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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1
一、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复核考核组的要求,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对我区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通过建设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环境安全,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毫不松懈的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配合全市推进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报批前的文本编写、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作,年内完成报批任务。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调整,及时修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五龙河、白沙河两岸200米调整为二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的建设管理,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及有关警示、禁止标识,逐步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业种植、旅游娱乐等违法违规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各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完善相关记录和台帐,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可能对水源地水质产生污染破坏的交通运输、旅游、垂钓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4)督促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应急防护体系及工作机制,修订更新防止污染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并按期实施,完整地按预案要求的整个过程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水源地监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共同参与演练。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供水调配安全保障机制,在有关预案中多情景设计水源地供水相互备用的调配水方案,每年进行实战演练,认真总结演练成果,及时将修正和调整后的调度方案充实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
(6)建立供水水质联动监控工作机制,自年月开始,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及水源地源水水质进行监测比对分析,对监测出的特定项目和非常规项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识别潜在的风险,及时报告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和对策。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
(7)坚持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按要求每年上报评估结果,做好相关整治和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河流水环境安全保障。
加强对辖区各河流沿河截污设施、生态调蓄水设施、市政管网、工业及生活排污单位的巡查,有效防范河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工业企业环境安全整治。
(1)在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过程中,将环境风险评估作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的必要审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评估要求,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现场核查,认真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进一步规范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利用季报制度,严格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识管理,督促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自年月开始,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消除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4.辐射环境安全。
按照辐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全面落实防护措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严格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建设期监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现场检查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工业园区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管委
(2)制定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意见,确定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范围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编制范围,保障规划环评经费,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1)对电镀等涉重企业和园区进行排查,并加大环保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对一类污染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超许可排污的违法行为。实行排污收费月通报制度和稽查制度,开展技术培训,依法、全面、足额、规范地征收排污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监督性监测;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效能;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开展内部监测并报告相关情况;制定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保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督促迪爱生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全面整改,消除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及不达标事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54号)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一轮梳理排查,制定本年度清洁生产推进计划,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2)制定评审考核及通报办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加大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培训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方案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审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落实情况,从严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3)筛查梳理近几年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企业情况,对确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企业已开展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及统计汇总工作,及时按程序提报环境保护部公示公告。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4.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的有关规定。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32号)要求,组织对所有电镀企业进行环保核查,一经发现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即责成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结合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排点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执行情况,责成安全防护距离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停产,在解决企业搬迁或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1.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
(1)对负荷率较低的沙子口污水处理厂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强化措施,制定管网配套建设投入计划,不断提高城市污水纳管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效率;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进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排除设备故障,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2)制定联网计划或措施,督促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将进口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工作,保障在线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查处超标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明确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4)配合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再生水用户和使用范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
2.妥善处置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加强污泥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置发展规划,将污泥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一并规划建设,确保污泥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配合市有关部门调研论证污泥好氧堆肥等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处置多样性,提升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四)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控水平。
1.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1)加强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所需的正常经费,及时申报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升级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和覆盖面。
制定落实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进度。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达标。
(1)排查所有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除施工和园林绿化工地,对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多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完善长效化的监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农林局、环保分局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治理工程、节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年度计划,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不断优化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市政公用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制定方案,加快城区张村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将截污、生态调蓄水工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实施,尽早实现城区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2.结合全市大干3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市民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复核整改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投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确保在复核考核组所要求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个月内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提报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环保分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改业务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要定期调度、核实工作进展,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水利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2
按照海委“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我局上下积极行动,目前“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局机关推动“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了由翟学军局长任组长,靳怀堾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计划处、水政处、财经处、人教处、建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漳卫南局“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和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布置局“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确定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具体安排。
2、开展调研,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一方面配合海委“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调研组对局属大部分基层单位进行了调研,另一方面通过下发调查表等形式对局属各单位基础建设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漳卫南局和谐基层建设五年规划及“和谐基层建设年”工作计划》,并印发实施。
《漳卫南局和谐基层建设五年规划及“和谐基层建设年”工作计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编制了配档表,对基层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细化,具体工作一目了然,便于各单位实施,也便于检查和考核;确立了责任制,明确了活动开展的分工、进度和质量要求,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提出了激励措施,对在活动中积极主动,改进明显的单位,在政策,财、物方面将给予适当倾斜,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3、切实贯彻落实海委会议精神,推动“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全面展开。为贯彻海委系统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局基层工作会议,局领导,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贯彻了海委系统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局“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并强调活动重点不是简单的物质帮扶,要求各单位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力性,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通过上级的帮扶和输血,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大力改善工作生活环境,为推进规范化管理、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和人员综合素质创造条件,最终达到提高基层职工素质、推动工作全面上水平的目标。
4、积极开展了对口帮扶工作。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之间开展了对口帮扶工作,实行一对一帮扶,提出了帮扶目标,并对帮扶内容和方式做了具体的要求。
5、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渠道。为及时掌握了解局属各单位“和谐基层建设年”开展情况,我们建立了月报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每月底通报本单位“和谐基层建设年”开展情况。同时,开展了对口帮扶工作,要求机关各部门建立联系人制度,定期了解基层情况。
6.强化了考核。将和谐基层建设活动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对该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效能监察的重要工作来抓。
7、加大了宣传力度。在网站开辟了和谐基层建设年专题,全面报道宣传全局“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局属各单位“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
局属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成立了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本单位和谐基层建设五年规划和本年度实施计划,提出了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和考核办法,并把和谐基层建设年相关任务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卫河局加强了南乐河务局达标晋级准备工作的帮助指导;完成了浚县河务局职工食堂改造工程。邯郸局基层各单位完成了堤防基本情况的调查,对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整修;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对各基层单位机关院落进行了整体规划,计划汛后实施。聊城局指导冠县河务局开展了工程档案和资料的整编工作。邢衡局举办了宣传和公文处理工作培训班,加强了基层各单位科技档案管理的帮扶指导力度。德州局对夏津、武城、宁津、乐陵、庆云河务局的陈旧办公桌椅及文件柜进行了统一更换;拆除了夏津局机关的破旧房屋,并对夏津局机关环境进行了改善,组织实施了宁津、乐陵河务局机关院落改造项目;为基层各单位各添置了一台传真机,并在现有基础上建立了图书室和小活动室。沧州局完成了机关院内和海兴局机关院内路面的硬化;完成了东光局办公楼的装饰和美化,铺设了地板砖,粉刷了墙面,并购置更换了部分办公桌椅;为基层局均配备了一台传真机。水闸局在全局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举办了档案管理培训班和防汛抢险技术培训班;指导各基层单位着手建立工程考核专项档案 ;完成了祝官屯枢纽办公楼的修缮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谐基层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吸取教训,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加强人员培训。针对基层单位人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举办三级单位领导干部培训班、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班、三级单位预算财务人员培训班、基层堤管工作人员培训班、基层公文和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三级单位维修电工、闸门运行、水文勘测等工种的业务技术培训,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单位领导的能力,增强职工的综合素质。
强化单位内部建设。继续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着重规范维修养护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堤防收费项目的管理,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加强档案管理,使所有三级单位档案均达到局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
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局机关申报委级和省部级文明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岳城、邯郸、邢衡、德州、水闸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争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年内获得突破。力争汤阴、内黄、南乐、德城河务局和袁桥闸管理所跨入地市级文明单位行列,海兴河务局跨入县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他单位保持原文明单位级别。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各级机关的整体水平,塑造良好的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对“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内涵认识不够,一些单位的领导和群众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靠、要思想。
二是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不平衡,进度有快有慢。
三是水管体制改革经费迟迟不到位,各单位经费较为紧张,影响了“和谐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是对基层领导和职工的大规模培训工作还未展开,下半年培训任务较重。
五、恳请海委帮助解决的问题
一是畅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下达渠道。请委积极向水利部反映情况,尽快下达今年的工程管理维修养护经费,并在今后形成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
二是帮助解决困扰我局工程管理水平提高的问题。堤防违章建筑物清除、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水闸安全鉴定、岳城水库除险加固等问题是影响我局工程管理水平提高的制约因素,请委加强调研指导,帮助我们解决上述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请委进一步帮助解决12个三级局的搬迁建设问题,解决局机关综合服务楼、防汛机动抢险队办公楼的建设问题。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请委从理念、思路、工作方法、综合素质提高等方面,开展面向基层干部、职工的大规模培训。
水利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3
加快推进我镇生态农业镇建设,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镇生态农业镇建设,加大农业环境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根据丹政发[2013]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业发展现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绿色和生态农业镇的目标,以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清”工程为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基础建设,确保生物安全与生态安全,实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生活环境舒适化,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逐步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总体目标
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持农业自然资源,有效控制农村工业“三废”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污染,根本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蓝天、碧水、沃土”,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要求。到了2013年底,建成市生态农业镇,到2015年,建成省生态农业镇。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9日)
1、镇政府成立生态农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下达任务,落实责任;
2、建立健全生态农业镇建设工作机构,形成建设网络,全面启动生态农业镇建设工作;
3、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的建设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11月)
1、各村、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对照省生态农业镇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生态农业镇建设专题会议,对生态农业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重点责任部门定期将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报镇生态农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分阶段邀请市专家组对我镇生态农业镇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指导,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12月)
1、各建设单位完成有关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统计工作,并报镇生态农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镇生态农业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建设报告,汇编整理档案和音像资料;
3、镇政府按序时要求分别就生态农业镇向市农林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申请验收。
(四)全面建设推进阶段(2014年1月-2015年12月)
四、建设要求
生态农业镇建设要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树立集约、高效、持续发展的理念理念,坚持“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把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结合起来,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水利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4
一、普查的意义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一些地方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加快,对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特质和文化独立性造成了直接威胁。近年来,在城乡建设和文物调查中新发现了大量的不可移动文物,另有许多文物因人为或自然原因遭到损毁甚至消失,因此,前两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已很难准确反映文物遗存的实际状况,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重要基础工作。
二、普查的目的
此次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对新发现、尚未登录的地上、地下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全部予以登记、公布,并根据其文物价值核定公布和申报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普查中所采集的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科学记录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数据数据库,以加强文物信息的利用和保护,为各级政府制定文物保护方针、政策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通过此次文物普查工作,培养造就一批专业技术人才,使之成为今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中坚力量。
三、指导原则
考虑到目前群众对不可移动文物认识程度的逐渐深入,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要求不断提高,以及现代科技手段对文物保护作用的日益加强,对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提出四个并重的指导原则。
(一)坚持古代文物与近、现代文物包括工业遗产并重的原则。在普查过程中,要摒弃厚古薄今的传统思想,对于近、现代文物要予以特别关注,尤其是工业遗产要列为普查对象。
(二)坚持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并重的原则。要对不可移动文物周围环境进行比较详细的了解和调查,除了对文物本体的调查,还要注重对文物周边环境的调查。
(三)坚持传统调查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并重的原则。在普查中要注意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吸收现代科技成果,对不可移动文物准确定位,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四)坚持野外调查与室内资料整理并重的原则。要对野外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系统科学的整理汇总,建立数据库,并公布普查成果,为实施有效保护提供依据。
四、普查对象和任务分工
此次文物普查以新发现文物遗存为重点,全面调查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工业遗产,老字号以及其它文物遗存等。普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地上、地下以及水域中的文物遗存。
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对象和任务分工有以下几类:
(一)未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河北省文物局统一组织进行调查,市文物部门予以配合。
(二)在基本建设中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原考古勘探、发掘单位进行复查。
(三)已经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文物部门进行复查。
普查登录的内容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数据。调查中应同时对重要遗存、遗迹进行测绘,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它相关数据,一并进行登录。
五、普查的技术路线
(一)统筹规划
根据省、市文物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此次文物普查实行统一规划部署。遵循《邯郸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和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制定的各项规范、技术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订全国统一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四个方面: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数据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和普查工作报告编制的规范。
(二)突出重点
1、以全面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对于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调查其文物本体的现状和文物的周边环境状况。
2、在全面调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时,应重视乡土建筑和建筑群、大遗址和遗址群的调查登录;重视具有典型价值的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以及各种风格、流派、形式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的调查登录。
(三)控制质量
为了保证普查数据、信息及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应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其范围应包括普查野外到达率和调查区域覆盖率,以及普查数据、信息登记和录入、数据整合、汇总等各项技术环节。
邯郸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配合省文物局普查办公室专家组,对我市的普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对普查数据的质量进行抽查;对普查成果进行审核和验收。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我市成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文体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统计局、林业局、宗教局、武装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组织实施武安市文物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
2、举办普查人员培训班;
3、配合上级文物普查专家组对武安市的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
4、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报导;
5、配合省市、文物局普查办公室,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文件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6、编制并向邯郸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武安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并经武安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公布《武安市第三次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二)部门职责
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通知精神,提出本部门参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密切配合文物部门做好普查工作。
1、民政部门要与文物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文物普查和附属可移动文物鉴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财政部门负责普查预算审核、安排,及时拨付使用,做好文物普查经费监督、审计工作。
3、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文物普查专业队伍重点针对矿冶遗址、与古人类遗迹共存的古生物化石遗迹、博物馆、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内的文物进行调查工作。
4、建设部门要与文物部门协作,做好全市村镇、传统民居相关的文物普查工作。
5、水利部门要协助文物部门做好水利管护范围内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6、统计部门指导文物部门做好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组织开展普查数据统计的审定和工作。
7、林业部门要配合普查专业队伍开展好林区内文物的普查工作,将林区内具有研究和生态教育价值的建筑、设施、史迹等林业行业性质文物,列入重点,丰富文物保护类别,充实林业生态文化内涵。
8、民族宗教部门要配合和参与文物普查工作,为普查机构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信息。
9、武装部按照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市文物部门的技术支持下,负责军事用地的文物普查,涉及军事机密的问题会同文物部门研究解决,保证文物普查数据的完整性。
10、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并在每个行政村明确一名普查联络员,对本区域内的文物进行认真的摸底、登记、汇总,进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文物普查组普查到所在乡镇、村后,为普查组做好向导、讲解工作,提供必要的路线和食宿,积极协助市文物部门开展好文物普查的其它工作,确保文物普查正常、有序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名单于2007年11月10日前报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10—82080875653865
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市政府将协调文体、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七、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时间从2007年5月开始,到2011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
第一阶段(2007年5月——2007年9月):根据国家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确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10月——2009年12月):实地进行文物普查。具体安排如下:
省文物普查组安排6人、我市配备10人,共16人,分5组对22个乡镇逐一拉网式进行普查,查完一个验收一个,时间为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对已登记文物进行文物专题普查,并做好普查数据的初步整理分析。
第三阶段(2010年1月——2011年6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数据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水利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5
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各级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冲刺全国百强”为主旨,以加强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落脚点,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少4.47%和4.65%(其中农业减少2.30%和2.30%),二氧化硫减少5.83%,氮氧化物(不含机动车)减少5.85%。
2.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13]28号)要求,市政府年初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了《2013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与各乡镇、各环保目标责任制单位签订了《2013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2013年我市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7个(其中实施工业和生活减排项目9个,实施农业减排项目8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工业和生活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326.47吨、氨氮234.34吨、二氧化硫3432.5吨、氮氧化物2185.3吨。农业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44.71吨、氨氮28.91吨。
3.目前项目进展为:1-6月工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633.25吨、氨氮削减133.25吨、二氧化硫削减4282.48吨、氮氧化物削减879.91吨;农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1.73吨、氨氮削减20.32吨。市玉兔毛巾有限公司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已按期完成。
(二)持续推进“创模”工作和“绿色创建”活动。
1.“创模”工作扎实推进。2013年,全市召开“创模”工作推进会,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社区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上半年根据市“创模”主要责任单位档案资料整理责任分工,已收集水利局、卫生局、住建局等11个主要责任单位的档案资料,对各责任单位上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27个指标中的17项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车站和小区等公共场所媒介、的士、客运线路和固定LED屏进行“创模”宣传。上半年开展宣传活动6次,参加人员20余人次,现场发放环境宣传图画400余张、宣传手册500余本。联合中小学开展“环保征文”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绿色创建”活动初见成效。自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乡镇、生态村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对学校社区和乡镇村的指导和支持,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推动了我市的环境建设,提升了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绿色社区5个;新增一中为省级绿色学校后,各类绿色学校(幼儿园)共计11个;各类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8个。2013年,申报省级绿色社区和市级绿色社区各1个,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申报市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4个,现已有5个单位通过了现场验收核查。
(三)严格项目审批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我局本着既严格程序、又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环评审批,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工作。一是严格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必须要求明确指标,为减排把好关口;二是完善项目科学审查机制和项目管理公众参与机制,从受理、审查、批准等各环节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直至做出不予审批的决定;三是实行提前介入,施行项目建设环保预审制。对新上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先期论证,及时提出环境污染和治理方面的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将环保关口前移,减少不必要的前期投入,减轻事后监督和处罚的被动局面;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对所有应进行环评的项目按环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评“十不批”的原则,不违规、不越权审批;五是实施“绿色通道”,努力为项目业主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项目尽快发挥效益。上半年共解释有关咨询达190件次,协助21个单位到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及时申报了上级专项资金。上半年共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共97件,分别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件、报告表31件、登记表60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42704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8.77万元。
2.切实加强对环保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和验收工作,“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一是优化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捡查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局各科室和环境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检查,完成我市区域已建项目的现场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已建项目的动态档案管理;二是严查未批先建项目和久拖不验项目,加强对已审批建设完成未验收项目的清理,督促这些项目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36件,其中,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8件,登记卡28件。“三同时”验收项目总投资达到6458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5.61万元。
(四)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辖区内污染源环境监察。上半年,共出动1082人次分重点、按区域对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达368家次。重点对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等7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环境监察,对10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和17家涉及总量减排项目的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的现场监察制度。针对现场监察发现的环境问题,共约谈了兴发化工等7家企业负责人。
2.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上半年我局对兴发化工、楚星化工共7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分别对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市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陆城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10941.46元,已执行完毕。目前正在对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总磷超标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依法征缴排污费,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制度,上半年完成了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共核定排污费221万元,入库排污费154万元。二是积极稳妥地处理环境件。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件197件,其中废气76件、废水46件、噪声71件,其它4件。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达99%。
(五)加强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
我局继续严格遵循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辖区环境质量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要求完成了清江、渔洋河入境段面的水质监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结果表明,清江断面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体标准;陆城一水厂、二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上半年共收集雨水样32个,上半年酸雨出现频率68.9%;1-6月,我市陆城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取得543个有效日均监测数据。监测有效天数18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的天数20天,良的天数154天,轻微污染天数6天,轻度污染天数1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空气质量类别Ⅱ级,优良天数百分率为96.1%。上半年共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12份,监测简报12份,共出具污染源监测报告30份。完成污染纠纷监测8起,出具监测报告8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今年以来,通过制定《环保局2013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市人大工作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2.扎实开展新“三万”活动。我局在对口联系的潘家湾乡杉木坑村,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了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新“三万”活动,为其筹措资金,进行物质帮扶。争取省市环保部门支持,将驿马冲村等10个村庄纳入了全省2013年“三万”活动“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环保工作与我市“冲刺百强”的发展目标、与构建“两型”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不能满足污染减排形势的需要,致使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得不到理想解决,给环境监管和污染减排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二是我市环保硬件设施、工作队伍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工作的更高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农村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尚未彻底改变,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仍很严重,已对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
水利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6
(一)县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产业专班相关人员审议各产业发展规划,6月中旬提交县产业领导小组审议,再按程序实施。
(二)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加强对2007年政府重点工作、州县十件实事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督办。
(三)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重点项目争取工作专班配合,抓好近期重点项目争取工作,做好北京、省直对口支援项目和省宜昌旅游办公会项目的接洽工作。拟于6月7日召开项目工作专题会议。
(四)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督办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并尽快答复到代表和委员。拟于6月8日召开州县实事及议案提案督办工作会议。
(五)县政府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尽早出台“三大战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三大战役”工作。
(六)县局牵头,继续做好全县维稳工作,对事项实行跟踪督办,杜绝久拖不决,杜绝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财税、计划、劳动保障和交通工作
(一)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地税局和各乡镇配合,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入库,确保半年交账;修改完善并出台《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巴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启动煤炭“一站式”收费征收工作;出台非税收入管理细则。
(二)县交通局牵头,县移民局、公路段、两路办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配合,督办全县路网、通畅、通达工程建设,确保半年任务按期完成;修订《加快交通工作发展的决定》;启动码头清理整顿工作。
(三)县劳动保障局负责,督办完成“社保五金”征收及就业再就业半年工作计划,加强社保扩面征收工作。
(四)县政府办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审定出台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五)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推进“四网合一”工作。
三、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县商务局牵头,做好全州工业经济现场会筹备和工业经济半年述职工作;
(二)工业园(筹)管委会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和野三关镇配合,修订出台《巴东工业园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稳妥做好谭家村区域相关人员的搬迁安置工作,启动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有意入园项目的考察衔接工作;理顺工业园管理体制;科学配备好园区工作人员,保证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适当解决工作经费,在今年财政预算的预备费中安排20万元。
(三)县安监局和县人行分别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出台《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定》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研究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问题,努力提高贷款担保额度。县人行负责组织好全州“金融行”活动。
(四)县质监局负责,筹备召开质量兴县工作会议。
(五)县商务局负责,筹备召开各金融机构及有关企业参加的银企座谈会;跟踪督办招商项目的落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已有投资意向项目的考察衔接工作。
(六)县安监局负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在绿葱坡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活动。
四、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一)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好中考、高考工作,县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要搞好配合,维护好中考、高考秩序;加快推进教师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全年计划目标的实现;加大巴一中避让随迁及寄宿制学校改造项目的协调督办力度。
(二)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研力度,修订完善补偿标准和办法,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步伐;加快制订惠民医院建设方案和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步伐。
(三)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加强督办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全县计生工作水平不下滑;召开半年计生工作会议。
(四)县文体局牵头,县广电局配合,做好全州首届民族文化艺术节的节目准备以及全国“八艺节”的参赛准备;筹备召开文化工作专题会。
(五)县文体局牵头,县建设局、国土局配合,启动地面文物复建工程环境整治项目,做好巴东民族文化公园前期工作,搞好我县承担的旧县坪古墓群发掘工作,协调完成三峡库区文物抢救发掘工作。
(六)县档案局和县史志办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档案移交入馆的前期工作。
五、农业农村、旅游和对口支援工作
(一)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财政、扶贫、信用社、有关乡镇和企业参加,召开魔芋、蔬菜、柑桔、药材、茶叶产业基地现场培训会;强化沼气池建设的检查督办,本月完成1500口的建设计划;做好碳基金项目的迎检工作。
(二)县扶贫办负责,相关乡镇和部门配合,全面启动整村推进和扶贫搬迁工作。
(三)县烟办牵头,县烟草公司负责,相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叶大田管理,做好烤晾房的整改准备和烟水配套工程的后续管理工作。
(四)县水利局牵头,县林业局、水保局、有关乡镇配合,做好迎接“长治”七期工程2006年度治理项目迎检的准备工作;有序推进今年安全饮水项目建设进程。
(五)县防汛办负责,继续督办防汛抗旱工作,加强病险水库治理,确保安全度汛。
(六)县旅游局负责,做好“中国三峡纤夫节”筹备工作,并筹备参加州旅游局在武汉举办的恩施文化旅游宣传周活动。
(七)县发改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对口支援会议精神,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实,跟踪衔接好省对口支援工作。
(八)县民政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并切实做好宣传引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六、移民、国土和城建工作
(一)县移民局牵头,加快沿渡河集镇搬迁步伐,研究、安排和部署实物指标漏登等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争取在月底前完成宅基地征用,确定安置方案;落实平阳坝农村移民86户388人的搬迁安置,同时全面启动4个村14个组的生产安置工作;6月上旬对水布垭库区401米水位线下移民搬迁清库工作进行自验,6月中旬完成省级终验;与清江公司加强协调,妥善处理好坝库区遗留问题和清太坪木竹坪灾民安置问题;编制《巴东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细则》;启动《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高切坡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好沿渡河移民上访和金果坪集体上访遗留问题;做好三峡库区资金计划结算相关项目争取工作。
(二)县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组织实施城镇建设突破战。开展城区土地清理,制订相应办法,理顺管理秩序;与国土、移民等部门整合资源加强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市场管理机制;开展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迅速做好巴东长江大桥亮化工作;召开规划工作会议。
(三)县国土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设备配置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地灾项目争取、规划评审及资金、施工质量监管工作。
(四)县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长江煤码头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督办建材工业启动环保达标改造工作;确保节能减排半年任务的完成;制订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
(五)县房管局牵头,县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加快廉租房建设。
七、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