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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问题剖析材料范文1
按照《关于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方案》部署和要求,今天我们召开“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会议。以阜阳市在脱贫攻坚、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为反面教材,联系我县发生的“问责不当”事件,扎实开展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始终坚持“三严三实”,持续深化“三查三问”,以巩固“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成果,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中央有关通报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高质量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下面我谈谈自己的三点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三严三实”,深化“三查三问”。
深刻领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切实端正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以积极认真的心态参加研讨会,组织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二 、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四对照、四检视、四整治”,从思想上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四对照、四检视、四整治”,坚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检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深化对初心使命的认识,砥砺勇于自我革命的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好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查找问题,努力解决妇联当下存在的问题。
检视问题剖析材料范文2
一、成立全县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委党工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县爱卫办主任,县计生协会办主任为副主组长,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
委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委党工委委员及相关责任委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履行分管领导责任,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支部书记、各乡镇卫生院联合支部书记要扛起直接责任,严格按照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全面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安排
(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委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内容的会议。
2.每半年向县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抄送县委宣传部。
3.每次班子会议,由委党工委书记或委员以及相关委领导及时组织对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4.加强对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5.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点,认真检视问题;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委党工委委员,要对照分管的工作,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剖析检查,引导党员干部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6.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委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时,必须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个人述职报告之中。
7.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终考评范畴。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1.充分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的作用,创新运用新媒体手段,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充分发挥好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组织开展贴合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文明实践活动。
3.结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义诊和健康教育宣传。
4.继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注销“卫计委”微博,做好“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明确专人管理,及时更新信息。
5.督促各种微信工作群做好自身管理,做到“建、管、用”相结合。
6.积极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把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学习、培训、评优评先有机结合,作为对机关干部和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夯实意识形态基层基础工作
检视问题剖析材料范文3
关键词:社会事件;社会科学课程;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1)09-0035-03
当前我国课程改革面临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国际、单一与多元的冲击,而社会事件的丰沛多元、鲜活及时、发人深省及其核心问题常常与课程培养目标息息相关等特性[1],使得社会事件融入社会科学课程成为必要和可行。社会事件融入教学是指以真实存在的社会事件为媒介开展社会科学课程的教学。本文意在分析社会事件融入教学的价值与流程,以及在操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为教学改革与创新注入活力。
一、社会事件融入教学的价值
当前中小学社会科学课程偏重历史的、人文的内容,对于丰沛多元、鲜活及时、发人深省的社会事件却不够重视。在这个媒体无所不在、社会事件传播迅速及时的今天,身为教师,就应该和学生在对社会事件的探索、解读中,在批判意识萌芽、反思不断进行、意识渐进觉醒的过程中,把学生培养成为能批判反思、独立思考的新世纪公民。
1.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习兴趣指一个人对学习的一种积极的认识倾向与情绪状态。学习兴趣大体上可以分为直接学习兴趣与间接学习兴趣两种。前者是由所学材料或学习活动──学习过程本身直接引起的。后者是由学习活动的结果引起的。间接学习兴趣具有明显的自觉性。当一个人意识到学习的社会意义或与自己的关系时,学习兴趣就随之产生。社会事件融入教学,通过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发掘教学形式的趣味性,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得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使得学生的学习变得更有效与愉悦。
2.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传统的社会科学课程教材关注的是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常识。基本理论是对社会制度与社会实践的理想表达,它使学生了解到社会的积极面,但也会使学生对社会问题缺乏深度认识。而社会事件融入社会科学课程的教学,通过对活生生的社会事件的深度剖析,让学生看到一个更加真实的社会图像,体会到社会问题的纷繁复杂,看到社会的消极面。透过教学,学生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压力与挑战,认识到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可能空间,进而萌生为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而努力学习的动机。学生意识到自己对社会的责任、义务与使命,就会逐步形成对社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3.培养学生批判反思、独立思考的能力
传统的讲授式教学强调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死记硬背,获得的知识并不为学生所信奉。基于此,我们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开放式学习方式。“学习者只有在认真思考它自己发现的问题,追求符合自己的知识和理解力的答案时,才是真正地在学习。”[2]社会事件融入教学,就是要把隐藏在社会事件背后的故事与问题抛出来,在教师的有效引导下,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共同探讨中,在师生的检讨与反思中,澄明事件的价值观。在此过程中,学生所获得的知识不是死记硬背的,而是经过自身的探索与合作获得的。学生运用自己的头脑进行思考,其批判反思、独立思考的能力才会不断增强。
二、社会事件融入教学的流程
1.确认教学背景
在进行教学活动之前,教师首先要认识教学背景。要明晰教学背景,就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学生特性。学生是教学的真正主体。社会事件融入教学,旨在激发学生的兴趣,发动学生参与,引起学生紧张的智力活动,对社会问题进行思考与批判。而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对学生特性的充分了解与尊重的基础上。(2)选定与教学目标吻合的社会事件。社会科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多元而生动的,要使这些教学目标在课堂教学中充分体现,教师就应该选择与教学目标相契合的社会事件。(3)了解教学环境限制。不同的教学内容与形式,都需要一定的教学环境支持。教师要充分了解学校以及班级教学的硬件与软件实力,摸清教学实施条件,这样才能顺利开展教学。
2.聚焦社会事件
教师选择好社会事件后,并不是简单地照搬照抄呈现给学生,而需要对事件进行组织与加工。组织是将事件形成具有一定结构的材料,确定呈现的先后顺序与重点难点;加工是将事件根据实际需要转化成一定的形式,如文字材料、音频材料、视频材料、图表、记忆信息等[3],以更好地呈现在学生面前。聚焦社会事件,就是教师在对事件深度把握后,选择将材料以何种结构与形式呈现给学生,使之具有直观性、趣味性、启发性,使之更好地融入社会科课程的教学。
3.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
教师将社会事件呈现给学生后,应该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各抒己见,而不是由教师直接告诉学生应当如何去解决面临的问题,当然,教师可以向学生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教师要特别注意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生自由的智力活动。“假如学校里游荡着权威的幽灵,对此学生也不反抗的话,那么权威的思想将深深地印在他们幼稚可塑的本质里,而几乎不可变更,而这样的学生将来只知道服从与固执,却不知道怎样自由地生活。”[4]学生在经历自主学习与各抒己见之后,他们的见解虽然有些是富有洞见的,但大多数可能是肤浅的、片面的。这时候就需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开展协作学习,开展相互间的质疑、讨论与交流。通过不同观点的交锋、补充、修正,加深每个学生对当前问题的理解。教师应该提炼学生的不同观点,给予归纳、分类,并评价各个观点的可取和不足之处。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应该把自己的观点硬性强加给学生。
4.检讨与反思
教师应在课后进行检讨与反思,尤其要关注课堂教学效果与课堂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由于社会事件融入教学的学习过程就是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过程,该过程可以直接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对这种教学效果的评价不需要进行独立于教学过程的专门测验,只需在学习过程中随时观察并记录学生的表现即可。根据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教师发现问题所在,及时加以解决,以切实提高学生的批判意识与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三、社会事件融入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1.社会事件不仅仅是获取知识的手段
社会事件融入教学是指以真实存在的社会事件为媒介开展社会科学课程的教学,但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仅仅将其作为获取知识的手段,这样就窄化与异化了社会事件的内涵。社会事件融入教学,应该是一种真实的、自然的、隐性的融入,最终是要融入到生活实践中去。比如,教师在进行关于环保主题的教学时,不仅要在课堂上讲解环保知识,而且应该带领学生一起做环保,教他们在超市购物多用环保购物袋,教他们如何减少纸张、筷子的浪费,教他们如何让一种新的行为模式持之以恒,最后变成他们内心的信念和一种生活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事件本身就是教学的重要内容。
2.教师是一个积极的引导者与分享者
社会事件在真实、自然、隐性地融入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是一个积极的引导者与分享者,而不是课堂教学的操纵者。学生在面对社会事件时,总会有诸多的感悟与困惑,这时候,教师不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和盘托出,更不是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学生。教师应该在学生困惑的时候给予引导,让他们在引导下思考,感受与经历豁然开朗的喜悦;教师应该与学生一起分享他们的感受,在分享中进步与成长。总之,教师需要做的是,与学生一起去发现、经历、分享,一起进步与成长。
3.学生应该是教学的真正主体
所有的社会事件都是真实的社会现象,虽然不是全部,却是历历在目的真实[5]。在课堂中,我们要做的不是让学生逃避社会丑态,对它们熟视无睹,而是让孩子们正视社会百态,学会澄清被混淆的价值,重建几近崩溃的信仰。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是教学的真正主体,他们对社会事件进行讨论与交流,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我们要做的是,让学生们在了解社会现状的表层之后,能试着去看背后的成因,进而慢慢积累自己对事物的理解、对问题的判断、对生命的尊重[6]。
4.讨论的场域与气氛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关键
社会事件融入教学,不是为孩子们呈现社会事件知识,而是要让孩子们积极面对社会事件,分析社会事件所反映的问题以及背后的价值观,并学会理性地面对和处理。这个教学过程,应该是学生自己主动思考与探索的过程,应该是不断交流、讨论与澄明的过程。因此,在课堂上营造一种讨论的场域与气氛,让学生在讨论中自主、合作、探究地参与教学,才能有效保障教学质量。
社会事件融入教学,师生在课前的准备、教学的进程以及课后的检视中,不断与社会事件、文化脉络和自我的意识形态进行对话和碰撞,见证他们在这绵密的交织、探索的历程中[7],寻找着转化社会、批判解放的路径。
参考文献:
[1][5][6][7]萧又齐.回顾与眺望――重说社会事件融入社会科课程的故事[A]∥明贞.叙事探究――课程与教学的应用[C].台北:心理出版社,2010.
[2]弗罗斯特.西方教育的历史和哲学基础[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350.
[3]罗祖兵.教育学问题教学:涵义、价值与操作[J].高等教育研究,2010(3).
[4]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56.
Social Event in Teaching: Value, Procedure and Problem
LI Ju-cai
(School of Education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检视问题剖析材料范文4
[关键词]蒙台梭利教育法;蒙台梭利教具;定义;理论研究;实践研究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8)02-0005-04
作为世界范围内仍然在使用的最古老的课程(M.Barron,2002),蒙台梭利课程模式已经存在了100年。2007年世界各地开展了许多蒙台梭利教育法(Montessori Educational Method)诞生100周年的纪念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几乎都是民间自发的。回顾100年来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发展轨迹。我们不难发现,自从罗马的“儿童之家”获得成功以后,公众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价值便一直存在诸多争议。同样,在我国大陆地区,蒙台梭利教育实践虽然已经开展了十几年,但是各地的教育实践在赢得家长和教师不少肯定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一、关于蒙台梭利教育法定义的是与非
蒙台梭利教育法在由蒙台梭利本人主持的“儿童之家”的儿童身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许多人都试图对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采取的教学方法进行归纳总结,更有人直接向玛利亚,蒙台梭利本人询问她的教学法的特征是什么。对此,蒙台梭利总是回答说她所做的只是观察儿童而已。事实上,蒙台梭利是以儿童的需要为主要依据的,她先观察儿童的需要,然后给予相应的启发或诱导,再试探儿童的反应,最后让儿童自己去发现、学习与成长,所以有人将此称为“实验教学法”。在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也有人称之为“发现教学法”。虽然人们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给予不同的称呼,但是如何给蒙台梭利教育法下个准确的定义一直是个未能解决的问题,至少蒙台梭利本人没有给出一个权威的定义。
由于规定性定义的缺乏,人们只能从操作性定义出发对蒙台梭利教育法进行界定。总结一下各种操作性定义,其中现任全美蒙台梭利协会(American Montessori Society,简称AMS)主席Madene Barron的定义比较具有代表性。她认为,真正开展蒙台梭利教育的学校应该具有以下五点特征:(1)学校从属于某一区域性或国际性蒙台梭利专业组织,或者得到专业组织的认证。(2)教师的从业资格与学生的特定年龄段相匹配,分为婴幼儿期(0~3岁)、童年早期(3~6岁)、小学阶段(6~12岁)、中学阶段(12~18岁)四类。(3)目前世界上公认的蒙台梭利认证机构有国际蒙台梭利协会(Association Montessori Internationale,简称AMI)、全美蒙台梭利协会(American Montessori socictY,简称AMS)和蒙台梭利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Montessori 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TeacherEducation,简称MACTE)。只有获得AMI、AMS或MACTE的认证之后,学校才具有开展蒙台梭利教育的资格。教师只有在经由AMI、AMS或MACTE认证的专业教师培训机构进行1~3年的集中学习后,才能获得由AMI、AMS或MACTE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4)在蒙台梭利学校,诸如集体课程、单一年龄分班分组、强调机械记忆等传统教学特点均很少出现。(5)真正的蒙台梭利教学应该包括以下特点:混合年龄分班,长达3小时的连续活动时间,有准备的环境,儿童既独立学习,也能和他人一起共同学习,等等。如果从上述操作性定义出发,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从严格意义上说,目前在我国能够达到上述标准的蒙台梭利幼儿园、蒙台梭利幼儿班几乎是凤毛麟角。
在我国开展蒙台梭利教育的幼儿教育机构中,大部分管理者、教师、幼儿家长会以是否使用蒙台梭利教具作为评价该教育机构的蒙台梭利教学是否正宗的标准。但是为什么在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操作性定义中对这套著名的蒙台梭利教具只字未提呢?这套教具对于蒙台梭利教育又意味着什么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对此。凡是认真研读过蒙台梭利著作或接受过合格的蒙台梭利教师培训的专业教师都认为,蒙台梭利教具不是蒙台梭利教育的必要条件。
蒙台梭利教具是对蒙台梭利教室中的用具的总称。包括蒙台梭利自己设计的教具和教师依据蒙台梭利的教育原理设计的自制材料。蒙台梭利本人曾公开表示她不喜欢“教具”这个名词,她认为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工作材料”。因为它主要是幼儿在“工作”时使用的材料,兼具增进智力和改善性格的作用,不能被笼统地称为“教具”。所以,只要符合蒙台梭利教育的特征,即便教室里都是教师自己设计的材料,我们也可以认定该教育机构实施的是蒙台梭利教育;反之,如果只有所谓的蒙台梭利教具。而其使用方法或者教学特征不符合蒙台梭利教育的特点,那么也不应该认为这是蒙台梭利教育。
总而言之,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经过专业机构认证的,具有混龄分班、长时间活动、有准备的环境、独立学习和小组学习形式并存等特征的教学方法。不以是否使用蒙台梭利教具为评判标准。
二、关于蒙台梭利教育法理论研究的是与非
蒙台梭利于1907年设立了第一家体现其教育理念的“儿童之家”(Gasadei Bambim),并在两年后出版了《蒙台梭利教育法》一书,系统介绍她的教育理念。随后几年,蒙台梭利教育法声名大噪,开始有学者对蒙台梭利教育法进行理论研究,其中最著名的当推号称“百万美金教授”的克伯屈(Kilpatrick)。克伯屈于1914年出版了《检视蒙台梭利体系》一书,严厉抨击蒙台梭利教育法。他认为。“就理论内容而言,蒙台梭利教育法基本上是属于19世纪中期的。落后于现代教育理论发展50年。她的感官教育是建立在过时的形式迁移说的基础上的”(Kilpatrick,1915)。杜威(Dewey)也指出,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在操作材料的过程中将会汲取智慧并有利于其独创性的形成,这是荒谬的”(Dewey,1916)。(4)可以说,克伯屈等人的批评直接导致蒙台梭利教育热潮的降温,同时众多学者也开始认定蒙台梭利教育法在理论上存在着严重的先天缺陷。
应该说,克伯屈对蒙台梭利的批判固然激烈,但却是有理有据的,因为他本人不但实地考察过“儿童之家”,更与蒙台梭利本人有过交谈。
作为意大利第一位医学女博士,蒙台梭利可能更看重在教育实践中解决问题,更擅长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来思考教育问题。换言之,蒙台梭利在其论著中表达得比较好的是其教育哲学、教学目的以及对具体教学实践的规定,欠缺的是对教学法的提炼和概括。因此,如果单从蒙台梭利本人的言论出发来对蒙台梭利教育法进行理论研究,那么无论怎么去钻研蒙台梭利著作,似乎也不能解释蒙台梭利教育法目前的存在状态:学术界和各国政府对蒙台梭利教育的淡漠与民间组织对蒙台梭利教育的推崇并存,在缺乏政府力量支持的背景下。蒙台梭利教育法在少数民间组织的推动下发展了100年,并且近年来有渐渐盛行的趋势。因此。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理论研究需要一批真正了解蒙台梭利教育法特征的学者的参与,我们只有从现代心理学、教育学的角度对蒙台梭利教育法加以剖析与阐释,才能将其中蕴含的教育原理梳理清楚。
例如,蒙台梭利在《吸收性心智》(theAbsorbent Mind)一书中提到,从出生到3岁的儿童本身具有一种吸收知识的自然能力,即所谓的“吸收性心智”。儿童,尤其是0~3岁儿童的成长受其强烈的、天赋的内部潜能所控制,具有一种自觉的、无意识的感受能力。这一概念是整个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一个重要基石。但是蒙台梭利在《吸收性心智》一书中并没有对儿童这种学习方式的机制作出解释。她所有的研究结论都只是建立在她对儿童学习的观察之上,她认为儿童之所以能够毫不费力地学会母语就是儿童具有吸收性心智的最好证明。如果仅仅拘泥于蒙台梭利的原著,我们恐怕很难从中找出究竟什么是吸收性心智、它有何生理和心理机制这些作为学者必问的问题的答案。但是如果尝试着用现代认知心理学中有关内隐记忆和内隐学习的观点来看待吸收性心智的话,那么我们便不得不钦佩蒙台梭利对儿童的细致观察了。
因此,对于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理论研究,如果按照研究其他教学法那样根据已有的论著加以研究和梳理,无疑解决不了围绕着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种种争论。笔者认为,我们也许应该本着这样的观点对蒙台梭利教育法进行理论研究:蒙台梭利本人的论述并非金科玉律,也不是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最适宜的理论提炼;要在理论上真正解读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优缺点,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需要在理解蒙台梭利教育法实践效果的基础上,从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出发,对蒙台梭利教育法全面进行理论剖析。
三、关子蒙台梭利教育法实践研究的是与非
关于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实践研究大致可以分为教学效果研究、具体操作过程研究和本土化研究三类。前两类研究不多。美国学术界曾经对蒙台梭利幼儿教育法进行过较大规模的研究,结论是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能为儿童提供自由选择机会的有效教学模式。它尤其强调儿童的知觉发展以及注意力方面的培养,对儿童的学习有促进作用。其中的一项于研究表明,接受蒙台梭利教学的儿童在操作能力上获得了显著的进步,但在言语智力测验中的成绩却没有获得显著提高(Glaser&Resnick,1972)。包括皮亚杰在内的许多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也对蒙台梭利教育法作过中肯的评价。现有的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批判则主要集中在机械化操作、忽视社会往、知识内容难度过大、儿童学习上的被动倾向和儿童创造力培养不足等方面。
我国关于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实践研究以本土化研究为主,而且近年来此类研究层出不穷,一些本土化研究著作也相继出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蒙台梭利教育的发展。但是,仔细分析一下现有的有关蒙台梭利教育的本土化研究,笔者觉得有必要对其中的一些现象进行讨论。
现象一:随意改变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特征。考察我国现有的蒙台梭利教育活动。我们不难发现有的本土化研究下的蒙台梭利教育活动距离蒙台梭利教育的标准非常远,例如,没有较长的时间供儿童操作材料;虽然名义上是混龄班,但是在实际教学中采取按年龄分组的教学形式;大部分时间是开展集体教学活动;为儿童布置大量的纸面作业。等等。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中国化研究应该是以蒙台梭利教育思想和方法为指导。在此基础上再改变其不符合中国国情的那部分内容(如欧洲的贵族礼仪教育),增加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内容,从而达成促进儿童发展的目的。但是无论如何修正。最终都不应该改变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基本教育思想和形式。换言之。不能以“中国化”为名改变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特性和实质,否则就不能将其称为蒙台梭利教育法。
现象二:试图通过本土化研究将蒙台梭利教育法“完美化”。蒙台梭利教育法自从诞生之曰起就带有非常明显的缺陷。换句话说,它是一种带有玛利亚,蒙台梭利个人烙印的教育法,反映的是蒙台梭利个人的价值观。事实上,没有一种具体的教学实践能够达到完美的境地,蒙台梭利教育法也是如此。过分追求“完美化”的蒙台梭利教育法可能会改变其本质特征。在当今中国,即使是私立幼儿教育机构,只采用蒙台梭利教育法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各种教育思潮和教育方法的碰撞与冲击都是对彼此的有效补充。其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儿童的发展。因此,我们完全没有必要试图通过本土化研究将蒙台梭利教育法“完美化”,因为过犹不及,在我国十多年的蒙台梭利教育法本土化研究活动中不乏因为过度追求“完美化”而脱离其本质特征的案例。我们可以用其他教育方法来弥补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不足,但是不需要将其他教育方法纳入蒙台梭利教育法。并冠以“蒙台梭利教育法”之名。
检视问题剖析材料范文5
首先,我必须说,版本考证是文本解读、思想阐释的基础和条件。精深的文本研究绝不能面对一部现成的、经过别人编辑而成的著述马上就进行解读,尤其忌讳单纯根据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对其思想进行概括和评论,首先应做的前提性工作是对文本写作的原初背景和写作过程进行考察,对该文本的原始手稿的各种版本进行甄别,因为我们虽然把文本看成是作者思想的表达,然而同时又必须保持警觉,即文本与原始思想之间其实不可能是完全对应的关系,就是说作者的思想未必已经完全通过文本表达尽净了。而文本研究必须尽可能根据文本及其相关文献把文本与作者思想之间的一致或差池作出分析。这样,从文本本身出发虽然最初提炼和抽象的只是文本中的问题和思想,但版本考证的各项细致的工作已经廓清了它们产生的文本语境、原初含义,以及相同问题的内涵演变与当代体征,这就使我们既看到历史延续和累积,也可以把握创新与重构,使文本中的原始思想的当代价值真实地得以呈现出来。
为了呈现一个完整的文本解读基础,对于那些思想深邃而又命运多舛的作品,应当对关乎此文本的所有文献,包括准备材料、先行稿、最初草稿、过程稿、修改稿、誊清稿、刊印稿、失佚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性的收集和详实的考证。作为本书研究对象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正属于这样一种类型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出,除却写作过程中的特殊情形(如出版形式一直不能确定(即是在杂志上发表还是出版单行本?这一问题能否很快落实直接影响这一著述的行文、选材和篇幅。)、对有的批判对象的有关著作或文章不太了解、另有《政治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英国社会史》的写作计划等等),它没有顺利完成,就内在的思想根源说,一定程度上缘于马克思等人了断与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及当时德国流行的其他社会主义学说之间关系和因缘的艰难,新的思想的剥离、锻造和建构过程的艰难,因此关乎那些原属于同一阵营、观念互为背景和参照的思想历练过程中那些众多的文献文本都是我们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必须注意的材料;再从最直接的关系考虑,昭示马克思等人思想进程的那些文本[1]、被马克思喻为“莱比锡宗教会议”的《维干德季刊》第3卷上鲍威尔、施蒂纳等人的文章、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费尔巴哈、卢格、赫斯以及其他“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著述也都属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准备材料的范围,因此,也需要对这些著述给予程度不同的关注,甚至详细解读。
而就《德意志意识形态》本身来说,它的写作过程异常复杂,写作之初还没有通盘的框架构思。待确定了批判对象后,先写出一些短稿,这些篇章虽然后来也没有成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是正式写作前的“尝试”或“演练”,因此,可将其视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先行稿”。如果不算《论犹太人问题》、《神圣家族》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那么至少《对布鲁诺·鲍威尔的反批评的答复》是属于这样的“先行稿”,对此我们也就不能视而不见。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最初的草稿、两卷本体系框架的形成过程、特别是《费尔巴哈》章文稿的各不相同的手稿,还有迄今所有版本都没有收录的一些刊印稿、作为原属第一卷组成部分的《“格拉齐安诺博士”的著作》和第二卷遗失的两章,等等这些属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过程稿、修改稿、誊清稿、刊印稿、失佚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更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至于《费尔巴哈》章多种不同的编排方案,我们当然需要将这些重要的版本集中在一起进行比较和鉴别[2]。
所有这些并不是“博士卖驴”式的买弄和炫耀,不是搞“烦琐哲学”;相反,可以说,版本考证深入和准确的程度与对作者思想把握和理解的客观程度是成正比的。在这里我不得不特别要表达对国外文献学家所做工作的敬意,特别是对他们在研究中所体现的谨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钦佩。联想到国内长期以来对《德意志意识形态》,那是一种怎样的情形呢?绝大多数研究者撇开对这一著述的写作过程、版本源流、文体结构的探究,甚至对其内容也不作全面性的解读和梳理,单纯根据通行本中的某个段落甚至一句话就无限演绎、提炼,根据当代现实和流行的观念去挖掘、比附马克思的思想,把马克思的原始思想弄得与当代社会现实和流行的思潮具有比肩而立的地位。现在看得很清楚了,这种没有学术依据、蹈空阐释的所谓“研究”,只有时效性,没有恒定性,从而也就很少有科学性和学术性,以至于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内的马克思文本研究方面的积累是如此薄弱,对马克思本人思想的理解长期没有达到马克思本人所实现了的哲学变革的高度,而是处于一种低于马克思的或“前马克思”的层次和水准。
把版本考证的重要性强调到如此重要的地步,是不是意味着它就是文本研究的全部呢?也不是。行文至此,我又不得不表达通近年持续跟踪国外马克思学研究动态、出入《德意志意识形态》各种版本研究后形成的一种感受:话分两头说,在表达对国外同行工作敬意的同时,我又感到需要防止另一种极端的状况。即版本考证只是基础和条件,但它并不是文本研究的全部和归旨,文本研究不能至此止步,孜孜于文本版本的枝节考证而遗忘了对思想的总体关注,与撇开版本、单纯依据文本段落甚至话语就随意演绎、提炼思想一样,都不是完整的文本研究。
就拿《费尔巴哈》章排序问题来说,自从1965年巴加图利亚提出对长期流行的阿多拉茨基版结构和内容的不同理解以来,时间已经过去40年了,国外的文献专家们不厌其烦地在内容的顺序编排上进行考证和重构,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成立以来,陶伯特等人更是在不同方案中爬梳、比较,难下决断。到1997年第2期《MEGA研究》出版,大致方针本来已经确定,准备启动MEGA2第1部分第5卷的出版。但在征求包括巴加图利亚等人的意见后,巴加图利亚明确表示不同意他们的方案。这样围绕《费尔巴哈》章内容的顺序编排越来越成为一种排列组合的游戏,局内人乐此不疲,局外人则感到异常琐屑。很多论著置《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其它章节和马克思复杂而丰富的思想于不顾,老在一些枝节和细节上做文章,意欲何为呢?要知道,研究马克思文本的版本,不是为版本而版本,为研究而研究,而是以此为媒介把握马克思的思想,只停留在枝节和细节上消耗智慧,而遗忘了研究的真正目的和意旨,是不是有点舍本逐末了呢?而且,在一次性提出一个绝对客观、人人认同的永久性方案不太可能的情形下,根据现在的研究成果暂时拟议和创设的范型去进一步探究马克思的思想,如果这种探究能够深入下去,或者遇到了困难,反过来不是可以对这种范型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作出评判、检视和调整吗?
这里我还想对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卷的编排提出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完全放弃内容的逻辑构架而固执于时间顺序的设想,值得进一步考虑。
我认为,在具体文本编辑中,实际上很难单独按照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进行编排,二者并不是截然区分、判然有别的。从前面几章的梳理中,我们知道,虽然《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没有出版,甚至个别章节没有写完,致使就现在留存下来的手稿看,这是一部结构上相当松散的著述。但是,对手稿的研究结果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对其中一些部分还是进行了定稿处理,对其内容做了一些编排;就是对《费尔巴哈》章也是如此,只是这一部分留下来的手稿、誊清稿和刊印稿有几份,有的页码和内容上又不连贯,还有则遗失了,致使对其进行逻辑体系编排增添了难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放弃逻辑顺序的编排,特别是过分地指责这种努力的必要性,甚至认为“由于缺少足够的线索和根据,那样做的结果将是一种随意编成的结构”[3],是不公允的。“随意”的断语下得太“随意”了,举凡前面历数过的关于《费尔巴哈》章的各种编排,研究者都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框架。就是对于论者诟病最多的阿多拉茨基版来说,把原文分成三部分是编者的理解,但各个章、节、目所冠以的标题,有的是手稿原有的,其余的则都是来自作者在手稿边写的词语,编者将它们视为相应内容必要的提示。因此,广松涉为了突现他的编排方案的正确而指称阿多拉茨基版“事实上等于伪造”是一种缺乏同情性理解的评判。对于按照逻辑顺序编排的编者来说,我觉得重要的不是放弃这种编排,而是“力图避免将自己的诠释抬高为绝对真理,并因此排除其他有道理的观点”。[4]
如果认为,“把留存下来的手稿和刊印稿编成一部著作,那就意味着要去完成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没有完成的东西”[5],进而主张不按“逻辑顺序”进行编排,那就要按时间顺序编排。但实际上,后一种方案的麻烦一点也不会少。
按时间顺序编排的条件是能够基本上断定各个章节的写作时间,或至少能断定大概的写作顺序。可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手稿和刊印稿并不具备这个条件。就大多数文稿而言,人们无法准确地弄清它们的手稿是何时至何时写作的,它们的样稿是何时至何时完成的;也无法完全断定哪篇手稿或样稿完成于前,哪篇完成于后,即着手撰写内容连贯的文稿的日期很难确定。那些没有流传下来的样稿也是如此。通常只有一些可靠的线索能够说明这些手稿或样稿的写作至早开始于何时,至迟结束于何时:《维干德季刊》的出版,卢格的《巴黎二载》、格律恩的《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倍克《穷人之歌》等书的出版,赫斯抵达和离开的时间,魏德迈抵达和离开的时间,恩格斯前往奥斯坦德的时间,等等。为数不多的一些暗示着某些历史事件的说法又往往非常含糊,几乎无法让人信服。这种情况下,编者通常要依靠推测。此外,完全按时间编排也会破坏各篇著作的完整性。譬如,仅从写作时间上考虑,就得分解《三、圣麦克斯》和《一、费尔巴哈。草稿和笔记》的手稿,而这样做是有悖于出版原则的。
其实,对于时间顺序与逻辑顺序并不是截然区分、判然有别的这种状况,那些多年浸润在手稿文献中、对提出一种既符合作者原初意旨又可以获得人人认同的方案之难有深刻体味的学者也意识到了,为此,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成员之一的雅克·格朗让提出了“相对”时间排序(relativen Chronologie)的原则,这也符合MEGA2的《编辑准则》规定,即“遇到某篇著作有多篇文稿的情形,可选择较早写成的文稿收录,如果可以明显看出此文稿内容连贯的话。”“所编著作在每一部分之内按时间顺序编排:编排时主要依据完稿(写作)时间,而非准备时间或者发表时间。……若某些著作的写作时间较长,可视其写作过程而定。”[6]
总之,版本研究与文本解读、思想阐释和体系建构是基础与目的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是递进的,同时也是相互依存的。缺乏版本研究的支撑,只是凭借由后人编辑而成的现成的文本、把一部未完成的著述俨然视为完整的作品去进行解读,甚至单纯根据其中的只言片语就对其思想进行概括和评论,必然会造成误读和歧解;而离开对文本思想意旨和总体构架的了解,版本考证实际上也不能顺利进行下去,那些散乱的片断、中断了的叙述、失佚稿的内容和逻辑,只有靠文本思想的整体把握,才能得到接续、联系和“复原”。尊重文本原貌、再现原始思想与揭示体系构架只有处于一种相互支持、融通的关系中,真正体现出“三位一体”,文本研究才能达到比较高的水准。
注释:
[1]对这一问题的梳理参看拙文《思想的传承、决裂与重构——〈德意志意识形态〉创作前史研究》,《河北学刊》2006年第4、5期。
[2] 因此,我们特别需要在MEGA2新版外,将这些编排不同的重要版本集中在一起,编辑、出版一本“阅读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3] [5] Tnge Taubert.Manuskripte und Drucke der“Deutschen Ideologie”(November 1845 bis Juni 1846).Probleme und Ergebnisse,in:MEGA Studien, S.6,1997/2.
[4] Helmut Elsner.Über die Arbeit der “Deutschen Ideologie” am Karl-Marx-Haus in Trier.参加2001年9月由北京大学文献研究中心主办的“与全球化——《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当代阐释”研讨会时的发言稿。
检视问题剖析材料范文6
[关键词]酒店设计;原真性;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旅游趋向于使世界变得具有相似性;旅游者试图寻求不同的地方特色,但也可能会携带自己的文化到所去之处,降低目的地的个性化特征,这就形成了旅游与其设计过程中的悖论。酒店设计亦是如此。标准化的设计代表了一种全球化趋势,国际连锁酒店品牌正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不断扩张和发展。企业自身发展希望通过标准化设计,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经营管理的可控性。但是,消费者的需求也越来越具多样性,这就要求企业要在注重标准化的基础上,寻求差异化,通过酒店设计的原真性来满足消费者寻求独特体验的需求,进而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没有哪一种设计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游客体验到的关于文化的本质,受到现存观念的制约。为了把酒店美学价值转换成商业机会,酒店经营者(或投资者)应该去发掘顾客重视什么。同时需要在设计实施之前确定酒店的目标消费群体,确保消费者能够体验到原真的酒店文化和地方文化。
因此,目前酒店设计所面临的挑战就是:既要满足某些酒店行业标准,或同一酒店品牌的集团标准,来达到统一服务质量、形象标准化的目的,以满足消费者对住宿功能的需求;又要增加设计感及地方文化特色,并将其传达给消费者,以满足消费者对差异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原真性在保持个性化、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方面起重要作用;而标准化的设计、生产和服务则影响着酒店的对客服务水平。那么,酒店设计过程中如何适应运营环境的变化,协调原真性与标准化这一对矛盾问题,通过设计大规模定制化的住宿产品满足旅游者复杂的旅游需求?通过发掘文化环境中的原真性特质,酒店设计可以获得兼顾原真性和标准化的好处。本研究在构建酒店设计的理论框架后,通过对几家酒店进行剖析,分析其原真性所在,并讨论酒店设计过程中的原真性与标准化的协调。
2 文献综述
国内外对原真性的研究十分丰富。然而,原真性究竟是什么,学者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authenticity一词源于希腊语authentes,意为“权威者”或“某人亲手制作”,最初用于描述博物馆的艺术展品。原真性在旅游研究中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真实(reality)的表现”,或者说包括“真正的(genuine)”和“真诚的(sincere)”两个方面。它暗含着一种地方文化的内涵,指的是可以作为识别企业形象的标志性事物和身份。
麦坎内尔(MacCannell)将舞台化原真性(stagedauthenticity)概念引入旅游研究中。王(Wang)区分了3种形式的原真性:客观主义原真性(objectiveauthenticity)、建构主义原真性(constructiveauthenticity)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并在后现代原真性基础上提出了存在主义原真性(existentialauthenticity)。客观主义原真性强调对原作品本身真实性的认知体验,但在现实中并非只存在是与非,还有许多不确定性;建构主义原真性认为原真性是一种社会建构,是一种符号化的、象征意义的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则认为客体原真性已不重要,在此之上王提出的存在主义原真性认为此与旅游客体无关,强调旅游者主体体验真实性。基于这一研究,贾马尔和希尔(Jamal & Hill)根据时间和空间的差异将原真性区分为客观主义(objective)、建构主义(constructive)和个人(personal)原真性3类。格雷森和马丁尼克(Grayson & Martinec)也区分了两种类型:指标原真性(indexical authenticity)和形象原真性(iconic authenticity)。指标原真性指的是某物非复制或模仿,这与王提出的客观主义原真性对应,形象原真性将个体认为真实的行为或表达视为原真,与王宁所说的存在主义原真性相对应。本文基于形象原真性展开,采用了建构原真性的观点,强调顾客体验对酒店设计的重要影响。在西方文献中,原真性已经运用至旅游体验的各个领域,包括对餐饮酒店企业的研究。而在国内,原真性主要用于遗产地的研究中,但近期也有研究将其应用到餐饮酒店领域。
消费者需求越来越多样化,酒店只有通过最佳管理并提升品牌形象才能成功。全球化阶段对品牌化不断重视,但国际连锁酒店品牌的重复设计,不断复制,是一种潜在的竞争劣势。因为顾客厌倦了标准“饼干切割机”式的酒店客房,这类游客希望追求差异化的体验,这有别于传统大众游客。设计能够创造出个性化氛围,使酒店具有吸引力,甚至成为独立的旅游吸引物。设计包括功能性的和美学的元素,如风格、陈设和建筑样式。酒店设计能够增强地方性,并且为顾客提供原真性的地方文化。酒店必须发掘当地文化特色,将环境、服务、硬件设施、装修、设计等与当地文化结合,实现原真性设计,以寻求自身与竞争者的差异化,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创新性酒店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因此,保持文化原真性,寻求差异化以获得新颖的设计感,这对酒店设计来说至关重要。
在酒店设计中,标准化的设计代表了一种全球化的态势。国际连锁酒店品牌正是在这种标准化的潮流下,不断扩张和发展的。为了满足顾客对形象识别、产品品质的基本需求,在酒店设计过程也需要实施一定程度的标准化。标准化是“对于某一特定问题,本着有益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态度,构建和记录解决此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以期在某一时段内被重复和持续使用”。酒店设计标准化有益于各利益相关者。设计标准化可以为酒店带来效率、可预测性、成本节约和便于控制等方面的好处,大部分考虑都是出于规模经济和维护成本等问题;标准化可以提升产品形象识别、降低成本、增加顾客满意,并获取竞争优势;标准化往往还可以为投资者带来很好的财务收益,并使得投资者规避投资风险。许多酒店通过紧缩差异化改善经营业绩。
消费者对客房内部装修、装饰整体感觉较好,不仅凸显了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同时使用的舒适性、便利性也可以满足。比如蚊帐、空调、淋浴的设计很用心,可自行选择空调或者风扇,以及不同种类的洗浴方式,充分考虑到客人的实际需求和偏好。另外,在卫生方面,客人也很满意,整体洁净、清新。安全性、私密性做得也比较到位。对客房提供的客用品等,客人认为很有酒店自身特色,提供基本的一次性日用品梳子也是木质的,既能重复使用,符合环保理念,又在材质上与生态设计融为一体。浴室里小小的用品包,由印度手工纯棉布制造,而全套洗浴用品,与漫山遍野的竹海呼应,传扬生态、环保的理念。另外,为了提供生活上的便利,客房配置电筒、电吹风、电话、网线和无线网络等。
总体来看,十字水生态度假村在设计上强化生态理念,各类生态建筑均使用了环境友好型材料,又充分运用当地客家文化,同时突显了中国传统园林文化,给消费者创造了一个绝佳的生态精品酒店,保有了独特的原真性,丰富了消费者的体验;另外,度假村充分考虑了消费者使用的便利性、舒适性以及管理上的有效性,兼顾了设计的标准化,可以说是一个设计的原真性与标准化有效结合的范例。
4.2 原真性设计
在原真性设计这一类型中,设计的原真性程度很高,但标准化程度较低,北京长城脚下的公社可以认为是这一类型的酒店。长城脚下的公社(以下简称“公社”)原名为建筑师的走廊,位于北京市八达岭高速路水关长城出口,长城脚下8km2山谷内。
公社是中国第一个被威尼斯双年展邀请参展并获得“建筑艺术推动大奖”的建筑作品。2005年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中国10大新建筑奇迹”之一。公社一期的11栋别墅和1栋俱乐部分别是亚洲12位优秀青年建筑师所设计(表1)。建筑师使用在中国当地可以找到的材料,将人造建筑与自然景观融合在一起。
公社包括一期“核桃沟”11栋别墅及1个俱乐部,共46间客房,于2002年10月开业;二期“石头沟”31栋别墅,1个儿童公社(儿童俱乐部),1个Anantara Spa,1个健身房及会议中心,共190间客房,于2006年9月开业。公社2005年与凯宾斯基合作,由其管理。至今为止,公社共有42栋别墅,190间套房,11间总统套房,4个餐厅,1个AnantaraSpa,1个儿童俱乐部及1个户外泳池。
公社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设计酒店的代表,以前卫、时尚为设计特点,11栋别墅将生活中的素材创造性地运用到建筑设计艺术中,每栋别墅都可以看到未经修复的古老长城,每一段线条和结构都浸润着设计师最朴素、最大胆的设计构想,设计的原真性从其获得的荣誉已有所体现。下面仅选取飞机场别墅进行原真性设计说明:
飞机场别墅由于所在位置人文与自然环境的特殊关系,对大地与历史的尊重是首要的考量,地景的融合以至于回归自然的生命体验应是建筑所应追求的。雨道嵌入山坡的石墙,与自由悬浮于复杂的坡地如同从石墙中穿出的一个个矩形的箱形空间,石墙表面由当地的石材所砌筑,除了与“长城”的历史意象呼应,此墙的构造有如生物的脊骨般支撑着衍生的空间,也如神经动脉般提供了基础的生活机能与流通的动线,而自由的空间由此向周围延伸而出,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然而,检视客房设计,可能做得就没有单纯只看设计作品本身那样专业了。尽管几乎每栋别墅都提供了24小时专业管家服务、各种用餐设施、私人聚会场所、会议场所,然而,在空间布局上多数地方忽略了标准化设计,比如飞机场别墅通往一楼的两个楼梯幽暗狭窄,给客人压抑的感觉。双兄弟别墅卧室有些幽暗,感觉压抑;客人还觉得两个体块没有任何连接,二层的大面积露天阳台,没有考虑北京多风寒冷的天气。森林小屋二层与餐厅相连的卧室在摆下一张床后,与墙壁间的距离不到半米,客人从中穿过时需要侧身;游泳池是室外的,在北京的气候条件下使用率较低。这些方面的标准化程度不够,导致了较多的经营问题。
针对这种原真性程度高而标准化程度低的设计,是否可以考虑利用软件服务来帮助消费者认识和感知设计的独特性、原真性,例如,对员工进行酒店设计理念方面的培训,用所掌握知识的标准化来帮助消费者理解设计,进而为酒店提高质量。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酒店作为住宿设施在其设计过程中,不应该仅仅是设计师的创意,还需要与管理者协调,以完善功能设计。
4.3 标准化设计
这一类型的酒店设计,标准化程度很高,而原真性程度较低,酒店注重标准化经营,不断扩张,所有连锁店均按照统一的标准经营,几乎没有因为地域的差异而做出个性化、差异化改变,7天连锁酒店(以下简称“7天”)便是这一类型中的典例。7天创立于2005年,2009年11月20日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是第一家登陆纽交所的中国酒店集团,拥有分店超过1000家,覆盖全国150个主要城市。
7天作为经济型酒店,设计上并没有过多注重与地方文化的结合,而是坚持自身扩张的统一标准。本文以广州市海珠区中大北门店为例。此店紧邻中山大学北门,去往珠江边、琶洲会展中心、国际轻纺城、中电数码城便利。酒店门口是下渡食街,有麦当劳、必胜客、真功夫等著名餐饮企业,酒店周边还有广东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酒店拥有各类客房,房间简约时尚,配有早餐厅。
首先,酒店外观保持统一,几乎所有7天酒店都是黄颜色的外观,无论身处北京、广州,或是香港,都可以看到一栋栋这种7天酒店。并且酒店内部也基本都保持了与外观相似的色调,白色、淡黄色、黄绿色、橘黄色等,给人温馨放松的感觉。其次,酒店注重满足客人的核心住宿需求,房间类型基本统一,简约时尚,采用标准配置。酒店床垫为专业定制,为客人提供星级睡眠;标准采用荞麦枕头,也有松软棉芯枕供选择;床上用品采用3s标准进行洗涤和管理,特选的星级1.8m大床;房间加装隔音设备,采用环保遮光窗帘等,营造舒适的睡眠空间。沐浴方面,10秒速热,恒温恒压,毛巾封包拒绝二次污染。提供营养早餐和睡前牛奶。
可以看到,7天在产品上仅选择了基本的住宿功能,并将此做到极致,来满足客人的基本需求,通过标准化经营、扩张,同样获得了成功。这一类型的酒店设计,虽然没有注重原真性设计,但由于其目标明确,消费群体明确,标准化程度高,产品设计合理,能够关注到消费者的最核心需求,并力求做到最好,对特定消费者市场同样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同样可以获得持续竞争力。
4.4 市场追随者
这一类型的设计原真性程度很低,标准化程度也很低。一些没有品牌,甚至没有专门酒店名称的小旅馆,依托一定的地域优势,特定的市场群体,在住宿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属于这一种设计类型。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中山大学“小北门”附近就有许多这样的单体小旅馆,这些旅馆均位于中山大学附近,主要是利用一些民用住宅改造而成。这些旅馆会选择提供日租和月租,基本上每间客房都配备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台电视机、卫生间兼淋浴间(有些带有厨卫),而同一家旅馆的各个房间样式均不一,价格在50~90元不等。主要客源是中山大学的在读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者,以及准备考研的毕业生等。这种产品在大学周边很受欢迎。但是,这样的旅馆有些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卫生、服务。这种旅馆除了住店前与老板谈价、住店后退房,基本没什么沟通和接触。这一类旅馆在设计上没有原真性和标准化可言。但这一类型的住宿设施在这种特定环境背景下,同样可以维持生存。
5 结论与讨论
本文构建了基于原真性和标准化的酒店设计框架,并对4个案例进行了剖析。结论如下:
第一,酒店是为客人提供住宿功能的设施。酒店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用来满足客人基本住宿、餐饮需求的项目是顾客关注的重点。这些方面必须达到酒店集团标准或单体酒店自身标准,是评价这些酒店设计很重要的部分。在酒店设计的差异化、原真性方面,消费者会对酒店设计的原真性有一定的感知,基本都能够充分理解酒店设计的独特性所在,并且以此作为自己体验差异性的来源。对有独特设计的酒店的评价中,设计本身和与设计相联系的内外部环境是顾客评价的重点所在,这就要求酒店设计要与环境相适应,要与地方文化相联系。
第二,原真性设计是对酒店价值的提升,是建立在标准化的基础之上的。只有用以满足客人居住基本需求的要素达到标准化,在此基础上的原真性设计才会增加顾客对酒店形象的感知和认同,才能增加客人独特的体验;如果只有原真性的设计,而忽略了酒店的实用价值,忽略了设施设备、服务流程等方面的标准化设计,那么原真性的优势也就无从谈起。
第三,从酒店设计前两种类型——原真性与标准化结合和原真性设计的分析中,不难发现,真正意义的设计酒店应该做到既具有设计的原真性,保持差异化,提升竞争优势,给客人独特体验,又可以达到企业或行业标准化,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满足客人基本需求。但是,从分析的案例来看,酒店本身的设计的确极具特色,但长城脚下的公社设计过程对顾客基本需求的关注度不够,需要酒店加强标准化管理。这样,才能够使得酒店的原真性设计发挥应有的作用,提升酒店形象,满足顾客差异化体验需求。
能够较好地协调原真性与标准化的酒店设计,无论在满足消费者基本住宿需求上,还是传递差异化设计上,都能做得比较好,可以给客人带来个性化的体验、基本需求的满足。与地方文化、环境的完美融合,将设计理念、酒店文化准确传递给消费者,同时注重基本住宿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这也正是今后设计酒店、精品酒店、主题酒店等特色酒店设计中应该强调的问题。与此同时,研究者发现,若选址和市场定位得当,放弃原真性和标准化的住宿设施也有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