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普法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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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普法工作计划

护理普法工作计划范文1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多层次宣传。通过各级医疗机构的阵地宣传,累计开展了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国家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专题宣传,造浓了宣传氛围,提高了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累计目前,接受群众政策咨询300余人次,发动车辆巡回宣传50余场次,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多角度培训。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共组织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考试三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法律法规,通过知识考试,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全面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能力,为打造科学规范行政提供了助力。

三是多方位管理。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资格,进行了摸底,向区司法局报送了今年预期新增人数和现有名单。对执法机构改革后涉及注销证件人员进行登记,上报具体名单;对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名单,予以注销。同时,加强执法岗位管理,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二)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

根据市、区“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在省政务服务网上把涉及政务服务事项所包含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等16项,所需各项资料、流程、时间、办理人员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并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录入到了省政务服务梳理平台,有效保障群众办事“一趟清”;二是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把涉及各项监管事项所包含的计划生育落实情况的监管、职业病的监管、公共场所的监管等32项,所需的流程、监管数据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录入,有效的增加公众对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三是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对机构改革以来的公共服务事项25项进行了资料的梳理和更新,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三)大力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为加强责任的落实,改变工作作风,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截至目前,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信息30余家和行政检查信息200余家。对执法情况、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的公示,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

一是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市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开展2020年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任务、检查内容、检测项目和工作要求,进行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二是确立了各项抽检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责任监督员,规定了各项抽检任务完成时限。三是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完成国家下达“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单位197家,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深入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区一院和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了法治医院创建工作,认真按照创建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强化指导,狠抓落实。

区一院通过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讲座和学习辅导,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服务道德规范,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全院职工进行普法讲座,增强医疗护理人员法制意识,形成遵纪守法和依法行医的优良风气。

区妇幼保健院通过院、科两级会议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学习宣传,并把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做为一项制度进行执行,要求科室每天在交班会上抽出10分钟时间进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院不漏科、科不漏人,全院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的学习氛围。

(六)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答复

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对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我们按照科室分工,分配到相关科室承办,相关科室通过开展情况,撰写答复报告,提请相应的代表委员审阅。2020年以来,共答复区人大建议4例、区政协提案6例,双联建议2例,全部通过了代表委员满意度审核,提高了对外形象和办事效率。

(七)有序调整权责清单

根据市、区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机构改革以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其中机构改革调整后部门职责7类66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4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6项,目前各项权责清单正在有序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一,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奠定七五普法宣传成果,规划八五普法计划,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卫健法律法规。

护理普法工作计划范文2

一、领导重视,明确执法主体

民政部门担负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婚姻法》、《殡葬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60多个相关法律、法规和40多个部门规章的行政执法与管理工作。近年来,XX县民政局能够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一主线,加强执法工作。自2013年起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部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日常执法工作。整个民政执法工作能够做到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近三年来,局里制定下发了《年度执法工作计划》、《XX县民政局“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X县民政局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计划》、《XX县民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通过设立执法机构和健全相关制度,确保了民政部门执法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教育,明确执法对象

我局以普法促执法,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依法行政培训,对原有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年审,并为1名工作人员新办了行政执法证。积极参加各类民政业务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组织《行政强制法》、《法治XX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各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政府网站、民政网站、阳岭风、电视台、电台等大力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2014年内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近20条与民政执法为主的工作信息。四是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进行宣传,特别是对社会救助工作、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执法工作以及社团登记管理、救灾救济救助、社会事务管理、退伍安置等惠民政策,都及时进行了宣传,有的还举办了专题培训,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服务管理。

三、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年报、考核、信息统计等8个制度;2015年上半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XX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平台”,在该网站上,我们设立和公布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内设机构、领导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行为等内容,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到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有关文件政策、工作动态等,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并做到及时受理、办理;在机关大厅建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项目、价格以及依据等,并及时更新内容;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的窗口服务工作,实行“一站式”受理、办结,我局在县政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有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收养登记两项,今年县本级已办理的社会组织成立登19个和收养登记6个,没有一例违规审批。二是积极推行网上电子政务服务工作,专门设立了XX县“12349”社会救助热线并已与“96333”热线合二为一,由96333话务员接听,对于反映的“救急难”问题,纳入96333统一受理、转办、回复、回访流程。由话务员进行分类标记,转办到县民政局“救急难”工作机构处理。对于一般的“救急难”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临时救助问题,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三是根据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我局没有办理行政许可案件,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处罚案件。

四、规范权力运行,依法依规行政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XX县民政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等九项制度的通知》和《XX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用办法》规范行政和执法行为。按照县法制办和政务中心的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原有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成立的审批由法定的90个工作日提速为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由30个工作日提速为5个工作日;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审批由60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福利企业证书核发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10个工作日;涉外收养登记由30个工作日提速为20个工作日;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由60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养老设施建设项目(养老公寓、敬老院(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审批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14个工作日。2014年全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违反法规的行政行为发生。二是《XX县民政局“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决策保障、决策监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实现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同时修订完善了各项制度,促进各项民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真抓实干,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1、提高困难群众民生保障标准。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430元提高到4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70元提高到2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月220元提高到2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45元提高到16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月275元提高到305元。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每月提高20元。

2、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落实民政部在XX召开的“救急难”试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依据《XX市“救急难”工作标准化作业指导意见》,落实我县“救急难”实施方案,提高“救急难”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标准化建设,在乡镇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进一步加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建设,畅通救助热线,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有人受理,转介迅速,救助及时,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加强“救急难”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制度。2015年,县民政局将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扩大我县农村低保覆盖面。开展居住地申请低保试点,实行低保资金城乡统筹管理使用,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发展。按照“一个协调机制、一套工作制度、一个核对机构、一个核对平台”的要求,成立独立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真正落实有人员、有机构、有场所、有经费等硬性条件,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4、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三级调查、三榜公示、评议(听证)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抓好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

5、提升五保供养服务能力。实行“人性化管理”,开展心理咨询和情感交流,热情真诚地为在院老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和社会养老服务,落实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贯彻省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年”活动,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盗安全、饮食安全,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6、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县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社会救助政策、机制、制度、资金落实、能力建设等,检查结果列入社会救助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7、继续加强殡葬行业整治,努力实现“阳光殡葬、惠民殡葬”。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3月份,经县政府批准,投资220万元,由我局牵头对现行合江口私营殡仪馆实施政府回收,现已实现全面改造升级;公墓区二、三期工程也已全面启动。优质低偿新型的殡葬体系建设已逐步形成。到目前杜绝了老百姓“葬不起”的现象,殡葬下降为零。

8、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新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完善了各类救助设施,建立健全了救助工作机制,2014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6人次,救助资金达到10余万元。本县籍精神病患者送XX精神病医院医治的人达到15人,每人每月救1200元,截止2014年12月救助资金达到8万余元;外县籍送大余县精神病医院长期治疗的15人,平均每人每月救助2600元,全年救助资金达到60余万元。

9、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了80岁—99岁的高龄老人每月60元的津贴发放和百岁老人1000元的提标工作;落实了省、市两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了35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继续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发证工作,并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完成了全市“敬老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反响较好。

六、加强执法监察,督促民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