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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范文1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确保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司法改革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通过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的各方协同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营造一个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平安*"、"和谐*"建设。
二、社区矫正范围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一)被判刑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即: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三、社区矫正部门职责
1、综治办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考核等职能。
2、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考核奖惩、监督考察等。
3、派出所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置有违规、违纪等情况的矫正对象。
4、法庭配合司法所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配套措施的研究的决定,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5、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监督奖惩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审判和刑罚执行工作;接受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
6、民政部门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等基层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推荐就业。
8、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列支。
9、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企管中心、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只能优势,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向上,服从矫正,为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四、方法步骤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分准备、实施、规范运作、总结完善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0月29日-11月10日)
1、成立机构:(1)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综治、"两所一庭、教育、工作片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综治政法工作的镇班子成员为主任,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负责人为副主任,司法所长为常务副主任。(2)各工作片设立以工作片片长为站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片长,辖区分管民警为副站长的社区矫正工作协作站。(3)各村(居)、单位建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治调、政教、群众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
2、落实人财物:镇设置矫正办公室和矫正宣告室、矫正谈话室、矫正学习室。按照20:1比例配好镇专职工作人员(聘请社工),派出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各工作片设置矫正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矫正对象1:1比例,少数对象2:1比例选拔建立矫正志愿者队伍。完善各类硬件(配齐电脑、一体机、摄像设备、牌子、印章、档案柜等各类办公用具,制定完善各类职责制度流程图,规范上墙)。按每名矫正对象1500元标准落实社区矫正费用。
3、宣传发动:主要通过宣传窗、宣传册、黑板报、简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社区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发动和组织他们支持并参与矫正工作。
4、调查摸底:以各工作片为主对所辖社区内的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掌握每个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把摸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镇矫正工作机构。
5、拟定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做法。
(二)实施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1、召开动员培训会议;
2、做好矫正对象交接工作:(1)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核实矫正对象,协调交接事宜;(2)派出所负责做好矫正对象的一人一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3)集中举行矫正对象档案交接仪式。
3、针对犯罪类型、罪犯属性(如青少年、妇女)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不同情况,分别建档立卡、制定个案。实行分类管理,区别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落实"5+1"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小组),即:工作片综治室主任、辖区民警、联村干部、村(居)单位一名监管责任人(志愿者)和矫正对象的一名亲属组成。
5、开展矫正对象集中公益劳动和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建设。
(三)规范运作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制定完善各类日常管理制度(矫正对象报到、宣告、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会客、迁居、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2、组织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志愿者)进行矫正业务知识培训;
3、解决走访矫正对象过程中发现的就业、就学、生活、维权等问题。
4、组织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和请销假、会客、迁居等监管工作(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上门走访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议。这些活动即可集中,也可以社区为单位分片开展)。并把学习教育、劳动的态度、表现记入矫正对象的档案,作为矫正对象奖惩的总体评定内容。
5、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抓好奖惩考核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以后)
1、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汇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循环工作机制,巩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收集整理好资料,迎接县社区矫正机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社区矫正,做好非禁刑罚的执行工作,有利于家庭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国家文明进步,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团体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范文2
一、犯罪青少年的特点和社区矫正的必要性
(一)犯罪青少年的特点
青少年社区矫正是针对14到25岁的青少年。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与其他的被矫正对象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青少年非常渴望独立,想要摆脱成人对他们的约束,想要自由,但是却又没有足够的阅历。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意识增强,对他人的顾虑很少。对待很多事情,首先考虑的是自已,把自己的利益高于一切,不顾及他人和后果,以致做出很多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他们的情感强烈,很敏感,时常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容易冲动,会因为一些挫折或者刺激引起不受理智控制的行为。
(二)传统矫正模式的局限
1、不利于青少年的身体发育
传统矫正模式造成青少年超强度的劳动现象,使得他们难以得到正常的身体发育的需要,心理容易走向极端。传统的矫正模式大多以劳动来对青少年进行教育,以优化其性情品格,可实际变成了一种“强制性”的劳动,甚至超过本来所规定的劳动时间和强度,这对没有发育完全的青少年来说,是非常不利的。生理上,会造成他们过度劳累,无法健康成长和发育。心理上,使他们的情绪更差,逆反心理更加严重,反而适得其反,没有达成一开始保障其思想改造和身心的正常发展的目标,也与“宽严相济”的政策背道而驰。
2、不利于对犯罪青少年进行“因材施教”
传统的矫正模式多进行集中的教育,而且观念较为落后。我国虽然为青少年罪犯制定了以教育为主的行动政策,意图通过教育帮助他们重新建立正确的观念,并认识到自己不合法、不道德行为的危害性。然而实际上,这种教育多以集中教育为主,不能保证教育的成效,也无法对个别情况采取特殊方法。教育的观念落后,教育的内容也没有与时并进,这样的教育对青少年的改变发挥不了很大作用。
3、容易使犯罪青少年的标签深刻化
传统的矫正模式是以“监督”“管理”为主,使青少年处于封闭式的环境中,并且脱离了原来的生活。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青少年被隔离后变得安分守己了,可是实际上这样很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容易使其身上的标签深刻化。从矫正场所出来后会被社会上其他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无法正常的融入社会,容易导致再犯罪。对于控制力弱、辨别能力低的青少年来说,极易产生交叉感染,使其在与其他罪犯的交往过程中又学习到了其他的犯罪行为,被其他罪犯的错误思想所误导。
(三)社区矫正适用于犯罪青少年的作用
首先,社区矫正有助于犯罪青少年在良好的社区环境中成长,让他们处在健康的环境中,可以避免与监狱中成年犯的互相感染,对他们进行再社会化有积极作用,使他们被优良的文化所感染,而不是继续在不良环境中恶化。其次,社区矫正有助于对犯罪青少年实施“以人为本”的矫正观念,不仅体现了人道主义的现代观念,将和谐思想深入人心,还让犯罪青少年感到被宽容被接纳,尊重矫正对象的隐私。再者,有助于节省资源,提高矫正质量,社区矫正的实施可以缓解监狱目前困境,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资源只占监狱的十分之一,比起监狱,社区矫正更可以提高改造的质量,符合现在的严宽相济的政策要求,顺应了国际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趋势。
二、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目前所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在十多年的发展中,各地区逐步探索出与当地经济、文化水平相适应的社区矫正模式。如在江苏的10年探索中,确立了“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工作思路,北京市有其独具特色的“3+N”社区矫正模式。上海根据城市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创立了在一定程度上将“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分离的制度模式。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挽救了很多青少年,使他们走上正轨,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然而在矫正工作实施和开展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就渐渐显现出来。
1、传统观念尚未改变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一直有以报应刑罚为主的观念,认为犯罪的人不可饶恕。部分人仍然觉得犯罪青少年是不可挽救,或者需要用严厉的惩罚方式来对待,否则在社会上只会继续犯罪,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就算矫正完成,重新步入社会之后,人们还是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觉得这种软刑罚根本不能改变他们心底的邪恶。还有很多社区、政府等部门认为,矫正的工作只是公安局或者司法局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导致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率低,积极性不高。
2、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法律的完善是一切制度能贯彻执行的根基,只有在它的支持下,社区矫正制度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影响。法律体系的健全可以使工作进展得更加顺利,法律的强制性可以确保矫正制度的有效执行。社区矫正从其根本上来说是刑罚的一种,就需要其在实施中展现它的权威性。除了《关通知》和《刑事诉讼法》中笼统地提及实行社区矫正之外,没有具体的为青少年制定专门的矫治法律。
3、矫正主体不清
2003年7月“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指出,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教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1也就是说,在现行的制度中,执行主体和工作主体不是同一部分,而是分散在两个不同的机关部门。公安部门的执行理念一直都是“轻教育、重打击”,根据其打击数量来对此部门进行评估。然而矫正机构是以教育为主的理念,但是却又没有现实的管理威慑力,这样只能靠软教育的司法行政机关不能够真正发挥社区矫正的效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矫正效果不理想后,容易互相推诿,不能明确分清责任权限。
4、工作人员不够专业
现在从事矫正工作的人员大多是从司法机关、社区、监狱和劳教所等机构中调来的,还有一些是从社会上招募来的人,他们大多不具有专业水准,没有受过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高水平的专业社工人员由于各种现实原因不太愿意投身于矫正工作,大部分专职人员的流失较为严重。我国志愿者的数量较少,公众参与率低,矫正机构里能够熟知青少年的特点的人员较少,这些都使矫正工作无法快速健康发展。
5、矫正的项目和方法不够恰当
对于青少年社区矫正仍在探索中的我国,只有少数地区设有区别于成年人矫正的项目,大多数地区是让青少年与成年人一样进行公益劳动,定期进行思想汇报。这些项目对青少年没有针对性,犯罪青少年需要的是能适应其身心发展状况的全方面的矫正项目,改正现有问题,挖掘内在潜力。在大部分的矫正工作中,也很少采用社工“助人自助”、“平等”、“保密”等价值观念指导实践。没有一个好的理念和方式的指导,实践中容易产生很多问题,也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三、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完善及社工介入
(一)健全青少年社区矫正法律体系
在境外,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定的法律都比较完善,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如日本的《缓刑执行保护观察法》、美国的《少年犯罪与防治法》等。在我国,完善社区矫正体系着重有两点。首先,对现有的法律要进行修改,统一执法和工作主体,把执法权交由司法行政部门,使司法行政部门有一定的权威性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严肃执行矫正工作,加大工作效率,消除衔接中的误差。其次,只依靠目前的规定是没有办法建立一个全面的社区矫正制度的,《社区矫正法》有待被建立。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使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每一步更细致,减少漏洞。在法案中,要为青少年设立专门的章节,为未成年人的矫正制度提供明确的法律支持。对待未成年罪犯需要采取特殊的矫正制度和方法,为未成年人制定特别的消灭前科制度。
(二)完善青少年社区矫正机构
社区矫正发展较完善的国家都有自己的矫正部门,除了执行机构还有管理机构,并且有专门处理青少年矫正的部门,如美国有少年法院,英国则有青少年法庭和犯罪工作队。然而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仍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社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还不够普遍。社区矫正现行政策是由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配合一起完成的,一些地区再引入社区的协作。但对于这些机构部门来说,社区矫正并不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内容,只是工作中的一小部分,他们大部分的资源和精力还是用于机构的本职工作。所以,应该在社会工作机构中专门设一个社区矫正部门,由司法部门牵头,具体行动由社工机构中的矫正部门来执行,这样既可以使矫正具有权威性,又可以受矫正人员得到专业的服务。
(三)加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队伍建设
社区矫正工作不同于一般性的普通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需要执行人员有素养,受过培训和高等教育。对青少年罪犯,需要矫正工作人员对他们的特性充分的认知。社区矫正发展较完善的国家,在这方面有着严格要求和专业原则,如香港规定执行者必须有社会工作大学学位的才可有上岗资格;美国对矫正工作人员的录用早在1970年就有着较高的标准,对于缓刑官就规定需要硕士学历。我国应在司法部门人员的配合下,以社工机构的专业工作人员为主导对犯罪人员进行矫正。对矫正人员的招募,需要有严格的要求,如需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或有2、3年社会工作经验。政府需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社工的发展,如提高社工者的待遇及社工地位,使社工在新兴行业中崛起。在社工机构中需安排有专门的青少年社工来针对青少年进行矫正,与成年人区别开来。
(四)完善青少年社区矫正项目和方法
首先,应该将目前在进行的项目执行到位。一些地区在执行矫正项目时只是在走流程、完成任务,受矫正人员定期交一份流于表面的思想汇报,定期与司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交流内容大都差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汇报好的方面。真正实质性的内容是很难通过这种常规交流得到。矫正工作者应该充分了解犯罪青少年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个好等,运用社会工作的个案方法定期对青少年进行家访,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与其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采用心理治疗的方法使他们病态心理恢复健康。现有的定期思想汇报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书面报告,可以让青少年在受矫正一阶段过后对自己做一个不拘形式的总结。
其次,应该增设一些为青少年特别订制的创新矫正项目,并且在各个项目的实施中,应该穿社工最常用的工作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对于一些犯罪情节很轻不对社会造成威胁的问题青少年,可以让他们在社区进行劳动服务,这样既有利于社区的稳定发展又有利于青少年的改造进步。对于有严重犯罪情节的青少年,可以创建一种远离青少年自身生活的军事化的矫正训练基地,以保密的方式让犯罪青少年进入并接受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和训练。矫正训练营,是为了向犯罪人灌输纪律和责任观念而建立的一种实行军事化管理和训练的矫正机构。2这种新型的方式在美国已经开始运用,可以让犯罪青少年在训练的过程中重新找回自我,摆脱不良习惯。
(五)加大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治安问题入手,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矫正对象、归正人员的排查管控,努力营造强大的打击“两抢”犯罪声势,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确保重点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不失管、不失控,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和政治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以人民调解员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做好防范工作。充分发挥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信息灵通的优势,建设严密的信息网络,及时提供犯罪线索。
(二)营造强大的打击“两抢”犯罪声势和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结合大会战三个阶段,加强对打击“两抢”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的职责,以“三边”、“两部”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决心、措施及工作成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两抢”犯罪的规律特点,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两抢”犯罪活动的积极性。
(三)严格管理,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接管,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失管现象的发生;开展社会矫正和归正人员大排查活动,对重点对象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教育。同时,主动寻求民政部门支持,解决特困和无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归正人员的困难。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
成立打击“两抢”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的有关工作,对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各项形势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攻坚阶段(4月1日—10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充分利用每月调解主任参加综治例会之际,进一步加强“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教育,加强对“三边”、“两部”的村、社区调解员、信息员的管理,确保有关信息及时、有效。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适时开展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和社区矫正有关制度规定学习,开展“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活动;严格请销假等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加强管控,落实奖惩,采取果断措施预防脱管、漏管、失管。局有关职能科室要采取措施,对社区矫正制度不落实、教育管理松懈的司法所进行集中整治;对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不服管的矫正对象,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力争达到整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要采取集中学习、个别谈话、发放学习宣传资料等灵活的方式,强化对归正人员的再教育;加强对重点归正人员的教育,利用村(居)干部、亲属做好帮教工作。按政策解决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宣传打击整治“两抢”犯罪成果,在学校、农村、社区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两抢”犯罪活动的信心。做好刑事辩护工作,积极为未成年和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深化信息、宣传体系建设。把阶段性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员、信息员、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使信息承包、十户信息员、楼道信息员等做法和法制宣传的体系、内容、方式更加成熟和规范,推动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向更高层次发展。
2、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帮助指导辖区司法所规范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的管理规范,教育、帮扶到位,对重点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的防范措施切实有效。帮助指导辖区司法所及时处置不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不送交思想汇报、不参加公益劳动、私自离开规定范围活动或逃避监督管理、拒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矫正办应协调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四款的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或提请司法惩处。
3、建立刑事辩护和援助的长效机制。律管科和法律援助中心要认真总结刑事辩护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使重大事项特别是无罪辩护的报告制度落实更加通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更加及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打击和预防“两抢”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全局性决策,也是为确保我县社会稳定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真正落到机制的建设运作、制度的创新落实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及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这一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在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活动中的主要任务,研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认真组织,有序开展,做到面要全、工作要实、重点要明。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在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中组织、检查、督促、落实的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落实重点乡镇(街道)干部联系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对工作任务不落实、不得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打击整治“两抢”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以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组长:*
副组长:*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范文4
针对部分村民存在的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水平低下的现象,我镇大力开展法治教育、道德建设共进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邀请专业讲师分批次为各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中小学校长等进行普法讲座和宣传,邀请兄弟乡镇优秀民调员为各村综治小区长传授调解经验和技巧,有效提升了农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矛盾纠纷的水平。二是完善各村《村规民约》,经村代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具有严肃效力的村级管理制度,村级事务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三是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每村评出3%的户为幸福家庭并挂牌表彰。同时,在六个试点村树立“善行功德榜”,评选出“互助”“勤俭”、“孝顺”、“敬业”、“诚信”等五类道德模范,通过树立道德标杆,逐步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浓厚氛围和社会环境,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充分意识到平安建设的重要性,把宣传作为综治平安工作的基础和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对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组织普法宣传、启动“四个覆盖”工作机制等宣传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截止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单18140份,宣传手册228册,悬挂条幅120条,张贴海报60份。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重要指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镇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密切配合,紧紧依靠社会各界的支持,广泛发动广大群众,深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收缴、销毁了一大批非法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整治、消除了一大批涉爆涉枪涉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了一大批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共缴获枪支17把,弹珠130颗,军用子弹11发。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范文5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今年,区提出开展“转型升级提升年”、“社会矛盾化解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活动,根据“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围组织辖区个社区开展2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求每月上报,社区能够调节的在社区调解,社区不能调节的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调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调解的上报区,申请上级司法部门协助调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环节来抓,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2010年全年,街道共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率,成功率。在调解中心调节的纠纷共有件,成功调解件,占全部纠纷的。
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区所有乡街必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个工作,由于我街道拆迁,社区矫正工作迟迟未能正式开展,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
按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我们在交接前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交接后一周内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综治干部和妇女干部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织下开展工作。
2、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制定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街道社区矫正加(扣)分细则》《街道社区矫正月度考核评议方案》《街道“5+1”监管机制方案》等制度;
3、司法所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
4、完善社区矫正硬件设施
办公用房紧张是街道的一大问题,在市司法局及开发区综治办的组织协调下,街道领导非常重视街道司法工作,司法所长积极与领导沟通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班子成员会议商议解决社区矫正办公用房问题,最终在领导的协调下,腾出了社区矫正办公室、教育室、谈话室以及资料档案室,合计面积达到余平方,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5、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矫正对象情况登记表;矫治方案;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
自交接以来,街道共接收了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在街道下辖的各社区,其中:缓刑人,假释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到目前为止,有v人正在接受矫正。犯罪类型分别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人,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3人,侵犯财产罪6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人,贪污贿赂罪2人。到日前为止,名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街道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黑板报以及市民学校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次,印发宣传资料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横幅条、标语宣传条,社区黑板报期。
为努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今年,我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在辖区各社区广泛开展了《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法》、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图片巡展、趣味普法活动、法律咨询活动、组织观看法制电影电视录像、举办法制讲座等,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通过以上活动的落实,使我所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全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次,受教育人数。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相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相对要宽松一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归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我们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社区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我街道共有刑满释放人员人,分布在辖区7个社区,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有效的预防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后,矫正对象逐渐增多,街道工作人员不够。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范文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镇在推进综治维稳工作,巩固平安创建成果做法进行一个简要发言,我是综治战线一位新兵,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围绕目标,切实履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紧紧围绕年初镇党委政府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首先从班子成员的思想上统一认识,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常抓不懈。按照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究部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二是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为镇综治办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全镇综治工作分析会,分析研究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月工作。镇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议,具体研究部署综治工作,严格落实综治工作月积分季考核通报制度。在镇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镇政府想法设法保障综治工作经费到位。年初至今已投入12万元。三是责任奖惩到位。镇党委、政府出台了《2013年社会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了镇综治办、镇直单位及各村居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及奖惩办法,实行量化考核,不断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指标,增强村居单位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责任感。
二、严打整治,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认真落实综治各项措施,强化综治网络建设,健全基层综治机构,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构筑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瞄准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坚持严打整治不动摇,严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大力推进技防建设。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同步抓,突出技防优势,提高科技防范含量,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治安防范工作,在镇区,公共交通要道安装了电子监控探头 16个,并全部完成夜间补光工作;在机关内部单位全部安装了技防设施,在湖沟、瓦疃、姚集、大桥、魏庙、王圩等街道全面完成了技防一条街建设任务。按要求完成“警连心”任务。
(二)切实加强街道和村居专职巡防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了村居、街道专职巡逻队组成人员,不断加强巡防队伍管理教育培训,巡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增强,确保了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及时排查整治社会管理突出问题。根据县综治委文件精神,制定了《湖沟镇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湖综治委〔2013〕29号),4月份,镇里成立了由公安、司法、计生、土地、城建、工商等十多个单位组成的采煤塌陷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采取“白+黑、5+2”的工作模式,共发放政策法规宣传材料3500余份,设置举报箱9处,走访群众128人次,约谈社区矫正人员19人,关心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对重点人员外出外调**、**等地调查取证5次,共摸排治安案件6起,刑事案件1起,有价值线索8条,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采煤塌陷区的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的净化。
2012年11月21日至2013年9月25日, 共立刑事案件6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共立治安案件177起与去年同期 相比下降14%,查处177起。
(四)扎实推进社会治安保险工作,为平安湖沟建设奠基石
按照“公平自愿、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群众受益”的原则,扎实开展社会治安保险工作,全镇各村(居)社会治安保险覆盖率达100%,入户率达100%。
三、深入排查,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作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综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30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人民调解员179人。同时,制定完善了矛盾纠纷周排查调处责任制, 每半月上报排查的矛盾纠纷。镇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梳理分流、及时归口调处,注重矛盾纠纷的诉前调解,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重大纠纷和矛盾隐患,实行领导包案。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2起,调处182起,调处成功172起,,共排查矛盾隐患 44起,每一起都落实了包保责任。无一例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成功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持续开展“综治驻村服务活动”。定期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驻村服务,全年先后在 28个村居开展了70多次驻村服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确保活动取得效果。在驻村服务期间,全镇共调处矛盾纠纷66起,化解疑难矛盾纠纷2起,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80 多人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发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调处机制作用。综治工作中心成立并运转以来,对群众来信来访及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登记,并按照工作流程逐一进行转办、督办 。规范登记,及时转办督办。
四、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一)扎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流出人口档案。二是加强对流入人口的管理。随着湖沟煤矿、小商品城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外来人员不断增加,组织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对出租房屋进行逐户摸底排查,督促检查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并逐一建立档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例暂住人口违法犯罪案件。
(二)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文化站、防疫站、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活动, 并联合校外租房学生家长、学校与业主共同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协议书,进一步改善了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
(三)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有帮教责任书,落实定期帮教措施,做好帮教记录,促进被帮教人员的转化;社区矫正工作做到组织健全,制度落实,移交及时,矫正人员定期开展思想汇报,有登记,有记录,无一例脱管、漏管。今年以来辖区刑释解教与社区矫正人员没有一例重新犯罪,进一步巩固了帮教成果。
﹙四﹚强化维稳、防邪、国家安全、禁毒工作。认真落实维稳、防邪、国家安全、禁毒工作措施,全镇配备四项工作信息员29名,并组织人员对四项工作隐患进行全面摸排。通过摸排我镇未发现组织和搞非法宗教的人员,但我们时刻保持警惕、密切注意动向,严防与非法宗教活动发生,确保我镇政治稳定、社会持续安定。
﹙五﹚深化法制宣传。今年是“六五”普法的中期督查年, 在年初做好普法计划,并制定每月一主题专题性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等形式, 到目前为止,对在校学生及“农民讲堂”开展法制宣讲活动36场次,受人员达360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六)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村居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职责制度和工作站各项职责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镇综治工作将按照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工作领域向基层延伸,工作重点向基础建设加强,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机制。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制度,保持信息通畅;推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效,提高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软硬件建设。因镇村综治办人员调整较频繁,要加强综治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培训,落实综治例会制度,健全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加大“警连心”工程力度,确保完成任务。
四是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治安防范和平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我镇在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本镇实际,认真研究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工作创新,做好自选动作,为打造“平安湖沟”,建设美好乡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