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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自查报告范文1
为切实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排查同业业务风险,我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业业务风险排查自查工作,主要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保证此次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了解我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控制、操作管理现状和风险暴露情况,我行对2017年X月X日至2018年X月X日的同业业务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各项同业业务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 同业业务发展状况
目前我行同业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仅开展了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二项基本业务。截止至2018年X月X日,我行存放同业业务余额为零,同业存放业务余额为X万元,分别为XX同业存放X万元与XX银行同业存放X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1.内控管理情况。我行建立覆盖同业业务各操作环节的管理制度《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二是签订同业业务授权委托书。三是对各类同业业务的资本和拨备计提执行相应的制度与办法。相关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监管政策要求。
2.同业业务授权授信管理情况。我行内部审计部依据银监办发[2014]14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已签发同业业务授权书,在今后的业务操作中,我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XX部将严格按照授权进行业务操作,严禁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一是内部审计部对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进,建立健全了前中后台分设的同业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绕道监管或逃避监管,选择性理解或曲解监管要求等。
(三)同业账户开立管理方面
我行严格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符合相关规定。定期对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开立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及时进行台账登记。不存在同业账户出租、出借行为。不存在冒用本机构名义非法开立异地同业账户情况。不存在异地账户给市场中介公司进行票据买卖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四)同业业务开展合规方面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较完善,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一)同业业务操作复核相关规定,与具备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二)我行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目前仅存在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两种业务。
(三)我行按同业余额的0.05%计提拨备;同业业务资产质量状况较好,我行同业存款均属正常类资产,交易对手信誉均良好,未出现不良业务。
(四)我行不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实现消贷款规模、降风险资产、调节利润等监管套利,不存在违规利益输送,不存在账外存放同业;不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利息收入;我行对同业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规范,不存在不合规问题。一是各类同业业务的会计处理合规真实,会计核算规范,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二是不存在混用、错用、乱用、私设会计科目和账外核算、甚至不记账的情况。三是不存在实际承担业务风险,通过不规范不真实的会计记账创新业务模式规避监管的行为。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未建立专营部门负责同业业务经营。
(二)我行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追究措施尚不健全。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分析
由于我行规模较小,同业业务种类单一,除同业存款业务外其他同业业务暂未开办,考虑到人员短缺等问题未建立专营部门。
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行执行《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中并未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进行追究,我行在同业管理制度方面尚需完善。
四、整改及问责
随着我行的日益发展,设立同业专营部门管理同业业务是大势所趋,成立同业专营部门也将成为我行完善同业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行正在完善同业业务的相关制度,做到各项同业业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合规有效,将具体追责措施纳入相关制度中,对于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行为绝不姑息。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银行业自查报告范文2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 我行根据邮政金融网点人员变动及县支行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县邮政、支行管理人员以及储蓄所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县支行综合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县支行在行内及各个网点转发了《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考核评估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反洗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泄密情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储蓄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储蓄所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情况。根据州分行安排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对审计结论积极整改落实。
9、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10、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 根据上级行本年度反洗钱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各网点进行反洗钱培训,。
11、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银行业自查报告范文3
一场银行收费检查风暴正在酝酿。近期,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对银行在业务转型过程中的违规收费进行专项整治,3月开始,发改委亦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银行收费检查
与此同时,银行自查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银监局要求各银行除了自查,还要把银监会的‘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在操作规程和制度里面体现出来,这让我们比较头疼。”某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人士称
除此之外,银行收费还将被列入国务院纠风办今年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对整治银行不规范经营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但业内人士指出,在国内银行事实上仍以资产业务为主而又争相追求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提高的背景下,这种“运动式”的整治能对改变银行业不规范经营的现状起到多大作用,仍存在较大疑问
“检查更多是解决一时,但只要利差保护存在,银行就仍然会以资产业务为主,而只要对中间业务的‘迷信’不破,银行就依然有动力再立名目收取中间业务费用,或者直接将原来转为中间业务的利息转回来,不管怎样企业的借款成本都不会减轻很多。”一国有大行公司业务部人士表示
中间业务“虚假繁荣”
“为了中间业务收入达标,各家银行只要能收费的项目绝不放过,名目或许不同,但大同小异。”
尽管与国际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50%以上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但从表面上看,国内银行转型似乎已经取得较大突破,而在银监会近期下发《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后,银行业中间业务快速增长“虚假繁荣”的一面才公之于众
针对围绕贷款滋生的各类违规收取服务费问题,银监会提出“不准以贷转存,不准以贷收费,不准存贷挂钩,不准浮利分费,不准一浮到顶,不准借贷搭售,不准转嫁成本”。而在这“七不准”中,多项都与中间业务有关,如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
“以前商业银行只有资产和负债两条腿,后来与国际接轨就有了中间业务这第三条腿,但由于是条短腿,个别基层就有了‘拔腿助长’的各类故事。为了中间业务收入达标,各家银行只要能够收费的项目绝不放过,名目或许不同,但大同小异。”上述银行人士坦言
他以东部地区某市级分行为例。“该行中间业务收入年年位居同业第一,超亿已是常态,其中对公类中间业务收入又占了中间业务收入的绝大部分,而对公类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几乎全部集中来自于贷款客户交纳的各类服务费用。围绕客户贷款这个主要渠道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利息收入科目转为服务收入科目,利润结构几年间就快速得到了转化。”
该人士还指出,除极少数国企特大型、行业龙头型、地方垄断型等单位有相当的议价能力,其他中小型企业、房地产企业、融资平台等除执行基准贷款利率收取正常贷款利息外,至少还按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35%左右的标准以财务顾问、资金监管等各种科目收取中间业务服务费用,同时客户还要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抵押资产评估费、抵押资产登记费、担保公司担保费等,银行均可从这些费用中分成充作中间业务收入
“个别贷款企业融资成本甚至还包括以关系人个人名义购买经办银行推销的各类股票型基金发生的费用。自三年前开始,一般企业客户的贷款实际成本至少是基准利率上浮40%-50%。开发贷款、融资平台贷款以及其他固定资产贷款还会按贷款期限一次性收取所有各年的上浮费用充作中间业务收入。”该人士称
改头换面继续收费?
业内人士认为,要杜绝这些违规收费,或许应当打破对中间业务收入的“盲目追求”
一面是银行利润高速增长、收入结构不断“改善”,一面是企业承受日趋畸形的融资成本、盈利艰难不堪重负,这一状况终于招致相关部门出手,对银行不规范经营展开大力整顿
银监会要求各家银行在3月底前出具自查报告,随后对银行进行检查,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入手,整治不切实际
的快增长、高指标问题,校正经营导向,从源头上杜绝各级机构、网点及员工的不规范经营冲动
尽管多方检查已令银行业面临较大压力,但业内人士对于此次整顿的效力仍存有疑问。“银监会出台的规定,看起来比较合理,外行人看来也许觉得会有作用,但在内行人看来,这个规定的作用能起到多大,时间能持续多长,我是持怀疑态度的。”上述股份行人士称
目前,国内银行均把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作为重点,这也是监管层所倡导的。“因为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了很大比例,于是号召中国银行业要向国外银行学习。但国外银行可以混业经营,而且国外的融资渠道畅通,企业融资不依靠银行很正常。而在中国这两个条件都还不具备,学也学不像。”该人士表示
在银行仍为企业主要融资渠道的情况下,中国银行业将继续以资产业务为主,与此同时对中间业务收入的考核亦不会放松,政策“高压”下,这或许会导致银行虚增中间收入的行为改头换面,“暗渡陈仓”
“在现行的中间业务考核机制下,哪家银行不搞浮利分费?贸易融资安排费、金融服务协议、财务顾问等等名目数不胜数,这些不让收了,那就改个名字再收。不得转嫁成本?也可以,企业可以不交审计费、评估费等等,那就利息再上浮5%,哪个更合适,企业自己会算,银行不强迫。反正派生的中间业务收入都是从利息转过来的。”上述股份行人士直言
对于如何杜绝这些违规收费情况,上述国有大行人士认为,或许应当打破对中间业务收入的“盲目追求”
银行业自查报告范文4
近期投资银行业务的违规案件
2013年5月14日,证监会通报了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公司涉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这是首例创业板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的案件。经查,万福生科为了符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而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上市后的年度报告也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认为,万福生科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投资银行)及其他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其中,保荐机构在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未对万福生科的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义务;未依法对万福生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持续督导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3年5月31日,证监会通报了对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证监会认为,新大地、天能科技两家公司虽迫于压力,主动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未实际发行并上市,但其IPO申报材料涉嫌造假,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审慎核查。在发行上市提供服务过程中,保荐机构未执行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工作程序,没有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未对相关事项真实性进行审慎核查,出具了含有虚假记载的《发行保荐书》及《核查报告》等文件。
2013年6月21日,证监会通报了部分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涉嫌在发行过程中违法违规的立案情况。其中,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报送的IPO申请文件及《财务自查报告》中有虚假记载;上市公司隆基股份在通过发审会后至获得发行核准前的阶段及发行过程中,未报告、未披露业绩下滑重大事项,涉嫌违法违规;上市公司贤成矿业在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申请过程中,涉嫌报送虚假发行申请文件、骗取发行核准。这是近年来证监会第一次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欺诈发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证监会认为,相关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未尽勤勉尽责和审慎核查义务,出具了具有不实陈述的相关文件,涉嫌违法违规,予以立案处理。
实际上,类似案例近年来在境外也时有发生。由于多个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公司在2012年底传出财务造假,美国证监会成立了专项部门对借壳上市的公司和中介机构开展调查。香港联交所也针对保荐人工作存在的种种漏洞进行整顿,其中最受市场瞩目的事件是2009年12月24日在香港挂牌的洪良国际在上市约3个月后,即被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洪良国际在上市文件中,虚报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同时夸大盈利近6亿元人民币。香港证监会对洪良国际保荐人兆丰资本的调查结果显示,兆丰资本并未有效履行保荐人的职责。由于兆丰资本违反了保荐人承诺等香港证监会多项法规,香港证监会对其做出了撤销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以及罚款4200万港元的处罚,其负责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香港证监会成立以来做出的最严厉的处罚决定。
上述案件突出反映了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诚信意识淡薄、职业操守存在严重缺陷,既有违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和市场“三公”原则,又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而从上述案件的处理我们可以看到,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打击违法犯罪的态度是坚决的、一贯的,对于通过造假、欺诈等手段骗取发行上市、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必将进行严厉打击。
投资银行业务中的两个核心问题
以上几个案例均是发生在IPO或再融资过程中的欺诈发行类案件,本质上都是“造假”行为,中介机构也没有做到保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这些案例涉及到平安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西南证券、民生证券和南京证券等众多证券公司,从中可以看出,这其实是投资银行业务比较共性的问题。通过研究这些违规造假案例,我们发现各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在尽职调查、内部控制等方面确实存在着缺陷,投行人员整体风险意识不强,实际操作中风险防范措施存在缺失等等。
第一,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在以上案例中,投资银行的项目人员在执行尽职调查工作时,往往主要关注资料的获取与整理,而没有建立明确的总体尽职调查目标以及各项尽职调查工作的具体目标。其结果是仅在形式上尽量满足《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及尽职调查制度的要求,并未针对性地深入思考项目个体风险;许多发行人的财务造假可以被媒体工作者通过短期内非专业调查发现而项目人员长期在现场却无法发现,关键在于投行项目人员尽职调查目的不明确,尽职调查工作流于形式,执行程序不到位,未能有针对性地深入展开尽职调查,以至于未能有效发现企业存在的造假问题。
投行项目管理和尽职调查的资源配置对尽职调查工作也有直接影响。尽职调查资源配置包括人力资源配置、质量控制资源配置、沟通与指导资源配置、财务支持资源配置、监督资源配置等,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前,由于保荐代表人资源稀缺,保荐代表人资源安排与尽职调查工作执行存在一定的差异,使得保荐代表人在部分项目尽职调查工作中存在位置真空现象。投行项目管理能力的不足也会导致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人力不足、财务不足、技术支持不足、监督不足,甚至直接导致了公司对部分项目质量失去有效控制的风险。
第二,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健全。上述案例反映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投行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健全,未形成有效的内控体系,缺乏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理念。与发达国家的投资银行相比,我国现有的内部控制活动较多地关注检查性控制,对预防性控制的设计较为欠缺,而预防性控制的欠缺将直接影响检查性控制的有效性。投资银行业务由于其复杂性而对预防性控制有较高的要求,因此,预防性控制应予以强化并运用于投行业务的每一环节。
另外,证券公司内部投行质量控制工作较业务发展而言地位较低,使得全员意识中质量控制工作流于形式化。目前各证券公司内部,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往往隶属于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作为投资银行业务部门的下属部门在执行质量控制过程中缺乏相对独立性,信息反馈滞后,导致质量控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滞后于项目的开展,并部分流于形式。因此,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独立性不足。
上述尽职调查、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给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带来很大风险。质量管理是投行业务的生命线,为了控制投行业务的违规风险,证券公司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保荐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内部监督核查体系,加强保荐业务经营中的风险识别、评价和管理,确保对保荐业务质量和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所采取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得以有效执行。投行项目组人员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也必须做到勤勉尽责,严格按证监会、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尽职调查,保证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质量和风险控制部门必须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严格控制保荐、承销项目风险。
落实投资银行业务的尽职调查责任
投资银行业务完善首先必须从制度上对业务人员执行尽职调查工作中的尽职调查计划、风险识别、职业判断、人员胜任能力、工作程序、风险容量与风险汇报、追加程序的条件、工作结果、工作结果的复核结果等做出具体规定。对于尽职调查工作规程方面,应尽量细化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含括证券发行申报材料制作及尽职推荐过程中的主要调查事项,并列举针对该等事项的主要核查手段、核查目标,以及针对核查事项工作底稿的必备内容。
从人员安排上,应当明确保荐项目由签字保荐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有项目组成员均应切实参与项目的尽职调查,并勤勉尽责。若项目组成员发生变更,需及时做好资料、业务等各项交接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履行变更手续。签字保荐代表人须为其具体负责的每一项目建立尽职调查工作日志,项目组其他成员也须就其负责的尽职调查事项建立尽职调查工作日志。
项目组应当根据项目类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即时制订全面的、详细的、具有可行性的尽职调查清单,并履行充分、必要的核查程序。在调查手段上,必须穷尽所有能用的独立调查手段,增加合法、有效的暗访手段(如网络查询、电话、实地走访等),暗访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关联方、竞争对手、员工等。项目组做过的调查均要求留痕,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凭证、证明、相片、说明与承诺等纸质文件,以及网络截屏、录音、电子文档等。项目组应始终关注媒体关于发行人的报道或竞争对手的举报,及时主动进行尽职调查。
对于工程类或需安装验收的业务,其销售真实性的核查应采取实地调查的方法;对于发行人重要客户和新增客户的真实性、履约能力、经营范围的相关性进行审慎核查;对流动资金的尽职调查应严格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相关具体规定,重点审查申报前及在会审核期间大额货币资金的流入、流出及其合理性,重点核查异常资金往来方及其关联关系;关注发行人客户的回款速度是否正常,出现异常的,需调查分析其原因及合理性;所有涉及政府和国企等需要招标的项目,需核查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完备性,审核招标文件如中标通知书等的真实性。
投资银行业务还应建立工作底稿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底稿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员、归档保管流程、借阅程序与检查办法等。项目组必须从项目进场开始分阶段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组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统一、记录清晰。项目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底稿的收集、整理,保证能够即时对收集的底稿进行分类归档。在项目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项目组应当及时整理工作底稿并归档。
梳理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流程和体系
投资银行应从业务流程各环节全面夯实风险内控各项制度要求,将内控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贯穿于每一个申报项目之中,防止风险控制“走过场”。一方面要通过培训和各项制度来加强投资银行业务全员质量控制意识,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以质量控制为主的内部控制体系,从非保荐立项开始,对项目从立项、辅导、现场核查、内核、申报、反馈、专项核查、发行、持续督导等各个阶段实行动态跟踪,分不同阶段对项目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注。
非保荐立项阶段,应重点关注项目人员配备,建立投行项目负责人储备名单,从能力、经验、资格等各方面挑选项目负责人的适当人选。同时,合理安排项目人员分别负责财务、法律、行业等部分的尽职调查及文件起草,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底稿的收集整理工作。对保荐立项阶段,应予以充分重视并强化审核,这样一是可以使投行项目总体质量得以提升,二是可以使项目风险得以提前控制,通过立项会否决或暂缓一些项目的立项申请,督促项目组尽职调查。
辅导阶段,对于树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非常重要,为防止流于形式,应借鉴先进经验,专门设立辅导的培训师制度,抽调业务熟手担任培训师,制订专门的辅导内容,准备必备的课题,搜集相关案例进行辅导。在现场核查中,应制订详细的现场核查计划,确定核点,深入核查,还需要完善核查工作底稿。
内核阶段是投行业务内控体系的最后一道关口,应严格执行内核程序,对有重大不确定性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通过内核会暂缓表决甚至否决,避免投行业务遭受损失。
在会审核阶段,应加强对项目在会审核期间的尽职调查情况的检查,特别是补充财报期间的尽职调查的检查;确定在会审核阶段的必查事项,包括收入、成本、资金、存货及非流动资产的核查等;对举报信和媒体报道的尽职调查,内控部门应该持续跟踪,必要时应现场参与调查。
发行审核阶段,内控部门应当在发行文件公告前审核项目最终公告文件,并在此阶段持续跟踪媒体报道和举报信情况。持续督导阶段里,内控部门应当设置持续督导专员岗位,专门负责对持续督导法律法规的持续跟进、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到期提醒项目组对上市公司董监高进行现场培训、现场检查、提交定期报告,出现对上市公司的不利报道时及时提醒项目组关注并核查。
为了制度的有效落实,还需要真正完善内部问责机制,加强全体投行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问责机制,使项目组内部分工明确,谁做的调查、谁写的文件,都予以留痕,所有的项目组成员、内控人员、现场核查人员、内核委员对项目的各个阶段都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要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务必使投行人员从上到下都始终保持应有的审慎性。
银行业自查报告范文5
一、合理制定经营目标,确保全年各项指标的完成年初,本着“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省联社给我社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任务,结合我社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了各网点组织资金目标和任务,并于元月一日召开首季组织资金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明确组织资金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月份对各营业网点反复进行算帐,合理设定各项财务指标,与各网点主任签订经营目标责任制,修改和完善了经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为各网点明确了经营方向和责任目标。十一月份,根据各网点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结合本地市场经济变化特点,及时调整各网点经营目标,为今年利润计划的顺利实现进一步奠定基矗截止11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含贴现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不含抵债资产),比年初下降万元,不良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含贴现),比年初的*%下降了*个百分点;全辖盈亏轧差合计账面盈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盈万元。预计至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下降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比年初下降*%;全辖实现各项收入为元,各项支出万元,账面盈余万元。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努力增收节支
1、根据上年财务管理经验,结合今年改革实际情况,以“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以收定支,超额审批,超限停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为原则,控制水电费、公杂费、邮电费等费用全年限额,业务招待费严格按照利息收入的5‰序时列支,其他费用开支必须报经联社审批,并下批复作为年终考核认账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又给每个网点额外增加了元费用,从而保证了各网点经营和管理所需各项费用的开支。
2、规范财务行为,合理控制财务开支。继续执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和《费用结报制度》,在联社费用管理委员会管理下,详细规范了财务开支的范围、标准、审批权限、程序等,不断完善了费管会的管理制度,对于核定费用以外的费用开支,一律提前上报费管费研究、审批。截止11月末,经费管会研究审批通过的各项费用为*元,其中:各项垫支费用*,购买的低值易耗品费用为*元,各种修理费用为*元,营业外支出为元,其他各项费用为*元。
3、减少非生息资金的占比,加强应收利息的管理。截止11月末,我社应收利息帐面余额为*万元,已超过银监部门的风险控制警戒线,我部根据实际情况,在主任室的要求下,坚持“谁分片地区,谁负责清理”的原则,对各网点进行跟踪督促,限期清理。截止11月末,应收利息余额为*万元,预计年末将全面完成应收利息的清理工作。
三、及时清收违规投资,规范投资行为根据银监部门和省联社清理违规投资的要求,加大了对违规债券和保险投资的清收力度,通过采取上门催收洽谈、电话追问和网上查询、委托出售等方式,及时清收了申银万国万元国债和保险投资万元。目前仍有保险投资*万元未收回,正继续与太平洋保险公司洽谈给付;密切关注南方证券托管工作,债权一经确定,及时清收南方证券万元国债投资。为规范投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营,我部于今年十月制定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资金拆借、债券买卖、债券回购等投资业务行为。十月份以来,委托省联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债券*万元,同时与省联社进行短期资金拆放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申请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万元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用好国家资金支持政策,根据国库院《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银发[20*]181号)、《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银发[*]4号)文件精神,一季度制定了《*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计划书》,在报经*银监分局批准后,一边请*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同时进行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采取措施清收和降低不良贷款,在二季度成功申请发行了中央银行专项票据*万元,并在二季度末达到了提前申请赎回的条件。
五、充实资本金,增强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农村信用社“资本自聚、资金自筹、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要求,通过宣传发动,募集股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必备程序,共增扩股金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对“三农”的服务,同时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六、加强内控建设,堵塞经济案件的发生
1、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各营业网点依法合规经营,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我们修改和补充了《*市农村信用社违反业务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处罚办法》,把内控制度考核分为财务会计部分、信息科技部分、资金营运部分、监察审计部分、安全保卫部分、人力资源部分、资产保全部分共七个部分,详细、完整地制定了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的处罚办法,以处罚为手段,有效地规范了各项业务操作规范,提高了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了风险防范,防止违章违法行为的发生。
2、10月21日至25日,开展了“会计互审大检查”活动,我部会同监察审计部选择了*等五个营业网点,组织全辖*个网点的主办会计,分五组对这五个营业网点以会计互审的形式对会计出纳业务核算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互审组全面调阅了被检查营业网点的传票、账册、报表、登记簿等会计档案,结合日常业务,对会计出纳业务过程中好的做法和不是之处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会计互审工作底稿,就互审情况进行了交流。活动结束后,我部同监察审计部对一些操作业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以后会计辅导、检查的重点和方法,此次活动不仅适应了新的业务系统操作要求,规范会计出纳业务的操作行为,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杜绝了安全隐患。
银行业自查报告范文6
一、合理制定经营目标,确保全年各项指标的完成
年初,本着“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省联社给我社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任务,结合我社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了各网点组织资金目标和任务,并于元月一日召开首季组织资金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明确组织资金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月份对各营业网点反复进行算帐,合理设定各项财务指标,与各网点主任签订经营目标责任制,修改和完善了经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为各网点明确了经营方向和责任目标。十一月份,根据各网点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结合本地市场经济变化特点,及时调整各网点经营目标,为今年利润计划的顺利实现进一步奠定基础。截止11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含贴现****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不含抵债资产),比年初下降****万元,不良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含贴现),比年初的*%下降了*个百分点;全辖盈亏轧差合计账面盈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盈****万元。预计至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下降****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比年初下降*%;全辖实现各项收入为****元,各项支出****万元,账面盈余****万元。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努力增收节支
1、根据上年财务管理经验,结合今年改革实际情况,以“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以收定支,超额审批,超限停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为原则,控制水电费、公杂费、邮电费等费用全年限额,业务招待费严格按照利息收入的5‰序时列支,其他费用开支必须报经联社审批,并下批复作为年终考核认账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又给每个网点额外增加了****元费用,从而保证了各网点经营和管理所需各项费用的开支。
2、规范财务行为,合理控制财务开支。继续执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和《费用结报制度》,在联社费用管理委员会管理下,详细规范了财务开支的范围、标准、审批权限、程序等,不断完善了费管会的管理制度,对于核定费用以外的费用开支,一律提前上报费管费研究、审批。截止11月末,经费管会研究审批通过的各项费用为******元,其中:各项垫支费用*****,购买的低值易耗品费用为*****元,各种修理费用为******元,营业外支出为****元,其他各项费用为*****元。
3、减少非生息资金的占比,加强应收利息的管理。截止11月末,我社应收利息帐面余额为***万元,已超过银监部门的风险控制警戒线,我部根据实际情况,在主任室的要求下,坚持“谁分片地区,谁负责清理”的原则,对各网点进行跟踪督促,限期清理。截止11月末,应收利息余额为***万元,预计年末将全面完成应收利息的清理工作。
三、及时清收违规投资,规范投资行为
根据银监部门和省联社清理违规投资的要求,加大了对违规债券和保险投资的清收力度,通过采取上门催收洽谈、电话追问和网上查询、委托出售等方式,及时清收了申银万国****万元国债和保险投资****万元。目前仍有保险投资**万元未收回,正继续与太平洋保险公司洽谈给付;密切关注南方证券托管工作,债权一经确定,及时清收南方证券****万元国债投资。为规范投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营,我部于今年十月制定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资金拆借、债券买卖、债券回购等投资业务行为。十月份以来,委托省联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债券*****万元,同时与省联社进行短期资金拆放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申请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万元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用好国家资金支持政策,根据国库院《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XX]1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银发[XX]181号)、《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银发[##]4号)文件精神,一季度制定了《**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计划书》,在报经**银监分局批准后,一边请**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同时进行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采取措施清收和降低不良贷款,在二季度成功申请发行了中央银行专项票据**万元,并在二季度末达到了提前申请赎回的条件。
五、充实资本金,增强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农村信用社“资本自聚、资金自筹、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要求,通过宣传发动,募集股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必备程序,共增扩股金****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对“三农”的服务,同时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得到了加强。共2页,当前第1页1
六、加强内控建设,堵塞经济案件的发生
1、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各营业网点依法合规经营,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我们修改和补充了《**市农村信用社违反业务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处罚办法》,把内控制度考核分为财务会计部分、信息科技部分、资金营运部分、监察审计部分、安全保卫部分、人力资源部分、资产保全部分共七个部分,详细、完整地制定了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的处罚办法,以处罚为手段,有效地规范了各项业务操作规范,提高了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了风险防范,防止违章违法行为的发生。
2、10月21日至25日,开展了“会计互审大检查”活动,我部会同监察审计部选择了*****等五个营业网点,组织全辖**个网点的主办会计,分五组对这五个营业网点以会计互审的形式对会计出纳业务核算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互审组全面调阅了被检查营业网点的传票、账册、报表、登记簿等会计档案,结合日常业务,对会计出纳业务过程中好的做法和不是之处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会计互审工作底稿,就互审情况进行了交流。活动结束后,我部同监察审计部对一些操作业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以后会计辅导、检查的重点和方法,此次活动不仅适应了新的业务系统操作要求,规范会计出纳业务的操作行为,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杜绝了安全隐患。
七、加强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及人民币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今年以来,为加强我
社账户管理和现金管理,配合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业务监管的需要,分别进行了账户管理检查、大额现金检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各基层网点首先展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我部;第二阶段,我部对各网点自查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报告报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第三阶段,配合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对各网点进行抽查。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如违规支取现金、违规开设基本账户等进行通报,结合处罚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检查通过现场指导、问题讨论等方式,促进了基层网点内勤员工相关业务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规范了我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和人民币现金存、取等业务操作行为,进一步确保了我社依法合规经营。7月份,结合全市开展“反假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了反假币宣传活动,在真州农贸市场、新城镇街道等地进行宣传,反假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内勤员工防假、反假的能力,而且也提高市民防假意识和对假币的识别能力,有效地预防了金融犯罪,防范了金融风险。
八、加强培训,强化辅导,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1、利用会计例会之机,组织各网点主办会计学习了《代收行政罚没款操作说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等文件。在综合业务上线后,对全辖各网点主办会计、记账员、储蓄员分别进行了操作业务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实践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方允许上岗。今年以来,我部下发了三期会计业务培训资料,分别是《出纳业务培训资料》、《会计凭证编制及装订规范标准》和《**市农村信用社报表填制说明及相关要求》,并根据《出纳业务培训资料》的内容,单独对出纳员进行了一期培训。通过多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了内勤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了内勤人员适应上线后新的业务系统操作要求。
2、会计检查与辅导。每个季度对全辖各营业网点的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的落实、工作质量、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纠正,并针对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和通报,促进各网点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九、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1、加强柜面人员业务培训与考核,组织技术练兵、技能评级等,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2、开展柜员制调研,争取尽早实行柜员制。
3、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核算、合规经营。
4、强化会计辅导与检查的力度,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