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标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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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范文1

研讨会上,来自纺织行业各个领域的专家从不同的角度作了演讲,内容涉及低碳认证、标准体系的建立、服装标准的发展以及出口召回和纺织测试方法等方面,专家的演讲深入浅出、观点标新立异,给与会者很大的启示。另外,凡客诚品和劲霸男装的企业代表作为质量管理第一线的人员,在会上分享了他们在产品质量控制上的经验与心得。

质量标准】争夺另一种行业话语权

中国是世界公认的纺织大国,但不是纺织强国,“中国制造”遍布世界各地,然而实际上中国的纺织品在行业的影响力上却不尽如人意。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孙瑞哲将这种现象概括为:中国纺织业没有“话语权”。缺少“话语权”正是行业竞争力不足的表现。

孙瑞哲会长把纺织行业的话语权分为两种,一是流行趋势的话语权。以意大利和法国为首的时尚中心是世界纺织服装流行趋势的引领者,他们以自己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力,建立起在流行趋势上的话语权,并因此带动整个国家的纺织行业产业链的发展。这是我国要努力达到的方向。另外一种话语权是质量标准的话语权。标准的话语权代表了先进的检测技术。香港理工大学的胡军岩博士对国内外的行业标准做过深刻的研究,他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在标准的研究方面,尤其是生态标准、有害物质和舒适性等新兴项目检测的研究等方面远不及发达国家,这间接反映了我国在检测技术上的差距。他认为,标准是技术优势的体现,是技术的竞争。他说:“技术的专利化,专利的标准化,正是争取质量标准话语权的重要途径。”

【低碳认证】未来标准发展的趋势

“低碳”是2010年的热点话题之一,也是各个国家为保护地球环境所达成的共识。为此,我国实施了节能减排的政策,而纺织业作为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在“低碳”面前自然是首当其冲。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检测中心的伏广伟主任认为,低碳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因此,纺织服装的标准研究应从“低碳”的角度重新进行审视。他说:“碳排放将成为标准的制定的新内容,如何将‘低碳’理念和纺织服装标准结合起来,并引导供应链管理将成为我国今后研究的课题。”基于这样的发展趋势,他提出了建立服装低碳标签的设想。他说:“服装低碳标签有利于引导低碳的消费理念,有利于出口企业规避绿色壁垒,也有利于引导纺织企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而实行的前提就是建立科学的碳排放评价方法和标准。”

【标准研究】行业标准体系的建立

本次会议将我国纺织工业标准存在的问题归纳为如下五类:一是国标与行标的审批和管理部门不一致造成标准之间的交叉和重复问题;二是纺织产业链上下游标准不衔接的问题;三是产品标准过细,同类型产品标准在适用范围上存在着重叠、包含关系;四是纺织品标准的制定与相关技术的研究验证脱节,所制定的规则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即技术快速变化和发展的需要;五是我国在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建设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检查项目上没有执行统一测试标准,而且许多检测技术采用其他国家的检测方法,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纺织行业标准体系存在的缺陷,因此,标准体系的建立刻不容缓。

产品的灵魂是质量,而质量的衡量准则是各种标准和法规。如今,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纺织标准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而且也是重要的市场保护和限制手段。如欧美等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生态、环保标准,对进口的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安全检测,限制未达标的消费品进入市场流通,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显然,现在的标准研究已经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同时也是经济和社会层面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质量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既有苏联的以原料为主体的标准体系,也有西方的以市场消费的最终需求为主导的标准体系,两种体系并存带给检测人员的困扰就是标准冲突,一种产品可能会有多种标准参考,但检测结果却并不相同的情况。同时,新纤维和材料的出现也引发了标准的滞后性问题,无标可依不仅给检测一线的人员带来困难,也给企业的研发造成损失。谈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时,孙瑞哲会长强调:“标准冲突,是经常困扰纺织服装企业的现实问题。在行业层面,应该着力研究标准检测的技术障碍,加快倡导解决各种检测标准间的冲突问题;从企业层面来看,应当积极主动地研究可能的潜在标准冲突,在先期设计与研发的过程中,避免不同纺织品材料与应用过程中的异化,以进行行之有效的风险规避。”

胡军岩博士对我国标准体系的建立方面有独到的观点。“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和欧盟国家的标准体系特点,由国家制定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则由离市场最近的生产企业制定,在研发水平不够的情况下,采取由企业引头,大学支持的方式开发标准,突出高校的研究能力和企业的市场优势,促进行业标准的发展。”他说,“纺织工业要向‘需求导向’发展,将质量管理的检测与标准体系的视角转移到消费者评价体系中去,就要改变我国目前由国家制定标准的做法,通过加强纺织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吸引国内大型纺织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

【质控外包】质量监管的新思路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测室主任陆维民在调查我国出口服装召回情况时发现,我国的主要出口国: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召回产品中,童装位居出口召回的首位。召回原因有纽扣或装饰物易脱落、阻燃性能不符合进口国标准和重金属超标,含有禁用化学物质及设计缺陷等。他指出,国外的很多标准和要求与国标有差异,而我国的生产企业对出口国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了解很少,因此,造成设计上的缺陷,最终导致产品被频频召回。他建议,可以设立特殊的法检程序,按照输入国的要求对我国的出口产品进行检验,尤其是婴儿服装和童装这类高风险产品,尽早发现问题,以防更大损失。

产品质量标准范文2

一、科研院所企业产品标准编制的现状分析

1.缺乏编制经验,一味追求指标的领先科研院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大多数都是国内的前沿性、公关性、突破性的课题,其科研成果呈现出“高、精、尖、特、专”等特点。因为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不仅重视科研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同时更重视其成果技术指标的高、精、尖,重视成果的先进性及国际领先性,因此,在编制企业产品标准时存在以下影响编制质量的情况。

(1)选择编制标准的时机过早如,××管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是在研制产品的技术指标基本确定并在试验室完成验证活动,基本可以定型后开始进行的。由于启动编制该企业产品标准的时机过早,编写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没有考虑到不同用户的现场实际情况的不同,导致该企业产品标准中的个别技术指标和参数不能完全适应不同用户、不同现场环境的要求,造成该企业产品标准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影响了该产品的正常发展。

(2)遗漏产品特性指标如,×××装置企业产品标准中缺少对某个部件稳定度的指标,×××发光材料企业产品标准中缺少对杂质含量的指标等,这些现象的产生,大多数原因都是由于科研人员缺乏编制经验,只关注了产品的主要特性指标,忽略了影响这些主要性能指标实现的其他因素,造成了产品生产及产品检验所依据的文件不充分,也无法真实地判定该产品的质量状况。

(3)技术指标过高科研人员重视科研成果技术指标的高、精、尖,因此在编制企业产品标准时,常会将科研成果中最好的技术指标作为该产品的技术要求。一味地强调该产品的先进性,没有在强调先进性的同时考虑其经济实用性,也没有考虑用户的真正需求,造成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过高,与企业生产现状不适应,增加了生产、检验等成本。

2.守法意识不强,“最大自由度”体现不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第九条规定“制定标准应……符合使用要求,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这要求我们所编制的企业产品标准应能够体现其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并在标准技术内容的选择方面实现GB/T1.1中规定的目的性、可证实性及最大自由度三原则。“目的性原则”,就是有针对性地选择必需的技术内容。“可证实性原则”,强调了所编制标准的可检验性。就是对标准中所规范的内容都是明确的,也是可被证实的,特别是规定的技术要求应是能够得到验证的。“最大自由度原则”,就是在规定技术要求时应为今后技术的发展留有最大的空间,包括采用的方法和实施手段的选择余地。因此,编制高质量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实现技术上的先进性、科学性和经济适用性的同时,实现内容上的最大自由度,避免不必要的限制。总之,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必须在满足科学先进、和谐一致、时机适宜原则的基础上,满足“目的性”、“可证实性”和“最大自由度”原则。

(1)采标意识不强科研院所比较重视国外先进技术的发展,重视技术文献、专利等技术资料的收集,同时也收集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但这些主要是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方面,而缺乏将其引用到编制的企业产品标准中,而简单地认为产品不是外销的,没有必要采标。他们没有意识到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可以提高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质量和水平,同时有益于产品的推广并与国际接轨。

(2)执行标准不到位,“最大自由度”体现不充分编制企业产品标准时不太注意采用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术语、计量单位、抽样方案和检验(试验)方法等规定,导致由于对术语的使用和理解不一致而影响交流,试验结果的可比性降低;对可以使用标准件的而没有使用,导致产品缺少互换性,增加了生产、使用及维修成本,不利于产品规格系列化和通用化;所搜集相关资料和标准不完整,使编制的产品标准中缺少必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法规的规定;在选择试验方法时,没有充分考虑最大自由度的原则,没有引用现成的、可使用的试验方法标准,也没有最大限度地采用常规的试验手段及检测设备,而是追求采用创新的试验方法、自研的检测设备,限制了最大自由度的实现。

二、提高科研院所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质量的若干思考

企业产品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质量检验等方面活动的技术依据,也是企业向消费者的质量承诺。编制企业产品标准是企业守法经营、市场竞争、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的体现。在营销界早就流传着一句话: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这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企业产品标准是科研、生产、使用三者之间的桥梁,因此,企业可以充分发挥标准的这一作用,使科研院所的新技术和新科研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占领市场,取得主动权和话语权。提高科研院所编制企业产品标准质量势在必行。根据以上现状的分析,笔者认为,提高科研院所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质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提升编制能力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科研院所各级领导、科研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完成科研任务固然重要,但制定一个高水准的企业产品标准也同等重要。企业产品标准是科研成果的转化,是科研成果生命的延续,它将承载着科研成果被社会所应用、被社会所认可的光荣使命。通过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制定企业产品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存在价值的体现。对参加企业产品标准编制、审查、审批等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培训,如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编写知识、GB/T1.1及“标准编写模板”使用等,特别是可借助“标准编写模板”这一编写工具,可以减少人为失误和编辑错误,提高编写效率和文本质量,同时使标准的编排符合GB/T1.1的要求,以提升他们编制标准的能力。

(2)重视标准编制组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企业产品标准编制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工作,编写人员的经验和素质直接决定了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质量。也就是说,编制一个高水准的企业产品标准,其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人,也就是人的素质、编制组人员的整体素质。经过分析与实践,笔者认为,企业产品标准编制组人员最好由科研人员、标准化工作人员及产品检测人员共同承担。科研人员已掌握了大量的可用于编制企业产品标准的技术资料。标准化工作人员了解同类产品的标准情况,熟悉编制标准的要求,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产品检测人员熟悉同类产品的检测方法,在具备几种试验方法中可熟练地择优选择科学的检测方法,对检测数据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建立这样的企业产品标准编制组,充分发挥每个人员专业领域的特长,提升了编制组的整体素质,再加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编制出高质量的企业产品标准是必然的。

(3)把握时机,广泛搜集,整理分析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应遵循时机适宜性原则,也就是应在产品的所有技术较稳定、经济性较好的情况下进行,也可以在用户试用改进产品后进行,应在该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前完成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而不是在刚完成实验室的研制还没有进行现场试验的情况下进行。编制企业产品标准需要经历较多的过程,而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分析,是编制高质量企业产品标准的前提。因此,在企业产品标准编制前,应根据编制标准的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尽可能完整、全面、广泛地搜集与标准有关的资料,一是相关的国家规定、国内外标准和技术资料、产品发展方向最新科技成果;二是有关的试验验证资料,如: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及产品技术指标的试验验证资料,以保证质量指标的准确、可靠、试验方法科学且可行;三是企业能力的资料,如:产品生产能力、生产条件、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四是与用户有关的资料,如:用户的需求和期望,市场反馈的资料,特别是用户对产品的建议和意见。这些资料的搜集对确定企业产品标准中的技术内容尤为重要。但还需对这些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分析,取精存真,方能确定先进合理的技术要求。

(4)积极采标,数据为准,合法合理在积极采用或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时,应特别注意采用那些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直接使用这些成熟的科技成果,可提高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质量。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采用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中规定的术语,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结合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用户的使用需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严格遵循以数据说话的准则,对产品的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进行反复的试验验证、综合分析、数据处理,合法合理地确定出产品的技术要求,择优选取技术成熟、先进的试验方法及与其试验方法配套的检测设备,合理确定统计抽样方法、抽样方案,最大限度地实现产品的互换性、系列性和通用性。

(5)多方参与,严格审查,定期复审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的重点是对标准是否符合法规、政策、强制性标准以及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等硬性要求,是否能反映产品自身特,技术内容是否先进、合理和完整,试验方法是否科学,检测规则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GB/T1.1及相关基础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审查是为解决标准中的技术问题,审查的深度、广度及其效果对标准编制的质量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制不仅要用于组织生产,还要用于销售、产品改进,最终交用户使用。因此,在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中应邀请包括用户、生产、科研、销售、计量和有关部门专家代表及企业外的技术专家在内的、有代表性、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权威人士共同讨论研究,确定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完善企业产品标准,达到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标准审查的时间较短,为确保审查质量,应提早将需审查的企业产品标准发至审查人员,必要时,还可提供编制企业产品标准的背景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因此,企业产品标准的复审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保持企业产品标准先进性、时效性的一种手段。科研院所必须根据该产品技术发展的情况及生产水平的提高,适时(一般为三年)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一般包括标准中的技术内容、格式要求、引用标准的查新及技术进步等变化情况,以保证通过复审,使其持续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保持企业产品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经济合理性,并满足企业发展及市场的需求。

三、结束语

产品质量标准范文3

恶性的竞争导致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为生存下去故意制假造假,违法增加添加剂的含量,制造各种有毒有害食品。如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的原料和违法添加剂,降低了销售价格,排挤了其他质量正常的产品,“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在食品行业也时有发生。

最根本的原因是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一味逐利,丧失起码的道德良心,毫无诚信可言。美国有一个大制药公司莫克公司,它的创始人有一句话,药是用来治病的,赚钱是随之而来的事情。做得越好,利润就越大。他的语言很通俗,但是很明确,研制生产的药品首先是帮助人类解决疾病的痛苦,把药做好了,自然会有利润。而有的企业往牛奶里掺杂使假,首先想到的是降低成本,是欺骗公众、欺骗消费者,其企业文化的导向是有问题的,这种企业还有什么道德呢?

在现代市场体系中,法律约束和政府监管就成为保障食品质量与安全的两大支柱。一旦法律缺失、监管不到位,就可能让生产经营者变成滥用信息优势的不肖业者,故意制造问题食品,导致百姓的饮食失去安全保障。另外,普通生产者在科学知识上的缺乏会无意识地埋下安全隐患,加大食品风险。可以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食品安全将是一个阶段性的公共管理难题,需要动用法律、政治、经济、道德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二、加强食品质量风险预警,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企业是食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关键是强化企业内部质量诚信意识,引导企业所有员工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质量不合格的食品会影响人民生命健康,因此食品质量监管当以预防为主。我们公司质量控制部门积极关注国内国际食品质量安全的新趋势,密切关注国内加工食品行业的新发展,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做到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理。

不管是企业、政府、媒体还是消费者,涉及食品安全方方面面的都是人的因素,人的道德水平下降、诚信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其实也是发生其他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只有提高人与人之间的诚信,保持信仰、保持敬畏之心,才能提升道德水平,实现国家富强。

三、 建立我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输出的绿色标准

(一)加大对绿色农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

一是要加强产地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产地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加强绿色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参照国际农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制定主要农作物和畜禽等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和技术措施。还要严格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公布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特别是严把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等使用关,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生产记录档案化管理,并严格监管措施,从而使农业生产者从传统的无约束、随机生产转向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生产,以保证生产中全程质量控制。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蔬菜和乳肉等农产品为重点,探索“IC卡管理”、“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二)加大对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产品质量标准范文4

笔者根据修订后西服类产品标准,对西服产品的质量要求进行如下分析:

产品的标识要求

新国标要求产品的标识除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296.4―1998外,还应该符合GB 18401―2003规定。在产品吊牌上应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执行产品标准文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符合GB 18401安全技术要求类别。在产品的耐久标签上正确标注产品号型和规格、原料的纤维组成和含量及产品维护方式。如果在使用和贮存过程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注明产品使用和贮存注意事项。产品的使用说明不允许缺项,要正确规范产品的标识,能够分清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责任。这样可以减少消费纠纷,既能维护消费者和用户的利益,又能维护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自身利益。

产品外观缝制质量要求

新国标在这部分内容上与修订前的内容基本保持一致,根据目前服装企业的设备配置和工艺发展情况,对产品外观缝制质量要求作了些微调。现今锁眼设备和工艺已发生变化,按细线机锁眼和粗线手工锁眼已不切合实际。新国标锁眼针距密度按缝线的细度分类规定,并明确了缝线的细度值。

增加了“缝份宽度不小于0.8cm”的要求,以保证缝迹的牢固度,还修改了外观疵点的规定。考虑到面料纱疵种类很多,原标准仅列出粗纱和大肚纱,难以涵盖不同的纱疵情况。本次修订根据疵点对服装外观的影响程度,将纱疵等疵点分为“明显”和“轻微”两大类,使该部分内容更具操作性。另外,对影响使用和牢固的毛、脱、漏缝制缺陷,以及对影响美观的污渍黄斑等外观缺陷加严了考核要求 。

产品的理化性能要求

新国标理化性能考核项目在保留原标准理化性能项目的基础上,与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3的要求相衔接,增加了GB 18401―2003规定的考核指标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和耐水色牢度。还考虑到现在部分西服是可水洗的,增加了可水洗产品考核水洗尺寸变化率和耐皂洗色牢度。另外,增加了面料撕破强力、面料耐光色牢度的要求,以及里料、装饰件和绣花色牢度的要求。

1.纤维含量。面、里料的纤维成分组成及不同组分的含量会影响服装的服用性能和服装的价值,因此纤维含量是消费者购买服装时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原西服标准规定: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应与使用说明上标注的内容相符,没有明确规定何为“相符”,新标准则要求产品纤维含量标注必须符合FZ/T 01053规定。

2.甲醛含量。服装残留的甲醛在穿着过程中可能会释放出来,它对人体的黏膜和呼吸道造成强烈的刺激,从而损害人体健康。新国标规定甲醛含量符合GB 18401―2003规定。

3.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某些偶氮染料经还原可释放出有致癌作用的芳香胺,新国标规定这类染料禁止使用。

4.异味。服装上残留的化学整理剂和助剂会产生气味,以及服装在储运过程中也会吸附环境中的气味,其中有些气味对人体的健康危害性较大。新国标规定,西服的异味应符合GB 18401―2003规定,服装上不允许存在霉味、高沸程石油味(汽油、柴油、煤油等)、芳香烃气味和鱼腥味。

5.尺寸变化率。原标准考核干洗后的缩率,只对干洗后服装尺寸是否缩小进行考核。但实际上服装经洗涤后尺寸变化同样会影响穿着效果。因而,新国标根据西服维护方式不同,分别考核产品的干洗尺寸变化率和水洗尺寸变化率。考核指标如下:

干洗尺寸变化率:衣长-1.0~+1.0;胸围-0.8~+0.8

水洗尺寸变化率:衣长-1.5~+1.5;胸围-1.0~+1.0

6.干洗后起皱级差。西服经过干洗后,缝纫线、粘合衬、面料及里料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尺寸变化,如果这种变化不同步,则服装表面会产生皱缩,影响服装的外观。干洗后起皱级差标准规定为优等品>4级,一等品≥4级,合格品≥3级。

7.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为了使男、女西服的前身部位和领驳部位平挺、柔软、有弹性,并使穿后不变形,前身部位和领驳部位的面料需要覆粘合衬。但是,服装在穿着和维护过程中,面料和粘合衬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剥离力。如果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偏小,则服装覆粘合衬部位容易起泡,甚至粘合衬和布料完全分开,影响服装的外观和使用寿命。因此,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是服装的重要性能指标,新国标规定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6N/(2.5cm×10cm)。

8.起毛起球。织物在穿着过程中因织物本身的性能及受到外部摩擦力,使织物表面起毛起球。织物表面的起毛起球现象,在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织物上都会出现,而毛纺织物、合成纤维及混纺织物中更容易出现。新国标规定面料起毛起球考核指标见表1。

9.纰裂。织物纰裂是指织物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外力作用而出现的经纬纱滑移现象。织物纰裂成因比较复杂,与织物纤维类别、性能、织物结构、织造工艺及织物后整理都有关系。服装上的纰裂现象主要发生在接缝部位和容易受摩擦的外拱处,它会严重影响服装的服用性能和使用寿命。新国标规定西服面里料纰裂≤0.6cm。

10.面料撕破强力。面料撕破强力是新修订后的西服产品标准新增加的考核指标,考虑到面料标准和制品标准的衔接,指标值要求达到毛织品标准一等品水平,≥10N。

11.色牢度要求。新标准在色牢度考核指标方面增加了面料耐皂洗色牢度、面料耐光色牢度、面料耐水色牢度,里料、装饰件和绣花的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和耐干洗色牢度的沾色要求,既与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3内容衔接,又考虑到目前我国西服生产企业在整体工艺和设备水平的现状,以及西服产品使用和日常维护的特点。

新国标规定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2:

结束语

产品质量标准范文5

2012年4月18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装备工作部”成立大会在北京首都体育学院召开,教育部副总督学杨贵仁和中国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理事长宋尽贤共同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装备工作部”揭牌。 工作部由中国高教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批准成立,主要从事全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及器材装备的建设、配备、管理及使用等方面的研究、交流以及咨询培训工作,旨在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及器材装备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为学校体育教学、科研和训练工作服务,为学生装备高质量的体育器材,吸引他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提高身体素质。

为了促进这项工作的积极开展,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本刊借此机会开辟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栏目,本期刊登了侯力波、吴键同志在工作部成立大会上的学术报告,以飨读者,同时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侯力波主任

经过调查发现,我国中小学体育器材从质量上来讲并不乐观,潜在的危险非常多。出现了多起因为器材质量不过关导致学生伤残甚至死亡的情况。而且现在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以“老三样”为主,对学生没有吸引力,起不到锻炼的作用。

动态的采购目录可以激励企业创新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政府采购实行目录制,只有进入目录的器材,才能被学校采购。这是非常科学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器材的质量。但是,如果能像国外教育发达国家那样,将这个目录做成动态的将会更加科学合理。动态的目录可以激励企业研发与生产新颖的产品—只有不断创新,才有可能进入新的目录。这些新产品应该具有一定的娱乐性,还应该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虽然一说到风险,很多校长马上回避,“我们绝不能采购这些有风险的器材”。实际上这是一个辩证的关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没有风险也达不到锻炼孩子体质和培养他们优秀品质的目的。只有打破老三样一统天下的局面,为学校配备更多含有创新点的器材,才能吸引学生主动使用设备参加体育锻炼。

制订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标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标准是由生产企业来协商制订的:生产某一类产品的企业共同协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标准应该围绕使用者来制订。使用者通过协商,提出标准的基本要求,然后交给企业进行技术环节的攻关和工艺创新。如果仍将标准交给企业来制订,出于成本控制、工艺效率等方面的考虑,他们将忽略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等指标。新成立的体育工作部将来应提出一些标准化方面的要求,交给企业进行科研攻关,达到我们需要的标准。

教育部在制订标准时应有一个根本的出发点: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孩子体会到体育锻炼的乐趣。因此,在2005年制订标准时,我们考虑到应该让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使用不同结构和尺寸的体育器材,例如缩短羽毛球拍和网球拍的长度,使它们更适合未成年学生使用。在制订这个标准时,我们遭到了质疑:使用非国际标准的器材培养学生,不利于对竞技人才的选拔。其实只有配备适合孩子使用的器材,才有更多的孩子参与到羽毛球、网球运动中,选才基数才会更大,对将来竞技体育发展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标准是一种动态管理,因而它永远是一个不足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标准需要随时更新。从2010年开始,我们对体育类器材,特别是全民健身器材进行了标准更新,此次更新参考了世界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法国等的标准,这样制订出来的标准要求较高,将危劣产品挡在了市场之外。根据每3~5年更新一次标准的要求,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体育器材标准应当更新了。

标准化与质量的关系

标准与质量紧密相连。我们在制订标准时,考虑到了产品的质量与用户使用时的安全性。因而,在生产时应严格执行这些标准,这样用户的权益才会得到保障。但目前中小学生体育器材质量却存在很多安全问题,如有些篮球架倒了砸死学生。因此,我们要求器材生产商要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器材。

在我国,标准一般分为两种: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推荐性标准供大家选用,企业可以依据国家推荐性标准制定企业标准,但是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将采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来仲裁,这也是标准的职能所在。

通过认证提高产品质量

认证是由认证机构以标准为依据,对产品或服务进行测评、监督和鉴定,做出客观的评价。根据标准的不同,认证分为多种,如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等。其中产品认证又分为很多种,其中大家常见的3C认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不认证不允许生产、不允许上市,也不允许销售。

认证的目的是让消费者了解产品是通过了某种认证的,是符合标准的,从而有助于企业产品的市场流通,帮助他们提升国际竞争力。

诚信是认证与标准化工作的基础

认证机构向社会传递诚信—认证与标准化工作,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如果社会不注重诚信,认证的工作将很难开展。如果双方讲求诚信,每年对获得认证的企业监督一次就足够了,否则将要求认证机构加大监督的力度。目前我们采用新的认证监督模式,既有一年一次的检查,也有长期检查,还包括突然袭击式的飞行检查。采用这样的监督检查机制后,会对不讲求诚信的企业造成一种威慑,起到提高认证有效性和产品质量的目的。

认证强调的是有效性,双方诚信,坚守认证时的诺言,这是一种有效的认证;双方不守信,认证是无效的。这里面不仅有被认证方的问题,也有认证机构本身的问题。如果认证机构不讲诚信,只要给钱就给认证,不注重认证的程序,同样是无效的认证。

另外,在政府采购中还存在一些不讲诚信的问题,即无视认证,购买关系好的企业产品,这等于拿自己的前途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小利益:采购的器材不是自己使用,而是代替他人购买,一旦出现问题将追究采购人的责任。

要凭良心做事

仅靠认证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不能真正保证产品的质量。因为有些企业是非常不责的,我们去检查时,他们会收敛一些,但检查的人员离开后,他们依然我行我素。

产品质量标准范文6

事实上,多家中央媒体已经披露,中国出口的商品质量并不比从美国进入中国的产品质量差。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因为各个国家对食品卫生的标准并不一样,导致在中国检验合格的商品在出口时由于不符合当地标准而遭到禁运。如何生产出适合各国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是每个出口型企业正在面临的巨大挑战。

九城网络公司近日推出的“出口型产品质量管理软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据九城网络质量管理产品事业部总经理毛永捷介绍,这种“质量管理软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监管系统紧密连接,能随时了解国际国内最新的产品质量标准,其中包括食品、电子产品、陶瓷等敏感产品在各个国家的进口标准,生产企业可根据各国的标准控制产品的质量,让生产的产品能够针对各个国家的要求定向出口。

据悉,这是目前国内首次出现的专门针对出口型企业的“质量管理软件”。在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曾投入巨资在全国建设了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对全国10多万家企业的产品进出口进行质量监管。

但符合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不能代表符合国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尤其是国际上一些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还在不断地变化和完善中,并且越来越细化,甚至对某一款特别的商品还设置了单独的标准,比如,日本对进入本国的鳗鱼就设置了严格的质量标准。这样,对那些没有能力随时了解国际进口产品标准变化的企业来说,能随时了解国际最新标准的意义重大。所以针对出口型企业的“质量管理软件”应运而生。

毛永捷并不否认每种特殊的商品有其独特生产及相关的国际标准。因此,一款软件不可能涵盖所有产品的质量管理。而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在国际上矛盾日益尖锐,已经开始严重影响到中国企业的出口,于是,新的“质量管理软件”首先从食品质量管理开刀,而食品质量又从饲养和生产加工两个环节入手,因此,该软件分成加工版、养殖版、移动商务平台和统计与质量分析等功能模块,能实现企业内部各种质量数据的全过程采集、预警、分析、纠偏、追溯与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