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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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险

商业健康险范文1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世界各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通常有几种类型:就业务经营种类上看,一是人身保险公司,在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以外,也办理健康保险业务;二是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及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三是专门的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组织形式上看,按所有权的形式不同分为营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和非营利性的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健康保险协会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断发展,功能上互相补充,从而形成了专业化和多样化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体系。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见表1),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2.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乎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凋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陈滔。健康保险[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邹根宝。社会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冯乃宪。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J].保险研究,2002,(1):34—35.

商业健康险范文2

俾斯麦混合型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共同存在。在很多国家,社会医疗保险设定一定的起付线、自付比例和封顶线,需要居民自付一定的费用,商业健康保险通过销售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保障客户的自付费用。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是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在补充健康保险中,往往采取对封顶线以上补偿给予继续保险支付办法,此类保险有多种形式,有商业保险形式,也有通过总工会大病保险形式等。另外,在商业保险中,往往有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除外项目或者不保障的项目提供全部或部分保障,例如,视力矫正、牙医、整形、长期看护、康复保健、豪华住院服务等。补偿水平因国家不同而不同,也因不同保险福利包不同而不同。可以看出,私人保险模式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健康保障,是美国的主流医疗保障制度;贝弗里奇公众模式主要是国家卫生服务模式;而俾斯麦混合模式结合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补充健康保险为居民提供在公共保险基础上的补充保险,减轻了看病费用负担;商业健康保险则在封顶线以上部分支付和社保覆盖以外项目、补贴住院费用等方面满足本国居民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内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社会医疗保险一般分为社会医疗救助、国家卫生服务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市场医疗保险、储蓄医疗保障制度等五种模式。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呈现出多层次的特征。其中,社会医疗保险起基本保障作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由于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做到“低水平、广覆盖”。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商业健康保险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主要是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补充保障,是人们提高医疗保障的重要途径。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不少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市场竞争激烈;风险管理的能力、风险管控的手段等都相对较低[3];专业化管理水平低;“供求矛盾”与“市场潜力与市场风险矛盾”的存在。一方面健康险的发展市场空间巨大,而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却发展缓慢;另一方面社会公众需求迫切,难以得到满足。这些均使得目前的商业医疗保险不能满足各阶层人士不断提高的医疗保障需求。

上海市医疗服务提供者、患者、支付者三方分析

医疗服务支付方(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方(医疗机构)和被保险方(患者)构成了医疗服务的三方,其中保险公司为患者提供保险产品及理赔服务,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或健康服务,而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相互合作,保障了患者的健康并解决了支付问题。

上海市有近100家中外保险和服务公司,较知名的约有30家,包括国际保险公司、国内健康保险公司、第三方服务公司(TPA)[4]和保险援救公司。它们的服务及运作各有特色:国际保险公司商业运作经验丰富、产品齐全、海外购买人数多,但受政策影响未能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健康保险公司发展迅速、网络齐全,但产品单一、有些受医保用药等多重限制;TPA公司在国际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均受限的情况下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架起了很好的桥梁。其服务周到、理赔便捷、24h热线、医疗护送、签证协助等,但公司规模偏小、业务种类不多;国际救援公司以紧急援救为特色,拥有专业的航空和旅行专家,能够安排相关医疗的地面或空中转运,但费用昂贵。

上海市可提供高端医疗或特需服务的医疗机构约有80家,但能够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合作提供免现金直接理赔服务并为境内外人士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约为30家,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一部分综合性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如华山国际医疗、市一、和睦家医院和百汇医疗集团等。其布局由市场因素决定,基本满足上海市场的涉外高端医疗需求。但目前公立三甲医院国际医疗服务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困境,受到国内医改政策影响,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医务人员个人发展受限如职称晋升等,后备人才不足,医疗服务、文化背景有差异;与国际保险公司建立直付困难,尤其是公立医院没有保险专业团队,资金结算存在风险。

高端商业保险购买方主要由长期居住上海的境外雇员及家属,短期商务人士及游客和境内高端人群所组成。不同的文化背景导致其对医院的选择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外籍患者倾向于外资诊所;华裔及港澳台患者倾向于去综合性医院;重症及疑难病例选择三甲医院等。购买的保险也主要是患者在本国购买或中国境内购买。对于医疗机构的信息来源主要通过保险公司、领馆、公司和亲友推荐,广告等,但仍存在信息渠道不畅通、对购买高端商业保险认识不足或有疑虑等问题。由于上述原因,上海的商业健康保险仍处于一个相对滞后的状态。

高端医疗服务和商业健康保险合作案例分析

华山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是沪上最早提供涉外医疗服务的机构之一,集门急诊、住院、出诊、疫苗接种、健康体检、灾难救援、医疗保障、国际转运、教育培训和科研为一体的多元化医疗服务体。至今已为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40余万人次提供不同需求的医疗服务,境外人士达75%。自上世纪90年代初率先与商业健康险公司建立合作,开展直接理赔结算业务,现已与欧美、日本和国内20余家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保险收入占医疗总收入从最初仅为5%,以后逐年增多,截至2010年已达到35.9%。中心举办了四届“高端医疗服务与建设”国际研讨会,发起筹建上海市医学会涉外医疗研究会,为整合上海涉外医疗资源、推动上海现代医疗服务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是美国、英国、德国等10国领事馆、国际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和跨国企业的指定医疗单位。

加强上海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国际商业健康保险不同模式分析并结合上海实际,提出建立上海商业健康保险新模式,即按医疗服务的不同需求,采用多种类型保险制度互补结合,既保障基本医疗,同时尽可能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图1)。在满足基本医疗的同时大力发展高端特需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按大的框架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两部分。基本医疗服务由公立医院及部分私立医院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目前主要由部分公立医院的涉外和特需医疗部门、中外合资医院和诊所等提供。建立多种类型医疗保险制度互补结合,保证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即现有的城保、镇保和新农合等。由政府承担,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强调全覆盖,体现公平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相结合:对封顶线以上部分,宜引入补充保险,可以由政府推动或结合商业等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人群作为受益方,提高该人群的支付能力。补充保险可以由个人或结合集体共同出资购买,其费用低、受益面广,解决了部分“看病贵”的问题,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障;另外,作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扩充,大大增加了商业保险公司基本医疗保险产品市场的基数,降低了其健康险的运营风险,亦有利于商业健康险公司的发展。基本医疗保险+高端商业医疗保险相结合:采用分类支付的办法,对于有高端医疗服务需求的人群首先就其基本医疗服务范畴由基本医疗保险负担,而超出基本医疗服务的特殊服务需求,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设计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保险产品作为高端医疗保险产品来提供,包括市场上存在的涉外高端医疗、特需医疗和高端体检等。可由个人或单位集体共同购买,从而使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顺利接轨,满足多层次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

针对商业保险需求,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商业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倾斜,大力开发和开放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降低准入门槛,积极鼓励国内知名保险公司及各种中小保险公司加入到健康保险的经营和管理中;有序引入管理经验丰富的海外健康保险公司和TPA公司;解决医院参与医疗保险经营管理和保险公司开办医院或收购医院的合法性[5];适时建设商业医疗保险统一结算平台。

商业健康险范文3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浙江宁波315040)

[摘要]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所以人们的关注度也慢慢转移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健康问题上,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强。

关键词 ]商业健康险;道德风险;保险深度;保险密度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2.050

随着健康险产业的不断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将成为我国国家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成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支柱。因此,对影响和制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各种可能存在的因素进行整理和分析,正确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途径,以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及提高我国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仅仅只有人保健康保险公司、平安健康保险公司、昆仑健康保险公司与和谐健康保险公司4家。且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主要是分布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而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却分布较少,甚至在有些西部地区还是一片空白。

1.2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1)道德风险大。在健康保险领域,道德风险是指被保险人,医疗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由于不诚实或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结果的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危险后,故意扩大损失程度的行为。在商业健康保险中道德风险主要包括被保险人故意欺瞒、医疗机构滥用药物、保险公司因程序烦琐放弃审查三个方面。

(2)发展规模小。一方面我国商业健康险在我国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占比相当小,仅约为10%,另一方面我国专门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数量少,且近几年的保费收入比较低,在四大健康保险公司中还以人保健康一家独大,保费几乎是其他三家公司总和。见表1。

(3)健康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低。从2005年到2012年我国健康保险深度(健康保险总保费/全国总人口数)低至0.14%,而我国健康保险密度在2012年也仅仅达到63.66元。而此前根据相关数据部门的统计在2010年,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就已达百分之十几,而保险密度方面也已达大约3000美元。

2影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因素

2.1外部因素

外部因素方面,影响我国商业健康险发展主要与居民收入、人口老龄化、人口数量、道德风险、政策法规、居民的保险及风险意识有关。居民收入增加、政策法规完善、居民风险意识提高,商业健康险需求也就会增加。

2.2内部因素

目前我国健康险保险主体少,专业人才缺乏,且大多保险主体只是盲目追求自身规模发展及利润增加,忽视了产品设计、营销方法创新,导致市场上产品结构单一、恶性竞争严重,客户服务不能及时跟进,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3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3.1保险公司层面

(1)重视人才培养。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强、管理难度高的业务,这些人才既要懂得保险业务知识又要懂医学专门知识,这样就能从某些程度上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的产生。

(2)探寻业界合作,防范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一个值得自己信任的医疗服务机构,双方本着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理念促进健康保险业健康顺利发展。在与医疗方合作的途中,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提供服务的医生签订协议,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患者的疾病种类和医生提供的服务费用给医生支付工资,然后再由医生提供病人的医疗费用,这样就可以使保险公司在保证被保险人获得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增强医疗服务机构的风险控制,避免了医患同谋带来的风险。

(3)加强产品创新,开拓市场。目前,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一大问题就是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的覆盖重点过于集中。所以创新是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良好发展的根本,保险公司需通过全面归纳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细分市场,针对不同年龄层、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的目标客户群,对健康保险产品的结构进行调整和创新,制定多样化的保险条款,开发对应的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保险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从而促进新兴健康保险产品的快速发展。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十几万亿元,其中很大部分是用来防病养老的,很多的消费者宁愿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就是公众保险意识弱的一个明显表现。所以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譬如可以从增加理赔、服务的公益宣传,普及群众保险知识,营造全社会良好的保险文化、保险氛围等方面来改变和提升保险行业形象,从而让更多的消费者放心投保。

3.2政府层面

(1)改善保险监管制度。目前,一些关于商业健康保险的法规法条还没有制定出台,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诚信法律制度,同时还应加强现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强度,从而促使保险行业的主体遵守法律、法规。

(2)加大政策支持。尽管在这近几年的时间内,我国都相继出台一些关于商业健康保险的鼓励政策。对于一些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都会有相对应的支持政策,特别是一些税收上的优惠减免政策。但是仅仅这些还是不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向前发展,所以我们国家在政府层面还需要加强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关注力度,多出一些有利的政策。例如,在保险公司方面可以允许经营商业健康险的保险人在保费的收入项有一定的营业税免征或是减征,然后对健康险的投保人可以允许不收取保金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在国家财政税收上予以大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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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琼.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J].保险研究论坛,2002(4):21-23.

商业健康险范文4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困境

随着我国居民保险意识的提高,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迅速,2016年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4042.50亿元,同比增长67.71%。2013~2016年我国健康保险占人身险保费收入依次为10.2%、12.18%、14.80%,18.2%,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0%,但是仍低于发达国家占比达30%的水平,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健康保险密度、保险深度较低,健康保险业务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困境

截至目前,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已共拓展至7家,人保健康、和谐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太保安联健康、以及去年批复筹建的复兴联合健康保险和瑞华健康,2016年,5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实现原保费收入共计1310亿元,同比增长178.89%。其中,和谐健康去年实现原保费收入1070.3亿元,同比增长247.44%,是5家公司中保费收入最多的一家;平安健康险原保费收入7.88亿元,增长50.66%;昆仑健康原保费收入2.09亿元,增长53.75%;人保健康原保费收入237.4亿元,增长47.49%;新公司太保安联健康险原保费收入4887.56万元,增长727.30%。

尽管保险业务收入强势上升,但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处于经营困境越发明显,从2017年第一季度数据看,除了和谐健康保险实现净利润1.86亿元外,其余4家健康险一季度全部亏损。其中昆仑健康保险亏损2.58亿元,太保安联健康亏损9659.19万元;人保健康亏损7272万元;平安健康亏损2506.38万元。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缺乏成功的商业发展模式,健康险定价难度大、医疗风险管控能力不足、险种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市场竞争不规范等原因,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处于发展困境中,成长缓慢,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宽。

(一)产品定价难度大

寿险产品定价主要依据生命表,但健康保险产品定价以多种数据为基础,各种数据同时获取难度较大,数据跟新速度快,不稳定,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人群健康保险定价基础差别很大,加大了健康保险产品定价难度。同时,疾病发生率与死亡率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在空间和时间上存在较大差异,加大了健康保险定价困难程度。出现保险公司初期产品定价过高,保费收入下降,产品定价过低,后期赔付过高,亏损严重。

(二)风险管控能力不足

现有健康保险运营过程方式中,人、投保人、保险人、医疗结构分属不同利益集体,呈现出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导致健康保险运营过程中容易出现较高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高额赔付支出以及佣金的上行,是健康保險出现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健康保险复杂的监管过程,加剧了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难度,保险公司盈利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三)供给与需求不匹配

保险行业是典型的以供给侧为主导的行业,即保险公司主推什么产品,消费者购买什么产品,而发达的保险市场应以需求侧为主导,这方面在健康险市场表现的尤为明显,虽然近年来保险公司推出一系列创新型产品,但仍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险种创新方面存在不足,具体体现在:一是险种结构失衡:疾病保险占比过半,医疗保险次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大,对于长期护理险的需求急剧增加,然而市场上长期护理保险所占份额还不足1%。二是长短期健康险结构不合理:保险消费者购买健康险期望得到长期的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具有补偿作用的医疗保险多数为短期的,长期续保通常需要一定条件,长期疾病险多数为一次性给付后终止,不能满足消费者预期的保障水平。

(四)其他市场主体的竞争

国外立法规定,只有专业健康险公司可以经营健康险。而在我国健康险的运营主体绝非仅有寿险公司和专业健康险公司,财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以及养老保险公司均可经营健康保险,这些公司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或者在销售渠道上占有显著优势,使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发展空间极其有限;同时我国产寿险公司在健康险方面专业化程度较低,常将健康保险产品同其他产品捆绑销售降低产品价格取得竞争优势。单一的价格竞争给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大压力,使其专业优势无从体现。

二、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发展建议

(一)加强健康保险产品创新

首先健康保险产品的创新要立足于市场的需求,同时也要基于我国老龄人口增多、慢性病发病率提高等国民健康现状,积极挖掘健康保险的潜在需求,打破以往供给式的产品研发模式。其次依据实际需求有序地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例如当前应积极研发需求旺盛的长期住院医疗险、长期护理险等产品。再者延伸健康保险产业服务链,以健康保险产品为中心加强前后端的服务创新,从而实现为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实现全面的健康管理,增强健康保险公司健康风险管理的专业性。

(二)构建“医疗+保险”互联机制

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要实现盈利必须考量的问题就是高赔付成本。赔付成本主要与医疗费用挂钩,故健康保险公司要控制成本、稳健经营就需要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形成互联机制。

1.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信息互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调取被保险人的就诊记录,以核实医疗机构是否有过度医疗的迹象,并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就诊行为,从而为定价提供精算数据基础。

2.保险公司在资本端加强与医疗机构联系。例如投资医疗机构从而介入医疗机构的管理,促使医疗机构规范经营,丰富健康保险服务产业链时。此举既可以控制医疗赔付成本,又可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化经营降低社会经营成本。现在部分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已经建立健康中心,实现健康管理,平安健康利用“互联网+”,打造一站式、全流程O2O的健康医疗服务平台,建立了国内规模最大的全职医生团队,成功搭建B2C、O2O线上供药网络;昆仑健康利用KY3H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入户健康管理服务,真正实现健康管理市场化零的突破,在此基础上不断摸索,探寻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

3.给付模式变革。在建立“医疗+保险”的互联机制时可以尝试改变以往由被保险人就医先垫付后索赔的模式,形成由保险公司与医院直接结算的模式,简化支付手续,避免医疗机构与被保险人串通夸大医疗费用,防范道德风险。

(三)支持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建设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是加固一个国家国民健康安全保障网的有效工具。国家应规范健康保险市场,对不符合市场自由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行为进行惩戒;给予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明确的政策支持,鼓励开办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给予与一般产寿险公司有差异的定向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控制整体行业风险。

三、结语

商业健康险范文5

[关键词]健康保险,市场特征,客户需求,服务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开发

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领域,由于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显著差异,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

一、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环境分析

(一)政策环境

深圳市自建市以来,一直把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作为发展方向,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都受到了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2004年12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五年建成全国“保险中心城市”,使深圳成为六个中心,即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同时,深圳市政府借助地理优势,加强深港保险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多种措施吸引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保险机构,这些措施包括对新设立的全国性总公司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等等。除此之外,深圳对吸引优秀保险人才也非常关注,出台很多针对境内外保险人才的优待条件,比如优先解决户口、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家属就业等等。

(二)经济环境

深圳市是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程度居全国前列,全年GDP由1979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422.80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59271元。2004年末深圳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25.39亿元,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5935.84元,人均消费支出为19960.32元,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1162.32元,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同时,深圳市私营企业发达,已发展到8.5万家,注册资金1407多亿元,上缴税金额200多亿元,从业人员已近150万人,占全市就业总数的45%以上,这就给团体健康保险市场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社会环境

深圳地区居民的消费观念比较超前,由于收入水平和整体素质比较高,因此健康投入意识强,对健康产品、健康服务需求特别强烈,摆脱了“看病靠政府,报销找单位”的原有传统观念,而向“看病靠保险”的消费观念转变。从深圳地区的城市文化氛围看,深圳属于移民城市,年轻人很多,拥有兼容并蓄的多元化移民文化,同时,毗邻香港的地理位置也增加了深圳的国际化氛围。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障情况发展滞后,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目前深圳常年平均人口已达到1200万人,其中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口总数为231万人,仅占人口总数的19.25%。职工家属、部分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中小学生等均不能充分享受基本社会医疗保障。

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状况

2004年深圳市人均保费约15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5倍,保险深度2.75%,居全国首位。但健康保险覆盖面低,据深圳保监局2004年度对全市保费收入的统计显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只占深圳人口的3%,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只占全部医疗费用支出的6%,而这两个数字在美国分别为60%和50%以上,在法国有80%以上的家庭拥有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障。

(一)市场总体状况

截至2004年底,深圳保险业总资产为2496.98亿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1.71亿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深圳地区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呈现出按照收入水平划分的层次化需求结构,2004年实现健康险保费收入2.16亿元,企业和居民的购买能力很强,对健康险产品的选择和服务要求也比较高。

由于深圳的保险市场相对比较成熟,竞争也比较激烈,费率水平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低。一些团体客户往往从自身需要出发,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不断压缩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在各家经营主体的竞争方式上,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价格竞争,尚不能通过服务和产品优势取得竞争优势。

(二)市场经营主体

截止2004年底,深圳市场上共有保险法人机构6家,保险分支机构270家,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8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4家,保险兼业机构2515家,从业人员约19400人。深圳市场上的主要寿险公司都开办了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平安、中国人寿、太平洋、友邦等公司。自2003年1月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以来,财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深圳市场上经营健康保险的市场主体日益增多。2005年11月,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开业,推出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创新理念,为深圳地区的健康保险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市场上主要的健康险产品

深圳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只有人保健康、平安、国寿等少数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拥有以主险形式的住院费用和住院补贴个险产品,一般都对这些主险辅之附加型的住院类、手术类和意外医疗类产品。其他一些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大多属于附加型产品。相对来说,团体健康保险产品类型比较灵活,目前主要有团体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团体疾病医疗保险、女性和生育健康保险等。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或第三方管理这些险种虽然较多公司已经开发,但实际操作中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是市场中的主要产品。

三、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特征

(一)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

深圳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居全国前列,对个人健康状况的问题更为关注。通过对一些居民的访谈,发现他们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特别是高端客户,希望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深圳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城市,大多数居民对待工作的态度不是追求稳定,而是追求工作的挑战性,造成他们换工作的频率也较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们的保险意识,特别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意识。同样,由于深圳的商业氛围,人们拥有成熟的经济头脑和理财观念,愿意投资买健康保险,特别对储金型产品感兴趣。深圳发达的服务业使得客户对服务的要求较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和优良的服务品质,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二)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

深圳有500多万外来劳务工,这些劳务人员缺少基本的医疗保障,合作医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劳务工就医难”在“移民之城”深圳表现非常突出,也最为典型。这个市场特点对于深圳的健康保险经营主体来说,既是机会也是很大的挑战。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收入低的特点,如何针对这一特殊市场设计出健康保障方案,对于取得深圳政府支持、占领深圳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

作为新兴城市,深圳市的社区规划非常完善,整个城市可以按照社区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深圳市卫生局利用这一优势,根据地理位置划分医院辖区,由各医院在所属辖区内建立了若干“社康中心”,负责社区内居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截止到目前,深圳市拥有卫生医疗机构856家,其中医院87家(不合妇幼保健院),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5069张,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2.29万人,建立健全了市、区、镇及社区级的疾控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区及较大型医院医疗急救中心或医疗急救组织。”这一特点非常有利于保险公司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搜集客户信息,最大限度地贴近客户。

(四)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

由于特区设置的历史原因,深圳地区被划分为关内和关外两个地区,关内包括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四个区,关外有龙岗和宝安两个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定位的不同,各地区的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的健康保险市场区别较大。关内市场比较类似于内地发达城市的市场,而关外的小型民营企业很多,这些小型团体客户对服务和保障拥有与关内客户不同的要求,比如更倾向于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的层次性更突出等等。同时,由于关外地区本地人较多,大多讲客家话,性格、风俗习惯上都具有明显的客家人特征,因此,在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过程中,需要结合客户的购买偏好进行策略研究。

四、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建议

(一)营销渠道

综合深圳地区的特点,健康保险的营销渠道除了传统的渠道类型以外,应大胆进行渠道创新,重点关注一些新型渠道。首先,要重点发展门店销售渠道。健康险业务具有理赔次数频繁、单笔业务金额较小等特点,而深圳地区的社区医疗、社区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等发展比较成熟,居民对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因此,门店销售渠道比较能够适应深圳地区健康险的特点,使渠道触角往纵深发展。其次,要重视职团开拓渠道模式。深圳市的企业比较密集,针对这些大型客户,通过开展职团开拓,能够充分开发团体客户的资源,拓展个险市场。第三,要探索延伸渠道模式。针对劳务工市场,保险公司可以积极与政府合作,推进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参照“深圳市工伤意外补充保险”的销售模式,与社保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利用社保网点等代办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险。

(二)产品设计

根据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需求特色,保险公司一方面要注重针对高端客户的产品设计和开发,包括社保补充型、老年护理型、收入损失补贴类和保障类产品等。另一方面,要针对特定客户群开发与之相对应的产品。比如针对建筑业客户开发建工类产品,针对关外小型民营企业开发不同保障层次的医疗费用补贴保险等。

(三)服务策略

服务是实现产品差异化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根据深圳市民需求的现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以医院、社康中心为网点的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预约专家、陪同检查、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住院预约等服务项目。在服务品质上,要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过服务绩效监督考核制度、客户投诉制度、服务过程跟踪制度等一系列控制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四)促销方式

健康保险在深圳地区的发展潜力巨大,有很多领域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可以快速占领市场,形成先人优势。在促销方式选择上,保险公司可以针对深圳市居民重视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特点,采取“买产品、送服务”、“产品服务优惠套餐”等方式拓展市场,既达到产品销售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服务增强客户对新型健康管理内容的体验,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打好基础。

(五)价格策略

深圳市的高收入人群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多,同时也存在收入较低的劳务工群体。因此,在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上应深入分析客户群的心理因素、消费偏好,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商业健康险范文6

【关键词】健康保险 风险管理 专业化

一、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概况

定义:根据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与2006年9月1日颁布施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的第二条,“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方式对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分类:在我国商业保险的分类中,商业健康保险主要包括: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收入损失保险,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护理保险。

二、商业健康保险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是经营和管理风险的企业,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的基本职能,没有风险便没有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必要。经营健康保险,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就保险风险而言,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有两类,一是保险标的客观风险,指保险标的蕴含的潜在损失,是保险公司需要识别和管理的对象。二是保险的经营风险,保险公司通过实施风险管理活动,使整体的损失发生频率和整体损失额尽可能不偏离定价假设,我们将这种偏离的不确定性称之为保险经营风险。

(2)逆向选择风险。逆向选择是指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倾向于做出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由于健康险商品的特殊性,作为参保人一方,希望通过保险获得利益最大化,因此会隐瞒不利于投保或可能提高保险费率的信息。逆向选择导致的商业健康保险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保险人个体的风险水平显著高于保险产品费率厘定时评估的平均风险水平。二是由于逆向选择的存在,在长期内将出现非健康人群驱逐健康人群现象,整个市场走向瘫痪。

(3)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参保人投保后对自身健康状况关注程度降低,减少对疾病的预防投入,从而导致个体风险水平提高。二是参保人投保后倾向于过度医疗,或者在面对多种医疗方案选择时,倾向于采取相对昂贵的治疗方案和尽可能多的检查。三是虚假报案,通过伪造病历等骗取保险金。四是来自于医疗机构的诱导医疗消费。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但十后国家充分肯定并大力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以更好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重难点是风险管理,虽然保险公司使用很多办法来控制风险的发生,但是成效一般,而根本原因则是商业健康保险行业内部道德风险管理意识缺乏、诚信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行业呈现恶性竞争、忽视售后服务管理;事中风险管理机制缺乏、风险把控力度弱;公司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相关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四、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建议

(1)构建有效的声誉机制,减少道德风险。建立公众诚信档案,构建有效的声誉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被保险人采取诚信行为。在健康保险中,可以根据被保险人上一年的投保理赔情况,确定下一年的保险费率标准。同时,保险公司可用多样化的方式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探索医保合作的新模式,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目的。通过这种模式不断加强医疗机构的风险控制意识,在保险公司提供优良保障的同时有效控制道德风险。

(2)建立社会和市场共同监督机制。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除了政府部门参与监督外,还需要建立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督的共同监督机制。一方面,共同规范健康保险市场行为,严格审核健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另一方面,医疗机构要公开其规章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建立专业化商业健康保险队伍。从国外先进经验来看,专业化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运作时更加规范,提供更良好的服务,管理起来也更加方便。就我国来说,经济水平不断提高,13亿人的市场决定了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市场的需求要求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提供更加专业化。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专业化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脚踏实地,目光长远,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手,公司员工的专业化,与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4)建立适当的政府参与机制。我国现阶段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决定,商业健康保险要想有更大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引导与扶持,同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全民社保的开展也离不开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补充。作为政府,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支持,同时规范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的监管体系,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有序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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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立鹏,王婧,欢欢.商业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分析及控制研究[M].时代金融,2011, (15).

[3]闭潇丽.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道德风险控制研究[D].广西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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