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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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范文1

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也就是涉及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为应该遵守的最主要的、基本的道德原则,它以人们应该遵守的一些基本价值为基础。根据国内外人们关于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成果以及人们的生命伦理实践,生命伦理学基本原则影响较大的还是美国著名生命伦理学家比彻姆和丘卓斯提出的“四原则”说,即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原则。

(1)尊重自主原则。

尊重自主原则表示的是对个人自由和自主的尊重,其中包涵知情同意原则、隐私权等内容。自主原则强调患者和受试者的主体地位和权力,认为施以他们的任何措施和行为,都应作真实全面的说明,由他们自主作出决定,一旦作出决定,原则上必须尊重。尊重原则指尊重一个有自主能力的个体,对于大多数智力正常的成年人,自由他们自己行使,当然也承认了该个体拥有了基于个人的价值信念而作出自己的选择,作出选择并采取行动的权力。对于缺乏自主能力的人,如儿童、精神病患者等其自受监护人的保护,但监护人也要对患者负责地采取自己的行为选择。只有最大限度的尊重患者权力的时候,这个时候才能够发挥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并以积极的精神状态配合各种治疗,取得良好的效果。

(2)不伤害原则。

什么是伤害?在生物医学中,伤害主要指身体上的伤害,包括疼痛和痛苦、残疾和死亡,精神上的伤害以及其他损害,如经济上的损失。不伤害的义务包括有意伤害和伤害的风险。风险是指在治疗或研究时可能发生的伤害,伤害是指在治疗或研究时实际发生的伤害。不伤害原则主要内容是个人的行为不应该对其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这种伤害包括物质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伤害。物质上的伤害比如其他患者身体的疼痛、功能的损伤以及其他患者经济利益的损失。因此,医务人员必须注重病人的健康、关切病人病情变化,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努力防止和避免各种因为不必要所带来的风险,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采取“两权相重取其轻”的原则。同时也要防止患者给其他人所带来的任何伤害,在医疗资源共享的基础上,最大程度降低患者自身以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3)有利原则。

有利原则比伤害原则适用的范围更广泛,不仅要求预防和避免伤害,而且要求医务人员应采取积极的行为帮助患者增进自身的合法利益。有利原则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采取行动的道德义务,是一种帮助他人以促进他人利益的义务。有利原则分为积极有利原则和效用原则。积极有利原则要求对患者确实有利,包括阻止、去除以及增进人类福祉。生命伦理学不仅要求从病人的生命角度确定自己的道德观念,而且要考虑生命的价值和社会意义。也就是要求把患者的生命价值与社会价值结合起来,既要利于患者自身的利益,同时也不对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伤害。

(4)公正原则。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在各种德性中人们认为公正是最重要的”。生命伦理学中的公正原则主要是指医疗保健资源的公正分配,要求每一位患者都得到他应该得到的医疗资源,不能因为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如性别、民族、职业、地位、信仰、党派、肤色、血缘和国籍等条件而有所不同,在做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但是由于医疗资源的有限性,不可能满足每个患者的需要,这时候在利用医疗资源方面就可能会发生冲突,如果一个患者使用资源越多,必然影响到其他患者的治疗效果。因此,在生命伦理学研究的过程当中,广泛的涉及到医疗资源如何分配的问题。分配医疗资源应遵循公正的原则,使每一个患者都得到他应该得到的医疗资源。具体就是要求医疗资源的分配具有公益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2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对“三生教育”的启示

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为内容的三生教育,其核心价值是生命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与生命伦理学基本原则有着一致性。人的生命不仅是创造一切社会价值的前提,也是人类进步的前提。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不仅是“三生教育”的基本价值导向,同时也是深入实施“三生教育”提供了参考标准。

(1)尊重自主原则与“三生教育”。

尊重自主原则体现在“三生教育”中,就是教育者使受教育者认识到人与人之间要彼此尊重生命的自主性,不妨碍他人的生命健康和生命权利。人无论就肉体生命的求生意志还是心灵上的情感依恋、理智领悟而言,都深深地执着于生命、执着于生活。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生命的权利,轻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三生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它不仅强调单个人的发展,更强调个体生命和人类生命,种生命和类生命的整体发展。理解生命的本质,把握生活的规律,挖掘生存的本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既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不妨碍他人的生命健康和生命权力,不干涉他人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不伤害原则与“三生教育”。

不伤害原则体现在“三生教育”中,就是教育者通过教育使得受教育者减少对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肉体伤害、精神伤害和经济伤害。对他人生命的敬重也是对自己生命的敬重,求生欲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求生欲也是自爱在自己生命方面的表现,是对自己生命的爱,是对生命自我的爱。因此。在现今教育的过程当中教育者要运用恰当的方法使得受教育者能够减少对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肉体伤害、精神伤害和经济伤害,同时要减少和制止对他人生活的干涉和阻碍他人生存发展道路的行为。那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想法和行为都是严重的干扰了别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我们既倡导自己能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同时也要尊重其他人的发展。如果以牺牲他人的生存、生活、生命为手段来博得自己的发展,这种行为我们是坚决反对和制止的。

生命伦理学范文2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是一门运用伦理学方法来研究与生命有关的伦理问题的学科。生命伦理学最早发轫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由威斯康星大学生物学家波特(VanRenssclaerPotter)在他的著作《生命伦理学:通往未来的桥梁》中首次提出来的,在他看来,生命伦理学就是用生命科学来改善生命的质量,是“争取生存的科学”。1995年《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生命伦理学作了这样定义:“生命伦理学是运用包括道德意见、决定、行为、政策等各种伦理学的方法论,在跨学科的条件下,对生命科学和医疗的道德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生命伦理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全新的多学科(包括生物学、医学、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生态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的学术领域。我国的生命伦理学在20世纪70年代末起步,经过近30年的发展,逐渐得到社会和理论界的广泛认同,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

生命伦理学中的“生命”主要是指人类生命。从本质上来讲,生命伦理学是一门以发展人的生命为核心宗旨的学科。围绕着生命这一神圣主题,生命伦理学构建了护卫生命的坚实堡垒。一是生命伦理学赋予生命以崇高的地位。人是万物的尺度,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可见,人的生命不仅是创造一切社会价值的前提,也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前提。“不同文化共同体中的人,对生命价值的论证方式有可能不同,但他们都不会否定人的生命的崇高地位,而是在这一普遍的价值理念基础上,以不同的方式倡导‘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以人为本、人道主义’的道德观念,并以法律最强有力的惩戒手段,来禁止、限制剥夺他人生命,伤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二是生命伦理学彰显了生命的珍贵和脆弱。对任何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一维的,是不可逆的。生命伦理学中任何关于护卫生命的理论、原则、政策等都是基于生命的脆弱和珍贵。正是因为生命的脆弱和珍贵,所以需要整个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以构建关爱生命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三是生命伦理学构建了护卫生命的道德和秩序。任何生命个体都需要交往,在交往中生命冲突、生命矛盾的发生是在所难免的,生命伦理学以伦理学基本理论为支撑,构建护卫生命的道德规范和秩序,以促进生命的和谐,提升生命道德。四是生命伦理学捍卫了生命的尊严。生命生而平等,但是在人的生命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却出现了生命的不平等问题。生命伦理学中关于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就是要减少生命的不平等问题,实现生命的平等,捍卫生命的尊严。五是生命伦理学弘扬了生命的正义。生命正义主要体现在任何伤害他人生命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戒和道德的谴责。在市场经济交换原则的诱导下,现代社会中,滋生了很多用金钱与生命交换的现象,甚至滋生了用金钱杀人的罪恶行为。这些现象和行为都是对生命的不正义。生命伦理学中不伤害原则首先体现的就是生命正义精神。六是生命伦理学护卫了生命的权利。生命权利是个体生命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和基础。生命伦理学不仅从道德层面护卫了生命权利,更从法律的强制力层面护卫了生命权利。例如,生命伦理学中对受试体隐私的保护和利益的保护就是基于对个体的生命权利的尊重。

二、“三生教育”与生命伦理学的内在逻辑

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为内容的“三生教育”,其目的是“通过学生主体对主流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的认同、内化以及实践”来逐步提升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发展性、超越性。“在现代性彰显的20世纪,教育基本上成为社会发展的工具,教育生命价值越来越远离教育价值的核心”,“呼唤教育生命教育的回归已成为现代教育不可阻挡的潮流”。“三生教育”就是基于这样的时代使命,它是对现代人类生存困境以及对现代教育重大问题深刻反思的结果,它的核心是通过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来捍卫生命的本体意义,它的创新在于将生命融会、贯穿于生存与生活领域,拓展了生命教育实践视阈,丰富了生命教育旨趣的真实性、亲历性,提升了生命教育价值的普适性、公共性,彰显了生命教育意义的逻辑性、系统性。“三生教育”理论构建于现代教育基本规律和现代教育基本价值导向之上,其价值本质在于追寻教育的本真,回归教育的生命本性,超越现代人类的困境,走向诗意的生命、诗意的生存、诗意的生活。

“三生教育”的核心价值是生命价值。这一点与生命伦理学在很大程度上有着一致性。在生命伦理学理论创建的伊始,生命就是其核心要义了。“三生教育”的核心内容是生命教育,“生命教育从根本上彰显了生命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再现了生命在教育中的原初面貌,揭示了生命对教育发展的重大价值与意义,并促进了维护生命这一新的教育价值与功能的生成”,从这点上,可以看出,“三生教育”和与生命伦理学是密切联系的。

三、生命伦理学对“三生教育”的启示

人是由生命、生存和生活构成的有机体。人的发展就是生命发展、生存发展和生活发展三者之间互为条件、互相作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整体运动过程。在人生发展中,生命的很多问题都是来自于生存和生活领域,因此,以生命、生存、生活为内容的“三生教育”,能够更加系统地解决人的生命困惑,帮助人走出生命困境。“三生教育”以生命为中心,它的宗旨和目标就是促进个体生命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生命伦理学从伦理学角度致力于生命的发展。可见,生命伦理学与“三生教育”在价值本旨上是契合的。生命伦理学中的生命标准对“三生教育”的启示。

生命伦理学提出了生命的三重标准:生物标准、社会标准和复合标准。生物标准反映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主要讨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的生命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社会标准反映人的社会存在,主要讨论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的生命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复合标准着重解决上述两个标准的割裂问题,反映人存在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认为人的生命以生物学生命为基础,以人格生命为标准。它并不否认受精卵、胎儿的生命意义,也不完全否认胎儿的生存权利,它强调要考虑人的生命的社会性,不能把受精卵或新生儿与完全意义上的具备社会属性的人相比。生命伦理学提出的生命三重标准,要求“三生教育”关注生命的全过程(从胎儿到脑死亡);关注生命的完整(自然生命、社会生命、价值生命);关注生命的完全(人的生命、非人类形态的生命)。

生命伦理学中的生命属性对“三生教育”的启示。生命伦理学提出了生命属性标准,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结合起来,试图在两者的统一中把握生命。

生命伦理学认为,人的生命是自觉和理性的存在,是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体,这一界定将人的生命与其他生命区别开来,突出了人的生命所特有的自觉意识和理性活动;同时又将人的生物学生命与人的人格生命相区别。人作为生物体,具有一系列的生物属性,从受精卵开始到死亡是人类生物学生命的延续,但作为社会成员的人还具有社会属性,人的生物学生命发育到一定阶段即产生自我意识时就形成了人类的人格生命。相对于人的生物学生命而言,人格生命更能反映人的生命的本质意义,是人最明显的本质特征。生命伦理学提出的生命属性标准要求“三生教育”首先关注自然生命的存在,这是社会生命存在的前提与条件;更要关注社会生命,将自然生命的直觉、感受、反射等特性引向自觉、理性、创新和发展。

生命伦理学为“三生教育”提供很多道德参考。

从学科的特性上来看,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是一门研究社会道德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从本质上说,生命伦理学就是一门研究生命道德的科学。

生命伦理学中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论与观念,如人道论、美德论、义务论、生命论、公益论等,这些道德理论与观念为“三生教育”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支撑。生命伦理学中关于道德对生命作用的论述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对生命主体性的提升,包括提高生命的质量、提高生命的创造力、提高生命的智慧;二是对生命发展的规约,包括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护卫生命、体验生命、发展生命。“三生教育”同样以这两大目标为任务,也就是说,“三生教育”不仅要提升生命的自由状态与生命的主体能力,更要在生命的相互约束中体现生命的真正和谐和本真发展。

生命伦理学为“三生教育”提供了很多价值参考。

价值本质问题在当前学术界争议很大,主要有需要满足论、效应论、意义论、功能论、人性论、发展论。但不管怎样,生命价值都是生命伦理学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命题。生命伦理学中对生命价值的论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命价值的内涵,包括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内在价值是指生命所具有的潜在创造能力或劳动能力,外在价值是指把内在价值发挥出来,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生命价值是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二是生命价值的评价标准。判断生命价值大小主要有两个因素,生命本身的质量(体力与智力)决定生命的内在价值,是生命价值判断的前提与基础;个体生命对社会、对他人的贡献,决定其外在价值,是生命价值的目的和归宿。三是生命质量与生命价值的逻辑关系。生命伦理学中的生命价值理论对“三生教育”具有重要启示:其一,“三生教育”要着眼于提高生命的质量,在相同的条件下,高质量的生命创造的价值就越大;其二,“三生教育”要着力推进生命的创造力,在相同的条件下,生命的创造越大,其创造出来的价值就愈大。其三,“三生教育”要积极规约生命的需要,和谐生命的发展。个体生命的成长总是在一定需要满足下的自我发展,个体需要的满足就是生命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在物质财富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个体生命的需要往往超越了现实的可能,抑或以侵犯他人利益而获得自我价值的满足;抑或以侵犯集体利益而获得自我价值的满足,无论哪种情况,都会扭曲生命的价值,给生命的和谐发展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甚至毁灭生命。其四,“三生教育”要把生命价值与生命质量统一起来。价值创造是以提升人的生命质量为目的的,而不是以加大人的生活压力、降低生命质量为代价的。在现代社会紧张的节奏下,生命价值与生命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被割裂了,生命质量并没有因为生命价值的提高而提高,“三生教育”就是要恢复生命质量与生命价值的和谐关系,回归生命的自由状态。最后,“三生教育”通过提升个体生命价值,来提高个体的社会价值创造能力,在此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实现”。

生命伦理学为“三生教育”提供了很多政策参考。

生命伦理学中的生命伦理政策是进行“三生教育”的政策依据,在“三生教育”中,要结合本国、本地区的生命与卫生伦理政策制定相应的“三生教育”内容,使之符合国家发展的大局。例如,我国对克隆人的伦理立场是主张区别对待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禁止进行生殖性克隆人的任何研究,鼓励和支持以治疗为目的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促进我国人胚胎干细胞研究健康发展。“三生教育”要依据这个伦理政策,不能超越这个界限来主张任意克隆人以解决生命健康问题,泛化生命神圣论。

生命伦理学为“三生教育”提供了很多法律参考。伦理与法律总是相互辅助的,在某些领域伦理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解决。生命领域中的诸多问题单从伦理角度出发是无法得到有效结果的。生命伦理学虽然不是专门研究生命法律的学科,但是它从伦理立场出发,为生命立法、执法提出了很多较为合理公正的建议。现代生命科学的迅猛发展,使得生命领域中的伦理问题日益增多,促使生命伦理研究不得不借助法律知识来进行深入推进,这一点恰恰表明了生命伦理研究中的法律精神。如关于安乐死的立法过程就是安乐死伦理研究推进基础上的立法过程。所以,“三生教育”要将与生命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以法律的精神来推进个体对他人生命、非人类形态生命的尊重、爱护,超越单纯伦理意义的道德约束,进入法律强制约束中。

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对“三生教育”的启示。

生命伦理学范文3

“人造”的意思即“人工制造的”,跟“天然”相对。人造美女是指经过整形整容手术的女性,这些女性通过一次或多次的医学手术或改造或替换自身认为不美的地方,以实现自己美丽的梦想。

我国现代美容整形技术的发展历史很短,仅有20多年,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思想观念也更加开放,整容外科才得以发展并一发不可收拾。近年来,数十种有关整形美容的专著和杂志问世,中华医学美学美容外科协会、中华整形外科学会等的相继成立也为我国新时期更多人造美女的出现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人造美女的伦理争议

社会上对人造美女或欣赏或批评的声音此起彼伏。想要成为人造美女或支持人造美女的人认为这无非是追求美的正常行为,作为社会的平等主体,他们有权利追求自认为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只要没有触犯法律,别人对他们的行为就无权干涉或指责。虽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人人平等,但我们必须承认在实际生活中,人经常会因为在外貌、体态上的差异而受到不同的对待,天生丽质、英俊潇洒的人往往比相貌平平、形象欠佳的人在求职、择偶等方面有更多的机会。而整形美容业的兴起给长相一般的人带来了希望,美貌不仅能给自己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又能给别人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变身成功能使这部分人更体面、更自信、更有尊严地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人是否有权改变自己的身体?人们应该这样做吗?对此持反对意见的人更不在少数,他们认为:

(一)人造美女是一种违背自然的欺骗现象

这些人认为对于大自然赋予的,我们都应怀着感恩之心,就算天生形貌丑陋、身材矮小也是好的,古今中外皆有持这种观点的人。我国的《孝经》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也就是说如果任意的损伤自己的身体就是对父母的不孝和不敬,是伦理道德所不容许的,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所以在古代中国,人们把剪掉头发作为一种严厉的惩罚。

在西方,根据基督教的道德观念,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人的身体也就被赋予了特殊的宗教意义,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他们看来,现在人造美女对人的自然身体的任意破坏是对上帝的极端不尊重。

(二)人应更看重心灵之美

随着人造美女的商业化,再加之网络等媒体对“唯美是从”的极力渲染很容易误导人们的价值取向,淡化人们对内在美的追求和培养,扭曲人们的价值观念,最终会造成整个社会的道德异化。我们应该知道一个人的美和内在的修养是密不可分的,如果一个人仅仅外表是美的,内心却自私和狭隘,不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我们也认为这个人是庸俗的。我们必须明白一个人之所以美是因为渊博的知识、高尚的品质、优雅的谈吐和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自信的气质。

(三)人造美女违背了医学精神

整形美容业是一个高利润行业,据资料显示,当前我国整容业的毛利润率高达80%,面对巨额利益,很多美容机构唯利是图、夸大其词,甚至用各种欺骗的手段混淆爱美者的的视听。很多医生也不顾职业道德,以次充好,利用劣质材料制造的人工化学器官对人体进行改造,这很容易给美容者造成伤害,是对他们的极端不负责,这不符合医学上对“美”的评判,不仅违背了“求真”的医学精神,也是对“求善”的医学精神的否定,给医疗领域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四)人造美女的失败率很高

据报道,自从整容手术实施以来,全国已经有二十万张脸被毁容,这个触目惊心的数字说明整容手术的失败率相当高,一旦手术失败,美容就变成了毁容,也正是因为这,整形美容招致了很多的怀疑和非议。据专家介绍,第一次整形手术一旦失败,通过再次手术来弥补缺憾的成功率非常低,所以,美容手术可以说是“只准成功,不准失败”。但在现实生活中,手术失败的例子却时有发生,有些甚至威胁到美容者的生命和健康,这无疑给美容者带来了更大的伤害和痛苦。当然,整容手术失败的原因很复杂,技术不成熟是最令人担忧的问题,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医生丧失责任心,冒然使用一些不合格的整容产品,这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五)人造美女容易出现心理问题

从现有报道看,人造美女手术后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定的心理负担。她们担心最多的是手术留有后遗症,体内的填充物不知什么时候会产生问题,导致病变,也可能导致皮肤坏死等,时间久了这种焦虑的心情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有些人则担心公众知道自己是“人造品”而降低对自己的评价,因此竭力掩饰自己是人造美女的事实,长此以往会形成心理负担,出现不自信、怕见人、猜忌等心理疾病。更有甚者陷入追求完美容貌的病态狂热中不能自拔,曾红极一时的整容狂人“红粉宝宝”先后整容一百多次,总是对自己的样子不甚满意,没完没了的手术最终使当事人筋疲力尽、钱财散尽,身体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她最终为这种病态的偏执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三、理性对待人造美女

(一)规范关于“美”的伦理原则

1.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是生命伦理中最基本的原则,它强调不伤害别人是人们的义务,人们应该做有利于人的事。不伤害原则也成为所有医疗活动的伦理底线,由于整形美容的特殊性,它对不伤害原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毕竟人们整容的目的是希望自己越来越美,以期获得自己心理上的满足和社会的认可,如果手术失败,越整越丑,那给美容者造成的伤害将是无法弥补的。2.诚信原则

诚信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道德规范是做人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在医学领域中,它维系和调节着医生和患者间互相信任的良性关系,是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纽带,也是每一位医疗工作者的立身之本。而人造美女带来的巨额利益和轰动的社会效应往往使许多医疗机构迷失了发展的方向,许多立场不坚定的医生也摒弃了以诚信为本的医德,突破了道德底线,这些现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达的当今是极具危害性的。

3.保密原则

历来的医疗道德规范中都有严格要求医务人员为病人保守秘密的内容,这是在长久的医疗实践中产生的传统,也是每一为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承诺,是充分尊重患者权利的具体表现,更是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所以在打造人造美女的过程中,医生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美容者的个人信息、就医情况、身体隐私以及美容者不愿让他人知道的内容等必须严格保守,不得泄露给任何人。只有在美容者有违法行为时,为协助案件的侦破医生才可向公安等执法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否则都是违背保密原则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二)社会应完善伦理导向机制

1.利用新闻媒体的优势进行宣传或披露

首先,对广大民众进行有关人造美女的科学知识的教育,引导公众客观公正地评价整形美容的优劣。由于整形美容业起步比较晚,再加上其本身的复杂性,有许多人还未能对其有全面的认识,并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如果媒体能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让更多的民众和爱美者掌握科学的整容和美容知识,学会辨别真伪材料,引导大众慎重地对待人造美女,对整形美容的伦理争议进行深刻的反思。

其次,充分利用媒体监督整形美容市场的运作,提高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当今整容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欺骗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医患纠纷不断发生的混乱局面,媒体应引导民众擦亮眼睛,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对那些昧着良心挣钱的假美容机构进行曝光,推动相关部门对此类事件的处理。

再次,媒体宣传应引导内在美比外在美更重要的价值取向。现代媒体在社会舆论中起到非常重要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美”的标准应该是向着更高层次的内在美与外在美的统一发展,就像其貌不扬但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也应受到尊重。媒体在对此类事例进行宣传时,应努力倡导正确的审美标准,而不是一味的迎合大众的猎奇心,逐渐矫正有些人过分追求外表美的畸形审美心理,媒体在这方面的导向功能在文化多元、价值观混乱的当今显得尤为重要。

2.医护人员自觉加强行业自律

医学整容不仅能改善人的体型容貌、维持健康,更能够通过美化形体容貌给人带来精神上的愉悦感,这就为整容医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要具有比一般的医生更精湛的技术,还要有一定的审美观和更强的责任感。美国整形外科协会会长罗德·勒里希对整容业的现状进行过描述:“美容手术越来越赚钱,但一些医生的行为却很恶劣,违背伦理的情况越来越多。”造成人造美女诸多伦理困境的主要原因还是医护人员没有把职业道德内化为实际的行动,因此要想解决此类问必须从医护人员的思想根源上着手,只有每位医生都能从自身做起,抵制金钱诱惑,拒绝以次充好,真心实意为每一个爱美的人着想,把社会上推崇的伦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美好品质,自我反思、自我监督,自觉地向善而不为恶,才能真正为更多的人带来福音。

3.个人应理性对待美容

随着医学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各项法律规范的完善,面对“人造美女”这个新事物,我们不能用过去过于保守的眼光来看待,要与时俱进敢于接受新事物,但更重要的是要慎重理性地对待,不能随波逐流,不要被遍布大街小巷的虚假广告所误导,更不能相信成功率达百分之百的浮夸宣传,除此之外自己的经济实力也必须在考虑范围之内,整形美容算得上是高消费,不能只顾面子而使自己陷入生活窘困的境地。最后还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整形美容作为一种手术总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即使手术成功也要面对来自家人、社会的舆论压力,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谁也不能保证没有后遗症的出现。

另一方面,我们应充分尊重别人的选择,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既要尊重别人成为人造美女的选择,也要尊重别人维持天生容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不管是陌生人或是熟人和家人,一旦他们选择了整形美容,我们都不能只是简单地盲目支持或一味反对,我们应抱以客观态度,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来为他们提供参考。当然,对于那些崇尚自然美而不愿意改造面貌的人,即使他们长相平平,我们也应该对他们的人格表示尊重,理解他们对“美”的定义,而不能冷嘲热讽。总之,个人要理性地对待人造美女,时刻把握一点——对外在美的追求必须与内在美相结合,这样才能达到真善美的统一,这是我们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更应该坚守的。

参考文献

[1]何伦.这纯粹是商业炒作[N].中国美容时尚,2003-12-02.

[2]彭庆星.美容与健康:历史、现状与展望[J].医学与哲学,1994,15(10):48-49.

[3]罗国平.人造美女的“恐怖色彩”[N].厦门晚报,2004-03-10.

[4]单正平.“人造美女”的伦理问题[J].天涯,2005(03):11-18.

作者简介

孙倩倩(1991—),女,山东德州人,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人的和谐发展。

生命伦理学范文4

【关键词】生物;教学;生态伦理观;途径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是一门新兴学科,它主要研究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以及医疗保健提出的伦理道德问题,并加以规范,使人们有所遵循,伦理指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道德和原则。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研究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中的道德问题,环境与人口中的道德问题,动物实验和植物保护中的道德问题,以及人类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死亡、安乐死、器官移植等方面的道德问题。生物科学应启发学生树立并端正积极向上、健康明丽的生活态度和学习品质。其中,生命教育这个深奥而重要的话题也应在日常生物教学中有所体现,让学生在内心深处感受到生命的重大意义,从而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珍惜生命,树立生命伦理观念。

一、树立生命伦理观的重要性

1.有助于爱护自己

现如今,多数学生是独生子女家庭,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受挫心理及抗压能力不强,稍有不如意就可能走极端,甚至自杀来结束生命。众所周知,美国青少年自杀率是全球最高而引起教育界认识呼唤生命教育。因此,教育要关注人的生命,把人受教育的好坏与生命质量紧密联系起来,使教育饱含生命理念,渗透生命意义,这更能抓住教育的本质。教育要通过“关注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成全生命、敬畏生命”的育人过程,达到帮助学生理解生命的意义,呵护生命的尊严,提升生命的品质,展开生命的智慧,实现生命的价值,从而达到爱护自己。

2.有利于保护环境

自工业革命以来,一方面经济社会在高速发展,另―方面出现了水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也日益遭到破坏。当前,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即以损坏生态环境、过度消耗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整个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陷入了严重的困境。以上这些都是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片面强调人类中心主义,无节制地开发和消耗自然资源,忽视生态环境保护所造成的恶果。通过生命伦理观的教育,是学生明白协调与自然的关系,抑制以个人为中心的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伦理观,使人类在与自然和睦相处、共生共存中得到持续发展。

二、利用生物教学实现生命伦理观教育的途径

1.修订生物教材,增添生态伦理教育内容

在人教版初高中生物教材修订时,建议在原有基础上,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渗透生态伦理观的教育。编写高中生物必修教材时,应把大纲的精神和规定,把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观点及其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在绪论、生物与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章节中。这样可使学生从更高的层面、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生物科学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国家各行业的建设乃至子孙后代的生活都有极为密切的关系,从而更加自觉地学好生物课。

2.生物教学中加强可生态伦理的教育

要实现教育的目的,课堂教学是生物学教学的主阵地,教师是关键。为此,生物课教师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认真分析和领会教材的编写意图。近年来,我国积极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形势发展很快,生物课教师要努力学习有关的理论知识,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由浅入深地、持续不断地对学生进行生态伦理观的教育,加强生物课的实用性,培养学生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意识和参与意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把生态教育渗透到各部分相关知识内容中,在让学生了解有关生态科学知识的同时,应着重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逐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理念。高中生物教材中蕴含丰富的生态学知识,教师在制定与其相关的教学目标时,可将生态教育的理念加入其中,在课堂教学中真正渗透生态教育思想。如在讲授“植物的光合作用”时,通过学习绿色植物既是过滤器、消毒器,又是消声器、气温调节器,使学生认识到植物对人类乃至自然界的重要意义,进而理解保护植物、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的重要性。

3.开设生命伦理校本课程

独立开设生命伦理学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伦理观念当然是最有利的,有条件的中学必须配备专门的具备生命伦理教育观念的教师队伍,根据学科特点,结合本校办学理念、育人目标、校园文化、学生需求,整合学校资源,编写校本教材,开设校本课程,将生命伦理观以案例、图片展示、专家讲座、学生辩论、问卷调查等方式掌握必要的生物学及伦理学知识,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并运用基本原理、规律和方法分析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引起学生思考,从而促进学生自己构建生命伦理观。促使学生形成生物平等的观念,增强关爱生命的意识。使学生将自己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愿望付诸行动,提高生命伦理水平。

4.通过野外观察和调查实践渗透生态伦理教育

生物学具有其特有的学科优势,在教学过程中,坚持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有机结合。带领学生到大自然中进行野外实地观察和学习,在植物园、动物园、人园林场地、附近的山地,让高中学生动用所有的感官去感受大自然,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美好情感。在活动中了解到当地的土地、水资源等生态环境状况,通过观察炼化厂等企业污水排放量以及对河段的变化,观察生活垃圾随处堆放对水质及周边空气的污染情况,调查研究人们在开发利用当地资源过程中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污染情况,让学生在亲自实践中认识到保护自然、爱护自然的重要性,从而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

参考文献:

[1]亢煦.可持续发展生态伦理观的教育意义[J].法制与社会,2010年20期

生命伦理学范文5

 

护理伦理学是护理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学科,是一门研究护理道德的学科,它用伦理学的原则、理论和规范等来指导护理实践,协调护理伦理领域中的人际关系,对护理实践中的伦理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发现,基于生命教育的案例分析教学法(case based learning,CBL),对于帮助高职护理专业学生更好地理解现代护理尊重患者、关爱患者的理念大有帮助。

 

一、生命教育与高职护理伦理学的关系

 

生命教育就是帮助人们认识并珍爱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并在此基础上主动思索生命的意义,找出自己存在的价值和定位,提升生命的质量 [2]。高职护生作为未来的白衣天使,他们的生命责任意识不仅关系着自身的生命态度与职业发展,还与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权利和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更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不断加强高职护生的生命教育势在必行。

 

生命观属于伦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生命教育与高职护理伦理学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等方面都有契合之处。同时高职护理伦理学中包含了许多诸如安乐死、人工生殖辅助技术、临终关怀、精神病患者的护理伦理等生命伦理内容,蕴含了丰富的生命教育资源,护理伦理学是高职护理专业学生需要学习的一门重要课程,这无疑是对高职护生渗透生命教育的良好途径。

 

护理伦理学为护生未来的护理行为提出了许多特定规范和具体要求,但是护理实践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环境,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通过融合了生命教育的案例教学法可以更加直观地帮助护生理解护理伦理学中干涩难懂的理论知识。

 

二、将渗透生命教育的案例教学法应用于高职护理伦理学教学中的方法

 

(一)培养教师的生命意识

 

成功的生命教育需要一批拥有创造力,热爱生命,拥有较高人文素养的优秀教师。培养高职护理伦理学教师的生命意识是在该课程中融入生命教育的前提。高职护理伦理学教师首先需要学习生命教育的基础理论,并与其他院校及医院交流学习生命教育的成功经验。当高职护理伦理学教师自身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能够体验和享受自身生命历程的愉悦与健康,能够从内心生发出对护生、对所有生命的关爱之情时,这种积极的状态就能够潜移默化地感染身边的护生,使护生懂得生命的可爱、可贵。

 

(二)精选典型案例,布置课前任务

 

高职护理伦理学教师需要精心挑选或编写融入了生命教育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的内容要与讲授内容相符,为学生所熟知、所感知过的案例最佳。所选案例对实际的护理问题场景进行详细描述,力求给予护生情境感,引起学生对于生命的思考与认识。渗透了生命教育内容的高职护理伦理学教学案例不等同与已有固定结论的事例教学,很多时候这些案例是两难情境,具有争议性和讨论的余地。

 

在正式上课前一周,对护生进行分组,并把案例及相关问题发放给他们,学生参照任务查找资料,讨论、思考相关问题,并形成小组意见。例如,案例 “有两名患者同时来到某医院急诊室就诊,一名为老年患者87岁,患胃穿孔急需进行手术;另一名患者为年轻妇女,因难产急需进行剖宫产,但当时医院手术室条件只允许行一台手术。试问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如何抉择?”即可从生命神圣论、生命价值论的不同角度向护生布置任务,让他们进行分析和探讨。

 

(三)构建人性化课堂

 

生命教育强调尊重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生命活力。基于生命教育的案例教学法需要高职护理伦理教师通过结合案例,根据课堂教学内容建立问题情境,并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启发及鼓励学生思索、讨论、角色扮演,提出不同见解,教师更多的是担任参与者和引导者的角色。教师可指导护生看到患者除了病情以外的状况,诸如患者及家属的需求与痛苦,体会护理工作中对患者以人为本的关怀。由于融合了生命教育的高职护理伦理学的许多案例无法形成绝对唯一的正确答案,教师要更加关注护生思考及认识问题的过程。这种教学方式既充分调动了师生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护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利于构建人性化的高职护理伦理学教学课堂。

 

(四)建立多样化考核方式

 

一种科学合理的考试模式不但可以达到以教育教学的要求为目的,促进知识、能力、素质的融合,促进学风建设,以利于护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还能激发护生的学习热情,从而提高教学质量。高职护理伦理学是一门应用学科,仅靠卷面考试成绩评定学生是不够全面的。可以结合护生的课堂表现、案例报告、社会活动等多方面的成果来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

 

高职护理专业的课程较多,专门独立的生命教育课还没有开设,我们将生命教育与护理伦理学通过案例教学法有机结合在一起,在教学过程中向护生渗透尊重生命及理解生命的理念,使生命教育感化护生的心灵和行为,在未来的护理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服务病患。

生命伦理学范文6

【关键词】生命教育 心理健康 大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科技迅速发展,物质条件日益丰富的时代。科技的发达、物质的丰富在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却又使人们走入了另一个怪圈。许多人不堪重负,精神失衡,生命意义缺失,杀人、自杀等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大学生群体的心理状况又如何?“郁闷!”“无聊!”“崩溃!”走在大学校园里,类似的口头禅不绝于耳。近年来,大学生浪费、轻视与伤害生命的现象屡见不鲜。从云南的马加爵残杀同学案到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弑师案,都是大学中发生的典型暴力事件。据南京危机干预中心曾对南京部分大学的调查发现,大学生自杀率为20/10万,即10万人中就有20人自杀。自杀已成为15―35岁人群死亡的第一位原因。是什么样的理由能够让一个风华正茂的青春选择自我消失?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一幕幕轻视生命、摧残生命的事件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印度诗人泰戈尔说:“教育的目的是应当向人传诵生命的气息。”笔者认为,引导大学生走出生命的误区,关键在于推行生命教育。通过生命教育使他们学会珍爱生命,提升生命,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建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念,以达到身心的和谐与健康发展。

一、生命教育的提出与内涵

生命教育思想源于美国。1968年,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首次明确提出了生命教育的理念,并在加州创建“阿南达村”学校,开始倡导和实践生命教育思想。之后,生命教育理念就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生命教育的实践也得到逐步发展。1996年前后,我国台湾地区因校园一再发生暴力与自戕案件,引起台湾当局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开始在学校开设生命教育课程。香港对生命教育也予以极大关注[2]。近年来,一些大陆学者在传统人生观教育的基础上,提出了生命教育的新见解,但具体到教育基层一线,无论是宣传还是实践我们还不到位。

关于生命教育的内涵,虽然国内外的学者有多种表述,但精髓基本一致。归纳起来具体包涵三个层面:

一是引导学生认识生命,进而重视、珍惜生命。首先,让他们了解生命的诞生历程,领悟生命体所承载的希望,感受哺育生命的艰辛,从而形成对生命的珍惜之情和敬畏之情。其次,让他们了解生命历程的酸甜苦辣,体会生活的艰辛、生命的脆弱与顽强,使他们学会感恩,懂得珍惜生命。再次,走进死亡教育,让大学生对死亡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使他们懂得生命的宝贵与有限,从而更加热爱生命,提升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二是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挫折和困难,培育健康的生命态度。生命是一个过程,在个体生命中不仅有鲜花和笑声,还有荆棘和泪水。生命教育要善于引导大学生体认生命负面状态的意义与价值。人生路上会遇到各种艰辛、挫折和不幸,但其中却承载着许多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它不仅仅属于个体本身,还与父母、朋友、社会密切相连,所以在逆境中,谁都没有权利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生命教育就是要让大学生明白:我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替代我!无论我身上有多少缺点和不是,无论他人和我有多么不同,我都必须要尊重他人,悦纳自己。

三是探讨生命的意义,提升对生命的尊重与关怀,陶冶健全人格。教育的根本职责在于“对生命意义的追寻。”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会去追寻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人不但要活着,还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帕斯卡尔说过:“活着却不知道人是什么,这真是糊涂得不可思议。”如同苏格拉底的名言:“未经思考过的生活不值得活。”人要不断地对生活进行反思和批判,在超越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追求一种生命的永恒价值,它是对生命的突破,对本我的不断超越,以此实现“终极关怀”和人的理想与信念。

二、大学生生命教育的现实针对性

大学生自杀、校园暴力、残害生命等事件以及校园中还普遍存在的虚度年华、浪费生命等现象,折射出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日趋明显的现实。这些现象的发生方式尽管不同,但极其相似的一点是:对生命的漠然和轻视。生命意识缺失现象使大学生及其家庭、学校和社会都付出了程度不同的代价。我们必须反思其原因何在。大学生的生命意识缺失既有社会环境的原因,也有教育环节的原因,还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而当下迫切推进生命教育最直观的主要有两个视角。

1.高校教育:缺乏生命教育内容

大学生生命教育的针对性,首先就是要明确它所针对的对象,即大学生的生命教育现状和当前高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从生命的视角来看,教育是一项直观生命的神圣事业。教育首先应是关怀人的生命、关注人的价值和人性完善。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指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生命力的正常发展,教育就是助长生命力发展的一切作为。”[4]生命教育的价值日益凸现,但遗憾的是,高校教育知识本位、技术至上,加上政治、经济等外在因素的强行介入,使高校演化为工具的制造厂,谋求的是“何以为生”的本领,放弃了“为何而生”的思考,忽略了情意的培养,没有教育学生对生命的尊重,没有引导学生对人生的负责。大学校园虽然没有升学的压力,但仍旧过分地强调智育和技能。长期以来,生命教育的缺失,不仅使学生体验不到生命的乐趣,感受不到生命的意义,还导致学生既不尊重他人的生命,也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漠视他人和自己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学生的情感、心灵和个性受到忽视,甚至被压抑,他们知识的增长以情感的麻木和冷漠为代价,最终导致了他们对生命价值与意义的怀疑与幻灭。高校至今仍缺乏生命教育的氛围,缺乏系统的生命教育内容,忽视大学生生命意识的培养。为此,“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教育,使教育重新承担起拯救生命、唤醒生命意识的责任和使命,这就是时代急需的生命教育。”

2.大学生个体:精神迷惘和心理危机

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与社会、家庭、学校等众多外因的影响有关,但最直接、最根本的影响还是来自大学生自身的内因。

大学生生命认知的偏差和生命信仰的匮乏导致他们无法正确理解生命存在的意义及生命价值,心灵空虚迷茫,以至寻找无聊刺激,虚度光阴,自暴自弃……他们既不尊重他人的生命,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首先,缺乏积极的生命价值观是导致生命意识缺失现象发生的重要思想基础。研究发现,自杀的人缺乏对生存的重要信仰和价值的认识,一旦遇到生活中的应激事件或感到痛苦和压力时,往往会放弃解决问题的努力和尝试,而选择轻生。因此,缺乏对生命足够的反省,缺乏对生命意义的认识,缺乏积极的生命态度就有可能被生存的空虚感所笼罩,产生内在的挫折感。其次,心理断乳期的精神迷惘和自我认同的危机也与生命意识的缺失现象有关。大学生正处于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所说的“自我认同的危机阶段”或者说“心理断乳期”,容易陷入对自我价值的迷惘和认识不足中,也容易陷入对生命的无知和对生命方向的茫然中。

三、强化当代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对策

1.将生命教育纳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之中

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异常心理现象。但在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及课堂之中,没有专列相关内容。推进大学生的生命教育,首先应该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增加有关生命教育的章节和活动。拯救自杀者,主要不在于改变外部的物质生活环境。生活在富裕环境中的人,依然有自杀的;生活在艰难环境中的人,依然有坚强乐观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人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生命、对待人生。通过对大学生实施生命意识的教育,促使他们树立科学的生命信仰,进而形成积极的人生观,懂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才能走出生命意识的误区。

2.博采众长,丰富生命教育的内容

生命教育是一种从多角度认识生命本质、理解生命意义、提升生命价值的教育。丰富生命教育的内容,一是要吸收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生命意识理论的积极方面,做到古为今用。比如,在儒家看来道德义务比人的生命更为贵重。人的生命因道义而有价值,因之而可贵。生命和道义相比,后者重要得多,道义是至上的。为了坚持道义,即使牺牲生命也不犹豫,这是我们应该吸收的。但儒家所提倡的重生命的社会形式、轻个体的存在价值;重生命的自然形式、轻生命的创造意义等生命意识取向是需要批判和扬弃的[7]。二是对于西方文化中有关生命意识的理论应吸收其精华,抛弃其糟粕,做到洋为中用。一般来说,西方文化所注重的是个体人生幸福,注重的是合理地高效率地充分地享受人生。关注个体幸福的深度和广度,强调肉体欲望合理满足等人本主义生命意识应为我们所借鉴和学习。而对其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等生命意识的消极方面,应加以批判。

3.实施分享与体验方式的教学,使生命教育触及灵魂

真正的生命教育是触及心灵的教育,是感染灵魂的教育,而主要不是传授知识、技能的教育。因此,生命教育还必须要通过体验教学来实施。体验教学是通过戏剧、角色扮演、模拟情景等各种方式的体验活动,让学生直接参与表演、分别感受“真实情境”中人物的各种情绪,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然后进行彼此分享。在有实际体验的背景下,个人才能更理解别人的需求和处境,进而学会体谅别人,学会与人共处。例如,开展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模拟盲人的生活,体验盲人活动的艰辛,可以增加对盲人的敬佩与关爱。生命教育还要善于引导大学生体认生命负面状态的意义与价值,如孤独是一种生命负面状态,但又是生命的一种独特体验,在孤独中可以从容地体验生命的静美情趣;再譬如,国外一些大学开展的“模拟葬礼”,旨在引导大学生体验死亡的感觉,把人生置于强烈的痛苦背景中,以刺激其重新发现和体认生命的美好,从而珍惜生命,寻求和实践自身独特的生命意义与价值。

4.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心理咨询网络

除了要对广大学生开展普适的生命教育内容之外,还要针对每个学生不同的实际问题,做到共性的课堂心理教育和个性的案例问题解决相结合。要建立和健全高校的心理健康咨询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及时有效地解决大学生在学业、人际关系、经济、情感和就业等各个方面出现的心理问题和矛盾,疏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将自杀等念头消解于萌芽状态。此外大学生往往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痛苦和烦恼,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设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和开展网络心理咨询,避免面对面的尴尬,消除他们的各种顾虑,让他们能够敞开自己的心扉,诉说种种的不快,宣泄不良情绪,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心理咨询的作用,帮助大学生获得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范莉莉.浅谈大学生生命教育体系的构建[J].内蒙古示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1):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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