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控制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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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控制权

终极控制权范文1

【关键词】 终极控制权; 配置要素; 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6-0031-05

在世界范围内,多数公司的控制权集中于控股股东,并最终由巨富家族或国家控制(La Porta et al.,1999),这些终极控制人往往通过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实现以较少的资本控制更多资本。这种控制权配置模式,不仅导致控制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剥夺,而且会影响一个国家的资本市场效率,进而影响一个国家的创新速度和经济增长(Morck et al.,2005;Eklund & Desai,2013)。因此,终极控制权的配置已成为公司治理研究的重点。已有研究揭示终极控制权配置具有多维特征,为了全面认识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特征以及终极控制权各项特征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对终极控制权的治理,就需要对现有文献进行综合分析。

一、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理论要素

终极控制权是一种股东控制权,是企业内配置资源的重要机制,主要包括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二者的对应是控制权配置的关键,如果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不对应,那么剩余控制权就是一种“廉价的投票权”。剩余索取权是终极控制人依据股权比例对所控制企业净利润的要求权,也称“现金流权”,而剩余控制权是终极控制人依据股权投资在其所控制企业中形成的“投票权”,是对公司所有可供支配和利用资源的“控制权”,因此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应也表现为现金流权与投票权或控制权的对应。控制权超出现金流权是终极控制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理论要素首先表现为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及其二者的分离程度。

终极控制权中的两权分离是通过“控制权的强化机制”实现的,超权股、金字塔结构和交叉持股是最为常见的强化机制。此外,剩余控制权因信息分布问题需要向企业经营者分权,因此委派内部人在所控制企业出任高管也是保证终极控制权不会因为委托而弱化的一种控制权强化机制。所以,控制权的强化机制是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第二个理论要素。

终极控制人是配置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并通过控制权的强化机制实现两权分离的主体,不同产权性质的终极控制人在控制动机、控制权的强化机制选择运用和委托等问题上均有不同。所以,终极控制人性质不同会导致终极控制权配置出现差异。这构成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第三个理论要素。

终极控制权配置在国家之间和一国之内都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解释差异的一个理论基础是控制权配置具有状态依存性(Aghion & Bolton,1992)。终极控制权配置会依据所控制企业的业绩和风险等特征作出不同安排,并与法律制度、市场竞争环境和信誉机制密切相关。因此,终极控制权的状态依存性是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第四个理论要素。下面围绕这些基本理论要素回顾和评述近期国内外研究文献。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现金流权、控制权及其分离程度

La Porta et al.(1999)对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控制权及其分离度作了开创性研究,依据股权控制链并向上追溯,以10%的控制权阈值界定了终极控制人,确立了以股权比例计算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及两权分离程度的基本方法。在他们随后的研究中又分析了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及两权分离度对所控制公司的影响,认为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越高,越能提升其所控制公司的价值,而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度越大,终极控制人的利益侵占效应越明显,其所控制公司的价值越低。这一理论分析结论被Claessens et al.(2002)和Yeh(2005)的研究证实。为此,两权分离度成为终极控制人利益侵占程度的替代变量(Yeh & Woidtke,2005;Lin et al.,2011)。我国学者刘星等(2010)和冯旭南等(2011)研究了终极控制权的两权分离度对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结论同上面基本一致。

(二)控制权的强化机制

终极控制的目标是通过两权分离实现控制权私人收益最大化,而两权分离通过控制权强化机制实现。Morck et al.(2005)指出,按照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广泛程度分析,金字塔结构是最主要的控制权强化机制,交叉持股、超权股和委派家族成员出任下层企业高管是控制权强化的次要机制。随后文献在以下方面有所拓展。

1.对金字塔内部层级和控制链条数的分析

金字塔结构是终极控制人通过多层级股权安排控制众多公司而无须等额出资的控制权放大机制。早期研究侧重于分析终级控制人是否采用金字塔结构及其对两权分离的影响,随后的研究开始深入分析金字塔的内部结构。Fan et al.(2012)认为金字塔层级与终极控制人分权倾向有关,他们通过对中国国有上市公司IPO的数据研究,发现政府分权倾向越高则金字塔层级越长。陈红和杨凌霄(2012)则认为金字塔控制链层级和数量越多,终极控制人利益侵占行为越隐秘,通过对2008―2010年我国发生大宗股权转让事件的上市公司研究,发现金字塔层级和金字塔控制链条数量对控制权私利均有正向影响,而控制链条数量的影响更显著。

2.非股权安排方式的控制权强化机制纳入研究视野

终极控制人倾向于利用一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各种机制强化其控制权,除了金字塔结构、超权股和交叉持股等股权安排机制之外还包括股东协议和董事会席位超额控制等非股权安排机制。Belot(2010)认为股东协议代表大股东间实际的合谋行为,既是控制权的强化机制,也能成为一种有效的合作协调机制。Yeh & Woidtke(2005)以台湾家族控制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在两权分离程度越高的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集团控制的董事会席位比例也越高。Villalonga & Amit(2009)同时分析了股东协议和董事会席位超额控制在美国家族控制公司中的应用情况,发现董事会席位超额控制是美国家族控制公司中最主要的控制权强化机制。我国学者高闯和关鑫(2008)指出,仅研究股权安排方式的控制权强化机制属于“股权控制链”分析范式,低估了终极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程度,还应该采用“社会资本链”分析范式研究终极控制人利用社会资本在股东层、董事层和经理层强化控制权的行为。

3.不同控制权强化机制的经济后果不同

超权股和董事会席位超额控制作为纯粹的控制权强化机制对所控制公司的价值具有明确的负面影响(Villalonga & Amit,2009;Cheung et al.,2013),而金字塔结构在增强终极控制人控制权的同时还具有组建内部资本市场的作用,因而对所控制公司价值的影响具有二重性,Masulis et al.(2011)通过对欧洲大量家族控制企业集团研究后发现,金字塔结构具有融资优势,有助于提升金字塔底层公司的价值。我国学者的研究也表明金字塔结构在我国具有正面作用,李增泉等(2008)发现金字塔结构对于债务融资约束较大的民营企业有缓解融资约束的作用;程仲鸣等(2008)发现,在国有上市公司中金字塔结构作为法律保护的替代机制,可以保护公司行为免受政府干预。

(三)终极控制人性质

终极控制人的产权性质在终极控制权配置中处于主导地位,不同产权性质的终极控制人的控制动机和控制行为存在差异。家族和国家是世界范围内两类典型的终极控制人。

1.家族控制

Morck et al.(2005)指出,巨富家族作为终极控制人在世界范围内较为普遍,他们不仅在微观上表现出较强的控制权私利攫取动机,而且在宏观上通过其放大的财富影响力妨害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进行经济设防。后续研究发现,家族性质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度更高(Bhaumik & Gregoriou,2010),创始人及其家族控制与非创始人家族控制的经济后果存在差异。Villalonga & Amit(2010)研究发现,创始人及其家族控制能够增加公司的竞争优势而有利于全体股东,但非创始人家族攫取控制权私利动机更强,因而会降低所控制公司的价值,这说明对家族终极控制人需要细分。

2.国家控制

另一类典型的终极控制人是国家,这在转轨经济国家更为普遍。国家作为终极控制人不会像私人家族那样有明确的转移资源而攫取控制权私利的动机,但是他们在经济目标之外还具有众多的社会和政治目标,如就业率和社会公平等。由于国有性质的终极控制人在控制动机方面的特殊性,在转轨经济国家对投资者保护较弱的环境下,国家拥有部分终极控制权可能更加有效,因为国家股东会限制私人股东获取过多的控制权私利,而私人股东又会抑制国家股东摄取过多的政治与社会利益(Chernykh,2008)。

国有性质终极控制人控制国内多数大中型公司是我国的制度特色,我国学者研究发现,国有终极控制人攫取控制权私利的动机和强度较弱(Jiang et al.,2010;邓德强,2011)。郑国坚和魏明海(2006)进一步指出,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相对于中央政府可能更复杂,因为当地国有企业或集团公司的上市构成地方政府利益函数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领导的个人晋升和寻租机会都可能通过该途径得以实现。这说明对国有性质终极控制人需要细分。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研究还为国有终极控制人采用金字塔结构的动因提出新的解释。家族控制采用金字塔结构的动因主要有控制权私利、融资约束与制度替代,而Fan et al.(2012)从政府分权的视角分析了国有终极控制人选择金字塔结构的动机,研究发现当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意愿对国有上市公司放权让利时,会增加控制的金字塔层级,而且随着金字塔层级的增加,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职业化水平和公司业绩都会有所提高。钟海燕等(2012)也认为政府放松对国企的管制是国有企业选择金字塔结构的根源,政府放权程度越大,国有企业金字塔层级也就越长;而地方政府财政赤字与就业压力增大时,会缩短金字塔层级以加强控制。

(四)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状态依存性

终极控制权配置的具体特征在不同国家具有差异,并随着制度环境变革进行动态调整,终极控制权配置具有状态依存性。

1.终极控制权配置状态依存于所控制公司的特征

终极控制权配置会影响所控制公司的价值,但是一些研究也指出终极控制权配置状态也会依存于所控制公司的特征。首先,终极控制人选择金字塔结构还是直接持股?Almeida et al.(2011)以韩国财团为样本研究企业集团控制权结构的选择性安排时发现,当控制家族建立盈利能力低且资本需求大的新公司时,会采用金字塔结构;而建立盈利能力强且资本需求低的新公司时会采用水平结构。Bena & Ortiz-Molina(2013)以欧洲19个国家众多新成立的非上市新工业企业为样本,发现如果新企业投资需求大并且可承兑现金流低就更可能通过金字塔结构创建,以利用内部资金弥补外部筹资不足。其次,终极控制人又如何确定公司在金字塔结构中的层级?Attig et

al.(2004)研究发现,规模大、风险高、自由现金流量充足和有其他控制权强化机制的公司更易被终极控制人置于金字塔底层。Masulis et al.(2011)通过对比45个国家众多家族企业集团终极控制权配置特征后发现,成立年限短、风险大和资本密集型公司通常被置于金字塔底层。

2.终极控制权的配置与外部法律环境、市场竞争程度和制度变革密切相关

Riyanto & Toolsema(2008)通过理论模型推导和多国数据比较后发现,金字塔结构普遍存在的程度与法律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程度之间呈倒U型关系,若法律保护非常完善,金字塔结构低成本转移资金的优势也不存在,金字塔结构普遍性不高;若法律保护薄弱,终极控制人有过度利益侵占动机,中小投资者因理性预期而不愿投资,所以金字塔结构也不会普遍存在;只有在法律保护适度情况下金字塔股权控制结构才会普遍产生。Masulis et al.(2011)在对比45个国家的家族企业集团后发现,金字塔结构在金融系统提供资金较多的国家就不那么广泛,反之亦然。Hughes(2009)横向对比了欧洲12国的公司数据后发现,在法律对投资者保护更弱的国家,控制人有意调低两权分离度,以抵消由此导致的公司价值减损。而在时间序列动态分析的证据上,Carney & Child(2013)对比2008年和1996年东亚大公司的终极控制权配置后发现,终极控制权配置在发生政治变革的国家表现出较大变化,如印尼和泰国的民主化改革使大公司中持股更加分散、家族控制比例下降,香港地区回归后大公司中国家终极控制的比例则明显上升。Cuomo et al.(2013)使用意大利上市公司的长期数据检验了制度变革对控制权结构的影响,发现随着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增强,公司对控制权强化机制的使用有所下降,两权分离度变低。Intrisano(2012)研究了1999―2007年意大利投资者保护制度变迁对控制权强化机制运用的不同影响,发现制度变迁导致超权股的应用下降、股东协议的应用稳中有升、金字塔结构应用出现层级缩短和链条数减少的简化趋势。Byun et al.(2012)同样以韩国企业集团为例,研究发现产品市场竞争程度提高了终极控制家族在其下层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降低了两权分离度。

我国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区域的不平衡特点研究不同市场环境对终极控制权配置的影响(李增泉等,2008)和不同政府管制水平对终极控制权配置的影响(钟海燕等,2012),发现地区融资约束越强则当地企业集团的金字塔结构层级越多,而地方政府干预较少也会增大其控制公司的金字塔层级;二是股权分置改革后终极控制权的动态调整,如李伟和于洋(2012)对比2010年和2004年数据后发现我国私人终极控制人在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有所增强而两权分离度显著下降,国家终极控制人则表现出放松对上市公司控制的趋势。

三、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一)研究结论

终极控制权配置具有多维特征,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控制权强化机制、终极控制人性质和状态依存性构成了终极控制权的配置要素。按照这些要素本文总结了近期国内外研究文献,得到结论如下。

1.终极控制权配置的核心特征是终极控制人在所控制公司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及其分离程度

较高的现金流权可以协调终极控制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所控制公司的价值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而较高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度会加剧终极控制人利益侵占而有损于所控制公司的价值。

2.终极控制人可以通过多种控制权强化机制实现两权分离,控制权的强化机制包括股权控制方式和社会资本控制方式

股权控制方式包括金字塔结构、持有超权股和交叉持股等;社会资本控制方式包括股东协议、董事会席位控制和委派内部人出任高管等。不同的控制权强化机制在被控制公司产生的经济后果不尽相同。

3.终极控制人的性质是导致终极控制权配置差异的重要因素

国外的研究以家族控制为主,巨富家族通过控制权的强化机制不仅在微观层面攫取控制权私利,而且在宏观层面也影响资本市场效率和经济增长,创始性家族与非创始性家族终极控制人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经济后果不同。此外,学者研究发现国有性质终极控制人攫取控制权私利的动机不强,但是会追求经济目标之外的社会和政治目标,增加所控制企业的政治成本;同时,还发现金字塔控制是国有性质的终极控制人向国有企业放权让利的方式。

4.终极控制权配置状态依存于公司特征和投资者保护制度

从横截面的对比分析和时间序列的动态分析,均表明终极控制人会依据所控制公司的业绩和风险等特征选择控制权结构和控制层级。而随着外部投资者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终极控制人会降低两权分离度,减少使用负面影响较为强烈的控制权强化机制。

(二)研究展望

在股权集中的环境中,终极控制权配置事关公司大股东行为治理和资本市场效率。众多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也为未来研究奠定了基础,以下方面还需要深入研究。

1.不同控制权强化机制下的两权分离度计量研究

终极控制人可以采取不同控制权强化机制实现两权分离,但目前关于控制权强化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金字塔结构及金字塔结构下的两权分离度计量,对于同时运用多种控制权强化机制下的两权分离度的计量还需深入探讨。同时,我国学者创造性提出的社会资本控制链分析还停留在理论层面,具体的量化方法和实证分析还需要研究。

2.终极控制权配置状态依存与动态调整研究

现有研究多是基于某一时点的终极控制权配置状态的“快照”式静态分析,只有少数文献涉及终极控制权配置的动态调整,而终极控制权配置的动态调整更能说明控制权的状态依存性,能够更好地发现终极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要素,因而对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加强公司治理更为重要。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和投资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为此提供了研究契机。

3.终极控制权配置的经济后果研究

已有研究更多关注于终极控制权配置对底层被控制公司财务行为和绩效的影响,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但终极控制权配置对整个企业集团、资本市场乃至宏观经济的影响还有待深入研究。同时,现有研究发现同一种控制权强化机制对被控制公司会产生正负两方面影响,终极控制人在不同环境下如何权衡选择以产生正向的影响是优化和引导终极控制权配置的重要问题,也需要深入研究。

4.国有终极控制权配置特色理论研究

国外的研究更多关注家族终极控制,而我国独特的国情,可以在同一制度环境下比较研究家族控制与国有终极控制权配置的差异,国有性质终极控制人还运用除金字塔结构之外哪些控制权强化机制及不同层级的国有性质终极控制的配置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影响都需要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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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Laporta,R.,Lopez-de-silanes,F.,Shleifer,A. Corporate Ownership around the World[J]. Journal of Finance,1999,5(2):47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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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程仲鸣,夏新平,余明桂. 政府干预、金字塔结构与地方国有上市公司投资[J].管理世界,2008(9):43-53.

[11] 冯旭南,李心愉,陈工孟. 家族控制、治理环境和公司价值[J]. 金融研究,2011(3):149-163.

终极控制权范文2

关键词:控制权防守;利益侵占;终极股东;资本结构

中图分类号:F27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3)09-0038-05

一、引言

资本结构决策一直是公司财务领域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Llsv[1]提出的终极所有权概念为研究资本结构决策问题提供了新视角。一些学者对终极股东控制下的公司资本结构决策进行了研究,但得到的结果却存在较大差异。其中,Du和Dai、孙健以及Bany-Ariffin等研究发现终极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偏离度与资本结构正相关[2~4];而肖作平的研究却发现终极股东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分离度与债务水平显著负相关[5]。不仅如此,虽然Du和Dai、孙健以及Bany-Ariffin等得到基本一致的研究结果,但他们给出的分析也不尽相同,Du和Dai[2]、Bany-Ariffin等[4]主要从终极股东维系控制地位的角度出发解释公司的高负债率,Filatotchev和Mickiewicz、Faccio,Lang和Young以及孙健主要从利益侵占角度进行解释[5,6,3]。由此可见,关于终极股东的资本结构决策研究尚缺少系统深入的研究。

本文把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动机分为控制权防守和利益侵占两种,并分别根据两种动机提出研究假设,特别是本文考虑了控制权防守和利益侵占两种动机交互作用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本文的贡献是将控制权防守和利益侵占动机结合起来分析终极股东的资本结构决策,揭示出控制权防守和利益侵占两种动机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的交互影响。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1.控制权防守动机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

Du和Dai(2005)对东亚9个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终极股东控制与资本结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终极股东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偏离程度与上市公司负债比率正相关,他们认为终极股东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选择主要是考虑债务融资不会稀释控制地位,从而选择有利于维护自身控制权的资本结构[2];Bany-Ariffin等以2001~2004年马来西亚上市公司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终极股东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具有高负债的特征,认为产生高负债的主要原因是终极股东为了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有效控制[4]。以上研究体现了终极股东在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的控制权防守动机。为此,从终极股东控制权防守动机出发提出假设1:终极股东控制权与资本结构负相关。

2.利益侵占动机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

Filatotchev和Mickiewicz发现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债务融资规模往往会大于实际需要量,他们认为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是控制性大股东试图通过扩大债务融资获得更高的控制权私有收益[5];Faccio、Lang和Young发现在资本市场制度相对较差的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菲律宾、马来西亚等,被终极股东控制的公司具有较高的负债率,负债作为一种治理机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相反,这种高负债有助于终极股东对负债资源进行利益侵占[6];孙健也认为终极股东选择债务融资的目的主要是想通过各种途径掏空上市公司获得的债务资源[3]。因此,从利益侵占动机分析,提出假设2:终极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偏离程度与资本结构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1.模型及变量界定

为检验以上假设,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式(1)中,根据假设1和假设2,预测β1的符号为负,β2的符号为正。模型所涉及变量的具体界定见表1。表1变量界定

变量分组变量名称代码变量解释被解释变量资本结构LevM有息负债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权益市场价值)LevB有息负债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权益账面价值)解释变量终极股东控制权Vote采用终极股东投票权衡量,投票权用终极股东控制链中最低持股比例表示,如有多条控制链,则将各条控制链最小持股比例加总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偏离度DevD终极股东控制权/现金流权。其中,终极股东控制权计算同上;终极股东现金流权是通过将控制链中每个链条的持股比例相乘得到,如有多条控制链,则将各条控制链计算得到的现金流权加总DevS终极股东控制权-现金流权控制变量股东制衡Con上市公司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终极股东控制权董事会独立性Inde独立董事人数/董事会人数投资者保护Law采用樊纲、王小鲁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法律制度环境指数公司规模Size总资产的自然对数盈利能力Profit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资产,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折旧+摊销成长性Grow托宾Q值,(负债账面价值+权益市场价值)/总资产账面价值有形资产Tang(固定资产+存货)/总资产非债务税盾Shield固定资产折旧/总资产所属行业Indu样本共包括21个行业(其中把制造业C按二级代码划分),以A农、林、牧、渔业为基准,引入20个哑变量,属于某一个行业取1,否则取0年度Year以2002年为基准,引入7个哑变量,属于某一年取1,否则取0(1)被解释变量

资本结构作为被解释变量,衡量方法有很多,如总负债/总资产、长期负债/总资产等。Rajan和Zingales注意到采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资本结构会得到差异很大的实证结果[7]。因此,本文在选择衡量资本结构指标时主要参照国内外学者近期普遍采用的主流衡量方法(Cook和Tang[8]、姜付秀等[9]),即有息负债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权益市场价值)和有息负债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权益账面价值)两种方法衡量资本结构。其中,有息负债总额=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短期债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权益市场价值=年末流通股数×流通股的年底收盘价+限制性流通股股数×年末每股净资产。

(2)解释变量

终极股东控制权采用终极股东投票权衡量,投票权用终极股东控制链中最低持股比例表示,如有多条控制链,则将各条控制链最小持股比例加总;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偏离度一般采用控制权/现金流权、控制权—现金流权和控制权与现金流权比较的哑变量等来反映,本文主要采用前两种方法。

(3)控制变量

根据国内外资本结构决定因素研究(Titman和Wessels[10]、Wu和Yue[11]、孙铮等[12]、肖作平和廖理[13]、戴亦一等[14]、沈艺峰等[15]、王跃堂等[16]),本文运用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资产有形性、非债务税盾、行业特征以及投资者法律保护等因素。

2.样本选择

根据CCER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选择2002~2009年在沪、深主板上市的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样本筛选经过以下步骤:①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②剔除控制权低于20%的上市公司;③剔除同时发行B股或H股的上市公司;④剔除交易状态为ST、PT的上市公司;⑤剔除资产重组、退市或相关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最后,得到共计1720个民营上市公司混合横截面数据(Pooled Cross Section)。这些样本的年度分布是:2002年131家、2003年178家、2004年220家、2005年235家、2006年242家、2007年240家、2008年237家、2009年237家。

3.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终极股东控制权、现金流权、主要财务数据等来自CCER民营上市公司数据库、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数据库和一般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反映投资者保护程度的法律制度指数来自樊纲等(2010)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度报告》[17]。样本公司2002~2006年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等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数据及定期报告汇编》光盘获得;有关2007~2009年样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等数据通过手工查询各公司年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获得。其他数据利用巨潮资讯网提供的公司年报资料补充获得。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1.主要变量分组描述性统计

按照控制权、控制权和现金流权两权偏离度的中位数对研究样本进行分组,把控制权大于中位数的样本归为高控制权组,低于中位数的归为低控制权组;把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偏离度大于中位数的样本归为高偏离度组,低于中位数的归为低偏离度组(H、L分别表示组高、组低)。根据样本分组情况对资本结构、控制权、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偏离度基本特征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

制权组中小于低控制权组,在高偏离度组中大于低偏离度组,初步表明控制权与资本结构可能存在负相关关系,两权偏离程度与资本结构可能存在正相关关系。由表2还发现:衡量控制权的Vote在高偏离度组中小于低偏离度组,衡量两权偏离程度的DevD在高控制权组中小于低控制权组,DevS在高控制权组中大于低控制权组,这些结果初步表明控制权高低与两权偏离度高低存在不一致性,控制权防守和利益侵占动机的交互作用如何影响资本结构就成为一个有趣的问题。

2.控制权防守、利益侵占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的单重影响

控制权防守、利益侵占动机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影响的回归结果见表3。

由表3可知,终极股东控制权Vote与衡量资本结构的LevM、LevB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1得到证实。这表明,终极股东控制权越小,终极股东控制权防守动机越强,在资本结构的选择上,终极股东偏好债务融资。同样,终极股东控制权越大,牢固的控制地位降低了权益融资对其地位的撼动。因此,在资本结构决策中可以采取权益融资。

衡量终极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偏离的DevD和DevS两个指标均与资本结构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假设2得到证实。这表明,终极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偏离度越大,终极股东利益侵占动机越强。因此,终极股东倾向通过负债融资扩大控制资源,为进行资源转移做好准备。

另外,方程中反映公司治理结构的股权制衡Con、董事会独立性Inde与资本结构正相关,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Law与资本结构显著负相关,与沈艺峰等(2009)的研究结果一致。

3.控制权防守、利益侵占动机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的交互影响

为进一步考察控制权防守、利益侵占动机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的交互影响,构建如下两个回归方程。

LevM or LevB=β0+β1Vote+β2Vote×DevG+β3Con+β4Inde+β5Law+β6Size+β7Profit+β8Grow+β9Tang+β10Shield+20j=1+β10+jInduj+7k=1β30+k+ε (2)

LevM or LevB=β0+β1DevD+β2DevD×VoteG+β3Con+β4Inde+β5Law+β6Size+β7Profit+β8Grow+β9Tang+β10Shield+20j=1β10+jInduj+7k=1β30+k+ε(3)

式(2)考察两权偏离度对控制权与资本结构敏感性的影响,DevG为哑变量,等于1代表高偏离度组,等于0代表低偏离度组;式(3)考察控制权对两权偏离度与资本结构敏感性的影响,VoteG为哑变量,等于1代表高控制权组,等于0代表低控制权组。两个方程的回归结果见表4。

4.稳健性检验

在稳健性检验中,本文根据DevS中位数对两权偏离程度进行分组,检验结果与前文一致,选择控制权比例至少达到30%的样本进行检验,结果也与前文一致。篇幅所限,因此不再报告具体检验结果。稳健性检验显示,主要结果无明显的变化,因而结果是稳健的。

五、结论

本文以2002~2009年我国民营上市公司1720个观测值为样本,通过实证研究检验控制权防守和利益侵占动机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的单重影响和双重交互影响,结果发现:高控制权减弱了两权偏离度与资本结构的敏感性,低控制权下两权偏离度与资本结构更敏感;高偏离度减弱了控制权与资本结构的敏感性,低偏离度下控制权与资本结构更敏感。这表明:终极股东控制权防守和利益转移动机对终极股东资本结构决策产生交互影响。本文进一步揭示了终极股东控制下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机制,提高了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公司利益相关者对终极股东控制下的资本结构选择行为的认识,丰富了公司治理与资本结构关系的实证研究。未来的研究可以围绕利益侵占动机,进一步提供终极股东负债资源转移行为的经验证据,也可以进一步探讨终极股东控制权防守和利益侵占动机对资本结构动态调整的影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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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控制权范文3

关键词:金字塔层级;会计稳健性;产权性质;现金流量权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272140); 四川理工学院学科建设项目(2013)

作者简介:梁利辉(1974-),女,四川自贡人,四川理工学院副教授,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研究;兰芬(1978-),女,浙江苍南人,四川理工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经济法研究;张雪华(1983-),女,山东莱芜人,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4)02-0101-07收稿日期:2013-05-03

引言

稳健的财务报告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保护外部投资者利益起着重要作用(Fan et al, 2002)。会计稳健性因其重要的公司治理作用在会计实践中长期存在(Basu, 1997),并成为当前会计理论和实践研究的热点话题。大量研究发现,股权结构是影响会计稳健性的重要因素,股权集中度与会计稳健性负相关(Watts, 2003a; Villalonga et al, 2006;修宗峰, 2008)。金字塔持股是终极控制股东集中股权的一种间接形式。世界各国金字塔持股形式普遍存在。La Porta 等(1999)在研究世界27个发达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所有权结构时发现,在拥有终极控制股东的上市公司中有26%通过金字塔持股控制。Faccio 等(2002)研究发现,西欧拥有终极控制股东的公司中超过19%通过金字塔控制。我国金字塔持股公司广泛存在且发展迅速(Fan et al,2012;叶长兵 等,2010)。金字塔持股通过调整金字塔层级可以分离终极控制股东的现金流量权和控制权(即“两权”分离)。但是,终极控制股东如何安排金字塔层级决定于公司的股权安排动机。国有和非国有终极控制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治理效率和业绩不同,对公司和股东行为影响也不一样。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对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行为的影响在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信息披露上得以体现。金字塔层级是分析控制股东会计行为的一个重要视角。当前学界就终极控制股东“两权”及其分离度与会计稳健性的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金字塔层级对会计稳健性的作用机理和影响还鲜为人知。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首次研究金字塔层级对会计稳健性的作用机理,同时探寻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是否影响以及如何影响金字塔层级与会计稳健性的关系。本研究有助于深入分析和全面理解金字塔股权结构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为监管部门和公司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证据。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大量研究发现,金字塔层级安排有助于控制股东集中股权,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股权通过金字塔持股集中在家族和政府手中(La Porta et al,1999; Becht et al,1999;Claessens et al,2000; Faccio et al, 2002;Atting et al,2003; Fan et al,2012)。Shleifer 等(1997)指出,在经济欠发达、产权界定不清和法律保护较弱的国家,股权更集中;集中的股权为控制股东带来更大的好处。当股权集中到大股东能有效控制公司时,由于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控制股东与外部投资者(即债权人/小股东)之间的矛盾成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小股东虽然被赋予现金流量权,但是面临控制股东剥夺其权利的可能性。集中的股权结构为控制股东“掏空”公司行为提供了动机和可能。控制股东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社会监督,往往通过金字塔持股、交叉持股等间接的股权安排隐匿身份,操纵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政策(Fan et al, 2002),甚至制造信息“阻滞”,降低会计信息稳健性。会计稳健性的国际差异部分由所有权结构差异所致。在法律制度相同的国家中,当控制股东权力不变,会计稳健性差异来自公司报告动机。Watts(2003a; 2003b)进一步对股权结构影响会计稳健性的原因进行研究,发现集中的股权结构一方面减少了公司外部筹资,从而降低了外部投资者(小股东/债权人)对会计稳健性的需求。另一方面,集中的股权结构导致内部人控制,增加了控制股东与经理层信息共享动机,控制股东更多地通过私下沟通渠道(private communication channels)而非公开披露获取公司信息,从而降低了大股东对会计稳健性的需求。

金字塔层级安排是终极控制股东股权安排形式之一,也是实现控制目的的重要措施。控制股东调整金字塔层级可以调整其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和二者的分离度。Fan等研究发现,当“两权”未分离时,达到有效控制后的现金流量权的增加同时增加协同效应和壕沟效应;当“两权”分离时,终极控制股东以较少的现金流量就能获得有效控制,现金流量带来壕沟效应而非协同效应。“两权”分离度越大,控制股东剥削其他股东的诱因也越大。终极控制股东为了谋取控制私利,常通过增加金字塔层级分离控制权和现金流量权。由于信息不对称性,终极控制股东可以通过提前确认收益,延迟确认损失,增加会计利润以掩盖真实的公司业绩。现金流量权是终极控制股东最长控制链上投票权乘积之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金字塔层级增加,现金流量权减少,终极控制股东操纵财务报告和会计政策的动机降低,会计稳健性可能提高。杨克智等(2010)以2003年~200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金字塔股权结构中, 终极控股股东持股比率(即现金流量权)与会计稳健性负相关。另一方面,金字塔层级增加导致“两权”分离度提高,终极控制股东以更少的现金流就能控制投资组合企业,由于控制权所获得的转移公司资源利益大于由于现金流量权所带来的损失,因此,当金字塔层级增加时,“两权”分离度的提高增加了控制股东的掠夺动机和能力,会计稳健性可能降低。

产权性质决定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权安排动机(Fan et al, 2005),影响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效率和公司业绩。我国上市公司按终极控制股东产权属性可以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类,二者受不同产权约束。与其他国家相比较,国有上市公司占我国上市公司比重更大,对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有重要影响。金字塔股权结构提高了国有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降低了政府干预成本(Fan et al,2007;Fan et al,2012),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产生了正面影响(刘运国 等, 2009)。并且,国有上市公司存在特殊的委托链,即全民股东高度分散,所有者缺位,官员代替国家行使控制权。政府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更大,官员通过金字塔层级操纵会计信息的政治风险和成本更高。因此,从金字塔股权结构安排的动因来看,国有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权结构安排掠夺行为的激励相对更小,对及时稳健会计信息的需求更高。

但是,与国有上市公司不同,融资难是我国非国有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金字塔股权结构使得终极控制股东以更少的现金流量控制投资组合企业,而且能够通过金字塔层层控制产生内部资本市场,使资本在金字塔内传输更方便。金字塔股权结构能够舒缓外部融资约束,解决融资难问题。刘运国等的研究发现,我国自然人对上市公司的金字层级控制越多,“两权”分离度越大,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掏空”行为越严重;在中央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中,金字塔控制层级越少,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越严重。终极控制股东获得完全的剩余索取利益。会计信息越可能被用来实现终极控制股东谋取私利的工具。控制股东可以通过延迟确认损失、提前确认收益,减少掠夺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总之,受产权性质制约,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的金字塔股权安排对公司决策和公司行为带来不同效应和激励。终极控制股东为国有的上市公司对稳健会计信息的需求更高,控制股东操纵会计信息的风险和成本更大,会计相对稳健。根据上述分析,笔者提出假设

H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国金字塔层级增加可能提高会计稳健性。

H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即国有和非国有)对金字塔层级与会计稳健性关系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与非国有终极控制上市公司相比,国有终极控制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可能更高。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会计准则对规范资本市场和公司活动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对终极控制股东控制权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操纵行为,有利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因此,笔者提出假设

H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金字塔层级和终极控制股东产权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在2007年后得到提高。

二、研究设计

1.研究变量设定

本文研究的关键变量是应计项、经营现金流量、金字塔层级和公司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笔者参照刘运国等(2009)和Fan 等(2012)的方法确定金字塔层级,即金字塔层级为终极控制股东控股中最长控制链的层级数,当终极控制股东通过一家中间公司控制样本公司时,金字塔层级为1;当终极控制股东通过两家中间公司控制样本公司时,金字塔层级为2;以此类推。为了详细检验本文提出的假设,笔者对影响会计稳健性的其他公司特征及公司治理因素加以控制,除金字塔层级和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外,假设会计稳健性还受债务风险、公司规模、成长性、董事会规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影响。为了研究宏观经济因素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本文添加了YEAR虚拟变量。变量定义见表1。

2.数据来源和样本选取

本文检验所用的上市公司金字塔层级及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根据巨潮资讯网提供的公司年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关系图以及实际控制人详细介绍整理而得,其他数据信息来自国泰安数据库(CSMAR,2013)。本文的样本遵循以下原则:(1)不考虑金融类上市公司,因金融类公司自身特性而被剔除;(2)剔除了含B股或H股的上市公司, 因为境内外双重监管环境可能使这些公司与其他公司不同;(3)剔除了数据不全的公司。笔者参照La Porta 等(1999)对终极控制股东的定义,以终极控制链上控制权大于或等于20%的公司确定为存在终极控制股东的公司列入样本。同时,笔者参照叶长兵等(2010)对我国金字塔持股的定义,只要终极控制股东利用中间公司控制样本公司即视为金字塔持股结构。为此,笔者选取了在深沪上市的非金融A股金字塔股权结构公司2004年~2010①年的数据(共3840个观察值)为样本,实证检验金字塔层级与会计稳健性的关系以及这一关系是否以及如何受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的影响。

3.实证模型设定

笔者以应计――现金流模型为基础度量我国的会计稳健性。

ACCit=β0+β1Dit+β2CFOit+β3Dit×CFOit+ εit(1)

其中,β0为截距;β1、β2、β3为回归系数;β2和β2+β3分别反映会计稳健性对“好消息”和“坏消息”的敏感度; β3是度量会计稳健性的关键系数。如果β3>0,表明会计确认“坏消息”比“好消息”更及时,会计具有稳健性;否则,会计不稳健。εit 为随机误差项。各变量详见变量定义表1。

应计――现金流模型的优点是可在其基本模型中代入变量与现金流量的交互项即可反映该变量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为了检验金字塔层级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笔者对模型1作了如下拓展:

四、小结

金字塔股权结构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股权安排形式。我国有众多公司通过金字塔持股被控制。金字塔层级在金字塔股权安排中起着重要作用。终极控股股东通过调整金字塔层级可以有效地调整其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和“两权”分离度。金字塔股权结构受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的约束。不同性质的终极控制股东股权结构安排的动因不同,金字塔层级设置也不同,对财务报告稳健性的影响各异。与非国有金字塔股权结构公司相比,我国国有金字塔股权结构公司的控制层级总体更多,金字塔层级增加了国有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这一影响在2007年后更显著,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法制完善和国有企业改革及市场化运作提高会计质量的成效。本研究得到以下启示:(1)金字塔层级安排影响财务报告稳健性,能够揭示终极控制股东行为。(2)产权性质是金字塔股权结构安排的动因,考虑金字塔股权结构的产权性质有利于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司治理效率。(3)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金字塔层级的增加提高了公司会计稳健性,有利于公司经营;非国有公司金字塔层级的增加更多地反映了终极控制股东的“隧道”行为,降低了会计稳健性。对公司的监管和治理应区别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金字塔股权安排和充分考虑终极控制股东产权性质的影响。

终极控制权范文4

近年来装饰装修材料带来的室内空气污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其中关注度最高的是空气中的甲醛。装饰装修过程中一旦采用了劣质材料,作为人们健康的潜在“杀手”--甲醛的释放将是持续的、长期的。所以如何控制居住环境中的甲醛就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甲醛的危害

甲醛(CH4)的释放主要来自装修材料如胶合板、细木工材、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木质人造板材,这些人造板材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脲醛树脂和酚醛树脂等胶黏剂中含有未参与反应的残留甲醛,能够向周围环境不断释放并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能够导致人的嗅觉异常、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免疫功能异常、过敏等方面。

二、甲醛的控制

最基本的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方法就是购买优质板材的家具,尽量减小污染源。但是如果室内摆放板材较多,即使是合格板材,少量的甲醛也会产生积累效应,危害人们的健康。尽管控制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的方法有很多种,但由于室内环境不同,人们往往不知道采用哪种方法更为有效。为此,我们首先介绍各种控制方法,然后探讨其有效性。

1、加强通风。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对政府及商业办公楼、学校、卫生设施进行的调查表明,室内空气污染对健康危害构成的比例,“通风不良”占了一半[1]。确定新风量,常根据二氧化碳的浓度来计算。一个房间中,要使二氧化碳的浓度限制在0.1%以下,必须要有30立方米的新鲜空气,也就是说,在空间为30立方米的房子中,就算仅有一人,每小时也要换气一次。

2、吸附法:利用活性炭、硅胶或分子筛的方法吸附甲醛。由于活性炭、硅胶等吸附剂含有较大的比表面积,所以很多家庭净化水装置多用活性炭作为必不可少的中间过滤装置。此外,活性炭、硅胶等吸附剂还可以吸附空气中的污染物,尤其对甲醛的吸附能力尤佳。比如利用吸附法吸收室内污染物可收到较好的效果,且可以通过加热的方式解吸附,以还原部分活,使得活性炭可以重复利用,但是,由于加热只能解析出表面吸附的污染物,所以加热后的吸附效果会明显降低。另外我们可以采用化学吸附的方法来进行空气净化,做法是以活性炭、硅胶、分子筛、氧化铝等为担体,浸渍一些活性化学物质,或者与这些活性物质混合,经适当处理制备成复合净化材料。其优点是可以同时对多种空气污染物起到催化氧化、中和吸附作用,去除效果更加显著。

3、过滤净化法:甲醛易溶于水,因此我们可以将室内空气抽到水中再释放出来,使空气中的甲醛溶到水里,剩余气体则经过水洗后重新回到室内,以稀释室内甲醛。

4、甲醛捕捉剂法:凡是能与甲醛发化学反应的物质统称甲醛捕捉剂,其主要特点是在一定条件下能与甲醛产生化学反应生成另一种稳定的新物质或吸收甲醛。因此我们可以利用化学方面的甲醛捕捉剂如三聚氰胺、苯酚、氨水等与甲醛发生化学反应以减少甲醛浓度。

5、控制温湿度:由于甲醛易挥发、易溶于水,温湿度对甲醛影响很大,一般情况下,空气温度越高,湿度越大,则空气中甲醛含量越高;反之空气中甲醛含量就低。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控制室内的温湿度来降低空气中甲醛浓度。

6、催化法:采用催化剂分解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来降低室内空气中甲醛的含量。常用重金属氧化物二氧化钛(光触媒),在特定波长光照下所具有的氧化性分解空气中的甲醛。该方法对光照环境要求苛刻,虽然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却不易实现。

7、植物法: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吸附作用,分解空气中少量甲醛。由于植物是被动吸收甲醛,因此对控制甲醛浓度的作用较小。郝辉芳等[2]研究了皱叶薄荷、吊兰、蟹爪兰3种室内观赏植物对甲醛的响应,研究表明,皱叶薄荷对甲醛响应更灵敏,更适合监测室内空气中甲醛。

三、几种控制甲醛方法的比较

本实验室采用1立方米的环境试验舱中,放置一块500*500*12(mm)的中密度纤维板,设置温度为20℃,换气率为1次/小时,经平衡24小时,舱内甲醛含量稳定后,用酚试剂分光光度法[3]分别测定其空气中的甲醛含量,再选取几种降低甲醛的处理方法处理1小时后再测定此时空气中甲醛含量,来判断方法的有效性。测定结果见下图。

经过测试发现,用活性炭法、加大0.5倍新风量法和温度控制法较为有效,其中活性炭法能够吸附50%左右的甲醛,具有较好效果。温度对甲醛释放量影响很大,环境温度从20℃降低到15℃,空气中甲醛释放量能够降低近三分之一。采用加大新风量法由于稀释作用因此对空气中甲醛含量影响很大。而植物法由于在箱体中缺乏光合作用,对甲醛吸收效果很差;在舱体中放置50g二氧化钛后1小时监测结果也没有变化,说明未经过活化的金属氧化物对空气中甲醛没有催化分解作用。

四、总结

甲醛作为目前装修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不可避免的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出现,如何降低室内空气污染仍然是社会研究的热点,本文介绍了目前7种主要控制方法,并选取部分方法进行对比,发现活性炭法、控制温度法和加大新风量法效果最好,可作为人们日常控制室内空气甲醛污染的首选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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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控制权范文5

[关键词]航空空中管制;安全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V35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0-0134-01

一、影响到民用航空空中管理安全的一些因素

有很多的因素都会影响到空中交通管制,因为空中交通管制行业具有较高的风险,并且有着较广的风险来源,一方面是员工操作的遵章守纪程度,另一种是组织设置防护机制的有效程度。

主要安全因素:主要安全因素指的是最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原因,也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大因素,主要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

一是人为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出现了错误的操作、没有协调的配合以及进行了错误的指挥,或者没有合理的设置工作流程等等,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操作人员非常的疲劳,或者是情绪出现了起伏,还有可能是自身的专业水平不足等等。

二是环境因素,航运路线的结构,以及民用航空机场的布局以及空中交通的繁忙程度,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三是飞机性能因素,飞机性能因素指的是可能有一些质量问题存在机的某些部件方面;据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人们认为空中交通管制的第二大安全因素就是飞行机组因素,也就是配合ATC的情况,仅次于人为因素,因此就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四是客观天气因素,如果天气十分的恶劣,比如雷电、冰雹等等,那么就很可能导致出现飞机机械故障等问题,还会对通信导航产生重要的影响。

五是其他因素,比如恐怖袭击、撞鸟以及暴力事故等等,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航空安全。

二、加强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中的安全危机管理的有效措施

2.1 环境风险解决措施

对于环境风险因素的解决措施主要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方面是指工作环境,在空中管制工作环境布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桌子椅子的摆放及光线控制等因素,这些因素的设计要符合生物学及人体工效学,使这些因素处于最佳组合状态,只有这样才能给空中管制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有助于提高空中管制班组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另一方面是指技能培训,航空企业应全面强化空中管制的管制能力,对空中管制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技巧的培训,这一做法实施的好,能够大大提高空中管制人员的能力,对空中管制工作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2 树立安全意识

首先需要进行思想教育,让管制人员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改变过去那种错误的工作习惯,保证管理工作的质量;管制人员需要从思想层面上来重视安全管理,然后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比如思想教育等等,来让公司的全体人员都认识到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对这份工作产生足够的重视,树立足够的安全意识;还需要进行危机管理意识,要想最大限度的降低甚至是消除事故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就需要定期经常的采取一系列的活动,来为危机情景进行规划和决策,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通过实践研究表明,如果企业能够将危机管理落实下去,就可以增强员工的危机感,降低发生危机的次数,对发生的企业危机进行化解,降低风险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2.3 加强管制员工的培训

根据相关的资料调查表明,有70%以上的空运安全事故都是由人为因素所造成的,那么就需要对人为因素产生足够程度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够降低空运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在人为因素方面,其中最直接中关键的就是管制员工,管制员工作为空运管理的主体,也是空运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就需要对管制员进行定期经常的培训,不仅需要提高空中交通管制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还需要增强交通管制人员的心理素质,同时,对于交通管制人员的空间形象和思维能力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来讲,在培训方面,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管制人员预见安全技能的提升;二是避免出现安全问题的技能;三是提升解决问题的技能。

2.4 善待出差错的管制人员

人都不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出现错误的时候,航空空中管制人员亦是如此,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给航空空中管制人员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事件调查、学习整顿等也会带来不晓得压力。要尽可能宽容地对待他们所犯的错误,注重让全体人员从错误中发现问题,总结提高,从而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并且从另一方面来讲,错误处理得当的话对于管制员的未来发展十分有利,进行正确分析处理后,不仅可以消除工作人员心理压力,还可以做到避免犯错点,预防犯错者本身以及其他尚未犯错者的错误产生。

2.5 合理释放心理压力

现代人都有着十分大的心理压力,管制员因为从事的是非常特殊的工作,在长期的工作中,难免会积聚很大的心理压力。针对这个问题,空管公司就需要经常组织一些多样化的活动,鼓励空中管制员加入进来,让管制员将心理的想法大胆的在活动中说出来,不必拘泥于形式,也不必拘泥于对错,诉说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心中无所留,无所牵挂。同时,还要鼓励管制员自己去寻找适合自己释放压力的方法,从而减小心理压力。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鼓励管制员大声的宣泄出来压抑在心里的苦恼,积极的与人沟通和交流,向朋友进行倾诉,获得别人的理解和支持;如果一个人有不良的情绪,却不能及时的宣泄出来,就会增大压力,对工作产生影响。二是鼓励管制员积极的参加一些活动,这样就可以将压力缓解掉。

2.6 技术与非技术风险解决措施

空中管制技术与航空安全两者紧密相关,精湛的空中管制技术,能够为航空飞行员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空中管制人员拥有良好的通讯、调配及决策能力则可以积极应对航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更需要具备精湛技术及处理危机能力的空中管制人员。非技术因素重点是指人的主观意识,可以说人的主观意识影响人的行为意识,因此为了提高空中管制人员的管制能力及工作水平,应引导管制人员树立积极的主观意识,用主观意识来引导空中管制人员的工作行为。

三、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民用航空事业发展迅速;在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空中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在民航领域方面,空管安全管理一直都是重要的研究课题,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管理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涉及到了十分广泛和复杂的内容,有很多的因素都会影响到飞机的安全。民用航空空中管制工作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确保其安全操作具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空中管制又是确保航空飞行安全的重要手段,因此为了避免航空事故的发生,对空中管制工作的人为风险因素进行合理控制十分重要,对民用航空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高伟,丁泓钧,徐肖豪,刘馨忆.空中交通管制员的人为差错与航空安全[J].交通与计算机,2008,04:144-147.

[2] 陈园园.民航空中管制的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与有效措施[J].科技创业家,2014,01:225.

[3] 郭万兵,黄柳.航空管制员工作压力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3:126-127.

终极控制权范文6

关键词 机械制造;安全控制系统;设备特点;安全继电器;PLC;安全总线

0 引言

机械的安全性就是机械安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预定使用条件下执行其功能和在运输、安装、调整、拆卸和处理时不产生伤害或危害健康的能力。任何一台机械都有风险,会导致危险。这些风险和危险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人员造成伤害。当我们能够关注机械本身的安全性能的时候,其安全功能应该由安全自动化控制系统来实现。安全控制系统的正确设计会影响到机械的安全性能。安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是衡量该台机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的重要依据[1],本文对于机械制造中的安全控制系统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1 安全控制系统

所谓的安全(控制)系统,是在开车、停车、出现工艺扰动以及正常维护、操作期间对生产装置提供安全保护。一旦当工厂装置本身出现危险,或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危险时,系统立即做出反应并输出正确信号,使装置安全停车,以阻止危险的发生或事故的扩散。它包括了现场的安全信号,如紧急停止信号、安全进入信号、阀反馈信号、液位信号等,逻辑控制单元和输出控制单元[2]。无论在机械制造领域还是在流程化工领域,安全控制系统是整个系统运转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安全控制系统的结构图我们可以看出,安全控制链由输入(如传感器)、逻辑(如控制器)、输出(如触发装置)构成。从逻辑上来说,对于安全信号的控制功能可以采用普通继电器、普通PLC、标准现场总线或DCS 等逻辑控制元器件,从表面上达到我们所需要的逻辑输出。但是,我们可以注意到,普通继电器、普通PLC、标准现场总线或DCS 不属于安全相关元器件或系统。它们在进行安全相关控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以下安全隐患:处理器不规则、输入/输出卡件硬件故障、输入回路故障(比如短路、触点融焊)、输出元器件故障(如触点融焊)、输出回路故障(如短路、断路)、通讯错误等。这些安全隐患,都会导致安全功能失效,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安全控制系统就是要求能够可靠的控制安全输入信号,一旦当安全输入信号变化或安全控制系统中出现任何故障,立即做出反应并输出正确信号,使机器安全停车,以阻止危险的发生或事故的扩散。

安全控制系统的硬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来达到安全要求:1)采用冗余性控制;2) 采用多样性控制;3)频繁、可靠的检测(对硬件、软件、通讯);4) 程序CRC 校验;5) 安全认证功能块。

常见的安全输入设备包括由紧急停止设备、安全进入装置(安全门开关或联锁装置)、安全光电设备(安全光幕、安全光栅、安全扫描仪)。安全逻辑部分常采用安全继电器、安全PLC 和安全总线系统。

2 安全逻辑控制设备

逻辑控制设备是整个安全控制系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需要接收安全信号,进行逻辑分析,可靠的进行安全输出控制。现代自动化安全控制领域中,安全系统的控制元器件有安全继电器、安全PLC 和安全总线控制系统。

2.1 安全继电器

安全继电器,或者称为安全继电器模块,是最简单的安全逻辑控制元器件。其特点是采用了冗余的输出控制和自我检测的功能,实现了对输出负载的可靠控制。

该模块的存在2 个安全输出触点,这两个安全输出触点在内部是由来自2个不同的特殊继电器K1 和K2 的常开触点串连而组成。当K1 出现故障的时候,K2 依然可以实现安全触点断开的功能。同时,安全继电器模块可以通过内部电路进行自检,检测出外部接线故障和内部元器件的故障。

2.2 安全可编程控制器

安全可编程控制器采用了多套中央处理器进行控制,并且这些处理器来自不同的生产商。这样的控制方式符合了冗余、多样性控制的要求。这是安全PLC 与普通PLC最根本的区别。当一定数量的处理器出现故障后,完好的处理器依然执行安全功能,切断所有安全输出使系统停机。导致系统停机的处理器的故障数量取决于不同的系统。如,1oo2 系统(2 取1 的系统),一旦一个处理器出现故障,系统立刻进入故障安全状态;又如,2oo3 系统(3 取2 的系统),当一个处理器出现故障,系统并不会停机。系统只有在2个处理器同时出现故障的情况下才会导致系统停机。前者我们通常成为2 重冗余系统,安全可靠性较高、可用性较低;后者我们通常成为3 重冗余系统,其安全可靠性和可用性较高,但相比前者成本高。

对于信号的采集、处理和输出的过程,安全PLC 都采用了冗余控制的方式。当信号进入PLC 后,分别进入多个输入寄存器,再通过对应的多个中央处理器的处理,最后进入多个输出寄存器。这样,安全PLC 就构成了多个冗余的通道。整个过程之中,信号状态、处理结果等可以通过安全PLC 内部的暂存装置进行相互比较,如果出现不一致,则可以根据不同的系统特性,进入故障安全状态或将故障检测出来。

输入回路可以采用双通道的方式,通过2 条物理接线进入安全PLC。安全PLC也可以提供安全测试脉冲,用以检测输入通道中的故障。安全PLC 的输出内部电路也采用了冗余、多样性的方式,对一个输出节点进行安全可靠控制。安全PLC 可以通过2 种不同的手段,即切断基极信号和切断集电极电源两种不同的方式,将输出信号由1 转变为0。无论那种方式出现故障,另外一种方式依然完好的执行安全功能。同时,安全PLC 提供了内部检测脉冲,以检测内部故障。

安全PLC 的扫描时间要求为每千条指令1ms 以下。快速的中央处理功能不仅可以达到紧急停车的要求,同时能够以较短的时间完成整套系统的安全功能自检。

在软件方面,安全PLC 必须有可靠的编程环境、校验手段,以保证安全。这主要可以通过规范安全功能编程来实现。如Pilz 的安全PLC,提供了通过认证的MBS 安全标准功能块,以帮助编程人员进行合理的、安全的编程。这些安全功能块经过加密,不能够修改。我们只需要在功能块的输入和输出部分填入相应的地址、参数和中间变量,即可以完成对安全功能的编程。这些MBS 功能块涵盖了机械制造领域及流程化工领域的安全功能控制。

2.3 安全总线控制系统

安全现场总线系统是以安全PLC、安全输入输出模块、安全总线构成一套离散式控制系统。硬件和通讯的安全可靠是安全总线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判断依据。在硬件上,安全总线系统的模块都采用了冗余、高速的可靠元器件。

3 结论

安全控制系统是一个静态的系统,其监控系统中的安全相关的参数。在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安全控制系统不作出任何响应。但是当系统出现异常、或安全相关信号被触发,安全控制系统立刻夺去系统的控制权,根据其内部逻辑,对输出设备进行安全控制,从而保证了整个系统的安全。安全控制系统中的逻辑控制元器件是决定整个安全控制系统安全等级、设计成本、运行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安全自动化领域,常用的安全逻辑控制元器件包括有安全继电器模块、安全可编程控制系统和安全总线系统。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这些安全逻辑元器件可以配置成合适的安全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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