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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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调查报告

人事调查报告范文1

[关键词]物流企业;人才需求;职业素质;大学生就业

[DOI]10.13939/ki.zgsc.2015.41.017

1 引 言

物流是一个新的经济热点,在中国的发展速度极快,前景广阔,业内人士将其称为“第三利润源泉”和“未经开发的处女地”。我国物流业的发展能否适应和赶超国际物流,直接取决于有没有专业化和高素质的物流人才。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持续扩大,每年进入就业市场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数量持续增加。然而,随着逐年的沉淀,“毕业即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总量越来越多。除了高校扩招等客观原因,大学生自身职业素质和能力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是其就业难非常重要的原因。本文对物流企业人才需求和就业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

2 调查目的与对象

2.1 调查目的

①了解当前物流企业及相关企业物流部门的发展现状;②调查物流企业及相关企业物流部专业人才需求情况。

2.2 调查对象

本文的调查对象主要选取长沙市生产和制造型物流企业以及具有物流部门的企业,在选择样本的人员时尽量选取代表性强的作为调查目标,选择的样本范围主要包括物流企业的人事主管,如果没有专门的人事部门,则选择经理和主管作为调查目标,之所以选择以上人员作为调查目标,是因为他们对物流人才的状况和需求更清楚。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此次调查共访问27家企业,企业的性质、发展状况及物流方向具有多样性,得到了一定的数据。每家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对物流人才都有着自己的理解,从性别、学历、岗位、能力等不同角度提出了对物流人才的需求。

3.1 公司物流模式的类型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巨大进步,物流业的发展也日新月异,大大小小的物流企业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对人才的需求,通过调查发现,长沙市大型物流公司的类型多为第三方物流和仓储物流。而与我们生活联系更紧密的快递和配送等物流类型所占比例较小,当然这样也说明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它们都有相当大的增长空间。

3.2 现代物流企业招聘方式

招聘是当代大学生从校园步入社会的第一道坎,同时也是企业吸纳和筛选人才的一个重要手段。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可以清楚的看得到,网络招聘已经成为企业吸纳人才的重要途径,也给急于求职的人们提供了另一条路。除此之外,较为传统的校园招聘也占据了企业招聘人才的前三甲,这也让我们意识到只有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才有机会从人才招聘中脱颖而出。

3.3 企业对物流人才的需求量

物流已经成为企业的第三个利润源,而且保持相对高速的增长态势,因此专业的物流人才也会在一定的时期内受到相关企业的青睐。事实上,调查问卷反馈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各大企业都对物流人才都保有一定的需求量,大量需要物流人才的比例更是达到了35%。

3.4 企业对从事物流工作人员的性别趋向

对于“对物流人才性别需求”这一问题,如图4所示,可以看出,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偏向于招收男性物流人才。目前来说,调查的这些企业虽不具有100%的代表性,但还是有一定的典型性。从事物流行业,必须掌握物流的所有环节,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是要从操作层干起,而操作层往往都需要一些体力劳动,企业难免会考虑到女性的工作能力受天生因素的限制。但同时我们也认为,既然女性工作者在从事物流工作时有一定的限制,就更应该从各方面学习专业的物流知识,全面掌握真正的物流层面,从而从事一些指导类、评析类、策划类等工作。物流在我国本就是个还有待完善的朝阳产业,想成为未来的物流人才,就应该更全面地学习、实践,提高自身能力,从而改善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状况。

3.5 企业在招聘中对学历的要求趋向

成功地进入一家企业,最先面临的就是学历问题。在当今强调个人能力的时代,学历的高低对企业人才的选拔还是有部分参考价值的。与之前估计不同,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者并未在企业物流管理类员工占太大比例,甚至有很多在物流领域有所建树的都不是物流专业的。经过分析认为,这些现状其实归根结底和当前中国物流行业的混乱和体制的不健全有很大关系。据其他相关资料和在网上搜索的数据,以及日常中所见到的,我国物流企业对物流概念认识不足,他们对物流的认识仅限于仓库的管理和收发货,企业往往都只把重心放在销售上,而忽略引进专门的物流管理人才。

同时,物流管理人才的缺乏也是物流企业不得不降低标准的原因之一。虽然现在高校的物流本科毕业生较多,但是在学校学习都只是理论,而对于中国这个逐渐成为世界第一大消费市场的国家的复杂环境来说,他们还略显稚嫩。而目前企业里主要从事物流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是在实践中摸索,但是还是缺乏专业的物流管理知识,对物流的理解并不是非常深刻。

3.6 企业给物流毕业生提供最初薪金待遇

由表1可知,现今多数公司给物流毕业生的最初薪金待遇在1500~2000元。物流行业被评估得前景灿烂、潜力无限,但国内物流行业的员工工资却并不是很高。当然,个体的工资与公司的业绩、个人的表现、个人的学历和职业技能等因素有关。

3.7 应届毕业生在实习岗位上突出的问题

由表2可知,应届毕业生在实习岗位上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实践能力薄弱。应届毕业生在学校基本上就是纯粹地接受书本上的知识,缺少工作实践。为了实习时能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在校大学生应该在学习的闲暇时间多找点与专业相关的兼职工作,以增长工作经验。同时,高校要把实践育人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

3.8 企业对物流人才的能力要求

根据图6可知,各公司对物流专业毕业生的能力要求是很全面的,其中对沟通协作能力尤为看重,而对管理实践的能力要求也很高。由此可知,物流这行业对人才能力的要求甚是全面。因此,物流从业者应该不断地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在物流领域成长为真正的人才,并在这个行业走得更远。

4 总结与建议

4.1 对大学生个人发展的建议

应从自身的特点、思想实际出发,根据实习工作的要求和学院实习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尊重自己的主体选择性,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将理论、书本知识转化为工作技能,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并在实习过程中选择合适的工作单位。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上课时认真听讲,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特别是与成本控制、质量控制、信息控制相关的知识。在生活中,同学们也可以经常进行一些与物流相关的讨论,不但实现了知识的互补,还可以发现更多的角度和方法看待同样的事物,这样既提高了交际沟通能力、表达能力,还提高了分析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同时,要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乐于奉献的决心、在工作中提升自己的能力并升华自己的思想。

4.2 对大学院校的建议

学校应该多与企业沟通,努力满足不断变化的动态需求。大学院校应该重点帮助学生了解与成本控制、质量控制、信息控制相关的知识,做到教学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另外,学校应该多组织一些交流活动和实践活动。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们才能真正地学懂书本知识,而不是仅仅学了知识。大学不仅是一个传授知识的地方,还是一个育人的圣地。因此,大学院校还应该教大学生们做一个合法的公民,并且应该多提供一些平台,帮助学生提高沟通协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实践能力、英语水平和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

4.3 对物流企业的建议

首先,培养员工的专业素质。积极树立员工的高效物流配送意识,如保证产品质量的意识、安全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等。定期对员工进行物流设施设备的操作培训,指导他们如何正确使用设备和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在思想上和操作能力上同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其次,引进专业物流人才。可从高等院校聘请与物流专业相关的人才对配送中心的配送流程、配送方法等加以规划和设计,指导先进物流设施设备的操作以及物流信息系统的使用。

最后,建立一套有效的配送中心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对现有人才考核可以分层次进行,针对工作性质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目标和方案,可结合使用时间定性和定量考核法同时对员工进行考评。

企业应该注重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培养或采用高素质人才,企业内部要求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避免进行重复作业,通过提高效率,来增加效益。

4.4 对国家和政府机关的建议

国家和政府应该建设相关院校,专门培养物流企业人才,并且设立专业的物流规划咨询和研究人才的机构,以培养物流人才的物流科技创新能力,打造知识面宽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应培养一批具有过硬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师资。

政府也应加强物流企业与大学生之间的实习与合作,进行更深层次的人才培养。制定符合现代物流要求的发展规划,坚持立法先行;实施有利于物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培育社会化的物流市场;抓好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构建发展现代物流的产业结构;加强物流理论的研究和人才培养,适应我国现代物流快速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黄晶.武汉市物流人才分类需求分析[J].中国商贸,2015(4):56-57.

人事调查报告范文2

据测算失能老人超14万

据悉,为了解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状况、生活照料和护理的基本情况以及照顾者的状况,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天津市老龄办与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合作进行了“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调查涉及滨海新区、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西青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等10个区县,42个街镇,142个社区(村),880名失能老人。

根据样本结果,可估算本市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为6.65%。可计算出,到2019年底本市失能老年人总数约为14.33万人,且农村失能老人比例高于城市失能老人。按本次调查测算的失能老人占老年人的比例6.65%计算,到2020年,本市将有失能老人17.09万人;到2030年,将有失能老人21.48万人;到2050年,本市将有失能老人22.34万人。

重度失能者占36.82%

市老龄办副主任郭宁介绍,本次调查对象界定的失能老年人是指年龄在60岁及以上,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日常活动必须由他人协助或者完全依赖他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的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调查结果显示,轻度失能老人占总样本的47.79%,中度失能老人占15.38%,重度失能老人占36.82%。平均失能时长为7.37年。其中5-2019年的最多,占25.98%,其次为10-20年,占19.55%。通常随着年龄的增加失能程度有所加强;女性老人略多于男性;城镇的重度失能老人比例高于农村,轻度和中度失能老人的比例则低于农村。

受访老人中患高血压的比例最高,达到61.66%;其次是心脏病/冠心病,也已过半数(51.45%);位列第三位的是脑血管病(含中风),占49.18%;另外患糖尿病、颈/腰椎病、关节炎、青光眼/白内障、骨质疏松及耳聋的老人比例也较高,分别占20%-30%左右。

九成失能老人不愿去养老院

被调查老人中,93.59%的不愿意住养老机构,而他们的子女也不愿意送老人去养老机构,怕被周围人认为“不孝顺”。同时,由于老人的收入低,决定了其不可能支付太多费用入住养老机构。

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近一半老年人只能支付每月1000元的费用。而以某国办养老院收费标准为例,失能老人每人每天护理费45-90元、床位费26-150(8人间、4人间、2人间、单间收费不一),伙食费19元,按失能老人最低护理标准45元/天、8人间计算,一位失能老人每月所需最低费用为2700元。社会力量办的养老机构收住一位失能老人的费用一般在4000-4500元。这与失能老人所能承担的费用差距较大。

部分受访老人表示自己生活比较困难,需要子女或亲属经济上的资助。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购买一些保险保障服务或是养老服务、保健品等,对自身健康方面的“投资”很少。

照顾者平均年龄59.47岁

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53.22%,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35.44%。

58.79%的受访老人表示就医不太方便,24.4%的老人说一般,16.81%的老人表示就医方便。有3.42%的老人去年使用过家庭病床服务。

受访老人2019年上半年用于医疗方面的平均支出为11368.46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了5248.1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了553.47元,子女或亲属平均支付了1784.20元,自己平均支付了3569.05元,商业医疗平均保险支付了5.06元,医疗救助平均支付了9.71元,其他来源平均支付了247.54元。

《报告》显示,86.1%的失能老人由配偶、子女或亲属照顾。而失能老人的照顾者,平均年龄达到了59.47岁。照顾者每天照料老人的时间达12小时以上的比例最高,占到71.75%,有82%的照顾者表示每周照顾老人时间多于5天。受访照顾者中,40.35%的人会经常性出现“身体疲倦、睡眠不足、体力无法负荷”等身体不适症状;37.58%的人会偶尔出现身体不适。

居家养老要进行多项改革

市老龄办副主任郭宁介绍:在家庭规模小型化,尤其是独生子女家长进入老年以后,家庭急需社会提供有效的支持。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社会力量、政府共同构建积极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地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来破题化解。

人事调查报告范文3

其次,要求现场全面停工,由公司领导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改,尤其对临边防护、楼层水平洞口防护、外挂架防护、卸料平台及大钢模、布料机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改,对消防、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

另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强调作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并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做出深刻检讨。随后召开了全体施工人员安全大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大会。

通过此次事故的教训,项目部深刻反省,()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总结本次事故的教训,将进一步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奖罚制度、项目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现场门卫管理制度、项目动火申请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分包单位用电及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二、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除了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行严格入场三级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外,项目部还将大力实施职工夜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做好各劳务班组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对工人进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等,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第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的存在。

项目部将定期召开安全措施交底会,深入开展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绝不放过。

第四、进一步做好安全防护,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标准

项目部将加强楼梯临边、楼层水平洞口防护、电梯井立面防护、电梯井内水平兜网防护、外挂架防护网防护盖板、卸料平台锚固及荷载、大模板存放角度及支腿、布料机存放固定、木工房消防器材配备、钢筋房机具用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 三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坚持每日对外挂架、卸料平台等的检查工作,对外挂架防护、外挂架配件逐一检查,及时对卸料平台组织验收,做好验收记录,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承诺,全体管理人员将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调整充实项目组织机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检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审核从业人员资质和技术能力,及时督促检查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全面组织排查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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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事故责任的基本处理方式。但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 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 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

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延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实践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将采取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处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 。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

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 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所谓意外,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本身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对工伤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当然对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承担,这是工伤保险分散工业灾害风险的体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期间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在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若完全以保险责任的承担来覆盖侵权责任的补偿,因不存在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础而不具有可行性。而当同样的过错发生在用人单位身上导致工伤事故的,则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似有对同一事由因主体差别而有不公平对待的嫌疑。对于事实层面上存在着的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责任,如何在法律上进行处理,既取决于我们对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认识和定位,也与工伤保险的范围和保障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赋予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首先,我国劳动法和民法属于两个并行而独立的领域的特点,决定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可以共存。虽然在理论上对于劳动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还存在争议,但从劳动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一直是在民法之外发展,在这一意义上,劳动法的存在是一种独立的事实。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明确的规范,而《劳动法》

第1条就明确规定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尽管民法与劳动法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一直在持续,但是控制和减少职业伤害和救济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却是劳动法和民法所共同担负的责任,只是各自的侧重点不同,二者不同的责任制度构成并不存在相互替代关系。

虽然在民法体系内部,由于现实生活 中的某一自然事实符合多个法律构成要件会产生多个请求权竞合问题,存在多种处理方案,但就像民法的赔偿要求与刑事犯罪制裁可能并存在一样,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对同一现象的调整并不存在相互吸收的问题,否则就失去了各自不同的存在价值。

其次,国外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仅有参考价值,并不足以构成评价我国同类现象的标准;此外,不免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以外的民事赔偿责任,;(四)坚持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属性与企业负担加重没;将无法预料的风险交由社会承担的依据不能成为转嫁可;上述观点可能会遇到的反对意见是,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应当提及的是,追究工伤事故中的侵权赔偿责任,必然;权行为人(用人单位或第三人0存在过错为前提;

评价我国同类现象的标准。应当承认,在现有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中,确认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法律属性并实行双重赔偿非各国通例,甚至可以说是少数做法。但无论是实行工伤保险责任覆盖侵权责任,还是由当事人在二者之中进行选择,或者是侵权责任作为工伤保险责任的补充,都是其特定的法律发展过程及其现实生活要求的反映。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文化,它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而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局限性,为侵权行为法在一定范围内对劳动者人身伤害赔偿发挥作用留下了空间。杨立新教授在分析工伤保险待遇不能替代侵权赔偿责任时认为,一是因为保险的数额是固定的,与造成的损害没有相对应的关系,未必能够填补工伤职工的实际损害;二是因为保险不能赔偿精神损害,这两点皆是我国工伤保险的软肋。显然仅仅依靠工伤保险的单一赔偿无法全面满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

此外,不免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以外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祈祷威慑作用,有利于加强其安全生产意识,也是确定双重责任体系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因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发生的工伤事故,从理论上说是应当可以合理预见而且可以避免该损害的发生的。要求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对其过错承担责任,这种具有惩罚意义的责任的存在,可以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的尽其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侵权责任的存在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对于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尚未建立起安全投入是能带来丰厚回报的战略投资理念,要求其对工伤事故承担侵权责任,某种程度上会迫使其权衡利弊,加大安全投入,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

(四)坚持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属性与企业负担加重没有必然联系

将无法预料的风险交由社会承担的依据不能成为转嫁可以预见风险的理由。工伤保险实际上是一种转移工伤赔偿的风险和责任的社会共济方式,社会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不同风险企业和行业之间跨阶层风险分担,本企业或雇主跨时间风险分担。之所以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目的在于加强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保护,保证能够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获得及时的救助和补偿,维持其本人或遗属的正当生活,而不是让用人单位规避本应由其自己承担并有能力承担的责任。在工伤保险中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用人单位的个别责任转化为由社保机构承担的普遍的社会责任。用人单位即使对自己的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也仅负间接的补偿责任。只要用人单位依法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就意味其完成了补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履行其对劳动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不会发生保险赔偿责任之外的侵权赔偿责任,当然不存在增加负担问题,而其对因自身过错导致的责任承担,符合基本的社会正义,为理所应当非额外负担。

人事调查报告范文4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四区一县一市,残疾人总数有12.5万。这次调研涉及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黄石港区,城市调查点选择了联合村、十五冶、东风路、太子湾、冶钢村、大桥、磁湖、黄印村等8个社区;农村调查点选择了王英、灵乡、刘仁八、罗桥和还地桥五个镇的13个村,访问残疾人55人。

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地区执行了中央、省、市优惠残疾人、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不彻底不全面;少数村对政策不了解,农村中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的不多;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的方面存在拉大的趋势;大部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具体地说:

定救方面,城市残疾人贫困户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优先享受人平156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重残者还采取上浮50—100%的方法来保障其基本生活。西塞山区无房无工作的残疾人洪斌在社区领到每月312元。黄石港区有残疾人特困户295户,而城低保扩大到696户残疾人。农村残疾人的定救主要通过农低保来实现,但农低保标准低、面窄,阳新王英镇是国家贫困县中最有代表性的乡镇,集边、穷、库区于一身,全镇4.7万人中贫困人口占80%,县里分下来的农低保指标是610人,2240名残疾人中只有160人享受到,而且这人平10元标准的钱还不能按时发下来。

税费减免方面,城乡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对税务和工商执行优惠政策比较满意。阳新工商局北门分局辖区收取管理费时根据残疾程度不同酌情减免残疾人39户,双生分局则全免残疾人“麻木”车主的管理费,减半收取个协会费。大冶工商局虽然没有接到专门优惠残疾人的文件,但一直采取扶持下岗职工,减免特困户工商管理费的政策,残疾人身在其中享受减免照顾。农业税减免政策出台以来,全市残疾人农民和健全人一样享受3%的优惠政策。今年经济实力较强的灵乡镇率先取消农业税,黄石经济开发区也随后宣布取消农业税。湖北省农业税减免管理暂行规定中对残疾人按重、中、轻不同残疾程度分别减免税100%、50%、30%的特别照顾政策因年初颁布,宣传没到位,此政策没有普及贯彻落实。多数残疾人担心往年拖欠的农业税款会在今后被村里抵扣,虽然去年就没收了,但村里没明确勾销。王英镇泉丰村就有残疾人反映村组没有和残疾人算清积欠款,擅自将国家发给库区农民的粮补抵扣,直到去年上级发粮补一律要村民本人签字时,才使蒙在鼓里的残疾人始知有粮补这回事。还有,残疾人困难户子女学杂费减免面不宽。

医疗保障方面:访问的残疾人普遍对就医有意见,小病拖着不敢进医院,大病四处向亲友借钱,绝大多数残疾人医疗无保障。罗桥五个村七户残疾人家庭中就有五个患重病或大病,债台高筑,生活难以为计。他们都要求医疗救助。居住在西塞山八泉街办的前截肢世界冠军、省劳模陆林今年46岁,已有三十年工龄但因厂里今困难无法为他缴医疗保险,也时刻担心生病无钱医治。而其街坊陈新华因患高血压,为保命通过做副食小生意筹集医疗基金,才为自己买了医疗保险。冶钢村27岁的智力残疾人汪莉芬去年年底因突发糖尿病,住院治疗费1万多元,通过社会捐款才得以解决。可出院后每天还要注射两针胰岛素,费用无着落。

今年大冶作为全省试点,全市4万多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只要个人投入15元就可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但在乡镇,这一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灵乡镇凭借其经济实力政府为残疾人全部承担了个人出资的那部分。阳新县及其他农村暂时还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近年来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主要是和过去相比,和全国奔小康的大潮流比。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却相对下降。残疾人由于自身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在与健全人的竞争中难免处于劣势。绝大多数城镇残疾人只能在低收入职业岗位上就业,残疾人哪怕找一份收入低微的工作也很困难,有一位门卫残疾人嫌200元工资低却不敢提出加工资的要求,因为随时有健全的下岗工人盯着这一空缺。身处库区土地被征用开发的农村残疾人由于补偿政策不倾斜,面临粮食涨价吃不饱饭的新问题。王英库区有一家七口靠断了一截手臂的户主栽种二百棵桔树,年收入一二千元,买粮食只能吃半年,另半年靠吃薯片,如今大米涨价,生活质量明显下降。大冶市罗桥办事处徐家铺村55岁的户主徐田友一家俩残疾,面对屋梁断裂、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的两间危房,束手无策。十里铺村一家三代三口人都残疾的陈迪堂今年63岁,半边土屋山头都歪斜了,随时会倒塌。村干部无奈地说:“依靠基本生活保障金还无法维持一日三餐,我们经常叫陈老头从村食堂背大米回家。而村里能力有限,钢筋水泥都涨价了,房屋改造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据统计,农村残疾人无房危房户阳新县有12800户,大冶有4000多户。

2、开展扶贫工作几年来,残疾人中的脱贫率很低,返贫率却很高。由于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方式和下岗失业人员(临时保障)、灾民(一次性保障)、孤老(老年期保障)、弃儿(找到抚养人之前给予保障)等的保障方式没有区别开,不加区别地把农村残疾人列入扶贫对象一起进行扶贫,达不到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目的;而不加区别地把城镇残疾人拿城市低保的贫困户和健全人一视同仁也是不合理的。黄石港有一残疾人想通过做早点生意补贴孩子上学杂费,社区却对其家庭收入核算追踪,可能会使其享受的城市低保金降低。另外,《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中安排的低息扶贫贷款很难落实到残疾人。因为实际掌握着贷款发放权的农业银行是商业银行,它考虑的是贷款能不能收回,资金能不能增长效益,残疾人偿还能力较差,所以不愿意把贷款投放给残疾人。阳新县的残疾人强烈要求贷款创业,但贷不到款,县残联也无奈。

3、农村残疾人从目前的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不多。一方面只有大冶作为全省试点开始实行,而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开展;另一方面,政府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个人交费的补贴较少,大冶只有灵乡镇为残疾人全额补贴,其他镇没有补贴。残疾人普遍反映镇政府财力不足而将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限制太多,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比例又高,几乎享受不到政策实惠。

4、残疾人的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等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减免政策往往到基层就落实不了。一个是上级的指标任务在作梗,一个是相关部门没有制定或没有执行专门针对残疾人的减免政策。。村里农业税任务是镇里将社会减免数统一扣除后再分到每个组每个人(包括残疾人),而没有直接戴帽减免残疾人,村干部说你不交只有转嫁到亲属承担,健全人谁愿多摊?工商部门的优惠政策也只针对下岗工人、特困户(当然包括

残疾人下岗工人和残疾人特困户),而没有专门针对残疾人的优惠减免政策,他们也有收取工商管理费的指标任务。学校的学费减免同样如此……

5、基层残疾人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以致工作目标很难实现,残疾人很难从残联的工作中直接得到利益或得利不多。一是镇政府的残疾人工作者没有专职,都是搭附民政工作一起,即使这样,人员还不能保证。刘仁八镇的一位残疾人工作者做了九年,还是临时工。金牛镇在我们走访时已有七个月没发工资了。二是工作经费一般是由民政那条线拨下来,残联系统基本上没有人头费和事业费下拨。三是镇里工青妇都有专职和编制,而同样是做群众工作的残联却没有。残疾人工作无经费无专职无编制,上面的优惠政策文件发下来无法落实到村组和社区。阳新县是国家贫困县,县残联的同志由于工资发不到位,没办法报销差旅费而不敢下乡。镇里的同志又叫苦:民政自己的事都做不了,没有精力顾及残疾人工作。村里的残疾人由于无路费不愿来县残联办理《残疾人证》,农村残疾人大部分不知道农业税减免政策,更无从谈到落实。大冶还地桥就有一户盲人反映他家在税费改革之前按人均计算交税金200元左右,税改后按田亩计算要交300元左右,相比之下负担加重了。

三、对策和建议

根据调研的情况及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呼声,我们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时应该增加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内容,有效维护市场经济形势下和改革大潮中残疾人的社会利益与生存权利。应该把注重务虚的弹性条款变为注重务实的操作性更强的条款。

2、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出台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时,必须同时制定和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强化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保护。特别是在财税征收时要明确戴帽减免残疾人的税款,要用精神的、物质的多种手段帮助残疾人群体。

3、政府民政部门发放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时,只和残疾人本人发生关系,不牵连残疾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生活,也不对其家庭的收入逐月追踪考查,更不要规定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家庭只能过最低水平的生活。应优先提高农村残疾人和城镇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4、2003年11月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已经下发,我省在出台该政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时应明确将贫困残疾人作为救助对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上,应设法将与残疾人康复的相关内容纳入,包括精神病防治、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假肢安装、助听器配戴等。并对残疾人实行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5、各级残联和财政部门要联合起来尽快摸清村组残疾人的详细状况,必要时可通过培训班、工作组等形式培训工作人员,市县残联要加大办证力度,深入农村,上门服务,为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将农业税减免政策落实到人。

6、鉴于基层残联力量薄弱的现状,各级政府应在乡镇机构改革时注意残联的位置和群团组织一样的政治待遇,并保证有专用经费。为此,省里应出台文件政策,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一定比例划拨给乡镇用于残疾人工作。

7、市政府需要对《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作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特别是对农村残疾人的扶助措施,大冶和阳新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8、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和残疾人事业的迅速发展,各级残联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塑造一支求真务实的队伍;并把残疾人事业的深入宣传和基层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使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到人。

人事调查报告范文5

    一、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有注册护士4000余名,实际在岗约3500名左右。长期以来,我市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单位高度重视护理工作,不断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有力保障了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但是,从调研的情况看,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严重影响到医疗与护理工作的协调发展,影响到医疗质量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1、护理人员编制不足,护理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在调研的11所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护理人员配置不足问题。各医院床位与护士之比均小于1∶0.35,实际医护比例平均为1∶1.05。

    2、大量使用临时护士,护理队伍不稳定。近年来,所有医院均使用临时护士,部分医院临时护士比例占到全院护理人员的50%以上。由于临时护士中多数人员与医院没有合同关系,大多数人在自己技术水平熟练后即“跳槽”。

    3、护理人员待遇偏低,积极性难以充分以挥。一是学习培训机会少,业务素质提高困难。医院在职护理人员每年能够外出参加进修学习和培训的人次仅占全院护士总数的5.7%,占全院外出培训学习人员的20%(护士占全院业务人员的40%左右),大多数护士都是通过业余时间自学或岗位练兵来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一些医院对护士的10%的工资和护龄津贴根据本单位情况已被取消,县级医院护理人员的“三金”仍未办理,成为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三是职业防护不得力,健康状况受到威胁。在肿瘤、放疗等科室工作的护士由于长期接触化疗药物,致使身体抵抗力下降,近80%的护士感到护理执业风险大。四是护理职称设置不合理,高级职位偏少。

    4、护理的专业性未得到认可,年龄偏大的护士在“二次择业”时多数被安排在非护理岗位。在医院管理中,40多岁的老护士多数被安排到行政、后勤、医技科室,医院没有建立结构合理的护理专业人才梯队,极不利于护理事业的发展和人才队伍的稳定。

    5、护士整体素质偏低,不能满足医疗工作的需要。全市护理队伍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仅占护士总数的0.34%,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占70.3%,个别医院达83%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数占护士总数的0.5%.中级职称占18.6%,其余均为初级职称。

    二、影响护理人才队伍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

    1、医院管理层“重医轻护”,对护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多年来,医院在工资、奖金、住房、工作条件、发展前景等方面向临床医疗和医技人员倾斜,不少人认为护理工作缺乏技术含量,把护理等同于普通服务工作,护理人员未能按职称上岗,无论年资高低都承担同样的工作。减人首先减在编护士,造成护理人力资源的浪费和护理队伍的不稳定。

    2、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扶持力度不到位。近年来财政对医院均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数量少还经常不到位,这种趋势越到基层医院越明显。大量使用廉价的临时护士,从客观上讲也是医院为了降低医疗成本。

    3、护士毕业后就业困难。护士毕业后,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没有形成向基层医疗单位流动的机制,造成城镇医疗机构大量使用聘用临时护士。聘用的临时护士在医院护士队伍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成为医院护士队伍重要组成部分。

    三、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

    1、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护理工作与医疗工作的和谐发展。政府主管部门应结合护理人才队伍培养的实际制定准入标准,合理确定护理人员学历准入门槛,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规定,医院护士编制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克服“重医轻护”倾向,定期分析护理队伍的现状以及制约护理队伍学科发展的因素,重视护理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着力稳定并发展护理队伍。要充分考虑临床对人力资源的调配使用是否合理,考虑为护士构建“从一般到专业、从专业到专家”的职业阶梯;要根据岗位的不同,向护士提出要求,建立引导护士发展的机制,让护士踏实在临床工作。充分认识护理人才在医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培养、使用好护理人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以促进医疗与护理的协调发展,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2、完善聘任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护理人才队伍。一是各级政府应深入贯彻《陕西省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在卫生系统全行业认真落实全员聘用制,建立新型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制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措施,由县区政府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注册执业护士按编制数量予以工资保障。三是人事、卫生部门指导医疗单位严格遵循“按需设岗、以岗定人、以条件进人、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完善护士聘用管理机制,在有编制情况下,应尽量和医生一样,引进高素质的护理人才。医疗单位根据护理人员的职业特点,积极落实护理人员的职业防护,落实“三金”,建立必备的防护设施,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四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监督医院落实对护理人员待遇,落实汉中市最低工资的规定,确保广大护士的合法权益。

    3、改善护理队伍的学历、职称结构。加强培养专科护士工作,培养造就基础理论扎实、素质技能好、能在紧急条件下应战的护理人才。三级医院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必须达40%以上,护理管理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定期接受管理培训。把护理人员继续教育与护士注册、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4、 加强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护理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成人教育,为护理人员在职广开学路。由卫生行政部门对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提出具体的管理办法,继续教育的学分与晋升职称、护士执业注册、年度考核挂钩,达不到学分要求的人员,不得晋升职称,不能执业注册,年度不能考核“合格”以上格次。

人事调查报告范文6

二、调查目的

我国目前有残疾人6000多万,关联到大约2亿家庭人口。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扶持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我通过参加关注身边的残疾人暑期社会调查活动,了解到了我家乡关于残疾人的情况。通过这次活动我认识到关注残疾人的重要意义,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关爱残疾人,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三、调查方式

活动中我们采用了多种调查方式:文献调研(资料查阅)、实地调研(走村入户)、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现场采访、个别交谈。

四、相关政策

1.东营市残联出台的关于残疾人的政策:

利用5-8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享受普惠政策,着力加强特惠保障力度。通过健全残疾人专项救济金制度、实施残疾群众温馨安居工程扶残助学工程逐步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通过政府补贴,扩大保障范围等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险状况;通过免费提供辅助器具、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托管安养费用,改善孤残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等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今后,残疾人重度特困救助标准更高,覆盖范围更大,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就业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购置专用助力车享受补助,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逐步推开,残疾人将获得更加广泛有力的社会保障。意见》采取一系列新举措推进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法律服务工作,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平衡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其中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址新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残疾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多元化、规范化。

2.东营市出台的关于残疾人的就业政策

东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11年,东营将继续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新建残疾人扶贫基地10处以上,发展庭院经济50户,扶持个体从业30名,培训残疾人3000人以上。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到市直机关党政事业单位工作。并且年内计划救助残疾人8000名以上,做好残疾人托养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残疾人托养机构。并建立完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求助政策,确保不因贫、因残失学、缀学,力争将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山东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定点学校。

3.东营市助残日开展的活动

据了解在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活动中,东营市残联设计了十项扶残助残活动,在全社会再掀助残新。一是举行东营市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暨你行,我行爱心不找零活动启动仪式;二是市残联与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开展关爱帮扶农村残疾人爱心与你同行助残活动;三是举办东营市第二届特奥运动会;四是在全市开展手语推广月活动;五是举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共享阳光小康工程启动仪式;六是举办农村聋儿家长康复知识培训讲座及体验活动;七是与市科协共同开展科技文化进农村社区活动;八是与市社科联组织开展东营市第四届残疾人事业论文征集活动;九是在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十是广泛开展助残日走访慰问活动。此外,东营市大王镇在全国助残日还开展残疾人免费义诊活动。

五、具体案例

谈话中我们了解到刘大爷的家境条件并不好,上有80多岁的老母,常年靠药物维持生命,妻子也60多岁了(妻子年轻时因车祸腿部受伤,走路不便)还有一个刚上学的孙子,全家只靠儿子和儿媳的微薄收入来维持生活。了解到这些时我的眼眶已经微湿,想到老人不能安享晚年心里有一种很说不出的滋味。但从刘大爷的话语中却看不到丝毫的伤心与难过,在他的身上我读到的是乐观与坦然。当我们问道会不会因为身体的原因给日常的生活带来不便时,刘大爷笑呵呵的说:没事没事,都习惯了。刘大爷觉得全家人快快乐乐在一起就是一种幸福,他认为自己有年轻力壮的儿子、活泼可爱的孙子就已经很满足了。刘大爷意味深长地说: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无论什么都需要面对。刘大爷为补贴家用和老伴养了十几只兔子,过着朴实的农民生活。刘大爷并不因为身体的残疾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相反,他热爱生活,享受生活的乐趣。谈话中老人总是乐呵呵的,每天,他都看新闻了解国家大事,最近老人经常关注伦敦奥运会,和我们谈话时刘大爷还发表了自己对伦敦奥运会的看法,告诉我们要有强烈的国家荣誉感,告诫我们好好学习,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刘星昌老人是需要我们关心的残疾人,但他更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老人并不因为身体的残缺而垂头丧气,愁眉苦脸,也并不因身体的残缺而自卑。他坦然面对生活,从容面对命运带给他的一切。从刘大爷的身上我体会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像刘大爷一样的平凡人,身体残缺的刘大爷在平凡的生活中乐观的生活,坚强的面对挫折。从这位老人身上我们学到的是一种人生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