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函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公司名称变更函

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1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公司。

二、公司业务说明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公司统一经营,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三、公司的其他说明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1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公司,届时原公司XXXX公司的____业务由XXXX 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XXXXXXX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2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xx轮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已正式更名为上海xxx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更名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我司将于xxx年11月1日启用新公司名称:上海xxx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二.公司更名后,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均保持不变。但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请于汇款前与相关担当确认以上信息。

三.自xxx年11月1日起,原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各类业务专用章将停止使用。

四.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我司原有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原xx轮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均有上海xxx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2

一、本意见所指的公司是指除外商投资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意见适用于公司设立登记、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增加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和出资方式由非货币出资转为货币出资变更登记的货币验资工作。

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分行,*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以下统称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设立或变更登记涉及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以下简称验资账户)的开立、撤销及其资金划转,按程序规范操作,并加强对验资资金来源的审核。

(一)公司股东(发起人)申请开立设立登记验资账户的,银行应要求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股东(发起人)的证明文件,股东(发起人)为个人的,应要求其出具身份证件;公司申请开立变更登记验资账户的,银行应要求其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要求其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银行应对股东(发起人)或公司的开户申请书填写事项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为其开立验资账户。该验资账户在验资期间不得办理其他支付结算业务。

(二)银行应加强对验资资金来源的审核,凡验资资金的汇缴人与股东(发起人)的名称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该款项的汇缴。

(三)银行对资金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划转至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按规定严格审核该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要求单位提供付款依据,并核对登记。未提供付款依据或付款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四)银行收到会计师事务所以股东(发起人)名义发出的《银行询证函》后,应对缴款人、缴入日期、银行账号、缴入金额、款项用途、币种等内容逐一确认,并在该《银行询证函》上加盖业务公章,在10个工作日内将《银行询证函》直接回复至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不得将《银行询证函》交由存款人或其他人员转复至会计师事务所。

(五)银行在公司设立或变更登记后,根据公司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或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将验资账户的资金全额(包括利息)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同时撤销该验资账户。

(六)银行对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或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缴款人提供的承办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款退出通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登记驳回)通知书及有关结算凭证,将验资资金退还至原缴款人账户,同时撤销该验资账户;如银行已回复《银行询证函》的,应当要求缴款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款退出通知书》;对缴款人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应当在验资账户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销户退款手续。对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缴存、缴款人需要提取现金的,银行应当要求缴款人出具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承接验资业务,并严格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对公司注册资本的鉴证工作。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审验时,应按以下规定实施取证工作。

1.公司设立登记验资时,应当向股东(发起人)收取以下材料:公司设立申请报告或批准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银行出具的股东(发起人)存入验资账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存款余额表)。

2.公司变更登记验资时,应当向公司收取以下材料:公司变更申请报告或批准文件;董事会有关变更事项的决议;新增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会计处理资料;变更前后的公司章程;银行出具的股东(发起人)存入验资账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存款余额表)。

3.会计师事务所应规范填写《银行询证函》,在股东(发起人)签名或盖章后,以股东(发起人)名义直接向银行发出,并取得银行回函。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个人传递《银行询证函》。

(二)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时,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严格对上述材料进行审验,并重点加强对银行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和《银行询证函》(以下简称“银行三单”)中各要素内容的核对印证。

1.审验股东(发起人)提供的银行收款凭证(如银行进账单、银行汇票、银行贷记凭证、现金解款单等)上所列缴款人(出票人)、收款人(持票人)、日期、账号、金额、用途等相关要素内容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并与公司章程进行核对审验,以确认公司股东(发起人)与缴款人、验资账户所属单位与被审验单位、验资账户金额与出资额是否一致。

2.审验银行出具的对账单(或存款余额表)上所列账号、发生额、余额等有关要素内容,以确认验资账户的时点金额。

3.审验银行在《银行询证函》上是否对缴款人、缴款日期、银行账号、金额、款项用途相关要素予以盖章确认,以核对印证银行收款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的相关内容。

4.公司变更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上述公司设立登记验资的有关要求,对变更入资的“银行三单”实施相关审验程序,并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核对一致后,予以确认。

5.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凡遇有公司或股东(发起人)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材料,对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或阻挠审验,坚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作不实证明等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不予出具验资报告。凡发现公司在跨省市的异地银行设立验资账户的,也应当不予出具验资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的要求出具验资报告。

1.公司设立登记的验资报告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类型;股东(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全部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其他事项。

2.公司变更登记的验资报告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变更前后股东(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

3.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设立或变更登记出具的验资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或变更登记的,应要求公司或股东(发起人)书面说明原因或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登记驳回)通知书,如已出具验资报告的,应当如数收回,之后方可出具《验资款退出通知书》。

四、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严格对公司设立或变更登记时注册资本的审查。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发起人)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查。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司设立或变更登记时提交的验资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时限要求、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书格式是否规范。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审查中,发现公司涉嫌注册资本不实的,应当暂缓办理登记注册,可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对验资报告内容进行核查,或要求股东(发起人)或公司到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重新进行验资,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验资报告。

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人行*分行和*银监局应各司其职,加强信息沟通和配合,共同加强对公司货币验资业务的监管。

(一)市工商局应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公司或股东(发起人)有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行为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可提请市财政局对涉案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工商局如发现银行有违法、违规情况的,应当及时通报人行*分行、*银监局予以处理。

(二)市财政局应加大对违法、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吊销相关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人行*分行应督促银行认真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加强对虚假验资等违法行为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力度,一旦发现虚假验资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凡发现银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开立、撤销验资账户和提供虚假资金凭证,或未按反洗钱规定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上报可疑交易义务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银监局应当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督促商业银行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依法查处银行违规帮助公司或股东(发起人)垫资验资、违反支付结算规则等行为,依法查处擅自从事非法发放贷款、资金拆借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3

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全国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新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北京市自2019年9月29日起,新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新办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后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

答:新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已经视同办理了税务登记。

如果企业短期内无应税事项发生,不需要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的,可以暂不办理报到。如果企业发生涉税事项需要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的,应先到地税局办理报到和信息补录,然后再到国税局办理报到。

3、三证合一新户报到有时间限制吗?

答:没有时间限制。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一照一码企业发生变更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变更基础登记信息。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机关变更后将信息共享到税务机关,不需要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2.变更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采集的除工商采集的基础登记信息以外的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由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

非一照一码企业发生变更仍按原有税务登记变更流程和资料办理。

5、三证合一之后,个转企如何办理?

答:个转企在工商进行的是变更处理,因此税务也应是变更处理。个转企需要通过变更登记模块中税务登记表类型项目,由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表变更为适用单位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表。

6、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还需要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吗?

答: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7、老户三证合一后,国税系统何时可以直接录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可以办理业务?

答:存量企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即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识别号变更、税控系统重新发行等换证事宜。

此处的存量企业是指北京地区2019年9月29日之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8、对于三证合一前注册的纳税人,因公司名称变化取得了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但用之前就购买的税控设备开发票时,应该盖原发票专用章还是新发票专用章(原发票专用章名称不对,新发票专用章识别号不对)?

答:已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存量企业,原发票专用章可继续使用,并保留原法律效力。

此处的存量企业是指北京地区2019年9月29日之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文件依据:税总函〔2019〕645号

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4

店名之争

2001年7月24日,一家名为“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店”在广东虎门热热闹闹地开张了。之所以打出“天长地久”这块招牌,老板李霞说,一是因为天长地久符合新人们的愿望,二是希望“借此沾点‘天长地久’的名气”。由于用心经营,婚纱款式多样,服务周到,刚开张不久生意就做得红红火火。在顾客的包围之中,李霞享受着创业所带来的激情和快乐。

然而,两个月过后,李霞收到了一家名为“天长地久”的摄影公司委托广东中建合展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函件称,李霞的“天长地久婚纱店”属于不正当竞争,要求她停止在企业名称和广告宣传中使用“天长地久”字样。这家天长地久摄影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7日,在深圳、广州等多个城市开设有分公司,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因为李霞并非摄影科班出身,所以对行业内的一些“知名人士”并不了解。

她认为,“自己生意红火了总会有人看不顺眼。况且他的‘天长地久’又没在咱虎门开店,谈何不正当竞争?”李霞实在不愿意自己刚开张两个月生意红火的店面就这样改换门面,她对这份律师函也没有放心里去。在李霞看来,生意红火完全是凭自己的经营理念,顾客看重的是服务质量,与打什么样的招牌没有关系。

这事因为李霞的不搭理,加之对方也没有再深究,而一拖就是两年。2003年3月26日,李霞将天长地久摄影店变更名为东莞市虎门世纪永恒婚纱摄影店。

然而,2003年4月14日的《虎门报》上出现了大幅的广告:“热烈祝贺虎门天长地久婚纱摄影成功加盟世纪永恒国际数码摄影集团”。这句话的意思再也明显不过了:“天长地久”如今已归顺李霞的世纪永恒国际数码摄影集团了。原来的事情还没有了结,李霞反而“变本加厉”了。4月19日,她再次在《虎门报》醒目位置刊登了同样的广告。

之所以做出这种“惊人之举”,李霞认为自己做生意完全是“光明正大”的,用不着“畏首畏尾”,要做就大张旗鼓地做。

就在李霞得寸进尺之时,“天长地久摄影公司”显得忍无可忍了。2003年11月11日,天长地久摄影公司一纸诉状将李霞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3年来“盗用”天长地久摄影公司名称及品牌为自己做虚假宣传,特别是2003年4月以来通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给天长地久摄影公司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两项赔偿额共计20万元。同时,要求法院判决李霞支付调查费6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在天长地久摄影公司看来,“‘天长地久’早就在工商部门注册了。”

促销之争

除在法律上对李霞进行剿杀外,天长地久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对市场份额的争夺也拉开了序幕。2003年11月19日,他们在广东东莞虎门开办了分公司。“这下两家真刀实枪地干上了,有好戏看了。”通过当地媒体的宣传,不少顾客都知道这是两家同名公司之间的争斗,并对这场争斗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凭借自己强大的国际背景和资金实力,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公司新店刚一开张就抢夺了不少顾客的眼球,让李霞的生意一下子清淡了不少。尤其是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公司虎门店开张那天,一长队腰鼓队沿着虎门的主干道敲锣打鼓,广告效果不亚于在报纸上打广告:门前的花篮摆了一排又一排。更重要的是,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公司推出了开业酬宾优惠套餐,在价格上比平时平均低了300元左右。

实惠的价格,公司化的运作,加上“天长地久公司”的名气,李霞很快在第一回合中败下阵来。

李霞不甘服输,以她的经营经验,认为顾客是不会在乎300元左右的价格的。顾客都是图个喜庆,为自己的新婚留下值得回忆的纪念。几经考虑,根据顾客的实际需要。李霞针对天长地久公司的进攻采取了积极的防御。在外景选择上,根据不同的顾客职业背景,分别选择了校园、公园、别墅小区等不同的外景拍摄地;在婚纱的款式上,推出了免费提供四套婚纱(此前其他婚纱店只提供1-2套免费婚纱)服务。可供顾客选择的面广了,渐渐地,顾客开始向李霞的“天长地久婚纱店”转移了。

这样一个山野之人,居然在专业人士面前耍大刀。这多少让天长地久公司大为光火,认为李霞搞乱了市场,不懂行规,真是有点“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于是,天长地久公司很快就发动了新一轮的“收复失地”运动。先是在报纸上作了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然后在市区各个人流量集中的地方摆摊设点,以有效地招徕顾客。然而,令天长地久公司始料未及的是,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不但没有起到正视听的作用,反而因为名称和李霞这边实在的优惠政策,反倒让李霞大赚其钱。

几个回合下来,天长地久公司心力交瘁,只得寄希望于法律尽早裁决。

官司之争

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公司对这场官司胜券在握。“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以登记注册在先原则处理。”该公司负责人说。何况他们早就委托律师向李霞发了律师函,李霞直到两年多后才将店名更改,她显然“存在过错”。

不仅如此,在李霞的“罪名”上。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公司认为李霞两次在《虎门报》上打广告,实施了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行为。并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行为“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还应该赔偿损失”。

不久,东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一、李霞立即停止侵犯天长地久摄影公司的行为,即停止损害天长地久摄影公司的商业信誉行为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二、李霞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天长地久摄影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得到这样的判决,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公司长舒一口气:几年来的明争暗斗终于有了法院的裁决结果,这下李霞总该退出了。

然而,事情却出乎意料。李霞对判决结果一点都不满意,她认为,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是依法得到核准的,没有理由不相信企业名称的核准机构所做出的具有“公示、公信力”的行政行为,既然得到核准,就一定不存在与其它企业有冲突或侵权的可能,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无过错,无须承担责任,自己也并无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

于是,李霞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法院认为: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企业名称权受法律保护。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企业名称登记。个体工商户依法享有名称权,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应当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同时,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也应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执行。可见,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与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名称均应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制。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在已经核准登记“东莞市天长地久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又核准登记“东莞市虎门天长地久婚纱摄影店”,尽管从双方企业名称取得时间看,天长地久摄影公司取得企业名称在先,李霞取得企业名称在后,但是,李霞的企业名称也是经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行政授权取得。在李霞企业名称被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撤销前,也应当平等受到保护。

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5

创新指数:

观赏指数:

参考指数:

代表作品:重组一钢异型

“动员我们做二级市场的包括机构、包括其他太多太多了,人家拎着汇票,带着钱来,都是几个亿的现金,有人说:‘你做五千万,我给你一个亿’,我们都不做。”

――严晓群

中国股市神秘操盘机构

作为“中国股市神秘操盘机构”之一南京斯威特的领军人物,严晓群不做二级市场,那么他想做什么呢?

2000年5月11日,斯威特以4个亿的代价,从上海第一钢铁集团手里拿到了3500万股,以占总股本25.45%的份额成为一钢异型(600608,后更名上海科技)第一大股东。在此前后,斯科特曾是上市公司广济药业(000952)第四大股东,南京中商(600280)第二大股东。同时,另一上市公司重庆实业(000736)出资3600万元,拥有斯威特电力设备公司80%股权。

斯威特领军人物也是斯威特的灵魂人物名叫严晓群。严现任斯威特集团董事长。斯威特集团前身为南京SVT新技术创业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由中科院南方信息产业集团兴办。后中科院于1993年退出,STV公司由7个创始人收购,性质变为民营。

严的第一桶金是与金融系统合作,做点钞机赚了几十万。1994年,斯威特开始介入通信产业,以点对点无线接入微波通信设备赚了几千万。1995年斯威特开始做光纤接入设备,1998年―1999年做ISDN,2000年做ADSL宽带接入设备,同时发展与机械、化工及其相关行业技术和设备的研制与开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利用新技术获得惊人发展,但与通信业同时学艺的同门师兄弟巨龙、大唐、中兴、华为(“巨大中华”)比起来,2000年斯威特销售额只有区区数亿元,与四大公司动辄百亿的销售额不可同日而语。

资本运作出师不利

严为此寝食不安。严希望通过资本运作使斯威特在发展道路上获得更大加速度,为此严曾经想到过将斯威特上市。经过攻关,1999年斯威特新技术创业公司获江苏省政府上市推荐函,有关项目同时通过中科院和科技部“双高认证”,但由于种种原因,斯威特新技术创业公司至今上市未果。

严不得不绕路而行,希望通过对上市公司买壳、参股、兼并、重组等各种方法,一方面使斯威特资产通过评估得以溢价升值,另一方面使斯威特的部分资产通过资本市场得以部分变现。

1999年10月,斯威特新技术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作价400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3580万元,无形资产占整个系统估价的近90%),以2.50元/股的价格,受让1600万股南京中商股权,成为南京中商第二大股东。与此同时,重庆实业出资3600万元收购南京斯威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2000年又利用配股资金增加了与斯威特在电力微机故障录波测距仪、电力配电自动化系统等项目的合作。2000年8月,斯威特集团又以江苏斯威特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收购广济药业(000952)第一大股江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广济药业8808.2344万股国家股中的900万股。但是这些操作并未给严带来理想中的收益。倒是合作方和被收购方从中得到了不少好处。南京中商自斯威特成为为其第二大股东后,传统商业概念涂上了高科技色彩,得以高价发行新股;“重庆实业”自与斯威特合作,借助电力高科技概念,得以配股融资,而此后双方并没有更进一步的合作。

“一钢异型”一举成名

真正让斯威特在证券市场上一举成名的是一钢异型(600608)。一钢异型,原名异型钢管,由具有40年历史的上海异型钢管厂改制而来,是沪市早期公司之一。1992年5月21日,沪市放开涨跌停板,异型钢管当日飞涨10倍,由此名声大振。1998年,异型钢管与上海第一钢铁集团重组,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一钢异型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也变为一钢异型。2000年初,上海市为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强调一定要使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方向转化,一钢异型开始寻找新的重组伙伴。严听到消息,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因为尽管一钢异型近几年股价一直不尽如人意,且公司已于1999年12月实施过配股,但经了解,严发现该公司总股本偏小,且一直保持着配股资格,未来尚有一定股本扩张能力。最重要的是,严通过谈判,取得了一钢异型的控股权,这意味着斯威特终于拿到了通向资本市场的通行证,打开了通过上市公司进行低成本融资的渠道。

由于上海方面亦看好斯威特的高科技概念,双方谈判异常顺利。2000年5月13日,一钢异型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第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11日与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草签协议,转让其持有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数量3500万股,占总股本的25.45%,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元,转让总金额10045万元。转让后,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出售热轧钢管分公司的全部资产给第二大股东上海第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此后不到两个月,一钢异型宣布收购南京斯威特数据图文有限公司99%股权,并将公司更名为上海图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斯威特数据图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亿元人民币,一钢异型为此向股权出让方南京斯威特新技术创业公司和南京苏厦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款1.287亿元人民币。

2000年12月1日,上海一钢异型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科技”。对一钢异型的重组,使斯威特以1亿元的代价控制了一钢异型近13亿元的流通市值,同时,借助高科技利好概念,一钢异型的股价从2000年初的每股8元左右飓升到年底的每股近19元,升值近150%。

操守尚需时间检验

公司名称变更函范文6

一:郎咸平痛斥国有资产流失,顾雏军接招喊冤枉

顾雏军命苦。当年顾以名不见经传的格林科尔公司名义甫一收购冰箱业“一哥”科龙,便被人们全方位的质疑,什么骗子、玩家、 搞资炒家等等名头悉数出现,舆论是一边倒的——打倒顾雏军!当顾雏军刚刚摸索出“国情”,深谙媒体结交之道,摆平所有质疑之后,又以吃美菱、拿西泠、吞吉诺尔等策略一路高歌、惟我独尊如沐春风之际,郎咸平显得不合时宜的出现犹如再次当头一棒!而这一棒的阵痛之长久绝非稍纵即逝!

其实郎咸平“炮轰”的不只是格林科尔一家,此前有“三叩TCL”、“四问海尔”在先。郎认为在国有企业的转轨改制和民营企业购并国有企业中,它们在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并同时对“国退民进”提出质疑。诘难道来的时候,海尔除了略微解释一下“持股会”之外,一直保持沉默,TCL则采取“迂回战术”,跟郎咸平、机构投资者、媒体积极地进行沟通,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而当8月9日郎咸平质疑顾雏军“七宗罪”抛出后,“士可杀,不可辱”,顾立即于13日委托香港律师行致信郎咸平,指责其8月9日在上海的演讲对格林柯尔构成诽谤,并通过律师函提出三项要求,甚至威胁如果不能够满足要求,则可能采取法律以外的“必要手段”。但面对郎咸平满不在乎的强硬态度,8月17日上午,不少传媒获悉科龙电器整合传播部部长刘伟湘将在北京召开记者见面会,就郎咸平教授对格林柯尔律师函的公开回应这一事件进行交流。然而在媒体闻讯蜂涌之际,刘自始至终没有露面,先是电话遥控改换见面会场地,继而宁可取消预定的记者会,也不愿向不熟悉的媒体发表意见,最终尴尬收场。

一面是郎咸平抱着“忧国忧民”之心以学术的角度痛斥国有资产的流失,一面是格林科尔强硬的反驳对抗态度(最近似乎低调了很多),并由此引发经济学界的大讨论,甚至惊动国资委。整个事件虽然尚没有定论,但这无疑亦是中国家电业的一件大事。

二、 美泰克金蝉脱壳,美的妙购荣事达

当2002年3月荣事达最为核心的公司——荣事达美泰克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美泰克公司因对合资公司在经营8年而彻底失去信心的时候,它们决定完全撤离。由此,美泰克公司即积极为其所持有的50.5%的股份寻找买家。

2002年下半年,TCL、格林柯尔、美的公司高管频频造访合肥市政府,并与荣事达决策层交往甚密,觊觎美泰克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然而,具有戏剧性的是,2003年6月,以色列EICO公司却和美泰克签署了一份协议备忘录,准备接手后者在荣事达美泰克公司中持有的50.5%的股份,并希望获得荣事达集团在合资公司中25%股份。据说,为了配合这次股权转让,中方甚至做好了准备召开新闻会的一切工作。但最终,此份交易无疾而终。

在美泰克方面的代表先后到各主要买家游说之后,广东TCL、格林柯尔、美的和江苏斯威特集团等,都对收购美方股份表示出极大的兴趣。2004年5月19日,广东美的集团与美泰克集团签署协议,全部接手后者在荣事达美泰克合资公司中持有的50.5%的股份。美的是以不到2000万元美元的价格购得了美泰克当年的7000万美元的投资权益。

美的此次收购出了一步妙棋,它不是直接收购美泰克在合资公司手中的股份,而是全资收购美泰克在荷兰注册的美泰克国际公司的股份,而该公司当年就是为了与荣事达合资而注册的。这样,美的既可以不跟具有集体企业性质的荣事达方面洽谈,亦越过合肥市政府,自然而然地成为荣事达美泰克合资公司的控股方,甚至公司名称都不需要变更。

在美的购得美泰克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后,即派遣一骠人马进驻荣事达并身居要职试图实施“维新运动”,但却遭到荣事达方面的全面抵制。不过资本的意志终究还是要体现的,11月中旬,以荣事达中美合资公司原总裁和营销副总裁等的全面辞职而开始了美的在荣事达之旅。

美的几乎是两手并出,在收购荣事达中美合资公司的同时,亦一举把广东华凌拿下,并迅速推进管理和人员变革。看来,一向低调异常的美的其资本的魔力已经开始发挥出来。

三、 左鸭右鹅,斯威特全球洗衣机霸业雏形显现

从2003年7月托管小天鹅,到2004年3月9日国资委正式批准,再至4月

下旬即宣布2003年年报扭亏获利,初涉家电业的斯威特集团可谓打了一个漂亮仗。斯威特顺利重组已经是名列世界前茅的洗衣机供应商小天鹅,无疑为其“产业整合、资本运营与国际合作”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非不做,一旦介入就要整合这个行业,做到最大、最强,这是斯威特的风格。显然一个小天鹅是远远不够的。

细数洗衣机行业可供整合的资源也就海尔、荣事达、小鸭这三家,显然海尔暂时不可能,而荣事达前文已经表述被美的购并,剩下的就是小鸭了,必需要拿下。虽然小鸭已经是一个没落的品牌,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据说,斯威特与小鸭的沟通在2003年即开始,正式签署意向性协议则是在今年的9月6日。

从9月7日开始,斯威特正式托管小鸭集团洗衣机企业的生产经营。根据双方协议,这部分资产包括小鸭集团洗衣机分公司、雅奥家用电器厂、肯达燃气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小鸭系列商标等。对于此次收购的价格,虽然斯威特不便透露,从市场层面的消息表明,斯威特是以零价格收购小鸭集团洗衣机业务部分的资产、负债和全部职工。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供应基地,斯威特先小天鹅后小鸭的收购,无疑是看中国企转制所带来的良机,试图整合国内的洗衣机生产能力和资源,并借助国际合作方式推向全球市场。看来,斯威特的方略已成。

七、 家电连锁融资路上显神通,决战不止在终端

提起国美、苏宁、永乐等家电商业大鳄们,不只做家电的知晓,连普通老百姓都非常的熟悉,个个都是数百亿的身价。也只有它们才能够敢于与一向呼风唤雨的家电厂家们叫板,这个世道实在是变化得太快了。

其实,这些家电连锁们2004年的战场不仅仅在终端,不仅仅与家电厂家,在资本市场上也同时展开了一场决战。而且决战比的是素质、能力和未来。

在苏宁电器IPO申请获得正式通过仅仅6周之后,6月7日,国美电器正式向外界宣布,中国鹏润集团斥资88亿元人民币,收购国美电器65%的股权。这就意味着,国美已成功借壳中国鹏润(0493.HK)曲线在港上市,正式步入其梦寐以求的资本市场。“拥有上市公司这个融资平台后,国美今后两年的扩张将急剧提速,迎来一轮新的开店高峰。”

经过近5年的准备,7月7日苏宁正式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苏宁电器此次发行的2500万股A股将全部面向普通股民,每股发行价16.33元,市盈率11.26倍,并募得资金3.94亿元,苏宁老板张近东的个人财富即倍增数亿元。苏宁很明确,把资金用在分公司建设和物流配送等领域,用在刀刃上。

与国美、苏宁的融资方式不同,上海永乐则与国际著名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走到了一起,后者注资5千万美元,持有永乐超过两成的股份,一跃成为第三大股东。永乐引进战略投资者摩根斯坦利的目的非常明显,一是解决高速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二是谋求改变股东结构,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

随着这些家电连锁大鳄们的融资渠道的打通,治理结构调整的到位,看来无论是商业对商业,还是商业对厂家的竞争,必然再次打破目前的家电产业格局。

八、 跨国公司染指数字电视,失败不是我想要

“与寻宝者一样,投资者只有在梦想可能成真的基本前提下才会不断前进。人们投资中国是为了未来。”——《中国梦》一书作者乔·斯图德维尔。

从去年底开始,关于数字电视的信息就甚嚣尘上,舆论一致认为将是一块大蛋糕,并引发国内外企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杀将进来。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跨国公司的纷纷介入。松下、三洋、摩托罗拉、戴尔、杜比、日立、东芝、富士通……众多跨国巨头同时开始涉足抢滩中国数字家电产业正印证着乔·斯图德维尔的话。而今年第一季度,晚到者日本相机和复印机制造商佳能公司亦宣布通过与日本另一电器公司东芝的合资企业生产超薄显示器的方式进入电视机市场。

初衷是美好的,过程是艰辛的,结果却是惨烈的。这句话对一些跨国家电公司一样适用。从去年9月摩托罗拉和唯冠签署合约,唯冠负责贴牌生产和销售诸如液晶电脑显示器、等离子电视机和液晶电视机之类摩托罗拉品牌高端消费性电子产品,到5月摩托罗拉一再推迟上市日期,再到今年10月9日唯冠国际宣布与摩托罗拉电视机生产合作计划告吹。从签约到合约终止不过短短的13个月,唯冠和摩托罗拉就此“劳燕分飞”。

对于合作的终止,一种说法认为,国内电视数字化的脚步比预期慢,数字电视市场并未完全成熟,因此双方决定终止有关合约。由于经受不住数亿元的中国数字电视市场的诱惑,摩托罗拉曾圈定了50家亚洲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候选,最终才选择了唯冠。而此番摩托罗拉数字电视之旅的挫败,对还依然在数字之旅上狂奔的中外企业无意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九、 杜邦特氟隆,考验厨卫企业危机预警机制

有时候,天灾人祸的突然降临如果没有很好的应对机制或者良好的心理素质

做支撑,定然会很被动,比如去年的SARS。而在今年,厨卫家电业也同样面临着整个行业危机——特氟隆危机。

我们暂且不提杜邦公司应对特氟隆危机的拙劣表现,仅就厨卫企业而言,此危机所引发的震荡亦是巨大的。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其原因大概有三点:一、中国是特氟隆材料的生产和应用大国,吹具、家居、医疗等诸多领域使用了特氟隆材料,比如杜邦中国特氟隆不粘材料制造厂于1999年在深圳投产后,专门负责向中国及亚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家居、工业制造商提供特氟隆,是杜邦公司的重要生产基地。二、杜邦公司针对危机的处置不当所激发的“冲击波”,使事态进一步扩大;三、说明中国国人的安全意识、对健康的追求意识提高了。

如果说杜邦公司在这次危机公关得分不及格的话,而本土中小厨卫企业更显得无所适从,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什么时候说,更没有企业采取实质性的弥补行动和措施的,缺乏应对危机的机制、意识和专业的人才。即使有个别企业接受了媒体采访,也更多的说其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出口,事情还没有结果,在积极寻找替代品,甚至还寄希望于杜邦能够使其化险为夷,云云。唯一跳起来的企业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企业立邦,于7月底搞了一个“倡导诚信维权,关注消费健康”的新闻会,还立誓要向杜邦索赔千万。立邦在不经意间犯了三个大忌:一、不顾上下游关系,利用杜邦危机时指向性明确,以指责、攻击杜邦来反衬自己,落井下石意图明显;二、从“特氟隆”事件披露到现在,美国环保署和中国的质监局都还没有定论,“利用一个没有定论的对手危机事件,能多大程度俘获消费者很难确定”;三、立邦在攻击杜邦时没有做到推出替代“特氟隆”的产品,则是立邦最大的失误。

反过来,整个行业如果联合起来的话,可能又是一种结果:一、厨卫企业联合起来,发表一个声明,应相信并支持杜邦所生产的含“特氟隆”不粘锅无害,并相信杜邦公司与美国环保总署能够妥善解决好此次危机;二、支持并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测,并期待着检测结果的尽快出台。无论出现何种结果,企业都会以负责任的心态和措施对待;三、在所有在销产品上贴上温度上限标签,并说明所采用的材料涂层为“特氟隆”,以警示消费者并使其拥有知情权。四、建立企业联动机制,统一对外口径、互通信息,并积极寻找可能的替代材料。

小事认真做,大事不糊涂,这也许才是厨卫企业应有的策略。

十、 为环保和生活,唱响节能主旋律

整个上半年,“电荒”、“水荒”、“煤荒”,能源三荒相继出现,上海、江苏、浙江等24个省市的部分地区不得不进行拉闸限电,数以千计企业的生产受到了影响,给我国的经济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能源危机局面的出现,不仅给众多企业带来了效益上的损失,也给上千万的居民带来了生活上的不便。

节能指标已经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性能指标之一,也最能代表一个国家和企业的技术实力与水准。目前,美国、欧盟及亚太 地区均出台了能耗标志制度,如欧洲A级节能认证,以控制不符能耗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在此双重背景下,节能家电则成为市场消费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