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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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申报材料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范文1

通过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实施奖励政策。创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提高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1著名商标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著名商标;著名商标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的著名商标。

2本意见适用于在县注册、纳税的企业。

商标的申请人经营地址应在县。3所认定的商标应为县的企业所有。

三、实施措施

4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

帮助企业申请以驰(著)名商标无形资产评估值专用权质押贷款。解决企业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5发挥商标品牌优势作用。盘活存量无形资产。

对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优先向国家、推荐。优先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对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所进行的兼并重组、收购企业产权和合资合作等行为,6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资项目上。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土地和稀有资源使用上。提供绿色通道。

重点组织推介各类驰(著)名商标产品。大力支持拥有驰(著)名商标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7各类招商活动中。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场;积极利用技术创新平台。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并根据场和企业的发展。切实通过良好的企业形象来提高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8鼓励企业实施CIS企业形象设计系统。确立科学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增强社会大众对企业形象的记忆和对企业产品的认购率。

9加强驰(著)名商标战略梯队建设。以陶瓷产业、农产品为重点。协调国家商标局、商评委和、工商局做好争创工作。申报一批、准备一批、培育一批”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好、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著名商标作为我县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战略梯队。积极帮助具备驰(著)名商标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材料

严厉打击各种假冒行为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为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创造良好环境。10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11大力扶持商标协会建设。为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提供优质服务。发挥商标协会在培育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提供商标信息咨询、开展国内交流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12县政府鼓励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

四、实施保障

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3成立县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协调小组。解决争创工作中遇到各类问题。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发改局、经信局、招商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农经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具体负责制定全县争创驰(著)名商标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指导和组织驰(著)名商标的推荐、审核和申报等工作。

明确目标。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14建立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把争创驰(著)名商标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落实责任。取得实效。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范文2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政〔〕18号),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月**日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优先加快工业发展的行动纲要》,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规范加快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条件

⑴凡注册、生产在本市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以及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⑵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凡列入国家、省“861”计划和市“1346”行动计划的工业项目,直接进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它工业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符国家产业政策和《**市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并通过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即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申报列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可在每月10日前,由企业和单位将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审结。

2、申报、受理与审核

具备申报奖励条件的项目、企业和单位均需履行申报、受理与审核程序。

⑴申报时间

按季度申报的有:

①工业项目前期费用的补助;

②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③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

④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

⑤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

其它奖励政策均按年度申报。

按季度申报的,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按年度申报的,于次年3月底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时,企业或单位将申请报告、申请表以及必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受理与审核

企业和单位的申报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审核,2周内一次性审结,报市政府审批。

3、资金拨付

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2周内将应兑现的政策资金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政策的企业和单位均须由企业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4),并提供必备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应按照不同类型的奖励条件和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选择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1、申报投资工业项目奖励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项目进度情况说明;

相关证明材料:

⑴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证明材料;

⑵项目前期费用协议(含环评批复)及付款凭证;

⑶项目在建工程明细帐(复印件);

⑷企业季度财务报表;

⑸工业用地出让同,购置设备和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工程的协议,以及资金支付凭证;

⑹购置循环经济综利用专用设备和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及付款凭证;

⑺投资总额6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其新建工业项目所缴纳的所得税凭证。

2、申报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和上年度财务报告;

⑵本年度和上年度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⑶对主机企业引进和培育的新办配套企业,由主机企业提供配套企业名录、证明材料和配套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⑷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工业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新建立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新购买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转让协议和付款凭证,或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费用支出凭证,产业化投入与产出凭证,以及成果产业化新增增值税缴纳凭证;

⑶新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证明材料及该产品增值税缴纳凭证;

⑷新列入国家或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以及信息化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

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证明材料,以及培训费用收支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加快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报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城区产业园新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及上缴国家和省相关费用的证明材料;

⑵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协议和贷款付息凭证;

⑶新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经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建筑工程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厂房建设实际投资凭证;

⑷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外工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⑸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内外资作工业企业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和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⑹新落户其他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证明材料和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三、其它

1、各单位均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实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鼓励投资工业项目的政策。申报享受“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的受理、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3、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编制的符《**市产业指导目录》要求的工业项目,均可申报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补助金额参照政策条款第4条执行。

4、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业用地、厂房、工业辅助设施以及设备投资。

5、工业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投入产出比达到1∶2~1∶3的,给予企业科技成果实际购买费用的30%专项补助;达到1∶3~1∶4的,给予40%专项补助;超过1∶4的,给予50%专项补助。

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可比照政策条款第20条执行。

6、新列入国家级、省级企业信息化试点的工业企业包括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

7、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的技术水平需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8、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投资兴建的三层及其以上标准化厂房,容积率不低于1(扣除代征道路面积)的,每宗土地上所建厂房全部竣工后,按厂房实际建设投资(不包括土地购置费用)的30%补助给开发区、产业园区,但不重复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享受30%补助政策扶持的厂房,五年内各开发区、产业园区不得转让或改变用途,否则,将追回补助资金。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范文3

进入经济全球化的二十一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竞争已从单一依靠一种优势取得一时发展的产品竞争阶段,逐步转向通过培育综合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品牌竞争阶段,品牌成为决胜市场的利器,成为企业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获得利润回报的重要保证,高知名度的品牌不仅是一个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重要标志,还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象征。因此,党和国家把“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作为我国“”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将实施名牌战略、加快推进品牌建设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当前,我市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既是满足市场需要,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经济竞争力,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实施名牌战略的紧迫感、责任感,真正把创名牌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市场覆盖面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

二、明确品牌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

(一)争创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新创中国名牌产品3--4个,总数达到9—10个;新创名牌产品30个,总数达到90个;培育市名牌产品120个,总数达到300个。新创中国驰名商标2--3件,总数达到8—9件;新创著名商标40件,总数达到100件;培育市知名商标150件,总数达到300件。培育有地方特色的名牌食品、农产品20个,服务名牌3个;新创国家免检产品20个,总数达到30个。

(二)强化商标注册基础工作,争取到“”期末,市注册商标发展到10000件左右,比“”期末的7467件增长34%,其中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占10%以上,农副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达到3-5件。

(三)在做大品牌规模上求突破,到“”期末,力争形成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品牌100个,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品牌4—5个,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品牌2--3个。

三、强化品牌建设工作的引导和培育

(一)引导企业增强运用品牌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宣传“市场竞争靠品牌,品牌出效益”的企业现代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经营者主动注册商标,合法使用商标,积极争创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自觉维护品牌权益,不断提高其运作品牌的水平。

(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大力鼓励企业不断开发出更多的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新产品。加快实施专利新产品产业化工程,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新产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创立更多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提供源源不断的优秀专利新产品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专利新产品的评选,深入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导向,技术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且市场前景好,能够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新产品,每年评选一批“市优秀专利新产品”,并以市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抓好先进工艺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和研发,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重点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要瞄准世界级和国家级名牌产品的质量水平,制定赶超目标和措施。中小型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四)引导企业以优势品牌为核心,实行生产要素的有效集聚与组合,促进品牌的集约经营与连锁扩张,力争形成一批产品品牌化、市场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经营规模化的高层次品牌群体。

(五)引导企业重视商标注册工作。把商标注册作为品牌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普及《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商标注册的指导和服务。对已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潜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及时注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创立品牌。积极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扶持引导注册农产品商品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对出口创汇产品,及时指导生产经营者申请商标境外注册,不断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积极鼓励和指导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扩大社会注册商标总量。

四、努力营造品牌建设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品牌的塑造和宣传。充分利用新闻舆论、广告宣传、社会活动等手段,帮促品牌企业巩固市场、扩大市场、开发市场,不断提高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报刊、广播等新闻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要积极配合实施名牌战略搞好服务工作,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设的社会氛围。品牌企业要加快建立面向市场的现代营销体系,利用国际互联网营销及制、买断经营、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不断加大企业产品和服务推向国内外市场的力度。

(二)加强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名牌产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禁一切乱评比、乱认定、乱推荐活动。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政府授权外,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名牌产品评审和质量、品牌评价活动,坚决杜绝借名牌评比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三)强化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要建立和完善《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充分运用“五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网络”和“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络”,积极与市内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企业联手开展打假行动,及时有效地保护我市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关要鼓励商标专用权人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主动缉查假冒注册商标和其他商标侵权的产品,加强对我市注册商标产品进出口的管理。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商标违法案件的侦查和审判,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及时审结进入司法程序的商标纠纷,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在广大企业中宣传普及商标保护知识,积极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防止滥施许可、轻易转让等问题的发生,切实防止知名品牌在企业兼并、改制过程中流失,在境外遭遇恶意抢注。

(四)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服务。争创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是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关键环节,必须强化对企业创牌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在摸清各地区、各行业的产品和质量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培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每年都要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瞄准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品牌实施重点突破,指导和帮助重点企业按照要求制定创牌工作计划,及时跟踪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在实施创牌计划中遇到的困难,并督促企业落实创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国家、省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创牌企业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申报要求,指导和协助企业制作申报材料,积极协调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在企业申报的过程中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市政府每两年对创名牌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五、加大对创牌成功企业的奖励扶持

从年开始,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分别按每件20万元和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出口创汇产品到境外注册商标按每件5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获准注册的农副产品商标按每件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市、区)同级财政予以落实。

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商品,可优先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其生产企业可优先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优先服务,在其他资源配置上尽可能优先安排。外经贸、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对其进出口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程序。对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生产企业,有关部门优先帮助其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六、加强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范文4

今年,我局在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结合省、市局年初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团结一心,稳中求进,进中求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能,为我县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各项工作按序时较好地完成。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卓有成效

1.加强联系沟通,以有效作为赢得地位。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主动向企业及其他监管服务对象宣传解释,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监管服务对象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2.着力提速增效,提高服务发展能力。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行“一审一核”,实行优质化服务,做到窗口服务“八公开”。对县政府确定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通登记审批“绿色通道”,变被动受理为主动介入,实行导向服务、帮困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五项服务举措,着实践行服务亲情化、业务快捷化、窗口规范化,树立工商部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良好形象。我局登记窗口服务人员已连续多年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目前,全县经济持续发展,到今年5月底,全县共有个体工商户7387户,企业2439家。

3.落实发展政策,丰富服务发展内涵。今年来,我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积极制定36条优惠帮助政策,目前已交县政府研究论证中。我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为广大企业融资,截至目前,我局已办理动产抵押51件、股权出资3户,为企业融资105万元。

4.实施商标战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发挥商标指导职能,积极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以机械制造、农产品等产业为主攻方向,深入企业调研,制定了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培育发展计划,采取跟踪督导、上门服务等方式,指导企业填报申报材料,积极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今年以来,培育扶持华星集团“铁扇”申报驰名商标,“双丰”、“TL”、“蜂联”、“东大”申报省著名商标,具体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监管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和谐执法进程。牢固树立公正理念、法治理念、和谐理念,坚持法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相统一,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指导帮扶相统一,在基层工商所推行“说理式”案件,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2.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监管执法效能。以食品安全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商标广告执法、打击传销为重点,突出执法监管工作的社会效益,创新管理措施,强化管理成效,全力维护公平交易、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发放过程中实行现场勘、探严格整改等措施,以规范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上市食品质量为重点,积极推行“票政通”系统,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移”,提高了食品市场监管水平,食品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截止目前,我局抽检了3个类别,20组商品,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向政府争取资金,加大商品抽检力度,下半年,商品抽检率将会得到大大提高。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实施,高度重视和加强商标专用权的维护工作,尤其是对“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标志专用权进行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核心的“红盾护农”行动,全面推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管理等制度,指导农资企业开展连锁经营,走出农资市场监管新路子。系统地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公安部门和各社区进行打击传销专项排查工作,目前未发现任何传销活动。

3.加大了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半年来,全局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经营行为,涉案范围包括无照经营、非法经营等方面。尤其是我们查处取缔东湖小学和花桥中学附近黑网吧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较好地树立了执法权威。

4.深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了“12315”投诉中心服务机制,加强了消协“一会两站”建设,消费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并发挥了监督作用。推动了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向更深层次发展。今年“3·15”活动期间,出动300余人次,向广大消费者发放消保宣传材料近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并组织现场销毁活动。

三、队伍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理顺工作运行体制。积极稳妥地对内设机构、岗位职责、人员分工的科学调配,将人员力量向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执法岗位倾斜,2009年新录用5名公务员均被充实到各基层工商所,有力地缓解了办管脱钩后,基层工商所执法力量匮乏的问题。开展了“科(室)、所负责人例会制”等规章制度,有效加强了科所联动、政治业务学习和重点工作的部署。

2.进一步提升“效能监察”力度。为纠正职守意识不强、服务观念淡薄等不良现象,县局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系统各机构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行文印发,便于大家认真对照完善和整改,取得积极效果,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

3.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坚持以能力提升、能手培育、能效升级为主线,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建设水平。今年以来,县局积极开展了案件互查、业务知识等培训和岗位练兵,积极搭建网上学习、办班培训等新型练兵平台。截止目前,共组织业务培训班2期,案件互审、点评2期。

4.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将工商文化引入、渗透到行政规划、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的各个层面。把弘扬工商文化融入到加强工商执行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引导、凝聚、教育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一岗双责”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工作人员,落实到执法监管和内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下半年工作设想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贯彻市局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年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理清、转变、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能和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全力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1、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促进经济科学发展。总体工作要再上一个新的台阶,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创新工作要育新举措、新突破,以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监管职能进一步到位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2、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各项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思想教育,培养勤政、廉政的良好品质。

3、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继续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抑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力整治无照经营,取缔非法经营;切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的“打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保护弛名商标专用权;加强广告管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建设,做到有问必答,有假必打,有案必查。继续加大力度,对集贸市场进行整治,巩固成果。

4、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行跟踪回访,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积极引导个私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实施名牌战略,指导、帮助企业正确运用商标,争创著名、弛名商标;四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范文5

20*年上半年,*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总体目标,积极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工商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初步显现了*工商局立足市情谋发展、立志创新促进位、立新图治树形象的工作特色。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足市情,以科学发展的先进理念把握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一是深入开展了“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主题教育活动,局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局机关先后3次组织“走出里下河,融入长三角”解放思想大讨论集中交流发言,在全系统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我局主题教育活动得到了挂钩领导吉天鹏副市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登记准入职能,积极促进*优势产业、产业集群等具有地方特点的企业快生优生。在我局的多次努力下,*市政府专门行文,将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列入乡镇年终综合考评,上半年新发展私营企业338户、个体工商户3049户、新增注册资本15.3亿元。三是大力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市场档次和管理水平。为认真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市政府每年拿出500万元作为扶持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基金,其中对集贸市场改造给予一定的奖励。上半年,市场成交额达48亿元,对城区和乡镇所在地市场开展了标准化管理推进活动,从市场主办者准入、经营户持照亮照、进货登记索票索证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在泰州工商局召开的市场标准化推进现场会上,我局和金三角市场作了交流发言。四是强化对重热点行业的监管,加大化工企业、违法排污企业、废旧橡塑企业、网吧游戏室等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开展了社会文化环境百日整治,对“黑网吧”和非法经营游戏室进行集中取缔。在废品市场环境整治工作中,我局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取缔违法经营户近千家,拆除各类设备设施1393台,彻底解决了废品市场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在刚刚召开的废品市场综合整治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部门。

二、立志创优,以主动进取的开拓精神推进市场执法监管职能。一是深入开展“百名工商干部挂钩帮扶百家民营企业”活动中,共走访联系企业220家,梳理意见建议七大类270条,帮助企业组建集团4家,办理各项变更登记91个;帮助7家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贷款680万元;帮助办理注册商标申请47个,指导帮助1家企业完善中国驰名商标申报材料,9家企业完善省著名商标申报材料,24家企业市知名商标申报材料;帮助22家企业开展打假维权活动,挽回企业经济损失454.9万元。二是使商标品牌创建成为企业创新管理的共识。我局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商标品牌创建工作,增强政府的行政推动力。上半年,在全市工业企业管理现场会和全市企业创新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局主管局长都做了加强商标品牌工作的专题发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的赞许。市政府专题下发了《关于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首次设立了对新认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各奖励30万、10万、5000和20万元的奖励措施。在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工作中,分管市长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向分管市长、各职能单位印发《申报工作计划表》,6件地理标志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三是加大经纪人教育培训和组织活动的频次,增强组织的活力。注重依托乡镇政府、农业龙头企业,加快经纪人培育进程。上半年,我局主动与沙沟镇政府、江苏红膏大闸蟹有限公司、戴窑粮食市场联系,对600多名水产、粮食经纪人进行集中培训,把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与合同管理、订单农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传授《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推广使用农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我局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得到了省工商局领导的重视,省局市场处来我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泰州工商局在*召开了全市经纪人发展推进会。四是建立信用数据库督查制度,保证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注重从组织领导、技能培训、建立制度入手,加强对信用数据库的管理,采取了每周有提示、半月有督查、每月有通报,增加监督检查的密度,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重点做好营业执照换号、年检验照、重热点行业标注数据的管理,企业换号率达76.17%,个体工商户换号率93.2%;内资企业年检率79.8%,私营企业年检率61%,个体验照率98.47%;确认重热点行业企业1531户。五是放大放心消费创建效应,显现创建工作特色。在食品、食用农产品、粮油制品、豆制品、药品、建材家具、农资、房地产、餐饮、建筑装饰等与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10个重点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积极推进和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星级流通企业”、“星级文明市场”等创建活动。10大行业创建工作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各创建牵头部门相继成立了本行业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市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拨付专款10万元。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先后两次组织食品安全“两个100%”集中检查“回头看”活动,检查经营主体3256户。针对豆制品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调研和论证,建立了市百康豆制品生产基地,拟定了城区豆制品上市准入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保障豆制品消费安全。召开了电动车行业创建动员大会,建立了全市电动车行业基本台帐、创建活动方案和行业创建标准,积极促成市工商联筹建电动车行业商会,并已进入筹备实质性阶段。我市农机行业自去年创建试点以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创建经验在全省农机经验交流会和农业部、省农机局网站上作了交流,得到省农机局的充分肯定。市放心办联合市农机局、旅游局分别在农机经营单位和水上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新设6家“12315”工作联络站。六是坚持依法行政,抓住执法重点、克服执法弱点、解决执法难点、捕捉执法亮点,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上半年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42起,结案423起,罚没款309.69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56起,其中适用《反法》的28起,适用《产法》的29起,适用《消法》的27起,适用《公司法》的23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71件,查扣假冒侵权卷烟474条,假冒“五粮液”10箱、侵权包装物200只。认真贯彻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共组织专项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130多人次,捣毁传销窝点3个,遣送来自湖南、江西等贫困地区受骗的传销人员190多人,有力地打击了非法传销行为。加强案件录入数据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及时通报、跟踪督查等措施,网上案件流程得到了有效运行。建立了严格的案件审核把关制度,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复议无撤销、诉讼无败诉、复查无改处、无错案“四无”目标。

三、立新图治,以积极有为的工作态势树立工商部门的崭新形象。上半年,*工商局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局面,局机关顺利迁至新区,办公环境焕然一新。下半年,我局将紧扣年度工作目标,立新图治,开拓进取,努力以积极有为的工作态势,树立工商部门的崭新形象。一是加强机关管理,严格考勤考绩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和公务流程,提高机关科室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的工作水平。二是重视基层建设,局领导班子将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与分局干部面对面交流,一对一谈心,了解基层干部的心理状况,想方设法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提高分局班子组织和执行工作目标的落实能力。三是强化职能业务工作效能,按照“服务创新优化形象、监管创效优化环境、素质创升优化效能”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发挥工商监管职能,细化主攻项目、硬化实绩考核,努力使条线工作上名次、特色工作上水平、全局工作上台阶。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加大重点、热点岗位的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事、管人,强化执行各项“禁令”、规定的教育和监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范文6

 

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业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 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18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二、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三、优化营商环境及引导民间投资政策建议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