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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用期满总结范文1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常增资原则
所谓"正常增资",就是国家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工资。由于公务员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所提供劳动的数量的质量难以精确计量,而随着国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公务员年功的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有所增加。一方面要定期、全面地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一方面要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定期给公务员增加工次。实行正常增资原则,一方面能够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另一方面,能够使职务相同而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同的公务员之间,在工资报酬上拉开差距,激励他们更好地尽职尽力。
(二)平衡比较原则
国家机关与企业的工作性质不同,劳动特点不同,应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工资水平要有比较。国家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时,应将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以不断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这一原则意在使工资分配中的公平合理原则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得以实现,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三)物价补偿原则
即国家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公务员的工资,使工资增长率高于或等于物价上涨率,以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因为当物价上涨时,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劳资双方谈判的结果调整职工的工资,而公务员的工资是经过法定程序调整的,各行政机关不能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自发地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就需要实行物价补偿制度。
(四)法律保障原则
担任一定职务和级别的公务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享有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与公务员享有的其他权利一样,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是基于公务员的身份发生的,并受国家法律的保障。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晋级、晋职、定期晋升工资档次、调整工资标准、调整保险福利待遇等情况时,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减少公务员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必须是在公务员遇有受到降级处分、降低职务等情况时,才能按有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增加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是强调工资制度和保险福利制度的严肃性,,严明工资纪律,维护全国政令的统一;不能随意扣减公务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是强调公务员获得法定劳动报酬、享受法定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应受保护;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超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随意扣减公务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公务员有权提出申诉,并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即职务级别工资制。它是在总结我国40多年来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与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了国外公务员工资制的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的,其构成可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组成部分。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职务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工资标准,是晋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重要内容。在职务工资标准中,每一职务层次设若干工资档次,工作人员按担任的职务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并随职务及任职年限的变化而变化。级别工资是按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确定工资标准。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十五级,一个级别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基础工资是按大体维持公务员本人基本生活费用而确定的,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它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工龄工资是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确定工资标准,主要体现公务员的积累贡献。除此之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还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
公务员正常增资的途径有三种:
1.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公务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可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考核不称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2.晋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增加工龄工资。公务员随职务、级别的晋升和工作年限的增长相应增加工资。公务员职务提升后,按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执行;晋升级别的公务员,均可相应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本职务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公务员随工作年限的增长,相应增加工龄工资。
3.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在正常晋升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情况下,国家定期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工资;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定期调整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标准。
二、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级别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1993]85号)的腾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22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为24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为270元。
(二)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具体办法是: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一档5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99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元。
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至二档。
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类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应及时确定其级别。具体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二)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本人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
任科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5年及以下的,定为十四级;16到20年的,定为十三级;21到25年的,定为十二级;任办事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0年及以下的,定为十五级;11至15年的,定为十四级;16至20年的,定为十三级。
三、公务员的福利
我国公务员的福利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工资报酬和劳动保险以外,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提供服务以及发放补贴等形式,给予公务员的一种生活保障和生活享受,用以满足他们带有共同性或普遍性的消费需要,解决公务员个人或家庭难以解决的某些困难。
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为满足公务员共同需要、减轻公务员的家务劳动、方便生活并使公务员获得优惠服务而建立的集体福利设施.如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疗养院等。
(二)为满足公务员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其身体、文化素质而建立的文体福利设施。如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游艺厅、体育场、游泳池等。
(三)为满足公务员的不同需要,减轻其生活负担,而设立的福利补贴。如上下班交通补贴、防署降温费、洗理费、房租补贴、生活用品价格补贴以及生活困难补助等。公务员的生活困难补助,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二种定期补助是对生活费用低于一般不平,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公务员,确定补助金额,按月发给;临时补助是对公务员发生一些特殊困难而自己又无力解决的,如因疾病、死亡、天灾、人祸等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性的补助,补助对象只限于本人或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另外,国家公务员还可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病假待遇、产假待遇和年休假待遇等。公务员福利经费来源,按工资总额的比例,从行政经费中提取。
公务员福利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务员福利所满足的主要应是公务员共同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二是公务员福利的待遇水平要与本部门的经济状况相适应;三是要正确处理公务员福利和工资的关系,保证按劳分配收入在公务员收入中占主要部分。
四、公务员的保险
公务员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的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其目的在于满足公务员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务员保险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公务员保险制度为部分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能够尽快恢复劳动能力,这对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二)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和逐步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公务员健康地工作并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这对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把全部精力投身于工作之中无疑也是有利的。
(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还可以使公务员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他们更加自觉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工作。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与公务员的福利制度一样,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都是公务员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公务员保险制度具有自己的一些特征:一是公务员保险的对象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以及应当由他们供养的直系亲属;二是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丧失劳动能力或待业原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保险的组织与实施都是社会化的。从公务员保险制度的这些特征看,公务员保险制度所遵循的是社会主义的物质保障原则。
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公务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2.公务员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3.公务员疾病的公费医疗和保险待遇;
4.公务员生育的保险待遇;
5.公务员退职退休的保险待遇;
6.公务员待业期间的保险待遇;
7.公务员供养直系亲属的保险待遇;
公务员试用期满总结范文2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应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当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机关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该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及从事公务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审核主管领导对公务员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被考核公务员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被考核公务员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六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申请复核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本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十七条各机关应当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总结(含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情况说明)和优秀等次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经确认属考核不实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并及时更改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或参加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时间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确定等次的建议。考核材料及建议送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条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情形外,年度奖金按本人当年工资及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第二十八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情形外,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试用期满总结范文3
一、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我局高度重视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年初,根据《2009年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制定下发了《*区人事局(编委办)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人事编制中心工作明确了200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分解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承担相应执法责任;局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宏观规划、监督指导;把人事编制执法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人员,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度,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推进普法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年初,结合我区人事系统“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意见和《*区2006-2010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意见》的部署,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区2009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计划》,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保证公务员学法达到规定学时等要求,并将普法学习情况及记录作为创建“满意单位”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检查。4月份,根据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在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对文件进行了转发,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通过“杭州市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合开展了公务员普法教育工作,组织762名公务员参加了法律考试,通过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及时做好规范清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编制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机制明示图,公开供社会监督。经梳理,区人事局(编办)现有行政执法职权共5类12项,非行政许可43项。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部分已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发〔2009〕45号)要求,结合阳光权力梳理工作,对近年来我局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利用区政府门户网和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建立实时监督机制。在此基础上,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严格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有效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按照打造“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满意人事、和谐人事”的要求,我局在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要求,在各项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规范、到位,确保人才人事和机构编制各项法律规范的真正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在落实《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方面: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我们坚持利用会议,人事工作培训、*人才网站等形式和阵地宣传《条例》;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服务企业的机会,上门走访服务和单位积极宣传《条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人才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对区工业基地、科创中心和重点骨干企业,我们组织人员上门宣传党和国家的人才工作政策和人事政策法规,提供人才供求信息等系列服务,倾听用人单位的意见和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各类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为人才人事关系,目前区人才交流中心在册档案数3500余份。上半年,严格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为1000人(次)提供关系转接、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三是积极提供人才服务。组织10家用人单位参加春季和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等大型人才招聘会;组织南星、湖滨等街道参加全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招聘工作;协助9名新入我区留学生办理在杭留学人员工作证,协助3家企业引进国外智力6人(次);通过牵线搭桥,为下属人事企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280多名;通过市区两级审批,引进特殊人才9人;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协助400余名毕业生实现就业,扶持50余名大学生创业;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开招考等难点、热点问题,编印相关的实用问答,及时对进度流程进行公示,为其提供办事指南。
2、在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方面: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依托专门培训机构和各主管部门,分系统协调引导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好继续教育工作。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落实。今年我区根据工作的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上,开展了财务、卫生、教育等领域的继续教育。认真做好职称考试工作,审核申报了953名参加8大类职称任职考试或职业资格考试,为他们发放准考证、考试用书,为合格人员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工作。有1人入选200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3人入选市“13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对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培养经费,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三是继续教育的各项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贯彻。经调查了解,我区各单位普遍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被单位安排参加学习培训期间能够按《规定》要求,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待遇,受训后的最低服务年限,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协商明确。
3、在执行《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方面:半年来,我局针对《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新制度入轨运行的需要,积极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以考核奖惩为导向,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做好了全区政府机关1100名科及以下公务员和44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注重把考核结果同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了工资档次;根据公务员法,开展首次*区“十佳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对28名近三年来连续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对全区152名当年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授予嘉奖;推荐入选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二是以教育培训为途径,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根据《杭州市*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干部学习新干线”实行学分制管理,组织1570名公务员参加《组织行为学》、《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两门课程的网上培训考试。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进一步提升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以日常管理为依托,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组织好全区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招录公务员8名。认真做好我区行政执法大队2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及科以下非领导职务任职工作,确保参公程序公平和透明。严格按规定职数审核科以下非领导职务200人次,把好职务升降任免审核关;认真办理好21名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和调动手续。
4、在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方面: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上,我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好各项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变更、登记严格细致。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及初始登记,我们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仔细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办理,上半年共办理初始登记2家,办理变更登记19家。二是年度检验严格审核。依据《条例》和《细则》,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下,年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全区174家按规定需年检的事业单位开展了2008年度的年检工作。为做好年检工作,我们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年检工作会议进行布置,对财务报表,年度报告书的填写上报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年检中严格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当场办理。截止3月底,年检工作全部结束,合格率为100%。三是登记档案社会化服务开展正常。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按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对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入柜妥善保管;对需要查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按《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暂行规定》提供服务。
5、在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方面:在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上,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厅字[20*]2号文件、《杭州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3号)和市委办[2008]49号文件精神,严肃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的各项工作。一是依法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进程。在省市部门的指导下,我区相继出台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增补人员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流程,从严把好机构设置和编制关口,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部门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由于历年来的从严把关,我区预计在2009年底,能消化行政编制超编人员,提前完成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一一对应的实名制目标。二是初步建立事业单位全程管理新机制。根据杭州市《关于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初步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三是严格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半年来我局遵照人事部《规定》和杭州市《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帮助指导教育、卫生等系统的事业单位落实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并实行全程监督;根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上政办[2009]4号)的要求,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总量控制、精简效能”的原则,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切实纳入管理,落实计划申报、联合审批、分类管理等制度。
三、下阶段工作。
1、继续认真落实好《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公务员法》相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我们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用规范化的管理全面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进行细化、量化,要通过年度考核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要切实搞好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通过培训加强公务员的公共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阳光工资改革工作,耐心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实施。;要积极推动公务员的交流和锻炼,推动跨部门、跨街道、面向全区的竞争上岗;要继续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管理和期满考核,开展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公正办事、高效办事。
2、稳步推进我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区编办需认真开展对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的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市及兄弟城区政府改革信息及动态,结合我区实际加以吸收利用。对可能涉及到机构改革的部门,严格冻结编制和人员,防止突击调动、提拔干部现象发生。下阶段,将根据省市要求,按照分阶段、分步骤,重点明确,任务到人的原则,研究制订我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计划,做到早介入、早研究、早准备。
3、规范完善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用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积极鼓励事业单位开展适应事业单位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体现岗位与绩效为主要内容、灵活多样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工作,及时掌握分类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良好的建议和对策;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单位登记管理程序,完善管理制度。
4、不断提高人才人事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理好各类问题,及时回复人大、政协的议提案,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资福利、企业干部维稳和解困等工作,认真规范做好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在日常人事服务中做到能办的事及时办,不推诿扯皮、不拖延刁难,对不能办的事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超权限的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给予反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申诉制度和人事争议制度,规范仲裁行为,严格仲裁纪律,依法公正、及时的涉及案件;要加强对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5、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素质能力和培训优良作风为重点,抓好人事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知识更新、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行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制度,及时通过网络、信息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政策和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网”、“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及时解答和处理各类政策咨询、业务申报。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完善局机关“学法日”制度,通过法律知识宣讲、案例分析、选送参加培训等形式,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人事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法律素养。
公务员试用期满总结范文4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业务目标
1、全面完成2010年全市101家机关、事业单位,共8130名工作人员考核正常增加工资审批及业务数据的审核接收,并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2、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195人、军队转业干部套转地方工资1人、受处分降低工资9人、基层农技人员浮动工资转固定5人、双千”队员连续三年优秀浮动工资转固定1人、挂职干部浮动工资2人;审核办理农业系统体制改革乡镇农业中心人员上划转移工资124人、调动转移工资手续90人;
3、审批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5人、新参加工作工人转正定级1人;
4、全面完成全市13家市企业工效挂钩决算和2010年方案审批工作;
5、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监督和管理。
6、按照管理权限下文批准退休28人,办理退休手续28人、高龄补贴40人、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人;
7、组织市总工会、市卫生局、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召开“市2010年1季度劳动鉴定会议”,对教育系统16名教师劳动(工作)能力进行鉴定。经4月24日劳动鉴定会议鉴定,共有15名教师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标准,1名不符合。
8、完成2010年1季度全市81家参与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统发工资的审核及数据录入。2季度审核因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冲突,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后未审核。
9、全面完成XX年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企业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工作;
11、结合实际,制定《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拟于7月中下旬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考评考试,切实抓好方案的落实。
12、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管理权限下文更改9名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
13、按照管理权限下文认定机关事业单位8名工作人员工伤;
14、下文批准12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知识分子补贴;
15、完成贵化、省铁合金厂、农牧场、七砂四所子校,在职教师120名、退休教师69名划转移交地方工资审核工作;
16、对未达到XX年7月以后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的450人工资进行调整;
17、每月报送信息2条,半年报送信息12条。按时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半年工作总结。
(二)新增工作
1、按照XX年年11月7日第23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完成卫生系统集体防治所86名在职人员、56名退休人员增加工资补助审批工作;
2、完成流长乡排洞村凝冻灾害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方案拟写上报。协助排洞村搞好灾后重建,向受灾群众捐赠化肥5包、协调贵阳市九中落实重建资金7000元;
3、春节前夕,与市老干局联合组成慰问组,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8名住院病人进行了慰问。
4、积极与市老体协联系,组成门球、乒乓球、象围棋、健身球保健操四个项目共33人的队伍,参加贵阳市人事局举办的第十二届退休人员运动会比赛。并将参赛队员名单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5、按照贵阳市人事局关于健全全市《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的要求,接收科协、总工会等95家单位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库健全完善后的数据信息,并做好人员信息的审核工作。
6、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综合知识培训证书478个;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证书74个。其中:初级工证19个、中级工证19个、高级工证36个。
7、完成部分07、09年考核正常增加工资审批表装订。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采用《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进行,办公自动化程度高,缺乏熟悉工资政策又能熟练操作工资系统的人员。望局领导高度重视,予以配备。
(二)工资制度改革后,与新工资制度相配套的政策至今仍未出台,导致后续管理工作较为被动。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后工资如何处理、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如何确定等配套政策尚未出台。
(三)新版《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存在如:个别单位数据不能导入及导入数据不能覆盖等问题,给工资业务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工资管理,继续做好日常工资审批
1、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1)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2)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3)就财政统发工资审核中涉及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按时完成今年第3、4季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审核工作。
(二)津贴、补贴审批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1、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
认真执行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省、贵阳市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布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和建立地区附加津贴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审批工作。共2页,当前第1页1
2、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调研
按照上级部门布署,积极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调研工作。
3、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知补、高龄补贴、建房补助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等工作。
(三)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退休审批及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科技人才二次开发管理利用
按照《市2010年科技人才二次开发工作计划》安排,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1、针对我市农村农民群众缺乏卫生保健常识、有病难治、缺医少药的现状,组织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各大医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退休医师,利用赶集天为群众义务诊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日常卫生保健知识,提供流行病、多发病、常见病预防治疗咨询服务。
活动时间:2010年8月上旬
活动地点:王庄乡街上村赶集点
2、拟于7月中旬协调贵阳市卫生方面专家到我市二医开展义诊帮扶,同时开展以“小儿液体疗法”为题的专题讲座。
(五)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及待遇落实
结合我市技术工人学历、技术水
平、技术等级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计划实施,认真做好三项工作:
1、申报考评人员资格审查、集中统一报名
按照黔人资(1996)1号文件规定,组织做好申报考评人员现有技术等级、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退休安置介绍信等资料的审核工作。
2、考评成绩公布、证书颁发
考试培训工作结束,贵阳市人事局下发考试成绩后,及时打印并在我局办事大厅公布。
公示期满,参与考评人员对考试成绩无异议,及时下文对所取得的技术等级进行认可。同时,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交纳照片,统一办理技术等级证书。
3、督促聘任、落实待遇
技术等级证书颁发后,积极与各单位联系,督促单位及时做好聘任工作,做好增资审批工作。
(七)其他工作
1、工龄、工伤认定
⑴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开展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龄变更工作。
⑵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省属企业子校划转移交
严格按照省和贵阳市对省属、市属企业子校移交工作的安排布署,认真做好拟划转人员个人档案查阅核实和工资套改、审批工作。
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有关文件规定,继续认真做好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
4、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统计年报工作
⑴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⑵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
5、工作动态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工作
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向局办报送。并通过网络传送至上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报送不少于24条。同时,按时报送工作周报、月报和季报、半年及全年总结。
公务员试用期满总结范文5
大家好!
我叫**,20**年9月省委组织部开展了“一村(社区)一大学生干部”招聘考试,我有幸参与且通过了考试,担任**乡**村党支部副书记至今。今天有幸作为代表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
现将我在农村工作的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向各位村官朋友们交流一下:
一、履行党支部副书记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基层的工作。
(一)带动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先行。**村于20**年加入“一村一品”行列,发展核桃种植600亩,2009年7月,从眉山党校培训学习后,自行种植核桃20亩,带动村民参与种植100亩,主要是漾濞核桃和云新早实1号核桃,现长势良好,今年还要继续发展种植。加上为了我乡“巨桉之乡”的打造,我们村种植了100余亩。
(二)加强村“两委”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对村领导班子进行了党的路线、文化知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再培训;积极从创业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青年中选拔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和党员,形成凝聚人心、齐心协力抓工作的领导核心;同时充分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培养对象是养殖能手叶志勇,今年叶志勇家养殖肉牛18头,现已全部出栏,打算明年扩大规模至少50头,现缺乏资金支持。
(三)以日常工作为中心,较好地完成上级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母猪保险、农业保险、农林业病虫有害防治等相关政策;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五五”普法、计划生育,兵役登记、目测、初检,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四)以完善制度为重点,着力提高村务工作效率。
1、进一步完善了制定了《**村村民自治制度》、《**村计划生育制度》等相关制度,全村干群结合队伍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抓好各类公益事业的建设,积极为民办实事。
2、抓好水利设施的建设。6组新修建堰塘2口,占地17亩多;在农机局的大力支持下,整治提灌站1座。
3、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设,使本村的参保率都达到 90% 以上。
4、充分利用“村远程教育管理员”身份,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的路线、文化知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培训。
二、回顾自己近两年来在农村的工作与生活,我感触颇深。
上任的第一步我就遇上了我人生的瓶颈——陌生的人,陌生的领导,陌生的工作,陌生的环境,一切都是陌生的。怎么办?我只能硬着头皮上阵,一切重头开始,拜农民为师,拜同事为师,拜领导为师。在农村的广阔天地认识,认识,再认识;实践,实践,再实践。坚持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三农”问题的脉搏,坚贞不渝地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惠民政策,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为农民之所为。
在乡领导的培养、帮助和村“两委”同志的关心、支持下,我在调整磨合中不断适应农村工作,与村“两委”同志及村民的广泛接触中逐渐熟悉、了解村情民意,完成了环境的适应和角色的转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也较好地完成了各级部门和村领导安排的任务,为**村新农村建设尽心尽力地努力工作。
(一)需要一直做好的几个方面
社会是一门很深的学科,从学校走入社会,走进农村,踏上农村基层工作岗位,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转变观念。不要把自己当作是“天之娇子”,就居高临下、摆架子,一定要把当地的干部、群众当作是自己的老师,虚心向他们学习好的工作方法,借鉴他们好的工作经验,使自己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投入工作。
2、吃苦耐劳。到基层工作,原先优越的生活条件不再,转而要迎接艰苦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3、时刻保持旺盛的精力和高度的热情。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要时刻提醒自己的职责所在,力争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好职责,同时在工作中还要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及时做好总结,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4、联系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为农民服务的能力。现在村上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农村就业网均已开通,及时把农村适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为农民朋友提供,让他们开阔眼界,了解更多的知识和信息。
(二)两年农村工作的心得
1、“两点一职责”。“两点一职责”即群众工作是重点,干部素质是要点,工作辛苦是职责。在农村工作中,要坚持“多观察、多思考、多总结”的工作方法,努力使自己尽快尽好地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提高工作能力,高标准达到自身对基层工作的要求。
2、农村工作要有“心”。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做好农村工作要有“六心”,即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关心和恒心 。“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解决农民的问题,解放农民的保守思想,解决农民的二次创业,解决农民发展经济的技术和资金不足等问题。
3、重视集体力量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很多人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就是海的源泉。改变农村面貌,需要人人参与。虽说人只要努力,一定能有所改变,但是仅凭个人力量是办不到的,需要
大家伸出双手,这样力量之绳才更加坚牢。
总之,农村工作就是始终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并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宗旨落实到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中。无论做哪一件事情,都要以群众为中心,工作时都要心揣“六心”,努力提升业务能力,把事情办妥,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才能在工作中得到进步。
三、不足之处及以后努力的方向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虽然在大家的关心与帮助下,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不断成长,努力克服自己的不足,改正自己的缺点。
1、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
2、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公仆意识不强,需要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努力使自己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工作者。
四、对村官管理的建议
大学生村干部的考核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制定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
1、建议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继续(本文来自范文大全***转载请注明!)留任,不合格的建议自谋出路,解除聘用。当然,大家是经过激烈考试而进来的(有的高达1:15),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能下基层已属不容易了,这点要慎重施行。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等次,如,合格,良好,优秀。
2、既然村干部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没有升职的机会,建议工资方面可以适当调整,可以浮动(如基本工资一千五,高的可以到两千),可以设立专项激励基金。
3、无论是竞争择优,还是注重实绩,对大学生村干部来说,两者都没有机会。可以借鉴我县竞聘村支书的做法,因此建议村干部工作满一年后,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副科级选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