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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成本管理 绩效考核 分配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240-02
近年来,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油建)以全员成本控制为目标,不断完善人工成本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努力探索覆盖全员、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合自身实际的多种绩效考核分配形式,有效激发了员工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促进了公司持续和谐有效发展。
一、健全完善人工成本管理体系
一是做好年度人工成本预算。年初,根据上年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结合年度用工总量、国内外人员变化及各项费用计提基数正常变化等因素,预测年度内人工成本情况。其中:工资总额按上年实际发生及利润指标完成情况测算;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保险费依据实际缴费基数(适当考虑一定的增长水平)和规定比例测算;工会经费及教育经费按当年工资总额预算相应比例测算;福利费结合上年实际发生情况,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据实测算;劳务费中的劳动报酬结合上年实际发生及利润指标完成情况测算,劳务费中的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则依据实际缴费基数(适当考虑一定的增长水平)和规定比例测算;海外人工成本主要测算指标为工资总额、劳务费及福利费,首先与海外项目部及国际工程事业部确定海外年度用工计划,预测全年平均人数,再根据各地区海外补贴标准测算年收入水平,从而预测全年海外工资总额及劳务费,海外福利费则根据规定范围和标准按全年预测人数测算。通过上述方式对各项费用的预测,2014年我公司实际发生人工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二是对各项预算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应的责任部门,即: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资总额、劳务费、工资附加费及培训费的审核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的审核监督;安全部门负责劳动保护费的审核监督;工会部门负责工会经费的审核监督,并与单位经济效益挂钩,根据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取进度。三是加强人工成本分析。每月坚持进行人工成本分析,将人工成本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与上年同期人工成本发生情况对比,针对预算执行异常的人工成本指标,及时分析原因,并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对超进度提取的有关费用及时进行预警或控制;属于列支不规范的项目,要求各单位限期调整或整改。四是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人工成本管理进行调研,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对各单位人工成本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违反规定、超过控制指标列支人工成本的单位,相应扣减其下年度人工成本指标,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结合三支队伍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绩效考核分配形式
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经营承包管理办法》《经营承包考核实施细则》和《职工工资管理细则》,为基层单位深化内部薪酬分配提供了依据,并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两个单元,每月按考核结果对各单位进行薪酬分配。职工收入与单位效益挂钩浮动,月度核拨保障工资,经考核完成计划利润指标实现超额利润的单位,按提成比例兑现绩效工资。通过实行多种分配形式,有效调动了员工工作积极性。
(一)对管理人员实行“基薪+业绩兑现”的分配模式
重点突出“盈利者奖、亏损者罚”的浮动分配原则。一是对基层单位经营承包人实行年薪制,按照单位与公司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根据经营规模、计划利润和上交折旧费,分6个档次确定经营承包人年基薪。承包人每月只发放生活费,年终经公司考核,完成经营承包指标的,按确定的档次和标准兑现年基薪。并按超额利润、使用公司员工人数及上交折旧费和相应的调节系数,兑现业绩年薪。完不成年度经营承包指标的,每降低1%扣减承包人年基薪1%;若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根据经济损失核减承包人年薪。资金回收率须达到公司规定标准,每降低1%扣承包人5%年基薪。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效益情况半年进行一次考核预兑现,年终进行总考核硬兑现。二是基层单位对一般管理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各岗位难易程度、贡献大小、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出勤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
(二)对专业技术人员加大专项奖励力度
一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比武,对取得各专业前三名的人员,享受一年的优秀人才津贴,充分发挥优秀人才津贴的激励作用。二是建立科技进步专项奖励制度。打破专业技术岗位界限,对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创新、专利申请等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实行专项奖励,激励员工创新创效积极性。三是组织开展年度优秀专业技术标兵评选,对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技能操作人员采取以计件工资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
公司以管道项目作为试点单位,制定了《计件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劳动定额管理和计件工资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的科学有效性,一是完善劳动定额标准,为实行计件工资打好基础。针对管道项目的施工环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照同类地区施工制定的同类工程劳动定额标准,组织定额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人技师,按工序分工种制定了适应该项目施工的管道安装和相关劳动定额标准,并在管径相近的国内管道安装工程中进行验证。通过统计分析,劳动定额水平先进合理,为项目顺利实行劳动定额管理和计件工资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开展岗位评价,确定岗位系数。运用工作分析的方法,对各工种进行岗位评价,从对电焊工这一关键岗位的施工环境、作业条件、劳动强度、技术含量、贡献大小等要素分析做起,经过对比分析,运用加权平均的方法,测算了电焊工的岗位系数,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其他工种岗位系数;然后,根据机组的人员配备、岗位系数,依次计算出完成一道管口每个电焊工、油气管线安装工、起重工、气焊工、施工机械操作工及辅助工种人员的计件工资,使计件工资按机组安装焊接的管口数量和岗位系数直接分配到个人,简便易行,公平合理。三是按完成工作量兑现计件工资。为保证劳动定额考核的严肃性和计件工资分配的及时性,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机组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严格考核,并按机组当月完成的管口数量或定额工日及时分配计件工资。为防止机组出现只求进度、不顾质量,只求数量、忽视安全等不良现象,项目部在对机组实行计件工资的同时,还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成本节约等经济技术指标以百分制的形式,与机组计件工资复合挂钩考核,提高各机组的安全、质量和效益意识。经过在管道项目中实行定额考核和计件工资,技能操作人员普遍反映此考核分配办法可操作性强、透明度高、公平合理;职工对个人的收入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当月机组完成的管口数量,就能直接计算出个人收入,得到了职工的认可与广泛赞同。通过在平泰管道项目施工中实行计件工资,职工工作热情空前高涨,机组间自觉开展劳动竞赛,比贡献、赛效率,创出了工程开工、施工质量、定向钻穿越、综合管理四项第一,在中石油长输管道市场树立了“中原油建”品牌,受到业主高度评价,并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同时,基层单位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各具特色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办法,如西部工程处始终坚持定额计奖和超定额计奖,市政工程处实行了单机核算、利润提成,储罐安装工程处实行了综合费用定额考核、超额利润分成的薪酬考核分配办法。通过多种绩效考核分配形式的有效实行,搞活了内部薪酬分配,一是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二是提高了劳动效率、加快了工程进度;三是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单位整体效益;四是增强了职工之间、单位之间的竞争意识,对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我们虽然在人工成本管理和绩效考核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兄弟单位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深化改革为契机,继续推行多种绩效考核分配形式,将公司人工成本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向。
参考文献:
[1] 李玉峰.一次劳动定额管理的成功实践.企业管理,2015(6)
[2] 常显珍.施工企业项目部薪酬分配模式探讨.经济师,2012(9)
[3] 钟伟凡.浅谈公路施工企业人工成本的控制与管理.现代经济信息,2010(6)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范文2
各专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办法(试行)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国债发行的市场机制,使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建立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国债一级自营商须具备下列资格:
1.属于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从事国债承销和交易、自营业务的金融机构。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有能力且自愿履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各项义务。
4.在本机构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且具有良好的信用。
第三条 国债一级自营商享有下列权利:
1.直接参加每期国债承销团,从事国债一级市场业务。此承销团为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确认的全国性国债承销团。在大众传播媒介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的名义。
2.享有承销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3.在每期国债发行前,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同财政部商议发行条件。
4.国有资产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发行股票,非国债一级自营商不得担任主承销(企业发行股票一次超过5000万股的,优先由国债一级自营商担任主承销)。
第四条 国债一级自营商须履行下列义务:
1.连续参加每年国债承销,且每期承销量不低于该期承销团承销总量的2.5%。
2.严格履行承销合同、分销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3.自觉维护国债声誉,积极开展分销、零售及交易业务。
4.维护国债二级市场的流通性。每年在二级市场上的国债交易量不低于国债一级自营商最低承销量的10倍。
第五条 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确认事宜。凡具备资格的金融机构,由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证书》,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布其名单。
第六条 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国债一级自营商的资格进行一次复审。
国债一级自营商因未履行规定义务或其他原因丧失资格时,财政部和证监会有权吊销其“资格证书”,停止其使用“国债一级自营商”的称号。
计件工资管理办法范文3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境内新建、扩建、改建、技改和引进的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劳动保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 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在落实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中负下列责任:
(一)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有劳动保护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二)在编制、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审批劳动保护方面相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和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内;
(三)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通知劳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有关会议,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应督促检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办法;
(五)将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部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中确保劳动保护设施的“三同时”,负下列责任: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劳动保护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应当同时引进或者在国内补充配套劳动保护设施;
(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报送拟建项目的劳动保护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保护专篇》、《建设项目劳动保护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的图纸资料;
(三)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的单位提出“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必须的资料和条件。对设计、施工过程落实“三同时”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建设项目验收前二十天,应将试生产中劳动保护设施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采取的措施等写出专题报告,连同《建设项目劳动保护验收审批表》,报送劳动部门审批;
(五)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改进意见,应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报劳动部门。
第六条 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负下列责任:
(一)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对劳动条件作出论证和评价;
(二)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劳动保护专篇》;
(三)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对初步设计会审中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意见,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予以解决;
(五)经审查同意的设计方案,其劳动保护部分如需变更的,应征得劳动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八条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实行监察。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进行“三同时”审验并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施工或投产。
第九条 初步设计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建筑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执照,银行不得支付工程款。
建设项目竣工后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同意,银行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劳动部门不得办理劳动业务。
第十条 对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的劳动保护监察由与审批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实行。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和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自治区劳动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