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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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范文1

×××不参加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的,每出现一次视为违纪。

×××违反执勤纪律,在上岗时陪同亲友玩耍或把关不严,每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交接班时,队员要相互敬举手礼;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后纠正;遇有贵宾、业主和上级领导要行举手礼。每出现一次视为违纪。

×××严格出入制度,执勤时,对入园人员、车辆按规定程序认真履行,如未按规定办理,有漏检、漏查、无证入园等,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执勤时有看书报、杂志,打扑克、下棋、听收音机、值班时游动打电话、抽烟等行为,每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不爱护执勤器械装备和公物,丢失或损害,除本人按价赔偿外,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班长若发现有人迟到、因故不到、旷工、早退等现象,必须做好文字记录。对于因故空缺的岗位,必须立即想办法弥补,并报保卫部认可,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若因此而造成后果,则加重扣分或另作处理。

×××班长应合理分配队员按规定程序到达各岗位,确保防范工作万无一失出现明显漏洞一次视为一次违纪,如因此出现责任事故则视其轻重扣分或另作处理。

×××班长按驻勤管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承担和负责驻勤人员、卫生、在位率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管理,如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岗勤人员要按规定执勤并认真做好巡逻,对于那些易于藏匿人员的地方,更要提高警惕,加强巡逻,违反岗勤规定或不作值班记录、记录不认真。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班,并实行卫生值日制度,交接中若不符规定或卫生未达要求。

×××对那些车位已被业主购买、租用的做到心中有数,严禁他人车辆停入在已售的车位,如因此而产生纠纷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如有机动车进入停车场,要主动引导其停车到位,同时注意观察其车辆情况,如发现车上标志不见或车体有擦挂痕或玻璃有破碎等情况,要立即向司机指出并做好记录,司机签字认可,以明确责任,违反一次视为违纪一次,不及时上报,经查实属本人不可推卸责任的由当班人自行赔偿。

×××要对停车场进行不间断巡视,巡视中要仔细观察,如发现有闲杂人员在停车场内闲逛,应立即进行询问,必要时请其出示证件核对或交部门值班干部酌情处理,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对未按要求停放的机动车辆要立即用多种方式通知车主停入指定地点,车辆停放保持规则、有序不乱。如有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对在停车场附近进行踢球,跑跳嬉戏等游戏的小孩,要劝其远离停车场,以免污、损车辆,如有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对于停车场内堆放其他物品的行为,除非得到部门的批准,否则应予以坚决制止,但要注意自身的态度,不要导致矛盾激化,如有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必要时可另附书面交接材料,值班记录不完整的,视为一次违纪。

×××休班驻勤时间不得无故离开驻勤点,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并负责打扫驻勤营房公共区域卫生及履行其他驻勤工作,违反其中一项视为违纪。

×××休班驻勤时因事外出须经班长同意报保卫部主管批准登记后方可外出,若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班长兼寝室室长,主要负责该寝室卫生管理,在月评比中,若被评为最差的寝室作为一次违纪(卫生评比标准以周五卫生大检查和平时检查评定优胜多少为依据)。

××有下列一般违纪行为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1凡迟到(未按时上班)20分钟以上,迟到半小时以内的,脱岗(早退提前下岗30分钟以内,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取消当月业绩考评,造成后果的加重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不爱护公司、园区财物,无故损坏或私自挪用,除本人赔偿外,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如将其外借,则根据其性质另行处理。

×××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徽记装订整齐,打好领带。平时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脚、歪戴帽、留长发、留鬓角、蓄胡须、穿拖鞋离开驻勤营房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勤交接班,队员之间不能私自换班、换休、换岗,未经批准私自交换班、换休、换岗违反双方各视为一次违纪。

×××在对停车场进行巡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每一辆机动车,对车门、车窗未关的机动车辆,要仔细查看,确认无异常后,尽力通知住户或帮助其关好门窗。如以现车上有贵重物品,应立即通知车主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如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停车费,绝对禁止乱收费、收费不开票,私占,私吞停车费,若出现以上情况除处以收费额百倍的罚款外,如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监控值机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力高度集中,除对视频进行监控外,还应注意台上的报警显示,杜绝有报警显示或报警声音时值班人员未发现的情况发生,若有此情况发生视为一次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值机时严格按照《监控管理工作》进行监控,同时要按照设备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拨动操作台上的按钮。违反操作规程一次视为一次违纪,若造成设备损坏,则另行处理。

×××发现情况或出现报警要即时准确地发出通报,通知巡逻人员和相关部队人员立即赶往,同时报告保卫部主管或值班干部,并做好记录,出现报警未发现、发现情况(或出现报警时)通报不及时或不准确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若造成后果隐瞒不报,则另行处理。

×××班长应依据公司及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随时对×××在每月的工作业绩考评中,班长应向部门督察到的全部详细情况,未提供或提供的情况不详实,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班长1—2分。

×××班长交接班时,负责队员的交接工作。对于着装不整、动作迟缓等不规范行为,交接时,应就执勤情况和器械装备等进行具体全面的交接。必要时,可另附书面材料,如交接不清,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若因此造成后果则加重扣分或另作处理。

×××班长应督促、检查队员的岗位质量,礼仪、卫生,如发现问题不予以纠正或纠正不力,一次视为一次违纪,若对某些应该反映、汇报的问题进行隐瞒甚至包庇违法乱纪行,则视其问题的严重程度加重扣分或另作处理。

×××班长在整个管理工作中,对发现的任何违纪犯规行为要作出详细的文字记载。为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准备好第一手文字材料,未记录一次则为一次违纪。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访友或与无关人员在岗位上闲聊,每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情节严重加重处理。

××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1临接班前禁止饮酒,严禁酗酒,接班时明显喝过酒或下班后酗酒,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如造成后果则另行处理。在岗位上饮酒,当日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当月业绩考评资格,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加重处理。

×××2上岗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出现精神不振或打瞌睡的现象,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如造成后果则另行处理。上岗睡觉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当月业绩考评资格,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加重处理。

×××3执勤中责任心不强,疏于防范的一次视为违纪,出现责任事故者,取消当月业绩考评资格或根据情况另作处理。

×××工作消极,不负责任,出岗不出力,受到其它单位工作人员的批评单位要求更换的人员。经核实确属当班责任,视作一次违纪,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理。

×××值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中控室,否则视为脱岗,不得从事看书、杂志、听收音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绝对禁止与任何人在中控室内闲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

×××严禁乱骑业主和无牌照的自行车、摩托车或无证驾驶,一经发现作为一次违纪处理,并上报情况,给予收缴车辆,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对被督察的人员提出的带申诉情况的意见,班长应立即进行核实并且回复被督察者,注意尊重客观事实,同时也要讲原则,有申诉不严肃、认真,丧失基本原则,偏袒被督察人员的问题,如隐瞒问题,则视情节和后果,加重扣分或另作处理。

×××班长应按规定对所属人员进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督察工作。若未按要求完成考评,应重新按要求办理但必须在两日内完成,若两日内未按要求完成考评,则视为一次违纪,若因此影响到其它人员的考评,则取消当月评分资格或另作处理。

××有以下行为为重大违纪,每出现一次扣4分。

×××1当有人来停车场开走车辆时,要注意开车的情况,如出现车门打不开,进行撬开车门或其它可疑的行为时,要立即制止并询问,请其出示相关证件,确认是车主后,方可放行,如不能确认或情况可疑,应立即护送到保卫部或交值班干部处理,如违反一次视为一次违纪处理。

×××2执勤中工作失职或因不按规定办理,被住户、来宾、工作人员投诉举证属实者,情节严重的可加重处理,直到取消当月业绩分或另作处理。

×××3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并作一次违纪处理,每季实际旷工达四天的作辞退处理。

×××4执勤态度端正、文明、有礼有节,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与来宾业主发生争吵,漫骂殴打工作人员和住户,如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情节严重的取消当月评分或另作处理。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执行命令,更不得顶撞领导或拖延执行命令如有意见和看法,允许保留,待执行任务完毕后,再行提出或上诉以保证令畅通,若拒绝执行命令顶撞领导或拖延执行命令证令不畅通,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如造成后果,则根据其情况加重扣分直到取消当月评分或另作处理。

×××队员相互之间如有问题,要及时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若发生争吵,甚至斗殴,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评业绩分,造成后果的另作处理。

×××严禁运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点播歌曲等高额话费电话,一经发现作为一次违纪处理,并承担所通话10倍的费用或视其情节和后果,另作处理。

×××班长在带班期间遇有紧急情况应组织带领队员作出快速反应,并作出恰当(或基本恰当)的处理。若行动迟缓组织指挥明显失误,根据情况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若畏缩不前或临阵退缩,取消当月考评分资格,造成损失或后果的加强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代人请假。请霸王假及先走人,后请假。每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情节严重的取消当月考评分。

×××空休但不该轮休,私自离队,夜不归队,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纪,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理。

××行政处分:对工作表现极差、工作态度恶劣,不能及时正确认识自身错误,不能有效改正自身错误,目中无人,持才自傲,不能团结互助的班长和队员给予停职检查、待岗、下岗、劝退的处罚并书面存档。

××0请休假规定

为规范保卫部员工请休假管理、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保卫部实际工作中的客观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请假程序

×××1请假程序:事先填报请假单,按逐级上报的原则,交主管签字后报管理处主任认可。

×××换班轮休、丧假、工伤假请假程序为:填报请假单,按逐级上报的原则,交主管签字后报管理处主任认可。(休班不该轮休原则上不予准假)

×××病假:必须先到公司指定医院诊治,以指定医院医生出具的病假条为病假依据填报请假单,交主管签字后报管理处主任认可。

×××急诊:必须持医院的急诊证明和医生出具的病历证明、在事后经主管签字后,连同急诊证明和病历证明一同报管理处主任认可。

×××事假: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应在距上岗四小时前,由本人提出并填报请假单,交主管签字后报管理处主任认可。

×××班长、队长等管理人员请假必须经主管签字后,报管理处主任认可

××2以上各类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凡需再上级批准的,由管理处负责向上级主管领导申报。请假人在请假手续完毕后,必须将批准的请假单存根交部门存档方可休假,否则视为休假无效。

××如因特殊情况需立即请假时,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不在时,必须向当班值班干部说明情况和理由,值班干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批准。但在休假完毕后,需补办正式请假手续.值班干部在批假二十四小时内须向保卫部主管通报并说明情况。

××各级干部在批假时,必须对因请假人休假而造成的岗位空气进行安排后方可签字同意。

××除以上请假形式外的任何形式休假以及履行了请假手续逾期未归的行为均视为旷工。队长、班长私自放人休班、休假、换休除取消当月业绩考评资格外,并给予行政警告一次。

本管理考核办法从年月日颁发

目标管理制度范文2

一、目标管理考核的原则:

科学管理、符合实际、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依岗定责、动态考核、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的对象:党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的内容:出勤、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情况、目标达成综合能力

四、考核办法及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出勤情况占20分,中心工作情况占20分、业务工作情况占20分,目标达成综合能力占40分。每项考核内容先根据实际情况赋于相应的分值,最后按所占比例折算最后分值,将这些分值累加即为个人考核结果。

(一)出勤情况的考核:由党政办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工作制度对全体干部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具体包括上班签到情况、开会到位情况、临时工作安排到位情况、请假情况、值班情况等。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

1、上班不按时签到的每次扣1分;

2、开会迟到3分钟的一次扣2分,迟到5一10分钟的一次扣5分,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一次扣10分;

3、开会缺席的一次扣20分;

4、临时工作安排找不到人的一次扣10分;

5、因事请假的每天扣2分;

6、不按规定到位值班的一次扣3分;

有下列情形者加分:

1、镇党委、政府组织部分干部完成重大临时任务的视具体工作量大小一人一次加5—10分;

2、镇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干部加班工作的视具体工作量大小一人一次加5—10分。

(二)中心工作考核:是指党委、政府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任务目标明确,有完成时间要求的。此项考核以所挂村为单位,对党委政府部署的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挂村工作队就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如不分解则该项工作考核取平均分,具体的每项工作的考核标准由各分管领导拟出并报主要领导审定,年终统一折算。

(三)业务工作考核:主要是对政府各站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有下列情形的扣分:

1、因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部门批评的一次扣5分;

2、工作作风不扎实,有群众举报并经核实的一次扣10分;

3、上级检查工作时不过关的,一次扣10分;

有下列情形的加分:

1、年度内获得县级表彰的一次加15分;

2、年度内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一次加20分;

(四)目标达成综合能力考核:采用干部互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年底前,党委政府组织干部召开评议大会,下发《干部综合能力考核表》,每人对照表内各项内容分别给其他干部打分,最后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累加得出每人的评定结果。

五、奖惩办法:

本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年终福利挂钩,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定出若干档次。镇班子分管领导的考核基础分取所分管的部门、挂村干部的平均值。

目标管理制度范文3

一、驻地建设

(1)驻地选址合理,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办公、生活设施齐全,安全保卫管理规范。并按项目经理部的职能部门分设办公用房,其中要有容纳 20-30 人的会议室一间,办公室按统一标准装修。

(2)办公室一律要求挂牌,并统一配置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用具,内挂公司统一印制的岗位责任制镜框,做到标准化、整洁化。

(3) 职工住宿实行旅馆化管理,宿舍统一配置床、衣柜等生活必需品,每间宿舍都应设一名室长,负责监督检查本室人员搞好

宿舍的治安、消防、卫生工作。

(4)办公室及宿舍内不准乱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炊具和用电

取暖等。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闹事,不得侵占和偷盗公物。

(5)项目人员上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背工具包,每周一至五统一工作服装,彰显企业形象。

(6)工地试验室应设置在项目部驻地方便试验检测工作。场地选择应考虑安全、环保及检测工作要求。试验室应通风照明良好,并设有防暑、降温、 取暖设备。试验室室内办公地面全部硬化,干净整洁,以方便堆晒料,便于试验。 区域内水、电满足使用要求。

二、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

(1)施工区域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道路畅通、临时排水自成体系并保持畅通。标志醒目,便道实行建筑废弃物施工,以改善工作环境,防止“睛天尘土飞扬、雨天满地泥浆” 。

(2)项目部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置围护设施。施工主线路段设置不低于 2.5 米高的围挡封闭,避免施工干扰。平交路口段设置减速带、凸面镜、警示灯等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社会车辆通行安全。

对裸露路基进行防尘网封闭,防止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3)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必须安装大门,门头还应设置体现企

业标志的徽标。门口还应设立门卫,配备执勤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 在大门一侧的围墙上统一布置好“九牌一图” 。

(4)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搭设各项临时设施,定位堆放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设备并进行标识,易燃易爆物品还必须分类存放。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

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6)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

使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机械噪音指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7)施工现场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

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消防设施,并使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需动火时要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消防水源必须满足消防要求。

(8)项目部应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建立民工队伍档案,进行民工的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民工的综合素质,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保证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到位。

(9)工地要建立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夜间需施工的要制

定施工不扰民措施,还需到当地安监站办理夜间许可施工证。

三、场站标准化建设

(1)拌和站设置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配送化”

的原则进行标准化建设。 拌和站选址必须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外,交通方便,接近水源、电源,远离居民区和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区,尽量靠近施工现场和施工段落。

(2)选址规划应确定拌和站规模及位置,编写建设规划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型号、数量等。规划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拌和站建设完成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3) 对投入施工的混凝土拌和设备均应安设终端数据采集模块,对各种骨料用量、 水泥用量, 及拌和时间进行监控。拌合站要根据水泥用量多少合理规划拌合设备,每个拌和站至少安装两套以上拌和设备。

(4)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满足本合同段主体工程施工需

要,设置一座满足高峰期水泥混凝土供应的大型拌和站,主

体工程混凝土必须实现集中拌制。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采用

履带式拌和机拌和,拌和能力应符合投标时的承诺,主拌和

站拌和机型号不小于1200 型,且必须配备计算机及打印设

备。

(5)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运输车辆停放区、试验区、石料堆放区及生活区,内设洗车池(洗车台)、污水沉淀池和排水系统。生活区应与其他区隔离,生活用房按照驻地用房标准进行建设。

(6)拌和站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设置围墙, 安装视频

监控系统, 设置避雷设施和消防通道, 入口设彩门及值班室。

自建活动板彩钢房必须使用全新阻燃等级为A 级的材料, 院

墙的周围有符合中建标准的CI标志。

(7)拌和站设置拌和站简介牌、 操作规程、消防保卫牌、

安全警告警示牌等,标识、标牌设置按照中建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拌和站标明负责人姓名及主要人员组成情况,悬挂

操作规程和主要技术指标。

四、实施规划

(1)本项目起始桩号K7+500-K15+000,全长7.50km,位于中牟县境内,起点位于朱固村北,穿过雁鸣湖镇区后,至张庄南折向西南。本标段主要为路基路面7500m,新建涵洞10道(圆管涵4道、盖板涵3道、箱涵3道),平面交叉设置6处。路基工程路基填筑730247立方米、路床处理200704立方米;涵洞10座;清淤81744立方米,换填碎石81744立方米,填筑砂砾土53299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696478平方米,沥青路面446460平方米,浆砌片石8079立方米。根据项目情况,项目部选址为靠近主线的原朱固社区小学内,一楼为办公区域,二楼为住宿区,根据项目特点配备相应功能试验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驻地建设按照集团公司的CI管理要求实施。

目标管理制度范文4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规范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的制作、标注、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标签是指固定在林木种子包装物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销售的林木种子应当附有标签。

对于不能包装的林木种子,标签是指林木种子经营者在销售种子时提供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第四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林木种子包装

第五条有性繁殖的林木籽粒、果实应当包装后销售。

下列林木种子可以不经包装进行销售:

(一)苗木;

(二)无性繁殖的器官和组织,包括根、茎、枝、叶、芽等;

(三)其它不宜包装的林木种子。

第六条包装材料应当适宜林木种子的生理特性,坚固、耐用、清洁,无病虫害。

包装应当便于贮藏、搬运、堆放、清点以及取样。

第七条大包装或者进口的林木种子可以分装;实行分装单位应当对种子质量负责。

第八条林木种子包装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第三章林木种子标签内容

第九条标签内容应当与实际相符。标签内容包括:林木种子类别、树种或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植物检疫证书编号、净含量(数量)、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者或经营者名称、地址。

(一)林木种子类别分为普通种和良种。

(二)树种名称为植物分类学的种。

品种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授权品种或审定通过的良种,应当使用批准的名称。

(三)产地是指林木种子繁育所在地,应当标注到县。

进口林木种子的产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标注。

(四)质量指标是指林木种子生产者或经营者承诺的质量指标,应当与销售的林木种子实际质量相符。

种子质量指标按净度、发芽率、含水量、质量等级等标注。

苗木质量指标按苗龄、苗高、地径、主根长、根幅、质量等级等标注。

(五)净含量(数量)标注林木种子实际重量或苗木数量,以千克(kg)、克(g)、粒或株、根、条表示。

包装中含有多件小包装时除标明总数量外,还应当标明每一小包装的数量。

(六)生产日期是指林木种子采收或苗木起苗的时间。生产日期的表示方法采用下列的示例:2001年9月8日标注为2001—09—08。

(七)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和地址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明的名称、地址标注。

第十条除第九条标注的内容外,属于下列情况的,应当分别加注:

(一)销售进口林木种子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加注进口商名称、林木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和进口林木种子审批文号。

(二)销售转基因林木种子的,要用明显文字标注“转基因”字样,并附有提示安全使用控制措施的文字说明。

(三)属于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应当加注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林木良种应当加注品种审(认)定编号。

(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有其它质量指标要求的,应当按要求加注。

(五)分装的林木种子应当加注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第四章林木种子标签制作和使用

第十一条林木种子标签的制作材料应当有足够的强度和防腐性。

第十二条标签标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

第十三条标签印刷要清晰,可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也可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或放在包装物内。

可以不经包装进行销售的林木种子,标签应当制成印刷品在销售时提供给林木种子购买者。

第十四条林木种子标签分绿色、白色两种。林木良种种子使用绿色标签,普通林木种子使用白色标签。

第十五条林木种子标签的规格、式样、材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

目标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协调管理;建设项目;目标管理;产权理论;委托-理论;交易费用理论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12-0034-03

一、引言

随着对协调管理研究的逐渐深入以及建设项目目标要求的不断扩展,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理论为分析和解决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理论视角和实践操作模型。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是协调管理基本职能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与实现的过程。它是围绕“协调”主题,通过协调管理思想与传统目标管理理论的有机融合,建立建设项目的目标管理体系和结构关系模型,并通过对各目标以及各目标的利益相关方之间进行科学、有效的协商和沟通,从整体上把握建设项目的全盘目标,实现建设项目的全面协调,使建设项目从项目到个人、到组织等各个角度都能目标趋同、指向一致,相互均衡,减少摩擦和阻力,形成最大的合力,以提高项目和组织的整体效率,最终实现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试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委托―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的理论依据和优势所在。

二、产权理论与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

在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理论中,“产权”可以被理解为项目参与者的行为权利,即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的权利。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的行为规范以及在与其他人交往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或者承担的不遵守这些行为准则的成本。

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理论,旨在通过对建设项目全面目标体系的构建,使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者的责、权、利更加明确;通过全过程、整体的协调管理,使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者分工合理,配合恰当,形成最大的合力。结合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展开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从产权理论的分析角度出发,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理论体现了对建设项目所有参与者的约束作用。这实质上包括了这样两层涵义:一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产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对非产权主体行为的约束,就是排除建设项目其他参与者的侵占、偷窃或“搭便车”行为,从而降低产权的排他成本(即交易成本)。二是由产权的责、权、利界区的确定而产生的对产权参与主体行为的约束。产权关系一旦确定,自然就明确了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界区,也必然使外在责任内在化,即产权参与主体的一定社会、经济、建设活动所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例如财政亏损、阻工、窝工现象和环境影响等)和风险(例如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等)由产权参与主体自己承担。这就是对产权参与主体行为的约束。

2.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理论对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者的行为形成了激励。对建设项目目标体系的建立和整体的协调管理明确地界定并合理地调配了所有参与者的行为边界、如何承担其投入成本及如何从中收益的边界。这样,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者在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既有动力,又有压力,并有积极性去主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投入成本的最小化,这样,无论是对于参与者自身还是对整个项目而言,都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根据产权理论,产权作为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能够帮助一个人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往时的合理预期,规范和制约自利的个人行为。由于产权具有可让渡性以及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自的合理预期,并通过其与整体目标体系之间的纵向对比和参与者相互之间有效的横向协调和沟通,使资源能够十分容易地不断从利用效率和配置效率较低的地方交换和流动到效率较高的地方,直至达到最优状态。

三、委托―理论与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

詹森和麦克林认为,委托―关系是这样一种明显或隐含的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行为主体(即委托人)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即人)为其提供服务,并授予其某些决策权,委托人根据人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

建设项目管理在组织结构上也体现为一系列的委托―关系。如建设项目的投资方与业主,业主与项目咨询公司或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就是典型的委托―关系(见图1)。

在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级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之建设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所签定的契约(合同)的不完全性,使得委托人与人各自的效用函数往往不一致。建设项目组织结构中各级委托人追求的是建设成果最好,建设工期最短,投入的建设、管理成本最低,并期望实现单位或是个人良好的信誉和品质;而相应的各级人追求的则大都是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休息时间的最大化。这就必然导致两者的工作目标和利益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而在此冲突情境下,各级人往往就会通过降低自己的努力水平,或是采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来实现其最大效用,这就势必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现实问题。

采用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在制定和完善建设项目目标体系的同时,通过以“协调共赢”理念为主旨的协调管理文化的指导作用,通过协调管理的信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沟通、协商、谈判和冲突处理等各种协调管理技术的联合作用和支持,并综合运用黑箱法、反馈法、偏差对比法等协调管理方法,整体协调各目标之间以及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减少相互之间的摩擦,使各级委托人与各自的人之间的效用函数逐渐趋于一致,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的发生。

此外,在各种委托―关系中,制定激励型报酬方案的前提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委托人要有明确的目标,即他需要人做什么;二是人的业绩可以被观察或能够被第三方所证实,即具有可合约性。这两大要求在传统的建设项目管理中是很难达到的,但是如果采用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这两大前提条件就都迎刃而解了。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分析所整合建立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体系,既构建了委托人的目标管理体系,也明确了各委托人的期望和目标以及人应履行的职责;通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可以大大简化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而建设项目各目标最终实现的好坏程度,就成为了评审各人工作业绩的最好的判断依据。

四、交易费用理论与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

阿罗第一个使用“交易成本”描述了“经济体系运行的成本”,并声称:“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威廉姆森则将交易费用推广到所有经济制度环境中。他认为,交易费用包括事前交易费用和事后交易费用,如起草、谈判和维护执行一项协议的费用等。以张五常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则主张从人类制度的角度来认识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

建设项目从前期的筹划、立项,到设计、组织施工,再到后来的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都离不开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者的契约(合同)谈判和相互之间的利益博弈,这实质上就是一系列的交易活动。而任何一项交易活动都必须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这就是所谓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最小化是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最直观的必然要求之一,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理论发展的基本趋势。

根据交易费用理论,当交易费用为正时,制度便会产生和起作用,因为有效的制度能降低交易中的不确定性,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从而降低交易费用。因此,在对建设项目管理理论的研究中,可以运用交易费用理论来对项目的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进行评判和比较分析,可以用交易费用作为衡量标准,来审视建设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设计的合理性程度,以寻求更有效的建设项目管理方案。

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角度看,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1.使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者目标明确,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了其机会主义倾向。所谓机会主义倾向主要是指人对自我利益的考虑和追求。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参与者不但要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且还要提防对方的机会主义的行为。每一方都不知道对方是否诚实,都不敢轻率地在对方提供的信息基础上作决定,机会主义的存在使得交易费用大幅增加。采用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就使得各参与者在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所有参与者的行动目标都十分明晰,而且在顾及自身利益、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其他参与者的利益和目标,继而激发了建设项目参与者对项目整体目标的关注,提高了相互之间合作、交易的效率,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了机会主义倾向。

2.由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融入了有效的协调管理,就使得所建立的目标体系更为全面、合理,各参与者之间也更能友好合作、互惠互利,为项目组织管理过程中的各级委托人节省了较多监督的费用,进而有效地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当建设项目的参与者存在有限理性时,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理论不仅能克服交易活动中的搜寻、等待和讨价还价所增加的成本,还能弥补合同中留下的诸多空白,从而减少履约的成本。

3.基于协调管理的建设项目目标管理对建设项目参与者所起到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使得各参与者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了这一管理理论和方法的隐性保护,使其在与项目管理者合作时可以投入更多的技术或人力、实物等专用性资产而无需担心遭到项目管理者的“敲诈”。

参考文献:

[1]Ghoshal Sumantra. Bad Management Theories Are Destroying Good Management Practices [J]. Academy of Management Learning & Education, 2005,4(1):75-91.

[2]Williamson ,O. E ,“Transaction Costs Economics :The Governance of Contractual Relation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No. 2 ,1979.

[3]R•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

[4]【美】Simon H A.管理行为[M].詹正茂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5]程恩富,胡乐明.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

An Analysis of the New Systematic Economics of the Objectiv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Shi Bijuan1,Guo Feng2, Fang Dongsheng3

(1,2.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llege,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75, China;

3. Hunan No.6 Engineering co. Ltd, Changsha 410015, China)

目标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从1982年深圳首次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之日起,中国建设工程实施招投标走过了30多个年头。特别是200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正式实施,进一步确定了工程招投标制的法律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招投标制度有利的推进了建筑市场的规范操作,对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培育有竞争力的建筑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天津市近些年来在招投标领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本文在探讨这些政策目前实施过程中暴露的不足之处基础上,尝试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1.招投标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以天津市为例,随着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也愈加完善。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管理、合同备案程序都愈加规范透明,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提供了管理制度层面的保证。

1.1招标公告的格式化,网上投标报名

招标公告由自拟格式转变为统一使用建设信息平台提供的规范公告格式,招标人或招标机构)采用填充的方式填写招标要求,使招标公告从形式及内容上做到统一规范。

投标报名由之前到招标机构报名,转变为投标人从网上进行报名,即只要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在网上进行报名,招标人只有等到报名结束后才能从建设信息平台打印报名单位名单,这一报名方式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为干扰投标报名情况问题的发生。

1.2 对评标办法的规范

工程项目招投标常用的评标办法为:(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综合评估法;(3)其他方法[1]。一般工程较常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即技术、资信和商务按一定比例合成最后总得分,确定最后中标人。因为技术、资信得分占一定比重,因此有可能受人为因素影响,即有可能并不是报价最具有竞争力的投标单位因为技术、资信得分高而最后中标。因此,为了保证公平有序竞争,使评标过程适应不同建设项目的评标需求,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于2013年了津建招标[2013]776号文,即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调整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根据天津市工程类别和特点,按工程的难易复杂程度,采取三种评标办法:(1)综合的评审中标法;(2)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3)合理的低价中标法。除了技术复杂、“高、大、难、深“项目采用综合的评审中标法外,其他工程参考执行第2、3种评标法。第2、3种评标办法的原则是在技术、资信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中,选择最具有竞争力投标报价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1.3建设单位评委与社会评委相分离,评标过程实时监控

之前建设单位评委与社会评委在一起进行评标,建设单位评委有可能会对社会评委进行引导,进而给建设单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打高分谋取中标。为了客观公正的对投标人进行评价,采取建设单位评委与社会评委相分离的方式,防止建设单位评委对社会评委进行影响和引导,使社会评委作出不公正的评判,影响中标结果。

开标场所配备实时监控设备,记录开标过程,防止评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如发生违规现象也有据可查。

1.4合同备案管理采用网上录入监管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自行打印去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文本难免会出现格式不一致,自行增加合同条款等情况,不方便监督管理部门合同审查及管理。采用网上录入合同文本及审查后,再从网上打印带水印的合同去做纸质合同备案,一方面规范了合同管理,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合同审查与记录。

1.5对施工投标项目部人员配置的要求

之前投标,只是对投标单位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及安全项目经理的资质及IC卡进行检验,中标后,也只对上述人员进行锁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解锁。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控能力,市建交委制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即建筑[2012]141号文和建筑【2012】1091,对项目部人员配置进行了更严格要求,配置人员均要在投标资格审查阶段进行验证,如不合格即不具有投标资格。这一措施也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投标人围标串标的难度。

通过上述管理制度的改革,招投标市场愈加正规,招投标行为也愈加规范,使招标人、招标机构、投标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约束自我行为,使工程招投标这一制度确实发挥其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投标人的作用。

2.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天津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进行了以上的积极有益的探索,使得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的政府监管及市场秩序的有序建立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2.1投标报名成本降低,投标单位有随意报名倾向

因为采取网上报名,拟投标单位只需要在网上浏览招标公告后,即可按照公告的要求在网上办理投标报名,免去了之前投标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报名的程序,简化投标报名程序的同时,也使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失去了在投标报名阶段识别有些单位围标或串标的机会。

2.2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资信管理欠缺

招标人通过招投标方式想选择有实力,有能力完成工程的单位以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竞得工程项目,确保实现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效益目标。然而,目前施工单位能力参差不齐,一些借照挂靠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且难以识别,这些单位中标后,给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且目前对这些单位也没有有效的处罚手段,现有的处罚,都是针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对这些借照挂靠,或施工管理能力差的单位缺少管理手段,有时虽然知道有些单位是挂靠的,或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但也因难以举证,对这些单位来参加投标也无可奈何。

2.3 评标专家未充分发挥其作用

招标投标定标的关键是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的素质和能否客观公正地逐项打分,直接影响着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的命运,也影响着评标的公正性,最后影响招标投标定标的结果,由于存在着许多主观的因素,评标专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打分,这样就客观上赋予了评委左右评标结果的权利,从而假招标及违法招投标等提供了可乘之机[2]。同时,评价专家最终的评标结果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工程施工能否顺利实施、工程施工质量能否保证。

3.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的情况,为了使招投标制度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应从法律层面和执行层面着手:(1)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2)建立施工单位评价体系,尝试对施工单位进行信用、资信、能力排名,建立淘汰制度;(3)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招投标法颁布实施后,更不能把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4)加强对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政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