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市场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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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问题

目前在房屋建筑施工中,经常遇到一些易被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产生于施工过程中,也产生于设计时对结构、构造的处理方式上。这些质量通病往往会对建筑的结构或者对建筑物的长久使用及维护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结合自身的一些体会,笔者试对这些问题的产生及相应的对策作一些探讨。

1 施工中造成的板面钢筋保护层过大的问题

楼板施工中,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人员通常用马凳形支托钢筋将楼板面层钢筋架立起来,防止其下坠,从而确保面筋的保护层不致过大。但这种看似可靠的做法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仍无法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马凳架立钢筋数量过少。施工方为节约成本,往往只放置少量马凳筋,由于间距过大,使得楼板面层钢筋只有局部被稳固支托,而仍有大片部位的面层筋会在施工中受外力的作用而产生下坠,从而导致保护层过大。(2)混凝土布料方式的影响。当楼板采用混凝土吊罐布料时,吊罐开斗卸料过程中,混凝土垂直下落会形成较大的冲击力,加上马凳钢筋间隔过大,板面钢筋极易被冲击变形。与此类似,当采用汽车式混凝土泵将混凝土泵送至楼板上时,也会产生上述问题。(3)施工人员踩踏。混凝土平仓振捣完毕后,新浇混凝土面需作初步找平,此时,因板面钢筋已被覆盖,施工人员看不见马凳钢筋的支托部位,只能在混凝土面上随意踩踏操作,极易将板面钢筋踩挠下坠,且不易将其准确复位。

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要解决问题,关键还是要从板筋支托上着手,可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1.1 鉴于马凳钢筋的特殊作用,应在设计图纸中对马凳支托钢筋的规格、型式及布置方式、数量作明确规定,并将该项计入设计工程量中。这种做法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承包方可不再为节约材料而减少马凳数量,施工质量易得到保证。二是监理方能有更好的依据来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另外,由于马凳的规格、尺寸均较小,且多可利用钢筋制作后的剩余损耗废料来加工,数量上的适量增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是微小的。

1.2 寻找降低成本及规范施工的途径。可设想开发其它经济的代用材料,比如塑料支托卡,该类卡件可根据不同的楼板厚度形成不同尺寸的系列产品,当定型并规模化生产后,其成本应会低于用钢筋制作的马凳。更进一步的改进是将其改为可回收式支托卡,在楼板面进行二次抹实压面时随抹随拆,重复使用。这样可使成本进一步降低,同时,该支托卡也可作为新浇混凝土面找平时的标高杆,以控制楼板浇筑厚度。

2 设计上的问题

2.1 梁内埋设线管

按规定,楼房的户内用电线路均采用暗埋PVC 线管穿线方式布设。这种方式在美化布局、防止火灾的同时,带来了另外的问题,即对建筑结构的影响。以某住宅楼为例,该楼为框架填充墙结构,按设计要求,楼道内的配电箱及电话、有线电视接线盒的线路进户采用框架梁内暗埋塑料线管方式进行,由于照明、电热及弱电线路较多、分类也多,导致暗埋于梁内的硬塑管集束截面积较大,最大处达到梁截面的1/7,这样的比例势必会对框架梁的承载力造成影响,尤其当在某些情况下,结构承受的荷载达到设计值时,这种影响会很明显,甚至会出现线管造成梁内部较大的应力集中现象,但在实际中,这类影响在设计阶段是未被考虑的。笔者认为,这应当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在进行结构设计计算时,应针对这种问题考虑一定的富余度,以抵消其影响,少许的成本增加换来结构的安全是值得的,有关的规程、规范也应对此予以补充说明。

2.2 楼面初装层

交付使用前,住宅楼楼面的装饰一般都是做初装层,即在钢筋混凝土楼面上抹一层水泥砂浆找平层,至于下一步的装修,则留待用户自行处理。而用户对楼面的装修做法,又多以铺贴面砖为主。从以上程序来看,做水泥砂浆初装层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2.2.1 必要性问题。用户对楼面进行二次铺贴面砖装修时,一般都先铺筑干硬性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然后铺贴饰面砖,砂浆同时也做找平用,这样一来,下部的初装层(也为砂浆找平层)实际上已多余,而且还无谓地增加了造价。

2.2.2 额外增加荷载。水泥砂浆初装层厚度一般达2cm,给楼板增加的每平米均布荷载就是0.5kN 左右,在初装层不必要的情况下,这种额外荷载是很不值得的。

2.3 小直径配筋

房屋建筑中,楼道的中间平台板(XB)及卫浴间的楼板多采用小直径配筋,钢筋规格多为Ф6~8mm。这在理论上固然是合理的,但在实际施工中,其缺点就暴露出来,笔者在混凝土浇筑过程当中发现,由于直径过小,面层钢筋极易被混凝土压下挠或被踩踏下沉,有时甚至被压至紧贴板底钢筋,这种情况即使靠加密支托的办法也不易防止。因此,如果这些部位的配筋在保持间距、位置不变的情况下,改用大直径的钢筋,如Ф10以上,再加上一定数量的支托,即可有效防止这种问题的发生。另外,因为上述部位面积较小,配筋量其实也较少,因此,改用稍大直径的钢筋并不会引起造价的明显增加。

2.4 水泥焦渣垫层

住宅楼中卫浴间的楼地面基层的做法,设计上一般指明按标准图集进行。而图集中大都要求卫浴间的地面基层采用一定比例的水泥焦渣混合料回填,但长期的实践经验证明,焦渣内掺水泥是没有必要的。

首先,掺入水泥的目的主要是使焦渣颗粒间结合紧固,不松散,提高整体坚实性,但应考虑到以下两个问题:(1)实际使用的焦渣粒径大小不一,级配差,拌和后的混合料内部空隙率很大,加上水泥用量少,其颗粒间粘结性还是较差的,对提高基层整体性起不了多大作用。(2)卫浴间地面及上部荷载较小,只要将回填的不含水泥的焦渣认真夯实就足以承受上部荷载,地面也不会出现沉陷、开裂等问题。

其次,卫生间排污管渗漏是目前房屋建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旦出现渗漏,通常采用的处理方式就是凿开面层,挖除焦渣回填层后对排污管根部进行二次防水处理,如果焦渣回填时掺入了较多水泥,则较为坚实的回填层反而会给挖除带来困难。因此,设计上对卫浴间地面基层的构造处理可借鉴以往的实践经验,而不必强求遵循有关图集和标准。

中介市场论文范文2

【关键词】房屋结构;设计;常见问题;解决措施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房屋建筑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已经由过去只注重质量过渡到不但对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且对房屋建筑的外型、结构也提出了很多要求。近些年来,虽然我国的房屋建筑有所发展,有所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房屋设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本文主要对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房屋结构设计的基本方法

房屋结构设计的基本方法指的是设计图,如何设计房屋的图纸,对于房屋建筑是十分重要的,不可马虎。首先是结构平面图的绘制,需要考虑的是是否输入结构软件进行建模是由建筑地处抗震设防的烈度决定的,当建筑地处抗震设防的烈度为6度区时,可以输入也可以不输入,这是因为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只要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并在设计中注意受压和局部受压的问题,是完全可以不用在软件中建模的。但是需要知道的是,如果时间允许,相对来说,输入建模是较好的,它能够用来进行荷载导算。当建筑地处抗震设防的烈度为7度及以上时,这就没有考虑的必要了,必须要输入软件建模计算的。

其次,是屋顶结构图的绘制,绘制这部分的图纸时,需要设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空间概念,并且能够正确理解建筑图纸和意图,这样有助于加强施工人员对图纸的理解。当建筑是坡屋面时,结构的处理方式分为梁板式(主要用于建筑平面不规整,板跨度较大,屋面坡度及屋脊线转折复杂的坡屋面)和折板式(主要用于建筑平面规整,板跨度较小,屋面坡度及屋脊线转折相对简单的坡屋面)两种。两种形式的板都是偏心受拉构件。其中,梁板的折角处钢筋的布置还需要大样示意图,而坡屋面板的平面画法,则需要剖面示意图和大样示意图两种表示方法。

最后,是楼梯示意图的绘制,对于楼梯的绘制需要注意的细节较多,一是梯梁的梁下高度要尽量符合建筑物的要求。二是梯梁的位置,要确保上下楼层的位置是统一的。三是折板楼梯,不可以使局部的应力过于集中,要将钢筋在内折角处断开,并分别锚固。四是梯板基础的沉降,这是需要注意的,不可以突然进行,如果需要应该设梯梁。

二、房屋结构设计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 房屋建筑的地质勘测较少

对于房屋机构设计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多层房屋建筑的地质勘测较少,更谈不上是详细。设计人员往往依据建设单位口头或笼统参照附近建筑物的基础设计资料来进行施工图的设计,而且有时仅凭地耐力这一数据作为参考依据,并私自认为将地耐力的容许值取得小一些就可以达到要求。由此可见,设计缺少详细的资料,适用程度较低。

解决措施:对于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必须要做到合理,设计人员在进行图纸的设计前,必须要依据详细的地质勘察资料,并且要进行统一考察,将应该考虑的因素进行全方面的考虑,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才可以进行基础类型和上部结构的设计。

2. 承重柱截面高度设计过小

承重柱截面高度设计过小多发生在六度抗震设防区。一些结构设计者仅仅考虑受力分析的方便,而错误地认为六度设防不是设防,从而按照这种理念设计出的柱子的截面高度过小,梁柱的线刚度比加大。这种做法对于房屋结构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它不但忽略了梁柱间的刚结作用,而且也未曾考虑这种做法后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柱对消化酶的约束弯矩被忽略,再加上柱截面的配筋都较小,如果受力较大,就会造成柱子附近出现裂缝。这不仅仅会影响房屋的耐久性,也会使房屋的使用寿命降低,严重时甚至会出现倒塌现象。

解决措施:首先,设计者要遵循抗震规范中“强柱弱梁”的设计原则。其次,要重新考虑六度抗震设防的概念,不能只为了分析方便,而设计出一些违背设计原则的建筑结构。在设计时,设计者应该将能考虑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从而提高房屋结构设计的安全性与实用性。

3. 结构布置不合理

房屋的结构主要包含建筑的平立面外形尺寸、质量分布、抗侧力构件布置以及直至承载力分布等多方面因素,但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以上这些方面出现问题。一是设计人员对结构抗震概念设计的了解甚少,但在设计之前,并没有进行自主学习,加强对结构抗震概念的理解,而是一意孤行,继续设计,结果可想而知,为房屋结构设计埋下安全隐患。

二是设计人员对结构规则性把握不准确。三是在设计时,缺乏规范依据及相应的设计规定。由于这些原因,造成房屋结构规则性较差,结构抗震能力十分弱等问题。

解决措施:结构布置是结构设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并且容易出现问题,这就需要设计人员对结构抗震概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加强他们对结构规则性的把握。同时设计人员在设计时,需要有规范的依据和相应的设计规定,不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随心所欲的进行错误的设计。如:对于超长结构的设计时,由于这些超长结构不能或不便设置温度伸缩缝,因此不能只进行留设施工后浇带这一项措施,还要增加一些辅助措施。就像可以加强顶层屋面的保温隔热措施;而对于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大的部位:一是可以考虑适当的配置间距较密、直径较小的温度筋。二是可以通过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之所以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设计者的设计出现问题所引起的,这就需要结构设计者,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灵活的、创新的思维以及认真严肃的工作态度。如果在设计中出现问题,设计人员要进行研究与辨识,在不断总结与探索中提高自己的设计能力与水平。而且建筑人员在建筑时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并及时的想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加以解决。相信通过这样的方法,我国的房屋结构设计的问题会逐渐减少,房屋建筑的质量也会有更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祝华纯,王有权.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常见问题分析 [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 年 03期.

[2]陈伟源.房屋结构设计常见问题探讨中的几个重点[J].四川建材,2007 年 02 期.

[3]于桂萍.关于多层建筑结构设计中的主要问题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22).

[4]纪荣洋,王文可,潘可明.建筑结构设计经验探讨[J].低温建筑技术,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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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道安装;检查井;雨水口砌筑;回填;石砌挡土墙;顶管

一、管道安装

(一)常见的质量问题

1平基、管座浇筑混凝土不支模或模板不直顺;

2管道接口安装不到位,接口不严密;

3平基、管座混凝土不振捣或振捣不足,出现蜂窝、麻面,柔性管道基础薄弱;

4成品保护不利,管材损坏现象较多,承插口砂浆不饱满,平接口未按要求放钢丝网,抹带出现裂缝。

5管道内出现倒流水现象

6管道渗漏情况严重,污水管道闭水试验不合格;

7专业管线试通不合格。

(二)采取的预防措施

1安装管道前验收每节管的外观质量,所有管材的出厂检验报告,管材和胶圈的合格证;

2对于平接口管要按管径大小对管口凿毛处理;

3下管时不得用钢丝绳串心吊下管,防止出现管口破损;

4安装管道前定准管内底高程,管道安装后用20m小线和吊线法测管道直顺度和中心线位移,用电动葫芦拉紧管道接口,橡胶圈不得出现扭曲现象;砂浆抹带和承插口的三角灰要及时养护;

5平基、管座模板安装支撑要牢固、直顺,底部用高标号砂浆封严;

6 浇注前首先查看振捣棒是否能正常使用,在振捣过程中注意不要碰到管壁,浇筑时从管两侧同时浇筑砼。专业管线:试通要合格,电力多孔管道(维纶管)要求一层一浇筑,管枕安装位置要准确,为保证其间距均匀、平直,可制作简易木框架,管道安装质量达到两井之间孔内通视最好。管口与井内壁的关系,为方便穿电缆,一般做成八字形;管道回填专业回填要求采用石屑粉(管顶15cm),管材多为柔性,管道胸腔及管顶回填不易压实,要求管道之间填充饱满,管顶采用平板振动器压实。柔性管材:伸缩系数较大,管口距离控制,及时回填减少温差影响。

二、检查井、雨水口砌筑

(一)常见的质量问题

1不浸砖、浸砖及拌和砂浆使用污水;

2砌筑砂浆拌和不均匀,标号不足或在沥青路面上拌合;

3管道(包括支管)连接工艺不规范,影响功能和外观(检查井内管头未与井壁齐);

4检查井井底未用砼打底而是用砂浆打底,井底厚度不够;

5砌筑用砖未浸水,砌筑砂浆不饱满;

6流槽未与墙身一起砌筑,直线井流槽不直顺,转弯井流槽不弯顺,流槽砌筑高度不对;

7踏步位置不正确,间距不符合要求;

8盖板位置安装错位,有翘动现象;

9抹面出现裂缝,表面不平,接茬明显,色泽不一致,有空鼓、裂纹、脱落等现象,井内尺寸不严格,抹面未用模具;

10雨水口四角砌筑不规范未按“七寸头”砌筑;

11支管与井、口连接触管道破损未整修;

12雨水口与路边线不吻合;

13、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污染、损坏情况较多。

(二)采取的预防措施

1施工前由项目总工出具施工技术交底,严格按交底施工;

2 砂浆采用集中拌合,抹面前洒水浸砖防止裂纹、脱落;

3施工完毕检查井高度控制在基层下,最后一块加固;

4按标准井要求的各部位尺寸砌筑,主要控制井室、收口高、井宽等尺寸;

5必须严格控制雨水连接管的中心线,雨水口砌筑可在道路基层完成后进行,与立沿石的相对关系应准确。与立沿石的距离改为13-14厘米(单砖11.5+抹面厚度1.5+缝宽1,不设坡度做成平的),尺寸40*148(原为38*145,井框内口与井壁形成1或1.5的错台,影响抹面),周边外观处理,两侧顺接长度应对称,宜在20厘米左右,应将井框勾勒出整齐的形状,做到轮廓分明;水泥混凝土平沿石的井框周围必须采用细石混凝土填充,并抹压密实;天然石材的,因井框处无法安装正常厚度的平沿石,应采用3厘米板材下脚料切割成需要的尺寸,进行镶嵌粘贴,正反面安装正确,外观应做精细;

6回填时,夯机夯实四周,无法夯实的采用底标号砼灌实。

三、管沟回填

(一)常见的质量问题

1层次不清晰,未做台阶搭接;

2压实不到位,局部不密实;

3回填材料未按配合比拌和均匀;

4虚铺厚度与击实不匹配,厚度超标;

5局部倾填、干填或水冲填;

6压实度不合格造成返工或后期出现沉陷破坏。

(二)采取的预防措施

1每层夯实后要留出台阶,打夯机打不到处应用手夯;

2水泥类混合料使用前应测水泥含量;

3回填前先把回填料在槽边拌合均匀,颗粒大的石块、土块要过筛再倒入槽内;

4依据使用的夯实机具类型、夯实遍数定虚铺厚度;

5 夯实完毕后随时抽检压实度;

6回填时管两侧同时回填避免位移。

四、石砌排水沟

(一)常见的质量问题

排水沟基础、墙身砌筑石块,大小偏差较大,山皮石较多;砌筑时存在“填芯砌法”和“灌浆砌法”;部分石料太大,难以上墙,部分墙体砂浆不饱满,造成孔洞现象;勾缝应直顺,沉降缝垂直贯通;薄石立砌,错缝宽度不足;石砌挡墙勾缝粗糙,宽度不一致,不平行;缝宽超标,丁石数量不足,长度不够,边墙坡度不正确,砌体无养生措施;砖砌挡墙砌筑砂浆污染路面。

(二)采取的预防措施

排水沟应严格控制砌体质量,应注意检查石材质量、水泥质量,砂浆饱满度,缝宽,沉降缝等;必须做到分层砌筑,错缝,咬茬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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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层建筑;暖通设计;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均得到了很大提升。尤其是在居住条件方面,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不断增加,这就使得建筑行业迅猛发展起来,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而随之出现的就是直接影响着人们居住舒适程度的暖通问题,在新形势下,暖通设计也要紧跟时展的潮流进行不断改进。暖通设计是高层建筑暖通质量好坏的直接决定性因素,因此在高层建筑中科学合理的进行暖通设计工作是极为关键的。由于高层建筑的结构不同于传统建筑,其暖通设计也与传统建筑的设计模式大不相同,因其结构的复杂性与多重性,难免会出现许多技术上和经济上的问题。为最大程度的提高建筑质量,应该对高层建筑中的暖通设计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进行具体分析。

一、高层建筑中暖通设计的常见问题

1、通风空调的设计缺乏规范性

对于高层建筑的暖通设计方案,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的规范,以确保暖通质量。其中,就有对暖通设计中关于风管设计的一些规定,规定中明确了在风管设计过程中,除非一些非常特殊的原因出现,否则是不能穿过防火墙体和变形缝隙的。但是由于一些设计人员并没有明确暖通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没有根据设计规范严格执行,这就直接导致实际的设计过程出现了一些设计隐患,比如有很多的高层建筑在风管设计上并没有采取设置防火阀的措施,使得风管在穿过变形缝隙或者是防火墙体的时候就很容易产生问题。

2、没有科学合理的选择空气计算参数

有关部门对高层建筑暖通设计制定的相关规范中,明确了对空气选择参数的要求。空气计算参数对暖通质量的影响很大,因此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设计标准来进行。比如,暖通设计的规范中规定浴室的温度要在25摄氏度以上,但是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暖通设计人员并没有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而且,设计规范中也明确规定了暖通系统的热负荷量,其中通过门窗进入的冷空气量直接影响着室内的温度,但是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一些不暖通设计人员为了省时省力,并不按照设计规范进行热负荷量的精确计算。

3、暖通设计图纸不符合规范

很多高层建筑的暖通设计人员会忽视设计图纸的规范性,只是对设计方案进行大概的记录,并没有对设计图纸中的细节进行详细的推敲和探究。但是,设计图纸的整体框架固然重要,其中的一些小细节也有时候会决定着整个暖通设计工作的成败,因此必须将设计图纸的规范重视起来。首先,是设计图纸中系统图和平面图的设计规范问题,图纸的尺寸标注以及图纸中设备的编号经常会出现问题,从而使得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层出不穷。其次,是设计图纸中系统图与平面图、剖面图的不一致问题,比如在系统图中标注的水管管径的尺寸与平面图重的尺寸不一致,这就会导致施工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困扰,不知道如何是好。

4、冷水箱的设计问题

在高层建筑的暖通设计中,冷水箱的设计也很容易出现问题。首先,是在进行暖通设计工作时,有关设计人员只是依照传统的设计思路,并没有对冷水箱在正常情况下吸水的淹没程度考虑在内,从而使得冷水箱的设计出现了一些缺陷。其次,有些暖通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工作时,不能够保证冷却水循环垒的正常稳定的工作,因为依据设计要求,不论在什么时候,冷水箱中的冷却水循环垒都不能出现缺水的情况。

5、对立管、支管没有进行合理配置

在进行高层建筑的暖通设计工作时,散热器中的立管和支管很容易会出现问题。因此,为了使得散热器正常运转,就需要在高层建筑的楼梯间以及建筑中容易出现冻结的地方进行防热设备的安装工作。而散热器中的立管和支管由于其结构的特殊性,需要进行单独的设计工作,不能像其他的设备一样进行调节阀的安装工作。在实际的暖通安装过程中,有些高层建筑各层楼梯之间的散热器与其相邻空间的散热器之间往往会出现双侧连接现象,即相邻的空间和卫生间之间通过相同的一个立管以双侧连接的方式连接在一块。虽然这种双侧连接的方式会十分的方便,但是一旦两者出现运行故障,会给暖通维修人员带来极大的困扰。

二、高层建筑暖通设计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

1、加大对暖通设计过程的监管力度

为了使得高层建筑暖通设计过程更加规范,加大对设计过程的监管力度需要做到三点。第一,在进行暖通设计工作的审查工作时,需要深入研究暖通的施工过程和运行过程中出现噪音的引发因素。具体来说,就是要探究暖通施工过程中的通风设备以及冷却水泵等一些机械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设计方案中是否加入了能够有效起到减震效果的必要措施,以及是否考虑到了风口之间的消声问题。第二,加强对暖通设计过程以及施工过程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的控制力度,对各个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有效的监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管,从而及时调整工作进度,解决实际的操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第三,完善高层建筑中暖通设计的监理制度,在相关的工作岗位上配备相符合的专业的监理工作人员,从而有效实施对高层建筑暖通设计的监管措施。

2、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暖通设计工作中,工作人员包括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他们专业素质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着设计工作的质量。因此,对暖通设计中相关的设计人员以及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是非常必需的。除了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活动,也可以不定期的聘请暖通设计的专家进行讲座或者是举办座谈会。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培养暖通设计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使他们更加明确岗位职责,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增强暖通设计工作的可靠性

在设计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设计标准进行方案设计,每一条标准都要落实到实际的暖通设计中去,不能敷衍了事。这样的话,才能够及时发现实际过程中的问题,并予以及时的修正,从而确保了高层建筑中暖通设计与施工过程的可靠性与可行性。此外,也要考虑到实际施工场地的要求,由于地质环境、气候条件的不同,设计人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制定出最为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

4、对空调系统进行合理选择

在选择空调系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点,要确保空调质量,各项功能良好,从而可以适应一年中周期性的负荷变化;第二点,要对空调系统的总体运营成本进行一个预先的评估,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暖通设计中空调系统的运营成本;第三点,要考虑到建筑的使用功能,根据不同建筑的使用条件进行空调系统的选择,才能选择出最为合理的空调系统。

结语:

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使得高层建筑逐渐成为城市建筑的发展趋势。为了保证人们在高层建筑中的生活舒适度,就要重视高层建筑的暖通设计问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舒适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给暖通设计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高层建筑暖通设计工作虽然有其复杂性,但是只要按照设计规范严格执行,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修正,就一定会满足人们对于生活舒适度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寇璇.浅谈高层建筑中暖通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风,2102,07:167-168.

[2]高志强.高层建筑暖通设计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J].山西建筑,2012,30: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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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垄断的潜在危害自不待言,而滥用垄断力量的危害更是显而易见的。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市场如何界定是争论很大,容易被模糊的一步。文章通过详细的阐述市场支配地位中市场界定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来界定市场支配地位,为实务解决提供一定的建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原本在公用事业领域较为突出。如邮电局强行为用户配发电话机,电力部门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配电箱,自来水公司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给水设备,煤气公司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煤气灶和热水器等。公用企业具有自然垄断行业的特征,由于受资源、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由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企业来经营比更多的企业参与经营能取得更大经济效益,也比较容易界定。但是在其他普通商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则难以取得一致见解。而在国际贸易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实质是滥用垄断力量的表现之一。当今世界各国,尤其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大都有反垄断法,只是名称不同。如美国称之为"反托拉斯法",日本称之为"公平交易法",欧盟则习惯称之为"竞争法",我国直接称为"反垄断法"等等。但不管如何称呼,其目的是一样的,即改善经济效能,使消费者享受较低的价格,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产品质量。其中,大部分均有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规定。 

 

一、市场支配地位的涵义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 dominant position) ,不同的学者下的定义并不完全一样。例如,一种定义将其定义为"单一企业策略可以或者可能对于福利有负面效果的情况"①。这个定义是西方学者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预期目标的一种定义,但是并没有阐明静态与动态效率的有关影响。另一种定义是指"这类企业能够逃避市场上看不见的竞争压力,从而可以为所欲为地实施自己的经营策略,并且能够完全以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式影响市场的竞争条件"②。这个定义强调的是企业在市场上能够不受其他企业竞争的影响,并能够按自己的目标控制市场,影响市场竞争条件并获取利益,但忽视了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还有一种定义认为,"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所获得的能够独立于其他竞争者采取影响价格和产量的行动的一种市场力量"③ 。这个定义强调的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已不受其他竞争者的影响而能够独立地采取行动提高产品价格或降低产品产量,这个定义直接强调企业在市场上对产品价格和产量的操纵与影响能力,同样忽视了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欧共体委员会在关于大陆罐头(continental can)一案的裁决中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也作出了经典表述:如果企业有能力独立行为,即它们在行为时不考虑竞争者、买方和供货方的情况,它们就是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我国反垄断法中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是市场优势滥用的首要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认定企业是否违法首先就要考察企业是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因而,跨国公司也往往以否认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来作抗辩。市场支配力是指市场上存在不受竞争制约的企业(基本上是跨国公司)不必被迫考虑其竞争者或其交易对手行为的企业,因此,它可以通过单方面的行为甚至独自就影响市场上的竞争条件,即是说不是竞争能够支配这些企业,而是这些企业支配竞争,同时还表现为一个相互间没有实质性竞争的企业集团,也可以相应不存在卡特尔协议的情况下共同支配市场。在英国的《公平贸易法》中,市场支配地位是作两种划分,一是结构性的,二是行为性或混合性的。前者指一家企业单独拥有的市场支配地位,即是指一个独家企业,或一组相联系的企业,至少占有25%的相关市场。没有必要对结构情形中的行为进行调查来确定市场支配地位是否存在,仅市场份额因素本身就足够了,但如果为了调查是否利用了市场支配地位,那么对行为的调查就是必要的。后者指由多家企业共同拥有的市场支配地位。仅市场份额的调查是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调查市场,对市场中的企业行为也要进行调查,如对《公平贸易法》中所讲的那些采取特殊做法来限制、阻止或扭曲相互之间的竞争的企业。这种划分没有德国法的详尽,但它体现了一种思想,即在市场优势滥用的指控中,企业不得以单独不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作抗辩,如果它与其他企业结合在一起占居了市场支配地位,并与其他企业共同采取了特殊的限制竞争作法的话。 

 

二、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 

 

 在实务操作中,认定国际贸易中的一方(一般是销售方)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是一个看似简单而实际上比较复杂的问题。简单的是各国大多有国内法或国际法对此做出规定,似乎只有对照规定即可。如《欧盟条约》第86条规定: 

 "一个或者多个在共同市场或者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地域内占有优势地位的企业,滥用这种地位的任何作为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因与共同市场不相容而被禁止;特别是禁止包含下列内容的滥用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实行不公平的购买或者销售价格或者其他不公平的交易条件地; 

 (一)限制生产,市场或者技术发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二)在相同的交易情形下,对交易当事人实行不同的交易条件,因而置其以不利的地位; 

 (三)要求对方当事人接受与合同主题在本质或者商业习惯上无关联的附加义务,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 

 根据联合国《控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多边议的公平原则和规则》规定,企业原则上应避免在有关市场中采取下列行动或行为:对其他竞争者采取掠夺性行为,如使用低于成本的价格消灭竞争者;在供应或购买货物或服务时歧视性定价;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达到企业兼并获取市场支配地位的目的;规定进口货物在进口国的转售价格;并非为了正当的商业目的,诸如质量、安全、充分的销售和服务等附加供应货物或提供服务的条件,例如,以向供应人或其他指定的人购买其他货物或服务为提供某种服务或货物的条件。 

 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美国的《歇尔曼法》,《克来顿法》,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联合国的《消除或控制限制性商业惯例法律范本》等等,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都也有相应的规定。然而,我们可以发现,在实务中,以《欧盟条约》第86条为例,要认定一个行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非简单的过程,其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步骤: 

 (一)界定市场的定义,包括产品市场和地理市场。 

 (二)界定国际贸易一方是否在该市场拥有支配地位。 

 (三)该方是否滥用了其支配的地位。 

 

 (四)给竞争对手或消费者造成了损害。 

 我国反垄断法也借鉴上述别国立法经验作出了如下规定,认定经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三、滥用行为的界定 

 

通常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不为法律所禁止,但滥用其地位则为法律所不容。所以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其有滥用的行为。在理论和实践中人们往往只强调三个步骤来分析和解决问题:一状态要件--市场支配地位;二行为要件--取得,维持和扩展市场支配力的积极行为;三 后果要件--对消费者和竞争对手造成的损害④。首先,对市场(包括产品市场和地理市场)的界定是大前提。不先把市场的范围搞清楚,直接分析某企业的某产品是否拥有支配地位,是否滥用该地位等,都是不科学的。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场的定义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费力考虑,但也有很多案例中,市场的定义至关重要。比如一样商品,出口到很多国家,在少数几个国家占有大比重,在多数几个国家只有百分比很小的零销,此时,市场为少数几个国家,还是全部拥有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则是界定是否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重要前提。其中,何谓统一的地理市场是一个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因为如该商品不能单独构成一个市场,并且统一的地理市场也没有形成,那自然无法界定市场,那么所谓滥用市场支配力量也就无从谈起。 

要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界定市场的步骤是必不可少的,有些时候是极其重要的。市场界定不清,很可能导致截然相反的认定结果。事实上,不仅在国际反垄断领域(支配市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垄断行为),在国内反倾销反补贴领域,对市场的界定都是十分重要和值得研究的,尤其在欧共体《罗马条约》规定之下所谓的共同市场中,市场的确切范围更是重要。其次,则是经营者以各种有形无形方式利用了此种优势,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对手的利益。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作出了规定: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四、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作出的,也堪称十分全面周详,但私以为,还有稍有缺憾: 

 

(一) 对市场的认定模糊 

首先,立法者应对"相关市场"作出明确界定,这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但就目前反垄断法而言,并未显出立法者对该问题倾注了充分的关注和重视。而且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也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这种情形势必造成实践中的困难。建议,在立法中明确界定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理市场,并在执法中充分考虑需求状况、产品性能、价格等有关因素,以求适用法律公平、效率、合理。其次,定量分析不可或缺。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拥有一半市场份额的经营者将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与欧盟竞争法的标准大体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市场份额超过50 %的企业基本都是大型国企,而且大都处于公用事业领域,可能获得反垄断法的豁免;而市场份额超过50 %的私有企业几乎凤毛麟角。这是我国的特殊国情,有别于欧盟和美国。在这种情况下,该市场份额标准显得过高,这将导致该条规则极少被适用,有违立法初衷。另外外国企业在我国被裁定为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与中国国情相似的众多经济转型国家,多以35 %作为市场份额的定量标准,值得我们借鉴。虽然第二款第三款作出了补充,但并不能保证万全。 

 

(二) 对滥用行为的认定不全面 

国际立法经验表明,对滥用行为的认定经历了从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变的过程。中国在立法上关注对行为本身进行规范,并未明确提出奉行的是本身违法原则还是合理原则。根据目前国际通行做法和中国国情,采用后者更为恰当。但实践中,合理原则要求执法者能充分考虑市场结构、企业绩效和行为后果,判断过程复杂,难度较大,这就需要执法者具有较高的经济学水平和其他相关素质;此外,也要求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不断细化认定标准,出台实施细则,以便操作。再者,对滥用行为的认定,不仅应考虑排挤竞争的因素,也应考虑损害消费者福利的因素;同时我国应明确采用欧盟"实质的"或"潜在的"损害后果标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 

 

五、结语 

 

从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的发展趋势看,反垄断立法逐渐集中在垄断行为上,不再对市场支配地位规制。从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看,规模经济发展不够,企业竞争力低,国家的政策导向是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鼓励发展规模经济。因此,总的来说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的现状出发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立法针对市场支配地位本身进行规制更具合理性,值得在实践中认真实施,进一步发展完善。 

 

注释: 

①《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 1956 (351) : 305、309 - 310. 转引自刘宁元, 司平平, 林燕萍. 国际反垄断法》,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第91页. 

②《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 1991 (221) : 6. 转引自刘宁元, 司平平, 林燕萍. 《国际反垄断法》,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第98页. 

③ see chicago board of trade v. united states, 246 u. s. 231 (1918). 

④ 陈晶莹主编.《国际贸易法案例详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版. 

 

参考文献 

[1] 王家珍主编. 《反不正当价格行为研究》,中国物价出版社,2003年6月版. 

[2] 陈晶莹主编. 《国际贸易法案例详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版. 

[3] 尚树梅主编.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4] 刘宁元, 司平平, 林燕萍. 《国际反垄断法》,世纪出版社,2002年9月版. 

[5] 王生卫. 《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载于《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1月号. 

中介市场论文范文6

内容提要:本文对目前青年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以期帮助青年教师能够顺利地过好教学关。

1.教学中的常见问题

    1.1教学意识欠缺

    青年教师参加工作后,除上课外还需面临着来自于申报课题、职称评定以及买房成家等方面的压力,而且部分老师又急于成才,造成青年教师往往不能将精力集中在教学工作上,忽略了重要的一线教学,仅仅把教学当作一项任务,以应付完成任务不出教学事故为准,只是把教师这份工作作为一份谋生的手段。

    1.2备课不到位

    课堂是教师传授知识的阵地。一堂精彩的讲课,需要教师在讲课前对所讲授内容进行充分准备。课前准备充分,上课时就能得心应手,思路流畅,也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些青年教师由于工作重心及职责不清,或忙于科研工作,或忙于杂事,备课不认真,无法对每节课的讲授内容熟记于心,无法做到在不看教材和讲稿的情况下能够完整地、条理清楚地讲述内容,控制好节奏,把握好授课的时间,做到授课前胸有成竹,授课时出口成章。在上课时经常出现一些思路短路,叙述紊乱,影响到整个课程的流畅性,使学生产生厌烦情绪。

    1.3教学手段运用不当

    多媒体教学手段,集声音、图像、视频和文字等媒体为一体,具有形象性、多样性、直观性和丰富性等特点。青年教师一般都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好这方面的优势,把多媒体手段运用好,能极大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但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有的青年教师不分情况和效果,盲目套用。例如像高等数学等强调公式推理与证明过程的课程,并非多媒体的优势,由于过多使用,不能很好地把推理、证明的过程比较清楚地、一步一步地展示出来:有的教师把多媒体变成一种愉懒的工具,把书上的内容原封不动地复制屏幕上,课件仅仅只是课本搬家,没有加入新的知识,扩大学生的信息量;有的课件几年一个样,从不更新,只是改一改封面。

    也有许多青年教师因为多媒体教学方式的引入,完全忽略板书的功能,对板书不甚关心,板书时杂乱无章,主次不清,字迹潦草,随意性很大,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写哪就写哪;有的甚至没有写板书的习惯,一节课下来仅随手到黑板上写下几个字。

    1.4教态方面欠妥

    由于缺乏教态训练,许多新教师初登讲台时教态不好,手不知放在哪里好,讲课的过程中有一些多余的动作,给人做作的感觉。有的教师上课时发音吐字不清晰,或普通话不标准,有很重的口音,或说话速度较快,学生听课感到很吃力;有的教师教学语言欠简练,缺乏必要的抑扬顿挫,语言表达词不达意,枯燥乏味,喜欢使用“啊、嗯、是不是、对不对、这个、那么”等口头禅。

    有些老师在讲课过程中多数时间不能正面对着学生,或者侧视窗外,或者面对计算机;有的眼睛不敢离开讲稿,恐怕自己讲错,而不注意学生的表情反映;另外有些老师不够注重仪表,在衣着上过分华丽新奇甚至暴露,或者过分随便,甚至有些邀里通遏,不修边幅。

    1.5课堂驾驭能力不够

    有些青年教师尽管对主讲教材内容非常熟悉,但由于涉入课程不深,缺乏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目标的潜心研究;缺乏对讲授内容的精选、加工和改造,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融会贯通,另外,由于参加科研活动的时间和涉及的深度不足也限制了他们掌握最新的研究成果。因而青年教师往往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教学形式以及教学内容的编排和运用等方面不合理,在调动学生听课积极性、控制教学节奏和管理课堂等方面把握及控制不力。上课时往往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对教材中的谬误之处缺乏鉴别力,以讹传讹。讲授过程中,主次不清,重难点不突出。对学生学过的知识不能及时归纳、总结、慨括,帮助学生穿成线,连成片。讲服力。教学手段单一,仍大多采用“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课堂气氛沉闷。

    1.6虚心学习不够

    青年教师虽然精力充沛,但毕竟阅历经验不足。有的青年教师虽然意识到自己教学经验不足和授课质量不高,但缺乏主动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意识,尤其缺乏向一些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老教师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表现在不能主动切磋教学经验和主动观摩授课学习。也有不少青年教师自我感觉良好,不愿向老教师取经。

2.改进的措施

    2.1积极调整心态

    青年教师要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站稳讲台,这需要的不仅是时间和外力,而且更需要自身的努力,首要的一点就是要解决好自己思想上的问题。“思想是行动的源动力”,只有当深刻认识到教育事业的重要性时,才愿意付出时间和辛苦,不断提高教学效果,才会自愿自觉地采取各种措施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搞好教学工作是教师的天职。作为一名青年教师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就要牢记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任务,努力做到教好书育好人。也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真正安心于教学工作,才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首先要正确处理好教学工作与个人成才方面的关系。首先应站稳讲台,做一名“合格”的大学教师,再争先创优,促进个人的成才。另外,作为青年教师不要只想着上好课就是一个好教师,而要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要在教书的同时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外,对于所面临的经济压力,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力求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去获取人生的满足感、成就感。

      2.2认真充分备课

    常言道: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因此备好课是上好一门课的前提。特别是有的新教师刚开始所上的课可能并不是自己熟悉的专业,这样就更需要认真学习,否则无从说起讲好课。教师备课要以教材为中心,进行知识储备。一本教材是很多专家经过一个相当的过程对历史以来某一学科知识的总结整理,有它全面、完善、系统的特点。因此,既要全面把握教材的慨况,结构层次,又要抓住它的重点、难点和前后的联系。但是,知识更新是每天都在进行,以前特定条件下正确的理论在今天的条件下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教师也必须跳出书本的框框,站在世界现代科技发展的前沿,掌握本专业领域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把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动态、研究成果以及有待攻关的重大课题在教学内容卜反应出来,以引导学生去探索发展新知识,帮助学生学会预测、预见和构想未来事物的发展变化,从而发展学生的发散性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学生的自觉性和创造性。

    2.3钻研教学方法

    讲课是一门艺术。备好课只是讲好课的基础。把课讲好还需要有正确的教学方法。虽然教无定法,但教学又不能没法。因此,青年教师要想教好一门课,除需要博览群书外,更需要研究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才能使学生以最快的速度接受知识,同时启发学生的创造思维去创造新知识,最后达到教学的最高境界由教到不教。课堂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的,教学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共同活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采用研究型的教学方式,改变传统的单向性讲授为主,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双向交流的方法,在“活”字上下功夫,使课堂真正活起来,动起来,并做到“形散而神不散”。这种方法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能促进学生积极思考,而且锻炼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同时还能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当然使用各种教学手段的同时也要把握好分寸。例如在使用案例教学法中,不能过多地注重案例的使用,因为教学毕竟不是评书演讲,除了生动的案例外,应该更多地告诉学生这门课涉及的是什么知识,应用这些知识我们能够解决什么实际问题。

    另外,讲课时要注重逻辑性,重视课堂内容的有机衔接,突出整堂课内容的条理性,重点是把难点讲通,重点讲透,关键讲清。

    多媒体虽在信息传播上丰富了许多,但绝不可以无选择地滥用,而应当根据所授课程的特点,突出地使用更利于传递本课程内容信息的手段,亦不可一味地追求教学媒体形式,而忽视了对教学基本功的训练,这样将会事与愿违,得不偿失。在一次课中,擦除板书内容时,要始终注意保留梗概性的题目或关键词,一次讲课结束时,黑板上能够留下整堂课内容的概况。

    2.4培养良好教态

    教学语言是师生实现沟通交流的主要载体。教学语言应当注入一定的感情,才会生动,具有感染力,产生深刻印象,而不应平铺直叙,仿如背书。课堂用语应使用普通话。语速宜适中,过快别人听不清楚,过慢别人听着着急。关键的地方,要略作停顿,以引发学生的思考和记忆。音量、声调宜适中,要保证坐在后排的学生能听清所讲的内容。抑、扬、顿、挫的运用要自然合乎情理。语言应保持清楚流畅,略带一些文采。上课时精神饱满,表情轻松愉快,面带微笑。打扮则得体、大方,穿着端庄,符合教师的职业要求。讲课时正面学生,视线随时自然地关注全体学生,即可随时洞察课堂动态,观察学生的课堂反映,又能使学生思想不易开小差,不敢轻易搞小动作。

    2.5虚心学习、善于学习。

    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借鉴是最有效的学习手段。青年教师要虚心向老师学习,善于从其他教师特别是优秀的教师身上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这些教师所拥有的教学技能、教学方法和教育智慧都是青年教师所欠缺的。但是学习别人不必“邯郸学步”,机械地照搬,要懂得别人为什么这样做,而后从自己的情况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别人的先进经验。应该对比他人的成功经验分析自己的不足,通过分析、比较和尝试,找到更好的教学方法,才能使课上得越来越加越圆满,并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向其他教师学习其中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听课”。听课时要确立清晰的听课目的,要有科学的听课方法,及时“换位”听课。通过听课学习他们的教学方法,包括课堂的导入和结束、教材重点难点的处理、语言表达技能、多媒体的制作、板书的设计及课堂组织互动等等。此外,青年教师之间也可开展教学研讨与观摩,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2.6积极反思

    孔子曰:学而不思则圈,思而不学则殆。教学正是如此。有总结才能有提高。总结的过程是对教学工作理性思考、积累经的过程。因此,教学反思是教师积累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素养的有效方法。青年教师要养成反思的习惯,这样就可以帮助教师经常自学地总结教学情况,纠正教学行为中的偏差,寻找提高教学效果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