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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1
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经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正式就业手续,是我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现同意其报名应聘平阴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xxxxxxxxx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同意报考公务员介绍信
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我单位职工同志,参加省年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年月至年月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行政级别为:(省级、州级、县级、乡级、不属机关、事业或国企单位)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XX市政务服务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正式工作人员xx同志携带我单位有关资料原件,凭该同志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贵单位办理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标投标注册确认及密匙购买事宜。之前,我单位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注册时提交的资料数据与现所提供的原件一致,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我单位用于接收贵单位相关交易信息的手机号码为:xxxxxxxx(仅限一个)。若该手机号码变更,我单位将及时书面告知贵单位,并承担因延误通知号码变更而导致的全部责任。
单位行政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名称)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_____年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凭证事宜,请接洽!
用人单位: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一、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交: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格式见附件1),教育、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报名需经县教育局、卫生局盖章同意。
二、乡镇改革分流人员报名需提交:
1、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乡镇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格式见附件2)。
三、往届计划内毕业生报名需提交: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未落户的平阴生源往届毕业生,请在报名前尽快办理落户手续);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就业报到证及复印件。
四、应届计划内毕业生报名需提交: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入学前户口簿(验证平阴生源)及复印件;
4、学校的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允许报考的证明(格式见附件3)。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需提交:
1、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及复印件;
4、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5、服务县(市)区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4)。
六、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需提交:
1、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及复印件;
4、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5、服务单位和服务县(市)区人事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
3、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我县生源或工作单位、常住户口在我县的,需提交双方相关材料和结婚证书及复印件;
4、计划内毕业生已与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还需提交解除就业协议证明(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解约后,在原就业单位打印并盖章)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2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学历: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对此要求明确: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但是除此之外,一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海外留学人员、定向生、委培生、部队转业者报考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3)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3
面试确认不是面试,
面试确认如下: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等证书原件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通过笔试会通知你面试确认,面试确认主要是资格认证,看你有没有资格工作,还有学历是否为真,本人现在是否在职等,面试确认之后,即认定你有资格,才会通知你面试。
(来源:文章屋网 )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4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水利设施专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按水利设施管理相关要求执行,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年收入约4.9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双方缴纳的五险一金)。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招聘对象
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或中专以上文凭人员,因汛期需要24小时值班,适合男性;
3、具有珠海市户籍;
4、具有初级电工证;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 2016年3月2日、3日 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1号楼金湾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105室,联系电话:07567263616,联系人:谢先生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泵站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7)镇以上计划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8)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名时带上以上各类证书、证明原件现场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3月4日前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
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合同制职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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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湾区公开招聘泵站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5
(一)2018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并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二)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
(三)所有拟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按时参加高考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其中,考生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省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出具并经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的《2018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就读中学到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审核手续)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各市、县(区)招办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考生及时提供《2018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各市、县(区)招办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体检、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为所有考生、尤其是在外地就读回原籍报名考试的考生提供方便。
(四)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五)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六)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七)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
(八)2017年11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可以更改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
(九)2017年11月2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8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区)招办负责审核。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十)2017年12月1日前,各市(区)招办按照准考证号编排规则,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12月5日前,各县(区)招办要完成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2018年3月底前完成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十一)2018年3月15日前,各地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按《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3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扫描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5日。体检表和条形码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各市(区)招办于2017年12月底前到省招办领取。
(十二)2018年4月底前为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已经提前录取的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
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安排在同一考点的尾数考场,其听力考试必须单独安排考场。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6
为解决我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自主公开招聘临时护士10人。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临时护士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雷山县人民医院2018年2月公开招聘临时护士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均要求达到18周岁及以上(2000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公开向社会招聘信息
为吸引优秀护理人才到院工作,县医院决定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leishan.gov.cn/)公开向社会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后续的相关公示信息只在县医院院内公示,请各位报考人员到院留意查看并保持个人手机通讯畅通。
六、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雷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雷山县人民医院宁波医技楼四楼)。
报考人员可从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雷山县人民医院2018年2月公开招聘临时护士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或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4.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错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证等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报名表》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报考人员到学信网自己打印)。
4.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认证机构的有效证明)。
5.县外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条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
考试的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再面试的顺序进行。
所有报考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若参加笔试环节的人员超过30人(不含30人)以上的,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一同进入专业测试、面试)。
若参加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不超过30人(含30人)的,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环节。
(一)笔试
1.报名完毕,资格审查认定“合格”的报考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时间:2018年3月5日。
4.笔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进入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3月4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雷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雷山县人民医院宁波医技楼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6.须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的或参加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专业测试、面试
1.专业测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2018年3月8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测试。
(2)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3月7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雷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雷山县人民医院宁波医技楼四楼)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3)未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面试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3月9日。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3月8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雷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雷山县人民医院宁波医技楼四楼)领取《面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须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计算及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
八、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若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笔试,以再次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由县医院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体检时间:2018年3月14日。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参照雷山县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有效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十、公示
(一)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一)体检合格后,由县医院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在确定聘用后3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工作。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
(三)待遇按县医院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相关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