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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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尔巴哈提纲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范文1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渊源。19世纪上半叶,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矛盾日益尖锐,无产阶级反对资本阶级的斗争也日益高涨。无产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迫切需要先进的理论作为指导,《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就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1845年春天,马克思在布鲁塞尔研究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时,以《关于费尔巴哈》为题写下了笔记。1888年,恩格斯在出版他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时把《提纲》作为书的附录发表出来,并且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非常宝贵的”。

《提纲》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蕴含着马克思在经历了思想的艰苦跋涉之后所取得的理论成果。马克思所体现的并不是单纯的对费尔巴哈思想的批判,而是把新世界观建立在以实践基础上的‘破’与‘立’的统一。在《提纲》的第二条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而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随着认识的发展人们对第二条有着越来越丰富的解读。认为这是马克思的认识论的转向,即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完全的认可,也有学者认为这一条是讲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强调人的思维要符合因人的对象性活动即实践而不断改变的周围世界的真实性,以此批判费尔巴哈感性直观的局限性。

对此,我们可以比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三个不同版本,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对《提纲》第二条的理解也在发生着变化。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文第一版( 1972年) 的译文是: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实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文第二版( 1995年) 的译文是: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andl)真实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文第二版( 2012年) 的译文是: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andl)真实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通^三个版本的比较我们观察到,第二、三版译文基本上和第一版本一样,但也有地方有个别改动。《提纲》第二条共三句,在第一句我们就能发现,“客观的真理性”的“客观的”后面附上了德文的对应单词gegenstandl有学者认为这个德文译为“客观的”与第一条中出现的译为“对象性的”相矛盾,偏离了马克思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有学者对“具有”一词是否符合原意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原文强调的是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过程性,而“具有”一词所表现的则是状态性,因此译词的使用影响到了原意的表达,误读为人的任何思维都可能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就使马克思停留在费尔巴哈的“直观”层面上,而比黑格尔哲学后退了。

在理解这一条时,我们要避免从单纯的认识论的角度去理解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即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完全的认可。李淑梅在《认识如何可能的回答》的一文中认为,把《提纲》第二条当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未免过于狭窄,这段话是对整个认识发展史的一个总结,是对旧哲学认识论的根本缺陷的揭示,是从实践这一新的视角对“认识如何可能”作出的科学解答,是认识论的革命性变革的标志。吴刚也在《马克思第二条是否具有历史观意义?》一文中明确指出,相对于认识论意义来说,更应该从历史观的角度来理解《提纲》第二条,并从《提纲》第二条的写作意图、含义及意义方面进行了相关论证。从写作意图来说,从《提纲》的整体出发研究第二条就可以发现马克思的根本目的在于论证改造世界的合理性、必要性问题,对认识论问题的阐述是为了解决历史观问题。从含义上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是《提纲》第二条的第一层含义,其深层含义则是“离开了实践的认识其正确与否都成了问题”,它所揭示的是不进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人们便无法取得真理性的认识。从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在第二条中从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唯一标准的角度,对改造世界、变革社会的合理性、必要性做出了有力的论证。而且能否从历史观的角度正确理解它的含义和意义,这关系到对《提纲》的总体性把握以及对哲学创立过程的正确认识。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应该从认识论和历史观相结合的角度去理解实践观点的理论内涵。理论的真理性必须回归现实,否则只能导致中世纪“经院哲学”式的思维。在第二条中,马克思对思维的真理性的含义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和限定,说明所谓思维的真理性也就是指的思维的现实性、此岸性。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亦即是否具有现实性、此岸性,这在理论的范围内是争论不清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得到证明。如果一种思维或理论在现实活动中被证明是有力量的,即就是有“此岸性的”,那么,它就是在实践的维度上具有真理性的。马克思在这里借用“此岸性”,证明思维能够透过事物的现象认识本质,世界根本无所谓彼岸,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可认识的。于是,马克思就把认识论的研究视角从理论转向了实践,使自己的认识论成为超越旧哲学认识论的以实践为基础的新型认识论理论。

对于《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二条,无论是在文本翻译方面还是意义阐释方面,仍存在一些争议与补充,需要我们深度发掘,在原有解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研究的维度。当然,《提纲》第二条阐述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对我们当下也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求我们坚持实践的观点,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求我们必须能动地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客观规律,发挥对中国化的重要指导作用。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范文2

关键词:认识论 感性的人的活动 实践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017-01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条是这样写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①

这条内容阐述了哲学上的认识论问题。在这个认识论的问题当中,我们尚且不去讨论内容的真理与否,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作为主体的一方——感性的人的地位的肯定,“只是从……,而不是……”的语法表明了马克思在此的思想中心是——主体人。但是,“感性的人的活动,实践,主体方面”三者可以说是并列形式的短语,前两个表示的是一种动的状态,而第三个则指明了这个状态的载体。于是我们与其说马克思思想的中心是人,不如说马克思看重的是主体人的感性活动。因此,人,在马克思那里,由于其感性的活动,由于他的实践,才可以称之为主体。马克思在这里高扬的重心不是主体人类,而是主体人类所具有的感性活动。

我们诧异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将重心归结为一个可以直观的物,而是归结为一种活动。从这里,我们看得出,马克思作为人类思想家的睿智和天才洞见。同时,从其前一句话“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看出马克思对于直观解释的否定。

马克思对认识主体的感性的活动、实践的肯定,也就表明了对非感性的人的活动、非实践的否定。非感性的活动,在马克思表示的意思即是“直观”。我们或许会质疑“直观”一词本身包含有感性的成分。在这里,马克思的“直观”表示的是一种没有经过人类思维活动的直观。这样的“直观”,与非人类的生物视野中,别无二致。也就是说,人类若采取直观的理解形式,那么人类就自甘堕落为非人类。“客体”的用语在这里是与其后“主体的方面”相对。从客体的形式去理解,表示了我们认识事物的中心不是通过感性活动的人类,而是直接从所认识的对象、客体去理解。从对象本身去解释对象。这样的方法,亦是说明了客体的形式即是直观的形式。因此,连接“客体的”与“直观的”两个词汇之间是表示选择性的逻辑词汇“或者”,而非全部意义的词汇“且”。

在这里,我们要质问,从对象本身去解释对象,难道这样对于事物的认识不更具有真实性么?马克思对此的解释只用了“直观”一词。但是,这样的说明已经不能够说服我们。对于他者的认识,我们站在主体人类的感性活动的立场,难道更接近于他者本身么?对他者的主体的感性活动认识难道比他者本身对自我的认识更具有真实性么?

在这里,马克思没有再给予我们解释。我们知道的是他对此问题的否定回答。但是,在《提纲》的第二条马克思就立即做出了解释:“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②一个实践的问题,实践即表示感性的人的活动,也即是说在感性的人的活动中检验人类思维的客观真理性。也就是说,对于他者的认识,我们的立脚点是从实践的角度去理解,从作为感性的人的活动去理解,而对于他者本身解释的客观真实性,我们依旧采取人的感性的活动去检验。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出发,从实践去理解事物,同时在感性的人的活动中,在实践中检验对于事物理解的客观性和真理性。这便是马克思的认识论观点。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为何《提纲》被后人喻为天才型的人类预见。

在讨论了认识事物方法的问题后,我们从第一条还可以读出,马克思对于认识对象的定义:“对对象、现实、感性”。我们关注马克思对于认识方法的理解,却时常忽略马克思对于认识对象的定义。对象、现实和感性,马克思将主体的感性活动的另一方定义为这三者,似乎毫无头绪。但是,从第一短句中,我们看到,马克思对于外在认识事物是站在对旧唯物主义的批判的立场上,深刻指出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缺点所在。而并非人类对于外在认识事物的全部囊括。这是要明确的。也即是说,马克思对于感性的人的活动、对于实践的对象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是对一切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批判。

《提纲》的第一条,马克思表明了新唯物主义哲学认识论的观点,同时也体现出马克思的博学、睿智和对于科学真理的热爱和追求。对于旧唯物主义的批判,他了之前自己所高声赞扬的费尔巴哈的见解,直接点透旧唯物主义的软肋,同时在批判前人的基础上亮明自己的观点。有破有立,有理有据。“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③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范文3

关键词:实践直观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时代的产物,是马克思哲学理论活动的结晶。费尔巴哈突破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回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仍然存在着形而上学性和不彻底性的缺陷。马克思从无产阶级的斗阵出发,依据哲学发展的必然逻辑,对德国古典哲学进行了分析和批判。《提纲》正是马克思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费尔巴哈的哲学一个重要理论成果,也是马克思亲身实践的结晶。《提纲》对实践的强调就是对实践体验的理论回应。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抛弃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特别是抛弃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但同时也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费尔巴哈承认自然界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意识是人脑的产物,空间、时间和机械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人是自然的产物,是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体。他肯定了世界可知性,坚持认识论上的反应论,但他把人看是一种脱离历史和社会关系而存在的生物,并唯心主义的解释社会现象,着就使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成为“半截子的唯物主义”。

《提纲》是哲学革命的重要标志。在《提纲》中,马克思恩格斯既分析批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又吸取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基本内核,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并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运用辩证法深刻分析和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内在矛盾,发现了唯物史观,从而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提纲》对于哲学的革命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是有一个根本的基点是其核心,既实践的观点。马克思在草拟这份提纲时,已远远超出了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片面性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新哲学最根本观点,即革命的实践的观点。在这一观点的统帅下,阐明了三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实践”本身的哲学阐明;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唯物主义视角来分析社会历史的发展;三是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来解释人的本质。

另外,《提纲》指出了新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及其社会基础。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三大缺陷:一是旧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脱节,和形而上学结合在一起,从而具有了形而上学性;二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消极被动的反应论,不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懂得实践是认识的前提和基础;三是旧唯物主义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由于它的不彻底性,从而不能吧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贯彻到社会领域中去,从而而只是由社会意识去说明社会存在和发展。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范文4

[论文摘要]: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对“人的本质”的著名论断,一直被当作科学的定义来引用。文章回顾了哲学史上对人的本质的各种认识,探寻了马克思提出这一论断所秉承的思路;分析了该文本第六节的内容,并提出了三条推论,针对三条推论进行了逻辑上的质疑,提出应该从多个文本来把握马克思思想;最后谈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态势下人的本质定义面临着各种挑战,需要对人的本质的定义进行修订,并对此做出了大胆的尝试。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以前的旧的哲学进行了批判,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思维。恩格斯在四十多年后写《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时,以附录的形式把这个文件公诸于世,并且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之为是“包含着新的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P24)在这份文件中有关于人的本质的著名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18)马克思的这一论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就是在肖前主编的《哲学原理》中也原封不动地照搬马克思的这个论断来定义人的本质。然而我在把这个文件和马克思的其他文件(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费尔巴哈”这一章)一起研读后,对于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却有不同的理解,从而重新思考了人的本质的定义。

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曾提出三个重要命题:“求知是所有人的本性”、“人是理性的动物”和“人是政治动物”。这是他分别从理性认知和社会生活两个视角对人的哲学的把握。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论断对后世哲学家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文艺复兴时期是人学苏醒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文主义,就认为人的本质不应从神的本质来理解,而应从人自身来确认,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理性和本来的存在。认为人作为一具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又具有情感欲望,这些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到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继承并发展了文艺复兴以来的资产阶级的人性论。他们都肯定人的社会性,例如霍尔巴赫就认为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地存在,除了生物性以外,人还有一定的社会性。总体来看,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把人性归结为人的自然属性,把人的社会属性看作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延伸。黑格尔从他的唯心主义出发,反对把人的本质看成永恒不变的观点,他认为人的本质是一种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异化才能实现自己。黑格尔认为人的本质(自我意识)是一个自由的过程,而劳动又恰是这样一个争取自由、实现主体和客体统一的过程。所以黑格尔把人逻辑地理解为自己劳动的结果,把劳动看作是人的本质。然而黑格尔所讲的“劳动”,只是精神活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黑格尔把劳动看作是人的本质的这一论断,对于马克思定义人的本质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论述就因为他的唯物主义还没有贯彻到历史领域,所以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就还只能是停留在感性和直观之上,无法实现从人的感性直观过渡到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方面。即使有一些带有自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冒出,但也不幸窒息在他的理论鸿沟之中。在费尔巴哈那里,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的类本质、作为类的类,就是把自己的本质当作对象的意识、类意识,也就是换了一种说法的自我意识。这些都是唯心主义哲学家(如黑格尔)早已陈述过无数次的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可见,要批判费尔巴哈的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就必须把费尔巴哈的“感性的对象”上升到“感性的活动”,把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存本能上升到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对自然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的改造,把人的个体上升到人为了实现个体而建立的人与人之间普遍的、物质性的社会关系,从而,使作为社会历史产物的人成为自然界产物的人和人在自己头脑中意识到的精神的人之间所建立的现实的中介。总的来说,上升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来定义人的本质。[3](P11)而做了这一工作的正是马克思,他吸取了费尔巴哈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合理因素,他指出:“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个人并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4](P24-29)总之,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的改造,集中于对人的感性活动的实践的、能动的理解之上。这种理解,得益于被费尔巴哈当作脏水泼掉了的黑格尔关于对象化和异化的自身否定的辩证法,借助于在劳动中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和自然界作为人的劳动对象的人化这一深刻思想。

然而,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这一定义时,也犯了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时所犯的同样的错误,他也把费尔巴哈所有关于人的本质的有价值的认识当作脏水全部泼掉,例如关于人的自然属性的认识在定义里就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我们都知道,任何理论的产生都不是凭空的,总是在继承的基础之上的发展,马克思的这一论断自然也不例外,从亚里士多德到费尔巴哈,具有唯物因素的哲学家几乎都承认人的自然属性是人之为人的理由或理由之一。马克思从实践的观点来分析人的本质,得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论断,这固然是个伟大的转变,但他只强调实践在人的形成的历史过程中的作用,强调社会关系的重要地位,并没有把使实践得以进行的主体所凭借的物质存在考虑在内,难道这样一个存在于历史和现实的每一个人身上的这个历史性共性不能作为人的本质?

我们不妨回顾头来对马克思的论断咬文嚼字一番。对于马克思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论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个推论:(1)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是共性的总和;(2)人的本质是整个人类的固有的抽象物,而非其他类;(3)人的本质是在现实性层面上才表现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而非在可能性的层面上。对于第一个推论,我们知道对于“社会关系”的基本思想是把社会关系划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思想关系只是不以人们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而形成的物质关系的上层建筑,而物质关系是人们维持生存活动的形式(结果)”。[5](P18)这似乎照顾到人的物质存在,但是仅仅是在相互关系的层面上,还是没有把人作为一个生物体的自然属性摆在合适的地位。虽然说并不是凡是共性都是本质,但是对于人的本质的定义来说,难道就可以把物质的存在撇在附属地位了?人的这种特殊的物质存在难道不属于本质的共性?而在第二个推论中,我不禁要问的是:既然“固有的抽象物”是从全人类抽象出来的固有的共性,那么,这共性与具有完整自满的代表性的人的本质的关系是怎样的?本质是一物区别于他物的根本性质,如果过分地抽象,以至于成了几类事物共有的本质,则何其为某物的本质?社会性并非人类独有,灵长类动物都具有社会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所以,单从社会性一个方面来定义人是不严谨的,人的本质应该是人类所独有的本质特征,应该是人类与其他类事物的根本性区别。第三个推论强调的是这一论断是在现实性的条件下,而不是在某种推断的可能之中。我们对于现实性的理解,自然不能离开历史的大背景,因为任何现实的东西都有其历史的原因。我们分析人的本质,不能只局限于历史的横截面,而要置于历史的纵深面。打开历史的画卷,每一个人都是一具集所有社会关系于一身的血肉之躯。如果说血肉之躯为人之为人提供了可能性,那么,难道这种一直存在的可能性就不是现实性吗?总之,笔者认为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是有失偏颇的。还有,关于“人的本质”的定义,我们也不能只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引章摘句,而应该联系稍后写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章《费尔巴哈》来理解和把握。如果联系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在匆忙之中写就的,是一个马克思本人无意发表的临时的文件这一背景,再加上在写作时间稍晚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论及这方面的文字时马克思特别强调“生命”,认为“任何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联系到这一叙述与前文有明显的变化,而相隔时间并不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写成于1845年春,《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于1845年秋到1846年春)那么,我们为何不将这一变化理解成是马克思在对自己前面当作“草稿”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观点的有意识的修正?所以我们不妨认为这个论断是马克思在阅读了费尔巴哈著作以后做出的,虽然是在新的世界观历史观之下形成的,但是还只不过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临时的论断,仅此而已。然而我们的哲学教科书还在使用这一论断,以作为对人的本质的科学的经典的论述,这事值得商榷。

既然对于人的本质的定义存在疑虑,那么,我们来正面认识这个问题,或许能为解决这个问题而进行有益的探索。

鉴于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尤其是虚拟人和仿真机器人的出现,笔者认为马克思的对于人的本质的论断又有了新的挑战。十七世纪法国著名哲学家笛卡尔就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动物是机器”。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拉美特里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尔物理学中的唯物主义,提出了“人是机器”的著名观点。对于他们的观点,固然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仿真机器人的思维判断能力会越来越接近人的水平,它们也会越来越与我们联系密切,也会形成复杂的社会关系。前不久,《参考消息》上就报道美国有科学家准备修订一部机器人伦理手册,他们的行动可谓未雨绸缪,但这一举动也反映仿真机器人有能力融入社会的可能性越来越趋近于现实性。如果仿真机器人融入了社会,像人一样思考和做事,那么,我们该怎样定义我们的人类的本质?还拘泥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显然不够,得强调一个条件:人是具有自然属性的。

还有个迫切的问题提醒了我们,那就是克隆人问题。虽然说克隆人在各国的政策限制下还没有产生,甚至有关这方面的技术的发展也人为地在阻碍着,但是克隆的技术迟早会得到突破,不管人们愿不愿意,都会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关于这方面的哲学探索也是一个迫切的问题。我所要说的是,克隆人到底是不是人,与其母体是什么关系?会对我们对人的认识造成什么冲击?如果从生物学角度的话,克隆人无疑就是人。其自然属性和常人无异,而且其生物基因和母体完全一样,那我们怎样区分这两个“人”?这个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求助于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就是一张时间和空间的网,每一个个体都是这个网上的网节,很明显这样的网节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区分克隆人与母体,我们就应该引入马克思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论断。

因此,我们在定义人的本质时,不妨在马克思的论断上进行修订。笔者认为,人的自然属性也是在发展变化的,这也是实践的作用,我们不能简单加上一个名词“动物”或“生物体”,这样的名词无法体现人的自然属性的发展,所以需要加上定语来描述这种过程,以便使这一定义更适合于整个人类历史。同时,我们也要继承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经过以上考量,认为不妨这样来描述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在呈一定进化态的生物体基础上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1972年版.

[3]邓晓芒.费尔巴哈“人的本质”试析[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2期.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范文5

关键词:青年黑格尔派;绝对精神:物质:群众

《神圣家族》为唯物史观萌芽是因为:一方面,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还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的影响,仍然有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唯物主义的痕迹,“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同是人的自我异化”在异化中,“有产阶级获得人的生存的外观,是被满足的”,而无产阶级得到的则是“非人的生的存现实”[无产阶级反抗私有制是因为无产阶级所处的“达到了违反人性的顶点”的“现代社会的一切生活条件”,使无产阶级“完全丧失了合乎人性的外观”。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自己的哲学是“现实的人道主义”。从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一方面来看,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仍然高度赞扬费尔巴哈,但费尔巴哈的思想已不占主导地位,费尔巴哈的作用也有一定局限性,他被限制在批判和突破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方面。

一、思维与存在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围绕这个中心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进行了批判,而《神圣家族》则全面清算了思辨哲学。首先,马克思坚持了真正的唯物主义,第一次用科学的语言表达了物质决定意识这一基本原理。

在德国近代哲学中,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思辨唯心主义哲学发展的最高点。布鲁诺・鲍威尔一伙把自我意识变成了神化了的绝对主体,认为世界的本质是自我意识,这一本质的属性是批判,自我意识通过批判来促进世界的发展。而所谓的批判的化身则是他们。马克思在批判思辨哲学指出,它通过诡辩,把概念独立化为感性对象的来源和基础,其认识论根源就在于颠倒了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马克思也阐明了这种唯心主义观点在实践中的危害性,它“把一切现实的、客观的在我之外存在的链条变成只是主观的在我身内存在的条件,把一切外部感性的斗争变成纯粹的观念的斗争”。

马克思认为,鲍威尔一伙把理论批判看做是历史发展的动力,鼓吹只要进行批判就能改变一切,这是是荒谬的。在他们那儿,自我意识是世界的本质,改造社会的活动却被归结为批判的批判之类的思维活动。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他们,“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只要它从历史运动中排除掉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排除掉自然科学和工业,它能达到对历史现实的认识吗?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它不去认识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它就能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吗?”在此马克思已认识到,决定和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正确途径是劳动和实践,而不是观念这些感性的东西。

二、历史与群众

马克思针对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史观及其“把历史同自然科学和工业分开”的错误思想指出,要“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就必须认识“其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在这里,生产方式被明确作为认识历史时期的标志,作为理解各历史时期,是一个历史性大突破。

马克思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把精神和群众分开,把全部历史归结为“精神”和“群众”斗争的历史,把“群众”看作历史发展的“障碍”,是使历史运动不成功的主要原因的荒谬做法,并通过对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考察,指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如果说革命是不成功的,那么,并不是因为革命‘唤起了’群众的‘热情’,并不是引起了群众的‘关怀’,而是因为对不同于资产阶级的绝大多数群众来说,革命的原则并不代表他们的实际利益,不是他们自己的革命原则,而仅仅是一种‘观念’,因而也仅仅是暂时的热情和表面的热潮之类的东西而绝对批判企图群众的历史,实际是在过去的全部历史,因为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活动和思想。”马克思满怀信心地预言:“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从而高度概括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著名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孙伯.探索者道路的探索[M].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范文6

【关 键 词】“以人为本”/实践/本体论意义

【正 文】

   

    所倡导的“以人为本”是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而在当前的“以人为本”研究中,存在着一种倾向,即主要从价值论和方法论的意义上来谈论“以人为本”。从我们党的事业来讲,“以人为本”是我们要贯彻的发展理念和党的执政理念,所以从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谈“以人为本”是必须的。但讲“以人为本”,不仅仅是在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来使用,也是在本体论意义上来使用的,“以人为本”中的“本”首先应该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本”,没有本体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当然也就不会有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不解决这个问题,就很难从理论上说明白为什么要“以人为本”,为什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什么要把它作为人们处理和解决问题时的态度、方式和方法。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范畴的引入,为我们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本体论意义提供了重要的思路。

    一、实践范畴的引入使“以人为本”具有了本体论意义

    哲学上的本体论,主要回答世界的本源问题,是一切哲学流派都不能回避的问题。但传统的本体论思维方式,避开人和人的现实生活抽象地追问世界的本源,它固守旧哲学的思辨传统,幻想达到对世界的绝对完满的解释。实践证明,这种思维方式是不可取的,也不可能对世界的本源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与一切旧哲学相比,哲学不再抽象地谈论一般本体论问题,它反对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提出“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1] 8。当然,他所要消灭的哲学只是传统的本体论哲学,即思辨哲学,而不是整个哲学或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只要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1] 67“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1] 73-74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对世界之本的追寻应该置于人的生活实践中。“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2] 598,而人们所能看到的或体验到的,只是一些具体的实物。因此,哲学必须抛弃那种宗教神学式的思辨传统,面对人的现实世界。离开人的虚妄和抽象的世界,讨论这种世界之本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实践范畴的引入,使哲学与旧哲学相比,在哲学形态、对象、性质、功能和方法上都实现了根本的变革。哲学作为唯物主义哲学,它内在地包含自然本体论的哲学前提,即承认和坚持自然存在、物质存在的优先性,但重要的是,哲学并不归结于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 54在他们看来,对于世界物质性的最终确认只有通过生活实践的不断延续才能够完成,因为“在我们的视野的范围之外,存在甚至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3]。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不是从思维和存在抽象对立的意义上去总结自己的新哲学与旧哲学的对立,而是从实践的观点来总结这种对立,用它去解决以往哲学中抽象探讨和争论的问题。因为“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 56“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4]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