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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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范文1

关键词: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217-02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1.2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3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国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2.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3.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

3.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3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4.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4.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4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4.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8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

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4.9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7,(06).

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范文2

关键词:内蒙古 石油化学 管理规范 解读

Abstract: For the petrochemical industr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data management practices "I conducted the analysis of interpretation.

Keywords: Inner Mongolia, petroleum chemistry, management practices, interpretation of中图分类号:C93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起草过程

2005年,人民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化学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的指导意见》。在自治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的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盐化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随着内蒙古石油和化工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工程项目的不多断增加,加之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和应用,对石油和化工交工技术资料的归档过程中,不适应新要求的诸多问题不断出现。由于没有一套完善的、适用的交工资料整理规范,使得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对交工资料归档的规范和明确,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往往不如人意。为解决这一问题,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各专业的专家组成编写组,通过总结大唐多伦煤基烯烃项目、鄂尔多斯联合化工项目、亿利化学PVC项目等工程交工技术资料整理的经验,参照HG20237-94《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和SH/T3503-2007《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了大量的编写修改完善和补充编写,考虑到目前石油和化工工程特点以及智能化技术和设备的普遍采用,在保留原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资料归档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智能化的归档要求。于2010年1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石油化工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有些省市化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意见。按照反馈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和详细修改,2011年4月底完成了送审稿。2011年6月18日,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了审定会,审定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标准科学、规范、操作性强,填补了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资料管理的空白,统一了石油化工工程交工资料的管理。”该标准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为自治区地方标准,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标准号DB15/T489-2011在全区执行。

二、编制的意义

1、适应内蒙古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需要

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工程施工、验收、管理都比过去有较大的改变,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方法和档案文件的整理归档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石油和化工建设项目的特殊性,以市政民用土建项目为主的交工资料整理规范,不能满足其安装工程较多、施工验收规范各异的要求;以传统技术和设备为编制对象的原有化工项目交工资料整理规范也不适应目前石油化工工程新技术、新设备以及智能化技术和设备的普遍采用的现实。为了适应内蒙古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需要,加强对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需要总结内蒙古多年来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经验,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编写标准以规范内蒙古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行为。

2、促进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的需要

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内蒙古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上一直没有全区统一的管理规程,过去各参建单位都是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不同深度和内容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但由于内蒙古地域辽阔,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差异比较大,在以往全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这个问题比较突出。随着网络和电子技术在建设工程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信息化也势在必行,因此,必须规范和统一全区的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以适应信息化发展和要求。

3、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

本标准主要内容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安装开工阶段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终止的顺序进行编排,规范和完善全区工程技术档案的编制方法和管理要求,规定了工程资料的分类、编号原则,完善了资料的整理顺序,统一了安装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用表,明确了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工程报验的原则。对于提高施工企业的档案编制与管理水平,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三、编制的依据

标准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参考了《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等行业标准。同时也充分考虑了过去内蒙古各大石油和化工企业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方面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和现行施工规范的要求。

四、编制的原则

标准的编制原则是落实责任、规范行为、过程控制、简便易行、适应信息化管理。

落实责任:参建各方应将各自的质量责任落实在各种工程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和审核中。

规范行为:工程参建各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遵循国家、自治区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

过程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检查、验收,融入工程各个环节,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

简便易行:资料的管理应直观、便于操作。

适应信息化管理:资料的管理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实现工程档案电子化。

五、标准简介

本标准是关于内蒙古石油化学工业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地方标准,标准要素设置及构成主要是按照规范要达到的目的进行设立。标准由十一个一级要素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要素一:范围

本要素意在阐明标准总的规定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使用本标准的前提条件。

要素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要素给出了本标准应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对于本标准是必不可少。

要素三:术语和定义

本要素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对术语的要求,给出了20个术语,术语和定义是为了满足标准在表达上的需要,帮助使用者准确地理解规程。这些术语均在有关章节中被引用,因此其主要作用是供标准使用。

要素四: 总则;

本要素由三个二级要素组成,反映的三方面的内容,是标准原则性的规定,反映了本规程制定的目标、统一性、规范性等要求。

要素五: 一般规定

本要素由二个二级要素组成,反映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是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填写和整理作出了规定,提出了交工技术文件的整理应具有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溯性的具体要求。第二方面是对安装工程的划分进行规定,包括单位工程的划分依据和构成、分部工程的划分依据以及分项工程的划分依据等。

要素六:管理与职责

本要素共设置了六个二级要素,明确了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的有关各个环节及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对工程技术资料形成应遵循的原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职责给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是本规程的纲领。同时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实际和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性,对施工现场资料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提出持证上岗的要求。

要素七:安装工程技术资料

本要素共设置了四个二级要素为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基本内容及整理要求。

“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明确了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包括的内容。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一方面对工序质量控制表格进行了说明,并阐明了其使用要求,另一方面是对交工技术文件进行了分类,为了方便组卷,按照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智能化等分为六类并给出了整理要求。

“施工材料设备质量证明资料”阐明了施工材料设备质量证明资料包括的内容,即包括:进场验收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厂家提供的性能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进口设备、材料的商检报告、材料复检报告等。本要素还对质量证明文件原件提出了要求。

“工序质量控制表实施规定”,此部分内容主要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为了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而设置。本要素阐明了工序质量控制表分等级的规定,即分为A(或AR)、B(或BR)、C(或CR)三个等级,并提出相关要求。同时对工序质量控制表在填写和使用、实施过程中作出了规定。

要素八:安装工程交工验收资料

本要素共设置了十三个二级要素,分为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阐述。

规定工程交接时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交付的施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即包括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及所附设计变更以及质量验收等技术文件。

规定施工技术资料应包括的内容,即包括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管道(件)及各种电仪器件等的质量合格证及相关复验报告等。

规定了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包括的内容及使用的表格。

规定了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相关报告及其内容要求,包括“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报告”、“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验收通知书及附件(验收组成员名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规定了工程交接时向建设单位交付的其它技术文件,包括各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他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文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的“重大事故报告”等。

要素九: 竣工图

本要素共设置了六个二级要素,给出了竣工图的概念、内容、整理、保管、绘制和图章以及等要求。本要素还对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进行了规定。

要素十:安装工程资料的立卷

本要素共设置了三个二级要素,为工程资料的立卷,给出了立卷的原则和方法、案卷编目、立卷要求等。

要素十一:安装工程资料的归档

本要素共设置了三个二级要素,为安装工程资料的归档,给出了归档的原则和方法,规定了归档的程序,给出了归档的范围等。

另外,标准还列出了规范性附录,对工程中使用的记录表格进行了规定,包括:

附录A:共用类交工技术格式文件目录,从A.01至A.50共50个表格供安装工程共用项目使用;

附录B:设备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B.01至B.67共67个表格供设备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C:管道类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C.01至C.19共19个表格供管道类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D:电气类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D.01至D.58共58个表格供电气类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E:自动化仪表类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E.01至E.33共33个表格供自动化仪表类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F:智能化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F.01至F.12共12个表格供智能化类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G: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目录,从G.01至G.05共5个表格供工业安装工程验收使用。

六.标准应用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明确了二点:其一,就工程项目而言,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石油化工项目安装工程;其二,从工程项目的专业角度就交工技术文件范围而言,规定了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智能化等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格式和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范文3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投标;问题

前言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在“控制量、放开价、企业自主定价、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指导下,我国分别于2003年和2008年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一、二版,这两部法规的先后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并加快推进了我国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及与国际工程惯例的接轨。对规范我国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发挥着积极和重要作用。我们坚信这个规范在今后的应用中会更加全面、合理、适用。无论规范的怎样完善和合理,但在实际应用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或者是执行者领会的不到位,也会出现一些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下面将在市场应用规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析仅供探讨和研究。以供广大建筑界同仁辨析与参考。

1.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综合单价组价

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是把每个清单项目剖析、分解为若干个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子目并反过来倒推计算形成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这种“工程量清单定额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本质仍是定额计价,无非最后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无论是业主方最高限价组价,还是施工方投标报价,大家所遵循的。仍然是地方性的传统定额,而且在清单计价步骤中实际上还包含了

两次算量和两次定价,费时费力,大大增加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难度和社会成本,实际上也与国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相背离。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建筑行业在传统思维、配套法规等方面要积极改进,创造真正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环境。

2.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中的项目特征描述

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从理论上讲,招标时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施工、竣工结算的法定依据,因此,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子项的项目特征描述非常重要,不但要求把诸多的设计要求再在工程量清单中描述一遍,还要描述主要材料的规格、品种、品牌等所有资料,而这些在实际招标阶段都很难完全确定,加大了造价人员的工作强度,还为以后的结算纠纷埋下隐患。例如:某地砖项目,如果招标清单不描述清楚其具体规格等要求,那么施工时可能产生纠纷,业主方可能要求采用高品质的名牌产品,而施工企业可能倾向于的普通产品,在结算单价不做调整的情况下可能引起纠纷。对于建筑工程而言,每项工程各不相同,所涉及的清单项目也不尽相同,如何简化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形成业界共认和共同认可技术规范,如何让清单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挂钩,便于施工操作及竣工结算,是进一步在建筑工程中更好的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尚有待解决的课题。

3.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工程变更的实施与结算

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整体发生变更,例如分项取消、工程量增减等,此种变更按照中标确定的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即可。第二种情况为清单项目中某些项目特征发生变更,因为报价为综合单价,若其中某些子项发生变化,此种情况下对于变更结算则比较棘手。例如,在外墙装修项目中,可能包含找平层、聚合物砂浆粘结层、预埋固定件、保温层、钢板网加强层、保温砂浆面层、柔性腻子保护层、外墙涂料装饰层等子项目特征,若实际施工时部分特征发生变更,具体如何结算则比较困难。这也要求业主方及有关监理人员施工时还要注意项目特征有无变更并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否则,将对业主方造成经济损失。

4.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评标及不平衡报价

在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对于投标企业的不平衡报价及某些项目的超常报价问题值得引起重视。在定额结算模式下,工程结算时会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结算时则有所不同,这也对招标及评标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投标企业来讲,利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漏洞来实现工程利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而对于业主方来讲,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不在结算时因为非正常的原因而大额提高,造成经济损失,则需要在评标及签订合同时就要着手,仔细审核投标企业的标书,详细拟定合同签订条款。例如,投标企业可能利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对可能发生变更的某分项工程采用低报价,从而提高

其它分项报价,一旦中标,则施工企业会尽可能的创造条件促使其变更,重新报价,以实现其提高盈利的目的。还有,对于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报价也要引起充分注意。例如某项目在投标时把某些材料单价报的畸高,合同中又约定中标书中有的材料结算时执行中标单价,且在实际施工中此材料也因变更大量增加,直到

结算时业主方才明了个中缘由,对施工方盈利大增,对业主方则损失极大。此种情况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出现的新问题,需要引起业界的广泛注意。

5.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方的最高限价

目前所实施的工程清单招标最高限价,一般由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地方定额及市级工程造价信息编制,并以此设定上下拦标价。此种情况有违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初衷,反而更容易被招标作弊所利用。例如,某工程项目设定的上下拦标价为最高限价的100%--93%,投标企业可以根据评标规则计算出得分最高的报价,使得各投标企业投标报价非常接近,评标得分差距主要体现在施工方案等其它伸缩性较大的项目上,对招标作弊反而有利。由此形成的中标价格根本不能说是企业素质优劣的竞争,而是地方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格组合形成的定额计价的某个百分数。此种工程清单招标的模式应该及时研究与改进。

6.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根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还缺乏必要管理与详化,加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管理主体上还有待完 善,可能造成国有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对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应该配套出台详细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及详尽的指导价格,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设更加优质的公共建筑。例如,在某国有投资的公共建筑中,某项铝合金窗户描述为:①材质:铝合金窗户;②尺寸:3000×2400。最高限价编制时可能按高档材料500元/m2编制,投标报价也可能为400多元/m2,而实际施工时可能采用的产品价值才200元/m2左右。对于此种情况,因为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标,综合单价无变更不作调整,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可以在结算时调整,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时则无权调整价格,此种情况也应该引起业界的足够重视。

7.建议

  7.1建设工程复杂、施工期长,材料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情况而波动较大时,工程预结算中材料市场的取定应按施工阶段或进料综合加权平均计算。

  7.2给出现行定额基价在不同环境下的使用方法,即应有相应的实施细则配套。

例如:1000m2普通办公楼的室内装修工程与1000m2五星级宾馆的室内装修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相应风险费用承担等各方面的差异系数。

  7.3招标人应重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质量。为提高工程量清单的质量,使投标人报价合理,避免不平衡报价和今后的“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出现,招标人可以采用:一是委托信誉好、业务水平高的造价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以减少人为的差错;二是招标期间给予投标人复核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招标人在发出工程量清单以后,可以要求各个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至日前7天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招标人经审核确定修改后,各个投标人再以统一修改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三是可以在签订合同前的一定时间内要求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以上三种方法都可以使招标人在施工前对工程造价有一个合理、准确的预见,以决定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范文4

关键词: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设计;市场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现状分析

交通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投标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上有着指示和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席令1999 年第21 号)的颁布为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提过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情较为复杂,就目前国内招投标市场而言还出于不成熟的阶段,在很多环节上面还存在着问题。在招投标的市场上法律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了模糊区域的出现,地方保护主意,的现象并不罕见,要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还有待完善。

在阶段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招标过程中的假招标

在近几年来工程招标的制度有所完善,的确是减少了很多直接发包的恶性现象,但是有些不法企业采用明里投标,实质上却在底下弄虚作假进行假招标的现象依然存在。

1、故意缩短报名时间

按照正规的程序在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招投标的报名时间必须在3-5天。但是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星期六日等休息日除外,于是有些招标人有利用了这个空子,在星期六工程的公告到下一周的星期一截止报名,这样的做法,致使除了本来就已经知道信息的投标人能够及时报名之外,其他大部分的潜在投标人因为周一的时候才看到公告,只剩下一天的时间很多投标的材料不够时间准备,于是失去了投标的机会。招标人通过这样的不正当手段从而将大部分的投标人据于门外。

2、投标人资格预审倾向性

一般表现为在资格审核中设置的条件对其意向的投标人有很大的倾向性,帮组其意向投标人顺利通过资格审核,并将大部分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筛选掉,以达到其意向投标人最终中标的目的。由于在现行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上,工程项目实行的是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标是属于项目法人负责。在整个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的权利过大,无论是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条件还是招标文件的一些限制细则均有项目法人决定。那么就很容易导致暗箱操作的衍生,项目法人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去偏帮意向的投标人。

(二)缺乏科学的评标办法体系

1、评分项目不完整

在现阶段的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问题上缺乏科学的评标办法体系体现在评分项目不完整上。现在的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分项目不够全面,在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这一块没有任何的评价指标。作为一个项目投标人,能够为整个工程项目提供足够的是财力状况十分重要的问题,能否保证足够的资金运作,能否保证项目资金不会被挪用到别的方面上等问题是不能忽略的,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

2、标底招标不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滋生腐败

所谓的标底招标就是,在招标前先通过招标单位和实际单位根据大概的设计图纸、设计部门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整个交通工程项目的预算,对整个工程进行一个标底预算。在对投标人评标的过程中,招标人会根据标底为基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打分。标底招标法本来是可以用来防止漫天报价。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标底法的漏洞与不足开始暴露。首先是标底的预算不能保证科学合理,因为标底是由设计人员和设计部门制定下来的,会受到编制人员水平的影响,这个标底并不能代表一些优秀的施工企业的造价消耗。优秀的施工企业由于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优秀的原因,报价往往会与不合理的标底脱标,导致交通工程项目与优秀的施工企业失之交臂。而且标底招标容易滋生腐败现象,有些企业会利用走后门的关系,依靠拉拢关系来预先得知标底,导致了不良风气的引起,整个标底招标也失去了其实际意义。

(三)评标委员会的产生和评价的公正性有待加强

评标为委员会的评价有待加强,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专家打分法,往往会由于专家的个人偏好不同等因素致使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再者评标委员会组成也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有招标人负责,委员会是由专家和招标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专家人数不能小雨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而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由于这样的评标委员会组成很随即不能确保其科学性,因此评标委员会的产生应该得到重视,确保其公平性以及合理性。

二、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在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中,对其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是刻不容缓的。对交通工程项目实际招投标的规范化建设必须要从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这几方面着手,保证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

(一)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

在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市场上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要保证依法行政,一切要根据法制建设为基础。规范交通市场投标交易行为能够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以及市政投资的效益。规范化的建设在应该完善招标公告、严格投标商资格的审查、合理进行筛选流程、专家的选择要确保其严谨性、执法监督要依法处理,在整个招投标的过程上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保护招标投标两者的合法的权益。在原有的评标选标基础上要不断探讨科学合理的措施方案,建立完善的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打造一个高效、权威的招投标平台。

(二)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招投标惩处机制

在规范化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的建设上,要建立完善的乘除激励机制。对于那些利用不良行为进行招投标的企业或是单位要就行不良信用记录,并对其行为进行公示。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已经核实,除了使其中标无效,依法进行罚款的经济制裁之外,还要采取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让不法份子自吃苦果得不偿失。对于那种出现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要严肃处理,依法吊销其投标资格证,并要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力度打击弄虚作假,完善惩处机制,当风险大于效益的时候,能够有效抑制招投标中不良行为的出现。

(三)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

规范化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市场不能脱离健全完善的招投标监管机制。在工程招投标的日常管理中主要是以建设以及行政部门为主,就现阶段的管理监督情况来说,由于没有完善的监管机制,交通工程招投标的行政管理是自己管理自己的局面,地方保护、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等现象造成了混乱管理的局面。健全监管机制应该,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建立统一指导协调的综合部门,在此建议政府建立相应的机构,加强领导。对各部门进行明确细致的分工,按照要求各司其职,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的程序。监管机制与各部门在执法中加强协作,相互配合。

(四)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机制

在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上,领导干部的责任要落实到位。在建立监管机制的前提下,对整个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领导要对招投标工作严格监管,加强对单位的建设工作,对于出现违法违纪的行为要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参考文献:

[1] 茅林. 浅谈交通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市场规范化建设[J]. 经营管理者,2010-08-05.

[2] 李博. 北京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市场监管体系研究及设计行业资信评级模型建立[D]. 北京林业大学,2008-05-01.

[3] 林建庭. 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若干问题探讨[D]. 华南理工大学,2011-11-01.

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范文5

【关键词】工程投资;控制管理

工程建设是把工程技术和工程经济有机结合的过程,工程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工程项目从决策、实施到竣工期间要经历很长时间,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会对工程造价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因此,工程造价确定的合理与否,控制的是否得当,决定了项目决策的可行性,决定了项目组织实施的成败。

一、筹划好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项目成功的基础

项目的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阶段分析项目投资额的基础,是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控制概算的主要依据,必须做到项目真实准确、投资估算全面方法得当,原始数据确切。必须要充分论证,做到有根有据,不能使实际投资与估算差距过大,使项目无法实施。因此可行性论证的深度,工程造价的高、低,为项目的可行性奠定了基础。

1、扎实细致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为项目的审批提供有力的依据。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必须依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市场前景,结合地域差别,技术、环境和经济现状等因素,从经济上是否合理,技术上是否先进,社会经济效益是否良好等方面进行技术分析,既不能只一味强调节约,不考虑长远发展,眼光短浅,将建设标准定得太低,缺乏可持续发展和适度超前的眼光,建成后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降低经济效益;也不能不切实际,盲目将项目标准定的太高,脱离工程实际,超出实际承受能力,项目建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造成国有资金的浪费。因此必须扎实做好调研工作,投入适度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深入细致,充分认真的做出正确评价。

2、统筹兼顾,在决策阶段做好总框架。项目决策阶段一定要形成一个总体框架,该框架要经过不断完善、深化,酝酿推敲。一经确定,今后项目建设要围绕这个框架有序推进。总框架首先在方案上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满足使用者对空间、功能使用的需求;在投资方面要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财力物力的要求,投资估算合理科学,数据可靠,既能实现投资目标,又能避免“三超”。因此必须从源头上进行掌控,确定好主线,搭好框架,把项目切实可行的推进落实。

二、抓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

该阶段是落实可研内容,提出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阶段,是将工程技术与工程经济的具体化。据研究分析,设计费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正确的设计决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到75%。因为设计图纸一旦完成,建筑形式,装修标准,设备选型确定的同时,投资也基本确定。因此,控制好设计阶段的投资,才能实现初设概算不超可研估算,施工图预算不超概算的目的。

1、好的设计方案,既可以满足功能要求,又可以节省资金。通过方案竞争、设计招标的方式,选择最优的设计方案,促使设计单位组织优秀团队,达到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设计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2、推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造价。就是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和设计任务书内容的情况下,按照批准的总概算控制总体工程设计,将造价控制在限额以内,经过不断的修改设计,修正造价,直至逐项满足限额,这样可以有效的控制投资。

3、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严控施工图的设计变更,把施工图预算的价格控制在设计概算以内,保证总投资不超概。

4、处理好设计周期、设计费和控制投资的关系。 前期准备充分,方案优化到位,数据收集齐全是做好设计的基础,在建筑形式、空间布局、材料选用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今后变更会少,造价不会失控;另外设计精力的投入与产出应相称,合理的费用才能让设计者产生动力,用心负责,才会出高质量的作品。因此适当增加设计成本,留足设计时间,对项目投资的控制和节约也大有好处。

三、做好工程清单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招标,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有序竞争;有利于控制项目投资,实现节约资金,控制造价的目的。

1、工程量清单应合理准确,防范各种风险。为确保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单位,人员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责任心,有一定的工程设计、施工经验,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量准确,特征描述详细,编制内容不重复不漏项,可以最大限度减少风险。

2、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方式,可以使招标价格趋于更合理。采取合理低价的方式进行竞争,可以促使企业按照市场行为,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合理进行报价,以单价的准确性来保证投标总价的合理性,是企业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一种较量,可以形成有序竞争,防止恶意报价,规避风险,节约投资。

四、强化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该阶段建设周期长,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的多,资金使用流动量大,材料设备价格波动大,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因此做好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是该阶段管理的重点。

1、加强现场管理,把好变更、洽商签证关。工程建设中,难免发生设计变更和签证,势必对造价产生影响。因此应加强对变更的管控。一要把好图纸审核关,将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初期阶段;二解决好清单编制、图纸会审等阶段设计存在的问题,防止今后变更;三要加强施工管理,防止虚假变更;四对工程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一定要先算账,后变更。

2、深入工程现场,收集掌握施工材料。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过程的跟踪,动态掌握施工情况,防止施工单位“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督促检查现场合同履行、图纸执行等的执行情况,及时收集掌握。

3、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据测算,材料费在建筑工程造价中占60-70%,材料选用,对造价影响很大,因此材料、设备选择应多调研,多考察,并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质优价廉的材料设备。

4、严格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严格按合同执行,控制变更,防止施工单位采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手段钻空子。如若施工单位违约,要及时提出反索赔,从而有效控制成本。

五、做好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项目成败的

该阶段竣工决算是控制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的最后环节,应控制好以下环节:一是决算审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严格履行合同、规范,做到客观公正;二是结算资料应真实、准确和完整;三要深入现场,核实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图纸、变更的情况;四要给于审计单位科学、充足时间;五是为减少纰漏,若条件具备应对工程结算进行复核。

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整个项目建设,是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各阶段要强化责任,加大管理和协调力度,提高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发挥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工程造价必然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1] 徐桂英.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科技信息.2007 (12)

建设工程施工规范范文6

关键词:房屋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 管理要点 质量 合同 安全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6(b)-0143-02

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房屋建设工程为居民提供居住、休息、会客、学习等功能的重要工程结构,提高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性能也已经成为当前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事实上,当前房屋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复杂程度、成本投资、人员管理等工作内容与以往相比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已经朝着正规化、系统化、标准化的道路逐渐前进。在这种背景下,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施工监理工程需要针对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房屋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安全、人员、合同、成本以及质量等等内容都取得优异的施工成绩,因此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抓住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要点,提高自身的施工监理水平,提高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质量,杜绝施工过程中任何施工事故的发生。

1 施工监理工作对房屋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施工监理的主要概念指的是相关施工监理单位在受到建设单位或者业主的委托后,经过签订相应的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或者业主的合同约定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建设单位与业主,针对房屋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施工安全等施工合同上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细致、深层次的监督和管控,针对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的投入到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来,保障并且有效的提升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监理工作的展开,对于房屋建设工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其包括以下内容。

(1)在国家法律的层面上,要求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施工监理制度,与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完成对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内容的监理管控工作,是保证国家所有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国家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利益的重要举措,能够更加有效地建立其标准规范的建筑经济体系。

(2)在建设单位或者业主的层面上,采取施工监理制度既遵循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能够更加全面、方便的完成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提升自身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管理内容的专业管理程度,保障自身的工程利益不受到损失。

(3)在施工单位层面上,施工监理制度的展开能够更加全面的降低自身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面临的工程质量风险,提高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技术、工程安全以及工程进度等相关内容的管理水平,减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现象,有效的达到提升自身施工标准、完成施工合同要求的目的。

(4)在施工监理单位的层面上,施工监理工作的展开能够更加有效的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相关职能,能够保障整体建筑市场上的规范性和标准性,减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现象,对于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以及提高房屋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管理要点

正如上文所述,当前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的管理要点应该包括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诸多内容,因此具体来讲,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管理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 施工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监督,是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展开过程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监督管控内容,同时质量管理也是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最为关键和重要的环节。具体来讲,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应该根据当前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诸多质量影响因素,包括施工材料、施工技术、施工图纸设计、施工人员以及工程质量检核等内容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应该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以往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具体展开。以房屋建设工程中的材料质量监督为例,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2012]211号文),将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安全试件、试块以及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根据上述材料在抽样检测中的具体结果确定施工材料的质量与性能,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与性能符合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又例如房屋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检验监督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该采取旁站监督的方式来具体的展开,针对房屋建设工程的相关施工质量、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深层次的测验,而测验的依据则主要根据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例如针对房屋建设工程的灌水试验、电气试验等等,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保证上述测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做好对上述测验结果的记录并签字,才能确定房屋建设工程的功能检验记录正式生效。

2.2 施工监理工程中的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也是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如果施工监理工作没有做好工程进度的管理工作,导致房屋建设工程出现进度延迟现象,那么将会对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成本以及最终的工程经济效益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在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的进度管理内容中,施工监理单位首先应该做好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综合考量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前沟通,针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诸多影响和阻碍现象设置防治措施,避免因为技术问题或者设计问题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迟现象;其次施工监理单位应该联合工程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并且贯彻落实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管理制度,针对房屋建设工程编制具体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工程施工进度控制流程,将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细致、科学的规划与分解,保证房屋建设工程能够一步一步的完成施工进度计划。如果房屋建设工程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过程中出现了意外故障,那么监理单位应该与施工单位一起针对意外故障的原因、范围、影响、标准以及补救措施进行记录并上报至建设单位,共同协商做好工程的进度管理工作;最后,施工监理单位应该积极加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施工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筹划协调并最终做好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设备分配工作、作业时间延长工作、施工工艺变更工作、工程作业质量控制工作等等,加强对房屋建设工程分包商的管理与协调,保证分包商的工程进度符合房屋建设工程进度计划的设计,通过动态管理方式的应用有效地达到完成房屋建设工程进度计划的目的。

2.3 施工监理工作中的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也是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展开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内容,同时成本管理对施工监理单位的专业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充分地明确工程成本管理控制概念,加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预算管理工作,强化工程成本中的定额控制量工作,同时通过对房屋建设工程的成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核算、分析以及检验等方法有效的完成房屋建设工程的成本管理工作。具体来讲,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预测主要指的是对房屋建设工程的成本进行有效的估算,估算依据为房屋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成本基础信息等内容;而成本决策则指的是将成本预测作为基础,综合考量房屋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针对工程的诸多施工方案进行优化选择;成本计划则指的是在房屋建设工程成本管理过程中,针对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例如成本费用、成本水平、成本降低率以及具体的降低成本措施制定系统规范的计划内容,成本计划将会被编制成具体的施行方案并传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成本核算则指的是针对房屋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进行全面、细致、规范、合理的核算,核算对象则是房屋建设工程中的整体建设成本;成本分析则指的是针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影响到房屋建设成本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根据他们的实际变动情况考量房屋建设工程成本计划的合理性,避免出现房屋建设工程成本计划计算不合理的现象;成本检验则是针对房屋建设工程最终成本管理工作的有效程度进行检验,根据房屋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管理情况和预期成本管理情况进行对比,采取具体的奖罚措施,提升房屋建设工程成本管理的重要性。

2.4 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房屋建设工程中最本质也是最重要的管理内容之一,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内容主要还是包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的管理、合同内容变更的管理以及合同内容贯彻落实的管理三个部分。首先在合同内容签订的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应该积极做好相关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针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检报告、质量验收报告、质量管理报告等等相关报告内容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搜集、分类、整理以及存档工作,并且确实做好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的签字、印章、应用管理工作,保证房屋建设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应用性;合同内容变更基本上都是房屋建设工程的设计变更,施工监理单位在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过程中应该按照具体的申报流程,要求施工单位针对设计变更的具体内容进行规范性、合理性的描述,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合同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并积极做好内容变更后新的房屋施工监理工作;在合同内容的贯彻落实工作中,相关监理单位应该根据房屋建设合同对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合适的沟通技巧,搜集利用相应的证据内容,完成对施工单位的索赔工作,尽量避免合同索赔拖延时间太长的现象,避免房屋建设工程进度因此受到影响。

2.5 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

安全监理是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内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也一直都是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指导理念。具体来讲,施工监理单位应该针对房屋建设工程中的人员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以及技术安全管理等做好相应的监督管控工作,依靠专业的房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并且贯彻落实相应的房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方法有效地完成房屋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该针对房屋建设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全面加强对动态管理方式的应用,确保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树立房屋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优秀单位形象。

3 结语

综上所述,该文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同时针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管理要点进行了分析和阐述,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充分的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合同以及成本的管理工作,保证房屋建设工程取得优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段志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要点[J].江西建材,2015(5):252.

[2] 张丽萍.浅谈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中的技术要点[J].中国房地产业,2012(8):229.

[3] 宋蓬勃,耿文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要点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3(5):126-127.

[4] 谷晓青,胡世伟.浅析房屋建筑施工监理控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30):639.

[5] 葛明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要点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23):263.

[6] 刘广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案例分析与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4):204.

[7] 张建宇.房屋建筑施工监理要点问题探析[J].现代物业・新建设,2014,13(2-3):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