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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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市场论文

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文1

我国票据市场自1998年中央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后,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票据种类不断增加,呈现高速发展态势。2001年以来,票据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动向。本文拟在分析当前票据市场的基础上,探讨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模式的转变。

一、当前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经营机构大量增加,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对票据业务认识的逐渐提高,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将票据业务作为拓宽收入来源、调整资产结构、降低资产风险的主要业务品种,全力投入票据业务的拓展工作。目前,部分农信社、城市商业银行经人民银行批准,也相继开办了票据业务。经营机构大量增加,导致票据业务竞争日益升温。

(二)市场利率持续走低,盈利空间不断缩小

同业竞争的加剧,导致近两年票据市场利率持续下行。从直贴业务来看,在一些经营机构重规模、轻效益的错误导向下,价格的非理性竞争现象较为严重,不少地区的直贴利率已与人行再贴现利率持平,个别银行甚至还以低于法定利率的价格来争夺票源。转贴现方面,各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市场利率一路走低,已接近货币市场平均利率水平。

(三)产品竞争逐渐取代了价格竞争

由于传统票据业务的经营收益不断降低,为抢占竞争先机,各银行纷纷加大了产品研发力度。如民生银行推出的买方付息票据、保理业务、外汇票据买断业务,深圳发展银行的票据拆零、质押开票、商票保贴,中信银行的商业发票贴现方案等,在业务创新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总体来看,虽然我国票据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但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票据业务盈利空间大幅收窄。商业银行必须因势而变,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变更传统的经营模式。

二、商业银行采取集约化经营模式的原因

2000年11月,中国第一家票据业务专营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在上海诞生,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步入了一个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新阶段。此后,其他银行纷纷仿效,相继成立了票据中心、票据支行等专营机构,票据经营模式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商业银行对集约化经营模式的选择,既有微观理由,也有宏观原因。

(一)集约化经营模式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由于票据业务专业性强、风险集中、业务连续性强和涉及面广,传统的分散经营模式既不利于风险的集中控制,也不利于经营成本的降低和经营创新的推进。而且,如果票据业务分散在支行网点,一方面,商业票据能否贴现、贴现额度大小,都要经银行信贷部门审批,手续繁琐;另一方面,再贴现、转贴现业务通常集中在银行资金部门办理,如果两者沟通不顺,容易出现信息滞后和业务脱节。而集约化经营既能发挥支行网点业务辐射面广的特点,又能体现专业化分工的优势。通过集中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既可以强化业务风险控制,还能通过整合系统内资源,提高业务效率和规模效益,降低交易成本,加快业务创新,为票据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后续动力。

(二)集约化经营模式也是票据市场发展的需要

高效率的票据市场,必须有健全的票据流通和转让的组织体系。虽然我国票据业务近几年发展迅速,但票据市场总体流通规模仍然偏小,交易不活跃。大量票据在承兑和产品到货付款之前还没有真正流动起来,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持有票据的积极性。此外,有的银行仍把票据业务视作贷款的一部分,在业务拓展中以直贴为主,不重视再贴现与转贴现业务。产生这些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票据二级市场仍不发达,缺少票据市场中的造市商——专业性的票据经营机构。从国外的发展来看,专业性的票据机构作用非常重要,它不仅可以加速票据流动,加快资金周转,活跃票据市场交易;还有利于推进票据利率的市场化,促进供需双方自主入市、自动议价、自愿成交,形成真正的市场利率。因此,商业银行由分散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逐步建立专业性的票据经营机构,是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必然。

(三)从实例来看

工商银行自建立票据营业部以来,票据业务实现了迅猛发展。据统计,2002年全年累计实现交易1319亿元,比2001年增长17%;票据日均余额245亿元,同比增长88%,并且没有产生一笔不良资产;全年实现拨备前利润1亿元,人均创利158万元。除了工行这样实力雄厚的国有商业银行外,一些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开始积极推行票据集约化经营改革,成效显著。以招商银行为例,2002年该行推出了票据集约化经营改革方案:先在部分地区成立票据中心,再自下而上,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全行的集约化经营。自推出改革方案以来,该行票据业务发展迅速,2002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逾1500亿,较上年增长62%;全年实现利息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12%;年末票据贴现余额331亿元,比年初增长78%;贴现不良率接近于零。这些银行良好的发展态势着实体现了集约化经营改革的成效。

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综上所述,顺应票据市场变化,改变传统的分散经营模式是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在推进集约化经营改革的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立足实际,选择适当的集约化经营模式

由于各银行票据业务经营基础及发展状况不同,营运体制和资金调度能力差别较大,在推进集约化经营改革中,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经营模式。对于业务基础较好,资金管理和调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在总部建立票据总中心,然后自上而下地推进集约化经营。对于业务量较小,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银行来说,可以先在一些票据市场较为发达、辐射能力较强、业务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票据分中心,实现票据业务专营;待条件成熟,再设立票据总中心,实行全行票据业务的集中化、专业化运作和业务垂直管理。

(二)票据中心与分支机构之间要合理定位

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文2

利率是交易资金的价格,是衡量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重要指标,也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中介变量。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趋势下,利率从最初的自由到管制,再到逐渐放开制度,最终走向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不受监管当局的强制干预,中央银行把利率的决定权交给资金交易的主体,而资金交易的主体即为市场。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尽管市场是调控利率的主体,但中央银行也会对利率进行适当的调节和操作,以达到宏观调控效果。总体来说,利率市场化的主要特点是:

1.利率形成方式为市场化。金融市场环境中,资金交易双方通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设定交易数量、交易期限、交易风险,进而确定一个交易结果。这一交易过程是不受中央银行所控制的,也不在当局管理范畴之内,而是在市场环境下完成的。市场环境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金融交易的数量、期限以及风险等,那么市场也就能够间接影响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等。所以说,利率形成方式为市场化。

2.利率管理方式市场化。就形式上来讲,利率的管理主要是由中央银行和市场。但中央银行对市场利率进行管理只是出于宏观调控的目的,通过间接的手段来影响市场利率。总体来说,利率管理方式为市场化。

3.利率定价权有交易主体掌握。资金交易过程中的细枝末节都是由交易双方来决定的,这与利率是否市场化毫无关系。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领域尤其是银行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商业银行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是一把“双刃剑”,在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以下,笔者就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

1.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1)促进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长久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处于利率管制的阶段,再加上其国有产权的属性,所以经营策略多多少少带有比较强的行政色彩。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所面对的客户多半是国有企业。由于一些国有企业具有预算软约束等问题存在,就会经常性的拖欠商业银行的贷款。长此以往,商业银行就会出现不良资产现象,这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有效的改善了这一现象。利率市场化的形成,使得市场成为决定利率的主体。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环境中,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需要面对诸多风险,其中就包括利率风险。商业银行要想持续发展,就需要改变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经营策略等,提高经营水平,不仅可以抵御风险,还能够促进企业发展。

(2)扩大商业银行的经营自,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扩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自,提升了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以往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需要执行中央银行统一的贷款利率标准,使得商业银行不能从经营状况;资金规模等等方面出发,主导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使得商业银行具有绝对的经营主导权,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银行的发展目标、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市场环境等,合理的规划银行经营策略,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

(3)促进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没有自行决定利率的权利,只能按照中央银行提出的统一利率标准来执行利率。此种情况下,我国所有商业银行都要依据统一的利率标准进行业务活动或开展产品。各个商业银行所推出的产品或业务大同小异,难以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创新和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得利率不再受当局或中央银行的控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银行经营情况适当的调整利率,以此来促进银行发展。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获得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其可以根据当前金融市场形式、企业经营情况等,创新多种不同的金融产品或业务活动,提高商业银行的业务水平、服务水平等,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

2.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1)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利率管制时期,所有商业银行都要按照统一的利率标准进行业务活动或金融商品销售,这使得所有商业银行都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促使商业银行开展的经营活动比较相似,并且服务的客户多为国有企业。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竞争小,可以在同一个市场环境下共同发展。但利率市场化的逐渐形成,打破了商业银行这种经营状况,使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金融市场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有绝对的经营,并且有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自由创造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中销售。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形成真正的价格性竞争,市场竞争将会变得更加激烈。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若没有组足够的实力和能力,很可能被淘汰。

(2)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增强之所以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加大。主要是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有了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提高存款利率,进而招揽更多的客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提高就意味着银行融资成本增加。商业银行融资成本增加对于商业银行融资是有很大影响,很可能需要借助于高利贷,这将会大大增加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所以说,利率市场化的形成,会增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需要商业银行慎重考虑银行经营策略,避免银行守信用风险的影响。

(3)商业银行利率风险增强利率风险是指经营主体由于利率的变化而受到损失的可能。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没有自由定价权,无法自由的进行利率调整,按照中央银行统一确定的利率标准进行金融商品销售,商业银行需要面多的利率风险较小。但利率市场化情况下则不同。商业银行有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根据经营活动需要或金融市场形势等原因适当的调整贷款利率。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为了与客户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往往会增加贷款利率,这会增加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

三、商业银行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优化对策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面对多种机遇和挑战。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想在金融市场中更好的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商业银行管理,促使其在商业银行中科学、合理、有效的应用,严格监督和控制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提高经营活动效果的同时,预防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商业银行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优化策略主要为:

1.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管理利率逐渐走向市场化,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权将逐渐扩大,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产品的定价能力。为了提高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能力,应当加强金融产品定价管理。金融产品管理可以结合当前金融市场实际情况及商业银行发展目标,就产品类型、产品定价、产品定位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此提高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能力,促使金融产品定价更为合理,不仅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经营利润提高,还可以降低风险。所以,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可以约束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位,避免商业银金融产品盲目定价的情况发生。

2.加强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商业银行要想在金融市场中更好的发展,就需要进行业务转型,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环境。然而,商业银行业务转型是有一定困难的,需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合理的进行业务转型,保证所转型的商业银行业务符合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并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为了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转型能够快速的进行,并且所转型的业务活动适用市场的转变,应当加强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可以就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分析,从利率市场化角度出发,就当前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考虑,从而科学、合理的管理商业银行业务,促使业务活动的客户结构得以优化,传统利差收入情况减少、中间业务增强,促使商业银行业务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更好的开展。所以,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应当在商业银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下进行,这样才能够保证业务活动正确合理的转型,使其适于金融市场。3.加强商业风险防范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应该警惕和防范银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利率风险。要想促使商业银行在激烈金融市场中发展,商业银行找到行之有效的规避商业风险的有效措施。而规避商业风险的有效措施就是加强商业银行管理。加强商业银行管理的有效措施是:

(1)加强建设完善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的、健全的风险管理体制,可以就商业银行管理现状及商业银行内外部环境,合理的规划商业银行管理,促使其科学合理的实施。

(2)加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评估。在进行商业银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评估是非常必要,可以了解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进而合理的规划商业银行管理,提高商业银行水平。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文3

众所周知,银行是经营货币和提供相关服务的金融企业,服务的本质是一种涉及某些无形性因素的活动,银行市场营销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商业银行营销是现代商业银行组织或银行营销人员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中,以银行最高领导层的战略决策和各级主管的管理哲学、营销理念、思维方式为指导,以市场格局的变化及其未来趋势为导向,以竞争对手为参照系,以顾客、顾客需求及其未来变化为中心,以提供超值服务满足顾客需要和提高顾客满意度为基准,以创建、扩大、巩固忠诚顾客群为目标,以适应、改造瞬息多变的环境与创造、改善人的各种需要、欲望和需求为手段,通过一系列创造性活动,运用一整套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设施和各种营销工具、技巧、方法,创造和实现银行与顾客的教育机会,变潜在的交换为现实交换和公平交易,进一步实现银行发展目标的带有全面性、整体性的银行管理活动和社会管理活动。

2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体系的设计方法

根据企业战略管理理论和市场营销管理理论,结合银行营销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商业银行营销体系的设计过程包括以下五个阶段。第一阶段,银行营销理念制定阶段:主要目的是确定营销思想,并将其转化为全体员工的思想,进而上升为企业文化。第二阶段,营销状态分析:主要是对银行的内外部环境进行系统分析,收集所有相关数据,对商业银行的优势、劣势以及所面临的机会和威胁进行评估,包括营销环境评审和SWOT分析两个步骤。第三阶段,营销战略制定阶段:主要是通过市场细分,对各个营销机会进行评估,选择对本行有吸引力、最有利的细分市场作为目标市场,并进行市场定位,确定本行及产品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包括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和市场定位三个步骤;第四阶段,营销组合策略制定阶段,主要是根据本行的营销战略制定内部营销、传统营销、创新营销三大要素的营销策略,包括内部营销策略的制定、传统营销策略的制定、互动营销策略的制定三个步骤。第五阶段,建立与上述目标相适应高效的营销组织体系,包括营销组织机构的设置及激励机制、管理办法等。

3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体系的构建措施

3.1树立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理念

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理念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概念,所谓理念,就是银行坚持的一种信念,它产生一种规范力和推动力。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动和目标,因此,理念是银行经营的源泉。我们认为,当前中国商业银行营销的基本理念以为以下几点。(1)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是指银行的各种资源的利用和配置,始终要追随市场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以市场为导向,是因为市场存在比较经济效益,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位经济主体追逐的主题,银行也不例外,否则就会被同业市场竞争淘汰掉。(2)以客户为中心。客户是上帝,客户是银行利润的来源,客户是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扩大客户的数量和质量,从而完成银行自身的利润目标,最终获得客户和银行的双赢局面,是银行的基本目标。银行应先满足客户的核心需求努力满足客户的边缘需求,先满足客户的现实需求再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先满足客户的功能需求再满足客户的价格需求。(3)诚信经营理念。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经营问题之一是社会诚信不足,尤其是顾客的诚信资源。商业银行除了要广泛充分挖掘客户的诚信资源,建立起诚信约束外,自己也要树立起诚信理念,以信誉至上面对广大顾客和公众,以坚不可催的高信誉度赢得客户的信赖。商业银行必须充分培育自己的诚信经营理念,在激烈的竞争中树立起诚信的榜样,取信于民,只有这样,商业银行才会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国内市场。

3.2广泛推行银行品牌战略

近年来,在金融产品同质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品牌营销已成为各家银行掌握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手段。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有必要重新审视现有业务品种,在广度、深度、关联度三要素上作文章,通过应用现代高科技加以改造,并及时不间断地向市场推出系列化、特殊化、现代化的业务新品,辅之以精美的包装,广泛的宣传、良好的服务,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树立起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名优品牌,并通过现有的各种业务宣传阵地,以统一的宣传形象、统一的宣传资料进行营销,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对低收入阶层提供低费用、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实用型中介服务。根据不同年龄所拥有的资产和生活方式不同进行市场细分。另外在细分市场的同时,要认真研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采取差别经营、有取有舍、突出重点。银行要利用完整的营销和服务体系大力拓展客户市场,快速增加市场份额。

商业银行市场论文范文4

关键词:市场准入监管法制不足完善

一、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制的不足

我国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对外资银行的组织形式、开业条件、业务范围等方面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实施规制。但我国并未树立明确的监管原则,政策上宽严不一,某些存在的模糊性给实际操作带来麻烦,而有些真空地带又为经营者留下可乘之机。

1.立法层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相比,前者更多的是原则性的规定,且其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其立法层次低于《商业银行法》。同一监管当局对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所依据的监管法律在效力层次上的不一致易使被监管者对执法的公平性和可靠性产生怀疑,破坏法律权威,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而且,在很多新型的准入问题上如海外市场的准入等问题,我国尚未有配套的管制措施,立法漏洞明显。

2.监管内容上。我国法律的规定过于笼统,监管体系并不完备。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纵观从申请到审批的整个过程,主体主要为申请人和监管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正式申请参与专业性问题的审计,程序的封闭性问题暴露出来。《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申请人应当自获准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应说明理由,经拟设立机构所在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再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做出的批准筹建决定自动失效。而在申请批准和批准程序之后,相应的修改和撤销程序缺位,其显然不符合正确的立法逻辑。

二、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立法

我国现在并无完善的《外资银行法》或者《外资银行监管法》,根据实际问题处理的需要,可以在适当时机出台上述法律,也可以对《商业银行法》进一步做出修改,完善有关市场准入的制度规则。针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申请人的申请及对其核准存在错误或者因事实或者环境变化导致核准不符合实际的,有必要规定核准的修改和撤销程序。对于外资银行通过收购股份进入中国市场的问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外资股权占有的最高比例进行限制,采用资本控制的标准,并对投资者的经营实力从资产与资本两方面进行要求,以资本总额为主要标准,在时间上有所延续。

(二)市场准入方面具体制度的完善

市场准入方面的具体制度主要涉及组织形式、开业条件、地域限制、业务范围等方面。

1.组织形式的改进。如果说银行业开放之初倾斜于分行的政策其客观需要和可取性,那么时至今日,这种外资银行准入的形式未免显得单一,分行占绝对比例的状况有待改善。“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内”,风险的分散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良方。我国应提倡准入形式的多样化,特别是鼓励以中外合资的形式引进外资银行。

2.开业条件的放宽。我国对外资银行要求较高的资本标准,但仅有这样的一项高标准显得过于单调。以美国作比较,美国大银行的平均资产是265亿美元,盈利占31%。这就是说并不是只要财力雄厚、规模庞大的银行就可以经营有道、盈利性强。相反,很多资产规模不大的中小型银行反而异军突起,单纯的限定高额的资本金意义不大。此外,外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明显少于内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这种规定给予外资银行以超国民待遇,反而不利于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平等条件下的公平竞争,给本来就处于劣势的内资银行加重了法律上的负担。亟待解决的便是适当调高拟设立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至少与内资银行的注册资本基本一致。

3.地域限制的开放。我国在入世承诺中明确了地域限制的逐次开放。具体如下:外汇业务,自加入时起无地域限制;本币业务,地域限制按下列时间表逐步取消:加入时起,开放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加入后一年内,开放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加入后两年内,开放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加入后三年内开放昆明、北京、厦门;加入后四年内,开放汕头、宁波、沈阳和西安;加入后五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表面上看,这是对外资银行的一种限制,但实际上这些提前开放的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反而减轻了外资银行的发展顾虑。外资银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一般只愿选择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金融中心发展。我国应该着手调整外资银行的市场分布,结合我国的中西部大开发战略,从市场准入方面为中西部的外资银行准入提供相对优惠的条件。

4.业务范围的限制。2006年起,外资银行可以向我国国内任何客户提供外汇和本币服务。外资银行所享有的“超国民待遇”是非常不利于我国自我金融秩序的完善的。我国应适当增加对外资银行某些业务的限制,比如零售业务。同时,也可以对一些特殊客户的资产、负债业务给予适当的限制。结合《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修改,我国应注重该《条例》与《商业银行法》的一致性,做到对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监管基本一致。

(三)加强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我国已承诺实施《巴塞尔协议》,这是我国金融监管机制与国际接轨的必经之路。我国监管当局应注重国际交流,中央银行尽早充实调查统计分析部门,加强与其他国家监管当局间的协助,通过信息交流促进信息共享。立法上应该明确母国监管大局和我国监管当局的双边信息交换协议或谅解,以此作为市场准入条件之一,在实践中保证只有那些受母国有效监管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