。然而实际情况是,民营旅行社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在其发展和扩张过程中仍然困难重重。
武汉市旅游局有关人士的看法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汉口国旅缺乏资金,发展后劲不足,而东星集团没市场准入证,有钱没地儿投,双方应该是天作之合。但是他也指出,作为母体的东星国旅,其经营范围比汉口国旅小,按规定,母体的经营范围子体都有,但母体却不能照单全收子体的经营范围,因此东星国旅即使收购了汉口国旅,也不能直接进军出境游市场。东星国旅和汉口国旅估计会采取“表面各自为政,实际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
这里面隐含的意思是,虽然东星国旅借汉口国旅的“壳资源”绕过了出境旅游的市场准入限制,但仍只是以资本渗透的形式进入国有旅游企业,并不能真正获得同国有旅游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和自主经营权。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这样一些问题: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国有旅行社为什么不能退出或改制?民营旅行社进入为什么必须借助“壳资源”而不能真正作为市场主体进入?我国在世贸中曾承诺对外资旅行社实行“国民待遇”,为什么在民营旅行社却得不到国民待遇?
二、中国民营旅行社发展进程与变迁模式
国家旅游局于1998年的《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报告》中指出,旅游行业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窗口,旅游行业又是新兴的行业,从道理上说,旅行社行业在制度上应该是走在前面的,但现在却是落后的,不光是落后于饭店行业,甚至落后我们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当然这里本身有政策的原因。《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这是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就是旅行社行业原来带头的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旅行社,实际上都是大锅饭、铁饭碗的传统企业体制,这种体制的长期维持,使企业机关化,思想观念僵化,滞后于旅游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个因素是传统的外事接待体制的影响。因此,改革问题,尤其是旅行社企业制度的改革问题在行业里是目前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这段论述清楚地表明旅游主管部门也清醒地意识到,目前落后的旅行社行业制度已影响到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竞争力。本文主要借助于政府管理体制、旅行社运作机制的历史考察来对中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进程加以动态的研究。
我国旅游业在起步之初,由于受当时旅游事业是外事活动的观念影响,将旅游业纳入政府行政管理之下。在当时,仅有国、中、青等少数几家旅行社,全国的宾馆饭店也必须通过这几家旅行社的口子对外,因此在当时的业界和教科书中都将旅行社作为我国旅游业的龙头。1981年国务院提出了旅游行业要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体制。这一体制基本上是一个“偏紧”的操作系统。即使到了1984年在“五个一起上”政策的作用下,全民办旅游蔚然成风,宾馆饭店的投资开始出现多元化和民营化之时,国家仍是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旅行社,民营行社的口子一直都未开,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举步维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充分肯定了私有经济,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民营企业已经走出了以前带有歧视性政策的阴影,旅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进入旅行社行业,这为民营旅行社业市场发育起到了宏观推动作用。特别是1997年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出台后,不再对旅行社投资主体的性质进行限制,民营企业投资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此外,长期困扰旅游业发展的旅游投资不足问题也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认识到,仅仅依靠国家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已经无法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只有民营资本的参与,才能最终解决这一矛盾,并以其独特灵活的经营方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民营旅行社的发展仍受到诸多限制,仍没有摆脱“小、散、差”的整体局面。尽管有些民营旅行社尝试从“小企业、单项产品”的竞争转向“大集团、综合能力”的竞争,如武汉东星国旅,但是目前的制度环境并没有给这种市场竞争态势提供一个光明的变迁前景和有效的市场模式。
三、民营旅行社发展受阻的原因
旅行社是旅游产业链条中重要一环,其发展的障碍不仅来自旅游产业内,也来自旅游产业外。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只探讨阻碍旅游产业的产业内因素,并将其归纳为立法因素、观念因素及管理因素。
(一)立法因素
1.旅行社性质规定的缺位。《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盈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行社管理条例》并未规定旅游服务类的企业必须是国有企业,对旅行社的性质规定还处于缺位状态。投资主体的行业进入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背景,在一定意义上,政府官员的行政偏好取代了企业家的市场偏好。
2.“出境游”特许方可经营。《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出境游”属特许经营范畴。并实行“量入为出,入出挂钩”政策和“以团队方式开展出国游,暂不办理零星散客旅游”政策。以上这些都突出体现了特许经营的色彩,为国有旅行社垄断出境旅游市场留下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也成为以后民营旅行社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中国康辉旅行社副总经理郭东杰明确指出,正是政策上的一些限制,造成了目前全国组团社与社之间的鱼龙混杂,有时为了扩大自己的营销网络,一些不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社也会成为一些大社的社,为他们提供一些散客来赚取一些中介费或费。国家旅游局在1997年将出境游的旅行社扩大到67家时,就明确表示取消代办点,但时至出境游社增加到528家的今日,从“广之旅”开始,社又名正言顺地出来了,而且不久前40余家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组团社初步达成协议,允诺相互对方的旅游产品,由此形成了以国旅总社、中旅总社、中国康辉、广东广之旅旅行社等几家大型组团社为主干,多家中小型组团社为支脉,辐射全国各地的分销网络,这似乎又开始了依靠组团与社之间的密切关系来共同垄断国内出境游市场的局面。这无疑又一次将民营旅行社排除在出境游市场之外,后果就是难以在客观上形成大的民营旅行社团。民营旅行社的市场仍是一种平面的,不具有深层次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研究所王兴斌教授认为,这只是市场不规范下的一个过渡的办法,从发展过程来看,在具有出境游资格的社里选择社来扩大营销网络只是暂时的,也是不需要的。最终的作法是,在《旅游法》的规范下,放开对零售社的资格限制,让市场来调节批发社与零售社的发展规模和程度。
(二)观念因素
产业观决定产业发展模式。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长期流行着一些偏见,如将小旅行社看做是搞乱市场的祸根;有背景和后台的旅行社被视为有实力的大旅行社;而民营旅行社等同于不正规经营的代表……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偏见导致了在制定一系列旅游政策时,对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采取苛刻和歧视的态度,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和民营旅行社成为这个行业的弱势群体和“沉默的大多数”,而国企大公司在管理层的政策扶持下(例如“放权让利”、授予特许经营权、设置外资进入的障碍等),从市场开发、产品设计、联合促销到人员培训,政府的直接操纵之手处处可见,市场的竞争压力和自身的改革动力都不大。可以说正是这些偏见和歧视延缓了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一位体制内参与过制定政策的有识之士曾撰文论及管理层对以上这些问题的认识,“对旅行社业实施严格的所有制限制,作为审批的一条主要标准,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这也是今天旅行社业保持比较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形态的重要原因”。
如果从资产量、营业收入、税收、对旅游业和旅游者的影响度等方面比较,旅行社业只有涉外饭店业的较小份额(以1999年的数据为例,两者的营业额相差2.6倍,固定资产规模相差30倍),所以政策的出发点不在经济层面;旅行社业的业务也不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因此也不在政治层面。能够支持这种政策的论点大概是:一是旅行社业是旅游业的龙头,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保持对旅行社业的行政管理权,必须保持旅行社业的比较单一的国有经济成分;二是旅行社业是创汇行业,在旅游业起步阶段,创汇是重要的战略任务,为了避免外汇流入个人手中,必须避免非国有经济成分介入此项业务;三是顾虑非国有经济成分经营形式过于灵活,从维持行业的秩序、保持国有经济的利益或旅游部门管理的企业的利益的角度,对非国有经济采取限制的政策。
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过去对国内旅游不重视,对三类社(国内旅行社)的行业管理相对松弛,才使得较早起步的一些民营旅行社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如上海春秋旅行社的创业和发展便是民营旅行社成功的范例。这也反证了政府行政干预对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负作用。
(三)管理因素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指出,民营企业尽管已经在体制活力等方面显示出诸多优势,但是世界银行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制度还算不上是现代企业制度。原因是产权制度不够完善,人力资本尚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尊重。二是企业文化亟待创新。三是管理制度比较陈旧。四是融资方式有待突破。民营旅行社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些民营旅行社尽管经商有道,但对开发旅游产品如何把握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生态规律却非常陌生,开发路线的随意性很大,产品雷同、淡而无味。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副所长梁传运说,一些民营旅游企业的管理、服务不规范现象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民营旅游企业尚缺乏创立品牌的意识和能力。日中友好协会全国参与系统株式会社董事长西美和彦认为,中国旅游业亟待建立新的旅游理念,他介绍说,日本的旅游形态已经进入了世界标准的“电子旅游时代”和以环境、绿色为主题的生态环境观光时代。
四、民营旅游企业路在何方
旅游本身属于一般性竞争领域,也正是民营经济擅长的领域,近几年旅游业良好的成长和高回报率吸引了大量完成原始积累的民营企业家纷纷介入。总的来讲,民营旅行社还是在成长过程中,但是民营资本有强烈进入旅游领域的愿望。一旦外部环境完善,民营旅行社将成为我国旅游行业的主力军。
(一)入世给民营旅行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依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过去那种按照所有制制定政策、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不同待遇的做法将彻底成为过去,民营企业将在广阔的经济领域,同国有、外资企业站在同一平台上,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在公平竞争的法治舞台上进行表演。同时,长期垄断的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将逐步开放,昔日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准入难题将迎刃而解。WTO的透明性原则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确立服务意识;法律法规会更加透明,用“内部规定”管理经济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民营企业会少吃“不知法”的亏。入世后国内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将为民营企业的兼并收购、发展壮大提供机遇,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民营企业制度。当然,外国旅行社业特别是跨国旅游公司进入也给民营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挑战。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信息获取,技术与技术转让,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主观上又对入世准备不足,外企的竞争优势(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国际供销渠道)将使中国许多同类企业被淘汰出局。
(二)具体应对对策
完善和健全旅游政策、法规。旅行社行业的大发展必须依赖制度创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原有旅游法规的不适应性,使出台新的旅游法规显得更加紧迫。刘德谦教授分析说,许多现有的旅游法规需要进行修改,应逐步放开对经营业务的限制,做出全面开放市场的制度安排,多让市场来引导发展。旅行社行业对国内资本开放,也对海外资本开放;旅游产业投资和经营活动对各种经济成分开放;逐步由许可证管理转向行业宏观指导,企业数量不加限制;允许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域之间的自由流动,取消异地设立旅游企业分支机构的各种形式的限制,包括条文上、习惯上、程序上的障碍,实行公平、透明和竞争性的授权程序,减少排他性的特许权审批;普遍实行经营活动与管理活动的分离;取消对异地经营的限制;减少对市场活动的行政性干预,禁止各种形式的歧视、垄断、区域割据等阻碍市场自由、完全竞争的措施。全面开放市场是一项促进和推动旅游业生产力大解放的战略措施,也是旅行社行业走向繁荣的必由之路。
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从真正意义上充分发挥其引导和服务的职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创造有利于民营旅行社发展的环境。第一,对民营旅行社各项权益的保障要有更具体的政策措施;第二,对民营旅行社信贷上的支持要调整为公平的政策;第三,对民营资本进入旅行社,尤其是国际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以及各种创汇业务,要予以支持;第四,提高办事效率,在第一时间解决好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第五,政府应对民营旅行社的旅游产品给予推介,旅游局应多到民营旅行社了解情况并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旅游业的发展有其规律性,旅游产品有其特殊性,民营投资者在市场竞争、日常经营以及项目开发方面会存在一定的误区。因此,政府除了要给予宽松的经营环境外,还要给予适当的和必要的引导。对有悖于旅游业发展规律的企业行为要坚决的予以制止。建议有关部门对民营旅行社实行分类指导,对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民营旅游企业,引导组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走“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优势互补”之路,实施低成本、高效益扩张,打造行业“航母”,逐步培育和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推动这些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帮助他们进入国际旅游市场;选择一批素质高、前景好、潜力大的民营旅行社,通过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扶持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素质,引导和扶持优势民营旅行社做大做强。
推动民营资本扩张,规模经营,以互助的形式开拓共赢局面。民营旅行社以中小型为主,实力弱,产品品种单一,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冲击,要发展,必须加强一个“合”字。形成以大企业相关产业链连接众多中小型企业的产业群,发展集团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在这种协作网络中,大企业处于中心位置,通过自身的辐射效应,使中小企业参与分工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效率和市场适应能力。据报道,2002年6月25日烟台市9家民营旅行社自发整合,成立了该市首家旅行社联合体。这家名为“烟之旅”的旅行社联合体共由9家中小规模的民营旅行社组成。联合体章程中规定,今后在旅游景点、酒店、交通、导游等方面,进行横向联合、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联合抵制黑社、黑店、黑司机,以集体力量提升竞争力。同时南京“原野”民营旅行社也收购了南京市一家航空服务公司和大连一家旅行社,建成了自己的“产品供应链”,以包机的方式迅速开辟国际旅游航线,两年内建成全省第一个民营旅游企业集团。
民营旅游企业的飞速发展使人振奋,使人惊喜,也使人看到了我国旅游业发展新的希望和新的动力。我们希望更多的民营企业能够关注旅游,投资旅游,也希望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给予更多的引导和支持,帮助更多的民营企业投身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在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纪,我国的旅游业必将蓬勃发展,中国也必将成为世界旅游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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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聊城 旅行社 目标模式
一、旅行社业经营体系剖析
聊城旅行社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在行业法规、行业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了自身的特征:从聊城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来看,三类社占绝对优势;从聊城旅行社业的规模结构来看,几乎全是小规模旅行社。行业利润逐年下降,聊城旅行社业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聊城旅行社业现行经营体系是行业政策法规、传统经济体制和现行市场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这一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就聊城旅行社业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而言,其最大弊端是造成下述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和恶化:
1.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举步艰难。
就目前聊城旅行社的总体情况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为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又能勉强支撑的境地。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率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市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从旅行社自身因素来看,绝大多数旅行社人、财、物力有限,而其经营活动却涉及从产品设计开发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这种经营的多环节必然造成每一经营深度的不足。浅层次的产品开发直接影响其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促销的乏力使得很多国内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缺乏了解,对利用旅行社能获得的价格实惠及其它便利半信半疑,最终使得国内旅游者对旅行社的利用率偏低,市场范围狭小;接待的不周更是造成或强化了社会公众对旅行社的不良印象,减少了回头客和其它顾客来源。旅行社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求生存,必然举步艰难。
2.旅行社业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旅行社市场混乱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恶性价格竞争。削价竞争是行业市场机制不成熟、同时行业内缺乏有效的规范准则的集中反映,它使参与者大伤元气,非参与者经营更加困难。竞争的结果不会刺激产品质量的改进,而是导致质量被忽视,无意保证质量或无力保证质量,使旅行社卷入另一种形式的恶性循环。
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促销能力尤其是海外促销能力薄弱和旅行社总体接待能力低下也是旅行社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旅行社产品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其他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竞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有实力的旅行社向深度开发和促销产品的积极性,而一些既缺乏必要的硬件设备,又不具备保证接待质量的“软件”基础的旅行社的存在必然会降低旅行社的总体接待力量。
二、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
鉴于目前聊城旅行社业以三类社为主体的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少数优秀旅行社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上升但却不能改变行业利润率逐年下降和旅行社业正逐渐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的现实。为改变这种局面,我们认为聊城旅游社业经营体调整势在必行,调整的方向应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以及增设等方式实现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制形成网络化的目标模式。
1.组建旅行社集团
把聊城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它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从宏观角度讲,大型集团企业的存在可以引导和稳定市场,克服旅行社市场因过度分散和紊乱造成的问题。从微观角度讲,这种旅行社集团有利于真正发挥其在采购、预订、营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组建旅行社集团之后,其基本业务包括3方面,即产品(特别是适合大众旅游市场的标准化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旅游接待,而销售业务(这里限指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则主要由中小旅行社。旅行社集团把全部资源集中于三块相互联系的旅游业务中势必会提高自身和整个行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总体接待质量,同时可减少因分散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范竞争而造成的资源耗费。
2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组建旅行社集团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不排除一小部分小型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比较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求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与旅行社集团凭借自己实力通过经营标准化产品达到规模经济的指导思想不同,中型旅行社应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在我们的目标体系中,中等规模旅行社的专业化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理性化选择:专业化经营集成本优势与产品专业化优势于一身,解决了这类旅行社因规模较小形不成规模经济、因而也难以直接与旅行社集团竞争的问题。而对行业来说,专业化的特色经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开发会使旅游产品更加多样化,从而增强旅游产品的总体吸引力。
3.小型旅行社通过实现网络化
与旅行社集团、中型旅行社实现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相适应,我们设想的目标模式对众多小旅行社的调整是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成为旅行社业面向旅游者的窗口。旅行社的网络化实际上是由旅游需求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旅游需求在我国也将日益普及,其结果是旅游需求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产生,为了便于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旅行社营业的场所必须广泛设立于消费者便于购买的所有地方,即所谓的网络化布局。
旅行社经营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民国中国旅行社品牌
论文摘要:中国旅行社是民国时期唯一一个全国连锁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其企业外在形象的建设、操作程序化的管理、员工良好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等品牌建设途径可为当今企业提供有益的借鉴。
品牌是代表产品或企业的一种视觉和文化形象,是产品销售与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旅游业是服务业中的一种,其产品具有不可异地消费的特点,这就使得旅游企业及其产品的形象信息在旅游消费者决策过程中至关重要,从而决定了旅游品牌形象在旅游业发展的各个时期均具有特殊作用。
中国旅行社是民国时期唯一一个全国连锁经营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业务涉及客运、货运、招待所、旅游、出版及其他社会服务。在其存在的三十余年间,不仅国内民众对它赞誉备至,而且在国际上也享有很高的声誉。本文利用档案材料对民国时期中国旅行社的品牌建设作一考辨,以期为当今旅游企业提供有益的启示。
旅行社的外在文化建设
中国旅行社十分注重企业外在文化的建设,不仅是对标徽的制作独具匠心,而且对整个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招牌、员工的制服、营业间的装潢设计以及生财设备等都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以求整齐划一。通过这种可视的客观实体,使企业的品牌形象得以体现。
《旅光》杂志上曾刊登这样一个故事,抗战初期,一个美国人来到广西河池,因天色已晚,准备去中国旅行社所办的招待所投宿,但与当地民众无法进行语言沟通,情急中,用手杖在地上划了一个大大的五角星。于是,当地民众就将他带到了中旅河池招待所。
五角星是中国旅行社的标徽,以红色为记,加蓝边于星的四周,红星之上则缀以黄色“上海”两字(后改为“旅”字),喻示着中国旅行社就象北斗星一样能够指引路人的方向。
中国旅行社给每个员工按季节发给冬季和夏季两种制服,出勤人员还酌情发给大衣、雨衣、雨帽等,要求员工在服役时间必须穿着制服。各社所信笺、信封及门面招牌字样也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例如,对于各社、所、堂的门面招牌字体、格式的缮制就规定了大小和横直格式,凡中文“中国旅行社”五字必须用旅行社特体字,其他字体须用正楷。英文一律正体大写,不得用草体、花体或其他字体;中文如用横式必须自右至左,如中英文并用,英文的位置必须排列于中文之下;中英文字体如书写在墙上,颜色必须与门面色泽和谐(但不得用红色),如另做招牌时,不论质料如何,以蓝底白字为原则;字体大小与招牌式样应与门面配合,不宜过大或过小;五角星必须红色,另加边线,其中漆以白色特体“旅”字,如果与中英文并列,必须在中文之上,且星中“旅”字不能代替“中国旅行社”中的“旅”字。而且,员工都须佩带旅行社统一制作的社徽。
这种外在的企业文化对树立企业品牌是十分重要的,如国内学者所言“在树立强品牌的过程中,服务营销人员能够做的最重要的一步是前后一致地、始终如一地展示品牌的可见性要素。可见性要素是指公司的名称、标识语、颜色、制服、设备等,公司在顾客心中的形象越统一,品牌地位就越强”。
旅行社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
品牌不仅仅是统一的经营文化,也是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表征,体现在完善的组织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上。中国旅行社是全国连锁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最多时达到200余处。对于质量的控制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中国旅行社十分重视业务运作部门内部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其创办人陈光甫先生认为内部手续如身体内脏腑机关,如内部手续办理不善,则犹诸内部脏腑机关摄养不得法,将影响到整个身体,身体衰弱,战斗力就消失,因而“必先整顿内部手续,然后方能言业务之进展”。早在创办初期,中国旅行社就订立了《上海银行旅行部办事细则》。单就车务科一项的手续就分为了发售本路票、发售联票、结束、登载客票日记帐、分行转帐、向路局换票手续、未收票款、月报及付款、分行月报及付款、周游券、售票日报单、换票单的作废等十二个方面的内容。而对于办事手续中存在的漏洞,中国旅行社都注意及时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防止以后再次发生。
由于接待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的素质关系到整个服务质量的好坏和人们对旅行社的整体印象,因而中国旅行社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如《办公室服务规则》、《本社同人服务须知》、《茶役服务规则》等,以使员工有章可循。例如,中国旅行社规定职员在办公时间不得阅读与职务无关的书报或办理私事。在办公室中,须保持整洁肃穆的氛围,不得喧哗或在办公室吃东西。处理各项公务必须迅速,当日事当日完,不能积压延误。各项公务手续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更改等,从而使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这种程序化的管理,使游客不论入住中国旅行社的哪一家招待所,不论走进哪一家分社,都能得到良好优质的服务。一位曾在中国旅行社任职的员工这样回忆到“人们只要在上海委托中旅,他到内地去的万里,无论舟车迎送和沿途食宿,都可得到各地中旅分社和招待所的热诚协助”。
制度是管理行为规范化的标志和保障,管理的规范化又使产品趋向标准化。对于多数消费者而言,标准化能够减少服务质量信息在行为主体之间的不对称性。而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销售网络能方便消费者认知企业管理行为,也使消费者对企业产生高度的信任感,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消费者消除消费恐惧,从而能使潜在的消费意愿变为实际的消费行动。
旅行社对员工服务意识的培养和职业道德的塑造
中国旅行社非常注重员工服务意识的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塑造,从而给其品牌注入坚实的精神文化内核。
(一)旅行社对员工服务意识的培养
陈光甫先生经常在中国旅行社内刊《旅光》杂志上倡导服务理念,如“人生以服务为目的,服务不分上下,地位无所谓高低,每一种职业应该视其对社会之贡献与需要如何而决定其价值,才是正确的观念”。一些宣传服务理念的文章也频频在《旅光》杂志和《旅行杂志》等刊物上发表。有文章认为提高服务精神是发展业务的先决条件,旅行社是服务行旅的机构,强调要具备八项条件方能博得好评,即要亲善,不要谄媚;要诚信,不要虚伪;要真实,不要夸张;要准确,不要固执;要迅速,不要草率;要勇敢,不要躁妄;要机警,不要权诈;要谦退,不要怯弱。该文提出:“在服务的时间,能够善用这十六句放,任何一个旅客,都要赞美,我们的业务,亦随之发扬光大,一日千里”。
中国旅行社还倡导管理者与一般员工在服务方面都是平等的理念。在创办初期,当时身为旅行部经理的朱成章就经常穿着招待员的服装在车站码头接待顾客,以作服务的示范。陈湘涛担任沪社经理时,也是每天亲自在柜台站立一两个小时,及时纠正一些办事错误,如果遇到不易应付的事情,随时指示社员应付方法。
(二)旅行社对员工职业道德的塑造
中国旅行社对于员工优良的道德品质给予表彰,从而形成一股良好的企业风气。1943年10月,在同人内刊《旅光》上就登载了同年8月桐支所发生的一件拾金不昧的事,称:“是为本社侍役之楷模,除由川桂处发给奖金二百元外,并另陈请社长从优奖叙。”正是这样的鼓励容易激发员工的模仿心理,也就能形成企业的一种普遍风气,所以中国旅行社诸如拾金不昧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为各界所推许。前故宫博物院古物馆馆长徐鸿宝就曾对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发出感慨:“鸿宝于本年(1942年—笔者注)一月十八日行次独山,寄宿招待所,将旅费四千七百元遗置枕下,竟蒙如数交还,具见整饬有方,便利行旅”。中国旅行社在服务过程中对于诚信的讲求也得到了时人的赞誉与信赖。陈光甫先生强调,在开展业务的时候,企业要尽量替顾客多方面的考虑,尽其为人们服务的责任,“凡旅客所遭之困难,本社必就事实上所可能,尽量招待,为之解除”。“以服务换取酬报”,并认为这种报酬就是“正当之利益”,而对于不正当的利益,则是“虽一文亦不苟取”。因而,旅行社员工从上到下都坚守着“宁愿少做生意,不情愿做顾客不满意的生意”的信念来开展业务。
(三)旅行社以完善的服务取得良好口碑
诚信是品牌树立的前提。早在《吕氏春秋》中就有“天行不信,不能成多,地行不信,草木不大”,即信是天地和万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在激烈的竞争中,真诚、亲切、守信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而诚信、亲和的品牌形象则是企业市场竞争制胜的法宝。质量是品牌的生命。品牌的显著特征就是能提供更高的可感觉的质量。正如1946年5月,唐渭滨社长在沈阳宾馆周年纪念会上的训词中所提及的:“我们做旅馆的事情对于客人要有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体贴入微’,我们应该处处替客人着想,使他们感到满意和舒适,到我们的宾馆来,就象到了他们自己的家里一样,房间敞亮整洁,他所喜欢吃的菜品又能合乎他的胃口,那样才是我们做得成功的地方”。
中国旅行社诚信的服务态度、完善的服务质量深深为国人所称道,也为中国在国际旅游市场赢得一席之地。时人常发出这样的感叹:“幸运我国有此庞大之组织,纯系服务社会之宗旨,可能与欧美比美矣”。堪为国内之模范。而对于国际来华市场,“由于中国旅行社在接待工作中不仅能够按照游程的要求予以妥善安排,而且费用低廉,所以许多外国游客一经和中旅打过交道,就不愿再和其他公司接触”。陈光甫先生也常说,在国外,在他面前赞美中国旅行社的人要比颂扬上海银行的人多得多。
旅行社经营论文范文5
关键词:景区;旅行社;关系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行业不得不重新定位,开始认真思考自己所处的位置。从景区的视角来看,如果能够与分销商旅行社开展深度合作,景区不但可以借助旅行社的力量把传统品牌推向市场,并且能够进一步扩大其在国内外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因此,景区立足于长远发展,协调好与旅行社的关系,通过与旅行社开展深度合作,对于景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一、协调好与旅行社的关系是景区发展的要求
景区是旅游业的核心组成部分,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在旅游景区中都得到充分的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景区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我国目前仍有很多景区政企不分,运营机制陈旧、经营管理理念落后,难以适应新的市场发展需要。此外,由于一些景区产品品种单一,融资渠道有限、开发营销资金不足,广告促销的整体性能差,迫使众多景区在争取客源时展开了残酷竞争,从而导致整体利润水平低下[1]。
而作为旅游分销商的旅行社,不但具有景区所缺乏的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经营模式及管理制度,而且其本身所出售的产品就与景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双方具有很高的一致性利益需求。景区通过与旅行社开展深度合作,可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延长景区生命周期。同时,旅行社这个渠道又是景区客源的稳定来源,也是向景区反馈市场信息的可靠途径。景区通过协调与旅行社的关系,可以促使双方共同开发旅游品牌、旅游线路,共享旅行社隐形资源,从而提升景区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二、景区与旅行社的关系分析
旅游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双方既有各自利益分配需求,又都是旅游服务链上不可分割的两部分。景区作为旅游目的地,直接为游客提供游览、休闲、度假等旅游接待服务,而旅行社作为客源的组织者,则起到连接景区和游客之间的桥梁作用。由此可见,景区与旅行社二者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 景区产品是旅行社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景区产品质量直接影响旅行社产品质量
旅行社产品是包括景区产品在内的一系列旅游供应商产品的组合,景区产品是旅行社产品的最主要来源。由于旅游者是通过旅行社来获得最终的旅游产品,因此景区产品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将直接反映在被旅行社加工而成的最终旅游产品中,从而影响旅行社产品的整体质量。可见,景区产品的质量对于旅行社产品的质量影响非常大。
(2) 景区产品的供应影响旅行社产品的稳定性
由于景区产品是旅行社产品的最主要来源,景区能否持续保障其产品供应对于旅行社来说就显得至关重要。这种影响在旅游旺季表现的非常明显。当市场上的旅游需求非常旺盛时,旅行社如何顺利获得景区门票就成为保持其产品稳定性的关键。
(3) 景区产品价格影响旅行社产品价格
旅行社是作为旅游中间商存在的,包括景区在内的旅游供应商所提供的中间产品的价格在旅行社产品成本中占据很大比例,旅行社在产品定价上的自受到了相当的制约[2],由于景区产品是旅行社产品的最主要来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景区产品的价格将直接影响旅行社产品的成本,从而影响旅行社产品的价格。
2.旅行社是景区的旅游产品分销商
无论是为了经济利益,还是为了展示地方形象,景区作为旅游产品之一,始终都要根据市场的需求计划营销。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景区的数量也与日俱增,景区市场上同质化的产品增多,产品雷同化现象严重,游客随时可以找到替代品。
旅行社作为旅游中间商,主要提供委托和咨询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旅行社产品将包含某景区产品,如果旅行社采取更为有力的促销措施,则自然而然地将扩大景区产品的销售。旅行社的产品组织不仅可以直接增加景区产品的销售,而且可以对景区产品的市场起到示范效应。旅行社作为景区的旅游产品分销商,更是景区旅游客源的重要来源。景区的客源市场,包括散客市场和团队市场两大块。散客行踪的飘忽不定决定了散客市场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而团队市场因为有旅行社在其中运作,是景区客源的稳定来源。没有旅行社这个渠道的支持,旅游景区的经营工作就无法获得稳定的规模客源支持。
3.旅行社掌握着团队游客市场的“消费选择权”
旅行社手里掌握着“旅游线路”,掌握着团队游客的“消费选择权”。旅游景区通过与旅行社的合作,可以了解游客的旅游偏好,开发个性特征明显的旅游产品,解决旅游开发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好地满足现代游客的个性化旅游需求。
4. 景区主要依靠旅行社带来规模客源
景区要想盈利,单靠散客是很难达到其经济目标的。尤其是一些缺乏市场操作能力及竞争力的景区,需要依靠旅行社带来规模客源,维持景区的经营和发展。那些没有市场操作能力的景区,或者没有资金开发市场的以及在同一区域内有若干家同类型景区下几种景区,都是主要依靠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
当然,在景区的不同发展阶段,对旅行社的依赖度也会有所变化。通常是在景区开发的最初几年,客源主要依靠旅行社,但是随着景区的逐步发展壮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客源市场会不断扩大,而且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数量逐年增加,景区散客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景区对旅行社的依赖度将逐渐降低。但当景区品牌在市场中有一定知名度以后,其客源市场范围将逐渐扩大,远程游客甚至海外游客将日渐成为其主要客源群体,此时旅行社的重要作用将再次显现,旅行社组团将再次成为景区的主要客源。
参考文献:
旅行社经营论文范文6
摘 要: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低下的深层原因是市场竞争失效和所有权结构失效导致旅行社企业无法有效地成长,实现规模化经营。因此,提升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的根本是,变革旅行社业产业制度环境并同时推进旅行社业所有权结构改革,从而建立有效的竞争市场环境和有效的所有权结构。
关键词:旅行社业;市场绩效;竞争有效性;所有权有效性
一、引言
我国第一家旅行社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但旅游社业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旅行社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也出现了众多问题,突出体现在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低下。对此问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产权观,认为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低下是由于国有旅行社比例偏大所致,因此主张通过旅行社民营化提高效率,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旅行社业整体绩效率水平(宋振春、马永刚,2005)。另一种是市场失灵观,认为我国旅行社绩效低下的根本原因不是产权公有化或私有化等产权属性问题,而是市场失灵问题。提出在市场竞争充分而有效的条件下,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将迫使旅行社不管属于谁,只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改善治理,提高绩效;并多次引用斯蒂格里茨的观点,“国营和私营部门的经营并无效率高低之分,比如大企业就相当于有外部激励的计划经济,而寻租在私营部门也存在”,以证明产权改革并不是旅行社业的主要问题。提出只有通过制度安排的合理化来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市场进出渠道的畅通;形成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才是提高我国旅行社业绩效的根本途径(张辉,魏翔,2004;张凌云,2005;杨军,2006)。虽然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是仅仅将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低下归结为所有权问题或市场问题是不全面的。
本文提出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较低的原因是:旅行社业市场竞争失效和所有权结构失效导致在位旅行社企业无法有效成长。旅行社业产业体系和空间布局的不断扩大是建立在旅行社数量不断扩张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在位旅行社不断成长的基础上的。比如,从1997年到2007年我国国内旅游收入由2112.7亿元增长到7770.62亿元,增长了2.68倍,旅游外汇收入由120.74亿美元增长到419.19亿美元,增长了2.47倍;而此时间段内旅行社数量也由1997年的4986家增长到2007年的18943家,增长了2.80倍,基本与旅游收入增长程度相同,表明在位旅行社业企业成长性不强。因此,提升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的根本途径是变革旅行社业产业制度环境,建立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推进所有权结构改革,建立有效的所有权结构。
二、市场绩效的决定:转型时期的一个基本分析框架
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中对产业市场绩效的决定分析主要采用SCP分析范式。在SCP分析框架中,产业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决定产业市场绩效,即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当然,这种决定不是简单的、直线的,而是复杂的、循环的。根据这一分析框架,改善某一产业绩效水平的出发点应当是改善其市场结构。不过这一分析范式及基本结论是建立在所有权结构有效性和市场竞争有效性的假设基础上的,正如Bain(1959)所说:“产业组织理论是以建立在私有企业和自由市场基础上的政治制度和政府体制作为前提假定的。”
而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转型时期,国有产权垄断市场在向一般竞争市场转变的过程中,市场主体往往并不是单一的私有企业,而是私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并存。按史蒂芬・马丁和戴维・帕克的观点,不同的所有权结构以及相应的治理结构造成企业行为目标和市场行为选择各异。私有产权比国有产权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这已为多数经验研究结果所证实。如刘小玄(2000)对我国20多个产业总计17万家企业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效率差别十分明显:私营企业效率最高,是国有企业的2~5倍;“三资”企业其次,为国有企业的2倍左右;股份制和集体企业再次,为国有企业的1~2倍;国有企业效率最低。同私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生产效率低的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上存在差别,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权的高度分散造成国有企业所有者既无能力也无激励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而私有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和监督直接相关,因此委托人监督经理的激励较强(注:阿尔钦(1965)较早提出了该观点,认为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激励和监督经理的能力,正是这种差别造成国有企业效率低于私有企业。)。二是,国有企业没有公司控制权市场,由于国有所有权不能在不同所有者之间自由转让,因而资本市场的约束显然不存在,这使国有企业的经理拥有更大的自由决定权。三是,国有企业没有经理市场的约束,由于国有企业不存在可以比较的约束力量,经理往往具有行政官员的身份,因而经理市场的约束不存在。因此,在我国,进行市场绩效的相关研究时必须考虑产业的所有权结构,否则将产生与传统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重大误差。
另一方面,有效的市场竞争会促使企业以效率为导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激励经营者提高生产效率;垄断和无效的市场竞争行为则恰恰相反。由于处于转型过程中,我国的市场机制并不完善,政府对产业的规制较多,市场竞争可能并不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对我国产业市场绩效的分析必须同时考虑所有权结构的有效性和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两者应当都是我国产业市场绩效的基本决定因素。有效的所有权安排和有效的市场竞争结合会带来较高的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仅引入竞争而不改变所有权结构会促进配置效率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并不会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正如Shleifer and Vishny(1994)指出的,即使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国有企业也将是低效率的,因为政府官员会干预企业以追求过度就业等社会性目标;仅进行所有权变革而不打破传统的垄断市场结构,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生产效率,但由于缺乏市场竞争,这种改进是不确定的,而且可能会恶化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两者都对市场绩效具有重要的影响(见图1)。
图1 市场竞争和所有权结构有效性不同组合的市场绩效
三、我国旅行社业市场竞争有效性和所有权结构有效性分析
1.我国旅行社业市场竞争有效性分析
有效的市场竞争对产业内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而要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产业制度安排非常重要。合理的产业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费用,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我国的旅行社业产业制度安排是怎样的呢?是否有助于旅行社产业有效竞争市场的形成呢?
我国旅游企业中,旅行社是受政府管制最多的部门:从旅行社企业设立、运作到年度总结,从服务质量到人力资源,从国内旅游到出境旅游,旅行社企业运作和市场发展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都受到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国家旅游局逐步建立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旅行社业产业管理制度安排(杜江,2003)。这些制度安排对我国旅行社业有效竞争市场的形成带来严重的制约。
第一,我国旅行社业产业制度安排人为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阻碍了企业进入和退出,导致有效竞争市场无效形成,无法建立合理的产业分工和实现产业内资源有效配置。一般认为,旅行社产品技术含量低、不需要大量的专用资产,因而市场壁垒不高。但是我国旅行社业市场却同这一规律有所背离,市场进入和退出都具有较高的壁垒,而且这种壁垒的形成都是由现行旅行社行业管理制度所致(杨军,2006)。根据我国《旅行社管理条理》规定,注册旅行社必须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并交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见表1),较高的资金要求一方面使一些愿意成为旅行商的小旅行社无力进入,而已经支付了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又不愿意充当利润微薄的商,导致进入的旅行社无法形成有效的垂直分工,只能是水平分工,即在位旅行社都进行产品设计、组装和销售等一体化业务,造成同质化竞争严重(张凌云,2005);另一方面,由于已经支付了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形成了进入的沉没成本,同时现行《旅行社管理条例》不支持旅行社产权转让(将旅行社产权转让视为卖牌子),导致旅行社沉没成本无法合理补偿,加大了旅行社企业的退出成本。特别是在成为国际旅行社之后,牌子具有了“壳资源”的价值,国际旅行社在经营不理想的状况下,可以采用承包经营等方式收取租金以维持生存,最终低效率的旅行社仍以低效率运行,形成旅行社产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第二,我国旅行社业产业制度安排不利于形成统一的市场,使有效竞争无法形成。现行《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原则上不允许旅行社跨地区经营。该《条例》还规定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设立非法人分社和门市(包括营业部分)等分支机构,但只有年接待人数超过10万人次的旅行社才能设立不具备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发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而旅行社门市部只能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以内。同时,对旅行社的经营权限进行了严格的资质划分,把旅行社分为国际社和国内社两类,国际社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业务,而对出境旅游采取特许制。《我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绩,审批特许经营我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向公安部门备案,并对外公布,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此项业务。”这种制度安排导致我国旅行社业市场被人为地分割成一个个由行政和业务权限划分成的“碎片市场”。旅行社的设立、管理等必然是以注册地城市为中心开展的,也就是说,有多少个旅行社注册地,就有多少个旅行社市场。旅行社业市场表面上看非常大,但实际竞争只产生于同一注册地范围内的经营相同业务的旅行社间,因而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竞争无法展开,最终形成旅行社业局部竞争过度、而整体竞争不足的失效竞争,众多旅游企业陷于以价格竞争为主的低水平竞争状态,旅游产业无法实现向有效竞争、技术创新与产业组织的动态优化转变。
2.我国旅行社业所有权结构有效性分析
改革开放前,我国旅行社属于政府机关附属的事业单位,改革开放后建立的旅行社虽以企业形式建立,但是大多旅行社具有一定的政府部门背景,特别是国际旅行社大多具有国有背景。如1986年1月成立的中国职工旅行总社是在全国总工会领导下成立的;1986年12月成立的康辉旅行社则隶属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推进,大多数国有旅行社进行了股份制改造,转变经营机制,引入激励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如青旅将其核心资产和主营业务打包上市,成立中青旅股份公司;国旅总社与美国运通成立了合资公司;中旅总社与德国途易成立了合资公司;康辉总社完成了管理层收购(MBO)等等。但实际上,当前我国旅行社业所有权结构中国有比重仍比较高。2007年底,全国旅行社中10.47%是国有独资企业,77.72%是股份制企业;国际旅行社中国有独资企业占23.54%,股份制企业占71.51%。而且,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大型国际旅行社仍主要为国有控股,因此,我国旅行社业只是形式上建立起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具备真正的产权约束,公司治理结构仍不完善,存在所有权失效性。
大量国有或国有控股旅行社的存在导致旅行社产业内部生产效率低下,这是因为,国有或国有控股旅行社表面为国家所有,但由谁代表国家是无法落到实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旅行社产权法律上界定清晰但事实上所有权是失效的,其结果形成了巴泽尔(1997)所谓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并不是无主财产,往往事实上为旅行社的经营者所有,成为部门或个别人获取私利的工具,不可能实现旅行社的生产高效率。
另一方面,由于国有或国有控股性质导致旅行社在经营状况不理想的情况下,无法有效地从市场中退出,给旅游产业内部资产兼并、重组等带来巨大的阻碍,导致旅行社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非国有的旅行社由于其行为特点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产生亏损时会主动退出市场。而国有或国有控股旅行社的市场退出是政府部门、旅行社企业职工、旅行社经营者共同参与的公共选择过程,因而他们的退出将面临重重壁垒:
(1) 退出和多元留存效用存在冲突。国有或国有控股旅行社的存在既有政治性收益、经济性利益和社会性利益,如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为部门提供“自己的后花园”等等。当这些旅行社留存具有多元化目标时,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必须同所有者的各种目标相符合,随之伴生的往往是高退出壁垒。
(2) 退出的决策主体错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行社的经营成果是由市场来检验的。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出资者具有很强的产权约束力,旅行社经营者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旅行社的退出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但由于国有或国有控股旅行社的产权关系存在事实主体和法律主体的不一致,在现实中,旅行社退出就成为了一种公共选择过程,参与决策的有政府部门、旅行社经营者、旅行社职工等,在现有的体制下,他们往往具有一票否决权(见表2)。公共选择的结果往往使国有或国有控股旅行社退出的成本高、阻力大,以至于即使在旅行社经营状况不理想时,也难以实现有效退出。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前文分析表明,我国旅行社业市场绩效水平低下,既有市场竞争性失效的原因,也有所有权结构失效的原因。一方面,由于我国旅行社业产业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我国旅行社业有效市场竞争无法形成,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无法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旅行社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旅行社占有重要地位,国有产权的特性决定了旅行社业生产效率低下,同时低效旅行社无法有效的退出;两者相互结合最终导致了我国旅行社企业锁定于价格竞争中,无法有效地成长,市场结构长期得不到改善,从而陷入“低利润空间的业态环境”的锁定效应中(见图2)。
图2 我国旅行社业市场绩效水平低下形成机制
因此,当前政府一方面应当积极推动旅行社业产权改革,大型国有旅行社引入新的非国有战略性投资者,将国有旅行社改造成为国有股不会“一股独大”的有限责任公司,促进旅行社业有效所有权结构的建立;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推进旅行社业产业制度改革,促进旅行社产业市场化发展,减少政府对旅行社业无原则的干预和降低旅行社业行政性壁垒,促进有效竞争市场的形成。旅行社业有效所有权结构和有效竞争市场的建立必将会促进我国旅行社企业有效成长,最终改善旅行社业的市场结构,促进旅行社业市场绩效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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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Analysis of the In-depth factors Constraining the Efficiency of China’s Travel Service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Based Market and Property Right Effectiveness Perspectives
WU Sanmang1,HE Wenzheng2
(1.The Schoo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Northwest University,Xi’an 710127,China;2.School of Business,Economic Uiversity,Shijiazhuang 050031,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