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申请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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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申请书

离岗申请书范文1

    1996年,同宝厂与车恒德签订非专利技术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实施车恒德脚型滑环式组合密封技术和齿型、C型滑环式组合密封技术。

    陈某1996年6月进入同宝厂工作,接受了车恒德有关滑环式组合密封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并在同宝厂从事和负责技术工作。2001年下半年,陈某担任同宝厂营销经理和管理者代表。2002年5月23日,陈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u型滑环密封圈”实用新型专利。2003年2月,陈某辞去同宝厂工作。 2003年5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u型滑环密封圈”实用新型专利权。陈某缴纳了该专利的申请及维持费用。

    2003年6月9日,同宝厂提起专利权权属诉讼,称该专利系陈某在原告单位的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应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应属于原告所有。

    陈某辩称,在专利创造期间其是管理者代表,不是技术负责人;涉案专利与其在同宝厂的职务无关,是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属其所有。

    [评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认识“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以内的人员所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该种情形的职务发明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发明人原是“本单位”的职工

    这里的“本单位”应作广义理解,不仅指现在,而且包括过去;既包括人员编制及工资关系所在的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例如从其他单位借调、聘请来的人员。但对短期的借调、聘用人员,应考虑发明创造与发明人在原单位还是临时借调单位的工作范围关系更密切,从而对其“本单位”作出准确的认定。本案被告陈某 1996年即是原告同宝厂的正式职工,其在同宝厂的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一般技术工人、技术员(技术科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分管技术科工作)。陈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u型滑环密封圈”实用新型专利,是在其担任同宝厂管理者代表(分管技术科工作)期间。涉案发明创造不是陈某在调离同宝厂后作出的,而是陈某在同宝厂不担负技术职责期间作出的,这一点与专利法规定从字面上看似有不同。

    (二)发明创造与发明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

    发明是人脑的一种思维活动,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方案。从事发明创造,是每个公民的自然权利,由此所产生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一般也应当归属发明人。职工离开单位后作出的发明创造的申请或取得专利的权利归属单位,一个重要条件是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原单位仍然有关,或者是没有脱离原单位的影子。所谓“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是指发明创造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原单位工作时的职务范围,而不仅仅是同发明人在原单位从事的专业工作或业务有某种联系,更不是指发明创造在单位的业务范围内或个人所学专业的范围内。

    从涉案专利的发明领域看,涉及一种高性能密封圈,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密封性能好、耐高压、摩擦力小、使用寿命长的高性能U型滑环密封圈,这与陈某担任同宝厂管理者代表前在同宝厂技术科承担的滑环密封圈产品的设计工作有着密切关联,属于陈某原所在同宝厂技术科的职责范围。所谓“与发明人在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一般是指职工根据单位领导的指示或者布置,承担比较短期或临时的科研任务,判断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否在原单位承担过科研任务,要由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比如会议纪要、计划书、通知书、决定书,为完成任务所提供的人员、设备、材料、经费、场地等。本案同宝厂没有提供为讼争专利技术组织攻关组或下达专门任务的充分证据,在陈某提出涉案专利申请前,也没有证据表明还有其他人对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实质性特点作出过创造性的贡献,所以不能认定陈某在同宝厂工作期间接受过工作职责以外的其他发明创造任务。

    (三)发明创造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

    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字面意义看,似乎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发明创造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离开原单位一年内做出的;二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离开原单位的原因是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只有符合上述两层含义,才构成该法律要件。第一层含义比较好理解,第二层含义有较大争议,也是本案的焦点之一。一种观点认为,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后,在对职务发明的界定上总的精神是向发明人倾斜,鼓励个人从事发明创造。而这一点体现在立法上就是从严界定职务发明,所以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人、设计人离开原单位的原因作了限制性规定,即只有在符合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三种情况下离开原单位一年内做出的发明创造,才可以归入职务发明,如果是非因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离开单位的,即使是在离开后一年内做出的发明创造,也不可以归入职务发明。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离职的具体原因,但对其应从宽解释,一般不受离职原因的限制。

    笔者认为,专利法作出该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雇员把离职或退休前做出的发明留到离职或退休以后再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有利于调整雇主和雇员在职务发明创造问题上的关系。因为发明创造是一项复杂的脑力劳动,需要长期的构思和实验过程。离职或退休的雇员一般在单位长期从事某项工作,受到单位的培训和教育,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他们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做出的发明创造往往与在原单位的工作密切相关。为了保护单位因长期投入所应当期待的利益,同时也为了鼓励发明人的积极性,法律必须在单位和其雇员之间寻求平衡,规定雇员在离开原单位一段时间内作出的有关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因此该项规定的本意在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离开原单位(包括原岗位)后做出的发明创造,如果与其在职期间的岗位职责或所接受的任务有关,则该项发明创造应是原单位可以合理预见和期待的职务发明。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人、设计人离开原单位原因的界定是没有法律意义的,而且随着企业单位用工制度改革,这种原因也是无法列举穷尽的。不能说发明人或设计人非因退休、退职、调动工作的原因离开单位一年内做出的与原在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就一律是非职务发明。同时,“退休”有明确的法律含义,“调动工作”可以理解为调离本单位或者在单位内部变动工作岗位,而“退职”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司法实践中一般对其含义作比较宽泛的解释,将“退休”“调动工作”以外的其他岗位变动的情形均包含在其中,以避免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合理。

离岗申请书范文2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书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职工退休申请书模板,衷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书1尊敬的领导:

我叫__x,男性,____年11月1日生人,现年__周岁。于____年12月26日进入原山东塑料机械厂工作,冷作工。进厂后认真努力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支持与关怀。

多年任班长、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为我厂的发展壮大贡献了自己应有的力量,同时也贡献了我最宝贵的青春。我十分热爱我们厂,所以,我无怨无悔。但是,因长年在高噪音,高强度体力的劳动中自己身体出现了病状。所以,我于____年申请了厂内病退,并得到了批准。

今欣闻政府关怀,我倍感党恩无限。在此,我首先感谢党!感谢政府!

因年龄已过半百,体弱多病,特向领导提出病退休申请。望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__x

20__年x月x日

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书2尊敬的学院党政领导并转呈校人事处领导:

本人某某因健康问题,现申请于20__年8月份提前退休。本人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今年某版权所有月满56周岁;1968年参加工作,工龄37年。现任某教究室__×。

近三、四年来,我的身体状况陆续出现各种问题,自己深感已无能力承担一个合格教师的职责。根据校人事处某年《教职工退休退职的规定》中有关条款(见申请书末附录),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恳请有关领导考虑我的实际困难,予以批准。我的健康问题叙述如次。

1。失眠问题:我因长期失眠,造成精神不佳、记忆力下降,上课亦因此有失误;失眠同时也令视力降低。我从高中阶段开始间断失眠。近几年更是每晚服药仍不能保证睡眠,并曾多次到校医院打针催眠。近一年多次到某大医院心理科求助睡眠专业博士,花费高昂药费求取几夜安睡,但无显效。

2。视力问题:我的眼睛近年来天天困扰着我,最主要的表现是能够持续阅读的时间越来越短,两次阅读之间所需的间歇时间越来越长。最近一年多来已逐步发展到只能连续阅读20—30分钟即需休息30分钟的程度,一天内阅读总时间也不能超过3—4小时,而且视力恶化的趋势十分明显。曾数次就医均无良策。据华侨医院眼科博士导师结论,我是人群中罕见的视觉调焦过度灵敏症状患者,因利用肌肉调节晶状体焦距过于频繁,眼睛极易疲倦,视觉模糊;对策是少看书,多看远处绿色物体。而目前作为一个高校教师,除了备课上课要准备大量新素材之外,大批量阅读更是科研工作上的最基本需求。现在经常服用调节神经的药物及用消除疲劳的眼药水。

3。慢性咽喉炎问题:是困扰我30多年的问题。如今每年较严重发作6—7次,必须输液才能解决。长年咳嗽也使我更难入睡。

4。慢性胃炎问题:近二年多来,长时间胃发胀,象一大块石头,还向外膨胀,但气呃不出来,常令我整夜难眠。20__年胃镜检验,胃内壁有4—5个出血点,诊断为慢性浅表性胃炎。现长期服药,并小心饮食。

以上4种毛病交织在一起,使我的睡眠越来越差,精神越来越不振,视力也越渐低下。

5。心血管问题:__年西德留学期内已发现血脂高,从此注意了饮食。近年体检报告为高胆固醇血症、轻度高尿酸血症、血粘度高。常胸疼胸闷、手指发抖、嘴唇麻木、头皮发麻。痛风(右脚拇指)发作二次。做过多次心电图包括24小时动态心电图,初步结论是T波改变、不完全性房内传导阻滞、偶发房性早搏并成对、提早复极综合征。现需长期服药。

6。肾功能问题:20__年底体检报告血肌酐高、尿素氮高、肾功能受损;尿检蛋白。为肾内科进一步检查(务必)。目前尚未作进一步检查。

7。痔疮问题:20__年大量便血,诊断为有3个重度内痔,经注射式手术治疗后好转。现长期服药,偶有便血。

8。颈椎及腰椎问题:长期颈疼,牵连头疼及腰疼。尚未作检查。

9。胆管结石问题:20__年二次超声检验为右肝后叶胆管小结石。

10。过往晕倒问题:曾于1966、1975及1983年三次晕倒,不省人事估计1—3分钟,经注射肾上腺素或不经处理苏醒。心电图及脑电图未能检验出原因。

我猜想先天不足是各种毛病的原因之一。我出生时不足磅(4磅12安士,即2。16kg弱),版权所有且小时疾病不断。

受国家培养多年而未能尽力回报,心中非常难过。但担任工会工作多年,我亦目睹许多老师丧失健康的痛苦及由此给单位及家庭带来的麻烦。我希望不致在勉强再充当一个不合格教师几年后而成为单位和他人的沉重包袱。诚盼各位领导体察我的实情,综合衡量,考虑我的申请。此致

敬礼!

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书3尊敬的上级领导:

本人是__初中教师__x,男,汉族,1953年9月出生,现年59岁,大专学历,小学高级教师。本人1978年7月毕业于蕲春师范,后经本人自学,取得大专学历,教龄35年。三十五年来,我先后在八里湖高垸中学、八里湖中小学任教过。在这三十五年的从教生涯中,本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始终以一名优秀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把学生放在首位,爱校如家、爱生如子,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履行自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三十五年风风雨雨,三十五年呕心沥血,三十五年孜孜不倦,我把自我的青春与热血都献给了八里湖的学生,献给了伟大的教育事业。三十五年中,我担任班主任20多年,我教过上千名学生,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踏上了工作岗位,成了国家的栋梁之材。而如今,我已年近花甲,两鬓沧桑,回想自我走过的路,我无怨无悔,因为我以往为之奉献过,为之奋斗过。教师是一个平凡的职业,我选择了平凡,为了这份平凡,我奉献了自我的一生,我心中无比的荣耀。

三十五年的教师工作,也让我患上教师的“职业病”,此刻我两眼视力下降,异常是早晚,戴着老花镜都看不清课本的字,近年来眼睛天天困扰着我,多次就医均无良策;而作为一名教师,除了备课,还要批阅很多的学生作业;反映本事有所下降,这样会影响教学工作;下肢浮肿,再加上贫血、气管炎,在工作上,虽然我努力了、尽心了,但已经觉得自我力不从心。本人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内退,请给予批准为盼!祝各级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x

201x年__月__日

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书4尊敬的支行领导:

我是__x县支行的一名内退职工,名叫__x,现即将到了正式退休的年龄。

本人从进入单位到内退前,所从事的是保卫工作,自己在本职工作上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积极热心,工作中从没有出现过任何大小事故,更没有做出有损支行形象的事情,并曾先后获得支行“先进工作者”的称号和州公安局“优秀民警”的表彰。

由于年龄的原因,加上身体状况不如从前,越来越难以抗拒老之将至的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响应单位“精简机构,减员增效”的号召,于年月申请了内退,内退时享受的是一般科员的待遇。

从内退到现在,我身体状况已是一年不如一年,加上各种重病缠身,需要长期服药控制,开支的费用较高,爱人仅有几百元的退休补贴,虽能将就度日,但面对这日渐增高的消费水平,已感不支。在临退休前特向领导提出一个小小的请求,领导能否在考虑我实际困难的前提下给予一个主任科员的待遇退休。希望领导能看到我的实际困难,酌情考虑,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另外祝领导身体健康,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申请人:__x

申请日期:

内退就是机关企业内部退休。是内部退养,内退内养,离岗退养。也是单位的一种退休待遇的方式。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

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书5敬爱的领导:

我渴望早日退居二线,过平淡的日子,请组织考虑我的申请。申请退休,绝对不是我一时感情冲动,而是经过自己深思熟虑后的祈求。

我不否认,我曾怀疑过我的行为,曾动摇过我的想法。虽然,在这个两极严重分化的时代,在这个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时代,我依然干着悠闲的活,拿着中层阶级的工资,但我总认为,那是上天应该对我的起码眷顾。

但是,当一大批下岗失业人群无奈的面对一切时,当许许多多大学生们穿梭在各大工矿企业找寻饭碗时,我越来越感到一种新的生存危机。难道我曾经的悠然自得真的会成为历史了么?

我重新思索着,耳边仿佛听到了寒风呼啸,冰雪压枝般的沧桑:快退休吧,趁着有单位管,还能养老;若被裁掉,那就死悄悄了。

是啊,我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无才无门如何去抵挡这一势头?那些已经和将要被遗弃的弱势群体,使我从幻想中走向醒悟,我终于知道了这个时代的内涵,那就是紧迫,残酷,时刻准备着为控制人口而献身。

不仅如此,我还从身边的人中,看到了生活的迷茫和对未来的绝望。曾经辛辛苦苦的为单位效力三十年,而今连孩子吃一顿饺子的奢求都试比登天;曾经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幸福场面,如今儿女被高昂的学费拒之门外,让人心寒……

我知道过去没有现在的饮食条件好,但那时人们过的很温馨,现在的治安方面比过去差,是因为很多人没有活儿干。

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的审视自己:个人条件差,文化底子薄,即使素质修养再高,也难抵潮流的冲击。都说有没有文凭不太重要,有个做官的老爹比什么都强。我在想,倘若能生个明星之类的孩子,也不乏痛快一生。现在看来,与己无缘呐。

什么"不在竞争中前进,就在竞争中灭亡,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人们只有不断的努力,拼搏,进取,才能提高自己,不被社会淘汰。"这些大话是说给那些没权没势的人说的,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的子孙后代依旧在重要岗位上继续光宗耀祖。

我没有本事,即使被社会淘汰,也是情理之中。正是怀着对退休的无限憧憬,怀着对退休的向往,怀着对退休的坚定信仰,我,写了这份申请书。

退休,作为时代的保障券,牢牢的把自己和稳定拴在一起,有了退休金,能解决最起码的温饱;有了退休金,不再恐慌生活的焦灼。虽然,我还未能达到退休年龄,严重不符合退休条件,但条件是可以人为改变的。无论领导是否接受,我都一如既往的写申请,不断的变换写作技巧,争取让文字先把你们感动!

请组织看我的表现吧!

申请人:___

离岗申请书范文3

第一条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区人民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局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窗口设在*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第四条本局确定法规处作为督办行政审批内部流转的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

第五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

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并领导窗口的工作。

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窗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搞好服务。

第二章行政审批实施程序

第一节受理

第七条本局采取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在办公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

(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主要领导姓名;

(二)窗口的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

(三)服务承诺及投诉渠道;

(四)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内容;

(五)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六)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七)行政许可条件;

(八)申请材料;

(九)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十一)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十二)行政许可程序;

(十三)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十四)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十六)行政许可收费;

(十七)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本局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参照以上内容公示。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本局工作人员须给予说明、解释,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八条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窗口负责受理。

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的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受理。

第九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除即办件外,窗口在受理阶段不审查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也不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仅对下列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事项;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即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

(五)申请材料是否有明显的计算错误、书面错误、装订错误或其他类似错误。

第十条经过形式审查,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应根据下列具体情况,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书面回执:

(一)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种类、数量的规定形式,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补正

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行政审批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可以当场补充更正的,应当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

申请人当场进行了全部补充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当场不能进行全部补充更正的,应当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回

全部申请材料。

(三)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或者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窗口印制,一式三份,在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签字后,一份交申请人、一份交主办科室、一份由窗口存档。

第十一条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除依法应当不予受理的外,窗口不得拒绝受理。

除法定的不予受理条件外,不得增设不予受理条件;不得将行政审批条件转作受理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申请人委托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委托手续完备、其它条件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办公场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的除外。

第十三条窗口应当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示范文本和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一次性告知单由主办部门制定,窗口配合。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发生变化的,由主办部门重

新制作。

一次性告知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业务解释和业务范围;

(二)行政审批程序;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即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形式等;

(四)办结期限;

(五)收费标准和依据;

(六)其它:如机关的名称、地址、业务电话、监督电话等。

第二节内部流转

第十四条本局职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及主办部门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由本局监督管理处主办;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由本局污染控制处主办;

(三)环保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由本局污染控制处主办;

(四)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由*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主办;

(五)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由本局污染控制处主办。

本局职权范围内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主办部门如下:

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办;

第*条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窗口应在1个工作日内交办到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本局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时限分别为: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办理时限分别为: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28个工作日内批复,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批复,登记表自受理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批复;

(三)环保限期治理项目验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办理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批复。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

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七条主办部门应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和申请人是否具备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

见,报局分管领导。

行政许可事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其中报告书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告表在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登记表在受

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在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环保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四)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五)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非行政审批事项:

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需要由多个处室共同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办处室应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请分管领导召开初审会议,或者自行协调相关处室,形成初审意见,报局分管领导。

第十八条本局分管局领导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处理决定:

行政许可事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其中环境影响书审批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

定;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应在组织现场验收后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环保限期治理项目验收,应在组织现场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非行政审批事项:

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应在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自本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由主办部门制作加盖本局印章的书面决定并送交窗口;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处理决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制作加盖支队印章并于

1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审批决定及不予办理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应当在书面决定中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依法需要听证、勘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由主办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即时将告知书复印件送交窗口存档。

第二十一条因客观原因致使本局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主办部门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即时将告知书复印件送交窗口存

档。

第二十二条窗口应当在办结期内了解并向联络员反馈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联络员应根据办理情况适时督办,确保按期办结。

第三节送达

第二十三条按照“谁受理、谁送达”的原则,本局受理的所有行政许可申请,其行政许可决定由窗口统一送达。本局受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其审批决定由主办部门负责送达。

第二十四条本局受理的所有行政审批申请,窗口应自本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决定。本局受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需要送达的由主办部门自本局作出

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送达处理决定。

第二*条行政审批决定应采用以下方式送达:

(一)直接向申请人送达;

(二)向申请人委托的人送达;

(三)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

(四)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第三章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分办、送达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督办和抄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保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窗口有工作人员在岗。

确因集中学习、职工大会等原因不能在岗的,需在窗口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明示人员去向、不在岗时间及联系电话。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确需请假的按请假制度执行。

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或因公出差的,由窗口负责人安排好临时补岗人员后,方可准假或公出。临时补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工作和服务规范。

第二十九条严格交接班工作并作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包括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事项、办理情况等。

第四章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本局法规处负责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调查实施行政审批的违法行为并提出过错责任追究建议。

第三十一条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责任。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第三十二条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方式有:

(一)诫免谈话或责令书面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行政执法证;

(四)责令离岗培训;

(五)调离执法岗位;

(六)取消执法资格。

以上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第三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窗口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法定工作时间内窗口无工作人员在岗的;

(二)受理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或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申请事项的;

(三)对申请材料审查不严,致使已受理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形式的;

(四)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充更正,但不允许申请人当场进行补充更正的;

(五)出具《补正通知书》后,不向申请人退回全部申请材料的;

(六)在做出受理、收件、补正、不予受理等处理时,未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书面回执的;

(七)无法定依据,增设不予受理条件的,或者将行政审批条件转作受理条件的;

(八)要求申请人提供与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九)窗口自行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分办到主办部门的;

(十)窗口不向联络员及时反馈情况的;

(十一)窗口自做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

(十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抄告,或者抄告不规范不完整的。

第三十四条主办部门和其他处室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擅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擅自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

(二)主办部门不牵头制作申请书示范文本或者一次性告知单的,或者应当重新制作但未重新制作的;

(三)主办部门制作的申请书示范文本或者一次性告知单不详细不规范的;

(四)窗口分办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办处部门未及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和申请人是否具备取得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进行审查,致使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初审意见的;

(五)对需要由多个科室共同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办部门未及时提请分管领导召开初审会议或者未及时协调相关科室,致使未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初审意见的;

(六)主办部门违反本制度第二十条,未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未即时将告知书复印件送交服务中心(窗口)的;

(七)主办部门违反本制度第二十一条,未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未即时将告知书复印件送交窗口的;

(八)自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办部门未制作书面决定的,或者未将书面决定送交窗口的,或者未在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中说明理由和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

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的。

第三*条主办部门、局分管领导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经承办人提请,主办部门领导未及时召开初审会议,致使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初审意见的;

(二)经主办主办部门提请,局分管领导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第三十六条因服务态度恶劣,导致申请人投诉的,查实后在局分管领导的监督下向申请人道歉。

第三十七条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审批的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对不同责任人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而擅自做出的,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三)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内容实施的,追究承办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四)承办人提出错误意见,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按所起作用大小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五)审核人不采纳或者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按照审核人意见批准的,按所起作用大小追究审核人、批准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离岗申请书范文4

(一)审批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领导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期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初审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结论,并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告知申请人。

(二)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性收费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年审结论(收费单位有违法行为需要移交检查机关的除外),并告知收费单位。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

1.对不予受理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正式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2.对一般的收费标准的制定,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0个工作日;

3.对需要召开听证会的收费标准的制定,根据听证的有关程序和时限作出审批决定;

4.以上时间不包括上报省政府批准的时间,对有关部门不能按时会签的,应在会商期限届满后告知申请单位。

(五)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

1.对不予受理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正式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2.对一般的价格的审批,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0个工作日;

3.对需要召开听证会的价格制定,根据听证的有关程序和时限作出审批决定;

4.以上时间不包括上报省政府批准的时间,对有关部门不能按时会签的,应在会商期限届满后告知申请单位。

(六)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1.对拒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自收到举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2.对其他价格或收费违法行为,自受理举报申请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答复当事人。情况复杂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七)收到价格行政复议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行政复议决定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期最多不超过30日,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八)价格评估鉴证,应在接到《估价委托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估价结论,出具《估价委托书》,并送交委托机关;委托时对估价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九)价格调节基金审核,一般应不超过3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应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十)依申请公开属于职责范围内且不能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十一)省政府、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间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一般公文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力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确有困难的,应当予以说明。对不属于职权范围或不适宜办理的,应在2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十二)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商请解决的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十三)对各地价格部门报送的请示性事项和公文,除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人财物的外,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紧急的,应在局领导批示的时限内办结。

(十四)需要处室、单位办理的一般性公文和事项,局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呈局领导批办后,转有关处室或单位办理;需要紧急办理的公文和事项,由局办公室即呈即转。

(十五)主办处室或单位凡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办结且没有按时反馈办理意见的,视为默认或同意。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主办处室或单位负责。

(十六)局监察室负责对全局办文、办事限时制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并负责对违反办文、办事限时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首问负责制

(一)基层单位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和群众到省物价局各处室、单位办事时,所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和帮助联系经办事项。

(二)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时,应主动亮明自己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为办事人提供方便,不得推逶扯皮。

(三)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办事人的询问。

(四)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处室、单位;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五)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要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确保办理事项得到及时解决。

(六)局监察室负责受理首问负责制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查处。

三、责任追究制

(一)处室、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办文办事限时制、首问负责制等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能,造成工作失误,妨碍优化发展环境的,由上级机关或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追究责任。

(二)处室、单位违反规定,一年内第一次给予口头告诫或通报批评;第二次写出书面检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该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责任。

(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书面告诫;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责令停职检查、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或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离岗申请书范文5

商场辞职报告是员工向所在商场的人事部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文书,商场辞职员工需要在文中说明辞职缘由,然后等待人事部批准即可。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商场职工辞职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商场职工辞职报告1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商场的销售主管______,下面是我的辞职报告。

在商场从事销售工作的一年里,学到了很多知识,商场的营业状态也是一直表现良好态势。十分感谢公司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在这么好的环境学习和工作。虽然在商场历练了一年多的销售,但俗话说“学无止境”,还需要学习很多。这个辞职的机会我想了非常久,商场对营业员很保护很照顾(对业务风险来说),鉴于我的个性,如果要在公司有所成长甚至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能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我的个性比较内向,他们也常常提醒我这一点,其实,这不管是对公司培养人才还是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虽然我的观念是:人是需要不断完善自身不断进步的。我也一直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更好,变得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来磨砺。

商场营业部近期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交接工作可能需要一个时期。我希望在10/24左右完成工作交接。这个时间也许比较紧,如果实施上有太多困难,我同意适当延迟一周。但是我还是希望副理理解,现临近年底,如果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

我希望在我提交这份辞职报告的时候,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是我的工作请主管尽管分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另外,希望主管不要挽留我,其实,离开是很舍不得,原因自不用说明。但是既已决定,挽留会让我最终离开的时候更为难。谢谢!最后,希望商场的业绩一如既往一路飙升!各位同仁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时间:20____年__月__日

商场职工辞职报告2尊敬的__总:

不得不承认在贵公司学到了人生宝贵的经验和业务知识,然水火终不相溶。是故辞职为上。还请__解。现就简单陈述辞职原因。若有牵强附会之处,还请多多包涵。毕竟年少轻狂,意气风发,不能不自我默认。

自20____年5月18日在贵公司上班以来。可谓鞠躬尽瘁,为贵公司付出了一切可以尽责的才智。然而上不仅不能得到上级的赏识,下还违心之言不绝于耳。我知道__总终日奔波,无暇公司细节,故让我在此做明了描述。先前业务不熟,多亏李、费二经理多加指点。稍有时机,又因公司正好缺人,是故勉为其难接受北区超市管理。刚刚接手,人陌地生,衔接超市老板,沟通促销思想。五县十余超市岂是一朝一暮之事。更何况公司规定每月出差不过一次,想把一切变得顺理成章只有用时间的延长来慢慢解决。正当一切有好转。你却听信谗言把我调离岗位。说什么泸沽收款不成,____对帐不清,____配货不济,____销售下滑......如此等等不可一一列举。假若你稍加注意,你会知道曾经的销售业绩北区远逊南区。而此时则是高低持平。还曾一度超越南区。这让南区业务心怀不满。毕竟作为一个业务员必以业绩说话。然仍为公司尽职尽责,出差攀枝花,不能不说担风险,冒生命之忧。一路上崎岖不平,山高路险,时有车毁人亡之事。虽有高速路,但为节省路费,仍颠簸在山路之上。何也?为公司减少开支多赚利!周一出发,600里路半日既达,匆忙奔波于各大超市及小店,送货收单。来回于____、____、____。夜间12点仍搬货柜进商场,找位置,安装电源,摆货品,饥则食馒头,渴则饮开水。此又为何?为公司壮大而不惜个人之艰苦。周二一早起床又展转于____,____,____、____等各小超市,调货品,摆陈列,统数量,清缺货.....又为何?完成本职之责,不留有后遗症。周三回公司,一路清送沿途小店客户货品。收款回交,不敢有半点差池。何则?本职之外仍尽职如此,非为自己,为公司也。周四退货于各库房,周五周六又为下次出差准备货品。周七为休息日,然公司货品积压甚多,不顾劳累在西昌各大超市前搞特价活动。以减少公司资金不足,把损失降到最低。原以为如此卖力可得认可,却换来什么?月工资仅供糊口,不足养家。

商场辞职申请书商场辞职申请书公司一再提倡协作。协作?岂是一人之事?公司虽小,人员复杂。____主管上不能开发市场以求公司壮大,下不能维护客情以保现有业绩。中还不能保留优秀促销而保存实力。可谓无才无能。常云:“能者多劳,劳者多得。”而在此地却演变了,“能者多劳,却是唠者多得”。业务日夜奔波于外,不能按时下班,劳苦倦极,有谁能一一理解?而稍有差池,人未归,流言先回。此不是公司人员从中作梗又做何解释?坐办公室,看书读报。不了解市场,一心只想讨好老总。专找他人不是之处,然后添油加醋,小大,好事边坏?这难道就是协作?方主管亦是如出一辙,看似整天忙碌不休。实为能力有限,东风不平,西风又起。其实不难看到,市区超市有专门送货人员,还有对帐收款人员。忙?忙从何来?再看看县份超市。缺货得亲自询问,发货得亲手实施。她们忙?我们清闲吗?然工资喃?能称之为同工同酬?

再者,公司框架结构存在很多缺陷。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而公司常把别人本质工作安排在他人身上。做好则是本质者之功劳。做坏却要担当责任。提成无门,赔款有份?合乎情理?中于人意?

介于种种原因,是故离开公司为好。公司有公司的用人要求,我有我个人的选择的权利。还请__总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年 __月 __日

商场职工辞职报告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想要从商场离职了,我知道可能我的离开会给您还有其他的同事带来一些麻烦。但我是觉得自己一直在这里工作是不会再有进步的空间了的,所以我才有了离开的想法。我在这里工作的这些日子是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的,也带给了我很多。我确确实实是成长了不少,但这并不是我的终点。我的未来还有很长的时间,现在我在这里已经不会再有很大的进步了,所以我是觉得自己不应该再继续的留在这里的。

我是很感谢我在这里工作的这一段的经历的,我做了很多自己以前没有尝试过的事情,也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虽然之后我可能不会再做这一个行业的工作了,但这些东西对我还是会有一定的帮助的。我学到了最有利的东西就是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和方法,若是没有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够学会这些东西。

我也并不是看不起我们这个岗位,只是确实在这里是没有前途可言了。任何一个岗位都是有它存在的道理的,都是非常的重要的。不能说是这个工作不好,只能说是人各有志吧。但我现在也只是商场的一个基层的员工,想要去到更高的位置要在这里打拼很多年,我其实也是去想尝试一下不同的工作,毕竟自己现在还是比较的年轻的,还有去拼的资本。也希望您能够体谅我辞职的选择,是对我们双方都好的。

说实话我在这里工作其实也已经没有什么激情了,若是说我刚开始选择这个工作是因为自己感兴趣的话,那我现在做也只是想着要完成任务罢了。我想您也应该很明白若是对一个工作没有热情,那样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会是什么样的。我确实要跟您坦白,我已经是不想做这个工作的一个状态了。所以我萌生了换一个工作的想法,我觉得自己是顺势而为的,既然不想做了就不要再做了,也没有继续做下去的必要了。

我知道可能我现在提出辞职对您和其他的同事来说会有些许的困扰,对此我感到非常的抱歉。但人的本质确实是比较的自私的,我觉得自己应该要多为自己考虑。在我有工作热情的时候我也是非常的认真的在工作的,至少我觉得我以前做得还是很不错的,至少没有愧对于我自己的心。虽然我现在要辞职了,但我也是真诚的祝愿大家之后能够发展得更好的。

此致

敬礼!

辞职人:______

2020年____月____日

商场职工辞职报告4尊敬的____:

自____年入职以来,我一直都很喜爱这份营业员的工作,感谢各位领导的信任、栽培及包容,也感谢各位同事给予的友善、帮助和关心。在这2年电脑营业员工作里,我学到了很多有关电脑产品的销售技巧,自己的销售能力又上了一层楼,这些都是我最宝贵的财富。

非常感谢商场给予我这么好的机会,让我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最终忍痛选择了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希望能于下个月____号正式离职。希望领导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会尽力配合公司做好交接工作,保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作,对公司,对客户尽好最后的责任。

希望公司对我的申请予以理解并批准为盼。

辞职人: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职工辞职报告5尊敬的领导:

您好!

__领导,真的非常的抱歉,因为我自己的一些私人原因,我不得不在这个时候向您提出辞职。真的很抱歉。

作为一名员工,我在______百货已经工作了__月了。尽管在很多老员工眼里我还是新人,但是在我自己看来,我也算是一名独当一面的员工了。从来到______百货开始,我就跟着大家学,学习如何上货,如何摆货,更学着如何去向顾客推荐我们的货物。这些,对当初的我来说都是非常难得的第一次体验,也着实让我兴奋了很长的时间。但是,渐渐的,这些新鲜的事物,不知不觉已经成为了我习以为常的日常工作了。

从一名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到现在已经熟练工作的老员工。我在______的成长离不开大家对我的鼓励和帮助。当然,我能来到______,能有这样的一份工作,都多亏了领导您的认可。

可惜,明明我才刚刚学会如何在工作中做好自己,才刚刚明白作为一名______人该如何去对待工作。现在却不得不因为生活中的事情而离开______,离开这份工作!这实在是残酷的现实!我喜欢______,不仅仅是工作,还有这里的每一位员工,他们是我在这里遇到的家人,是我的伙伴,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老师。大家都是我难以忘记的存在。但是我也必须离开了,虽然我对这里非常的喜爱,但是这并不能改变我在现实中的生活,我必须调整自己,改变自己,才能让生活变得顺利。

领导,真的很抱歉。作为______的员工,我也明白,现在商场正是缺人的时候,连续的假日几乎让我们喘不过气来。这个时候的离开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事情。不过既然事情已成定局,我希望领导能尽快的解决,尽快的找到代替我的员工,我也好能去圆满的交接好工作,将自己的工作安心的交接出去!

人生在世总是会有这么几个不如意的事情,只是这次的事情,刚好遇上了而已,希望领导也能积极的应对,尽早解决现在的麻烦。我在离开这里后,也会默默的支持着______百货。

最后,希望在______百货的各位,都能努力工作,祝愿大家,工作顺利!祝愿______百货,越办越好!越办越大!祝愿大家在今后都能财源滚滚!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检讨人:______

离岗申请书范文6

第一条为了维护信用社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各岗位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金融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及信用社内控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用社各岗位人员。各岗位人员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未构成刑事犯罪及不够行政和党纪处分的,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联社向各岗位人员统一颁发“员工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卡”,扣分由稽核监察部执行,联社其他职能部门发现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登记后转稽核监察部依照本办法实行扣分处理。

第四条稽核监察人员及其他职能部门在执行扣分管理时,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本办法,做到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及时准确。

第五条构成违规违纪处理处罚标准的,按原联社及上级对于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和制度处分、处理、处罚,并相应扣分;对年内累计扣分达到一定数额的进行相应处分处理:达到20分以上(不含20,下同)者由联社职能部门进行诫勉谈话;达到30分者给予通报批评;达到40分者给予警告处分;达到5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达到60分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达到70分者给予降级处分;达到80分者给予限期调出处理;达到90分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章信贷类

第六条违反贷款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笔扣责任人3分:(1)、未按审批程序审批、备案发放超权限贷款的;(2)化整为零发放超权贷款垒大户的;(3)发放冒名、顶名贷款变相垒大户的;(4)发放跨区、跨社贷款的;(5)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6)对已形成呆滞、呆账贷款的借款人继续发放贷款的;(7)对逃避悬空信用社债务的借款人和已关停、破产企业发放贷款的;(8)向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9)自批自贷的;(10)擅自退回贷款质押品或中途更换质押品的;(10)向借款人吃、拿、卡、要、报销发票或类似行为的;(11)超比例发放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的。

第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责任人2分:(1)对不按审批程序以一人或少数人的审批贷款的;(2)违反利率政策,擅自提高或减免利息和未执行加罚息的;(3)弄虚作假、倒约换据掩盖贷款风险的;(4)发放贷款用于收取利息的。

第七条违反贷款发放操作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笔扣经办人1分:(1)借款人及担保人未亲自到场或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信贷人员凭个人关系办理贷款的;(2)无《借款申请书》或《借款申请书》填写不真实、内容不齐全的;(3)万元以上贷款(含10000)无《贷款调查报告》或调查报告内容严重不实或有欺诈行为的;(4)不签订《借款合同书》,或《借款合同书》使用错误的;(5)贷后检查监控不力,贷款人资金转移导致贷款不能如期收回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笔(每项次)扣经办人0.5分:(1)借款合同和放款凭证手续要素不全的(借款合同和凭证要素包括:借款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签名、借款合同编号、借款用途、利率、期限、日期、金额、借款单位章、经办人手印、担保抵押单位章、担保抵押人身份证号码、担保抵押人手印、出质人的身份证号、出质人签字、出质人手印,借款合同章、放款人章和审批人章等);(2)贷款凭证和借款合同利率书写不规范,借款金额大小写不符的;(3)贷款展期无《展期申请书》或不符合展期期限规定的;没有经原担保人、抵押人同意办理展期手续的;(4)贷款到期前和到期后未送达和签收《贷款到期催收通知单》和《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的。

第九条违规发放担保、抵押、质押贷款的,按下列规定处罚:(1)担保单位(人)不具备担保条件发放贷款的,每笔扣2分。(2)为逃避贷款权限发放互借互保贷款的,每笔扣2分。(3)单位担保未出示担保法人资格证明发放贷款的,每笔扣1分。(4)出质人未亲自到场办理质押手续,造成质押无效的,每笔扣1分。(5)抵押物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抵押无效的,每笔扣1分。(6)无《财产抵押物品清单》,办理房屋、汽车等财产抵押贷款未办他项权证或未登记、需公证而未办理公证的,每笔扣1分。(7)未按抵押(质押)规定比率发放贷款的,每笔扣1分;(8)存单(折)等有价证券质押,未经存款人(或存款人的监护人)和存款行(社)签章(或手印),密码存款缺少密码号的,每笔(项次)扣1分。(9)他行(社)存单(折)质押,经办人未亲自到存款行办理签证手续,每笔扣1分。(10)抵(质)押贷款到期后没有向抵押人、出质人送签《处理抵(质)押品通知书》,擅自处理抵(质)押品的,每笔扣1分。(11)(质)押贷款到期后没有及时扣收抵(质)押品的,每笔扣2分;(12)企业贷款不坚持《贷款证》登记,对企业贷款担保方也不进行登记和注明账、据贷款证号码的,每笔扣1分。

第十条违反《贷款形态调整办法》规定,未及时调整贷款占用形态的,或在调整贷款形态时弄虚作假以及未设置、记载和使用贷款账、卡、簿、表而造成账据不相符的,每个科目扣经办人1分。

第十一条发放贷款未明确贷款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的,每笔扣经办人0.5分。

第十二条收回贷款本息当日或次日上班后未交会计人员入账的,每笔扣责任人1分;私自占用或转移的,扣责任人3分。

第十三条违反呆账贷款核销程序和收回处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笔扣经办人3分:(1)未履行审批程序私自核销呆账贷款的;(2)将违规贷款、不符合核销条件和职工亲属贷款申报核销的;(3)借核销呆账贷款之机搞非法交易的;(4)收回已核销贷款不入账挪作他用的。

第十四条对管理部门及联社检查出的信贷管理方面的问题,不重视,不及时落实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社主任1-3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责任人3分:(1)收回的抵债资产由自己使用的;(2)借款人或保证人有偿还贷款能力,故意收借款人抵贷资产的;(3)抵债资产未按规定严格管理,私自外借、自用,造成抵债物品流失,账实不符的。

第十六条违反借款合同档案管理规定,对借款合同档案资料未建档登记;逾期以上贷款无催收通知书、延期还款协议书;依法诉讼贷款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资料未及时存档登记的,每笔扣责任人及社主任1分。

第三章会计类

第十七条帐务没有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账,总分核对和内外账定期核对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没有达到“五无”和“六相符”,每差错一项(次)扣1分;弄虚作假弥平账目的或造成账务长期混乱的,扣责任人1-3分。

第十八条用支票支取现金时,未折角验印的,扣责任人1分。

第十九条换日印章未按时更换日期的,每次0.5分。离职不办理印章交接、业务终了印章不入库保管以及业务用章(包括个人名章)随意放置或任他人代盖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

第二十条不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或使用不规范的,每错一个科目扣责任人2分。

第二十一条违反会计操作规程和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每笔(项、次)从责任人扣0.5分:(1)收到外来凭证未对诸要素及内容详细审查,不合规背书未发现,或存在漏审项目的;(2)、账簿缺少账首、账眉、账簿账号编列不符合规定的;(3)预留印鉴卡片保管、使用不规范,以及传票使用不规范的;(4)现金收付未登记卷别或现金付款无背书的,会计凭证要素不齐全的;(5)受理或自制收款凭证大小写金额不一致;(6)受理过期、远期支票凭证的;(7)凭证、账簿、报表漏盖会计、记账、复核、出纳员名章以及有关业务用章的;(8)表外科目发生的业务未用表外科目传票处理的;(9)使用圆珠笔填制传票、记账(套写传票、账除外)或一张传票有两笔以上发生额无合计数、凭证附件未加盖附件章的;(10)错账未按规定纠正、划线、盖章,账簿有涂改、挖补、刀刮、皮擦和药水消蚀的;(11)款未汇出,向外签发汇款回单;款未收妥,向外签发空头汇票和联行业务查询查复不及时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联行印、押、证、机分管制度的,未达账不及时查找和错账不按规定纠正的,每笔2分。

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建立和使用各表外科目以及各种账簿的,以及登记内容不全,领取人签字不全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

第二十四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责任人1分:(1)未按规定管好贷款账、借款合同等信贷档案,造成合同不完整、总分、账据不符和催收通知归档不及时的;(2)表外科目管理不规范和已核销贷款总分、账据不相符的;(3)收回贷款本息、吸收存款及各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入账的,扣责任人1分;(4)收取的工本费、手续费、房租费等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存入个人储蓄账户或单独保管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责任人3分:(1)截留或转移收入、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私分财务收入的;(2)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滥发奖金实物、补贴及加班费的;(3)未按规定提取信用站存、贷款和清收“双呆”贷款手续费或未全额发给代办员挪作他用及从手续费科目列支其它费用的。

第二十六条自制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不符、不真实或缺少附件及虚列费用或列支用于违规活动费用的,扣责任人2分。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报销大中专及其它学习费用的,扣责任人2分。

第二十八条利息计算错误的限期纠正,并按笔数、金额合并计算的办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差错金额每笔在100元以下的,扣0.5分,差错金额在100元以上的扣1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责任人3分:(1)存贷比例超过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2)未经批准违规拆出拆入资金的;(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有价证券的;(4)利用信用社资金搞第三产业或搞账外经营的;(5)违规为私人或单位垫付、外借资金的;(6)违规列支应收、应付款项的;(6)收回已核销呆账贷款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或挪作他用的;(7)未经允许擅自为他人或单位开具“两证一函”(资信证、存款证明、担保函)等证明的;(8)未经批准擅自购建或维修固定资产的;(9)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毁的;(10)在年终决算中收入不入账、虚计应收利息、费用甩下年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三十条上报虚假报表的,扣责任人2分;报表不按时或提留不准的扣1分,差错每处扣0.5分。

第三十一条未按规定设立、使用各种登记簿或设立或不全的,每少一项扣责任人1分。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传票装订、入档不及时的,扣责任人1分,造成档案丢失、虫蛀、鼠咬或霉烂等缺损的,扣责任人2分。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外借或档案造成泄密的,扣责任人2分。

第三十四条主管会计未定期组织内勤人员学习会计、出纳、储蓄等业务知识和制度,以及上级行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有学习记录),并组织落实执行的每次扣1分。

第三十五条工作人员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未办理交接或交接不清的及离岗后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扣1分。

第三十六条不按规定建立“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簿”、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销号单”和进行表外科目核算的,每项扣1分;对领用不记载号码、使用不进行逐笔销号、作废不按规定处理的,每次每项扣1分;对不按规定监督信用分社和信用站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的,每次扣1分。

第四章储蓄存款类

第三十七条违反岗位操作规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责任人1分:(1)未坚持“双人临柜,交叉复核”基本规定,对经办的账、卡、证、簿等未认真核对、换人复核的;(2)未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的规定,未登记现金券别的。(3)对存折(单)存、取款凭条未认真审验的;现金交出纳前未清点或接出纳配款未复点;未加盖个人名章;未进行微机存、取款记账处理等情形的;(4)定期存单大小写金额不符的。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项(次)扣责任人1分:(1)办理存、取款业务时未审验存折(单)、存、取款凭条的;存款现金未复点、取款配款未清点的;未加盖个人名章及相应业务章的;未登记现金券别的;未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传票未交给记账员等情形的;(2)需凭印鉴或密码支取存款的,未核对预留印鉴或密码办理的;(3)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未审核储户或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登记证件名称和号码办理的;(4)办理挂失手续存在未审核储户有效身份证明和摘记内容要点;未审核挂失申请书;未与储户底账核对并标明“挂失止付”字样;挂失后未到7天办理支取等情形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存款透支的,每笔扣2分;故意透支、开空头存单(折)或出具假存单做抵押证明的,扣3分。

第四十条重要空白凭证填错未盖“作废”戳记且不随当日传票装订的,每次0.5分。丢失重要空白凭证的,扣责任人2分。

第四十一条在储蓄业务中弄虚作假或搞虚增(减)储蓄的,按虚假金额扣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1-3分。

第四十二条每日业务终了,未按规定备份、打印相关报表、进行相应核和做日终处理的,扣责任人1分。

第四十三条办理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储蓄存款业务时,未查验相应的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协助查询通知书、法院冻结裁定书、协助扣款裁定书以及生效法院文书副本的,未积极协助执行,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随会计档案永久保管的,每项次扣1分;造成被处罚等损失的扣经办人3分。

第五章出纳类

第四十四条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1分:(1)发生收付假币、款项不符等问题的;(2)未坚持凭证和现金二者数据相符,有疑虑未复点、复查的;(3)收付大宗现金,未做到先点捆、卡把、核准封签、散把点数、拆捆细点的;(4)未经复点的成捆、成把现金的封条、腰条随意丢弃的;(5)未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和日清日结的;(6)收入现金时,收款员未审查交款单并清查现金是否一致;付出现金时,付款员未审查凭证要素及有关人员是否签章;未按业务发生顺序编号登记现金账,并加盖“现金付讫章”及个人名章的;(7)未按时整理散币、残币和及时上缴,造成散币、残币挤占库存,影响库款整洁和清点的。

第四十五条现金账记载未达到清晰整洁、书写规范工整、摘要简明完整、科目归属准确、错账更正按规程处理的,每项次扣0.5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双人管库制度存在一人出入库;出库未打乱金库密码;出入库款项、实物双人没有共同办理和相互复核的,扣责任人1分,主任安排一人管库的,扣主任2分。

第四十七条白条顶库[包括:购货发票、未记账的支款凭证(含现金付出传票)、未支取的存款单折(单)或股金证及批条等]的,扣当事人2分;库存超限额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或未登记大额现金支取登记簿办理大额现金支取的,每次扣0.5分。

第四十八条私自动用库款、营业款项、联行资金、有价证券和其他款项的,扣责任人3分;主任没有坚持每月三查库制度的,每漏查一次,扣1分,屡次漏查或流于形式的,扣2分。

第四十九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存在未设立或未登记领用、使用簿的;领用未填制领用单;领用人未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信用站领用未与交账监督员核对;未定期清点库存;账实、总分不符等情形的,每项每次扣责任人2分。

第五十条代保管质押单证管理中存在贷款未还清质物被擅自抽出;中途变更质押物;返还已还清贷款质物时,支取人未在代保管登记簿上签字等情形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

第六章交帐类

第五十一条对信用站监督不力,信用站报账单各科目余额不衔接、发生额、余额总分不符,重要空白凭证的结存、使用(含作废)与领用不符的,每差错一项,扣0.5分。

第五十二条对信用站报账业务审查不严,发生核算差错、大小写不符,储户签章及业务印章不全的,每差错(遗漏)一项扣0.5分。

第五十三条未建立并账监督差错登记簿或差错未登记的,每笔扣0.5分;已发现的差错在下个报账期未纠正的,扣1分。

第五十四条信用站重要空白凭证存在领用未登记、凭证号码与登记号码不一致、凭证前后不衔接、跳号使用或空号使用、作废凭证未交回、私自销毁或丢弃等问题的,每差错(遗漏)一项,扣1分。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项次扣责任人1分:(1)交账时业务周转金未全额交回或周转金超限额的;(2)信用站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记账员未登记、销号,同一种重要空白凭证一次领用超过一本的;(3)信用站未按交账日交账的;(4)记账员未按月对信用站进行检查或无检查记录的。

第七章计算机类

第五十六条违反规程操作非法操作或未按照操作规程启动和关闭系统的,扣经办人员1分。

第五十七条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擅自修改应用程序、安装与业务无关软件、连接互联网的,扣责任人3分。

第五十八条违反计算机操作规程,未定期更换操作员密码、业务终了未及时退出、未按规定办理日终备份及未按规定打印当天报表的,每次扣责任人1分。

第五十九条操作员未经批准擅自自制各种冲账、转账及其他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的,扣责任人1分。

第八章通用类

第六十条各类人员住社未达到规定天数的,每缺1天扣0.5分。

第六十二条各类人员未完成联社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

第六十三条各类人员在接待顾客、发接电话时不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的,每次扣0.5分。

第六十四条各类人员未着统一服装临柜服务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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