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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申请书范文1
我于2007年7月9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6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在轮岗实习期间,我先后在工程部、成本部、企发部和办公室等各个部门的学习工作了一段时间。这些部门的业务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但是各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六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公司的帐务,整理部门内部各种资料,进行各项税务申报,协助进行资金分析,从整体上把握公司的财务运作流程。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入园申请书范文2
同学们的笑容是我们最大的收获,社会的肯定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现在我郑重地写下我的入队申请书。 青年志愿者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个光荣的团体,每个志愿者都不断的为社会贡献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份力量。我们的社会为每个人都打造了一个环境,每个人就在这个环境中生存和发展。青年志愿者入团申请书格式
我想作为一个志愿者在享受这份环境的同时,更要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对社会的回报。正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每当我享受着他人为我创造的劳动成果时,我就更加强了加入志愿者队伍的决心。、
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十人,百人,乃至千人的力量却是巨大的。正因为这样每个有志青年组合在一起,形成了巨大的力量,在正确,有序的指导下,为社会贡献着爱心和力量。也许这正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的意义所在吧!社会上还有许多人需要别人的关爱和帮助。我加入志愿者的队伍,可以更好地把我的爱心播撒出去。
这样就会有更多有困难的人,更多需要关心与帮助的人,体会到生活的美好,社会的关心,人与人之间的互助真情。
作为一个新的青年志愿者申请者的我,对青年志愿者早已有了深刻的了解:
作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宗旨是:通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作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而青年志愿者奉献给社会的不仅仅是服务,同时也向全社会昭示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但是若能够作为一个青年志愿者,我会:
一,热爱社会实践工作,能经受考验,用满腔热情为社会实践工作添砖加瓦。
二,砥砺品格,接受磨砺。社会实践工作者一定要立志高远,脚踏实地,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眼光放远,心胸放宽,为个人的成长进步,为将来的建功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要勤于学习,努力实践,特别是要在实践中学习。社会实践者应该多学习,多实践。珍惜每一次深入社会的机会,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开阔眼界,了解社会,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四,在工作中要竭诚服务,甘于奉献。社会实践者应把志愿奉献的美好理想与艰苦工作的客观现实结合起来,做到思想准备到位,素质和技能准备到位,不论承担什么样的任务,都要努力发扬不怕困难,任劳任怨,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的精神。
五,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很好的耐心。
六,要具备积极进取,善于创造的精神。
七,在工作中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要多动脑筋灵活把握现场的突发事件。
八,要富有同情心,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避免使用易刺激对方的语气和语言。
九,注重礼仪方面知识的学习,应该注意不同场合的不同要求。
十,注意自身的安全。
入园申请书范文3
【关键词】神经内科;急诊家属;不良情绪
1.前言
在医学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急诊科护士职责不再只是做好急诊患者监测与抢救的工作,还要疏导神经内科急诊入院患者家属心理情况。因为家属的积极情绪对于患者治疗至关重要,患者家属积极情绪可以增强患者弹性的防御线,提高患者应对病魔的能力。因此,护理人员要及时疏导患者家属的不良情绪,促进医疗工作的进行,提高患者治愈率。
2.神经内科急诊入院的患者家属不良情绪特征
2.1愤怒
面对神经内科急诊入院患者,家属渴望治愈康复,但由于神经内科疾病危重,难以逆转,必须支付高昂费用进行治疗。部分家属难以接受支付了高额费用后,却没有显著的疗效,经常认为是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欠缺,耽误了病情,从而产生愤怒的情绪。
2.2失落感
神经内科集中患者入院以后,因为疾病原因,家属希望护理人员可以悉心照料与护理患者。家属这些要求并不过分,而且对于疾病康复与治疗都有促进作用,因此,护理人员要尽可能给予满足。但是当下医院床护比例并没有达标;护理人员的配备不足,要想满足全部患者与患者家属需要难度比较大。而个别患者需要不能获得满足时,家属就容易产生不满的情绪,进而出现失落感[1]。
2.3优先治疗感
大部分神经内科入院患者家属都会表现出焦虑与悲痛的情绪,都期待患者可以尽快康复,经常认为自家病人患病比较重,需要优先治疗,无法理解护理人员临床工作的安排,从而出现不满情绪。
2.4恐惧感
因为神经内科急诊入院患者自身患有急危重症、病势比较凶险,例如:抽搐、剧烈疼痛、大出血、高热与呼吸困难等,导致病人救治比较困难,且随时面临死亡威胁。加之,医院环境特殊,例如:病房里多种设备信号报警声与抢救仪器;医护人员匆忙的脚步声;频繁治疗的操作;患者身上的各种导管等,导致病房的气氛比较紧张,使患者家属产生恐惧感。
3.患者家属不良情绪的疏导方式
3.1加强护理人员人际沟通的能力
护理人员人际沟通能力对于护患冲突与护患关系质量有着直接影响,因此,护理人员要在护患交流中应用各种沟通技巧与策略,重视护患沟通方法,加强沟通的能力,进而增强沟通效果,使得患者与患者家属情绪得到改善。
3.3优化环境与实时进行康复训练
护理人员要尽可能创造安静、舒适与安全治疗的环境,消除或者是减少不良刺激。此外,病情比较稳定,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人员要及时让患者进行康复功能的训练,让患者部分自理的能力得以恢复,减轻患者家属的负担。
3.4接诊护理人员要重视每一个患者
护理人员在患者入院之后要及时赶到患者身边,尽量做到早检查、早诊断与早治疗,医生也要及时传达医嘱,护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执行医嘱,及时处理危重症状。同时在不违反医疗原则情况下,满足患者生活的需要。此外,还要关注患者家属的情绪,让患者家属感受到医护人员尽力抢救患者的安全感。
3.5护理人员要给患者家属讲解健康知识
患者家属与患者对于病情有知情权,护理人员要在护理活动前与临床治疗前及时通知家属与患者,并向患者家属讲解操作的意义与作用,以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与并发症,这样能够消除患者家属的猜忌,稳定其紧张情绪与压力。同时在救护过程中,护理人员要向患者及其家属实施健康教育,例如:肿瘤患者,护理人员要告知患者注意休息,不能做剧烈运动,并且和患者家属合作,确保患者遵照护理人员要求,从而提高治疗的效果。此外,医院可以利用余下时间组织座谈会,宣传疾病知识,让患者家属充分了解患者情况,积极参与救护过程[2]。
3.6缓解患者家属负性情绪
负性情绪会增加医护和患者家属的矛盾,使得患者护理与临床治疗受到严重影响,致使患者病情恶化,因此,需要护理人员稳定急诊患者家属情绪。
(1)护理人员要积极给患者技术讲解医院病区的环境,患者就诊的特点、作息与治疗安排、陪护管理的制度,让患者家属尽快熟悉医院的环境,消除恐惧感与陌生感,使其遵守医院的规定。
(2)护理人员要给患者家属心理慰藉,指导患者家属配合医疗护理的工作,给予患者必要的支持与关心。同时在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尽可能让家属陪在患者身边。如果有可能出现抢救无效的情况,要在事先告知家属,让家属有心理准备。
(3)接诊护理人员态度要真诚与热情,处理相关问题要果断沉着,技术性操作要熟练而准确,让患者家属产生信任感,提高患者家属的配合度,使得患者家属焦虑情绪得到缓解。护理人员还要给患者家属介绍主治医生并进行自我介绍,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4)医护人员要自觉地给患者家属与患者讲解病情、护理与治疗措施,让患者家属与患者充分了解病情。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属讨论患者病情时,要尽可能客观,谨记保护性医疗的制度,不能将患者病情夸大,尽量不要使用病情太严重的句子,以免加重患者家属的心理负担。
(5)患者家属因为不良情绪产生的过激行为,医护人员不应该即刻直面反驳与训斥,要对患者家属行为给予包容、理解与体谅。在护理与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要多和患者家属、患者沟通,了解其内心真实感受,将患者与患者家属顾虑消除。对于患者与患者家属的意见,护理人员要耐心、认真解释,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医护方面存在的缺陷,医护人员要及时改正,对于不协调护患关系要及时改善,消除医患、护患纠纷的隐患。
4.结语
总而言之,神经内科急诊入院患者病情变化比较快、发病比较急,患者家属受刺激会出现各种不良情绪,其中包含焦虑、消极等。因此,护理人员在危重患者监护、抢救、护理时,要关注患者家属情绪变化,对于患者家属不良情绪要及时疏导,让患者家属改善不良情绪,降低患者心理焦虑的程度,使患者家属主动参与到护理过程中,缓解患者病情,进而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出院。
【参考文献】
入园申请书范文4
1、标题:一般写“入团申请书”
2、称谓:一般写“敬爱的团支部”
3、正文:主要包括:(1)对团的认识;(2)入团动机和对待入团的态度,表明自己的入团愿望;(3)个人在政治、思想、作风、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4)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等。
4、结尾:一般写:“恳请团组织批准我的入团申请”作为正文结束,加“此致,敬礼”等用语结束正文。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及注明日期。
二、《入团志愿书》的填写要求。
1、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应具体填写年份和月份。
2、籍贯: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具体填写从省至县级行政区名称。如: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3、文化程度:指现有文化程度。
4、本人简历:一般应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以在一个学校或一个单位学习(工作)为一段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填写人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5、入团志愿的填写要求:(1)将自己对团的认识写清楚,主要包括对团的性质、纲领的认识和理解;(2)说明为什么要加入共青团;(3)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团员等。填写入团志愿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填写。
6、介绍人意见:(1)根据被介绍人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写明介绍人的优缺点;(2)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团的态度;(3)介绍人签名。
7、支部大会决议:应写明本次支部大会召开的时间,本团支部共有团员总数,实际出席本次支部大会的团员数,讨论的意见综述及表决结果,并由支部书记签名。
8、总支部委员会意见:应写明总支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并由总支部书记签名。
入园申请书范文5
[关键词] 乳腺癌;全身骨扫描;癌胚抗原;糖类抗原15-3
[中图分类号] R737.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1)11(a)-112-02
Analysis of serum CEA, CA15-3 levels and 99Tcm-MDP whole body bone scanning breast cancer after operation
ZENG Xiaoming
Department of Nuclear Medicine, the First People′s Hospital of Taicang City, Jiangsu Province, Taicang 2154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value of combined detection of carcinoembryonic antigen (CEA) and carbohydrate antigen 15-3 (CA15-3) for diagnosis of breast cancer by 99Tcm-MDP (MDP) whole body bone scanning. Methods: 78 cases of patients with breast cancer received 99Tcm-MDP for whole body bone scanning and CEA, CA15-3 detection. And 30 cases of health people were selected as control group. Results: The results of CEA, CA15-3 in the systemic bone metastasis group increased compared with control group (P
[Key words] Breast cancer; Whole body bone scanning; CEA; CA15-3
乳腺癌是女性继肺癌之后发病率最高的的恶性肿瘤,最近发现乳腺癌有趋向于骨转移的趋势,发生率达28%~73%[1]。早期诊断检测乳癌骨转移对制定患者个性化治疗方案、判断预后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本文对78例乳腺癌患者的血清CEA、CA15-3水平测定,并结合99Tcm-MDP结果进行对照分析,以探讨其在乳腺癌骨转移诊断中的临床价值,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9年4月~2010年10月我院收治的经手术与病理确诊、女性乳腺癌术后复查的患者78例,年龄30~72岁,平均52.5岁,根据全身骨扫描结果,将其分为三组,全身骨转移组32例、1~3处放射性浓聚灶组24例、无骨转移组22例。对照组30例为健康体检人员,排除各脏器炎症及肿瘤患者,所有入检者均知情。入选病例全部在全身骨扫描前抽血检测CEA、CA15-3。
1.2 方法
骨扫描仪器为VHPET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GE公司)。扫描前静脉注射显像剂(Tc-MDP)20~25 ml,并要求患者尽可能地多饮水,饮水量在1 000~1 200 ml,并且在3~4 h后排空尿液,进行全身骨扫描,扫描后由两位医生阅片。CEA、CA15-3检测采用免疫分析法,试剂盒由北京科美东雅公司提供。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0.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CEA与CA15-3检测结果比较
见表1。由表1可知,全身骨转移组CEA与CA15-3检测结果较对照组显著上升(P<0.01)。1~3处放射性浓聚灶组CEA与CA15-3检测结果均较对照组上升(P<0.05、P<0.01)。无骨转移组CEA与CA15-3检测结果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CEA与CA15-3检测阳性率比较
见表2。由表2可知,对照组CEA与CA15-3检测阳性率均为0,全身骨转移组CEA与CA15-3检测阳性率(65.6%和68.8%)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0.01);1~3处放射性浓聚灶组CEA与CA15-3检测阳性率(29.2%和16.7%)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无骨转移组CEA与CA15-3检测结果检测阳性率(9.1%和4.5%)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CA15-3是乳腺癌细胞释放到血液循环中的,癌细胞上皮表面糖蛋白的变异体,是监视乳腺癌的重要抗原,在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血清水平中含量低于35 U/ml,因此,早期乳腺癌患者进行CA15-3的诊断意义不大。但在乳腺癌进展期或术后复发、转移时,CA15-3含量显著增加,且复发时转移病灶越多,范围越广,CA15-3水平越高。此时检测CA15-3敏感性和特异性加强。乳腺癌非常易发骨转移,有研究表明,在骨转移的乳腺癌患者中,骨显像阳性组患者血清CA15-3显著高于骨显像阴性组和正常对照组(P
CEA是大肠癌组织产生的可引起患者免疫反应的糖蛋白抗原,存在于正常胚胎的消化管与内胚叶起源的消化系统中,在正常人血清中微量存在[4-5],广泛存在于乳腺癌、肝癌、胃癌、胰腺癌、大肠癌,也可存在于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中。其对乳腺癌早期诊断特异性不高,灵敏度不好,适用于进展期及复发的患者[6-8],但对乳腺癌的诊断和术后随访有一定的价值。乳腺癌常有CA15-3升高,在乳腺癌初期敏感性较低,约为60%,骨转移性乳腺癌的阳性率可达80%[9]。本研究中,全身骨转移组CEA阳性率为65.6%,略低于以往报道。
99Tcm-MDP全身骨扫描能够一次成像,显示全身骨骼状况的特点,对于骨的异常能够较X线早3~6个月,但特异性较差[10]。当乳腺癌患者有多个放射性浓聚灶时,骨扫描能够准确作出骨转移的判断。骨的良性病变不会呈现典型的多灶性,即使有少数非转移性浓聚,也是由于生理变异、病理因素,如骨折、手术、创伤和感染等。但是对于乳腺癌术后患者,骨扫描图由于手术原因极易造成在像中出现放射性浓聚灶,而仅是肋骨而非癌变,这样在临床上易造成误诊。而与CEA、CA15-3联合检测则能提高其特异性,减少误诊,特别是在短时间或是病灶孤立时,联合应用的意义更大。
[参考文献]
[1] 焦桂清,李建平.红外线和LEEP两种方法治疗宫颈病变130例疗效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7,22(7):951-952.
[2] 何小江.血清肿瘤标志物预测乳腺癌骨转移的价值[J].肿瘤防治研究,2006,33(8):583.
[3] 赵志勇,周予兰.血清CA15-3水平预测乳腺癌骨转移的临床应用价值[J].中国医药导报,2008,5(23):93-95.
[4] Kim SB, Femandes LC, Saad SS, et al. Assessment of the value of preoperative serum levels of CA242 and CEA in the staging and postoperative survival of colorectal adenocarcinoma patients [J]. Int J Biol Markers,2003,18(3):182-187.
[5] 许海生,秦林其,朱卫伟.CA15-3与TSGF及CEA联合检测对乳腺癌的诊断价值[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9,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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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金涛,陈大方.乳腺癌患者外周血CEA mRNA-CEA蛋白系统的检测及其临床意义[J].中华肿瘤杂志,2007,29(3):13.
[9] 胡礼仪,陈士军,李志沭,等.乳腺癌患者联合检测CA15-3、CA125、CEA、SF的临床价值[J].中国医师进修杂志,2007,30(35):10.
入园申请书范文6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民办托幼机构。
第二章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幼儿园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休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备设施。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1台;每班配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幼儿人均达到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园长(或举办者)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生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长(举办者)、教师和保育人员要在县教育局备案,持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接受教育局、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
第六条 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
1、申办人持所在地学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申请书到县教育局申请,填写《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申报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核实其办学资质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后,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3、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4、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验收合格者,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登记注册的,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将《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举办者、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存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举办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质监、交警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6、实行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检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 入园和编班
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时,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九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至七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相应酌情减少。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要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和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将结果通知家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幼儿中暑和冻伤。
第六章 教育保育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要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任务,严禁小学化倾向。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应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应合理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应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实践活动为前提,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的重要形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幼儿做游戏。应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材料应突出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促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潜移默化,始终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四条 在各项活动中,应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个体差异,研究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和小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注重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幼儿园举办者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应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由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应向县教育局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汇报本园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标准应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等构成。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园长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任命。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五)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努力为教职工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管理园舍、设施和经费。
(七)指导家长工作。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全面负责本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计划,完成教育保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搞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本班幼儿生活,配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执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制度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等。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九章 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由园长负总责。幼儿园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水、电、消防等设施及园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带入、存放、堆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攻击型动物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房屋、玩具、电器、电源开关、煤气、暖气等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用电、用水、取暖防范措施,严防幼儿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幼儿走失、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条 非寄宿的幼儿每天必须实行家人或亲人接送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陌生人、恶意行为人接走,保证幼儿安全回家。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使教师和幼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鼓励和提倡幼儿家长自愿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三条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范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职责,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本乡镇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违规违法幼儿园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查处,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园长、教师培训活动。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制度,对幼儿园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药监部门负责对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停办整改或者取缔。
城建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校舍进行规划、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广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由教育部门配合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各学区要把民办幼儿园作为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同公办学校一样安排,一样管理,一样检查,一样评估。要对本乡镇幼儿园、学前班的布点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保育、招生、收费、卫生、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学区校长是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事故预案,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章 经费筹措
第四十六条 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筹措园舍建筑、设备购置、内部配套建设、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办公等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膳食费应按照民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经费账目,接受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将年收入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第十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条 县教育局职成幼教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教育、卫生、公安、物价、广电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资质,违法开办的幼儿园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对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颁证挂牌。对不合格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复检,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办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效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在教育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第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或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有较大失误或不服从管理的;
(四)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五)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六)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