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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申报材料范文1
根据杭政办〔20**〕1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年第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和**市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对本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带动作用。
2、在**地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按规定备案(或立项)的当年或上年完工的项目。
3、企业有一定的带动力,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或与本市农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联,促进本市农业出口创汇、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4、企业经营主体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5、项目总投资在140万元以上(其中土建部分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如仅为设备投入,应在100万元以上。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或淳安县的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投资放宽到100万元以上(如仅为设备投入,应在70万元以上)。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界定按杭政函〔2006〕140号文件所列的乡镇区域和产业类型加以确定。
有关区、县(市)在申报本批农产品加工技改项目时,必须落实当地今年第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改资助资金。
(二)申报材料
1、**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助项目申报表和各区、县(市)经贸局(计经局、经发局)审核的技改项目备案表(或技改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购置设备、土建工程的记帐凭证和正式发票复印件(设备、土建分列);
3、企业资产负债表(20**年12月31日)和损益表(20**年度)。
二、自主创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凡本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新产品经确认、或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以及获得专利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都可以申报。
(二)申报材料
省级以上新产品确认、鉴定证书,专利授权书等相关证明。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由各地农产办牵头组织申报,技术改造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必须审核并签署资金落实意见;市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自主创新项目由区、县(市)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附相关证明复印件。请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市财政局、**市经委各一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的农产品加工技改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一份。逾期申报不予受理。未明事宜请与**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农办经济发展处)
**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经济委员会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范文2
关键词:矿山农村经济;生态农业;财政政策;扶持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村级集体经济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仅是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经济任务,也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实现基层社会持续稳定的重大政治问题,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樟村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地处宜昌市夷陵区北部山区,矿产资源丰富,被称为“中国磷矿之乡”。近年来,该镇充分利用其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研究探索多种渠道、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经济实力,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该镇矿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村级集体经济原有的收入渠道趋于萎缩,缺乏新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一些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缓慢,而支出刚性很难抑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一些村集体经营管理不善,债务沉重的问题比较突出;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思想认识、政策措施还不到位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樟村坪镇的部分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村级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创新思路发展矿区村级集体经济,已经成为樟村坪镇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樟村坪镇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扶持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充足的人力资金为支撑,离不开政府财政资金的大力扶持,政府在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没有政府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将举步维艰。为此,樟村坪应该深入分析财政资金重点扶持的方面,立足地方特色实行生态农业项目化,充分争取扶持资金财政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争取政府政策支持
樟村坪自然条件优越,农业发展基础较好,具备发展生态农业的优势条件。在发展生态农业过程中,应该结合樟村坪农业发展实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生产经营项目,依靠特色农业和优势产品占领市场。政府应该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服务,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除此外,还应该积极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并在法律、政策许可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的放宽村集体土地资源开发经营的限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集体资产,提高利用现有集体资产开发经营的创收能力,政府要在项目审批、项目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切实的扶持和支持。
(二)积极申报农业项目,争取政府财政扶持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范文3
一、服务对象
凡符合科技项目申报、实施条件的市内及驻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经济组织等均属中心科技项目服务对象,随时可以与中心联系,商议有关服务事宜。
二、服务形式
(一)项目咨询与策划服务。及时提供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组织科技培训、进行项目申报策划等,包括开发项目、挖掘项目、培育项目以及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二)项目与组织服务。及时提供各类科技项目服务,包括组织项目资源、撰写项目申报材料、疏通项目申报渠道、做好项目宣传汇报等。
(三)项目合作与中介服务。及时为市内有对外科技合作需求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合作中介服务,包括联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专家学者、科技项目等。
(四)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即在项目申报前提供咨询策划服务,在申报过程中提供项目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专家支持,在项目实施后撰写项目总结、项目验收材料等。
(五)项目协调组装服务。对需要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提供组织协调、材料组织、项目组装等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工业类项目:国家创新基金和各级工业支撑、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类等科技项目。
(二)农业类项目:国家农转资金、富民强县和各级农业科技支撑、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项目。
(三)社会科技类项目:各级资源环境类、节能减排、社会发展支撑、科技对外合作等科技项目。
四、服务保障及相关要求
(一)密切与部、省及县(市、区)科技部门的合作,加强沟通与联系,提高科技项目服务的水平和效益。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范文4
一、扶持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扶持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应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无不良记录。
(二)辐射带动原则。企业与农民建有稳定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带动当地农民增收。企业能够吸收当地农民劳动力,解决农民就业。
(三)扶优扶强原则。对全市现代农业建设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优先扶持;对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项目优先扶持;对龙头企业和三资农业企业中的成长型企业项目优先扶持;对出口企业项目优先扶持。
(四)公平公正原则。凡符合农业产业政策和支持条件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三资农业企业均可申报。
二、扶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财政资金贴息范围主要是产业化企业用于企业本身生产扩能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科研开发、原料农产品基地建设、定单农业流动资金贷款等项目的贴息。已享受其他类别或部、省级支农项目扶持的,不再同时享受贴息扶持。
申报企业申请贴息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苏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必须:
1.具有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成交额1亿元以上。
2.辐射带动能力强。企业在苏州市范围内有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与基地农户有稳固的合同契约关系。
3.企业资信良好。企业的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4.产权明晰,资产结构合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产品具有竞争力。主营产品符合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方向,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产销率90%以上。
6.项目建设履行了合法审批程序,各种手续齐备,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整。
(二)属于苏州市市级三资农业企业的必须:
1.紧密连接本地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潜力大、效益好、辐射带动面广、出口创汇能力强的优势外向型农业企业。
2.对本地农业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各类成长型、科技型、加工型农业企业。
3.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具备企业化运作,实行规模化、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的各类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基地)。
4.能较好地解决当地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生态效益显著,以“绿色、休闲、参与、体验”为基本特征,集生产、生活、生态和农业产销、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服务等三次产业于一体的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企业。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原则,凡符合扶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均可进行申报。其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向所在市、区发改委(局)和财政局申报;市级三资农业企业向所在市、区农林局和财政局申报。经企业所在地市、区发改委(局)或农林局分别会同财政局初审同意排序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发改委或农林局和市财政局。
(二)申报材料。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各市、区发改委(局)或农林局和财政局联合推荐文件;
2.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填报《苏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3.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主营产品,加工能力,原料基地规模,带动农民增收,消化农村劳动力等。同时,说明申报贴息项目情况。
4.项目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有担保的提供)、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凭证。
5.原料收购合同。
6.企业上年报表和当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7.资信等级复印件。
(三)项目审核。市发改委全面负责市级龙头企业项目的审查;市农林局负责对三资农业企业项目情况审查。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投资情况审查。市、区相关部门要对所推荐项目及其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资金下达。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农林局按照项目投资或贷款核实结果,据实测算项目的贴息补助金额,按程序审查确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分别会市发改委和农林局联合行文下拨资金。
四、贴息额度
市级财政每年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发展和财政实际预算安排定量资金用于贴息,当年节余结转下年安排。项目贴息额度: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市级三资农业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贴息金额在贴息上限内按年度5%的贴息率据实计算,贴息期限为上年9月21日至当年9月20日。
五、申报时间及其它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范文5
1、为确保专项资金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各乡(镇)街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应加强财政支农的信息系统建设,分级建立支农项目库,并上报区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区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汇总后建立区级项目库,使项目管理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经审核论证的项目,纳入区级项目库管理。纳入的项目必须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库按照已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备选项目进行科学分类排序,逐步做到申报和审批项目从备选项目库中提取。
3、将农产品基地纳入项目库管理时应注意规模效应,集中连片开发,避免重复建设。
二、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
1、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分级次管理,不得越级申报。凡乡镇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乡镇财政所与乡镇政府共同审核同意后向区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申报,由区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农业部门申报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经农业局、水务局审核后会同财政局审定,并联合发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区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经分管农业的区长同意后由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局联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市级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是:(1)资格审核。项目单位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2)形式审核。申报材料是否按规定填报,相关资料是否齐备等。(3)内容审核。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真实可靠,项目预算是否合理。(4)资金来源审核。项目投入资金的构成极其来源是否明确,申报承诺的自筹配套资金是否能够到位。
2、每年区级预算的农业、农村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为:分管农业的乡镇(街)长(主任)组织乡(镇)经济发展办、乡镇财政所对本乡镇应解决的农业、农村水利方面的重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严格筛选后,经乡镇(街)长(主任)同意、加盖公章后分别报区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区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共同调查研究审核后汇总并报分管区长签审,后经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最后经区人大审核通过后实施。
3、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做好所申报项目的论证工作。乡镇财政所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单位必须填写《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及项目预算表。凡申报项目资金达10万元以上必须严格按标准文本格式上报。
4、各乡镇应避免项目重复、交叉申报,原则上同一村组不得连续两年申报项目,农业专项资金项目与科技三项经费项目中的农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三、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
补助给乡镇及村组的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项目进度拨款给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如需向项目建设单位拨款时,必须先按照“双签制”的要求填写《区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审批单》,报区财政局审批后方可拨款。财政所对项目单位拨款分别按50%、40%、10%的比例拨款。
四、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与绩效考核
1、项目实施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图纸及预决算表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2、项目完成后,区财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是否按照计划实施建设、完工;是否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使用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设施是否有相应的管护制度;项目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的幅度。
五、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1、财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检查方案,统一部署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2、乡财政所会同乡(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对辖区内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次年三月底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财政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3、监督检查内容: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资金(包括自筹配套资金)下达、拨付、到位情况;项目计划是否落实;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情况;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有无虚列资金支出、白条抵帐、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现金支付;项目决算、项目验收是否规范,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范文6
一、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增强农业支撑能力
1、推进先进技术应用。每个乡镇安排一个村试点,实施大豆大垄密植连片500亩以上每亩补贴10元,玉米“通透密”连片300亩以上每亩补贴15元,小麦“早高密”连片300亩以上每亩补贴10元。
2、强化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四化”、“五统一”标准,切实提高农业标准化种植水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级核心示范园区补贴2万元;乡镇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达到标准的,补贴1万元;村级科技示范户每户补贴200元。
3、促进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实施有机肥补贴政策。2011年,重点在村、村、村等村,实施2.5万亩的生物有机肥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20元/亩,即直供50万元的生物有机肥。
4、扩大农业阳光保险规模。对参加农业阳光保险的地块,每亩补贴2.25元,全县计划补贴40万亩。以有效提高全县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二、优化生产经营形式,提高农业发展后劲
5、鼓励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沿江乡镇组织l0户以上农户流转土地并发展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山区乡镇组织10户以上农户流转土地并发展规模经营连片面积达到1500亩以上,并且达到“五统一”标准的,经县、乡、村相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认证后,实施深松起垄的享受补贴15元/亩,实施浅翻深松的享受补贴10元/亩。并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投入等优惠政策。
6、鼓励加强农机投入。对乡镇、村及发展规模经营的经营主体和农户,给予优先扶持农机作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机单机购置补贴。
三、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7、扶持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特色农业,稳步提高高产高效农作物种植比例。单块地种植马铃薯在300亩以上的,对购买马铃薯播种、收获机械的每台机械给予购机款30%的补贴,最高补贴限额为5万元。对新建日光节能温室3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20元/平方米的补贴。支持万亩水飞蓟示范基地、万亩麦豆轮作示范基地、万亩杂粮示范基地、万亩小麦和玉米示范基地建设,并给予优先立项,优先扶持发展。
8、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大力支持从事境外农业生产的企业和个人,扶持培育境外农业生产开发的龙头企业,并保证享受县政府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力争2011年实现境外开发土地面积20万亩的目标。
9、积极发展劳务经济。鼓励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对参加由政府指定机构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的劳务人员,实行全部免费培训。对将耕地通过转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全部流转的农户,在转移到其它行业过程中享受优先审批权,优先给予政策扶持。
四、全力开展场县共建,实现两地资源共享
10、推进跨区作业。农场跨区到地方各村开展“三代”作业的,享受与农民同等待遇。
11、推广农场栽培模式。对整村推进实现农场代耕、代种、代收和实行农场栽培模式的,每亩补贴20元。
五、补贴管理办法
(一)领导组织。成立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农机局、监察局和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落实农业生产优惠政策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批、监督和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受理项目申报、管理及召集领导小组成员议事会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