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服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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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服务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1

1.分析的目的

通过对家长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望接受率与现实接受率的比较,了解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盼和需要,认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现状与家长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为构建覆盖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供依据。

2.分析的方法

分别计算家长现实接受与期望接受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18个项目不同选项的比率;比较各项目各选项期望接受率与现实接受率并计算期望率高出现实率的期望提升率;以期望提升率超过10个百分点为标准,筛选出期望明显高出现实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11项。

3.我们的认识

仔细阅读并体会表内数据反映的、家长期望率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的11个项目的含义,可以将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待概括为:(1)在指导观念上,指导者要尊重家长的“参与意识”,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2)在指导能力上,要求指导者提高指导服务的“专业性”素养,进行“高水平”的指导服务;(3)在指导方法上,期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个性化”,满足不同家长的需要;(4)在指导服务手段上,要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家长与指导者、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互动;(5)在指导内容上,要深入家长和儿童的情感领域、正确处理情感与理智关系和重视榜样、氛围等隐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二、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父母中“80后”比率的比较

1.分析的目的

通过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父母中出生年代为“80后”比率的比较,认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群体的出生年代变化趋势。

2.分析的方法

分别统计儿童父母中幼儿父母、小学父母和中学生父母三类父母中“80后”出生的比率,并将统计结果编制成表2。

3.分析的结果

表内数据表明: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父母“80后”出生的比率有明显的不同,幼儿父母“80”后的比率已经达到59.9%,小学生父母为17.1%,中学生父母还只有1.6%。

4.我们的认识

“80后”父母已经成为幼儿父母的主体,随着时代的推移并将逐渐替代“80前”父母而成为小学生父母和中学生父母的主体。

三、“80后”与“80前”家长对指导服务期望的比较

1.分析的目的

通过对“80后”与“80前”两类对象上述11个项目选项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期望提升率的比较,揭示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期望接受率的提升与对象群体出生年代变化之间的关系。

2.分析的方法

出生年代为“80后”的家长均为孩子的父母;而且,前期研究已经发现:3~18岁儿童父母中,“80后”父母主要集中在幼儿父母和小学生父母两个年龄段儿童的父母中。分别统计以上11个指导服务项目选项的3~12岁儿童父母中“80前”和“80后”的期望接受率的提升百分点,并将结果编制为表

3.分析的结果

项目期望值提升10个百分点的11项指导服务项目中“,80后家长”提升百分点数明显超过“80前家长”的有10项。就“指导服务形式的集体指导”中“组织家长的讨论辨析活动”而言,虽然“80后”父母的期望“提升百分点”低于“80前”父母,但这一差别不足1个百分点。

4.我们的认识

前述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望变化,主要与“80后”父母大量进入家长群体有关。

四“、80后”与“80前”家长自身特点的比较

1.分析的目的

通过相关分析揭示“80后”父母的自身特点,为认识大量“80后”父母进入家长群体后,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期望变化的原因提供依据。

2.分析的方法

继续以3~12岁幼儿园和小学生的父母为对象,统计反映孩子特征、家长特征和家庭特征的基本情况各项目(所谓前置变量)与“父母出生年代是否‘80后’”之间的相关系数,并进行显著性检验。

3.分析的结果

(1)在本调查范围内,发现与“是否‘80后’父母”之间的联系存在显著性意义的前置变量有9项;(2)其中呈现正相关的前置变量有6项,它们分别是“父母是独生子女“”孩子是独生子女”“家庭结构是主干家庭”“业余时间忙于亲子游戏”“家庭收支平衡”和“父母学历层次”;(3)呈现负相关的有3项,它们分别是“家庭结构是核心家庭“”业余时间忙于辅导孩子功课”和“家庭收支比较困难”。

4.我们的认识

80后父母具有下列特点:(1)父母中自身是独生子女的增多;(2)孩子是独生子女的增多;(3)业余忙于与孩子游戏玩耍的增多,而辅导功课的减少;(4)核心家庭减少而主干家庭增多;(5)家庭收支层次改善;(6)学历层次提高。

五、结语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2

【关键词】社区;家庭;艺术教育

在当代社会中,“艺术教育”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和内容。狭义的讲,“艺术教育”可理解为对培养艺术家或专业艺术人才所进行的各种理论和实践教育,如各种专业艺术院校正是如此,戏剧学院培养出编剧、导演和演员,音乐学院培养出作曲家、歌唱演员和器乐演奏员等。广义的讲,“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它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专业艺术工作者。在当代社会中,人的生活与艺术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联系,例如读小说、看电影、听音乐、欣赏绘画等。

社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他为我们居住在一个固定区域的居民群体范围内的居民,起着一种媒介桥梁作用。社区教育是运用本社区教育、文化等资源,面向本社区全体公民,以促进本社区人的发展与社区发展为目标的各类教育活动。在为我们广大居民群众做着一些日常生活中所需与社会团体旋节沟通连贯的作用。而社区家庭艺术教育的目标是为了培养家庭成员对“美”的鉴赏能力,以及通过艺术教育让家庭成员彼此之间更加亲密,构建家庭和谐氛围,同时让社区文化得以发展,使得邻里之间更友爱,生活更美好。

2011年起,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与方松街道联合成立彩虹公益艺术团,为社区家庭提供免费艺术教育服务。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充分发挥艺术类院校专业特长,以原创形式研发一套艺术类课程――彩虹课。课程共分为四种颜色:红色――中国文化、革命历史知识;绿色――环保手工艺;橙色――小主持、舞蹈、合唱、表演等;蓝色――亲子活动、心理指导。彩虹公益艺术团自成立以来,学校每周派出20名学生,为社区以及农民工小学提供服务,目前受益人数达到500余名,辐射面涵盖100余户家庭。为了能够达到良好的艺术教学效果,志愿者定期接受培训,互相改进教学方法,并设计标准的教案和教学计划提供给被服务对象,由其监督教学效果。在彩虹公益艺术团里,由大学生志愿者负责的彩虹课深受学生喜爱,大学生们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小朋友教授主持、舞蹈、合唱、手工设计等课程,还与社区家庭开展亲子活动,并由校方免费提供给他们欣赏高雅艺术的机会。

为了能够提供有的放矢的志愿者服务,也为了保障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学生设计了调研问卷(见附表),调查内容包括了对社区家庭基本信息的了解,对家长关于艺术教育的看法和能力,了解家庭需要的艺术教育种类,以及对彩虹公益艺术团认知程度和工作建议等等。调研问卷共发放1000份,回收836份,回收率达83.6%,调研涉及家庭300余户,现就调研问卷内容分析如下:

一、社区家庭对艺术教育的认知度

本次调研过程中,家庭孩子的年龄3岁以下占17%,3至6岁占33%,6至12岁占40%,12岁以上占10%。每年家长在孩子身上花费的艺术教育经费2000元到5000元的占到60%,40%的家长经常指导孩子进行艺术教育活动,却只有15%的家长很懂艺术教育方法,80%的家长认为家庭艺术教育很重要。

通过以上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家长对艺术教育的认可程度很高,但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每个家庭的构成情况各有不同,家长受教育程度不同,所学专业不同,虽然对于艺术教育的认可有着普适性,但懂得艺术教育的家庭毕竟不占多数。这种现象的出现,反应了一个需求问题,即家庭对艺术教育指导的需求。而我们通过家庭艺术教育支出经费的选项看到,60%的家庭为孩子艺术教育全年支付2000元到5000元,这笔开销看似不大,但我们所调研的社区大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在他们并不宽裕的家庭收入中,划分这样一块教育经费给孩子提供艺术熏陶,实属不易。如何让他们能减少艺术教育开支,同时得到更好的艺术教育服务,高校与社区结合的艺术教育志愿者活动无疑是对社区家庭最好的帮助。

二、社区家庭艺术教育服务内容

问卷中,为了了解社区家庭所需要的艺术教育服务,我们设定了几大选项:器乐类――钢琴、小提琴、笛子等;形体类――民族舞、国标舞、芭蕾等;声乐――民族、美声、流行等;美术类――绘画、雕塑、手工制作等;表演类――主持人,小品等。在这项问题中,社区家庭的选择比较平均,器乐类占17%,形体类占23%,声乐类占22%,美术类占20%,表演类占18%。其中,根据孩子的性别来看,男孩的家庭更倾向于美术类选项,女孩的家庭更倾向形体类选项。而在问及家长关注教师的品质方面,排在第一位的是专业水平,其次是沟通能力和修养素质。

这些调研内容都为彩虹公益艺术团在课程设置上提出了要求,首先,我们要保证课程种类的多样性,以便给社区家庭更多的选择,我们的课程从初期就以红、黄、蓝、绿四个方向提供,满足了家庭对艺术教育的多项选择;其次,除了考虑课程的广泛性,我们还需要考虑课程的个性化,根据孩子不同的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性格,设计适合他们的课程内容;再者,我们要在保障自身专业艺术水平的同时,努力提升沟通能力和修养素质,让家长更放心地把孩子交给我们,这样的服务才是真正到位、真正可靠的服务。

三、社区家庭艺术教育发展方向

值得欣慰的是,在社区836人中,知道彩虹公益艺术团的有790位,占总人数94.5%,对彩虹公益艺术团的服务很满意和满意的,占85%,这位我们今后的志愿者工作提供的信心。为了能够进一步打造大学生公益品牌,让更多人加入到我们的团队中来,我们需要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社区家庭艺术教育发展创新上。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3

一是推进家庭教育法规政策完善,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围绕家庭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家庭教育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努力推动家庭教育相关法规条例出台,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阵地,夯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础

巩固发展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办家长学校,市、县(区)及乡(镇)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是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壮大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力量

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骨干系统化培训,配合推进家庭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提高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有条件的高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课程,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专长毕业生,充实家庭教育专业力量。省、市、县普遍建立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教师、儿童工作者、“五老”人员的积极作用。

四是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统筹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发展

发展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依托家长学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妇女之家、文化活动站、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阵地,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重视向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和关爱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在学校、社区、乡村设置专业社工岗位提供救助及指导服务。重视早期家庭教育工作,充分借助幼儿园所的专业资源优势,发挥新婚夫妇学校、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妇女之家、儿童早教基地、家庭教育指导站等基层阵地作用,开展公益性的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普及。坚持定期组织各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讲和问题咨询,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每学期或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家长参与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比例。

五是创新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提升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围绕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抓住重大节日、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等契机,策划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新颖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提高活动的参与性、互动性,调动家长儿童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扩大活动覆盖面,培养儿童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促进儿童和家长共同学习成长,形成和谐亲子关系。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引领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化建设,办好网上家长学校和各类家庭教育指导网站,为家长搭建信息、服务、互动平台。

六是发展规范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提高家庭教育社会化程度

健全发展各级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鼓励发展各类家庭教育社会组织,延伸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加大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展家庭教育公益项目,开展家庭教育应用研究、骨干培训、指导服务,满足家庭教育工作发展需求。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为其良性发展提供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合作,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多措并举,促进家庭教育社会化进程。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庭教育工作出现了两个发展的转折点。第一个转折点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家庭教育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研究认为,中国家庭教育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标志是1980年第一个家庭教育团体―北京市家庭教育学会成立。15年后到1996年,全国妇联、教育部颁布第一个家庭教育五年计划,即“九五”计划,其后3年配套颁布了《家长学校工作意见》、《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标志着政府出面承担起主导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这是家庭教育发展中第一个转折点,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从此,家庭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政府主导、行政管理的发展轨道。

第二个转折点,从1996年起历经16年,以2012年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为标志,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由“重点发展”转变为“普及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完善基本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以上三个方面目标,其核心是“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我认为,提出这个目标,是全国妇联七部委对家庭教育三十多年发展态势的一个判断,即三十多年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主要建在省、市两级,广大农村的服务空白较多。这种主要在城市等重点地区发展的倾向,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必须要转变到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这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由局部转向城乡全覆盖的历史性转变。“十二五”规划的这个战略性决策,又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

我国家庭教育的发展趋势

中国家庭教育未来发展的格局,需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我们已达成“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共识,即政府主导、社会组织为主体、企业参与,这种三方互动合作的格局。这就是现代社会三大组织支柱,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发挥作用。因此,社会组织、民间社团在家庭教育领域里,是有充分的发展空间的,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将来,还有第三个转折点,大概到“十三五”甚至“十四五”,在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后,要由“数量基本全覆盖”转变为“以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为主”的新阶段。

“家庭文化”重在传“道”

英国哲学家怀特海说“对人类真正的研究不是人的研究,而是文化的研究。”可以说,对家庭教育真正的研究不是“教育”的研究,而是文化的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文化是家庭教育的灵魂。

家庭教育,实质上是“家长教育”,是“双亲教育”。教育家长什么?或者说,给予家长什么?我认为,有两个层面,一个是“道”,另一个是“术”。实践中,教授的更多的往往是“术”,即教育子女的方法、窍门和技巧。如孩子做作业拖拉怎么办?这是家长的需要,家庭教育工作应当满足这种需要。但是,家庭教育工作不应当停留在这种需要上,而应当“引领”家长。“引领”家长关注和认识家庭教育的“道”,这是家庭教育的根本。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5

据介绍,我国家庭教育立法不仅为社会发展所必需,而且推动立法的条件渐趋成熟。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等均涉及到家庭教育,并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对家庭教育的责任、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尤其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教育、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全国妇联制定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也将“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促进家庭教育立法取得实质性成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形成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作为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目标。

此次开展的家庭教育立法调研项目,将围绕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主要研究以下问题:一是家庭教育立法的社会基础。重点分析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对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服务的认知、需求和建议,以及对家庭教育立法的认同度。二是家庭教育立法的工作需求。分析我国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家庭教育立法应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三是境外家庭教育立法案例分析。分析境外家庭教育立法实施的社会效果,学习借鉴他人经验。四是国内家庭教育工作经验总结。分析国内家庭教育工作成功案例,梳理总结相关经验。

此次家庭教育立法调研项目的研究方法,一是调查问卷法。围绕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服务、家庭教育工作及人们对家庭教育的法律规范需求等内容设计调查问卷,收集相关信息。二是访谈法。采用小组访谈,召开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及儿童的小型座谈会,了解各地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及存在问题,征求对家庭教育立法和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三是文献研究法。收集境外家庭教育立法案例进行分析。四是典型案例分析法。收集国内家庭教育工作优秀案例,选取成功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在研究中,将分别选取东部、中部、西部具有代表性的三个省市,并在各省选两个市作为典型研究点,深入到每个市的一个城区或一个县,采取整群抽样,面向家长、儿童、家庭教育实践工作者、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等发放问卷。同时,每个市访谈50名与家庭教育工作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家长及儿童。

家庭教育服务范文6

信息时代,教育的功能不再是只关注教育对象的社会功能的实现,也逐渐开始关注教育对象个体功能的实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强调统一和普适的学校教育不再处于教育的核心地位,而作为个性化和私人化的家庭教育地位逐渐提升。现代信息社会对教育对象的要求不再局限于生产生活技能,更多的是强调教育对象的主动学习性、创造性和实践性。这无疑是对我国长期处于“冷宫”地位的家庭教育提出巨大的挑战。由此,托幼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等可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机构的作用的发挥显得无比重要。但是,不难发现,当前,在我国托幼机构和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归结起来,如下:

(1)华而不实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在我国,多数地区都已建立家庭教育的指导机构,这些家庭指导机构多是依附于当地的学校、托幼机构。据了解,这些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在功能执行方面,仅限于家长会和少有的讲座等,因此,未能全面发挥其指导作用。

(2)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和途径单一

我国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多为较为常规的电话、面谈等,这样的指导方式不仅费时费力。虽然,随着我国信息化的发展,家庭教育的指导方式有了一定的丰富,但是,仍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3)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零散、陈旧。

当前,我国家庭教育的指导仍局限在陈旧的科学知识层面,对于个性化和特殊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重视不足,实施不够,对于当代社会大量的各式各样的信息的普及不到位。

2信息时代家庭教育指导发展方向

2.1托幼机构

(1)以政府支持为依托,丰富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和内容,完善家庭指导机构建设。

2011年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将“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作为主要目标,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政策的出台,说明了政府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视。因此,托幼机构应以政府的支持为依托,全面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从形式的层面上,不仅可以保留之前的家长会、亲子活动、家访等形式,还可以借助政府的财政支持,聘请专家为家长和幼儿园开展专题讲座和知识培训;也可以适当添置多媒体等设备,例如:投影仪,设置放映厅,播放亲子电影;还可以构建亲子心理诊疗室,为家长和孩子提供需要的服务。从内容选择上,除了家园互动常规性的内容,还可增加一些现代化的家庭教育内容,如:如何看待幼儿使用IPAD等。以此,全面建设家庭教育的指导机构。

(2)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发挥网络优势,拓展家庭教育的指导方式。

当前,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多停留在书面或者会面的形式上,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实例不多。值得一提的是,网络的方便性、快捷性、时效性,对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具有重大作用。托幼机构可以依托互联网,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班级主页,放置儿童平常的信息和活动安排、家庭教育提示等内容,按时更新,方便家长随时了解孩子在园信息,指导家长的教育工作。

(3)善于利用电子通讯工具,丰富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快捷、高效性。

信息化时代,各种聊天交流的工具轰炸式的存在。除了常用的腾讯QQ以外,还出现了微信、微博、易信等聊天软件和各种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通讯工具。托幼机构可以充分的利用这些工具,开设一些公共号,建立班级群和家长群。在群中可以提供一些较好的家庭教育书籍、请家长分享家庭教育的感受、帮助家长互助共同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幼儿教师也可以将每日班级活动中幼儿的情况通过这样的方式,向家长反映,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

2.2社区

(1)利用政府支持,建立和完善社区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

当前,我国政府加大了财政对于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的投入,社区作为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紧抓机会,在社区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例如,在小区内设置图书角(图书阅览室),放置与家庭教育相关的书籍,供幼儿与家长阅读;再如,建立社区心理指导服务中心,可以请心理工作者每周坐班或是以讲座的形式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中的心理健康知识,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个别家庭教育问题;也可以利用小区的环境创设,设置家庭教育专栏等,宣传家庭教育知识。这样,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全面建设社区的家庭服务指导机构。

(2)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传递家庭教育信息。

一般在社区中,家庭零散、具有极强的个别性,家庭教育的指导方式多局限于宣传栏的宣传和发放家庭教育宣传手册等。这样的宣传表面上适用于社区家庭的特点,但实质上的作用不大。社区可以转用电子屏,播放家庭教育的短片、公益广告等,吸引家长的注意。也可以通过社区的公共电子信箱等系统,定期地有关家庭教育指导的文章、政策和内容,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的知识。另外,还可以借机会,组织家长召开家长“周末下午茶”等活动,交流教育感受,分享教育经验。

(3)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宣传和实践工作。

社区的力量是单薄的,资源是有限的。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时,社区还应广泛地运用社会的各种资源和力量,充分地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宣传和实践工作。在天津、北京等地区,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托幼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相结合。社区主动联系,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开展了“女园长巡回演讲团”“艺术指导沙龙”“亲子大型互动游戏”等等此类活动。这样既丰富了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又拓展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有利于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的建设。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