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整改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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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整改报告

事业单位整改报告范文1

[关键词]事业单位 年报审计 总结 举措

2010年12月9日,上海市《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沪财会[2010]76号),意味着上海市开始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促进事业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一、浦东新区开展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情况

浦东新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2012年启动了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2012年、2013年为试点阶段,2014年起全面铺开,对象是浦东新区区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审计方式由财政部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

(一)年报审计的基本情况

2012年对新区教育及卫生两个系统内的62户事业单位开展年报审计试点,审计报告反映60户单位存在问题,共发现问题户次207个(相同问题不同单位累计计算);2013年进一步扩大范围,对新区12个系统内的166户事业单位实施了年报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反映160户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共反映存在问题户次768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较薄弱。事业单位重资金预算,轻资产管理的现象较普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资产流失风险较大。主要表现:房屋建筑物、汽车类等固定资产权属不清晰,未经批准超标准购置汽车,未经批准出借、出租、处置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不符;对外投资权属不清晰,投资不入账,对外股权投资疏于管理,被投资单位关闭、停业导致投资资产无法收回,产生坏账;随意出借大额资金,应收款项长期挂账不处理,应收单位关闭、停业致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现金管理存在漏洞,现金收入不及时入库,个人挪用巨额公款等。

2.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存在会计处理不及时、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会计处理不当等情况。主要表现:资产增减未能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单位收支在往来科目核算,未确认收支;基建项目未独立建账核算,并按规定并人大账核算;单位发放职工薪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或“应付工资”科目核算;未规范核算医疗和药品收入等。

3.预算执行不严肃。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有偏差。主要表现: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专项预算执行率低,有偏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

4.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与会计账簿脱离,填列数据与单位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不一致,部门决算报表未能反映单位的全部收支。如上级部门或条线拨入的专项收支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有些单位由于收支不平衡,在决算报表中虚增收入。

5.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执行。单位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但与现行管理规定要求不相符,未执行。特别是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方面。主要表现:资产未能定期盘点、清查;资产购置没有相应的入库、验收程序;记入会计账簿原始依据不规范(报销的发票抬头与单位名称不符、发票不真实合法、未附明细清单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3年以上款项挂账较多,存在坏账风险。

(三)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加大了财政监督力度;二是促进事业单位主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有效手段;三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顺利推进部门决算批复制度和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四是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不断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二、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审计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报告质量较高,但还有不少审计报告的质量有待提高。

1.对重点问题披露深度不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了解不够,报告披露信息不全,揭示问题浮于表面,报告使用者不能通过审计报告看清问题实质。

2.审计适用的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准确。问题性质判断不够准确,引用法规条款不准确,导致判断错误。

3.对问题性质把握不统一。各事务所之间,各注册会计师对问题性质的判断不统一,同样的问题在不同事务所及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披露情况不一致,有的作为违规问题披露,有的作为其他事项披露,有的不予披露。

4.审计报告的格式不统一。虽提供有各类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明确了需要披露的内容,但是各事务所撰写报告反映的程度不一致。

经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本身业务素质、执业态度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到位的原因。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有待提高。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熟悉企业委托的审计业务要求,但对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不熟悉;另外有些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不够重视,未能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充分沟通,导致在实施审计时出现问题披露不深刻、问题性质判断不准等方面问题。

2.被审计单位支持配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被审计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不熟悉,从而造成了基础数据不完整或不真实;二是对审计工作有抵触情绪,对有些敏感、棘手的问题,未如实向审计人员提供资料或告知相关情况,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受到限制,导致有些问题信息披露不完整,或判断不准确。

(二)审计结果的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事业单位年报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单位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对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是年报审计这项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两年试点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狠抓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审计结果的利用方面还有待提高。

1.从被审计单位层面看,很多单位还停留在就问题整改而整改的阶段,没有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有些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整改态度很好,但没有实质性的整改方案和举措,对一些容易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有些难度的、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或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就搁置起来了,也未从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发现管理薄弱环节,从建立完善制度的高度去进一步强化管理,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2.从新区财政局层面看,也仅限关注被审计单位对问题的整改,没有从制定完善制度层面强化财政管理。有些问题也反映出财政部门作为职能管理部门存在制度规定缺失或规定不明确、政策宣传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两年的试点审计,反映了被审计单位在资产管理、预算执行、决算报表填报、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另外,目前的审计内容与财政管理要求的契合度较低,也限制了审计结果在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应用。

三、对策建议

(一)采取措施,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1.抓好选择与考核,提高中介机构质量。一是注重招标质量,把好初审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制定并细化反映年报审计特点和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评标标准,通过技术指标拉开差距作引导,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市级、区级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参与新区的年报审计工作。二是强化对事务所年报审计的培训考核。事前做好培训布置工作,就新区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审计业务需求等内容加强对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培训、指导;事后加强考核,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对事务所的考核管理,提高事务所审计工作质量。

2.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沟通畅通。事业单位的年报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单位较多,环节较多,因此制定有效的工作流程相当重要。工作流程设计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确保财政部门内部各相关处室、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各个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单位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确保年报工作实施前、中、后整个过程中能进行充分有效沟通。二是要明确各涉及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从而保证审计报告质量。

3.扩展审计内容,为财政重点工作服务。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应有别于企业年报审计,除了关注财务会计报表外,还应注重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财政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使年报审计为财政重点工作服务,提高审计报告使用效率。审计内容上,可以结合财政管理重点工作,每年进行增减变化。比如:增加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执行情况检查;结合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增加信息公开方面的数据审核工作;结合决算批复工作,增加决算报表数据填报审核工作;结合新的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增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结合国库单一账户推进,增加单位执行情况检查等。

4.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在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相当重要。从两年试点情况来看,审计报告中有些问题没有得到披露,一部分是因为被审计单位不配合造成的。被审计单位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对有些敏感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愿意提供更详细的资料线索,导致审计人员审计工作受阻,无法准确判断问题性质,从而影响了审计报告质量。因此,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将年报审计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流程、需要被审计单位配合支持的事项等内容,事先做好宣传动员,告知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达成统一的思想认识,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

(二)建立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

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利用是年报审计工作目的是否实现的关键一环,从促进整改、公开、反馈、考核问责等方面人手建立健全机制,促进审计结果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年报审计工作绩效。

1.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财政监督部门将审计报告收集汇总分析后,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在下一年的审计中,再次审核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财政相关业务处室要跟踪督促整改,并将审计问题作为监督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此外,要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对共性问题要进行梳理和分析,应该从管理源头上找原因,进行建章立制,实现发现一个、纠正一个、规范一片的效果。

2.建立反馈和报告机制。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送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掌握审计情况;通过审计报告的分析、提炼、整合,深入分析被审计单位年报以及审计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着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反映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事业单位整改报告范文2

 

XXX: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7号)部署要求,2014年、2015年累计追缴金额18480元。

按人社厅文件《关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7]73号)要求,我单位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后情况汇报如下:

自2016年按人社厅相关文件整改后我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绩效评估奖金、挪用资金超发绩效工资、超范围发放未休年假补贴、绩效工资项目发放不合理、未按实际聘用的岗位发放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等问题,情况属实。

事业单位整改报告范文3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推动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是指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机构)在登记、监管工作中发现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情形,经查实后进行记载,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的监督管理行为。

第三条 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级监督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 事业单位法人异常情形包括:

(一)未按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包括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业务活动开展不到位、不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形;

(二)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

(三)未按规定报送并公开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五)抽逃开办资金的或者开办资金一年不到位且未按实际情况申请变更登记的;

(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的;

(七)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

(八)违反规定接受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捐赠、资助的;

(九)未按规定公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

(十)监督管理机构通过执法检查、绩效考核、投诉举报、查阅档案资料、联席会议监管等方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形的;

(十一)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形。

第五条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事业单位存在异常情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事业单位列入异常信息,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等向社会公开。

事业单位列入异常信息一般保留3年。

第六条 列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列入日期、异常情形等。

第七条 事业单位被列入异常信息的,由监督管理机构通报其举办单位,约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八条 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问题,且经监督管理机构核实确认的,由监督管理机构将整改情况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等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 事业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问题的,由监督管理机构给予书面警告,并抄送有关部门,情节严重的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条 事业单位被列入异常信息满3年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移出异常信息。

事业单位被列入异常信息后注销登记的,自注销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出异常信息。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机构按照第十条规定将事业单位移出异常信息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等向社会公开。移出决定包括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移出日期、移出原因等。

第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对事业单位被列入、移出异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网上公开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通过核实发现列入、移出异常信息决定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决定,并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建立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提高事业单位异常信息使用效力。

第十四条 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事业单位异常信息管理过程中,、、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异常信息管理相关文书样式由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整改报告范文4

一、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方面的做法

(一)制定评分标准时,充分考虑县区实际,便于实际操作

一是增加了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值。从实际情况看,县区编办虽然存在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但基本都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然而,当省市安排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核查、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时,由于个别县区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任务完成较晚,工作质量不高。制定考核标准时,提高了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值,细化了对重点工作的考核,既考核是否完成工作任务,又考核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如,2012年度考核,列出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名制数据库建设、事业单位监管等重点工作;2013年度考核,列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评估、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重点工作,重点工作分值均接近40分。

二是对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分值做了调整。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不同的特点,其中“混用编制”、“条条干预”、“部门擅自设立机构”等事项在县区层面基本不存在,而“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未坚持撤一建一”、“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在县区存在的可能性较大。针对县区编制工作实际,对考核分值做了调整,对于存在可能性大的事项,适当增加考核分值。力求通过考核,发现县区存在的违规行为,并在考核得分上得以体现,既符合县区工作实际,又突出了考核重点,进一步规范了县区工作。

(二)实地考核时,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评分尺度

一是实地考核前,对人员进行培训。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确保每个科室至少有一人在考核组里,每位考核组成员负责考核本科室相关工作,科室内人员统一考核尺度。对考核组人员进行培训,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条分析讨论,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明确每一项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便于实地考核时掌握。

二是实地考核中,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利用3天左右时间,对12个县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查阅了县区机构编制批复文件、部门发文、重点任务落实等工作材料,查看了工作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利用编制年度统计、实名制数据库和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考核人员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监管工作。通过调阅单位花名册、新进人员名单等材料,考核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考核中,按照考核方案要求,逐项进行检查,严格把关。遇到难以把握的问题时,及时与其他考核组沟通,由业务科室负责人确定考核意见后通知所有考核组,坚持统一的考核标准。实地考核完成后,填写《考核情况登记表》,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

三是实地考核后,统一评分尺度。各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交流,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和扣分因素进行讨论,划定统一的评分尺度,确保考核得分客观准确。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在考虑加分因素后,得出各县区的考核得分,征求各科室意见后,报编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县区的考核等次。同时,坚持考核不只是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也是发现、总结县区一些好的工作做法。考核组对每个县区梳理出1-2条工作亮点,一并向主任办公会汇报,对于做法成熟、成效明显的工作创新,通过信息宣传、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予以宣传推广。

(三)考核结果运用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向县区反馈考核结果,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编办。考核组主动与被考核县区沟通对接,研究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时限,督促县区整改。建立整改事项台账,进行专项管理,监督检查科和考核组定期调度县区整改情况,在召开县区工作会议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县区报送整改报告后,将整改情况进行备案,在下一次考核时,考核组将通过抽查部门单位、个人问询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未整改到位,或报送虚假整改报告的,将取消其考核获得荣誉和奖励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探索在年底集中考核的基础上加上日常考核

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是全年的工作集中在年底一次考核完成,年底集中考核的成绩也就代表了县区一整年的工作优劣,有可能造成考核成绩不够客观。今后,将探索“日常考核+集中考核”的模式,年底集中考核的分数只占县区总成绩的70%左右,其余的分数则由日常考核得出。日常考核主要由各业务科室根据县区一年来的工作表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报送各类材料指标是否及时准确,来确定日常考核得分。

(二)应当在实地考核前对一些评分标准作出说明

考核评分标准一般于年中印发,而实地考核则在年底进行,这就容易造成当年底开展实地考核时,一些考核指标还没有完成,或者无法完成,考核对象只能把相关所有材料准备好,实地考核时仍会因为没有具体文件,或者准备的文件不对,而影响考核效率和考核成绩。实地考核前,应根据工作实际,对《考核评分标准》中一些比较抽象的表述进行解释说明。可以说明具体看那些材料,是看当年度的所有发文,还是看最新的文件,是看党委政府印发的文件,还是看编制部门相关工作资料。通过解释说明,便于考核对象提前做好准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通过考核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事业单位整改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对照评议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查找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按照“讲大局、惠民生、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切实整改,努力提高,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评议内容

按照本次民主评议要求,市民政局涉及以下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情况;二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社区情况、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社区人际关系互助情况以及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三是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情况,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发挥情况,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四是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情况;五是道路名称与公共图形标志;六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情况。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迎评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成立市民政局文明城市创建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诚任组长,其余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

(一)综合协调办: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任成员

主要职责:办公室负责迎评工作综合性文件、阶段性工作信息简报的撰写报送,组织协调召开各阶段工作会议,筹备组织评议组来市局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统筹协调开展迎评工作,负责民主评议外宣工作;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形成阶段性自查报告、整改措施,负责组织整改措施的实施,配合完成民主评议各项目标任务;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跟踪督查办:政工人事科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迎评工作各环节目标任务的推进及落实情况,负责督查评议后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后勤保障办:办公室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迎评工作的经费预算,负责提供迎评工作后勤服务,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时间任务安排

本次民主评议市政协将采取宣传动员、问卷走访、座谈查阅、调研视察等方式进行,迎评工作将按照准备动员、调研视察、配合迎评、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具体开展: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1.市局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2.邀请第五评议小组参加迎评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迎评工作任务。

(二)调研视察阶段(2013年4月1日至4月16日)

1.对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形成自查报告;

2.邀请第五评议小组视察工作,汇报并提交自查报告,填写问卷;

3.向第五评议小组报送调研视察阶段总结,提出转段申请。

(三)配合迎评阶段(2013年4月17日至5月3日)

1.对照视察调研阶段所查找到的问题,客观分析原因,找准症结;

2.邀请第五评议小组到市局视察座谈,检查相关资料,配合填写民主评议征求意见表;

3.向第五评议小组报送迎评阶段工作总结,提出转段申请。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5月4日至7月4日)

1.邀请第五评议小组到市局视察工作进度,接受评议组对我局迎评工作的意见建议;

2.继续查找存在的差距,努力增添工作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上交第五评议小组;

3.按照第五评议小组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

4.邀请第五评议组视察整改工作;

5.向第五评议小组报送工作总结,邀请第五评议小组参加迎评工作总结会议;

6.参加市政协民主评议总结大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将迎接评议工作作为推进全局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的难得机遇,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抓好落实。迎评领导小组要按照民主评议各个环节要求认真研究政策,制定周密措施,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努力推进民主评议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对照工作要求主动承担任务,增添工作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整改提高。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目标、措施、责任和要求到岗到人到位。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各部门迎接评议工作的监督指导,努力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并妥善解决。要根据时间节点适时开展督查,加大对迎评工作,尤其是落实整改工作力度的监督,绝不允许发生看而未查、查而未改、改未改实的现象。要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按照市政协本次评议的情况,对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出现的成绩给予肯定和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影响整体评议推进的要给予批评,将结果与年终考评挂钩,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事业单位整改报告范文6

一、消防监督抽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三)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关于切实做好消防产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浙公消〔*〕50号)

(五)关于深化消防产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浙公消〔*〕110号)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

(七)省厅消防局《关于危险化学品消防安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公消〔*〕132号)

二、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消防监督抽点范围

(一)辖区内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单位。

(二)全区范围内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家庭式小旅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场所以及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新闻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四)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和单位。

(五)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六)辖区内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期间国家、省(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等。

四、消防监督抽点内容

(一)已经被确定为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维护、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产品是否合格;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消防系统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消防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所在,并对*年上半年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辖区内化危品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四)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通畅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期间国家、省(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等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含建筑工程中尚未安装的消防产品)情况,重点抽查消防应急灯具、有衬里消防水带、防火门、防火电缆。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范围的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消防措施,逐一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殊工种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六、消防监督抽查程序

(一)*年7月1日至*年8月31日为单位自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