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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实践范文1
1 监管情况
1.1 基本资料
自2006年上海世博会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浦东地区先后有66家世博工地食堂申办了食品卫生许可证,期间因工程完工而陆续关闭的有24家。现有的42家工地食堂规模大小不一,就餐人数也从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由于工程建设不同时期的建筑工人数量变化较大,食堂就餐人数也会随之有较大的变动,少数工地食堂的就餐人数在高峰期可达上千人。目前每天在世博工地食堂用餐的人数大约为1.5万人。
1.2 监管信息
目前,浦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世博工地食堂的日常监管任务,主要是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后的证后监管和经常性监督检查。3年来,我们始终把对世博工地食堂的监管作为各项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为世博服务为指导思想,坚持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宣传、监管与指导、监管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世博工地食堂的监管力度。2008年对世博工地食堂的检查频次、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情况较前2年都有明显提高(表1)。
2 监管措施
2.1 落实专人联系,强调重点监督
鉴于世博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和紧迫性,浦东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大胆突破,为世博工地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工作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快办。同时,对食堂监管工作也落实专人,并逐户建立电子监管档案,对世博工地食堂实施重点监督。
2.2 运用GPS定位,实施跟踪检查
对世博工地食堂实施的跟踪检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证后监管,即许可证发放后1个月内逐户上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堂管理、原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另一方面是跟踪复查,即对责令限期整改的食堂及时进行回访复查,督促整改。
针对世博工地食堂因地址不确切、园区临时道路多变等导致工地食堂查寻困难的问题,浦东分局专门配置了GPS导航器对世博工地食堂实施定点、定位,为一线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3 开展监督公示,推行分级管理
从2008年开始,我们将运用于餐饮单位监管的监督公示和量化分级管理模式推广沿用到了对世博工地食堂的监管工作中。2008年上半年,我们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42家世博工地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分类管理。经初步评定,评为“良好”的有19家,“一般”的有18家,“较差”的有5家。我们还在量化分级的基础上开展了对世博工地食堂检查情况的监督公示,以促使食堂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并对评定为“较差”的工地食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量。
2.4 建立电子档案,完善一户一档
为了加强世博工地食堂监管的连续性和监管资料的完整性,我们从2006年开始就对世博工地食堂建立了“一户一档”,并逐年进行整理归档。2008年年初开始,我们在此基础上又逐户建立了电子监督档案,每次现场检查资料都必须在24 h内输入分局建立的企业诚信系统,使每个工地食堂的监管信息查询更方便、更快捷。
2.5 电话温馨提示,加强沟通联系
为了保障世博建设顺利进行,保障世博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针对世博工地食堂地址不确切、信件邮寄困难的特点,我们建立了工地食堂负责人电话联系册,在节日前期、夏秋高温季节、奥运会期间、食物中毒多发期等及时与工地食堂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提醒食堂加强自身管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3年来,世博工地食堂从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6 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年来,我们每年以组织召开培训会、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对世博工地项目部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在2008年还通过世博局工程指挥部发放了4 000多份世博建设工地食堂专用宣传画。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我们也不断把食品安全宣传材料送到世博工地,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工地负责人、建筑民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3 存在问题及对策
3.1 整合资源,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体化监管
上海世博会园区分跨浦东、浦西两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浦东、黄浦和卢湾3个分局,园区内除现阶段的工地食堂外,配套服务的酒店、餐饮、食品销售等单位的二次装修也已陆续上马。建议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专门的人力和物力,开展集受理、设计审核、审证、发证、监管一体化工作模式,培育一支业务精良,又轻车熟路的监管队伍,简化办证手续,降低监管成本,为世博做好服务,也为2010年世博会期间的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搭建平台。
3.2 资源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有序上台阶
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实践范文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不仅有着深厚的现实意义也有着科学的哲学原理支撑。哲学认为人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人民的利益至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十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坚持了这一哲学原理。当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在社会生活的领域表现十分的广泛,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还有生态的。其中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所坚持的以人为本应当在我们的社会实践上重点地体现在衣食住行上,其中“食”尤为重要,自古皆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人民解决温饱,让人民吃饱饭是历代统治者必须重视的重大的政治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如何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实现食品安全,就这一问题,笔者从企业、政府和第三方三个方面提出了,如何以人为保障食品安全。
【关键词】
以人为本;食品安全;政府;企业;第三方
笔者认为,以人为本,保障食品安全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企业要建立责任伦理规范食品企业的行为;我国的食品监管要从之前的管制的方式到合作治理的方式转变;第三方要用于监督,制定行业规范,树立消费者对行业的信心。从2000年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就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突出,食品安全成了社会关注的重要领域。食品安全直接影响着社会发展的其他领域,影响着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协调平衡发展。十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根本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成了衡量各个领域发展的一个根本的标准。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关注食品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内涵,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应有之义。当然关注食品安全是不能解决当下突出的食品安全矛盾的。必须对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做一个综合性的认识,把握影响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各个参与主体,统筹考虑,才能做出明智的选择,有效的管理。当下的食品安全大致有如下问题,一是企业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不够。二是政府的监管部门各自为政,与对企业产业链式的生产模式不相适应。第三是我国用于监管的检测的技术设备整体技术落后,跟不上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方式。第四我国的食品安全生产的标准是统一制定的,但是我国的食品生产单位,规模不一,技术参差不齐,而且地域分散,这让统一的标准很难一刀切的得到贯彻和实施。第五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起步比较晚,整体的监管机制尚未成熟,监管力度相对薄弱。这些问题都是我国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一、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主体,是食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尽管中国的食品生产单位有个体工商户和食品生产企业共同构成,但是,由于企业在食品生产中代表着现代化市场的方向,而且从规模上来看企业从事食品生产要远远大于个体工商户,其影响也远远超过个体工商户。企业有着明确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另一方面,企业生产较为规范,其生产的各个环节皆具有一定的标准,企业的食品生产包括食品的加工、包装、销售各个环节,这些环节都可以通过有效的监管而实现食品安全。所以企业在食品生产中需要重点关注,是食品安全研究的重要对象。企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这一点是基础,但是企业也要履行其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严把食品安全关,保证消费者利益。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可以说,企业是与市场共同成长的,是市场的主要要参与者。企业之间的竞争要建立一定的竞争规范,淘汰不符合市场要求的企业,避免恶意的市场竞争带来的企业损失。逐步提高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加大科研创新,用更好的科技来服务食品安全,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的监督体系,要在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把关,采取动态跟踪,实时反馈的生产监管方式,要在生产源头保证食品安全。此外,企业还需要做到以人为本,把员工放在食品安全的第一位。因为员工是食品生产的主要的参与者,是公司的主体,没有员工就谈不上企业生产。一方面,企业要加大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主体,可以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企业要把食品质量,食品安全融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之中,在文化建设的同时培育企业的伦理,要在肯定员工人格、尊严个性和机会平等的基础之上理清员工在生产过程的责任,让每一位员工深感食品安全的责任与自己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和文化素质,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的竞争力,要保持企业在食品安全中,始终掌握食品安全的前沿知识,从而有力地把握食品的质量。企业要通过产品价格,这个市场规律的晴雨表来调节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通过价格的调整向消费者传递出食品质量的相关信息,让消费者在购物的选择时获得食品的信息的提示。企业只有严格把控食品质量,才能在消费者中赢得更多的信任,获得更多的利润。消费者在食品消费的过程中,通过购买、消费的方式对所消费的食品产生一种个体性的判断,企业的生产出来的食品要在消费者的消费中获得评价,评价高的即获得更多的消费者认同,获得更多的信任,可以强化消费对企业产品的认同。评价低的甚至产生负面评价的产品会及时反馈到市场上,让更多的消费者知晓,这个时候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可能就会遇到接受危机,甚至因为某些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而破产。所以,针对这一点,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和高效的危机处理机制。要保持与消费者的动态联系,了解消费者对食品的反馈。通过价格机制来获得更多的利润,承担更多的责任,接受更多的监督。
二、政府要坚持公民本位,保障食品安全
政府的职能从传统的统治型政府到近代的管理型政府发展到今天的服务型政府。传统的统治型政府只是为了某一个统治阶级而服务的,他们保障公民的权益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而已,是获得统治的合法性的手段。这样的政府在近代社会就面临了存在危机,他们因不能适应迅速崛起的大工业生产,资本扩张而被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建立更有效的更符合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政府,西方资产阶级采用政治和治理二分原则,建立起了高效的管理型政府。这类政府在“价值中立、效率中心、技术至上”的主导价值观的指导之下对社会实行强有力的管理。政府开始把公共管理作为其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其服务型的特征也日益明显。这类政府的基本特征是“①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体;②政府的公共管理无处不在;③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能迅速分化为许多专门的领域;④政府机构膨胀的趋势不可遏制;⑤在担负公共管理职能时有着公共预算总额最大化倾向,造成高成本、低效率。”[1]但是随着生产技术的快速变革、信息化社会的出现以及民主化浪潮的高涨,这类政府暴露出了诸多的弊病,比如腐败问题、问题尤其是政府的机构随着生产部门的增多而不断地膨胀,由此带来的极大的管理成本。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效率和公平,等待着继续变革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服务型政府“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2]公民本位认为政府的管理权力来自公民,政府受人民的委托行使权力,是公共权力的人和行使者,所以政府要为人民服务,要做人民的公仆。在这种模式下,政府要保证公民的参政议政的权利,要用法律来保障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最终实现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为此政府要结合当下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综合分析各种主要影响因素,探索出一种切实有效的治理方式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制定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法律规则,要让食品安全的涉及各方都能参与到问题的解决中来,要统筹考虑民众、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的利益诉求,而不是偏听一方,要让所有涉及各方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友好协商,共同探讨一个各方都满意的法律规范。同时,立法机关要对制定出来的法律条出事先的解释和说明,要避免在法律制定后的理解性偏差。制定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法律条文要避免法律条文的宣誓性,突出法律条文的实用性。其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企业要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自我管理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劳工保护、消费者保护等状况。企业要建立信息公布平台,即使向社会分享食品信息,让大众了解企业的生产,实现对企业的监督。政府要大力为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搭建平台,广泛开展恳谈会、座谈会、听证会,通过互联网、广播、新闻等形式向大众介绍政府的工作,要让大众了解政府的工作,了解食品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公众得以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的监督。第三点,要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划清责任,建立层次分明的责任公担体系。只有责任明确才能各层主体更好地认识和履行自身的责任。政府应该在这个责任体系中承担主要的治理责任,民众和弱势群体可以承担少量责任。第四点,要建立多方合作的机制。政府要处理好与媒体、企业、公众以及第三方之间的关系,要主动鼓励媒体、企业、第三方、公众积极参与相互协作,共同推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三、第三方以人民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做好监督
在市场上,第三方是指那些除了对立与企业、消费者、政府机构之外的起着监管作用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一般情况,在食品市场的第三方主要有食品行业组织、媒体、消费者协会、食品检测检验机构、非政府组织等。由于第三方也是主要的社会活动参与方,跟企业、消费者、政府关系密切,有人又称之为“简介利益相关者”[3]第三方的出现是为了协调企业对利润的追求,消费者对价值追求的矛盾,企业在追求利润的时候可能会忽视消费者的健康利益,从而陷入被消费者抛弃的危机。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可能会压低企业的利润,导致企业获利较少,很难组织再生产和生产工艺的提高,从而使产品的质量降低,或者是行业的生产效率下降。最后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第三方可以作为这个矛盾的协调者的角色出现,一方面,第三方可以及时获得消费者对企业的反馈,成为沟通消费者与企业的桥梁,当企业生产出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售出的产品出现了变质而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与企业对话,获得企业的补偿,同时也可以给企业一个良好的解决问题的途经,维护企业的形象。第三方还可以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减少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政府的监督效率。第三方独立于政府、企业、消费者之外,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由于第三方组织与行业主体、消费者比较近,其建议比较容易获得企业和消费者的接受。政府在对市场进行监管时,会受到两个方面的原因影响而大大降低其监督的效果,一是政府的组织机构庞杂,多方监管有可能形成多方都不管的扯皮局面,本该有的监管大打折扣。二是政府在对食品企业监管的过程中,自己同时也是监管的评价人,很容易陷入自说自话的困境中。第三方的介入,可以从一个独立的角度来为政府监管提供新的视角,也可以为政府的监管提供更多的可靠的材料来推动政府的有效监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也是当代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食品安全问题是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最基础的内容,必须要重点关注,科学研究,有效治理。本文认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建立以人为本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需要企业、消费者、政府、第三方相互协作,共同推进,最终才能惠及人民,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利益。
作者:亢震威 闫晓荣 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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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詹承豫.转型期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五大矛盾分析[J].学术交流,2007年10月.
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实践范文3
为贯彻党的十精神,推动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构建食品进口注册工作体系。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推动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二、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开展“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创建。 (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三、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为南水北调、铁路建设、西气东输等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针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国资委、能源局、南水北调办等参加)
四、探索建立“中国精品”培育机制
完善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建立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深入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在我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为重点,探索培育一批能与国际顶尖品牌相媲美的“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高端品牌。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旅游局等负责)
五、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
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及铁路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产品伤害预警信息。建立国际邮路生物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口岸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办等负责)
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
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参加)
七、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质量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乳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旅游局、食品安全办等负责)
九、开展全国“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
筹备召开全国质量大会。鼓励各地开展质量文化主题公园、城市质量节、质量安全周、质量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质量万里行、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加快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在汽车、农业机械、家用电器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可靠性提升试点。 (质检总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十、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
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实践范文4
一、在服务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中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地位
服务科学发展是时代对工商部门提出的要求,要树立“发展是主旋律,服务是立足点,监管是真本事”的理念。进一步认清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作用与服务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科学发展永远是硬道理,是立党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时代的主旋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30年来,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再到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理念不断更新,科学发展的内涵不断丰富,从单纯发展经济、总量增长,逐步拓展为适应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国情国力,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些发展方略,不仅是一种理念,而是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施政方针,并通过各项政策措施逐步落向实处,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我国国际地位显著提升。政府工作的全部内容就是为发展营造环境。奠定基础,提供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在落实党和国家的决策,推动科学发展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就失去了作为政府部门应有的作用。
(二)服务是现代政府的本质属性,是市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结合点,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各项职能的立足点
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服务型政府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服务性是中国政府的本质属性。这就要求政府职能从全能型向有限型、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多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坚持市场监管职责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把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辩证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开拓发展路径;通过深化商标合同帮扶、开发工商信息资源,提升发展质量;通过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通过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正是因为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才使得工商系统的地位和机构规格在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得以提升,并不断被赋予新的、更加重要的监管职能。这正体现了“有为才有位,有位更应有为”。只有把握好这一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才能找到正确的定位,并将市场监管的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结合起来。
(三)监管执法是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国家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总体定位,是工商部门促进科学发展的真本事
国务院2008年7月批准的工商部门新“三定”方案中,仍然把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这是国家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总体定位。同时,“三定”方案在“职责调整”的部分特别强调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工商部门虽然不是社会管理部门,也不是经济调节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但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调节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容是联系的,即维护国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的角度,本着“非禁即入、非禁即可”的思想,着力于推动减少限制性、管制性的体制障碍,促进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服务与保障市场主体独立决策、自主经营,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同时。要认识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市场监管职能就是要营造各类市场主体自由竞争、公平交易、放心消费的环境,这一方面是政府提供给公众的重要公共用品,又是促进提升发展效率与质量的公共服务。只有认识到工商法定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拿出真本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正确方向。
二、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创新活动中正确把握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原则
服务科学发展是具有实践意义的过程,重在创新,重在效益,重在可持续。畏首畏尾,机械照搬法律条文,则必然落后于社会实践;轻率决策,凭感觉、拍脑袋地乱创新,则必然会增加发展风险;只看眼前,不预留发展空间、不构建长效机制,则必然会给发展埋下隐患,因此,要坚持“先行先试,合法有效,注重持续”的原则,努力站在改革开放的前列。
(一)要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先试先行的精神
随着改革开放和发展方式转变,已经过时且不科学、不合理的旧方法、旧政策将严重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若想在服务科学发展方面有所作为,就必须突破固有思想的束缚,适应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体制机制转变,否则就完全有可能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工商职能涉及的主体准入、交易行为、竞争行为等市场活动,通过监管与执法可以获得大量的一手信息。这为工商部门感知发展趋势、把握发展方向,进而制定发展措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工商部门应该增强敏锐性,领先一步、高人一筹,勇于开拓,在市场监管的空白点上下功夫,按照发展的需求不断地简政放权、降低门槛、扩大市场容量,积极为新兴经营模式、新生经营主体、新型经营行为开辟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繁荣。
(二)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治精神
法律条文往往落后于社会实践,改革开放的经验表明越是法律的盲区,就越是新生事物的诞生地。从法治的角度讲,改革就是要修改、废除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法律法规条文,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法律法规条文,同时针对盲区制定规范。没有这样的突破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改革。但突破要注意科学性与规范性。所谓科学性,就是要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例如,经济组织形式、股权组合构成、经营方式方法等等,都随着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化分工合作,由简到繁、由低级形式到高级形式发展提升。认识到这一规律,按照这一发展规律进行超前研究,就可以放心地进行大胆的探索试验。所谓规范性,就是要把握法治精神。要从经济规律与法治精神相结合的角度来认识发展中的体制机制创新,在坚持和遵循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对束缚性的进行突破、对原则性的进行细化、对漏洞空白进行弥补,化解法律规范之间、法律规范与实践之间
的冲突,缩短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的磨合期,这既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时也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
(三)要以长效促发展,以落实求效益
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出发,促进发展的工作重心应在继续降低门槛、放开准入、扩大主体的基础上,谋求建立长效促进机制。对创新性的发展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试点经验,在实践中考查制定的政策是否符合实际,是否为社会经济生活所需要,是否促进生产力发展。密切关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各类示范区、新区、“两型社会”试验区、城市经济圈的改革试验探索,从中总结出成熟政策措施,形成机制,推而广之,巩固成果。在操作层面加大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要用足用好政策,一竿子插到底,不出现中间梗阻;要谨慎操作,不留瑕疵,依法办事,防止好心办错事;要提升责任意识,保留管理痕迹,防止事前有人说话,事后无人担责。
三、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上抓住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重点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较长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主题,大量措施需要通过健全市场机制来实现,需要市场监管来保障。工商系统应按照总局提出的“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方针,坚持“非禁即人”,“非禁即可”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准入门槛要降低,经营范围要放宽,行政行为要规范,事后监管要跟上,风险行业要盯住,一般行业要放开,先行领域要试验”的改革方向,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发挥出切实的作用。
(一)完善政策性支撑,促进扩大主体总量
最大限度地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探索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统一内外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注册资本延期缴付等政策措施。积极研究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各类新兴业态的经营规律,大力支持其成为健康的市场主体。推进行政审批大提速。巩固联合审批、一个窗口许可、团体化登记年检等服务机制。进一步向市场主体增量明显的地区下放登记管辖权,减少管理层级,切实提升服务效率。积极实施行政指导。对企业注册资本缴付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帮扶,对轻微违规、违法隐患等及时提醒告诫,促进当事人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重大重点项目和各类经济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完善项目对接服务和联络员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支持企业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鼓励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作价出资,切实为申请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的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强化机制性引导,促进优化经济结构
在大力支持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同时,通过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杜绝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进入市场。积极做好被政府关闭或撤销的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变更、注销或吊销登记工作,依法积极稳妥地将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清除出市场。配合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行政执法、消费维权、信用体系的区域一体化,促进经济资源的整合,在全国形成均衡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鼓励外资投向高端高新高质产业,督促外资企业提高资金到位率。促进先进服务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广告市场的繁荣发展,拓展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互联网相关产业发展。支持知名品牌生产企业、中小企业搭建网络交易平台。
(三)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就业与“三农”发展
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开展创业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待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农民申办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促进扶植中小企业发展,适当促进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出资形式、服务范围、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创新,继续推进“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红盾护农”等专项活动,服务好“三农”工作。
(四)辅助企业提高管理和运行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
通过市场准入、年检、企业法人监管各项管理手段,主动帮助企业建立权责明晰、职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强做精主业,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家族企业模式,保护股东和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指导国有企业完善改制方案,理顺资产关系,提高运行质量,促进国有资产增值。推动商标战略实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争创驰著名商标,增强市场竞争力;开展保护驰著名企业打假维权活动,依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实现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竞相发展。
(五)加强消费维权,提升消费在拉动经济中的作用
全面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监测,消费警示,宣传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环保消费,促进消费者理性购物,形成有效消费需求。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权、欺诈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围绕经济发展重点、社会关注热点、消费投诉焦点和政府监管难点,制定出台合同示范文本,并加大推广力度,提高使用率,以防范霸王条款,切实减轻消费者负担。分层面建立12315与企业直通互动,加强与销售商、售后维修企业的直通联系,开展企业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的监督检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巩固“一会两站”及示范站工作成果,在社区、村镇、企业等建立“消费教育引导流动站”,不断扩展12315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协作机制,以及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和社会调解,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充分开发消费者申投诉数据资源,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真实反映出消费者利益诉求和关注热点,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供辅助信息。
(六)优化信息化手段,促进服务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实践范文5
一、校园安全事故的主要内容。
大学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对象具有人口密集、人数众多并且处于青春期易冲动、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结构复杂等特点。学生对安全问题认识上存在较大差距,在自我行为管理方面缺乏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能力,同时社会不良文化(如网络、影视、文学作品中的暴力文化等)对学生缺乏必要的屏蔽、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等,都在不知不觉中给学校安全工作带来隐患。
综合当前校园安全事故,主要可以分为如下类别。
第一类是校园暴力,包括:1.非法进入校区的犯罪活动、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问题等引发的事故;2.校园内发生的暴力事件、性骚扰、侵犯人权的行为给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3.学生由于生活中的琐事引发的同学之间的肢体冲突,由于哥们义气参与群体斗殴事件;4.联络校外人员殴打同学、发泄不满或敌对情绪,由于早恋引发的积怨冲突等。
第二类是校园意外伤害事件,主要有:1.学校的设施、设备、有关的建筑物倒塌、火灾、楼梯间拥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2.教育教学活动中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3.体育课、运动会造成的运动伤害事故;4.学生不能够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离开校园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学生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引发的安全事故(如校门口横穿马路、违反驾驶机动车辆规定等);5.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如楼道拥挤、课间教室内打闹、校园追逐打闹、课余时间到危险场所玩耍,冬季到冰上、夏季到未知的水域等)引发的安全问题;6.学生不遵守外出集体活动具体规定(如不按规定线路参观游览、携带或购买危险物品等)引发的各类问题;7.由于学生在学习活动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如在具有实验学科教学过程中对如强酸、强碱、玻璃仪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不当问题)引发的安全问题;8.体育课及学校集体体育活动时间由于未按要求完成准备活动、未按规定动作要领进行运动以及参加不适合个人体能的运动项目产生的伤害;9.在社会实践、美术设计等课堂使用的有关工具如铁锹、裁纸刀等管理方面潜在的隐患;10.部分学生对学校教学设施的破坏导致的安全事故(如厕所设施、课桌椅、楼道物品等)。
第三类是学校卫生安全问题,包括:1.学校的食堂饮食卫生或其它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突发中毒,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事故;2.突发性传染病及疫情,如非典、禽流感、流感、红眼病、肝炎等主要表现在流行病发作的个人防护与诊治不规范;3.不按安全饮食要求,食用不洁食品(如饮用未经加热的自来水、购买卫生不达标的小食品);4.学生吸烟、吸毒以及上网成瘾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如聚众、索要财物)。
第四类是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事件,表现有:1.地震、火灾、雷击等重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学生面临危难和伤害,2.学校周围的危险源(如加油站、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事故隐患给学生带来的安全威胁和伤害。
上述安全事故主要是从学生方面进行的归纳,从教师和学校方面还有诸如:教师教育管理过程由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引发的事件;学校设施维修与管理不当、不及时引发的事故;学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等。
二、校园安全事故的成因分析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校园安全问题错综复杂,但观其形式、究其原因,不外乎就是客观隐患、主观疏忽、管理不力、外部影响及自然原因等方面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发生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台风、海啸、洪水、冰雪等自然原因导致处于灾害区范围内的学校遭受损失的事件。也有人为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管理不善、学生安全教育不到位等管理不力因素引发的火灾、食物中毒、打架斗殴、杀人偷盗、房屋垮塌等事故。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成因。
1.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这几年各类高校都在扩招,学校各级管理者十分重视经济效益,却忽略了校园的安全管理,对校园安全隐患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不够。学生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现象较普遍,在宿舍吸烟、点蚊香、点蜡烛等引发的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如某学校女生宿舍发生了因使用“热得快”烧水引发的火灾事故,令人痛心的是4位花季少女的生命陨灭。当然,也有因为电器增多、用电量增大,而原有线路超负荷工作、电线老化引发的事故,这同样与学校管理者不够重视有关。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因学校重视不足,管理力度不够,学生在校外租房、在校外餐饮娱乐场所饮酒过量、封闭式管理学校的学生爬墙外出、通宵上网等导致的意外伤亡、治安或刑事事件。
2.安全经费不足,安全监管不到位。有些学校因办学经费不足,一些年久失修的教学楼、宿舍楼及其它教辅场所还在继续使用。这些房屋多少都存在着各种隐患,因而随时都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另外,因经费不足,学校对安全设施的投入不足,如有的学校消防器材未按规定配足,有的宿舍没有安装应急照明装置,有的技防系统(监控)的覆盖面严重不足,有的学校从事安全保卫人员的配比不够,从而导致技防和人防都不到位,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值得各高校高度重视。学校相关部门对教学、生活的各个环节监管不力,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如后勤膳食部门对食堂的监管不力,可能会导致食堂卫生不达标,师生因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而发生食物中毒;对建筑施工场地监管不到位,致使师生误入施工场地,或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等,引起人员伤亡;对教学和实习设施设备监管不力,致使设施设备被破坏,影响正常教学,甚至造成学生实习中的伤亡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