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社会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知识社会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知识社会学

知识社会学范文1

在以往的研究中,诗性知识并没有被提及,所以我们先从以往对知识的评价中来获得我们对知识的见解,以再次旁证诗性知识的特殊性。或者这样解释,诗歌自然是一种知识,我们可以从学者们无所不包的知识的讨论中来获得对诗性知识的辩证认识。社会学大体上探讨了知识的四种视角:(1)词语(;2)语言(;3)认知方式(;4)意识与思维。我们也可以从这个方面来讨论诗性知识。社会思想家福柯主张从词语的角度来观察语言的流变来管窥社会现实的变异,他甚至创立了“知识考古”一词专门指代他的话语实践研究。福柯认为知识是世界观的反映,他从词语与物的关系中阐述了他的知识型理论。知识型理论中他区分了四种知识型,分别是文艺复兴时期词与物统一的知识型、17到18世纪的用词的秩序表现物的知识型、19世纪的用词的秩序再现人对物的秩序知识型和现代的词与物的分离的知识型。[7]256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视野让我们看到了词语系统走向独立的历史。无独有偶,法国社会学家在“模拟社会”的论述中同时指出,符号系统的独立使得社会被拟象物控制,这难免有些悲观。不过我们需要承认词语已经走向某种独立,或者脱离事实、脱离客观,但是它仍然来自于现实。就像鬼神之说,仍然在人类的掌控之中。诗歌以词语的形式表现,词语开始独立为一个系统,它仍然是诗人的创造物,或者某种意义上是出版的创造物而已。以词语表现的诗性知识只是一种呈现,而这种特殊的呈现或许惊世骇俗,这恰是诗歌作为自由表达的体现。当代的诗歌词语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挑战词语秩序的倾向,诗歌内容里大谈、死亡、存在的逻辑等等,而这都是人们在生活中极力想要避免的话题。词语同时作为一种语言,它与社会现实有着深刻的联系。语言社会学就是以此为出发点来探讨语言的知识是如何反应社会现实的。语言社会学从不同社会群体使用不同语言的角度来开展的社会学研究,而诗性知识之间体现的语言的差异,即使有不同流派、不同地域,甚至成长历程都会影响到诗人的诗歌写作,但是这些差异往往是无规律地随意的,因为诗歌写作本身就是一种随意的创作,而且来自于外部的借鉴对诗歌语言的获取也有重要的影响。虽然没有确证的统计数据来证明诗歌语言的自由性,但是我们仍然相信,因为如果诗歌语言是一个公式或者规律的话,那么诗歌创作早就走向了死亡。知识被看作是脱离于身体的话,自然就需要主动去获取,这就是认知。现象学社会学等派别倾向把世界认为是一个分类系统,这个分类系统使得知识获得意义,那样也可以说这个分类的系统就是知识,需要去内化这个分类系统形成现实世界的真实感。可以说诗歌区别与小说、散文等其他文学形式,也是某种分类系统的内容。这里借用哈贝马斯关于共同知识的论述,诗人自然有一种自然知识,这来自于诗人对自己和对诗歌的界定和感受,当然也会存在相异的知识。这里的讨论主要是知识是人的产物还是独立于人存在的,而我认为是前者,因为几乎所有的知识都体现为一种事后解释,事后解释源自于我们时间的一维性,这里就必须要提出,事后解释的缺点——不确定性和多种解释。而诗歌则是一种创作中的知识,恰和亚里士多德的解释相符。诗性知识是一种正在被创造的知识,而不是在事物发生之后做出的解释。当然基于人思维的稳定性,知识的稳定性与其同期的稳定性被一部分人质疑是否存在关联,而我以为这种关联更像是一种虚假关系。卡尔•曼海姆承继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的思想开展他的批判,他指出思想认识的发展并不遵循自身的逻辑规律。在诗歌方面这一点能够得到更好的体现。很多时候诗人恰是正不断尝试着突破被别人称之为思维惯性的意识形态,他们的文字和思想来往于一个没有意识形态的国度,甚至没有国家民族的界限。这是对现存分类系统的某种挑战。但是这种挑战又是遵循诗歌的原则和逻辑的,诗歌总是有一种模糊的创作逻辑,诗人总是不满足于现实逻辑,因为那本身就不是完美的,完美的只存在诗歌的意向和诗人的脑子里。通过上述四个方面的反思,我们可以得到诗性知识的几个特点:(1)诗性知识是一个词语的自成系统,它是诗人个人的创造物,是某种模糊的诗歌逻辑指导下的产品(;2)诗性知识是一种自由的象征,它们是用来表达情绪和体悟,这种表达就是目的本身,而不是手段(;3)诗性知识的获得不仅仅是词语本身的意思,而是以诗歌为形式所体现出来的某种特殊语言体系,这种语言体系中包含一种内在的价值(;4)诗性知识是一种正在创造的知识,而区别于一般的事后解释,从而避免了事后解释的人的价值型的扭曲(;5)正是因为与事后解释的价值改造的其他知识的区别,使得诗性知识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反知识,这种“反知识”是反对那些违背诗歌模糊逻辑的现实,诗歌在当代文学发展的流变中获得了这种“反知识”的自我认同(;6)诗性知识是现实秩序的一种有益补充,这种“反知识”存在着某种正功能,即充实知识类型,丰富视野和传递思想等功能。

二、社会学视野下的诗性知识

1.诗性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虽然说诗性知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但是仍然存在于人类社会,自然会受到社会的塑造,这些则可以从社会环境来讨论。事实上,新诗是现代性的产物,至少在中国是如此。所以为了区别于古体诗,取名为现代诗。这种现代性却在中国近百年的历史中发生着悄无声息的变化。美国社会学家贝尔较早地观察到了一种区别与工业社会的现代性的新的类型,他称之为后工业社会的现代性。他关于后工业社会的五个预测中已经被证实或者正在被证实,除了一点——他所认为的社会的中轴:理论知识。他认为在后现代社会理论知识会处于中性地位,成为社会革新和制定政策的源泉。这一论断难免有些理想主义,毕竟社会还在人类的手里,但是他也开启了后现代主义研究的先河。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关于第二现代性的研究对理解知识有一个较好的借鉴作用。他把区别于工业社会的现代性命名为自反现代性,意指一种自己反对自己的现代性。[7]284而中国的新诗也开始呈现出这一特点,传统的知识秩序在造反。伊哈布•哈桑就在《走向后现代文学》中对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做出了阐述,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强烈对比,我们不得不醒悟,原来文学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从象征主义走向了怪诞,从形式的走向反形式的,从等级制的走向混乱的,从创造走向了结构等等。[8]174后现代主义似乎已经打乱了我们对秩序井然的文学作品的印象,而中国诗坛梨花体、羊羔体、下半身等也无一不是一种尝试。所幸的是,任何文学的尝试都没有对错。

2.诗性知识的意义转向和现实境遇古体诗所要求的平仄和对仗,在自由主义浪潮中被抛弃。如此诗性知识失去了自我确认的一个标尺。那么诗性知识是如何形成本身的个性,以保持对别的知识的界限的呢?而回答在于意义的深度挖掘。除了对词语的广泛引入,其意义外延也得到很好的拓展。中国新诗写作越发倾向于一种实验——破坏性实验。破坏性实验是常人方法学派创始人加芬克尔创立的一项独具特色的研究方式,它的意涵在于通过打破生活秩序来观察社会现实如何得以建构的。也正如鲁迅曾经提到的那样,一流的文学作品在于毁灭美,从而获得对美的认知,而这就是诗性知识对其意义的建构。一首诗总会有一些破坏秩序的句子,而那些破坏秩序的句子所呈现出来的秩序就是写作的意义所在。古体诗和早期的朦胧诗中的词语一定是人或者物,而现代诗中的词语开始涵括一些社会事实。社会事实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克姆提出的用以指代那些外在于人的社会之物,例如制度、现象和结构。现代诗为表现的诗性知识则是一盘散沙式的表现,任何只要能够想到的、写出来的词汇都可以用来放进诗里,而且加诸一种社会意涵,使之成为新的意义的代名词。按照马克思对社会实践的定义,诗性知识的生产是社会实践的一种,参与社会实践的个体应当获得相应的生产资料。但是,以破坏秩序为特色的诗性知识被称为非主流,这种破坏在很多时候并不能够被接受。这就使得诗性知识生产虽然成为了产业,却少有收入。诗性知识的生产者难以从生产中获得与其付出对等的回报,诗人不再与诗性知识亲近,而转而生产一种近乎谄媚的伪诗性知识,这里的“伪”体现在情感的职业化上。一个诗人在观潮时赞美大海,这是真实的感情,而他赞美一个观潮景点的时候就显得他感情失去了标的。资本的社会运作使得诗性知识的生产也不再那么纯粹,政治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所把控的诗歌出版使得诗性知识产出质量降低。

三、诗性知识的走向

知识社会学范文2

论文关键词:SSK;实验室研究;社会建构论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代替了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并以其激进的社会建构论知识主张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尽管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标是要揭示科学知识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但研究进路却是多元的,先后出现了以巴恩斯、布鲁尔为代表的爱丁堡学派和以科林斯、平奇、特拉维斯为代表的巴斯学派的科学争论研究;以拉都尔、伍尔加、谢廷娜为代表的实验室研究;以马尔凯和他的约克小组为代表的文本与话语分析研究。这些都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场点,但实验室研究在这些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一种,且它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主张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实现SSK目标的重要途径。鉴于实验室研究在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拟就其研究的基本理论策略、研究方法、主要代表人物及研究进路进行叙述并作简要评价。

一、从传统知识观到社会建构论

科学知识社会学把实验室研究引人其研究范围并作为重要研究场点是与整个科学知识的认识转向有关的,它是传统的知识观和科学标准受到普遍的怀疑和挑战的结果。传统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对自然界的客观描述,科学是由自然界决定的,人只是被动地反映自然;科学知识是被证明为真的命题,是客观的、标准的、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不带有任何主观性和直觉的成分,也与社会因素无关。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则一反传统的把科学知识看作“自然之镜”的观点,认为原先被认为是纯粹的、客观合理的科学知识实际上是社会建构的产物,科学更多的是社会建构性的,而不是描述性的。自然在知识的产生及确定其真理性的问题上是无发言权的,正如科林斯所说的:“在科学知识的建构中,自然世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不起作用。

1962年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开拓了对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其知识的社会学转向的主要含义说明,知识不再是纯粹真理的载体,而包含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对知识的研究必须置于一个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科学知识社会学承袭了库恩的社会学研究传统并对其进行激进的解读,把实验室研究提高到一个战略地位,这是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目标纲领分不开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全部工作重心是说明科学知识的认识因素与社会因素的结合,说明在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中无不包含着社会方面的成分。为了揭示科学知识的社会构成,打开“既成科学”的黑箱,一些人继承库恩的相对主义认识论,选择案例进行争论研究,认为知识社会学应当公平同等地对待真理与谬误、理性与非理性、成功与失败,这些对立的两方面都应当得到说明,从而认为科学知识是科学共同体谈判和妥协的结果;一些人把文本与话语作为分析单元,更多地采用了符号学、修辞学、解释学和文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一些人则走进实验室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实践进行人类学方法研究,通过观察科学家做了些什么、怎么做来揭示知识的制造过程。真正能够更好地贯彻SSK社会建构论主张的正是后者,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主要研究科学对象如何在实验室中被生产出来,而不是事实如何被保存于关于自然的科学陈述过程中”。

二、知识的实验室制造

实验室研究是人类学方法(民族志方法)在科学社会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运用。它最早起源于人们对化学、高等物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神经心理学和野生生态学的观察报告,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社会建构论有着密切的联系。20世纪80年代初,一度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社会建构论的主要研究进路并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著名亚纲领。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斯华茨在加州大学实验室、加拿大人类学家安德森在费米实验室,最早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运用于“实验室研究”,但他们的工作没有重视实验室的常规实践,没有对科学家的日常生活及交谈进行分析。80年代实验室研究迅猛增长,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人类学领域。其中,拉都尔和伍尔加、谢廷娜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他们用人类学的民族志方法研究知识哲学和知识社会学的问题,把实验室看作原始部落,对之直接观察和描述,获得丰富的资料,包括笔录、实室论文分析、实验室成员的手稿、通信、谈话、备忘录和其它由实验室科学家们提供的资料。

从1975年10月到1977年8月,拉都尔以陌生人的身份去萨尔克研究所参与观察,并根据调查的资料写成著名的《实验室生活》。在此书中,他描述了实验室内部的分工及操作的流程,描述了科学知识是怎样在实验室内被建构出来的,科学家应该怎样说明这些建构。他把个制造现代文明的新“部落”看成是“文学铭”系统。认为“人类活动是一种铭文的活动,

类历史应当看作是一套碑铭整体”。文学铭写暗示了科学实践主要是一种文学的和解释的劝服活动,科学事实是以书面陈述的形式被建构、传播和评价的。拉都尔和伍尔加认为科学家所研究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由技术人员在实验中得出的经验陈述。科学家就是要劝说论文的读者相信,他的陈述应当被接受为事实。

如何才能使陈述被接受为事实,这就需要进行争论,其“成功与否要取决于该争论场中的人数、观点和立场、作者的个性和他所属的机构,以及论文本身的风格等”。这就是说,自然事实是科学家根据实验制造出来的数据进行争论的结果,实在是争论解决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即事实是科学家进行实验和磋商的结果。

拉都尔和伍尔加非常重视环境在科学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环境不是像过去被认为的那样与科学实践是不相干的,环境不但影响对科学事实的建构,而且整个科学就是由环境制作而成的。环境与科学实践是不可分的、一体的。环境决定着科学家的地位、生活、工作、行为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对象、材料来源,从而决定着所生产出的产品,并且环境是不确定的,可变的,有很大的权宜性。

对实验室场点进行研究的另一位著名代表人物是谢廷娜。她于1976年10月至1977年10月对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研究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她通过日常观察、访谈、收集实验室备忘录、论文手稿和相关出版物,积累了丰富的材料。谢廷娜与拉都尔和伍尔加一样,主张对实验室知识生产实践进行研究。在建构主义论题上,她认为,“它把现实的总体看成是装配而成的,现实的齐一性是异质的,现实的光滑外表包裹着一种内在结构。对建构主义者来说,不存在最初的、未加掩饰的事实”。但她更强调科学的复杂性,认为科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科学家也处于不同的环境之中,因而实验室知识的生产也具有不确定性。

在《知识的制造》这本书中,谢廷娜表述了她的经验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思想。她把实验室比作是生产知识的工厂,认为知识是在实验室中人为地生产出来的。实验室里的一切都人工化了。实验仪器、工具是早已制造好的,实验对象也是经过精心挑选或人工培育出来的,因而产品(知识)也就无涉于自然,完全是人工制造出来的。她还认为知识的生产过程是决策负荷的,科学实践中包含着选择机制。它贯穿于整个知识生产过程和结果之中。

实验室研究从发生学视角对科学知识的生产进行分析,着重从内部探讨了科学知识形成的实践过程,实现了科学知识社会学从宏观到微观的视角转换。在这种转换中,科学家的主体主动性得以突显,而不是被动地受环境的约束,直观地描述客观外在世界。他们认为实验室研究场点的开辟为打开科学“黑箱”找到了一把新的钥匙。实验室研究的最显著的特点是研究者能直接观察到科学家日常实践的微观互动过程,探究科学知识是如何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被具体地生产出来的。从而揭示了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不仅“介入”了自然界,而且也深深地“介入”了社会世界,科学知识本身是一种文化存在而不是被“发现”的自然给定。

三、评价

科学知识社会学实验室研究是社会建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在批判传统的科学观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尽管它在所有的研究场点中是较少受到批判的,但它与其它研究场点一样,面临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其优点和不足,以便为我们找到科学的方法论提供新的思维视角。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研究发现科学知识的生产是受到社会各利益团体制约的,如政府、工商界、出版界、科学基金组织、慈善机构等。这一点,对批判传统的、与社会因素无关、价值无涉、情感中立的科学观,打破对科学的盲目崇拜和科学霸权,有着积极的意义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知识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其中必定包含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种因素。如果知识的研究忽视了这些社会的组成部分,就会导致对虚妄的研究。传统的知识观把知识看作是自然的给定,这是一种祛魅的世界观。它排斥了自由、价值,崇尚物质主义、决定论、还原论及虚无主义。这种知识理性的无限扩张及对科学方法的无限信仰,导致了主体对自身历史存在的“自我遗忘”。也就是说,它失去了主体的性质。实际上,知识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性质。这就是建构论者所主张的,也是其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

社会学家通过对实验室的考查发现,实验室“实在”是社会建构的,即实验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社会建构的。这一视角的切人非常新颖,但问题是这种建构的成分有多大,实验者可以根据需要挑选仪器、对象、原料,这是一个建构过程,但被挑选出来的一切又是否是被建构的呢?即使所有的“实在”的建构性都比较强,那么,必定无疑,实验产品——知识,也是建构的,这样知识的确证无误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了。

因为没有了客观性,所有的知识都是社会建构出来的,也就不存在普遍有效的评判知识的标准,知识也就不存在了。从另一个方面讲,每个实验室都有自己的建构体制,即使它们所使用的仪器、对象、材料,物理环境及人力资源都是一样的,得出的结论也是完全不相同的。按照库恩的“范式”的不可通约性,所有的知识就不具有可比性了,那么知识不就成了谁说了都算、“怎么都行”了吗?可见建构主义者在这一点上走得太远了。

知识社会学范文3

关键词 知识社会学 范式 社会实在论 社会建构论 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6-0113-09

一、作为特殊学科的知识社会学

在社会学的诸多分支学科中,知识社会学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一方面,知识社会学在整个社会学中享有着独特的地位,它所探讨的问题――知识问题――同时也为理论社会学以及认识论所关注,这使得知识社会学超出了分支学科的范畴,它甚至“吸引了整个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领域的学者”。①不仅如此,由于当代知识社会学的核心文本是对“社会是人的构成之物”(Society is constitutive of human being)这一基础命题的阐发,因此,该学科在整个社会科学中占据着“元理论”(Meta-theory)的“上位”(Preeminent Place)。②格吕恩瓦尔特(E. Grünwald)认为,作为对“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学,同时它是知识的科学(Science of Knowledge)”。③另一方面,知识社会学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不断地引发怀疑和争议,以至于这个学科始终不能如其他分支社会学那样,藉由若干学者达成某种基本的共识而进入常规化的经验研究阶段,并形成一套成熟的学科知识生产和积累机制。换句话说,知识社会学始终未能摆脱“与其起源时一系列问题之间存在的持续不断的联系”。④

造成知识社会学如此特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取决于它独特的学科定位和抱负,尤其取决于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知识”概念的宽泛性。当下,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已被其他分支学科,如科学、文学艺术、宗教社会学等瓜分。这些学科“已把关注点逐渐转移到了对专门知识和信念体系的研究”,而不是“热衷于一般性的分析方式”。⑤因此,知识社会学更多地是在依托其他分支学科来对自身进行说明,体现出元理论的特点。第二,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应当对“知识与社会二者之间是如何联结的”这一问题进行有效地说明。但如何在“知识”这样一种逻辑范畴与“社会”这样一种非逻辑范畴之间建立联系,在知识社会学发展史的不同阶段,学者给出的答案也是不同的。随着知识问题在理论社会学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知识社会学广泛且深入地参与到了社会学理论以及方法论的讨论之中,从而脱离了它原来的分支学科地位。第三,知识社会学在其发展历程中伴随着各种逻辑困境,因此它“始终未能为自己的信念提供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胡辉华:《论知识社会学的困境》,《哲学研究》2005年第4期。由于要贯彻“反身性”(Reflexivity)的说明原则,知识社会学容易陷入到“相对主义的自我驳斥”的理论困境之中。而这一问题也让学科只能“在社会情境的相对性和真理的超验性这种二律背反的矛盾中艰难前行”,从而只能暂时性地放弃常规化的知识积累,而专注于理论问题的解决。[法]卡则纳弗:《社会学十大概念》,杨捷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0页。

总之,尽管自诞生至今已有一个世纪,对于很多学者来说,知识社会学的整体面貌依然是模糊不清的。在谈及知识社会学时,除了习惯性地将这门学科同它公认的创始者,如曼海姆、舍勒联系起来,学者围绕知识社会学的论争要大大多于已取得的共识,以至于“讨论什么是知识社会学和它应当是什么的专著和论文的数量,大大超出了详细探索具体问题的专著和论文的数量”;知识社会学研究仍然停留在一种自发的阶段,“而不是一个持续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研究领域”。[美]默顿:《科学社会学》,鲁旭东、林聚任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63页。

二、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诸维度

知识社会学面貌的模糊性,使得以一种方法论的自觉意识切入对该学科理论逻辑和演进规律的梳理成为一种必须。而以知识社会学自身为假设,可以提出一个考察该学科的反身性框架。

本文认为,一门学科之所以能够从直接性的社会实践中抽身出来,专门从事理论性的认知活动,其合法性是社会赋予的。与此相应,学科也通过一套合理有效的系统性认知规则和认知程序,来发展社会需求或社会期望的“合逻辑性表达”,进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性。其结果便导致了“合理性”的认知原则成为学科知识累积的首要原则。按照这样一种“作为合理性的合法性”(Legitimacy as Rationality)或“作为逻辑性的社会性”(Social as Logical)原则,任何(科学)学科都要在其知识累积过程中,满足其理论知识在逻辑上的自洽性,同时保证其理论知识同经验现实的一致性。特定学科的形态特征及演进过程,便可以理解为在上述原则的支配下展开。

因此,作为探讨知识与社会关系的学科,知识社会学一方面需要发展出一整套逻辑自洽的知识-社会理论体系,对知识同社会之间的关联和相互作用进行准确而有力地阐释;另一方面,需要对这样一种理论同经验现实的契合度进行检验,这就需要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能够覆盖所有知识类别,对其进行无差别地说明。但是,同其他学科相比,知识社会学最大的差别在于它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作为人类精神产品的知识,而知识社会学本身便是一种(特殊的)知识形式。故而,知识社会学所提出的任何理论、观点以及命题都应当而且必须适用于它自身。从理论层面,知识社会学追寻其合法性的努力不仅体现在知识-社会理论的提出和完善,更是体现在对于这样一种知识-社会理论能否适用自身的说明。而从理论-经验一致性层面,它不仅要囊括对各类知识形式的社会学考察,同样也要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知识甚至知识社会学本身进行反思和审视。综上,一个完备的知识社会学体系应该包括以下维度(表1):

第一,知识-社会理论。这是最为直接和明确的知识社会学理论形式。历史上,从马克思、曼海姆等先驱思想家开始,便提出对特定知识的社会学解释模式。例如,对于马克思而言,社会指的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阶级结构,而知识则是指受经济基础决定的精神生活的方式――即意识形态。[美]默顿:《科学社会学》,鲁旭东、林聚任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4页。对于舍勒来说,作为社会力量存在的“现实因素”(Real Factor)是可变的,血缘、政治与经济因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对人类的精神文明成果产生影响。[德]舍勒:《知识社会学问题》,艾彦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3页。曼海姆则认为阶级并非决定个体思维的唯一因素,为找到和知识相对应的社会基础,应当审视包括代际、地位、派别、群体、职业等综合性的社会因素。[德]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黎鸣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76页。在涂尔干和莫斯看来,诸如仪式、族群结构等社会事实在人类的分类图式中会留下印记,因此概念、观念中所反映的分类图式实际上是社会分类的对应。[法]涂尔干、[法]莫斯:《原始分类》,汲匆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8~95页。而对于索罗金(P. Sorokin)来说,决定一个时代知识的决定性力量则体现为某种“文化心态”。Maquet, J.,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Its Structure and Its Rela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Knowledge:a Critical Analysis of the Systems of Karl Mannheim and Pitirim A. Sorokin, Boston:Beacon Press, 1951, pp.124~125.

上世纪60年代之后,社会建构论学说的提出,使知识-社会理论的形式发生了变化。McCarthy, E., Knowledge as Culture: the 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6, pp.12~20.其中,舒兹发展了韦伯的“意向性”和米德的“符号”概念,将其明确表述为一种知识形式(日常知识),用它来分析生活世界中人们所拥有的经验“现实”,并指出这种现实是“生活在社会世界内的个体所进行的意义建立与意义诠释的过程”。[美]舒兹:《社会世界的现象学》,卢岚兰译,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0年,第283页。伯格和卢克曼认为,社会现实建立在人们的日常知识的基础之上,是人们日常知识外在化和客观化的结果。Berger P. and Thomas Luckmann,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a Treatise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66, p.13.以加芬克尔为代表的常人方法论学派也对日常生活中人们如何创造、维持以及再现社会现实的手段进行了考察。Garfinkel, H., 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gy, N.J.: Prentice-Hall, 1967, pp.269~277、283.总之,在知识社会学的学科史中,知识-社会理论不论具体形式如何,一直是作为一条较为清晰的线索存在的。

第二,社会学知识论。如果说知识-社会理论是一条“明线”,那么,知识社会学还有一条“暗线”,这条暗线隐没在社会学知识论或方法论的表述中。尽管一直试图摆脱认识论问题的纠缠,但历史上这门具有特殊研究对象的学科却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曼海姆认为“有可能把知识社会学展现为关于知识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实际关系的一种经验理论,而不引起任何认识论问题”。伯格和卢克曼则试图把知识社会学的创立者们带来的麻烦的认识论及方法论问题从知识社会学中排除出去。具体参见Mannheim, Karl, Ideology and Utopia: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London, K. Paul, Trench, Trubner & co., ltd.;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36, p.291; Berger P. & Thomas Luckmann,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A Treatise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66, p.26.而社会学知识论的表述中所隐含的知识社会学思想能够集中体现知识社会学同认识论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因而构成该学科理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学知识论中的知识社会学由于是隐含性的,故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理论体系,从形式上看,也散落于历史上学者们对科学以及社会学的性质及其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等讨论中。例如,实证主义者涂尔干在其提出的一套关于如何进行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叙说中,实际上隐含了对“社会学在现代社会之中位置和角色”等问题的回答。[法]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52~154页。与此类似的还有韦伯在解释社会学中提出的“价值无涉”等概念。而源自的批判社会学则认为社会学不应当保持价值中立,而是应当批判性地涉入社会现实之中,并促成社会现实的改变。当论视野中,诸如布迪厄、吉登斯以及塞德曼(S. Seidman)、布洛维等学者在其理论以及方法论著作中,都包含了对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的性质、功能、角色以及定位等问题的思考。

第三,对不同知识类型的考察。在不同形式的知识-社会理论以及不同取向的社会学知识论的表述中,知识社会学也将论证其合法性的努力投向了经验领域,并开始对各种知识类型――从普通人的日常观念、文化模式和规范模式,到文学、艺术,再到科学知识,从意识形态到分类图式等――的研究。由于知识类型的广泛性,使得知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往往分散到诸如科学社会学、艺术社会学、宗教社会学以及其他分支社会学之中――对于日常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更是见诸文化社会学,以及所有以建构论为理论指向的一般社会学研究中。超(Leo P. Chall)认为,“知识社会学已经丧失了其初创时的语言,并成为整个行为科学的隐性部分(latent part)”。Wolff, Kurt H.,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 Trend Report and Bibliography, The Hague: Mouton, 1967, p.10.但需要注意的是,知识社会学经验研究的内容取决于相应的理论诉求,在不同的理论关照下,知识社会学研究的知识类型会有所差异。例如,知识社会学研究对马克思和曼海姆来说是意识形态分析;对涂尔干、莫斯而言是对初民社会分类图式的考察;在兹纳涅茨基、科塞笔下是知识人研究;对于索罗金,则指不同文化心态同具体知识形态之间的联结。随着知识社会学理论的演进,其研究的知识类型也发生了变化。对于建构论立场的知识社会学来说,舒兹等人是从日常知识入手开始其理论探讨的,而伯格和卢克曼的宗教研究,则进一步阐释现实的建构性质。而当代知识社会学最有影响力的成果之一,是提出了以强纲领为代表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这极大拓展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并且也对社会知识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除了科学知识之外,当代知识社会学也将其研究领域拓展至反思社会学的研究(对社会学知识自身展开的研究)。

三、知识社会学中的范式

对于知识社会学的历史分期,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看法。例如劳(J. Law)认为,知识社会学的演进历程经历了三个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以马克思和涂尔干为其标志,他们分别定义了两种分析社会结构与信念之间关系的传统。这样两种传统则在曼海姆和默顿那里发展成为明确的知识社会学学说。第二个阶段始于20世纪60年代,标志是伯格和卢克曼根据现象学的进路对知识与社会结构之间关系进行的辩证考察,以及列维-斯特劳斯对于人类思维的结构主义分析。第三个阶段则发源于科学研究领域,其标志是库恩学说被用来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审视。John Law, Power, Action, and Belief: a 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 London & Boston :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6, pp.1~2.麦卡锡(E. McCarthy)则将知识社会学划分为以“社会决定知识”(Knowledge is socially determined)和以“知识构成社会”(Knowledge Constitutes a Social Order)为主题的两个时期。其中,前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是马克思、涂尔干,而后一个时期的代表人物是则是米德、伯格和卢克曼以及吉尔茨。E. McCarthy, Knowledge as Culture: the 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6,pp.12~20.该观点在黄瑞祺那里也有相似的表述。黄瑞祺认为,知识社会学具有两大基本面向,其中的一个面向强调“社会存在对于观念的塑造作用”;而另外一个面向则强调“社会观念对于现实的创造作用”。参见黄瑞祺:《社会理论与社会世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30页。

尽管不同学者的划分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学者都承认:知识社会学在不到一百年的历史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包括理论层面的转换,同时也包含了学科形态的变迁。本文借鉴库恩的“范式”(Paradigm)概念,[德]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57页。并认为,知识社会学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成熟”的知识体系可以称之为该学科的范式。这样一套知识体系具备一套颇为完备的说理机制,能够以有力的“合理性”宣称,从学科的社会建制内以及从整个社会中汲取合法性资源。根据前文中的学科分析框架,知识社会学历史上的每一种学科范式都要满足学科的逻辑性(合理性)认知原则,即一方面有着自洽的理论逻辑,并能够经过经验的检验――具体来说,每一种范式其知识体系的各维度之间应当互不冲突。而根据前述该学科的主要维度,一个逻辑自洽而又符合经验的知识社会学范式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首先,该范式的知识体系诸维度内部的各命题间应当具有一致性;

其次,该范式中相关的知识-社会理论应当同经验现实中的知识-社会关系相一致;

再次,该范式中相关的知识-社会理论应当同相应的围绕社会学知识论的论述相一致;

最后,该范式中相关的社会学知识论的论述应当同现实中知识社会学同社会的关系相一致。

在知识社会学的历史上,尽管产生了形形的理论形式,但根据上述指标体系,这些知识-社会学说、社会学知识论以及知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成果大致都可以被纳入两种成熟的学科范式中。这两种范式之所以称得上“范式”,是由于他们能够提供关于知识与社会、知识社会学自身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完备的、彼此之间整合度高的回答。本文将这两种范式分别称之为“基于社会实在论(Social Realism)的知识社会学范式”以及“基于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vism)的知识社会学范式”。而这两种范式之间由于所持有的社会观,即对“社会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基本判断不同,导致其理论说明模式以及看待自身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方式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很大程度上,这两种范式彼此之间具备库恩意义上的不可通约性特征。

1.基于社会实在论的知识社会学范式

基于社会实在论的知识社会学范式的理论预设是社会实在论,它假定社会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外在于人的意志、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为转移,并且往往能够对人的意志起决定作用。持有这种社会观的学者往往将社会以及由社会衍生出的概念,诸如群体、阶级、族群,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相关性范畴,诸如地位、角色、功能、制度、系统等都看成是具有实在属性的。而社会学的研究方式便是在这样一种理论预设下,讨论这些实在性因素对于个体行为的塑造作用。持有社会实在论立场的最典型的社会学家便是涂尔干。涂尔干提出了包括将社会事实作为物来看待等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基本原则,而决定知识的社会因素包括群体结构、关系以及社会组织等。[法]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3~24页;[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20页。而作为知识社会学风暴中心的马克思,则将社会看成是围绕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而建立起来的阶级关系以及阶级结构。舍勒将决定知识的现实因素(Real Factor)归结为诸如“种族与亲缘关系、权力结构、生产要素、人口的质与量的方面、地理因素和地缘政治因素等”。而曼海姆则在对知识进行社会分析时,将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拓展为包括“世代、地位群体、派别、职业群体”在内的多样性的社会范畴。③[美]默顿:《科学社会学》,鲁旭东、林聚任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0、14~15页。索罗金尽管秉持唯心主义观念,将人类的精神文明成果归因于某种文化心态,但在索罗金著作中的文化心态却是不依赖于个人意识的客观范畴。

总之,尽管这些理论提出了看待社会的不同方式,但他们的理论都共享了这样一个假设,即这些用来对知识进行分析的社会范畴都属于不同类型的社会实在形式。而默顿作为实在论社会学的集大成者,将上述论述整合成为一个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纲领,并用它来对知识现象进行研究。正如前文中提到的,默顿从“存在基础的类型”“精神产品的类型”“精神生产与存在基础相关联的类型”“精神生产与存在基础相关联的原因,即精神产品的外显功能与潜隐功能”以及“何时所认为的存在基础与知识之间的关系会得到承认”等五个方面,将知识社会学既有的研究模式进行了划分。③他将社会看成是一种实在相对应的知识与社会的二元观。这种观点认为,二者是相互外在于对方的。不论是涂尔干、马克思、舍勒、曼海姆还是默顿,他们都将知识看成是外在于社会实在,并被社会实在影响、塑造和决定的范畴。

而与这样一种社会实在论以及知识-社会二元观相对应的,是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学的知识观。基于社会实在论的知识社会学范式所秉持的,是一种“符合论”的知识观(真理观)。这种知识观和真理观认为,由于社会是一种客观现实,是可以通过观察等手段来使之呈现出来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各种研究手段,来达到对于研究对象的正确认知。例如涂尔干在《自杀论》等经验研究作品中,通过对自杀率在不同宗教、性别、族群中的分布情况的统计,将自杀这一最具主观能动性色彩的人类行为贴上了“社会事实决定”的标签。马克思尽管批判实证主义仅仅立足于工具主义的态度对社会现实进行描述,而没有对社会现实进行批判。但在这样一种“符合论”的真理观方面,马克思以及后来的批判社会学同实证主义是相同的。实证主义的集大成者默顿也将这样一种知识论预设作为对任何知识展开分析的基础。

以上探讨了社会实在论范式的知识社会学在探讨知识-社会理论以及社会学知识论方面的理论预设。而这样一种理论预设也影响了实在论的知识社会学看待自身的方式。曼海姆在提出知识社会学这一名词时,所面临最大的质疑便是所谓“相对主义的自我驳斥”问题,即“如果所有的知识都是社会阶级或群体的思维的反映,那么根据这一命题,知识社会学本身也是受社会力量塑造的,因此像知识社会学这样一门学科的客观性就无从谈起”。对于这样一种质疑,曼海姆并没有很好地解决。涂尔干虽然发展出异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进路,通过“从知识的集体性中发现知识的有效性基础”而“把知识的社会学规定性变成新理性主义的基础”;[法]卡则纳弗:《社会学十大概念》,杨捷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40~41页。但是,对于有效性知识同社会之间是如何联结的,涂尔干并没有能力进行进一步的说明。而默顿在考察已有实在论知识社会学的基础上,开始将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科学知识同其他知识类型进行区分。默顿认为,科学知识具有纯粹理性的特征,它是纯粹客观的;社会学不可能对科学的认知过程进行分析。基于这一点考虑,默顿果断地放弃了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的主张,从而发展出实证主义的科学社会学研究纲领。在默顿看来,知识社会学只研究科学知识以外的知识形式;而对于科学的社会学研究不属于知识社会学的范畴。

总之在默顿那里,知识社会学的适用范围被划出了一条界限。通过这样的划分,知识社会学学科中隐含着的认识论议题便被悬置起来。对于默顿来说,这一划分背后的动力实际还是寻求知识社会学各维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在没有更好的理论假设的情形下,由默顿所界定的知识社会学研究纲领既能在理论逻辑上自圆其说,又能够在理论与经验的关系上自我例证――作为一门科学的知识社会学知识同其他学科门类一样,是独立于社会的。因此可以按照实证主义的学科分析纲领对其进行考察,而这类考察又可以印证默顿科学社会学分析纲领的正确性。

总结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知识社会学研究,可以发现这一时期的知识社会学大都可以归结到社会实在论这样一个大的理论框架内。以上所提到的各类知识社会学学说尽管彼此之间常常会有争论,对于特定问题的研究观点以及研究方法也常常迥异,但是,他们的学说具有一个共同的理论预设和理论基础,而且在知识社会学理论合理性以及理论-经验一致性的完善和提高方面,都呈现出一种相似的演进趋势。现将这种关于该范式的几个核心特征作为一种“理想类型”总结如下:

首先,在社会观方面,秉持实在论的观点,认为社会是一种客观现实;在知识与社会的关系上,秉持二元论观点,认为知识与社会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种范畴。

其次,在社会学知识论中,预设了一种自然主义的符合真理观,认为科学知识是对世界的正确反映;而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能够达到对于社会现实的直接认知。

再次,在知识社会学的适用范围方面,将科学知识同其他知识类型进行二元对待,认为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非科学知识;而科学知识独立于社会范畴,不受社会因素的影响。

最后,在知识社会学同社会的关系方面,认为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分支科学,在认知层面具有客观性,在社会层面则具有自主性;它不受社会影响,其知识成果也独立于社会现实。

2.基于社会建构论的知识社会学范式

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社会实在论范式在知识社会学领域可以说占据着主导地位。但与此同时,建构论视角下的知识社会学思想也在发展和演进。为了方便对比,本文依照社会实在论范式的论述顺序,将社会建构论范式的核心特征逐项列出,如表2所示:

首先,在社会观方面,秉持建构论的观点,认为社会是个体主观意义的外在化;在知识与社会的关系上,秉持一元论或二重性视角,认为知识与社会代表了意义的不同层面,二者呈现交互建构或共构的关系。

其次,在社会学知识论中,预设的是一种建构论的真理观,认为科学知识不直接反映现实,而是经由一个思维框架或结构来把握现实;作为一门将主观意义作为研究对象的特殊科学,社会学知识建立在理解、诠释等人文主义方法论基础上。

再次,在知识社会学的适用范围方面,认为知识社会学应当无差别地看待科学知识与非科学知识,科学知识不能免于社会学的审查;而一切知识的合法性都建立在某种理性共识的基础上。

最后,在知识社会学同社会的关系方面,认为知识社会学本身同整个社会文化环境之间也具有双向建构的关系:它在参与形塑社会文化的同时,也反身性地塑造了自身,因此,知识社会学的学科自主性是相对的。

较之于社会实在论,社会建构论范式在知识-社会理论以及社会学知识论等不同维度存在多个相对独立的起源,并且还借鉴了现象学以及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思想和学说。其中,该范式的知识-社会学说最早源于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米德提出“人的自我意识是在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观点,并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属于一种符号性互动,而意义便是在这样一种互动的过程中被创生出来。与社会实在论不同,米德学说中的社会范畴并不是一个给定的实在,而只是一种模式化的行动和互动的后果,是一种“剩余范畴”。Mead, G., Mind, Self and Socie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4, p.227.这样一种观点后来被布鲁默拿来,形成了系统的符号互动论的论说。Blumer, H.,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Perspective and Method,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1969, p.1.在欧洲,德国历史主义的学术土壤中催生出了韦伯的理解社会学学说。与涂尔干的社会实在论不同,韦伯认为,社会学研究的不是社会事实,而是社会行动;而行动便“意指行动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的意义”。[德]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页。但是关于韦伯的行动理论同知识社会学间的具体关系,韦伯并没有明确地说明。直到现象学被引入社会理论时,舒兹才明确地将社会行动学说发展成为一套知识社会学理论。借鉴胡塞尔的“自然态度”,舒兹提出“常识世界”的概念,来指代日常生活中的人们对于周遭经验现实的理解。舒兹认为,社会世界是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人们在经验世界的过程中将这个世界类型化,这成为日常生活中常识思维的基础。而社会学的主要任务是“描述生活在社会世界内的个体所进行的意义建立与意义诠释的过程”。[美]舒兹:《社会世界的现象学》,卢岚兰译,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0年,第283页。伯格和卢克曼则根据舒兹的现象学社会学理论,对其中的知识社会学涵义进行具体的总结和表述。Berger P. and Thomas Luckmann,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a Treatise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66, p.28.加芬克尔则综合现象学社会学以及符号互动论的有关学说,提出常人方法论的经验研究纲领,来考察日常生活中人们创造、维持以及重塑社会现实的方法。Garfinkel, H., 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gy, N. J.: Prentice-Hall, 1967, p.76.

社会建构论范式中的社会学知识论维度则主要受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尤其是库恩成果的启发。以库恩为代表的后实证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社会学方法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后实证主义看来,人类的任何认知都不是对世界的直接反映,而是通过人头脑中的思维结构或思维框架进行组织的结果。从这样一种观点推知,科学中的每一项认知同其他知识形态一样,不是一种“描述”,而是一种“阐释”。苏国勋先生认为,科学哲学中的这一革命对社会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以库恩为代表的科学哲学中的历史――社会学派阐发了科学理论中的诠释学性质,这极大地鼓舞了社会科学家冲破实证主义的科学统一观、科学方法的整体性的樊篱;不再相信自然科学会提供出某种真理性知识或普遍性法则,以及能够从中产生有效的解释和预测”。苏国勋:《社会学与社会建构论》,《国外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在这样一种科学观下,社会科学知识也不再是对社会事实的简单“反映”,而是在其间渗透了人的价值和观念,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这些价值和观念都是被社会塑造的。在这样一种观念革命的作用下,一切知识,包括社会学知识以及自然科学知识,其生成和发展都脱离不了“社会”这样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

通过以上梳理可知,两种范式都属于自洽性和体系性的知识框架。需要注意的是,这样两种知识社会学范式更多的是本文分析知识社会学时的一个参照框架。实际上,有些学说偏重于探讨知识-社会理论而忽略社会学知识论的讨论,例如伯格和卢克曼的建构论学说;有些则偏重社会学知识理论,而较少对知识与社会的一般性作用关系进行提炼――例如各类反思社会学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一些理论在立场上不能完全用单一范式来概括,而是介于两种范式之间。例如,韦伯不主张社会实在论的知识-社会观,但他秉持像实证主义一样的价值无涉立场;以及批判社会学尽管认为社会科学的成果应当批判性地涉入社会现实,这一观点同社会建构论范式的社会学知识观相契合,但又认同实在论范式的反映论知识观;默顿的功能主义社会观和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尽管是社会实在论范式的典型观点,但他的学说也吸收了诸如“情境定义”以及“自我例证”等具有建构论色彩的概念和理论。本文认为,上述参照框架和理想类型的意义在于,它是在已有学说基础上的一种逻辑再概括,代表了知识社会学各个维度之间(最大程度)的整合状态,这种整合状态恰恰是包括知识社会学在内的所有学科知识所追求的,它符合学科理论发展的趋势,也是知识社会学为获得其学科合法性而必然“趋近”的理论形式。

四、知识社会学演进的动力机制

根据库恩所论,科学中的范式转换指的是当原有范式不能处理其理论体系中的反常现象时出现的思维框架的改变。[美]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01页。尽管知识社会学历史上曾出现过两种成熟的学科范式,使学科的各维度达到最大程度的整合。但是,从来都不存在完美的理论体系,知识社会学学科范式的“成熟”也只是相对的,这样一种理论上的不完美使得特定学科范式总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或理论的困境。按照库恩的范式转换理论,知识社会学在其发展历程中,也历经了一次“革命”,即从社会实在论到社会建构论的范式转换。大致上来说,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知识社会学是以社会实在论为基础的;而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知识社会学则逐渐进入以社会建构论为主导理论的阶段。

那么,如何对知识社会学中这样一种范式的转换进行解释?根据前文,成熟范式的标志是理论体系的自洽性以及理论体系同经验现实的契合性,这意味着该范式中的理论命题之间具有一致性,同时该范式中的知识-社会理论能够适用于围绕自身的知识论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中之所以会产生范式的转换,实质上是这样一种理论体系的一致性不能够建立,或由于新的经验事实或理论解释模式的出现,使原有理论的合理性遭到破坏,不再能够顺利地维持其原有的合法性宣称。而知识社会学中范式的转换就可以理解为旧的一致性被打破以及新的一致性建立的过程。

具体来看,尽管社会实在论范式的几个核心命题能够达到其理论体系的自洽以及理论-经验的一致。但是,它为追求这样一种一致性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体现在其自身的解释力明显下降方面。实际上,曼海姆对于知识社会学的最初设想是极具“野心”的,他想把知识社会学建设成为整个时代社会文化精神的基础,并通过对系统性知识形态的社会学分析,来为整个社会的文化和知识寻找一种新的“社会客观性”。[德]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黎鸣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1页。但是,这样一个宏大理想却遭到了相对主义的指责,因为它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将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原则用于自身而产生的问题。在他之后,默顿将曼海姆原来的知识社会学构想进行了梳理和改造。通过把科学知识从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范围中排除出去,默顿消解了知识社会学的反身性困境――包括知识社会学自身在内的科学知识,以及纯粹性的逻辑知识其内容本身同社会因素无关,对于这样一些知识,社会学只能考察制度层面的问题。但默顿这样做的同时,也消解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学说中原有的问题意识,并且不再认同社会认识论的有效性。如此一来,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范围便受到了局限。

实在论范式为了追求学科知识体系的逻辑一致性而牺牲了研究对象的统一性,这使得理论框架既无法很好地对知识与社会的作用关系进行更加深入地说明,也无法将知识社会学的说明模式用于自身。因此,它只能假定知识社会学的成果是免于社会学分析的;在形态上,知识社会学的成果独立于社会,体现出一种学科的自主性。而割裂知识社会学同社会之间的联结,这样一种做法本身便是学的。由于社会实在论范式本身存在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以后,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明显减少,并且产生了寻找替代性范式的必要;与此同时,前述实用主义、现象学社会学以及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等相关领域的学术成果,则为知识社会学范式的转变提供了可能性。就像库恩的科学革命学说所指出的那样,知识社会学中新的理论形态的出现并不是从旧的实在论范式内部内生出来的,而在于研究假设的根本性改变。社会建构论的理论出发点,便是对原有范式所没能很好回答的问题进行颠覆性的思考:一方面,在知识与社会的联结问题上,社会建构论范式不再认为知识和社会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范畴,而是在性质上相同的。知识并非外在于社会,而是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之中内生出来的。另一方面,在社会学知识论的维度,建构论将社会学的分析维度伸展到包括社会学知识在内的科学知识,同时也开始强调知识社会学同整个社会文化间的交互建构关系;与此同时,社会建构论范式开始弱化原有实在论范式中对于科学(以及社会学知识)的客观性的强调。这样,旧范式下知识社会学所面临的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总之,社会实在论范式为了追求学科知识体系的逻辑一致性而牺牲了研究对象的统一性;而社会建构论范式则在一个新的视角下重新实现了研究对象的统一性,并且发展出了新的逻辑一致性。

知识社会学范文4

论文摘要:科学知识社会学指出,传统的科学知识观抹煞了科学的社会性,从根本上是错误的。通过科学争论、实验室研究和科学文本话语分析,科学知识社会学为自身研究的合法性进行了重要论证,并试图促进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融合。然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彻底否认科学的客观性和真理性,宣称“科学知识只是一种社会建构”,结果导致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裂隙进一步加深。

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以下简称SSK)自20世纪70年代初在英国诞生后发展势头一直很迅猛,目前在国外社会学研究领域占据主流的地位。但在国内,人们对SSK的认识却只能说是刚刚起步。国内对SSK的最早介绍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南开大学的刘甭浦教授在其主编的《科学社会学》一书中对SSK有初步评价。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第一本对SSK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科学的社会建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一些主流的社会学和哲学杂志也开始密集地翻译SSK的论文,一些出版社则系统地引人了SSK的主要作品。尽管一直受到激烈的批评,但笔者认为SSK的研究也有其合理成分,如果对其作深人的反思,并从中得出有益的东西,则对我们的学术进步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一、SSK产生的理论传统及历史背景

1. SSK的学术思想渊源。SSIC有多种学术思想渊源。该学派的代表人物马尔凯声称,他们是在库恩的哲学思想影响下,在批判了传统的实证主义科学观之后,研究科学知识的相对性和社会内容的学派。科学社会学家本·戴维指出:这个学派是在“反实证主义”哲学(、现象主义、社会学中的人类学方法)兴起和科学哲学中相对主义、建构主义的影响下产生的。并且,它与迪尔凯姆和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传统相联系。国内研究SSK的著名学者刘华杰则认为,SSK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9世纪德国图宾根学派的“教会编史学”、旧知识社会学、科学哲学家库恩后期的哲学及对传统科学哲学的反对。据此,可以这样认为,SSK既是对传统知识社会学的继承,也是对正统科学社会学的批判,更是在科学哲学尤其是库恩的思想影响下形成的。

2. SSK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仅仅从思想渊源上解释SSK的产生,并不能完全说明其何以在短短的几十年间迅速发展为全球范围内科学人文大战的最主要根源,还必须对SSK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予以特别的关注。在西方,自柏林墙倒塌、冷战结束以来,硬科学(自然科学)在其自身发展中遇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无法解决的困难如巨型化、实验周期延长等,其负面影响开始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人们对科学家的信心和信任有了持续的丧失。而另一方面,向来被自然科学压倒的人文科学认为科学实验室获得的太多资助与其产出是不成正比的,因此极力反对政府对自然科学的过多投资,认为人文科学应该享有和自然科学同等的地位。以上这些情况诱发和助长了对科学本身的考察,为以反对科学权威为主要特征的SSK提供了最有利的发展契机。在过去,国内对SSK社会文化背景的介绍普遍有所忽略,而这恰恰是全面理解SSK产生和发展的关键。

二、SSK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观点

SSK诞生于英国,后来走向欧洲其他国家、美国等。其在欧洲的代表人物有布鲁尔(D. Bloor )、巴恩斯(B. Barnes、马尔凯( Michael. Markey )、柯林斯(H,M. Chins)、拉图尔(Bruno. I,atour )、谢廷娜( Ka-rin D. Knorr一Cetina )、埃奇(D. 0. Edge )、惠特利( B. Whitley)等人,而在美国的知名学者为夏平( Shapin )、皮克林(Pickering)和平奇(Pinch )。 SSK学者从科学争论、实验室方法、科学家的文本及话语研究这三个场点展开研究,得出了不少成果,其观点从产生到分化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既有极端的也不乏温和的。下面是SSK学者的一些主要观点:

1否定自然界在科学知识产生过程中的决定作用。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科学知识一直被看做“自然之镜”,经验事实和逻辑规则决定了什么是科学知识,自然界作为科学争论的首要及最终仲裁人和确定者,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SSK学者认为,科学思想并不是由客观的经验观察来检验的,人们也并不是按照与事实证据一致的原则来对相互竞争的理论进行选择的,因而,以往人们将自然界的性质和作用完全地夸大了。拉图尔认为,一个被科学家作为事实而接受的陈述被视为是由自然界决定的,但这一点并不会使这个陈述变成真理。谢廷娜也说;“在实验室里我们找不到描述主义所看重的事实和现实,实验室所表现的是尽可能排斥自然而不是包含自然于其中。”在这一看法上走得更远的是柯林斯,他直接宣称:“在科学知识的构造中,自然界仅仅担当极小的或微不足道的角色,甚至根本就不起作用。”总的说来,SSK学者认为,自然界不能决定什么是真理性认识;科学不会是建立在经验证实原则上的高度客观化的事业,其客观性极弱;不是自然界决定科学知识的形成,而是科学家的社会行为决定了自然规律要如何界定;科学理论并不是对自然的真实反映,自然界在确定科学的本质和真理上没有任何发言权。

2.科学知识在本质上是由社会建构的。正统的科学哲学家们向来认为,科学研究中存在发现和辩护两个过程,其中属于内部因素的辩护过程(归纳、逻辑推理等)起最重要的作用,科学从根本上是不受外部社会影响的。SSK学者则认为,恰恰相反,科学具有极强的与境偶然性和当地特质,社会性因素对知识具有更强的制约作用。马尔凯曾这样断言:“……至此,我已提出一个基本观点,即科学的内容就产生于科学外部的社会和文化因素的影响。”可以说,几乎在SSK学者的所有著作中,科学的社会建构性质都得到了充分的描述,他们尤为强调的是社会交往在科学知识形成中的作用。在《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建构过程》一书中,拉图尔和伍尔格详细考察了科学研究人员在实验室是怎样交往的,科学论文又是怎样在这种交往中产生的。而谢廷娜则重点强调,科学知识不仅受科学研究人员内部交往的制约,还受外部社会交往的制约。例如,为了得到工业界和出版界人士的帮助,为了得到政府官员的支持,为了在大学里谋取一个职位,都可能使一位科学研究者改变自己研究项目的名称和程度,甚至改变自己科学论文中的关键内容。总之,SSK学者坚持认为,科学知识其实就是社会建构的产物。

3.科学知识评价实际上是科学家的共同磋商及利益竞争。SSK学者认为,经验事实和逻辑程度并不能确定什么是科学知识,因为它往往无法判断什么是好的理论。一个科学成果得到确认其实是科学家磋商(negoianon)的结果,而通过科学磋商建立起来的结论就不是对物理世界的确定性说明,只是被在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的科学家们认为是正确的主张而已。科学知识在商谈与决定的链条中得以构成,这是一个包含修辞手法、语言技巧、科学家威信以及其他符号资源在内的说服与被说服的过程,其中资源关系、利益的融合与分裂等具有重要作用。巴恩斯指出:“事实是被集体界定的,任何知识体系由于其制度特征,必然只包含集体认可的陈述。”他还坚决认为,在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知识的社会磋商应该是一个合法的、实质上是一个基本的、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尚未得到探讨的知识社会学的主题。

4.科学其实与其他文化一样,并不具有更多的真理性和更优越的地位。布鲁尔指出,人们以往是通过把科学当做某种圣物来对待而使其不受社会学审视的影响的,这其实是一种根本性的错误。他提出的强纲领性核心原则—对称性原则主张应当用同种类型的原因来解释理性信仰和非理性信仰。在SSK学者看来,科学就是一种文化,也是处在一定社会建构过程之中的信念,它是相对的,没有名副其实的“普遍有效性”,不存在科学的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的普遍标准。进一步地,SSK学者还认为“学科间的界限是约定性的,要使这些界限具体化,要把它们视为内在于不同领域或不同学科之间的不可违背的界限,肯定是一种错误”,而“这些界限与保护和维持这些社会集团自身的认知权威、智力霸权、职业构成以及借助于这些界限能够控制的其他的经济和政治力量直接相关”。总之,SSK从科学是一种文化出发,否定了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至高无上的特殊地位,认为科学并不优于其他任何信念或知识体系,也并不比社会科学具有更多的真理性。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SSK对长期以来“科学思想和发现是由自然界决定的,而科学家研究自然规律的行为是受严格独特的科学规范和理性程序指导的,它不受社会因素的影响”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最直接的挑战。它以强调社会因素对科学的重要影响为基点,提出了一系列反对传统理性主义、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观的主张,就这一点而言,SSK有其创新和值得借鉴的一面。但SSK忽略了科学知识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在认识活动中的独特作用,走到了极端的一面,因而受到了众多的非议。

三、对SSK的批评

SSK关于科学本性、科学与社会关系等观点,已经被西方一些主流思想教育课本和权威部门制定的科学家行为规范吸收进去。在这一点上,SSK已经达到了自己的预期目标,成功地为自己的发展赢得了合法地位。但是,SSK并不因此而止步,它更多地试图把“理性”包含在“社会”之下,由此遭到了来自多方面的批评。这里主要讨论来自科学家、科学哲学家、科学史家及科学社会学的批评。 1.来自科学家方面的批评,最显著的莫过于索卡尔大战。在这次科学人文大战中,以美国物理学家索卡尔的诈文为导火线,物理学家、生物学家等众多科学家对SSK及其他一些后现代主义理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其规模空前。索卡尔指出:SSK及后现代主义者近年来的一些主张明显是一种放纵的胡说。比利时理论物理学家让·布里克蒙特对SSK的许多主张感到困惑和震怒,他指出证据对理论的不确定并没能瓦解科学的客观性,相反使科学的成功变得更为卓著。生物学家威尔逊则认为,SSK要摆正位置,把社会决定奠基在被检验过的和认真思考过的客观知识基础上才是科学的一切。佛兰克林对两个经典案例(柯林斯的实验者回归和皮克林的建构夸克)进行分析并表明:科学家选择某些理论或概念(如皮尔逊的四元相关系数、物理学家偏爱史坦福大学的E122实验而不是华盛顿一牛津大学的实验),是有着可靠的科学、实验与数学等方面的认识根据的,而不是靠科学家偏好或意识形态(如优生学的意识形态)的驱动。

2.在科学哲学家的批评中,劳丹与布鲁尔关于科学信仰解释权之争最有影响。劳丹1981年在《社会科学哲学》杂志上撰文,认为SSK是一种伪科学,其主张是荒缪的,“当且仅当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说明时,知识社会学才可以插手对信念的说明’,。⑨劳丹坚信迪昂一奎因论点(理论不确定观点)不妨碍科学合理性标准的存在,恰恰相反,它反映了经验在科学理论选择中的作用。对SSK主张的对称性原则,劳丹认为,对称性只是一种虚幻,因为不论是科学研究的个体抑或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仰和非理性信仰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可能对称。而在社会学解释模式是否为科学信仰的科学的、惟一的、优先的解释模式这一问题上,劳丹认为,科学在本质上是一种人类活动而不只是社会活动,社会学解释模式不会是惟一的和优先选择的模式。

3.科学史家的批评则在于,他们认为SSK的科学史案例分析存在不少历史常识性错误。科学史家平林克通过对历史事实的检验指出,在夏平与谢佛的“霍布斯一波义耳之争”案例研究中错误地表述了历史,歪曲表达了波义耳和霍布斯的实际工作。历史学家玛格丽特·C·雅各布指出,拉图尔对17世纪近代科学诞生的社会学分析在史料上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和歪曲,其对英国历史的相对主义的诊释常常忽视了某些历史关键点,是通过谴责“现代性制度及其实践而获得的”。

4.在来自科学社会学方面的批评中,默顿学派指责SSK的做法是危险甚至是“发疯”和“邪恶”的,因为它摧毁了最牢固的人类知识大厦,会导致一种反科学。“利益模式”是SSK理论主张中最受科学社会学家批评的。朱克曼认为:“断言科学知识反映生产这些知识的群体的利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利益模式不能解释为什么社会利益明显不同的科学家会经常持有相同的理论立场,也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科学家所采取的理论立场是与他们的阶级或职业利益相反的。”本·大卫则指出:“即使科学知识与其提出者的利益之间存在联系,这种联系也从未超出最初的创始阶段。例如在麦肯奇和马尔凯讨论的英国统计学案例中,精英主义、优生学与统计学方法之间的联系,在皮尔逊之后就消失了。”而在其他一些科学社会学家看来,利益模式的问题不在于将科学知识归结为利益磋商,而在于它不能表明这种磋商实际上是怎样进行的,以及为什么在这种磋商过程中论战一方会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尽管受到来自以上多方面的批评,SSK的强硬立场并没有改变。1991年,布鲁尔在其再版的《知识与社会意象》后记中宣称,现有的批判无法改变他对强纲领的坚定信心。布鲁尔的同盟者更是鼓励SSK研究者们不要恐慌,因为时间将会证明一切!而以科学家为首的另一战斗方则继续坚守科学理性,认为SSK应该首先遵循科学的价值服从于严格的社会分析原则,重新研究一些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学课题,而不是更贪婪地去攻击科学研究。就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彼此的基本原则立场都没有放弃,两者之间的鸿沟仍在不断扩大。

四、问题和启示

知识社会学范文5

[论文摘要]受库恩范式理论相对性的启迪,爱丁堡学派以激进的态度解读库恩的著作,并极端化库恩思想中的相对主义。因此,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相对主义成了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直接理论来源,强纲领理论则成为SSK理论的核心。

20世纪70年代,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Knowledge简称SSK)诞生于欧洲,它的主要任务是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在反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新、现象主义等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产生的,是在人类学方法、语言分析方法等社会科学研究的新潮流中形成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核心是“强纲领”,主要理论取向是对科学知识的成因进行社会学说明。本文着重分析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相对主义的理论来源,并对其核}L;—强纲领理论做了较为深人分析。

一、SSK的理论来源—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相对主义

20世纪60年代初期,库恩发表其代表作《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了“范式”概念。库恩认为,科学活动受到主体及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科学革命是“范式”转换的结果,而范式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

库恩范式思想对科学的“客观性”与“理性”提出了挑战,促使了科学哲学中相对主义的兴起,尤其库恩范式思想中的相对主义特征,成为SSK的直接理论来源。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库恩将科学的发展分为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两个阶段。在常规科学阶段,科学共同体有统一的范式指导,为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方法论标准和理论选择的客观标准,科学研究是相对稳定的;但在科学革命阶段,科学共同体则拒绝接受统一的范式,科学研究不再像常规科学时期那样,由于不存在统一的方法论标准和理论选择的标准,科学革命的结果是以一种新的范式代替旧的范式。另外,从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科学的发展是不连续的,科学的一切都可能随社会和文化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甚至逻辑推理规则和评价标准,以及理论、定律、解释、理性等概念本身,也同样以历史条件为转移,因而科学是没有客观性的,科学的判定是相对的[’〕。库恩认为由于范式的转换是世界观的转换,新旧范式之间有互不相容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标准,有各自的概念和术语在逻辑上互不相容,因而两者之间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无共同的衡量尺度,没有比较的共同基础。库恩主张任何比较只能在范式内部进行,任何事实和真理都是相对于一定的范式来说的,没有绝对的真理标准,离开了范式所提供的框架,就失去了衡量和比较的基础。范式理论的这种相对J性,是库恩范式“不可通约性”的衍生。

不可通约指的并不是不可对比,但是它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困难,这像我们试图翻译不同的语言一样。翻译经常会引起歪曲,或者至少存在细微差别;不同语言分析世界的方法都不同,要想达到完美是不可能的。正如库恩所指出的一个好的翻译方法,尤其是翻译那些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的语言,需要包含或加人一些必要的段落来解释当地人们是怎样来看待世界的,他们采用的本体分类理论又是什么。学习语言翻译或描述理论就要掌握其中的功能性语言和功能性理论。这样就会造成了观念的相对性,否定了跨范式理性比较的可能性,认为不同的范式之间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不同的评判标准,新旧范式或者不同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也是不可以比较的。没有绝对的“客观性”与“理性”,客观性与理性都是相对于具体范式而言的,因此不同范式是不可比较的,具有一定的相对性。范式之间的“不可通约性的”,系指前后相继的范式没有好坏之分,也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因而科学知识是相对的。库恩不得不承认,他的著名的受人称赞的不可通约范式并没有排除对他们之间相互比较。

库恩思想中的相对主义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与库恩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批判有着密切联系,并且把库恩的相对主义思想推到了极端。SSK的相对主义也许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思想影响,又或受到费耶阿本德非理性思想的影响,但它的直接理论来源是库恩范式理论所造就的相对主义思想。

基于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相对主义解构了科学知识的特权地位,凸显了科学历史语境的这种认识,使得SSK研究模式成功地进人到科学研究领域。SSK把自己的主要任务规定为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的分析。尽管库恩坚决不承认自己的范式理论导致了相对主义,但是SSK学者们已经将库恩奉为他们的先驱,是库恩为他们的研究开辟了道路。库恩一词频繁地出现在SSK的著作中。

巴恩斯成功地运用了库恩的范式理论,坚称相对主义者通常把他们的观点首先称为关心知识和接受信念。他们接受在一个主题上的信念可以从一种文化语境向另一种语境转变,各种可以选择的信念易受彼此语境的冲突二

二、SSK的理论核心—强纲领理论

zo世纪}o年代初,英国爱丁堡大学成立了一个“科学文化与社会学研究小组”.成员包括巴里·巴恩斯、大卫·布鲁尔、史蒂芬·沙宾和安德鲁·皮克林等人。他们认为,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没有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研究,而是研究科学的体制性因素,这是一个严重的缺憾,不是真正的科学社会学;他们对以迪尔凯姆、曼海姆为代表的知识社会学学派对待科学知识的犹豫不前的态度,也持否定态度因而,这些学者提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用以区别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他们要用社会学的知识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全面的说明,称之为“爱丁堡学派”。

布鲁尔在《知识与社会意象》中提出了著名的“SSK的强纲领”,并对强纲领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说明。其动机是使科学之社会学研究成为标准的经验科学,即类似自然科学的研究。强纲领由四个信条组成:第一是因果性,指能够导致信念或者知识状态的条件应当是因果性的。第二是公正性,指不论用真与假、理性与非理性、成功与失败来评价我们的信念或知识,都要无偏见地做出说明。第三是对称性,在对科学社会学的说明中必须是对称的,如同一种原因应当能同时解释真实的和虚假的信念。第四是反身性,指原则上它的解释模式能够应用于社会学本身。

强纲领理论在激进的社会学知识复兴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布鲁尔及其爱丁堡学派成员所坚持的由因果性、公正性、对称性和反身性这四个信条组成的“强纲领”已经表明构建一个利益、社会结构和知识按照适当的方式彼此联系的简单模式不容易。概括地讲,强纲领所主张的是,应当把所有的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在内的所有人类知识,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建构过程之中的信念,都当作调查研究的对象。所有这些信念都是相对的、由社会决定的,都是处于一定的社会情境之中的人们进行协商的结果。因此,处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群体、不同民族之中的人们,会基于不同的“社会意象”而形成不同的信念,因而拥有各种不同的知识一’一。“强纲领”有浓重的相对主义色彩,布鲁尔等学派成员也不否认强纲领的相对主义倾向,并且承认这样的思想正是受启于库恩范式思想

历史上,相对主义遭到了大多数学者及学派的批评,而以强纲领为指导原则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却不回避相对主义,他们大多数人都曾经公开表明自己的相对主义立场,甚至强纲领SSK学者坦然声称自己就是相对主义者。这种对待相对主义的态度是与众不同的。布鲁尔和巴恩斯在《相对主义、理性主义和知识社会学》一文中认为:“相对主义绝不是对知识形式和科学理解的一种威胁,恰恰相反,它是这种理解所需要的。我们认为,相对主义对于所有这些学科都是必不可少的,人类学、社会学、制度史和思想史,甚至认知心理学等等,这些学科说明了知识系统的多样性、它们的分布以及它们的变化方式。正是那些反对相对主义的人,那些认为某些形式的知识理所当然地具有特殊地位的人,他们才对知识和知识的科学理解构成了真正的威胁”

知识社会学范文6

关键词: 大学教师角色 学术人 社会人

我国对大学教师角色的理论研究成果并不多,最早的较为成熟的见解主要是潘懋元先生提出的:大学教师应该成为教学过程的主导者、教育研究的主体者和教学改革的主力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学者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各抒己见,促进了大学教师角色研究的纵深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是从大学教师作为教育者、研究者和社会批判者(知识分子)三个角度来进行探讨的。

一、教育者

在教育内部,大学教师以“活文化”的形式作用于大学生,与学生结成师生关系。因而,在对大学教师作为教育者进行界定时,着重于师生关系中教师的角色。大部分研究者,都将这一角色放置于一种教育或社会的转变中来阐述大学教师教育者的角色转变。如以信息时代或知识经济时代为背景,界定大学教师的新角色;从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要求看大学教师角色的转变:从学习管理者转变为学习指导者;从为人师表者转变为价值导向者;从知识传播者转变为智力开发者;从历史的传承者转变为未来设计者。这方面的研究文章较多,但大多是对于中小学教师角色转变的借鉴,少有新意。

二、研究者

大学教师作为研究者,研究的对象是客观事物,是学术,是科学,目的是研究学问,发现真理。大学教师必须保持一种为学术而学术的坚定信念。国内学者开始通过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的思考,研究大学教师这一职业群体的演变、变化、规则、准入、保持、管理。试图在人类从“小科学”时代进入“大科学”时代的大环境中,大学职能进一步分化,学术职业发生转型的情况下,寻求大学教师角色的转变。“学术职业”,美国教育学教授马丁·芬克尔认为学术职业是拥有专业知识背景的、易受新知识影响、随着学术劳动力市场波动的、遵循共同学术规则和学术伦理的自主性职业。

职业化的学者栖身于大学科系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他们不仅在大学的学科制度中获得支撑学科研究的物质基础,而且形成了学者阶层独具特色的学科制度文化。这种学科制度文化包括:学术自由的理念,学者忠诚于学术的使命感,学者共同体的归属感。但是,随着大学对社会资源的日益加重的依赖,大学教师角色随之转变。日益走向社会中心的大学面临强大的外部压力,办学开始受制于市场竞争的逻辑,无功利的学术活动开始纠缠和从属于各种各样的利益和权利,从维持大规模组织良性运转和合作协调衍生的行政管理模式引入各种管理条例和精心构建的权力系统,以此管制大学教师那种在管理者看来自由、分散、不稳定甚至有点混乱的“放任主义”。学术职业的传统和特有的价值理念与无情的现实使学术职业充满矛盾。

第一,职业压力导致学者从探求广泛学术事业中退出。大学教师典型的学术职业生涯,是在学术地位的阶梯上一个攀升的过程。现代大学对大学教师在和出版著作方面有一种内在的压力,“不出版就死亡成为学界的金科玉律。大学已经把教师前进的等级系统化和制度化了。在这种系统中,有抱负的大学教师在现实的职业压力面前也许不得不抛开花费数年才能完成的大规模的知识计划,去追求发表对职务晋升有直接助益的范围狭窄的作品。

第二,科层化管理模式成为大学的“臣属主体”。科层化管理天然的倾向是要在全部工作中实行某种最低限度的统一模式,以减少其四处蔓延的多样性,它借助理性与效率达到操控的目的。这样,大学教师在管理者的眼中变成了一堆可以描述、算度、并能相互比较的数据,创造性的学术工作在这种环境中受到抑制。

第三,研究资助的依赖使学者活动多样化。现代学术研究的复杂性逐渐增强,方法的改善和随之而来的必要设备的增加使众多的学术工作要求得到外界资金的稳定支持。大学教师发现,一方面从研究资助中获得较好的研究工作条件,另一方面,那种根据资金的知识旨趣与根据学术的内在脉络从事研究的理想已越来越远。

第四,市场影响的渗入导致学者的分化。作为平等成员的学者团体,随着大学市场因素影响的增强使学者之间出现不同的职业发展机会和途径。一些学科的学者受到市场的追捧,学术劳动力市场对这种热门学者的争夺使他们占有了更多的资源。而另一些学科的学者却只能坚守在自己的学科领域里。

以上对于大学教师作为“学术人”的学术职业的发展、变化的分析论证较多,但对大学教师作为研究者在这一变化中其自身角色的再造探讨较少。

三、社会批判者(知识分子)

大学教师作为知识分子的角色是他们直接作用于社会而与社会构成的文化关系。知识分子是一个外来的概念。从词源学上讲,现代意义的知识分子是指那些以独立的身份,借助知识和精神的力量,对社会表现出强烈的公共关怀,体现出一种公共良知,有社会参与意识的一群文化人。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与一般的技术专家及职业性学者是有区别的,我们把前者称为狭义的知识分子,后者则属于广义的知识分子。我们在这里采用的是它广义的定义。

大学教师作为知识分子这一角色,备受国内学者的关注。朴雪涛教授对大学教师角色的制度性特征进行分析,比较西方文化视域中大学教师的角色变迁与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大学教师角色的演进过程,从历史的视角,对大学教师的传统角色即制度化身份进行规范。从而提出大学教师是真理的化身、道德的榜样、社会的良心。

随后,朴雪涛教授又在《学术分工视野中的大学教师角色分析》中提出,学术分工制度的发展导致大学教师的传统角色受到质疑,并发生角色转变。他借鉴西方对知识分子社会角色转型的研究,即西方知识分子正经历着从现代“立法者”到后现代“阐释者”的转变。“立法者”是指在现代条件下(国家权力与知识分子联姻),知识分子的角色是创立权威知识和言论,仲裁意见纷争,对真假、善恶、美丑等问题具有最高发言权。“阐释者”是指在后现代条件下(国家权力与知识分离),知识分子面对多元并存的生活方式、真理系统和价值体系,失去了以往代言人和意见仲裁者的作用和自信,转而采用在各种不同的价值标准、知识系统和文化系统中寻找对话、译解和沟通的策略。“立法者”在后现代条件下退居为“阐释者”。

然而,大学教师是知识分子集团中的重要成员,大学教师角色的转变与整个知识分子集团社会角色的变化息息相关。在社会分工更加细化、专业化领域更加广阔的当代社会,在内在知识制度与外在知识制度的矛盾冲突中,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大学教师不再被看做是大学组织的象征,不再被认为是真理的化身和道德的榜样,而仅仅被认为是大学知识生产车间的一个雇员,专业化生产岗位上的一名从业者。

综上所述,大学教师既是“学术人”又是“社会人”,大学教师角色的学术性和社会性特征处在变化之中,大学教师角色的学术性和社会性特征共生互动。

参考文献:

[1]后现代话语与我国师生关系的思考[J].人大复印资料,2002.09.

[2]朴雪涛.大学教师角色的制度性特征分析[J].教师教育研究,2005.01.

[3]王海珍.论大学教师角色和期望的多样化[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01.

上一篇文学与文化

下一篇文学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