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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事件范文1
一、形成领域的多元性
公共安全领域广泛,突发灾害事故类型繁杂:既有自然因素导致的地震、海啸、旱涝风暴等“天灾”;也有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污染、生产事故等“人祸”;还有二者共同作用产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以及敌对势对的破坏、恐怖活动、战争等。其范围之大、领域之宽、类型之多,使人难以预防和预料。其波及影响面绝非是单纯的公共安全范畴,而是更为深广的政治、经济、科技等多元领域。以所谓“天灾”导致的各种灾害为例,其所形成的真实记录随灾害事故发生的时空、类型、程度及人们应对、抗御能力消长强弱等变化,则所波及影响领域完全突破了单一的公共安全范畴,迁延扩展到多元的社会、自然、经济、科技等诸多领域,从而使与之紧密相关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多时空、广领域、全方位地产生。
二、记录内容的综合性
受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形成领域多元性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在记录内容上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其不仅在形成领域上反映多元综合的特点,而且在记录内容上也对应的体现了这一特点。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文件材料来源主体上看,既有官方形成的正式文件:如观(监)测记录、应对预案、事中决策、事后处置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也有个人形成的非正式文件:如当事人、目击者、亲历人等形成的声像材料、文稿材料,还有相关的会计、统计、数据等材料等等。正是这些来自不同方面、不同阶层及不同载体类型的文件材料共同构成了一个统一整体,综合全面地记录了人们预防、应对、抗御和善后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全过程的档案材料。
三、内容性质的专业性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内容性质的专业性特点是由它所记录反映的突发灾害事故类型决定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类型就是集中地从其专业的角度反映与之相关的内容、方法、手段和记录预防、应对、抗御及善后处置的全过程,使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所形成的档案彼此间在专业内容上可以互相区别。由此可见,内容性质的专业性特点是实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科学、有序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收集整理的机缘性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收集整理的机缘性主要是指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中的部分关键材料往往是随机获得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原始记录的形成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最显著的特征是其难以预测,即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形成及危害程度均具有不确定性。尤其是事发的瞬间与事发的初期来势急速,转瞬即逝,相关职能部门难以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进行从容记录。加之人们一般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有关规则,遇有突发灾害事故时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慌乱之中,进一步加大了在第一时间形成至关重要记录材料的难度。从过去已发生的灾害事故中看,相当多的第一时间记录材料是由一些目击者、当事人、亲历者在偶然因素促使下不自觉地形成的,从而在客观上使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条件下发生的情况有幸被记录留存下来。二是在原始记录的收集上。某些在偶然因素促使下并非自觉地形成的记录材料往往弥足珍贵。而其形成者、持有者却多非专业人士或职能部门的人员,其形成、持有相关记录材料的目的、意图各不相同。但从记录真实历史、总结经验教训的角度看,这些记录材料最具证据力、说服力,如果不能由档案部门及时收集整理、集中保存,极易随时间推移而散落遗失,使珍贵的记录丧失其应有的价值。因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中的一些记录材料,无论在其形成还是收集中,大都具有某种偶然的因素,表现出明显的机缘性特征。
五、保管场所的分散性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目的在于完整准确地记录反映事件真实面貌,为日后总结经验教训与尽量避免或减少突发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提供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信息支撑作用。因此,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从本质上讲是整个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 我国当前仍缺乏《紧急状态法》及相应的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专门职能机构。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形成、收(下转第44页)(上接第41页)集、积累、管理等方面仍将沿袭既有的方式,短时间时难以由专门职能机构操作完成,由各专业、行业按照各自的职能要求形成并负责保管,将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2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地铁电梯事故;政府监管缺位
一、各地频发的地铁电梯事故回顾
据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报道,近年来,各地“电梯惊魂”一再上演。2007年12月21日,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世纪大道站一部上行的自动扶梯突然逆行,造成5人重伤。2009年12月21日,上海地铁早高峰期间,一自动扶梯因故障导致踩踏事故,4名乘客骨折。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出口奥的斯自动扶梯在上行过程中突然逆转下行,造成1人死亡,30人受伤;而在事故发生几天后,7月10晚,深圳地铁四号线清湖站自动扶梯又发生事故,造成2人受伤……
二、城市地铁电梯安全的理论依据分析
1.城市公共安全与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概念与内涵理解。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在城市规模和生产的集约化发展过程中不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事件)等的状态和能力,使社会和公民个人在从事和进行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时有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而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管主体则是以政府为核心的众多的公共管理部门,包括公安、安监、交通、铁道、民航、卫生、环保、气象、林业等等各个部门。概言之,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就是指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2.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意义。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属于公共物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其涉及面广,危害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和事件,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加强和改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要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历史任务。
三、频发的地铁电梯事故中折射出的政府监管缺位问题
1.城市地铁电梯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尽管关于城市地铁电梯的安全问题,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在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将特种设备纳入监管的环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几个方面。”但从现实来看,政府在城市地铁电梯领域的立法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具体表现为:1.地铁电梯标准缺乏法律规范2.电梯使用年限及强制报废制度缺乏法律依据3.有关监督执行的法律缺失。
2.建立完善的地铁电梯管理制度的缺位。一方面电梯安全监管制度尚不完善。从安全角度来讲,电梯维修期到了一定要进行维修,大修年限到了一定要大修,但目前政府在这一方面的监管仍有所缺失,进而导致目前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的电梯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却仍在运行。另一方面政府对维保单位的监督不到位,致使维保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目前电梯管理部门普遍实行电梯维保外包,而一些大单位接包后又会转包给挂靠在旗下的一些小公司以收取管理费,这样一旦电梯出现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多方推诿的情况。
3.构建健全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缺位。自2003年抗击“非典”以来,我国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近年来城市频发的一系列公共安全事件又暴露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具体表现为:第一,预案体系内容涵盖不全,定位不明。第二,城市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机制运行问题诸多,如体制方面,表现为机构设置和功能都不健全;而运行机制方面,突出表现为权责不明,相互间协调不够,沟通不畅。第三,国家虽然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为突发公共危机的处置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各地配套的应对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致使贯彻落实工作远未到位。
四、加强和完善政府对城市地铁电梯监管的举措
1.建立健全城市公共电梯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政府要更加重视地铁电梯的设计与制造问题,尽快将地铁电梯制造纳入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管理中来,出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政府还要积极出台关于电梯标准和强制报废的相关法律,并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对法律贯彻的监督。进而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深入排查电梯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2.完善地铁电梯管理制度,落实问责制。公共安全管理是行政公权在公共安全领域中的适用过程。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负有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因此“公务人员问责制”要制度化、法制化,即公务人员若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政治责任(引咎辞职、调离现职等),绝不能以政治责任代替法律责任,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体现真正的权责一致。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电梯行业的监管,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并大力落实问责制,进而优化城市公共安全的治理模式。
3.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与现实要求还有一段差距。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完善:第一,深化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必须具体详细,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并定期完善修改;进行培训演练;要在城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第二,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第三,加强城市应急机制建设。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管理的体系;建立健全公众沟通和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等。
总之,政府在公共安全领域要持续努力,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中来;使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把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范维澄.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思考[J].城市管理前沿,2008(5).
[2]罗时.频发电梯事故折射出什么[EB/OL].http:///.
[3]兰贵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42.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施工;隐患;措施
引 言
近些年来随时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业因此而进入到了一个空前的发展阶段。由于在建的建筑工程规模越来越大、高度越来越高、工程施工难度越来越大、工序程度越来越复杂,对工程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从我国目前绝大多数的工程施工现场来看,工程管理水平很难与高速发展的建筑业相适应,我国的几乎所有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这些安全隐患在一定条件的影响下,在一定因素的作用下,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终将演变成工程事故,对工程施工与工程施工人员造成极大的危害。而且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撇开这些工程隐患不说还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工程管理手段缺乏或者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到位则极有可能使得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在瞬间转化成安全风险甚至是重特大安全事故。
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是危及工程安全的至关重要的因素,这些安全隐患不仅对工程施工造成巨大威胁,而且还严重地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对于施工单位乃至整个建筑业都是极为恶劣的影响。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消除,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某些不确定性因素加以预防,在防控结合、加强管理的双管齐下等安全管理措施之下,工程施工才能在安全、高效的条件下得以快速完工。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因素分析
1.1施工现场布置不合理,管理混乱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规范地布置施工现场,是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也是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重要一环,施工现场五牌一图是宣传和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平台,也是文明施工现场必备的一项,完善五牌一图,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岗前教育非常重要。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然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过程中,完全符合规范要求的做法并不多,三级配电往往做成两级配电,PE线引出位置不对,重复接地位置和次数不对是常见的问题。
1.3水平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拆卸过程控制不严格
塔吊是施工现场非常重要的输运设备,因其随着施工楼层的升高而不断升高,因此在施工中塔吊的顶升是非常常见的一个工序,塔吊的安装和顶升要求有专业资质的队伍来完成,在安装结束后要经过安监站检测才能使用,这个过程要求特别严格,我国发生的多起塔吊倒塌工程事故与该过程控制不严格有关。
对开塔吊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不得违规操作,以保证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1.4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
脚手架的搭设是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是落地脚手架或是悬挑脚手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设计要求搭设,架子工在进行脚手架的过程中,必须按规范操作,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整体失稳的事故多次出现,整体倒塌和失稳的事故也不在少数。
2 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成因分析
2.1建筑工程施工较复杂
建筑工程不仅包括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环境安全、财产安全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等等,而施工项目自身的复杂程度比较高,可以说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客观原因,也是很难避免的。
(1)施工项目的复杂程度体现在项目本身需要高技能、高难度的人员操作,这些将会极大的提高施工的危险性,比如在施工中,需要高空作业,就很可能引发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撞击、机械伤害等安全隐患,这些就需要施工人员在具体操作中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安全意识,只有通过人为的注意挤兑安全问题的重视,才能有效降低这些潜在的危险,降低事故发生的频率。
(2)施工项目的复杂度还在于有些施工项目持续周期比较长,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问题埋下了隐患,增加了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尤其是仅几年来,随着建筑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的施工规模也越来越大,导致工程的周期越来越长,很显然增加了危险发生的频率。
2.2安全意识薄弱,不注重自身安全防范
施工安全问题是建筑行业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不仅有客观因素诱发着施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频发,危害施工人员的财产甚至是人身安全,更为重要的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更容易诱发施工安全隐患。比如,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被规定要佩戴安全帽、特殊的是公关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要带安全带,在施工作业区要搭设安全网。
有些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认为在施工区域行走不存在安全隐患,因而不愿意佩戴安全帽,更有一些人员在工程监理人员不注意或者是非工作时段在施工区域行走不佩戴安全帽,这些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大大的提高了工程的危险性。
2.3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当
安全问题不仅与施工人员自身息息相关,也与管理人员的管理才能、职业素质密不可分。因为无论是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还是施工地狱安全教育的落实程度,都是需要管理人员的直接参与。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察觉到一些事故之所以发生,就是印务事故区域安全教育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因而管理措施不得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出现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
(1)各施工人员自身的受教育程度不高,安全教育有不到位,因而在施工中,不注重安全细节的把握。
(2)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对事故安全教育没有落实到位,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高,因而提高了安全问题已出现的几率,同时也不能制定出比较完善的安全策略,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的安全机制,相关管理人员要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3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安全隐患的应对措施
3.1 增加工程投资
通过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可以发现相当一部分事故的起因都是“利”字当头,无论是建筑材料的偷工减料还是项目非法转让,承包商无疑都是为了追逐利润,而增加利润的最后方式就是减少投资,通过减少资本来扩大利益。很多安全保护措施和保护制度不是没有,而是没有很好地落实,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保护资本不足,也就是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3.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任何管理项目,制度是最有效的保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解决现在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途径。首先要尽快完善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上解决管理问题。
完善监督检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内部,都必须建立监察组织,对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检查。最后,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建立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的可能性已经成为现实,这种庞大的、面向社会开会的信息化安全系统,更有利于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及时处理,且可以相互借鉴,逐渐完善整个安全体制。
3.3 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建筑工程最终要由施工人员完成,安全管理也需要管理人员的工作,所以避免安全事故最终要依靠工作人员的努力,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减少安全事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防止施工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因为意识浅薄而发生,同时在培训时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进行安全教育必须及时,内容要适合,要有针对性。
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以及针对性对一些高空作业或者地下施工做专门的培训,并进行安全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可以上岗,这些特种作业包括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其中和登高架设等。
参考文献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4
1.1安全技术方案
安全技术方案应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和制度,同时结合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将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整个施工项目管理的运行之中,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及周围的作业环境,从技术上采取具体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提出安全措施费用计划。一般安全技术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及特点、施工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控制目标、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标准及办法等。方案中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施工图及文字说明。并配齐临时水电、消防、安全标志等平面图,各种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强电防护、操作平台等样板详图,做到针对性强,施工中便于操作、检查。方案还应做到突出重点。对施工中的特殊工作如: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大型脚手架及各种操作平台等的安装与拆除,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超重超长钢构件、大型设备吊装等重大危险作业,以及预料到的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因素都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进行分析、评价,对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预测、识别和调整,使安全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1.2脚手架的安全技术
1.2.1工程实例概况
黄岩东河嘉苑商住楼1~3#楼,建筑面积为15000m2,(三幢楼地下室全部连通,地下室呈L形),最高建筑物3#楼檐口高度为19.8m,1#楼、2#楼北侧脚手架和3#楼南侧脚手架搭设在地下室顶板上。
1.2.2安全技术
黄岩东河嘉苑商住楼在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编制施工方案,选择适用、合理的构架形式、尺寸、附墙结构以及卸荷和局部加强措施,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脚手架的设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设计计算或进行1:1实架段的荷載检验,验算或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搭设和使用:小于20mm,且相应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没有给出不必计算的构架尺寸规定;实际使用的施工荷载值大于有关规范规定;全部或局部脚手架的形式、尺寸、荷载或受力状态有显著变化。
脚手架作业层外侧边缘必须设置双道防护栏杆(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并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脚手架的斜道、爬梯两侧及平台,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应采用密目网,每隔10m增设一层兜网,操作层脚手板下再设一层兜网。双排脚手架,里立杆与墙体间应在双排架间兜网位置处设置脚手板或设兜网封严。
扣件式单排架不宜超过24m,扣件式双排架不宜超过50m;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为3.0~5.0KN/m2时不宜超过45m,施工荷载标准值不超过3.0KN/m2时不宜超过60m。当需要搭设超过规定高度脚手架时,可采取的方式:1)在脚手架下部采用双立杆,双立杆的设置高度应根据计算确定;2)采用部分卸载或分段全部卸载措施;3)采用挑、挂、吊脚手架或附着式升降手架。
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有安全防护设施的通(梯)道,严禁攀脚手架上下;作业中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撤离架上人员,进行检查;脚手架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或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脚手架搭拆必须设置及明显标志。派专人监护及统一指挥。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建设
现场安全工作的成败关键在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应做到以下方面:
2.1必须狠抓建筑安全所覆盖项目
安全管理伴随着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主要体现在企业的施工项目,创建区安全文明工地、区优质工程是企业市场竞争取胜的法宝。劣质工程会损害企业形象,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企业必须重视抓好所有项目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才能在竞争中立足,收获更高利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目前。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农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加之未受过正规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往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受害者。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尤为必要。
2.2落实责任
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保证方案的实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做到照章办事,以制度管人,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以增强全员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2.3抓项目安全与质量管理
必须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是企业在项目的全权人,是项目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必须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外,项目经理还必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真正把安全、质量放在第一位,努力抓好安全、质量管理,创建区安全文明工地、区优质工程,树立施工企业形象。项目班子由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是履行安全、质量职能的骨干力量,又是执行安全、质量计划实行全过程控制的实际工作者,因此,选配项目班子要注重总体功能,选用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班子如果总体功能发挥不好,会使工程创优计划失败,有的甚至丢失一方市场。因此,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是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成败的关键。也是企业管理层的职责。在选配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时,应十分注重安全、质量业绩,特別是计划优质工程的重点项目或是开拓市场的第一个工程,选派一位优秀项目经理是关键。以方案是否落实为标准加强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的安全员队伍,开展安全员每日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和公司每月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勒令停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4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安全预防、质量预控
项目安全、质量目标要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和企业安全、质量计划的要求。比如有的工程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等级为优良,安全管理达标,而企业为满足市场需要确定其为创省、部级优质工程“鲁班奖”工程,那么该工程的最终质量目标就应定在省、部优质工程或“鲁班奖”工程上,按照这个质量目标进行全面质量设计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
首先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把安全、质量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质量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结合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确定安全、质量管理的监控重点,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写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召集施工主要负责人及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经验不足的分项工程,还应事先对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试验或做样板确定施工工艺。对质量控制的难点,组织群众性的OC小组活动进行攻关。
3结语
没有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不具体,或不按安全技术方案施工,起不到预控作用,现场必然会产生安全隐患。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实施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现场
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因此,安全技术方案对安全生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努力加强建筑施工中安全技术建设,是工程顺序进行的保证。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家实行扩大内需政策下,其中最主要的措施就是扩大基建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增加就业机会,这充分说明了建筑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目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为新时期的建筑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 要在建筑企业内部开展施工安全文化建设
1.1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安全施工文化
首先要在施工企业内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同时,施工企业应依法持证上岗制度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根据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编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教材和常识安全手册;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把安全文化进现场、进工地、进班组、进家庭“四进”活动。再次要加强提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地方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与制度,培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2 加强安全事故预防,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严格实行上下级式的分级负责、责任追究的安全管理方式,并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贯穿到每一个施工生产工作环节。且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要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具体的安全方案。如组织编制水上作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工程、深基坑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方案。都要按施工安全要求过论证审核后,再由专职安全员监督实施,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真正做到“施工方案体现安全、工作环境保障安全、作业人员注意安全、施工过程确保安全”。
2 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经济费用合理投入
2.1 合理地进行安全投入
建筑施工企业首先要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经济费用合理投入,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实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制度。如合理安全投入主要有以下内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施工费、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按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费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费用、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费用、其它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此外,建筑施工企业应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意外伤保险。
2.2,建立健全奖罚制度,合理运用资金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企业内部应组织各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包括:日常安全巡查、周安全检查、月(季)综合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等。督促施工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资金的落实,及时监督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通过检查对做出突出安全管理贡献的施工人员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进行合理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但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投入少的,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人员及单位,要进行重罚。
3 制定科学的施工安全计划,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3.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和进度,制定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分析建筑安全生产系统的安全现状和存在的施工安全风险,通过分析和论证提出安全工作目标。并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合理的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方案,对工程施工中的各个阶段要充分督导、检查,以便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协调及修正,以确保制定的安全措施计划顺利进行。另外,在充分检查或督导各专业工种、各个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管理和安全情况外,也及时检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把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消灭在萌牙状态。同时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对各类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作出检查报告,针对现场存在问题制定下一阶段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侧重点或计划,对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宣传使其发扬光大。
3.2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或安全管理负责部门,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设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要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或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安全领导小组也要不定期组织项目成员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学习、落实并加强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定期考核。指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形成安全值班、安全风险分析、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制度,检查、记录现场隐患,研究安全生产对策。
4 完善分包安全管理一体化,抓好施工队伍协作建设
按照公司分包单位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要有相对稳定的施工作业队伍,把分包单位人员视同本单位员工,开展一体化管理:通过统一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监督奖罚统一、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统一、内业资料统一等措施,认真审查分包单位的建筑资质,严格实施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要实行动态安全管理跟进制度,作好分包单位一体化管理,创建分包安全管理班组。如每个班组可设班长、副班长、安全干事、技术质量干事、材料机械员、生活干事、考勤员等七大员。让分包单位管理班组成员和各班组成员之间形成直接、对口的联系,提高协作团队建设能力,以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此外,针对分包单位现场作业机械种类多,立体交叉作业多等情况,应建立机械进场验收制度,对进施工场地的所有建筑机械设备进行检验,待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所以,通过分包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推动其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5 完善应急安全管理,做好制定应急安全预案
施工单位应对已初步认定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事故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安全防范管理措施。并在现场明显位置树立危险源告之牌。对于安全事故发生时,需要制定周密的应急计划、严密的应急组织、精干的应急队伍、要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施工项目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该工序施工前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救援队伍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安全施工是建筑领域中的头等大事,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有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离不开企业的安全管理,有效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不仅涉及到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而且还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此期间积极做好安全施工的技术性工作。要确保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就应不断总结、不断探索,切实地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
参考文献
[1]周智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研究[D].天津大学,2011.
[2]林伟雄.浅谈发挥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J].中华建设,2011
公共安全事件范文6
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年月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各地要大力营造政府动员、交警牵头、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改进宣传教育方法,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要通过开展文艺演出、开辟媒体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和图片展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深入人心。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协同公安交警部门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作为重点,真正做到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要在城区人群集中处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广告,每个县(市)城区大型广告牌不得少于两块。要充分利用省、国道的临路山坡、墙体制作宣传广告,路肩设立警示牌。
二、强化源头治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切实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交通、农机部门要以提高驾驶学员素质为重点。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要建立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质量考核体系,推行优质诚信驾校、教练员排名制度,对培训质量差、学员肇事率高的驾校,要依法进行整顿,该停业的依法停业,该取缔的依法取缔。要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健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驾驶人退出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完善驾驶员考试题库,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建立健全考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对大、中型客车驾驶资格的逐级申请、审核制度。公安交警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要增加培训的职能,配齐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要引导、指导各地以乡(镇)机关为单位,成立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并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入会。各个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具体做好本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按有关社团管理规定从会员中收取的会费,要用于宣传、表彰和驾驶员的培训,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挪作他用。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每两年对各类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培训。摩托车驾驶员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其它类型机动车驾驶员不少于3天。
(二)严格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车辆登记和查验。加强机动车日常管理,建立并完善大型客运、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动态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校车及接送幼儿车的定员数量,建立校车管理档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把好机动车辆检测关。对检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机动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手续,并责令驾驶员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农机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农机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牌证核发等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和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
(三)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市场的安全监管。交通、公安交警、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运输企业内部管理教育,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运输企业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取消相应的经营许可。对多次发生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所属车辆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及其负责人,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运营责任制。公安交警、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研究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鼓励客运企业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装备,实现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督和管理。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严格审批客运班线。对三级以下的山区道路,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落实所有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规定,对三级以下道路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一律禁行9座以上的客车。
(四)大力整治危险路段。进一步加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重点危险路段要加大排查、治理力度,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原因,对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等危险路段加强排查分析,建立相关档案,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要把全市的高等级公路、收费站、国省道与县乡村公路交叉处,以及临崖临水路段作为危险路段的整治重点。高等级公路进出口处增设安全警示牌;离收费站500米处安装醒目的警示灯,设立提示牌,安装物理减速板;省国道与县乡村公路交叉处安装物理减速板或设立安全警示牌;临崖临水路段修建防撞墙。气象部门要及时将气象信息提供给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以便根据气象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建设部门要按照平安畅通工程的标准和要求,优化完善城市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科学规划设置停车场。
三、加大执法力度。合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各级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重拳出击,机动车超速、驾驶员超疲劳驾驶、客货运车辆超载和驾驶员酒后驾驶。严治“三超”和无证照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要组建治理专班,重点对省、国道及城镇周边道路进行专项整治。要依靠科技手段,运用车辆测速仪、酒精测试仪、载重度量仪等对涉嫌违法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科学测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违法车辆及其驾驶员。各县(市、区)要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综合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要创新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加强乡(镇)交警中队和农村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明确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要认真排查农村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提高办牌办证率,积极开展以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农机部门要强化农机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无牌无证拖拉机整治行动。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和改装企业的查处力度,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严格查处非法改装罐车、集装箱车,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车辆非法改装单位。对拼装车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加大执法力度,合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我市道路安全畅通。
四、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确保社会稳定
市、县(市)两级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17条规定,为了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能及时获得有效救治或安置。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国务院尚未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前,基金可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是本级财政每年安排部分资金;二是拍卖部分机动车号牌的收入;三是从机动车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四是从办证体检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基金主要用于对突发交通事故中的危重伤员临时垫付部分抢救费;为特别困难的事故责任方临时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对逃逸事故中的身亡受害者家属给予适当照顾等。财政、公安交警部门要制订出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监督。要做到公安交警严格征收,财政严格管理,专户储存,政府审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