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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申请报告范文1
(一)实施方式
2014年“饮水难”工程项目采取由乡政府组织受益村实施、政府补贴的方式。工程中的主要设备材料(饮水管材)由县政府集中统一采购后,再由县水务局统一发放到各项目实施村,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由各受益村投工投劳自行完成;水池建设、饮水管安装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由各项目村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二)实施原则
1.项目乡人民政府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县水务局下发的《施工图设计》和《县2014年“饮水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内容及政府补助控制价》相关要求实施。
2.项目乡人民政府在组织受益村民埋设饮水管时,要严格控制在冻土层以下,水沟至少挖1.2米深。
3.各项目实施村在实施工程时,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报监并完善资料,该资料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和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验收工作
(一)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赢具备以下条件: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工程运行使用良好;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各专项验收已通过;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已制定相关运行管理维护制度,落实管理维护人员;工程资料齐备并按要求归档。
(二)验收程序
1.项目乡人民政府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使用村(组)和村民代表进行初步自查验收并对工程量进行准确的统计和填报。
2.初步自查验收合格且具备验收条件后,项目乡人民政府向行政主管部门(县水务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行政主管部门待申请报告批复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随机抽取项目乡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完成。
(2)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
(3)检查历次验收、专项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4)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5)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
(6)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7)检查工程投资、财务管理情况。
(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已制定相关运行管理维护制度,落实管理维护人员。
(10)工程资料齐备并按要求归档。
4.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5.印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三、补助拨付方式及要求
工程款以乡镇为单位分三次支付,由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统一管理和支付。以项目乡镇为单位,工程全面开工后支付工程总价的30%作为工程的材料款(包括管道安装、水池建设、阀门及阀门井的配套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实际验收工程量)的65%;竣工验收2年后支付其余的5%。
工程款支付由监理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支付。
四、其他要求
(一)由于此项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工程饮水管及配件的发放方式是通过项目乡镇发放到各项目村,所以部分项目乡镇测量内容与现场数据难免存在误差。项目乡镇在竣工验收之前务必将下发到各项目村的凭证(领条)等材料复印后送至县水务局。
工程款申请报告范文2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1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兹有xxx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xxxx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xxxxxx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3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2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2、本工程保修期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3甲方项目负责人:
水电安装施工班负责人:
为了皇甫移民工程安全、质量生产,文明施工。特定以下责任条款,望自觉遵照执行。
一、工程地点:
万荣县皇甫乡
二、安全责任条款:
1、本工程水电工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安全部门的统一指挥,不能盲目施工,违章作业,凡不服从现场管理和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每周星期一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宣传安全责任,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的安全,质量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就是职工的生命。
3、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安全合同,搭设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和专职人员的指导下,随时负责本组的安全生产,督促和帮助本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好每日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
四、安全生产制度
施工生产现场的情况是复杂的,必须密切注意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杜绝不安全因素的苗子。一般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防范:
1、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场地、道路、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2、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与他人闲谈、打闹和嬉戏,不准酒后操作。
3、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不准赤脚工作,易燃、易爆品附近严禁吸烟、打火,不准在砖垛下或其它危险处休息。
4、工作中禁止擅自乱挪乱拆已搭好的脚手架及风缆绳等设施,严禁互相打赌逞强、昌险作业等。
5、遇有雷雨时,要离开高压线2m以外,雨雪后施工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应检查架设工具是否有下沉,风缆绳是否有松动,六级以上强风,严禁继续高空作业。
6、施工现场、宿舍、仓库、工棚等处,应严格加强防火措施。
7、进入现场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如发现罚款50元。
8、用电焊机要注意防火、防电。
9、每天上班前必须对施工电线、电路进行检查,正常后方可上班。
10、如由施工操作不合理,违章作业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请按此责任书规定执行,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协议一式两份,
工程款申请报告范文3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安排及项目所需资金预算管理
市属学校由正常教育经费安排的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含预算内、预算外)必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财政专项经费(含财政性教育专项和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工程项目,统一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安排计划,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列入年度预算。除自然灾害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调整等外,未编列预算的工程项目,市属学校不得自行动工建设及列支工程款项。
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
凡是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学校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拟文报送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程项目招标管理
1、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市建筑工程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在按规定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方可安排施工。
2、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下,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市教育局指导并派员参与监督下,由学校通过委托招标公司的方式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对中标单位在教育网及市教育局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方可安排施工。
因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需及时修缮的工程项目,造价预算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15万元以上的可由学校提出,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直接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工程预算在1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可由学校直接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但须报市教育局审批。
4、工程预算在5万元以下且由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零星修缮项目,由学校自定方案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本条款市属学校原则按上半年(为1-6月),下半年(为7-12月),不分次数,每半年支付额度不能超过15万元。严禁肢解工程,规避正常报批程序。
5、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学校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以上可由学校直接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项目,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委托的项目应经学校班子研究通过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施工。
四、工程项目造价预决算送审管理
1、工程项目造价预算送审管理。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所有工程项目及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1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审核,原则上按审核价下调10%作为投标控制价(通过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遇特殊情况,由学校提出并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对下调幅度作调整。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1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工程项目,可由学校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做出预算,经项目学校研究议定施工单位后报市教育局审批,施工单位应书面承诺按决算审核造价下调10%支付工程款。5万元以下的学校自筹资金项目,可由学校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编制或竣工后直接送有资质单位审核。
2、工程项目造价决算送审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所有工程项目及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1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送审决算价应不超过合同价的5%,且超标金额必须严格控制在100万元以内;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1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工程项目可由学校自行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决算送审价必须控制在市教育局审批的预算价以内,原则上按决算审定价下调10%结算工程款。
凡决算价在5万元以下且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修缮项目,在符合当时市场价格或建安定额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由学校自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审核。由学校自行审核的必须严格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单价,作为付款依据的审核清单要有审核人、复核人签名以示负责。
五、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
凡支付财政专项安排的所有工程项目资金及支付学校自筹资金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工程项目款时,应填报《市教育系统基建(修缮)付款报审表》,并附施工合同和审核报告或工程进度报告(以上材料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款项的支付。按上述规定的5万元以下且可由学校自主安排的工程项目,在支付工程款时由学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款项的支付(办理支付手续时需附上支付依据的相关材料)。学校支付的工程款必须转入签订合同的施工单位账户。
六、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材料申报的要求
学校实施5万元以上的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必须做好前期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经学校班子研究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审定。向市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报告必须按以下要求:
1、提供建设及修缮项目的报告。报告需体现基建或修缮的原因及理由,班子研究的情况,要求实施的时间,施工具备的条件(如场地、自筹资金情况等)。提交的报告应按规范要求,即必须使用学校函头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2、凡可由学校推荐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学校在推荐施工单位的上报材料时,需提供盖有施工单位公章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的复印件及工程预算书原件,工程预算书应有预算员签章;同时,还需附有施工单位函头纸打印的施工单位承诺的有关工期、价格优惠的承诺函。
工程款申请报告范文4
关键词:建筑施工;监理工程;方法;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所有建筑工程的参与者不段努力,才能不断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水平,进而达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目的。
1.工程概况:
天河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是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中心地下空间北通广园快速路,南通珠江新城,并与地铁一、三号线及珠江新城自动运输系统连接,形成地下交通走廊。用地东侧临体育东路,西侧临体育西路,南侧临天河路,北侧临天河北路,地块工整, 地势平坦。建设过程中将对现有道路及市政管线加以改变或保护、迁移。
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综合改造工程,占地面积8.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停车泊位3500个,总投资为约10亿元,平时为停车场、运动娱乐等体育产业街,战时部分为6B级人防工程。该工程的建设对完善体育中心配套场所,解决体育中心广场停车难,疏散交通,加强人防建设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1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必须抓住重点环节,严格把关,主要是对原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认证与核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跟踪检查与验收,督促施工企业在各工序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及质量目标交底,督促施工企业各工序施工“三检”制度落实,对未经施工企业自检的工程或自检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予验收,树立监理人员权威,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生产工序和操作,有权加以停工处理。监理人员应在搞好巡视、检查、旁站等工作的同时,把坚持按工作程序办事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
2.1.1 型钢结构或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型钢钢材:Q235B,Q345B钢。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内钢材采用满足钢材强度等级采用满足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1994)规定的Q345B;焊条采用E43(Q235),E50(Q345)系列,现场钢构件拼接采用手工焊接。焊接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本工程所有对接焊缝均为全熔透焊缝,对接焊缝质量等级为一级,角焊缝质量等级为二级。本工程一级焊缝须达到《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89)规定的Ⅱ级合格标准。地面装饰性构筑物钢结构涂装耐久时间不少于20年,钢管混凝土柱耐火极限时间的要求为3.0小时。
2.2 监理资料是监理工作质量的反映,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工程质量。因此监理人员在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的同时,一定要做到监理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并随时真实地记录现场监理情况。只有这样,监理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总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监理资料的检查,以确保监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1 人防地下室各部位构件厚度
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取值如下:
表(1)人防构件最小厚度(按核5级人防设计)
表(2)人防构件最小厚度(按核6级人防设计)
注:构件截面应同时满足平时荷载的计算要求。
3.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3.1质量控制措施:
组织措施:落实监理组织中负责质量控制人员,完善职责分工及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经济及合同措施:严格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中间验收签证制度,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优良的,支付质量补偿金和奖金等。
质量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有关工程建设质量资料,进行动态分析,纠正偏差,以实现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总目标。
3.2投资控制措施
组织措施:落实监理组织专门负责投资控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技术措施: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审查认可,寻找通过设计、工艺材料、设备、管理多方面节约投资的可能;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控制设计变更,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对使工程投资变动较大的新技术、新材料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经济措施: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分析比较,保证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索赔和正确处理索赔。
3.3 管理措施
1)制定信息流程图和信息流通系统,辅助计算机管理。
2)统一信息管理格式,各层次设立信息管理人员,及时搜集信息资料,供各级领导决策之用。
4.加强监理工作制度
4.1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在设计交底前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要进行签认。
4.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3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审批制度
合同内容和工程项目变更中的项目,开工前必须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和建设单位确认后才能开工。
因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复工前必须提交复工申请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开工。
4.4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进场材料应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穗建筑[99]387号)和监理规范有关规定,监督见证施工单位按规定取样和送检。
施工单位必须事前将工程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的有关资料如名称、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数量以及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样本等向监理工程师报审。监理工程师经考察对比,对价格合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报建设单位审定,对选定材料的样本办理签证,进行封板。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审阅每一批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试验报告,填写材料、设备监理验收签证。核查无误后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4.5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改正。
如承包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承包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复工后发出“复工指令”。
分部分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后,组织验收。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应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承包单位执行。
4.6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具体办法进行。项目监理部应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4.7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分析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介绍下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安排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2)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部向建设单位和公司汇报监理工作的一种形式,也是向承包单位反馈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理意见的手段,是监理工作的档案。监理月报要求每月10日前报送建设单位和公司。编写方法见公司的有关要求。
5.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建筑工程质量好坏的最关键环节。监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一个重要体系,是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素从而有效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工程款申请报告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工程项目业主方对全面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有些工程项目业主方对全面合同管理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只注重合同的签订,经常是合同签订完毕后便存入档案室,而有些具体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意识淡泊,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未认真查阅合同,不能确定承包方是否按照合同内容完成了合同义务。签订合同只是合同管理的初级阶段,合同管理需要从订立到执行完毕的各个过程进行管理,确保承包方能够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也有些业主方习惯于政府出面协调,而不是按照合同内容来约束。
1.2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
有些工程项目较复杂,涉及面广,业主方合同管理人员可能对某些专业不够了解,或者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较为了解但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够明确的表述签订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导致合同中存在漏洞,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责任不明、标准不清的情况,很容易产生纠纷,造成工期拖延,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1.3合同内容不合理、考虑不周全
有些业主方订立合同时不能按照实际的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条款的撰写,可能采用其他类型的合同或格式条款的基础上简单修改添加,又或者由合同一方拟定合同后另一方未仔细审阅,对出现违约情况时的处理方法未明确表述,也存在强行制定霸王条款导致合同另一方受损的情况,这些都容易出现合同内容不合理的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对承包方具体情况不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认识不足、项目存在的风险分析过低、项目可获得的经济利益预估过高,甚至未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考察,忽视了关键影响因素,这些考虑不周全的情况往往导致签订合同后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1.4未建立健全全面合同管理体系
通常合同管理是由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没有各个专业部门参与,也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员,不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也不进行相关培训,或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但职责不明确,没有实现有效分工。
2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措施
2.1合同签订应严密且具有可操作性
(1)明确的合同范围、合同内容。明确的合同范围、合同内容的基础是建立一个合理的合同构架,合理划分合同包。明确的合同范围、合同内容的标准是:既不重复又不遗留。并且把工作界面的接合表述得十分清楚。(2)明确合同造价及合同调整价格的范围。合同中应当明确造价调整的依据、调整的方法、调整的幅度和调整的范围,尽量避免用含糊不清的词语或条款。(3)明确进度控制要求。明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里程碑进度控制点的控制。加强事前事中控制,以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以笔者公司某医院项目在招标时就明确基础、封顶、结构验收、拆架、初验等节点时间,并据此做为考核指标进行进度控制。(4)明确付款办法。目前,笔者所在公司的做法是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将关键路线的控制节点的完成情况作为付款的一个重要条件,并将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款时须提交的分阶段的质量检查情况(如隐蔽工程验收单、现场安全文明情况)纳入到支付工程进度的条件之中。这样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实施就能起到一个保障作用。
2.2做好工程实施前期的合同管理
工程实施前期,业主应熟悉合同,了解自己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特别应注意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施工图纸的发放、测量基准点的移交、提供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条件、组织技术交底与问题澄清等。
2.3做好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2.3.1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管理中,业主应确立“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提出力保合格、争创优良、工程达标投产的质量目标。明确参建各方职责,规范业主、承包人、监理人等参建单位在形成工程质量过程中的行为,要求各方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发扬敬业精神,依靠科技进步,通过科学的管理,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与措施,严格的质量检查与监督过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业主主要委托监理人进行。
2.3.2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是业主主要控制目标之一。业主控制进度计划中的重要节点。业主在进度控制中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计划资金落实到位。如果资金支付程序出现问题,与按实现总工期需要的安排的计划资金脱节,形成资金缺口,工程就会被迫降低施工,造成工程总工期拖延。(2)业主应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文件中规定的业主义务履行的如何,对工程进度影响很大。(3)业主干预承包人施工的问题,由承包人对所有工程现场和施工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业主或监理人对这些责任和义务无权改变和干预;否则会形成义务和责任转化,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有权获得工期和经济索赔,所以主管部门和业主不能以行政手段直接指挥生产。
2.3.3工程投资控制
(1)复核授权监理人签发的工程价款支付凭证。(2)业主依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案,按合同规定的额度进行预付款支付,支付和扣还工程预付款均从各期进度付款中列支。(3)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足额地支付材料预付款。(4)从第一月进度款中开始扣留质保金,在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将剩余的质保金退还给承包人。(5)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变更管理,建立完善的变更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6)加强与设计沟通,优化工程设计,俭省投资。(7)坚强工程理赔工作,防范和减少自然灾害给工程带来的损失。
3做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3.1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自检,具备各项条件后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审查同意后向业主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业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工程合格证书。
3.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完成完整的结算资料,由业主初审后送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算,结算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拨付相应合同价款。
4结束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如何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对实现项目“三大目标”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工程项目业主方的全面合同管理首先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需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合同管理体系,组建管理团队并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对合同签订、执行、终结的各个阶段要落实相关合同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保证合同管理实施的力度。
作者:陈惠莲 单位: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教育网.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2011.
[2]王俊安主编.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第2板)[M].北京:中国建材土木出版社,2009.
[3]李燕李春亭主编,焦有权副主编.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二版)[M].北京:中国建材土木出版社,2010.
工程款申请报告范文6
【关键词】 施工合同文件;示范文本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727-5123(2010)02-087-0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和试行规定》(2007)56号,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给出了新版的施工合同文件。笔者经过与原《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相比较,发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较大的改进。
1与FIDIC合同进一步接轨
原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1999年颁布实施后,一直没有得到更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FIDIC合同的简版,产生于定额计价时代,对FIDIC合同简化得比较彻底。但是自1999年以来建筑施工市场呈现的两种趋势,开始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越来越难以结合。一种趋势是自2002年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来,清单计价愈来愈深入人心,运用越来越广泛。另一种趋势是监理制愈来愈成熟,监理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监理人的责、权、利也愈来愈明确。
为了适应这两种发展趋势,新版施工合同文件无论是在合同结构上还是具体的合同条款,均大幅度的向FIDIC合同进行了接轨。比如“缺陷责任期”的提出,基本上是参照了FIDIC合同的相关条款。
2与清单计价方式相适应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产生于定额计价时代,费用相关规定简化到几乎没有,更没有单价合同所要求的事项与费用一一对应的关系。这种过于简化,直接导致国内现行施工合同文本与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匹配性很差。实际上,这个问题正在成为我国清单规范实施的最大症结所在。
新版施工合同文件除了在文件体系上参照FIDIC合同,在合同条款的内容上也大量借鉴了FIDIC条款,而FIDIC条款原本就是基于清单基础的单价合同,这使得新版施工合同与清单计价方式相适应,如“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两个条款就是根据清单规范对工程量计量进行了约定。
3明确监理工程师的地位
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监理工程师是做为工程师之一出现的。工程师既可以是监理工程师,也可以是建设单位代表,在权利义务约定上并不明确。而在新版施工合同文件中,监理人与发包人之间是相对独立的,对监理人的权利义务也被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这也是与监理制度逐渐走向成熟相匹配的。
同时,新版施工合同文件还赋予了监理人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权力。
“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4明确质保金的支付
在国内的工程实践中,很多业主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34.3质量保修”与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质量保修期混淆。在此条款中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①……合理使用年限②……5年③……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2年。”据此规定,承包商的部分保留金很难得到支付,很多承包商为此与业主产生了纠纷。新版施工合同文件参照了FIDIC合同的缺陷责任期的做法。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业主颁发“接收证书”以表明承包商合同义务的完成,并支付保留金和其他应付款项。
“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包括根据第19.3款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9.7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5关于竣工验收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的投资为了能够尽早发挥投资效益,要求能够尽早的进行竣工验收。在实际工程中,施工方经常以工程未全面竣工,不具备条件进行竣工验收,从而导致发包人无法尽早使用工程;而发包人又经常强行使用工程,并以工程未竣工验收,不支付工程款。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虽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约定了可以甩项验收,但是并没有约定具体做法。在新版施工合同文件中,对于甩项验收进行了详细的约定,这使得发包人可以通过甩项验收尽早的使用工程。
“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6关于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只有“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而在新版施工合同文件中,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9.1.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9.1.3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①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②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关于合同价款的确定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①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②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③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