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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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检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伙金市长任组长,陈生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府办邱华焰副主任、市公安局吴凤鸣副局长、市安监局陈美香局长、市消防大队林志荣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市府办邱华焰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消防大队林志荣大队长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整治内容

1、违法建筑和违章搭盖的清理整治,消除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及灭火救援的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木屋区、棚屋区违章搭盖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2、出租房屋、沿街商业店铺的火灾隐患整治,消除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杜绝木屋毗连区、棚屋区内私房出租和沿街商业店铺违章搭建阁楼住人的现象。

3、消防车通道清理整治,消除消防车通道上设置挡车墩和其他障碍物以及将消防车通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现象;清除在建筑物消防登高面等设置架空线路以及其他影响消防登高车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拆除居民小区影响人员逃生的违法安装防盗网,解决居民小区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不善、无法正常使用影响灭火救灾的突出问题,确保居民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5、加强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解决市政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突出的问题,市区消防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的,年内要还清旧帐。

6、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学校、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公共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欠帐的,应在百日补齐,逾期不补齐的,予以关闭。

7、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违法建筑整治,彻底消除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建筑、仓库使用性质,增加火灾危险的违法行为。

8、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普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结束前原则上必须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应当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年内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整治,消除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并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各镇(街)整改工作。

五、集中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3日3月至31日)

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动员部署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发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和整治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落实整改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

排查和整改是此次专项活动的核心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填写《*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计划,并负责安全监管,确保消防安全。对需要报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或决定停产、停业的单位场所,依照程序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凡是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底前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镇(街)、各部门应于6月16日前对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与《*市百日活动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一同报送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7日至20日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验收小组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从践行“*”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观念,充分认识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分工协作,责任到位。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分工又合作,认真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集中整治行动,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教育、文化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强力态势,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就用什么方法,依法该追究治安责任的要追究治安责任,该拘留的要拘留,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致灾因素,竭尽全力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我街道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8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生产或储存场所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已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是仓库、出租房、餐饮、娱乐场所、服装加工及其他火灾隐患突出的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规定,进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改造,消除火灾隐患。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引导企业生产活动向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集中;利用现有建筑改造员工宿舍等办法,统一安排企业员工住宿,走“生产进园区、生活进社区”之路。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逾期未改的“三合一”场所报区政府,由各相关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查封、取缔、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实施关停。20*年1月1日后新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必须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上报街道整治办,并报请区整治办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

(二)加强综合执法。“三合一”场所具体的整治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社区和*派出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派出所要加大严格执法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对无照经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形成“三合一”场所和违法违章搭建“三合一”建筑的,要配合区工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搬迁或拆除。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年11月开始,至20*年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街道召开由相关部门和各社区参加的部署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排查核定阶段(20*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网络,层层动员、分解任务,彻底摸清“三合一”场所的底数,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由街道进行核实后,将排查情况录入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信息系统,再上报*公安消防大队复核。20*年1月1日后发现的“三合一”场所为新的“三合一”场所,另行登记上报录入。为确保整治实效,街道将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方式,加快推进整改进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街道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对“三合一”场所整治进行包干督办,明确整改期限,经核实为“三合一”场所的,应尽快将人员从场所中分离出来,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并在3个月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对个别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由单位向街道申请,经街道审核后报区“三合一”整治办同意,再延长1-2月的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三合一”场所的整治,根据个案情况可采取完全分离或技术分隔的方法。进行技术分隔的,由区消防大队负责帮助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毕后由单位提出申请,区消防大队负责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同时,要强化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落实整改单位的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街道按照责任分工,明确监管人员,加强督促检查。如存在区域性“三合一”场所的地区,街道将督促有关部门和社区成立夜间巡逻队等组织,加强巡逻督查,确保分流出去的人员不回流,保证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沈家瑜为组长,*派出所副所长钱栋伟为副组长,街道有关部门、*派出所、各社区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办公室(安监所)负责街道“三合一”整治的日常和有关协调工作,具体负责“三合一”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会议安排、资料、报表上报,及与区整治办和社区的联络。派出所负责对有关“三合一”企业限期督促整改。街道综治科、城管科主要负责与区综治、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并对有关废品回收和无照经营企业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和搬迁。各社区要严格按照街道部署,成立有派出所地段民警参加的“三合一”整治工作小组,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三合一”企业,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二)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树立政府对消防安全负总责,企业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对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死亡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排查结束后又出现新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且整改不力的地区,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按照各级消防安全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工作会议要求,落实镇、村、安委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我镇无火灾发生。

二、工作任务

深入对镇辖区内的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煤气经营户等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三、组织领导

镇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范围和职责

1、镇安监站配合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单位(3个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个煤气经营户)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工作。

2、全镇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3、办公室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

4、各村配合镇专项整治小组负责辖区内易燃易爆企业和村民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五、整治内容

1、开展全镇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企业的数量、种类、危险性、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完善全镇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16日)

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7日一6月27日)

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开展排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责令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确保按期消除隐患;6月底前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普查一遍要进行完毕,7月份着重检查存在隐患的单位。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

镇专项行动小组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跟踪到底,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4

20*年在*辖区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基本实现员工宿舍和工作场所分离,尤其是按摩业场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辖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良好。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一化、二级、三制”为载体,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深入地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研究,成立“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兼)

副主任:*(兼)*(兼)

四、工作重点

椒江区防火委员会列管的重点单位,*派出所、开发区治安大队所列管的消防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以及辖区内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是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针对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娱乐场所及居住出租私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疏散障碍等突出问题,重点予以整治。对按摩业从业人员留宿包厢的问题,彻底加以根除,着力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消除消防隐患,努力构建“和谐*”。

五、工作措施

(一)消防监管工作信息化

消防监管工作实行网络管理,将“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的工作理念融入消防监管工作,按照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网上消防监管电子档案,将辖区内的社区、出租私房、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的消防情况上网登记,尤其是“三合一”场所,并将对上述部门的消防检查、整治及处罚等情况详细记录在电子档案中,同时也全面体现消防监管工作的严谨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信息化具体内容:

1、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所列管的重点单位的消防基本情况及消防设施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情况。

2、辖区内除重点单位以外的一般单位、社区及出租私房的消防基本情况及消防设施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情况。

3、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预测分布情况:

(1)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2)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的火灾隐患;

(3)出租私房火灾隐患;

(4)“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

(5)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

4、辖区内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治和处罚情况。

(二)消防监管工作等级化

将辖区内的行业、场所、企事业单位分级别管理,即“二级”管理,将各行业、部门分重点消防监管单位和一般消防监管单位。重点消防监管单位包括椒江区防火委员会列管的25家和*派出所列管的27家。单户住宿5人以上,连片住宿10人的出租私房列管一般消防监管单位。社区责任民警对重点消防监管单位每月要进行1次普遍性检查,对消防监管单位每月抽查不少于5家。负责各社区消防监管的副所长对本社区消防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社区民警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消防监督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

(三)消防监管工作制度化

消防监管工作坚持三项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消防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定期联系、定期检查、定期提醒制度。每月联系消防大队一次,互换、互享、互醒消防相关信息;每季邀请消防大队干部为社区民警进行一次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社区民警联合消防大队每季为辖区居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讲座,宣传消防安全。二是责任到人制度。全面负责消防监管工作的责任人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法人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社区民警同本社区的出租私房业主也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人。三是建立消防监管单位的互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消防监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检查,使各消防监管单位负责人发现兄弟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同时,举一反三,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从而提升了各业主的消防安全的意识。

六、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从20*年1月开始,到20*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年1月15日前)

召开各村、社区的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民警大会,统一认识,广泛动员,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进行,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治有效性。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年1月16日至2月10日)

各村、社区在本村、社区内全面开展排摸,对“三合一”场所存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计划,突出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年2月11日至12月)

各村、社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予以当场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予以复查,对限期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制订相关整改方案,加快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消防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公安派出所、开发区治安大队要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管的职责,要专门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改措施到位。街道各村、社区及驻村(社区)干部要充分认识整治“三合一”场所的重要意义,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抓细抓好。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5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戴华杰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蒋时汉、公安分局副局长张进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左胜富、区工商局副局长黄卫胜、区文化局副局长王兰英、区建工局副局长陈扶仁、区人防办副主任丁勇、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剑为成员。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吴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公安、工商、文化、建工、人防等部门相关职能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一)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装修材料情况: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特别是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

(三)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管道井、幕墙、风管等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四)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五)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六)安全管理情况: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等有关法规、标准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各街道及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工作机构和组成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文化、工商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对监管范围内的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等进行逐一核查,填写汇总表。公安部门要组织消防、治安的机关民警和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对辖区的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同时要会同建工、人防等部门对高层及地下建筑进行逐一排查,逐一填写排查基本情况登记表,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场所和建筑,要按要求如实记载。3月10日前,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共娱乐场所治理阶段,4月10日前结束;第二阶段为高层以及地下建筑治理阶段,7月22日前结束。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公安消防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未经消防审验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营业以及限期整改不合格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落实公安部“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并及时以文件形式抄告当地工商、文化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依法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结合专项整治,各消防中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认真开展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六熟悉”、进行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火灾的能力。

(三)督察验收阶段。督察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4月18日前,由区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20%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检查验收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8月1日至8月20日,由区公安、建工、人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高层及地下建筑进行督查验收。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努力方向以及加强和改进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并写出书面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精干力量,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广泛发动相关单位和场所开展自查整改。

(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落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登记和核发营业执照。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高层和地下建筑,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教育、卫生、民政、交通、旅游、商贸、人防等部门对本部门主管范围的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要按照职责加强监管,形成整治合力。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或所辖单位内重大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被上级督察发现整治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要在公共娱乐场所组织开展以“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在公共娱乐场所推行消防安全知识强制预先播放系统和火灾状况下视频强制切换系统。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明确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政府、企业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为抓手,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主旨,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企业火灾防控体系,提高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企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建设,从而才能真正使企业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乡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各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三、检查范围

(一)重点易燃防火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仓库、库房等的地下空间。

(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供水、供电、供气单位,邮政通讯及物流运输企业。

(四)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等重点项目工程施工工地。

四、整治重点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等重点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要立即整改。对违章施工、违章使用明火、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责令停业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要立即整改。在职工宿舍楼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宿舍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限期拆除。

(三)自动消防设施不完备,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要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要限期整改。

(四)职工集体宿舍与车间、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要立即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要立即整改。

(五)在建筑物周围搭建彩钢板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立即整改。在“职工之家”等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要立即整改。

(六)易燃易爆场所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要限期整改。灭火设施、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整改。

五、实施步骤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3年6月25日起至10月15日,共分四个阶段,为期四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至7月10日)。各村、各企业要全面进行思想发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周密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整治范围、重点、方法、措施和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二)摸排自查阶段(7月11日至8月21日)。各村,各企业要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成立消防安全检查组,全面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防火和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进一步完善灭火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应消防器材,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进行停业整顿。

(三)全面排查整治(8月22日至9月30日)。各村,各企业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大排查,对检查的企业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报请市级相关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四)总结评比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我乡将组成督查组,分别对各村,各企业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验收,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一律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并在总结材料中提出批评,并纳入我乡目标考核范围。

六、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村、各企业要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责任措施,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乡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职责要求,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经营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抓好民爆、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生产经营企业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车间、仓库、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的车间、仓库、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及时整治到位。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的排查、治理、销号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逐级抓好整改,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村、各企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要把抓消防安全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果断解决苗头性和局部性问题,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