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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工作要点范文1
一、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定依据、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作进一步的清理,对照省政府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力争保持与国家和省同步。
二、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
(一)对取消后还需通过其他方式监管的审批事项,制订并落实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脱节。
(二)对转移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移交和接收工作。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设立移交过渡期,防止出现拖延现象。
(三)对转为内部职能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对涉及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由原来的特许制转变为招投标、拍卖等方式。
(五)对终审权不在市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省政府扩大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下放县(区)管理,进一步扩大县(区)管理的权限。
三、健全行政审批公示机制。
(一)完善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告公示及查询功能,制订《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管理规定》,逐步将行政审批信息征集、信息公示、网上投诉受理等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内容纳入统一、规范、制度化管理。
(二)推行行政审批信息公示评估制度,建立行政审批公示考核体系。
(三)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审批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法律分析和专家论证制度,在决策前事先组织技术专家、法律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决策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推进审批程序的公开化,提高实施的透明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被许可事项的活动的检查。各部门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履行监督检查。主要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的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和实地检查,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督促被许可人对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
(二)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我市行政许可的设定,建立动态、长效的监督机制,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的检查活动;
(三)加强行政审批实施的日常检查。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许可集体决定与备案制、首问责任制度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审批机关层级监督及部门内外分权等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实施的日常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许可行为。
五、推进一站式网上行政许可服务系统建设。
在完善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的各项功能的基础上,总结省内各地“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的经验,制订建设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网上许可系统建设。
六、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其他改革相结合。
一是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等问题;二是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与“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七、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与完善
行政审批工作要点范文2
一、2010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主题,以“巩固回升、加快发展”为工作基调,按照“推进生态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维护安全稳定”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坚强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信息协调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德办发〔2010〕68号)要求,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七项制度,落实责任;三是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制度,认真梳理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四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杜绝公开不当造成危害。五是加大灾后重建信息公开力度。自前年以来,全市林业灾后重建重点工程项目都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及时主动的通过相关平台向全社会公布信息,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投标,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二)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林业”网站建设。今年来,加强对互联网站的管理工作,将“林业”网站与“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连接,及时全市林业工作动态和林业灾后恢复重建等一系列信息。二是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林业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借助政府公众平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接受监督,方便群众。今年,市林业局共有196条政务信息被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市委、市政府网站采用,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相关信息160余条。进入森林防火期后,我局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视滚动森林防火信息10000余条。
(三)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今年,市林业局继续清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及条件、申报材料、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林业”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印制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告知单、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期限等,确保了行政审批工作公正透明。
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突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保障能力建设”等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通报。按照《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加强灾后重建信息公开力度,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的要求,全市林业系统进一步加强林业灾后生态修复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通报,确保林业工程项目和重建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和重建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二是做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保障能力建设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相关工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如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林业政策等,各地均以村、组为单位将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等情况进行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三、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各种形式向全体林业干部职工加以宣传教育,使他们充分认清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从提升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入手,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公共行政服务审批服务水平、切实提高林业部门整体形象。
二是进一步利用载体,提高公开水平。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林业门户网站等有效载体,随时报告林业发展动态。加强林业政务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文字综合能力,积极向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上报、通报林业政务公开各类信息。
行政审批工作要点范文3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6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以“五个有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有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实现了全公开。对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了“接、管、放”工作,及时重新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指南,全面梳理、清理过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今年1—11月,共公开政府信息50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项、行政职权事项3项、便民服务事项5项和行政处罚事项0项,每个事项均明确了具体内容。公布区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项。在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家具配套市场开设了知识产权和技术市场等行政服务窗口。
(二)有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落实财政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工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公开平台上了本单位的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情况表。
(三)有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我局在家具城设立巨型广告牌并开设服务窗口,开展知识产权受理及维权服务,并开通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电信电话12330”,区维权工作网站;二是在区政务公开网站相关服务信息。截至目前,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00多条,其中2014年公开50条。
二、对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今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在区维权工作网站了知识产权申请、维权等相关知识信息,并通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电信电话12330”电话接受群众对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投诉,及时使群众的诉求得到回响。
三、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情况
近年来,我局在国家、省、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一是平台建设不断强化。以“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系统”,结合本局的实际,实现了部门信息公开和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基础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三是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明确分工,及时对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提供了政务服务的制度保障。建立了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主导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公开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较大,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一是领导意识还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人员紧缺,职责也明确不够。
行政审批工作要点范文4
一、规范交通信息公开,推进热点问题透明运行
1、严格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单位的部门职责、领导及内设科室、行政处罚标准、行政审批指南、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事项,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力、投诉举报等内容。
2、积极推进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办事公开。对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向社会公示,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管好用好,切实发挥效益。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将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由“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由“自我满意”向“群众满意”的转变。
3、切实加强内部公开工作。要围绕干部选拔使用、内部预决算、资产状况等干部职工关注的问题,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4、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完善一门受理制、并联审批制、首席代表制和绿色通道制,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二、突出重点,把政务公开落实在方便群众上
1、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办事公开。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对客运线路审批、调整等群众最需要知道的政策规定,以及办事程序、评定结果都要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解决问题。
2、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提供所需的交通信息查询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门户网站的建设,除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局长信箱、在线咨询和投诉监督等平台,畅通渠道,使人民群众能够主动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
3、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把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执法机构和服务窗口,面对面为群众解答和解决问题。
4、探索建立交通政务公开与纠风工作的互动机制。把基层政务公开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注重解决问题,深化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的效果。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1、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局属各单位把政务公开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力量,配齐配强人员,保证必要的物质条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动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督促,积极协调,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行政审批工作要点范文5
按照这一要求,县水利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全程制、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限时办结制和网上审批制。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全面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公布和备案程序,确保我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文件。
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要建立健全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要建立健全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规范行政裁量权
要继续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要继续推行增强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对事实认定、行为性质、裁量结果等方面进行充分说理。
六、继续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完善和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权责统一、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落实”。探索公众参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途径,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
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行政审批工作要点范文6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推进安监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以十精神为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积极做好安监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保障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和风险评估作为重点,全面规范,防止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三、完善学法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完善安监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法培训,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考核、考试纳入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要重点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定期轮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考试。
实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领导班子要开展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重点学习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系统学习安监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安监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要建立学法制度,学习与即将提交会议进行审议的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应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促进审查工作的规范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纠错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向社会公布经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理顺安监部门职能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市政府做好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清理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力度,对清理调整后的审批项目及时修改、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审批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巩固流程优化成果。
(二)继续做好扩权强县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审核公布调整的扩权强县下放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协调解决扩权过程中的相关具体问题,确保扩权事项落实到位,有序交接。
六、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执法。安监行政执法主体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本部门安监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规范执法内容,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实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听证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的文书和案卷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提高裁量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升行政处罚公信力。
(三)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和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县(市、区)和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个案监督,引导行政执法机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机构职能、工作要求、工作流程,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积极利用科技手段,促使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规范。认真总结、推广各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推动各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七、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强化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行政执法监察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案卷评查工作,严格实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的规定,严禁以罚代刑,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正当,文明、公正、规范执法。
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加大实地调查力度,实行重大复杂案件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层级监督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责成有关行政机关整改和纠正。落实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问责制度,提高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