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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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工作计划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1

(一)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一是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落实好国家新一轮的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相关政策。重点贯彻落实好四个文件精神即:《关于鼓励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印发第市创业项目征集评估推介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建立第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的通知》、《团场劳动力转移就业暂行办法》。二是继续推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各级党政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团场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创业型社区创建为抓手,以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为载体,稳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成立创业指导专家组,建立创业项目库,适时召开项目推介会。四是推动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招人用人制度,打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六是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突出抓好高技能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利用辽宁援疆优质培训资源,继续开展送培任务。不断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挥好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引导作用。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农民工、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等不同群体参保制度。切实解决养老保险漏保、断保等问题,健全和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全面深化基本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研究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继续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标准,扩大高风险行业、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工伤预防、康复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力度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续保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要巩固在95%以上。三是继续适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五是强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生育保险医疗费住院实现医院联网结算,实时报销,完善居民医疗付费方式。进一步优化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形成更加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管理。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宣传和规范管理,巩固劳动合同签订率97%以上的目标。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大力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与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继续推进仲裁机构建设,积极预防调解、妥善处理开发区企业劳动争议。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实行案件分类处理,创新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重点解决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重大集体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积极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完善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强化保证金制度实施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是加强农民工工作。完善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建设和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强化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工作。五是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了解和把握职工群众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2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从一定层面上讲,残疾人的付出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残疾人是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国家和社会应对残疾人给予保护和扶助。给残疾人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特殊的扶持和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同志指出:“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进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有的迈进了教育、科技、卫生等机构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与健全人一起工作,共同为社会做出贡献。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实践,提高了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改变了残疾人不能就业或只能在福利企业就业的观念,增强了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各社会责任,残疾人择业的范围日益扩大,就业层次逐步提高。按比例就业工作不仅直接安置并稳定了大量的残疾人就业,而且为整个残疾人就业工作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我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都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XX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XX市按比例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我市残疾人就业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基础工作,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素质

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生产技术,是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条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工作,将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纳入整体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政府各有关部门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计划随班培训,可根据市场需要和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单独开设培训班;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特殊的培训和条件,为在普通培训机构中难以接受培训的残疾人提供培训;其它培训机构也应接收残疾人参加培训。

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在岗与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为其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保障。农村残疾人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适合农村残疾人就业的职业培训活动。

(二)千方百计安置残疾人就业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残疾人就业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根据《XX市按比例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的规定:XX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外地驻攀机构、企业(含外商、港澳台商的合资、合作、独资、私营企业)以及城乡集体、民营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都要按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各单位应优先安置本单位残疾人就业。对有一定特长的残疾人,每年毕业回XX市的大、中专学生,要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安置,并选择适合的工作岗位。残疾人被录用后,用人单位必须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录用手续,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不得虐待和岐视残疾人。

(三)依法收取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收取保障金为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一种经济手段,一方面用来调整社会各单位的吸收残疾人就业的行为,同时,也为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了物质条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金。未达到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必须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要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省、市所属单位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收取,县(区)所属单位由县(区)残疾人服务机构收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办法是:财政拨款单位的残疾就业保障金由财政部门代扣。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局代收。

收到保障金后,一定要按照国家、省上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用这些钱多为残疾人办实事,要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要对社会、对残疾人有一个负责的、明白的交待。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级残联要把残疾人劳动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印成册,分发到各单位,对按比例就业工作一时难以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部门或领导,多上门宣传讲解有关法规、政策、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我相信,我们各单位的领导都会大力支持的。

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我市残疾人现状,困难和问题,把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疾苦向全社会讲明白,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方针、政策、目的、意义公诸于众,让大家都来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形成一个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残联要把残疾人劳动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印成册,分发到各单位,对按比例就业工作一时难以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部门或领导,多上门宣传讲解有关法规、政策、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我相信,我们各单位的领导都会大力支持的。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提供硬件依托。

各级残联要学习先进地方的经验,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做得更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是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门,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按照残疾人就业“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开展提供必要物质条件。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残疾人劳动就业纳入政府计划,统筹安排。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3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各项改革的不断进行,企事业部分职工下岗而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在这种形势下,残疾人就业问题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残疾人是特殊而困难的社会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帮助残疾人平等的走向社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党和国家十份重视残疾人的生活。

诚然,残疾人的生存首要的基础条件是通过自身的条件参加劳动就业,自食其力,这样才能给国家和家庭减少负担,又能给社会创造价值。

可是,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又必须通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支持并帮助,残疾人才能够顺利并平等参入社会,自食其力。

国家为了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保障残疾人劳动的基本权利,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明确规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要给予扶持优惠和保护。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是否真正帮助了残疾人就业?

《中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设立了有关规定,若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经济组织,若没有按比例分配残疾人就业的,应按财政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并且,用人单位必须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过办理录用手续,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

国家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目的,是为了各单位来接收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让残疾人能像正常人一样参入社会,使他们摆脱贫困,自食其力。

可是,有一些单位为了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找来几个残疾人来顶替,其实,其单位并没有真正的残疾人在上班。如果,要是检查劳动局的档案,其单位也没有和其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再说,现在有一些单位和地方残联的人员很熟悉,残联的工作人员也只是按形式的走走过场,碍于情面不去过问残疾人就业的具体情况,更不去检查该单位到底与残疾人有没有真正的劳动关系。

现在,有一些地方还是存在其问题,让一次些残疾人仍然处在失业的困境。

二、残疾人证到底有什么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其效用主要体现在:

(1)证明残疾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凭证;

(2)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3)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优先就医。残疾人看病可享受下列优惠,即:免收挂号费(包括专家门诊挂号和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床位观察费;心电图、脑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电解质等测定费减免20%,

2、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可减免工商管理费。城镇残疾人个体经营者按最低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给予50%的补贴。

3、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的残疾人,首次从事家庭种植、养殖、小手工业和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扶持金。城镇残疾人可以不受低保限制。

4、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的贫困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可申请救助,对当年考入大学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5、从2004—2008年,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的残疾人无房户或危陋住房户可申请修建房屋。

6、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精神残疾人,病情稳定,经市第六人民医院确认适合在家服药的,可申请领取医疗救助卡,凭卡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药品救助。

国家很关心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并下发了有关法律,配备了有关文件,在有的地方却失去了效用。

有一些地方,仍然有很多的残疾人被生活而困扰,不是他们不去努力,也不是他们不想就业,并且,他们在努力的去寻找并争取就业的机会,,想自食其力去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可是,有一些地方政府不但不给提供劳动条件,反而不顾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来阻拦剥削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例如,在山东省有一个残疾人去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要求减、免税的时候,工作人员的说法让其愕然:“我们没有收到这样的文件”,“残疾人证”没有用,我们只能照常纳税。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4

一、外塑形象,内强素质

不少人都说,就业局变了。是的,××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在岳祥金同志带领下,无论在形象上,还是在工作上都变了,过去办公环境“脏、乱、差”不见了,展现在眼前是清洁、干净、舒适的办公环境,过去工作散漫现象没有了,展现是严肃、活泼工作作风,他还要求工作人员要做到诚信服务、高效服务、满意服务、贴心服务。××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一点一滴变化无不凝结着岳祥金同志的心血。

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新增就业岗位7650个,占全年任务的15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00人,占全年任务的121%;“4050”人员再就业840人,占全年任务的233%;免费再就业培训946人,占全年任务的556%,免费提供职业介绍920人,占全年任务的108%;全县小额贷款发放75.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7%;《优惠证》发放2230人,占全年任务的123%;新增劳务输出43000人,占全年任务的430%;培养创业小老板为52名,占全年任务的236%;原创:安置公益性岗位120人,占全年任务的12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为了更好地服务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县劳动保障局在就业局一楼筹建了劳动力市场,已于11月18日正式投入使用。

二、措施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劳动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部署劳动保障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解杰昂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织,同时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并制订出台了《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有力促进了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抓舆论宣传,促就业。

为认真做好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群众及时了解劳动就业政策,传递就业信息,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内部发行《××劳动就业》简报,让各乡镇各社区及时了解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截止目前已发行六期,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为了更好地保护外出民工合法权益,让下岗职工及时了解国家的扶持政策,我们编写了《务工指南》和《再就业优惠政策汇编》等宣传材料。为了更好宣传国家就业政策,3月8日我们举行为期一周“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出动车辆50余次,发放传单2000余份,4月25日举办“安徽省劳动合同宣传日”,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

(三)抓劳务输出工作,促就业。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春节前夕,我们组织有关人员赴山东江浙一带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先后与浙江上虞卧龙集团、山东淄博、江苏海宁等地知名企业签订长期劳务合同。为了保障春节期间劳务输出工作有序进行,我们抓住春节后外出民工高峰期,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谨慎操作,积极疏导,已将5000多名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往沿海城市及全国各地,使我县劳务输出工作又上新台阶。目前已建立了浙江、江苏、广东劳务基地,切实缓解我县当前日益紧张就业压力,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提高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化程度,近期我们积极协调筹备资金开设了劳动力市场。为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9月15日,我们举办了为期三天的职业介绍所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带领他们认真学习《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并进行了考核,提高了业务素质,增强了业务能力。

(四)抓好社区平台建设,促就业。

年初,为了做好社区就业工作,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我们围绕“如何做,怎样做”召开专门会议,理清思路,统筹全局,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年初,统一为12个社区统一配置了微机、办公桌椅和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夯实了硬件设施。为了提高社区专管员的业务素质,更好的为下岗职工服务,8月初,我们在就业局会议室,对城关各社区专管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城关镇与各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会上我们要求各社区结合本社区实际拿出一套安置方案,服务于下岗职工。截止目前,已开发就业岗位6000多个,安置下岗职工2600人,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今年10月22日,市委书记邵国荷来××检查时,对我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五)抓技能培训,促就业。

年初按照市局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会会议,并取得了圆满成功。为了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我们认定了陈侠电脑、银燕缝纫学校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基地,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同时加大了农民工培训力度,不断投入资金,积极扶持乡镇职业技能培训班,要求各乡镇至少要建立一个技能培训班,以提高外出民工就业能力,就业局扶持标里镇裁剪培训班已经向江浙地区成功输送缝纫人才600余人。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八月份我们对县内所有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办学。

(六)抓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促就业。

1、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为了更好地扶持下岗职工创岗再就业,我们积极协调县农行发放小额贷款,帮助58名下岗职工创岗就业,实际办理58户,贷款额75.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下达70万元的任务。

2、切实做好优惠证发放工作。为切实把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有序进行,我们首先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把关,做好优惠证的发放工作。为此,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办法的通知》,并成立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小组,协调工商、地税部门,制定了发放办法和实施意见。严格把关做到应发尽发,确保把国家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个下岗职工身上。

3、切实做好税费减免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又召开了工商、地税、国税、劳动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工商、地税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税费减免政策。截止目前为止,享受优惠税收减免170户计183人,每月减免税款3.5万元,计22.5万元;丰盛饮食服务公司和兴农饲料公司每月分别减免税款8500元和129万元;工商局费减免87户,共320人,免收登记费2871元,免收工商管理费7.6万元,免收农贸市场管理费1.2万元,享受优惠税30万元。同时根据上级有关继续办好劳服企业文件精神,我县新认定了精工机械厂、双庆酒业有限公司、丰盛饮食服务公司、泰丰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祥伟鞋料厂五家劳服企业,原创:安置从业人员26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78人。新办服务型企业2家,安置人员52人(下岗失业人员23人),同时进行岗位补贴78000元,免费职介补贴6060元;社保补贴5722.6元,为我县的下岗失业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七)抓再就业资金使用,促就业。

为完善社区平台建设,我们为27个乡镇和12个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所统一采购微机设备用品,价值32.01万元,办公桌椅22.93万元;建设劳动力市场14.11万元;职业培训521人,10.42万元;27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12个社区开展再就业工作办公经费39.55万元,合计119.35万元。用于小额贷款担保资金100万元,已划拨到农行。

(八)抓失业金征收,保发放。

去年我县事业单位失业金由财政代扣代缴,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我们组织人员有目的、有针对性向大型国有企业征收失业金,反复宣传,反复动员,使企业认识到交纳失业金必要性和重要性,三星化工集团、康达集团两个单位已经同意补交失业金。截止目前,我县失业保险扩面任务以按市局要求完成,中央及省属企业参保率为达100%,地方国有企业参保率达100%,集体企业参保率达85%,事业单位达100%。台帐建立达100%,对应参保企业实地稽核达到85%。按市局下达任务,我县今年1-11月份以完成基金征收的万元,占全年任务的。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规定,我们对未登记的失业人员认真进行审核,对已交纳失业金的人员逐月进行审核,按月发放,没有拖欠现象,已纳入财政管理。

下步打算:

今后,我们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为目标,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推进就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城市就业与农村就业相对接、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配套的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和充分就业,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由重点管理城镇劳动力就业向综合管理城乡劳动力就业转变,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服务。

2、整合劳动力培训资源,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企业输送合格人才。

3、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劳动用工管理。在用人单位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打破农民工进城就业障碍,构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

5、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积极稳妥、保障项目分步推进与保障对象分类纳入的原则,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等纳入城镇基本社会保险。

三、工作措施

1、开展劳动力资源普查,建立劳动力资源库。今年第三季度召开统筹城乡就业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与市统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普查。对农村劳动力以户为单位进行建卡立档,全面统计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年龄结构、转移情况、技能特长、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对城镇劳动力按“六类”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要求进行登记。对全市各类企业的用工人数、男女比例、工资福利、食宿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对普查数据全部实行微机管理,建立较为完备的劳动力资源和用人单位台帐。对城乡有求职意愿的劳动力颁发《就业证》进行失业登记,据此统计我市社会登记失业率。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季度统计报表制度,对城乡劳动力失业与就业状态实行动态管理。

2、建设面向城乡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公共职业介绍信息网络。按照就业服务“新三化”的要求,重点完善以市直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乡镇和社会职业介绍为补充、城乡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促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加强市级劳动力中心市场建设。按照以城区中心劳动力市场为龙头,乡镇社区职业介绍为依托的总体思路,在全市各乡镇企业服务中心聘请劳动保障专干或就业信息员,在民营企业比较发达和用工需求较大的马口、新河等乡镇建设面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乡镇区域性劳动力市场,实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保障政策进村组和民营企业。对持有《就业证》的城乡劳动力提供统一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清除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取消一切针对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

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开通“汉川劳动就业信息网”站和设立公共免费求职服务电话,为乡镇企业服务中心配备电脑等信息网络设备,在城区中心广场设立电子显示屏,对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经办全程信息化。加强用工信息的收集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途径用工信息,在全市建立用工需求体系,把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逐步实现与省市劳动力市场信息对接,加强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预测,引导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实行劳动力市场信息城乡联动,资源共享。

3、整合劳动力就业培训资源,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通过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等措施,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适应、与就业紧密结合的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今年内立项启动,力争2007年底建立集教学、住宿、实训为一体的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整合各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源,改革城乡劳动力培训补贴使用方式,对城乡劳动力参加的实用技能培训实行统一组织开展培训,统一认定补贴对象,统一补贴方式,集中开办长、中、短相结合的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改进培训方式,开展校企联合、工学结合的定单培训或定向培训。组织实施岗前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招用国家准入控制工种(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从经过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加强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建立转移培训责任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和工作评估机制,完善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考核制度。

4、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打破城乡区域和身份界限,在全市各用人单位推行招用职工时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制度,今年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要达到100家以上,到2007年底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率达到100%。逐步实现社会劳动力资源统一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稽查,进一步解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使用童工等劳动监察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查处。

5、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按照川办发(2005)46号文件《关于做好农村公益事业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登记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乡镇劳动力市场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岗位责任制度等。开展乡镇劳动保障专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强化服务职能,在村组聘请劳务输出联络员,根据工作实绩经劳动保障部门考核后,会同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工资性补贴。发挥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在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乡镇企业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农民的就业、培训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6、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落实对原国有、集体企业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帮扶政策,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帮助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对“4050”人员开展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援助。加大帮扶“零转移”农户工作力度,对有就业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特困人员积极开展就业指导,促进其转移就业。对愿进城自谋职业的提供小额贷款援助,帮其创业脱贫。

7、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覆,加快建设适应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要求企业为所有农民工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依法把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逐步把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加大农民工社会保险意识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社会保险。

8、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打破农民工进城就业障碍。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按照鄂政办发(2003)86号文件精神,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为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促使一部分农民工由“农民”变“市民”。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探索建立农民工以土地换安家费、以土地换保障等实际可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使农民工彻底与土地脱钩,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定居和城市化发展。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政府助学范围。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住房。

四、实施步骤

我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从2006年8月至2008年底,历时2年半,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06年8月至10月)。政府成立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参加部门、工作责任、领导机构等。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出台试点实施方案。成员单位根据试点方案和责任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落实办法和分期工作安排,列出时间进度表。各部门具体落实办法10月底以前报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08年9月)。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工作方案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全面组织推进试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乡平等就业政策,建设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完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用工基础管理制度,推进本地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的宏观政策,指导建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提供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和经费管理使用监管;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试点中涉及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和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推进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情况的调查统计;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主要负责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落实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好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和培训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总结阶段(2008年10月至12月)。对照工作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召开工作总结会议,试点情况报省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6

    为了加强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首都社会秩序的稳定,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春运工作作为开年一项利国利民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设立办公机构,派专人负责,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春运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等方式,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