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工作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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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工作意见

团支部工作意见范文1

为使团员更好地工作,学习、生活,发挥中心团支部的作用,现就团支部支委工作职能及近阶段工作设想,向领导做以下汇报:

一、本中心团支部委员工作职能

(一)团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对委员会工作负全面责任。团支部书记的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本中心团员及青年同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4)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二)团支部副书记

支部副书记是团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

(1)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2)支持书记的正确意见,维护书记的威信。带头执行团的决议,团支部的决议一旦形成,团干部就要自觉地带头去执行。

(3)分担日常工作。副书记要抓支部的日常组织工作,如负责组织会议和活动,与书记轮流代表支委会报告工作,负责处理团员青年中的一些问题。

(三)组织委员

(1)了解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超龄团员理团手续。

(5)策划、协调、配合支委会开展团组织活动。

(四)宣传委员

(1)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文学书籍、公文写作,定期可开展知识竞答、小型辩论会等活动。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加强团员素质。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励工作。

(4)了解团内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五)生活委员

负责团员的业余文体活动。具体是:

(1)发动和组织团员积极参加业余文体活动。

(2)建立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建立诸如青年之家、读书会、影评会、羽毛球俱乐部等组织开展活动。

(3)逢大的节日,组织联欢会、晚会;在特别的纪念日,组织相应活动。例如:重阳节组织团员慰问老人,母亲节发动团员关爱母亲等等。

团支部工作意见范文2

时间安排:3月15日—24日

具体要求:

1、主动征求意见(3月15日—18日):

集团党委和各公司党总支主动征求意见。集团本部、各公司将收集到的对集团党委、党委委员、集团整体工作的意见及时报送集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团各部、各公司将收集到的对本部门、本公司党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个人的意见及时分别报送各有关单位。

2、认真汇总意见(3月19日--21日):

(1)各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

(2)对征求到的对集团党委、党委委员,以及对集团整体工作的意见,由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

3、如实反馈意见(3月22日-24日)

集团党委、分管领导、各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分层次向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反馈意见。

二、开展谈心活动

时间安排:3月25日—29日

具体要求: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开展谈心活动。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各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可分别同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员、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其他党员干部、党员谈心活动由各公司自行安排。

三、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时间安排:3月30日—4月4日

具体要求:

1、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撰写的党性分析材料要分别及时呈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党性分析材料审阅人。

2、严格审阅党性分析材料。集团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各公司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分层次审阅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

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

时间安排:4月5日—9日

具体要求:

1、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2、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__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分层次召开集团党委、各公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3、分层次上报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

五、提出评议意见

时间安排:4月10日—12日

具体要求:

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支部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六、反馈评议意见

时间安排:4月13日—15日

具体要求:

(1)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2)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并区别情况,提出具体的教育转化措施。

七、通报评议情况

时间安排:4月16日—18日

具体要求:

(1)集团直属党支部,各公司党总支、支部在本单位范围内向群众通报评议党员的情况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2)集团党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集团党委委员、各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情况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3)分层次上报集团领导班子和各公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4)向上一级党组织上报评议党员情况。

八、小结转段

时间安排:4月19日—23日

具体要求:

(1)集团所属各总支,支部上报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2)按照省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第二阶段的“回头看”工作,认真自查,形成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总结。

(3)集团所属各党总支,支部上报转段请示。

(4)集团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写出集团转段申请并报省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5)经审批同意后召开转段动员会,对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安排。

集团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

团支部工作意见范文3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一

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通字[1992]18号),其中明确指出: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院团总支特制定推优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

一、各基层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各院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并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六、各级团组织每学期应对推优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推优工作的连续性与制度化。

七、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按照评优标准(见第八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团总支备案,同时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八、评优标准

总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占20分。

具体包括:[1]、是否发表论文或取得科技发明。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发表文章或取得国家承认的科技发明加10分,其他级别加5分;

[2]、班里成绩排名。第一名从10分起算,其他依次递减0.2分,减完为止;

[3]、其它学术贡献,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2)各种奖励和表彰,占10分。

具体包括:[1]、是否获得奖学金。获得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加4分;

[2]、是否获得文艺及体育比赛名次。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为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3]、其他奖励和表彰,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4]、以上奖励和表彰实行累计加总,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

(3)群众基础和综合评议,占40分。

其中全体团员民主测评占35分,基层团支部全体委员推荐意见占5分,具体评分内容详见附件。

(4)参加集体活动,占30分。

具体包括:[1]、集体活动组织人员,每次加2分;

[2]、集体活动参与人员,实行按档次计分。参与校级及以上每次加1.5分,研究生院级别每次加1分,班级活动每次加0.5分。

[3]、20xx年下学期的活动也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但鉴于处于细则公布之前,为保证公平,以最高分10分为限。

[4]、对于集体活动的界定:凡是北京大学所属各院系及各级党、团组织(含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都符合标准。

九、团支部在向团总支报送推荐名单时,应签署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客观、详尽反映该同学情况,避免流于形式。

十、各级团组织要及时、认真地总结推优工作经验,改革推优工作方法,健全推荐工作制度,推动推优工作健康发展,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促推优的新格局。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推优工作,根据淮工委组字[1994]第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各学院在建立学院团委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以后,方可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 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对象: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校团委举办的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培训合格的团员;

第六条 推优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七条 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

1、文化课成绩在本学年有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2、没有受过任何表彰的团员不推荐;

3、班级综合测评名次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

4、没有参加双学小组和志愿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5、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

6、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第三章 要求及程序

第八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现象。

第九条 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对校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校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 每名团员在校期间最多推荐两次,推荐有效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 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二月。

第十二条 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2、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进行评议;

3、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4、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5%,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后,书面报学院团委审批;

5、学院团委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后,到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表格一式两份,经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核;

6、校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学院团委,并抄送校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团委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7、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8、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优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推荐理由一栏应填写如下内容:

1、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

2、学习、工作及获奖情况;

3、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4、民意测验得票情况(团支部应到团员数、实到团员数、得票数)。

第四章 审核及考核

第十四条 学院团委要在认真检查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将该次学院推优名单、总结材料和检查记录上报校团委备查。

第十五条 校团委在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对其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校团委审核推优工作的程序:

1、听取学院团委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推优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小结和调查了解记录中的有关情况;

3、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反馈到各学院团委。

第十六条 推优工作的考核

1、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情况对各学院团委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1) 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团员总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面;(2) 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发展入党人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质量。

3、考核结果计入学院团委工作总评分中,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团组织对团员青年培育教育情况汇报,认真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订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注意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及时帮助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委组织部将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相关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推优工作,结合我系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各系在建立团总支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和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以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 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条件是:

1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 、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六条 推优的对象是: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 、 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厦门大学党的基础知识学习班培训合格的团员;

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

本学年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没有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和志愿者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 ( 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 4 / 5) ;

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可经商讨后,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优先推荐,

第三章 推优的要求及程序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现象。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对院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每名团员在校期间最多推荐两次,推荐有效期为一年。

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二月。

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 、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委指导下,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2 、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进行评议;

3 、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4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 20 %,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后,书面报团总支 审批;

5 、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后,到学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表格一式两份,经团总支 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院团委审核;

6 、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团总支,并抄送院党委,由团总支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7 、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优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推荐理由一栏应填写如下内容:

1 、 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

2 、 学习、工作及获奖情况;

3 、 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4 、 民意测验得票情况 ( 团支部应到团员数、实到团员数、得票数 ) 。

第四章 推优的审核程序及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团总支要在认真检查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将该次全系(院)推优名单、总结材料和检查记录上报院团委备查。

第十五条 学院团委在各团总支 推优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对其所报材料进行审核;院团委审核推优工作的程序:

听取系团组织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推优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各系团组织推优工作小结和调查了解记录中的有关情况;

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反馈到各系团组织。

第十六条 推优工作的考核制度

学院团委根据各系 推优工作情况对各系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

(1) 团总支、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团员总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面;

团支部工作意见范文4

各党支部、各团支部、各单位: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公司团总支制定《关于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安排的通知》,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广泛参与,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安排的通知》

中共****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共青团****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关于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在“五·四”青年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大力弘扬“五·四”精神,激发奋进力量,鼓舞广大青年团员在新时代的号召下以勇往直前的魅力,逐梦苍穹的胆识,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征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用实际行动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在公司总支矿委的大力支持下,团总支决定组织开展以下系列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团员青年评优、表彰活动

宣传表彰先进青年典型,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青年职工“爱党爱国爱团”的思想意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评比原则及依据

1.坚持鼓舞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原则,结合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奉献大小为衡量标准,推荐的优秀青年和岗位能手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推荐。实事求是,优中选优。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优秀团支部6个;优秀团干部6名;优秀青年15名;青年岗位能手15名。

(三)评选条件

1.评选优秀团支部的条件

①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能够发挥团组织战斗堡垒和青年先锋作用;

②在带领团员青年参加公司活动中成绩突出;

③没有团员青年违规违纪现象。

2.评选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①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善于专研、勇于创新,积极配合团总支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②团结同志、乐于助人、遵章守法;

③工作踏实、业务过硬、作风优良;

④担任团干部职务两年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

3.评选优秀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的条件

①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中争当排头兵、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

②工作踏实、爱岗敬业、善于协调,是青年中的表率和楷模;

③业务素质过硬,本职工作完成出色;

④工作两年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

⑤公司所有共青团员及年龄为36周岁以下青年。

(四)评比办法和时间

优秀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由各单位认真、公正的组织初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于团支部,由支部于4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团总支。

二、开展庆“五四”各项纪念活动

(一)开展学习主题网上团课活动

活动主题: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学习方式:通过“青年大学习”第十一季的网上学习,一起回顾党带领人民走过的气壮山河的百年征程,努力传承红色基因、接过革命薪火。

学习内容: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月20日,党中央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

时 间:至“青年大学习”第十一季完结

(二)开展春游登山活动

活动主题:一年之计在于春 一生之计在于勤

活动地点:**市**森林公园

活动目的:丰富青年职工的业余生活,为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能够充分放松,促进加深青年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并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同时增加团队之间的良好沟通,形成积极协调的组织氛围;树立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团队精神和意识。

时 间:四月中旬

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三)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主题:首善**在行动

活动地点:**市**镇敬(养)老院

活动目的:公司团总支将组织各团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优秀青年职工开展一次意义深刻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公司团总支将组织广大青年职工前往**市**镇寺庄敬老院,为那里的老人送去一份温暖孝心。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让公司广大青年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共创文明和谐矿区,塑造美丽**形象,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时 间:四月下旬

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开展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活动

活动主题:永远飘扬的旗帜

活动地点:**市烈士陵园

活动目的:在清明节网上祭祀活动的基础上,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弘扬先烈的崇高精神,公司青年职工将铭记历史,继承革命优良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先辈的拼搏奋斗,感恩先烈的牺牲奉献,珍惜当下的美好生活,认清自己的使命职责。激发广大青年职工尊崇先烈、学习先烈、矢志拼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意志和动力。作为当今美好时代下的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更要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铭刻于心、践行于行,为祖国的富强尽心作为、贡献己力。

时 间:四月下旬

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五)积极参与上级团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主题活动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广大青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各团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响应,充分参与,全力支持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

1.**煤业“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2.**煤业“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3.**煤业“五四”青年表彰推荐表

共青团******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附1:

**煤业“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团支部

名称

主 要 事 迹

团总支初评意见

党总支综评意见

备注:推荐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由团支部统一上报团总支。

附2:

**煤业“优秀团干部”表彰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担任团干部时间

所在科(队)及职务

联系方式

籍贯

主要事迹

团总支初评意见

党总支综评意见

备注: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类别仅限填写优秀团干部,由团支部统一上报团总支。

附3:

**煤业“五·四”优秀青年(岗位能手)

表彰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所在科(队)及职务

联系方式

籍贯

推荐类别

主要事迹

科(队)初评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团支部工作意见范文5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而光荣的政治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渝委组[200]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渝委办[200]34号)文件精神,现就市直机关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市直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党的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党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后继有人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机关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后备军作用的需要。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机关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从青年中发展党员作为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使“推优”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

二、建立推荐制度,保证推荐质量,切实抓好“争优”、“育优”、“推优”三环节

“发动争优、注重育优、规范推优”三者在整个“推优”工作中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是互为因果的递进关系,是有效的工作机制。“推优”成果是基于“争优”氛围的形成,赖于“育优”机制的完善。为此,在“推优”工作中,必须切实抓好三大环节,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发动“争优”

发动“争优”就是要通过开展各项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引导和形成一种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氛围。检验“争优”氛围是否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是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市直机关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使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益壮大,为整个“推优”工作做好源头上的保证。

(二)注重“育优”

“育优”就是在形成“争优”氛围的基础上,以培养教育机关团员青年为根本立足点,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育优”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

市直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遵循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入党要求的团员青年系统地、认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认真的培养、教育,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历史、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根本宗旨、组织原则;学习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等,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对于表现突出,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组织其参加市级机关党校的集中培训。

市直机关各级党团组织要根据机关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乐接受。

(三)规范“推优”

“推优”就是要把经过培养教育,且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标准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地推荐给党组织,协助党组织认真做好在优秀团员青年中吸收党员的工作。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按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对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在促进重庆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机关“三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推优”工作要区分两个年龄段,按以下程序进行:28周岁以下机关青年入党必须先入团,并由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发展28周岁至35周岁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第一,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第二,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重庆市直机关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第三,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查,集体讨论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向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第四,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优”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把研究结果及时反馈给团组织。只建有团支部的单位,由团支部集体审定后,直接向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可结合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时集中进行,也可每年或每半年进行一次。

在“推优”环节中要着重加强党团组织的工作衔接,特别是在每年党支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之前,团支部书记应及时、主动地向党支部汇报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状况和“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使用组织的“推优”能够与党组织的“纳优”真正有效地衔接起来。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帮助共青团组织健全完善“推优”工作制度。“推优”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简明扼要,便于操作,避免形式主义。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推优”工作健康发展

团支部工作意见范文6

共青团工作规范

一、总的指导思想:建功与育人并举。

二、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立足基层一线、发挥团的优势、体现青年特色、力求务实创新。

三、团委工作的五个基本:

基本方向:配合党政中心,适合青年特点。

基本方针:创新与务实相一致。

基本任务:带领青年建功立业与培养青年健康成长相统一。

基本对策:合理布局、严细管理、整体推进。

基本目标:增强团内凝聚力,扩大团外吸引力。

四、各级团干部的五项要求:

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实现自我价值。

精神面貌:朝气蓬勃、雷厉风行。

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精准执行。

关键本领:围绕中心选题目,结合实际著文章。

基本方法:找准方位、主动切入、灵活机动、讲求实效。

五、团的工作管理机制:以青年为主体,以支部为基础、以现场为依托、以活动为联结。

六、团的活动机制:集中决策、分头落实、个别指导、灵活开展。

七、各级团干部的修养:政治要坚强、学习要刻苦、工作要勤奋、作风要扎实、品德要高尚。

公司团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1、以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青年,帮助团员青年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2、宣传、执行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教育青年在生产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助手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根据公司党委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实际,制订公司团的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先进,负责团代会和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了解公司团的工作情况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现状和要求、愿望,切实研究团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及时向公司党委及上级团委请示、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公司团的工作发展。

5、从公司实际出发,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多样、经常的原则,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6、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树立敏捷、高效、主动、负责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系统,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积极向公司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7、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青年健康成长。积极帮助有关部门解决青年的社会问题和实际困难,为青年多办实事,为青年服务,勤勤恳恳为基层团组织服务。

团支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及公司有关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

2、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基层党组织和公司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3、抓好本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公司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反映青年的思想情况和愿望,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4、按照团员的管理办法,做好团员的管理工作,健全各类花名册。搞好本支部团费收缴工作和自筹自创经费活动。

5、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团支委会,每月组织团员上一次团课,抓好团员青年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做到常抓不懈。

6、积极地、有计划地搞好团员发展工作和认真抓好团员超龄离团工作以及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7、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积极开展适合本支部青年特点的活动,增强支部的活力。

公司共青团工作“八项”管理制度

一、发展团员制度

1、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正确把握入团条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制订接收新团员的工作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团委会,研究讨论发展工作,避免发展团员的盲目性。

3、积极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4、严格履行入团手续,把握好团员发展的六个重要环节(提出入团申请、确定入团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支委会审查、公司团委批准、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5、新团员入团后,团支部要及时登记造册,并要求其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立志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2、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要以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一线青年生产骨干为重点,在具备条件时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3、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基层党支部和团委领导下进行,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

4、推荐工作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团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酝酿推举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单位党支部的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公司团委,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

5、担任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团干由公司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基础上,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6、公司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意义,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完善“推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各自职责,使党团组织工作紧密衔接。

7、公司各级党组织在发展28岁以下青年入党时,应听取团组织意见,使团组织“推优”工作正规化、经常化、制度化。

三、工作例会制度

1、团委例会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为半天时间。

2、会议内容:

1) 基层团支部汇报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或建议。

2) 公司团委总结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安排布置下半年的工作。

3) 讨论研究其它工作。

4) 学习党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和及时传达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指示。

四、 “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即团支部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它是团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2、团支部大会主要讨论和研究支部的一切重要问题和组织团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3、支委会主要是研究支部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及提出建设性的工作意见。

4、团小组会主要是研究本小组有关工作和问题,组织团员进行正常的政治学习,完成本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5、团课主要是加强团员的团员意识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团员通过学习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全年召开支部大会不少于2次,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2次团小组会,团课每季度上1次。

五、“创先争优”制度

1、“创先争优”旨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必须长期坚持。

2、“创先争优”贯穿全年的工作始终,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下年度进行表彰。

3、五好红旗团支部掌握在20%的比例内,优秀团干部的比例掌握在团干部总数的20%的比例内,优秀团员的比例掌握在团员总数的5%以内。

4、“创先争优”纳入公司各项评比表彰中一并进行。

六、团干部管理制度

1、团干部是团的工作骨干,团组织要不断向党组织输送年轻干部人才。

2、团干部的管理,属于中央规定的第二种类型干部管理体制,即以同级党组织管理为主,团组织协助管理。

3、公司各级团组织对协助党组织管理的团干部负责考察、了解、培养、教育。

4、协助党组织物色选拔团干部,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建设,考察了解团干部,建立干部考评档案;加强团干部的思想教育,有计划地对团干部进行培训;严格管理并健全团的各级委员会审批手续和团干部任免、调动手续。

5、关心团干部的政治进步和切身利益,定期向党委汇报团干部工作情况。

七、团费管理制度

1、团支部应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地按规定交纳团费。

2、建立团费收支帐薄,定期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公司团委每年度公布一次,基层团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

3、团支部团费按季度上交公司团委。

4、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开支,不得将团费用于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使用团费请客送礼。

八、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1、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可以使团组织对每个团员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利于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2、建立团员档案和团员登记薄或团员卡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