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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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自查报告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范文1

简单版公司税务自查报告 由于本公司会计人员工作不熟悉等原因,企业台账登记不完整,帐制不健全,现导致会计自查工作难度较大,根据毕节市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对我公司实施的纳税评估分析确定的主要问题、疑点及问题分析,现自查 年至年度税收纳税情况,我公司对自身的经营财务纳税情况进行自查。作如下自查报告

我公司 年 月 至 年月 累计发生应税收入 元,应缴纳增值税 元,实缴增值税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实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应缴教育费附加 元,实缴教育费附加元,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元,实缴地方教育费附加元,应缴印花税元,实缴印花税 元。经自查,按照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应补缴增值税 元,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应补缴教育费附加 元,应补缴地方教育费加附 元,应补缴技术合同印花税元。

(纳税人签章)

2020年9月1日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范文2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7010307092,新证正在办理中。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味精执行的是gb/t 8967 -XX、鸡精调味料执行的是sb/t 10371-XX、复合调味料执行的是本企业标准q/01zh0001s-2012、鸡味调味料执行的是本企业标准q/01zh0002s-2012。所有标准的状态都是现行有效。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二市地税分局:

20xx年xx月xx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08年至2010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年至20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 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范文3

选案精准快查快审快执行

稽查工作效率稳步提升

推行“一准三快”工作制度,确保稽查工作效率稳步提升。“一准”就是选案精准。稽查局选案人员对我市纳税人综合财务信息、纳税情况、外部信息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收集、分类、分析、比对、处理,最大限度地发现存在问题和疑点,综合运用计算机选案、人工选案、人机结合选案的方法,科学、准确地选取出最具嫌疑的稽查对象,让稽查对象确定的精细化、科学化,杜绝了选案的随意性,提高了选案的准确性。

“三快”,即:快查、快审、快执行。快查,**市国税稽查局根据涉税案件的不同类别、税务稽查实施的不同内容和要求,由业务领导直接核定实施时限,确定的时限在确保能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尽量从紧,检查人员按核定的时限录入Ctais系统,并科学、紧密安排、快速组织检查实施,有效安排查账、立案审批、调查询问、取证、稽查报告制作等业务环节,按时限完成实施检查工作,除案情复杂,实施工作量大等特殊情况,一般不做延期,实施完结,立即送审,不拖延,减少实施与审理两个环节间的时间间隙;快审,**市国税稽查局在案件受理后马上进入审理,除案情复杂和重大案件,要求受理当日出具《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后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比要求的10日内审结压缩了审理时间;快执行,**市国税稽查局下达的税务处理文书要及时送达企业,除特殊情况,要求一般在文书出具的当日送达,减少在税务机关的滞留时间,了解当事人的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如期解缴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对被执行人未按期执行处理决定的,依照《征管法》相关规定立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保证税务处理决定得以尽快执行,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课处的罚款要尽快组织入库,当月审结的稽查案件,无特殊情况,在当月实现入库,不过月。

推行“一准、三快”工作法以来,**市国税稽查局所属各单位查实率都有了较大提高,缩短了业务周期,检查户数、查补税款、入库税款均有较大增幅,在保证稽查工作质量前提下,有效工作效率稳步提升。截止6月底,部门共检查各类纳税人户,其中有问题户,选案准确率达到%,查处100万元以上的重大涉税案件起。查补入库税款万元,罚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

企业自环节堵塞漏洞

强化企业纳税的意识

**市国税稽查局为做好企业自查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要求,以企业自查为重要环节,堵塞漏洞,使企业自查工作收到良好效果,进一步强化企业纳税的意识。

首先稽查局制定和规范了企业自查工作程序,所有企业自查均按照集体召开自查动员会、下达自查通知书、印发自查提纲、自查报告表、签收回证、集中或入户辅导、政策解答、上报汇总、数据分析、资料归档等工作环节有序开展,抓紧抓好。

二是稽查局搞好与地税部门的协作。在中投、中外运和五大集团的专项检查项目上,为使专项检查取得良好成效,国税稽查局与地税稽查局于4月14日、24日联合召开企业自查告知会,国司和中外运公司所属的4家企业、五大企业集团涉唐的10家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局的检查通知精神,并向每一户到会企业送达了查前告知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国税稽查局领导重视。在大型商贸企业的自查动员会上,**市主管稽查工作的总会计师赵西铎同志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也都非常重视企业自查工作,大部分县(市)区主管领导都亲自参加自查动员会议,有的县区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市局统一安排的专项检查项目企业自查工作会议。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范文4

一、检查时间和内容

从七月一日起,利用二十天时间对全区联网直报企业开展“四查”。主要检查四个方面内容:

1、名录库情况。查名录库特别是联网直报企业库是否有虚假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在;是否有达到标准的企业未入库。

2、数据质量情况。查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反映企业发展状况,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

3、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部署情况。查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是否按工作要求落实部署四大工程建设;是否建立统计组织、配备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是否建立统计制度、加强统计管理;是否建立统计台账、统计网络;是否具备必要的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

4、联网直报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四条红线”情况[严格执行“先进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再有数、不在库不出数”;坚决杜绝虚设企业,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坚持由企业独立填写真实的源头数据;绝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强令或授意企业按照指定的数据报送]。

二、检查计划及要求

本次检查分为乡镇(街道、开发区)自查、区局抽查、整改迎检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乡镇(街道、开发区)自查阶段(7月1日—10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所属所有联网直报企业进行自查。结合纳税记录、工商注册登记逐户检查。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国家治理;税收调控;增值税农产品抵扣

[DOI]10.13939/ki.zgsc.2016.03.096

1 引 言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有科学的治理机制,调控经济资源合理配置,信息作为市场资源配置的根本,要实现会计、税收、审计、统计的信息资源共享,只有建立一系列的信息保障机制,保障信息的真实完整,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作用才能成为现实,也是我国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1.1 事态历史沿革及进展

煤矿企业使用的农产品主要是坑木,是企业矿井安全支护的主要材料,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的金额13%抵扣率计算抵扣的增值税。税务机关指导企业办理扣税时,对于收购农产品涉及林业产品的,要求企业提供:砍伐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运输证;直至2012年才增加了林权证。纳税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购买收购发票,自行开票抵扣。2012年某区国税局单方面通知企业从2008年购买的坑木不再执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优惠政策,需要转出补交增值税并加收滞纳金,并且从2012年后煤矿企业购进的坑木,一律不再享有《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关于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规定。截至2012年10月11日,71户纳税人补交增值税3036万元,税收滞纳金1656万元,税款已补缴入库。纳税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征收和政策解读非常困惑,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走上漫长的维权路。2012年11月向市人民政府书面反映,市政府责成某市国税局核实情况,税务机关将核实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反馈纳税人:

第一,这次活动是遵照国税发〔2012〕17号文件开展的2012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是辖区71户煤炭企业(辖区煤炭企业为82户)纳税人自查为主的税收专项评估工作。

第二,针对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某区国税局认为部分企业的涉税风险未得到有效化解,进行了两次排查涉税风险,两次自查合计补税3036万元,滞纳金1656万元,只有11户企业对涉税风险认识不足,未确认补税情况。

第三,某区国税局在此次专项税收评估工作中采取的是税收政策宣传、纳税人自查为主,税务机关辅导为辅的工作方式,没有采取税收稽查方式,因此不存在税收违规处罚。

纳税人对市国税局反馈的情况普遍认为不能理解,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情况,问题到2015年仍未得到解决,纳税企业联名寻求法律救助,某律师事务所发函税务机关,代表企业行使知情权,要求税务机关解释说明该案例的法律依据及适用性,最后对律师事务所回函如下:

第一,涉及企业数及补缴税额数的核实情况。某区国税局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涉及农产品(坑木)补税的共有41户纳税人,农产品(坑木)转出增值税金额19629295.70元,滞纳金839866.94元,合计20469162.64元。并非律师函中71户纳税人,4692万元坑木进项税额及滞纳金。

第二,关于加收滞纳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第三,关于煤炭企业能不能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并申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的核实情况。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五)》的通知》(云国税函〔2005〕731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向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的个人收购免税农业产品时才能开具收购凭证(“云南省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或“云南省烟叶收购发票”)。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单位购进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必须取得农业生产单位按规定开具的“云南省农产品销售专用发票”,方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云财税〔2012〕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其自产的农业初级产品,可以向对方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据以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四,关于检查年度的核实情况。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发〔2012〕50号)文件要求: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地方商业银行、地方股份制银行、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年度为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第五,关于从2012年至今,某区国税局不再执行坑木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质疑的核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2〕99号)文件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其自产的农业初级产品,可以向对方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据以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文相抵触的以本文为准。2012年以后符合文件规定的,某区国税局严格按文件执行,给予抵扣。

第六,案例中农产品(坑木)增值税自查补税情况。一是向非农业生产者购进,补税1113979.45元;二是不符合抵扣规定补税16269049.80元;三是用于非应税项目2246176.46元。

第七,税务机关征税的法律法规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二是《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五)的通知》(云国税函〔2005〕731号)第三条;三是《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2〕99号);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五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六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发〔2012〕17号);七是《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2〕99号)。

1.2 纳税人的法律援助

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存在税务纠纷或对税务机关征税有异议的,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对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进行公告。纳税人享有知情权,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享有被告知与自身纳税义务有关信息的权利。

煤矿企业坑木抵扣增值税的税收纠纷,是税务机关强势征税行为,为完成税收计划指标确定的“重点税源”,所谓的自查行为,实质是要求企业从2008年坑木抵扣过的增值税,需要转出补缴增值税,还要征收税收滞纳金,自查行为不成立,税务机关有违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的事实。

第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第二,财税字〔1995〕52号《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的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征税范围中的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煤矿企业坑木抵扣增值税进项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国税发〔2012〕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的时间为2010年和2011年,不追溯到2008年,某国税局征税过当。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从事态延续性来看,从1994年以来纳税企业均是在税务机关指导下办理农产品增值税的抵扣和增值税的缴纳,纳税企业没有过错,属于税务机关的责任。

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七条,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煤矿企业使用的农产品主要是坑木,属于矿井安全支护的主要材料,是企业主要的费用开支,不属于新建矿井使用,不构成固定资产。

第六,税务机关依据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五)的通知》(云国税函〔2005〕731号),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失效或废止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云国税函〔2009〕415号),属全文失效或废除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第七,截至2012年8月3日,71户纳税人补缴增值税3036万元,税收滞纳金1656万元,税款已补缴入库。该资料来源于某市国税局向市人民政府的报告:《关于某区煤矿企业坑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税务处理事项的核实情况报告》,为慎重起见,相关部门对涉税企业进行数据资料核实,不完全统计(只有35家企业)涉税和滞纳金就达3885万元。

1.3 案件的结尾

此次增值税农产品抵扣纠纷,税务机关以煤炭企业向非农业生产者购进自行开票抵扣和购入的农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矿井建设或修缮)为由,要求企业的自查并具有明确的指向,自查中必须明确列示:一是不符合抵扣条件的(向非农业生产者购入);二是增值税非应税项目(用于矿井建设、维修);三是没有具备四证的(砍伐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运输证;林权证),税务机关根据自查报告的情形,认定税务机关在此案例中的征税行为合法。煤炭企业的办税人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大部分的企业负责人心存担忧、舍财免灾的思想。国家征税机关依法征税也要考虑行业的情况,煤炭企业购进的坑木或其他支护材料是企业经营中主要费用开支,如果这两项进项税额抵扣源减少,剩下的炸药、雷管又能抵扣多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前8个月,规模以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6.1%。煤炭企业亏损面超过70%;有70%的煤炭企业减发工资,30%的煤炭企业出现欠发工资现象,20%的煤炭企业工资下降幅度超过10%,繁杂且沉重的税费和基金使企业已经难于承受。本文只提供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纠纷以及相关法律适用效力,涉及国家治理的诸多问题无法作出深层次描述。

2 结 论

国家治理中税收调控,就是通过税收法律协调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实现国家税源控制,国家进行资源分配,发展经济同时也积累国家财政收入,抑制不公平竞争,同时减少对纳税企业及行业的伤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从而把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提高到国家治理的高度,让人感受到中央深化改革的决心和注重顶层设计、筹谋全局的大智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Z].2001-04-2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Z].2008-11-10.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Z].1995-06-15.

企业纳税自查报告范文6

(财务部份)

2017年财务部在集团计划财务部和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集团年度工作会议要求,以”服务、指导、监督“为行动指南,强化财务管理,严肃地执行财务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提合理化建议,在房地产行业被国家诸多政策的管控下,为实现公司有质量的发展,为圆满地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回顾一年来财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圆满地完成2017年经营目标

(一)财务指标

2017年**财务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率,销售费用,具体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考核项目

年度经营目标

目标值

预计完成数

完成率

营业收入(万元)

91,862

77823

84.72%

利润总额(万元)

26,308

27383

104.09%

销售费用(万元)

1,562

1429

91%

营业收入净利润率

21.48%

26%

120%

1、营业收入

我司2017年可售项目包括:**城,**1-4层商铺,**花园住宅及商业。由于**花园入住率低、周边商业氛围低迷,可售的商业市场售价目前较低,目前按集团要求营销策略改为以租待售,因此公司营业收入预计未能完成年度目标,1-10月实现营业收入68578.34万元,预计全年77823万元,完成计划的84.72%。

2、利润总额

截至2017年1-10月公司完成年度利润总额25218.52万元,完成年度利润指标的95.86%,预计全年完成利润总额27383万元,完成年度利润指标的104%,利润来源是**城商铺及**1-4层商铺销售实现的利润,超额完成的利润主要是因为**商铺实现利润18359万元,由于**项目为早期开发项目,成本较低,销售增值率高,为我司提供了较高的毛利。

3、营销费用

1-10月营销费用总支出额为1049.88万元,预计全年支出1429万元,完成计划的91%。根据年度营销工作的安排,属于合理范围内,通过日常的预算管控,本年度确保营销费用控制在目标值范围内。

4、营业收入净利率

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率预计为26%,高于年度目标4.52%,主要是是因为**1-4层商铺销售的毛利较高。

(二)销售收入及回款

2017年销售收入考核指标包括新增认购金额,认购转签约金额,本年认购转回款金额,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认购金额全部转签约金额及回款金额,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考核项目

年度经营目标

目标值

完成数

完成%

认购金额(万元)

41,279

37,595

91%

签约金额(万元)

40,343

34,595

86%

回款金额(万元)

39,407

34,595

88%

1-10月认购金额25017万元,全年预计37595,完成计划91%;签约金额20046,全年预计34595万元,完成计划86%;回款金额17575,全年预计34595万元,完成计划88%。未完成计划指标的原因主要是**花园商铺未按计划销售,而是根据集团要求执行以租待售的销售政策,扣除该因素影响公司基本是全面完成2017年度指标。

二、完成的主要财务工作

2017年,财务部在做好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包括会计核算、报表填报、纳税申报、资金收付等日常工作的同时,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预算管理方面

在预算管理方面主要是一是完成了2017年预算指标的分解,落实到部门和项目部;二是加强日常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及时上报公司及集团;三是完成了2018-2020年滚动计划及2018年预算编制和上报工作。

1、落实全面预算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分解2017年度预算指标,落实到各个部门和项目部,确保2017年度任务得到贯彻执行;二是完成2018年度各项预算工作,明确2018-2020年三年滚动计划和2018年年度预算编制要求,确定计划和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将编制指标详细分解到各个部门和项目部,并倒排各单位完成时间,全面落实了预算的各项工作。

2、加强日常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预算是公司实际工作的行动指南,因此我部门非常重视预算的执行情况,一是坚持努力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查找出现预算偏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集团和公司领导,确保全年预算指标的顺利完成;二是做好绩效完成情况的跟踪,并按月上报集团绩效月报。

3、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控制成本费用,清理不合理费用支出,主要是电话费、宽带费及有线电视费等。

今年6月份财务部发现公司支付的各类通信费中存在部分长期发生基本费用和不属于公司在职员工的通信费等情况,和办公室沟通商榷,决定认真清理公司目前列支的电话费、宽带费及有线电视费等,一共清理公司通讯费249号码,包括在职员工使用75项、停机或过户60项、公司固定电话114项,通过与电信部门核对,建议取消或停止70项收费。清理完成,通过完善通讯号码开立管理制度,规范通讯费的开支。

(二)税务管理方面

1、配合税务所事务所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并按照税局要求完成企业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积极实施天骄项目税务管理工作,主要是完成税务管理方案策划,风险可控、节税效果良好,得到集团的认可和重视。借助税务所的专业技能,完成了补偿权益转让协议的签订、老工业区厂房的价值评估,实现了土地和建筑物的统一,确保了公司权益的最大化,目前已经支付补偿权益款。

3、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办理各个项目的土地增税的清算工作。一是认真办理**1-4层商铺土增税清算,通过积极与税局沟通,明确清算的方式,与税务中介合理筹划土增清算方案,既合理纳税,又保证地产项目的效益,目前已经完成了1.25亿土增税的缴纳;二是启动了**城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配合税务中介完成土地增值税现场资料核查工作,目前已经取得鉴证报告初稿,在与税务部门沟通确定后,取得正式报告。

4、完地税重点税源企业2013-2015年纳税情况自查。主动出具自查报告,通过积极的和税务局沟通,并补缴了少量税款,同时又未列入立案稽查范围。

5、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员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清算等。

6、积极跟踪和认真回复税务系统发出的各类税务风险推送,确保得到税局的认可和支持。

(三)资金管理方面

1、完成地产行业融资方案的研究,通过与行业标杆以及行业整体融资情况对比和分析,探讨了房地产行业各种不同的融资方式,并对各种融资方式的优点和缺点以及所需条件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为公司融资渠道的提供了多种方案。

2、配合集团完成公司各项目的筹资工作,主要是银行筹资的资料提供和迎接银行放贷的各种考察。

3、资金管理日趋完善,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和实际工程进度,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认真审核资金支付手续,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四)积极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财务部积极参与各项目可行性研究,2017年财务部参与完成4块地块的资金成本、地价测算、税金、项目经济效益等指标测算,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主要是按照决算要求,认真清理当期收入、成本费用,确保按规定全部入账;认真清理债权债务,防止公司债权出现坏账;认真清理资产,确保账实相符等各项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并完成了国资委决算报表填报。

(六)配合完成各类审计工作

1、根据集团整体安排,财务部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按照集团要求,认真提供市审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要求的各类资料。

3、按照集团要求,认真提供市国资委退休人员福利发放专项审计要求的各类资料。

(七)其他

除以的重点工作外,按照集团要求完成了 2017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编制与上报;完成2017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自查工作和上报工作等。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财务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要不断开阔财务管理视野,更新管理理念,创新财务管理方式。重点是提高融资筹资及投资决策方面的专业能力,更好服务于公司新时代的发展。

(二)深入公司各项业务工作不够,未能及时全面掌握业务动态,提供更好的财务服务工作。

四、2018年度财务工作计划

(一)加强税务管理工作

1、企业税负高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良性发展的能力,国家实行“营改增”、增加低税率档次、调低部分税率等一系列税改措施,降低企业税负,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因此2018年财务部应更加重视合理纳税,努力降低公司税负,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主要是加强项目税务管理,做好项目税务筹划。主要是土增税的抵扣项、所得税的抵扣项和增值税进项税票的取得率方面,努力提高抵扣,降低公司税负。

2、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2018年需要进行土增税清缴的项目包括**城项目和**花园一期项目。为了降低**城土增税整体的税赋率,目前与税务部门初步确定纳税时间延至2018年6月以前。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是规范地产业务的核算,主要是成本、费用明细科目的核算口径与业务口径、预算口径进一步衔接一致,提高经营数据的可比性,便于经营分析,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在财务管理的基础作用;二是完善公司费用报销的管理规定;三是不断优化内部业务审批流程,主要是代收代缴的费用审批、付款审批等。

(三)继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跟踪和分析公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成为公司领导经营管理有力决策依据,确保年度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

(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资金风险是整个财务风险的重点,资金管理也是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需进一步加强资金风险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收付程序,强化资金管理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将资金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