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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四违;安全闭环;管控体系
1 目前煤矿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1)管理人员责任不到位,诚信履职意识淡薄,对隐患源及三违现象疏于管理。
(2)现行管理机制存有缺陷,没有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3)安全管理方式过于简单、形式化,基本上还是传统的管理模式,不系统,不科学。
(4)信息化技术支撑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虽然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但在信息化建设上还只停留在理念上,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 建立责任链追究体系
肥矿集团在推行层级管理、逐追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问题“责任链”追究范围。区分四个层面:集团公司层面,按照问题所属管理责任,追究到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公司处室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公司处室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追究到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二级单位层面,追究到科室、区队、车间主要负责人;区队(车间层面,追究到班组、岗位。根据问题性质,确定“责任链”范围:一般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短链”追究;较重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中链”追究,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处室有关负责人“长链”追究,力戒标准不清、追究不规范。
3 实现“四违”、隐患闭环管理
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逐步提升,将原有的“三违”上升到“四违”新理念。“四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违责行为”是指上追下联出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不负责行为。“四违”、隐患管理实现标准化管理,建立了“四违”、隐患标准数据库、考核标准,对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四违”、隐患数据,录入系统可自动进行分类,联责考核,并对隐患未按规定标准、未按时间整改的将实现升级联责考核,联责问题落实整改,与人力资源管理考核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安全管理、检查、帮教、考核闭环管理。
4 建立质量检查点管理机制
对各作业区域的工作条件和设备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故障及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安全质量检查点的基本概念,对安全质量检查点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制定检查点的检查内容,并制作成检查样表,以供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填写。
5 建立安全隐患处理闭环升级管控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逐步提升,将原有的“三违”上升到“四违”新理念。“四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违责行为”是指上追下联出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不负责行为。从集团公司到矿井管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在现场所查处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层级升级闭环管理。首先根据专业、施工单位、安全隐患类别和性质固化标准数据库、考核标准,固化层级联责责任、考核标准。其次是检查人员针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联责负责人,监督复查责任部门,接下来整改负责人应该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处理安全隐患,并积极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即可消号,如果到期未整改或经验收达不到要求,即可升级到相应联责负责人,由联责负责人督促并进一步落实整改,否则将继续升级并联责上一级负责人,只要隐患升级将自上而下联责考核。
6 建立安全隐患、“三线”正负激励机制
安全隐患管理在实行闭环升级管控的同时,对于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警戒线、帮教线、安培线”“三线”管理。“三线”以分数形式体现,首先也是根据安全隐患类别和性质确定并固化分数值,其次根据矿井管理水平确定“三线”分数值,“三线”分数值可以随着责任单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降低,原则上“三线”管理的是少数单位,否则,“三线”分数值需要及时调整。再者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为负分,集团公司到矿井管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为正分,两者相互增减实现正负激励。分数值达到警戒线值,将给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提出警告,意为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单位管理未跟上。分数值达到帮教线值,则由矿井帮教部门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帮教,并记录“黑名单”,一年或半年内有三次帮教,主要负责人将受到降级处罚。分数值达到安培线值,意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进入安全学校进行不少于10天的安全管理培训,一年或半年内有两次安培,将受到撤职处罚。
7 建立安全管控信息系统
信息化支撑是管理制度、规定,有效落地的有效手段,首先将各种信息(主要包括人员、设备、隐患、四违、安全质量检查点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并进行统一编码,建立标准数据库。再就是按照层级管理模式,根据专业管理、单位管理方式,将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录入数据库。然后按照闭环管控理念设计功能框架,利用短信方式进行报告、警示。最后该系统与人力资源考核系统、安全培训系统对接,实现考核、安全培训自动才生成、告知。这样无论哪一级管理人员按照检查地点的检查菜单进行检查并对问题进行录入、选择相应的联责责任人员即可,有关考核问题或升级考核将会自动生成。通过信息化支撑实现程序自动化、职责清晰化、考核无私化、联责透明化,确保了制度的严肃性。
8 结语
安全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政府监察、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体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力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积极创新管理方法,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强化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二)完善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增加企业安全管理各专业人员配备,逐步推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委派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检测数据统计。
(三)积极争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标准的全部按要求进行创建,继续开展县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验收工作。
(四)在所有新开工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用品,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创建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
三、主要措施
(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严格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建管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履职情况检查制度的通知》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完善安全机构的设置、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强化对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试行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现场带班、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例会制度,推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企业委派制度,有效掌控施工企业履职情况,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审查挂钩;督促监理企业重点把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材料设施设备进场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审查监控关、隐患整改复核验收关,严格落实旁站监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月度自查上报等自检自控工作。与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目标分解到每个施工现场,落实到人。
(二)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加强建筑市场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各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对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建设手续,及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资格进行施工的,除责令停止施工外,分别对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处罚;严格查处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约谈、记入不良行为、责令停工、暂扣或吊销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企业投标、经济处罚等手段,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形成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创新安全监管办法,调整安全监管思路,确保建设各方安全责任履行到位。
积极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督促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一是将监管重点由实体隐患向企业安全行为和现场实体隐患并重上转变,对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督促监理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法定安全监理责任;三是重点做好企业人员履职管理工作,对企业安全科、现场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在岗情况、履职情况、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等。
(四)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严格规范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拆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程序,严肃查处未经方案论证擅自开挖的行为;严格危险源公示、过程监控和报告工作,对深基坑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联动把关制度;督促建设各方对高大模板梁底扣件紧固力矩进行100%检查;重点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日常检修保养、大臂安装维护用保险钢丝绳、施工升降机限载等措施,从设备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安装、拆除、拆装队伍资格、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成片小区工程塔吊合理选址等各个方面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起重机械未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后期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吊篮,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具有产品合格证,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安装后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每个吊篮内只准进入两名工人作业,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对“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项目,提前介入监督,加强预防和控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依法选取有资质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程监理、方案审批论证、专职安全员配备等制度,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把材料和吊篮等设备的进场关和使用关,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安全。
(六)深化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继续做好“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基地”培训工作,深入工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大基地教育的覆盖面,保证培训取得成效。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保证工人的入场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级教育”培训到位,工人未经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积极组织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教育培训等活动。
(七)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提高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继续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凡符合创建条件的施工现场,必须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有条件的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图集为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2011年,所有新开工工程将逐步推行工具化防护用品,力争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
(八)组织开展安全综合和专项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全面提高监管力度和深度,严把跨年度工程开工关。在强化工程实体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制度执行、人员履职等安全行为的检查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复工。根据不同季节和阶段施工特点,组织季节性综合和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继续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保证安全措施费用拨付,确保安全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为依据,加强对安全措施费用拨付情况的监管力度。建设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十)严格手续办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指派专人(分管经理或安全科长)负责安全措施备案,塔机拆装告知、产权备案,安全措施费拨付申请等各项手续的办理,保证各项手续办理及时、完整。
安全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3
通风安全部—李斌
2009年是我们**原料部成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发展的开始。09年我们所属煤矿井下实现了安全生产,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有付出有收获,有汗水有心悦,作为恒鼎人我感到高兴。我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进入角色找不足
自从我入职恒鼎公司的那一天起,我就在我的工作日志上写上了:安全工作稳如泰山,安全工作重如泰山。为此尽快的适用环境,进入角色,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各个矿的安全生产状况。首先是多下井,利用各种机会,只要是下矿就坚持必下井,因为煤矿各种安全隐患都在井下。刚开始各个煤矿都存在着危巷,失修巷道多,工人的工作环境差没有安全感。另外安全设施的投入欠账多,基础工程质量不好。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还有的矿上领导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这给我们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为此多下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这半年来的工作,目前各个煤矿工作条件都有了明显改善,为此夯实了安全基础工作。
2、抓落实搞好现场的安全管理
所谓煤矿安全工作就是指人、物、系统、制度四大要素的安全可靠和谐统一,最终实现矿井的恒久安全。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站着主要作用,要想在短时间内改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从人的思想和素质上入手。一是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人的因素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因素,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搞好安全生产基础的基础。为此利用了休息日和晚上时间,从各个专业系统整理了“煤矿安全应知应会学习题库”,都已下发到各个矿上,要求利用班前会时间学习,提倡每周五开好安全活动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以此来促进管理人员和职工共同学习,转变职工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逐渐转变为“我要安全”。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安全管理、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二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安全履职和员工“三违”考核细则。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在安全管理上必须以制度说话,以制度管理。才能使职工更好地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和行为准则,促使他们上标准岗,想安全事,干规范活的目的。
3、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生产
抓安全管理没有制度就等于没有抓手,首先制定了《原料部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完善了安全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这样使每个人都感到有压力,时时处处想安全保安全。为完善现场的安全管理,先后下发了《各种工种操作规程》和《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另外引导各矿每天的汇报制度,使各矿的安全生产能够得掌握和控制,有效的促进安全生产。
4、严管理查“三违”保安全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对违章行为绝不手软,发现违章行为不论职位高低,都要让违章者受到处罚,让违章付出代价,不仅让违章者丢票子还要其丢面子。沿河煤矿的瓦斯超限现象从11月份就对矿上提出了批评和处罚,可矿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12月份瓦斯超限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为此对矿领导成员做出了严肃的处理。
5、严把事故处理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安全无小事,从现场的安全管理到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能够以身作则。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坚持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在12月5日凌晨兴建煤矿发生片帮伤人事故,造成两名工人不同程度受伤,本人就及时赶到现场和施工人员进行查找事故原因,并及时的对矿上和有关人员进行了严格处理。对事故不分大小,对每一起事故都要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从而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6、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和培训中心搞好瓦检员、安全员、爆破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促进各矿对特岗人员的建档立卡工作,搞好培训考核的相关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把好关,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素质,从而来保证安全生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及对策:
1、对有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够熟练,在安全检查中有时候还不能够指导安全生产,不能够更好的为矿山服务,有时候甚至以罚代管。
2、对“三违”行为的处罚还不够严厉,查处“三违”行为后,有时候考虑事情较多,比如矿接收时间短,安全基础差等,没有让违章者得到应有的处罚。为此造成矿上安全隐患的整改不积极、不彻底,同样的问题甚至重复出现。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处罚,凡是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加倍进行处罚,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和有的矿上管理人员交流不够,由于部门人员配置不够,矿井越来越多,到矿上检查完毕后,有的问题在井下就做了处理,有时没有与矿上的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换意见,(有的矿上领导比较忙,我们到矿检查出井后见不到管理人员)为此造成了沟通不畅,存在对一些问题的误解。
4、从半年来的工作看,有的个别矿上管理者的思想没有转变,没有踏踏实实的工作,而是把主要心思放在了和行管部门打通关系上,对井下的安全生产没有认真的组织,个别矿上的管理混乱,井下违章行为层出不穷。关系是生产力,但是要分轻重,我们应该扎扎实实把井下安全生产做实做牢,以我们的安全生产来促进和地方行管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行管部门的认可。
5、安全管理的机制不健全,没有专职的安全检查队伍。明年随着生产任务的加重,我想组建一支专职安全检查队伍是有必要的。有的矿上违章现象猖狂,一方面工人的安全意思差,不知道违章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说明矿上的安全管理是松散的,对井下的安全监控是失控的。假如说有专门人关和没有人去关的结果是会不一样的。加大对现场的安全管理,以静态和动态的安全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6、需要“引进来走出去”培养人才的战略。“引进来”就是不仅要引进管理人才,还要引进一批熟练现场工人,目前我们施工的锚喷巷道都没有掌握光面爆破技术,另外随着产量的加重,我们还有引进一批熟练的机电修理工,出炭不出炭就看机械转,一旦出现了机械事故务必要影响我们的生产任务。从炮采工作面到综采技术,我们的技术力量都比较薄弱,我们井下的生产环境都比较复杂。只有掌握了技术熟悉了环境,才能带动我们工人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改变我们现在不合理生产现象。“走出去”就是要不断的把我们的骨干力量送到现代化的矿井去学习,只要学习才能提高,只要学习才能发展壮大。我们可以给这些骨干力量签订长期合同,提高待遇,留住人才,我们的企业才会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三、今后努力方向或计划: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首先学习煤矿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能力;同时还要学习煤矿有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管理的新理念,学习煤矿各种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在以后的安全管理中出现盲区。希望原料部也给我们创造一个学习的环境,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酌情给予考虑。
2、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安全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之前,都有300个隐患或违章。所以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做细做实,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只有做到静态和动态检查,凡是在检查中有“三违“现象的,我们严肃处理。另外要经常行组织各部门分专业对矿上的顶板管理、通防管理、机电运输管理、瓦斯和探放水等专业重点的检查,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在矿井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评比工作,努力提高矿井的安全基础。每个季度进行评比一次,对评比好的进行奖励,建立奖励基金,就是把平常的罚款建立专款专用,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评比制度。从安全、生产任务、井下的文明生产环境等来评比,通过评比加快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通过质量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保证达到系统可靠的相关要求。本着上线,上尺,上亮点的原则,抓好两个标准化的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创建打好基础,并以此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4、加强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建设,从硬件上完善瓦斯抽放的相关工作,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要从公司的设计和接替安排入手,保证抽放的时间,通过抽采抽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含量,从根本上治理防范瓦斯灾害。加快瓦斯利用的建设工作,保证在2010年内实现瓦斯利用的突破。
5、加强对高瓦斯矿井的防突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加强矿井的预测预报工作,实现现场的挂牌管理,保证不出现超掘的现象,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压风自救系统,建立防突风门、防逆流设施,合适的地点建立避难硐室,加强防突的培训工作,对全员进行防突培训,提高矿井的整体防突能力,提高矿井的防灾的能力。
6、加强科室的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煤矿、深入井下现场,认真监督检查、指导“一通三防”和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与矿井加强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助矿井解决,保证为矿井服好务,既是矿井的安全管理督察员又要当好矿井的服务员。
安全工作只要起点没有终点,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意义深远,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努力实现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工作,严谨务实工作作风,上下同心,齐抓共管,为我们公司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李 斌
安全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4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全工作部署,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努力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园区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得到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在园区管委会及园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中得到深入贯彻,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园区管委会及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排查、报告、整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生产保障进一步强化。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通过会议研究等方式,明确并形成书面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工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要建全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管理职责及规章制度应当在相应岗位位置上墙的,要按要求上墙。今年,新《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必须在相应办公室上墙,做到抬头即见职责,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2.加强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即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企业要建立内部检查、排查和报告、治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岗位职工要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岗位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企业要建立相应监督考核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及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园区管委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企业要加强本企业从业人员及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企业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情况等。企业新建、改建工程涉及安全设施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各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保证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要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决策时,要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企业要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并作好相关记录。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在相应位置应当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标志。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应安全、工伤保险,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企业职工安全应急能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今年,园区管委会将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活动。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制定安全检查监督计划,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园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相关科室及人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对企业的安全检查,要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作好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检查时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纠正、排除或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撤出从业人员,要求暂停使用和生产。对不按要求进行纠正、排除、整改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提请进行相应处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在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问题上,坚决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一致,贯彻职能部门的处理措施。
2.健全和落实园区管委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健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市、区安全工作的要求,明确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领导、科室、人员的职责。二是健全完善园区管委会研究安全工作的机制,按要求提请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园区企业召开的季度安全工作例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相关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会。三是完善园区各科室、园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重大隐患及事故报告机制,做到园区与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情况沟通通畅,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知晓,出现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园区各科室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园区安办,并于每周五上午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隐患报园区安办。四是强化履职监督和问责。园区管委会纪工委要加强对园区相关领导、科室、人员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相关人员履行好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
1.整治重点。重点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燃气管网和包材印刷行业。重点区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危险路段、各类工业企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安置小区租赁商户)等区域。重点企业:高危行业、室外作业、重大危险源和近两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重点时段: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汛期、高温期、重要节日、工作交接期和夜间作业等时段。
2.整治内容。
(1)汽车销售企业。企业销售大厅、维修车间、办公室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投入使用,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牵头部门:经发办)
(2)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道路路面、管涵、井盖、电力路线、运输车辆、驾校车辆等。摸清园区燃气管网现状,消除违法建设(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施工建设侵入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安全隐患,防止因燃气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牵头部门:规建办)
(3)空闲土地及水塘。征地拆迁、平场工作造成的闲置土地、租赁商户,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牵头部门:服务中心)
(4)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整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维护情况的检查,依法淘汰关闭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食堂从业人员持证、办证情况,使用燃气规范情况、食堂天然气管线安全情况。(牵头部门:经发办)
(5)建筑施工场地。进行建筑施工安全专线整治,起重机、塔吊、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和现场管理等情况,预防坠落、塌陷、触电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借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办理施工手续和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在建地下空间、房屋、电力等重大工程以及建筑特种设备、深基坑、高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房屋拆除、立面整治施工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督促企业配齐配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住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牵头部门:规建办)
安全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5
2008年以来审结危害生产安全刑案6103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总体状况如何?呈现哪些趋势?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一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及与之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据统计,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结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610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8118人,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其中,2008年共审结1591件,生效判决人数2048人;2009年共审结1525件,生效判决人数1948人:2010年共审结1506件,生效判决人数2059人;2011年~11月审结1481件,生效判决人数2063人。
2010年8月,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组成检查组,对15个省市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惩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疑难问题。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相关案件审判经验基础上制定了这个《意见》。
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权钱交易、渎职犯罪
法院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应当把握哪些原则?对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渎职犯罪如何惩处?
这次出台的《意见》,首次明确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三项审判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即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区分责任、均衡量刑;主体平等、确保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导司法审判实践过程中强调,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尤其是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和渎职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原因、后果大小、主体职责、过错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全案,正确划分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对于所有责任主体,都必须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确保刑罚适用公正,确保裁判效果良好。
《意见》规定,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数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或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在《意见》中还规定,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同时构成职务犯罪或其他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进一步明确责任认定,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
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过程中存在哪些难点?如何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涉案人员往往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而且事故原因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又有间接原因,原因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联程度又存在差异,如何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区分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
对于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同时,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
一般情况下,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责任,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察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
规定从严惩处若干情形,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股企业构成犯罪不能缓刑
在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如何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实践中,对于安全生产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应当特别强调予以从严惩处。《意见》中规定了具有如下情形的,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其中包括:
①非法、违法生产的;②无基本劳动安全设施或未向生产、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无保障的;③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④关闭、故意破坏必要安全警示设备的:⑤已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⑥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人员,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⑦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⑧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⑩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的;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尚未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⑥事故发生后,采取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⑩数罪并罚的。
安全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6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真正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抓好“四个建设、六个重点”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稳步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
三、排查时间
此次排查治理工作时间开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加强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村(社区)、乡属有关部门、联村办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四、抓好“四个建设”
一是巩固基层建设。落实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财、物,强化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权、利,实现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人监管、有能力监管、有手段监管、有经费保障。将工作重心全面落实到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来,要建立村级安全协管员的准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方式,督促村级安全协管员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及时查找和报告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协助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执法行动。
二是保障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对安全设施、设备予以保障,督促各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优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结构。以安全宣传和培训为主线,加大对安全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执法和监管水平。
四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履职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突出“六个重点”
一是矿山企业。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认真落实各村及有关部门领导联系矿井和安监员驻矿制度,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
二是道路交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行为,继续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治理,狠抓道路交通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检查管控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工作,努力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方法,完成2015年道路安保工程,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三是建筑施工。加大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覆盖范围,确保现场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特别是深基坑、脚手架、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操作规程的遵守,杜绝违章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四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全面清理检查学校、超市、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限时整改或提请关闭。
五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强化对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切实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
六是食品药品。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及时查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企业加强班组、车间、厂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组织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依法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进一步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职业危害相关知识,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求企业对员工实行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职业病防治检查和备案登记,强化生产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治管理,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