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整改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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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整改方案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范文1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医疗保障方面

1.医疗保险缴费过度保障。2019年12月26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提出:2020年度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除民政补助130元外,市财政出资按每人100元补助,个人缴费60元。入户走访发现,市贫困人口2020年个人缴费60元,低于个人缴费160元的政策要求。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入户宣讲政策,逐步引导和动员广大贫困群众按要求缴纳保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二)饮水安全方面

2.水房运营管护制度建设施行迟缓。调研组实地查看水房32座,投入运行时间从4个月到1年多不等,绝大多数没有实现运营管护制度上墙,且缺少冲洗和反冲洗、消杀记录,管理人员也未办理健康证,与安全供水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开展问题排查不落一村不落一户发现问题登记造册,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三)产业发展方面

3.光伏收益未及时发放。市金诺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收到光伏补贴92.76万元,因尚未收到上级《光伏扶贫补贴目录项目明细表》,截止调研时该收益尚未发放至村镇。

整改措施开展问题排查,督促各村社区光伏收益及时发放,问题快速整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4.“滴灌”资金存在风险。市扶贫办将省级未脱贫人口补助资金、市本级配套扶贫资金和社会捐助款合计44万元注入到市春天粮米加工厂,企业对该资金尚未采取必要的担保措施。

整改措施:开展排查项目资金投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四)“一人一策”方面

5.有的“一人一策”措施不实。比如王奔镇宝山村贫困户王俊博正在读初中,东明镇东胜村贫困户黄艳超的儿子黄旭正在一中以社会青年身份复读高三,但两人的帮扶措施中均有“雨露计划”。再如茂林镇三林村贫困户曹天艺身体健康(17岁),却把提高用药报销比例作为帮扶措施之一。

整改措施:开展排查根据贫户实际情况,制定“一人一策”,明确2020年具体帮扶计划,开展全面“回头看”,逐户调研落实的帮扶措施是否符合实际,确保其脱贫稳定。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6.对监测户、边缘户排查有疏漏。比如,随机走访茂林镇三林村非贫困户陈玉财(1户2人),初步核算该户人均纯收入不足4000元,而且陈玉财患病花费较高,但既没有将该户识别为贫困户予以帮扶,也没有纳入边缘户进行跟踪监测。

整改措施:镇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排查,对符合边缘户管理的人员全面纳入,开展动态监测,落实保障政策,确保其稳定增收不致贫。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二、调研现场指导问题及整改措施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村卫生室报销有每次报销15元上限。经查询,有的村医承认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村卫生室报销设有每次报销15元的上限;经查看购药报销记录,服先镇双喜村贫困户赵家财于2020年3月15日在卫生室买药,可报销金额40.74元,同村贫困户王云于2020年3月18日在卫生室买药,可报销金额40.64元,茂林镇农林村贫困户张福民于2020年3月17日在卫生室买药,可报销金额33.63元,3户实际报销额均为设定的上限额15元。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人员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所有在村卫生室报销的贫困患者逐一进行了排查,做到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二是将涉及限额患者报销情况重新冲正,严格按照政策报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2.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与实际建设项目有出入。《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存在2019年1月和12月两个版本,且两个版本中2019年拟建项目大部分只有计划但未实施,而2019年实际建设的4个项目均不在规划中。

整改措施:开展排查2019年-2020年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3.扶贫小额信贷户贷率较低。截止2019年底,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49笔2153.65万元,户贷率5.1%(当年新增1.3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市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15笔255.4万元,户贷率5.26%,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进村、入户多种方式开展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及引导,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晓度。二是针对且凡是有劳动能力、有合适的生产项目、有一定的还款能力,符合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贷款的,全力支持生产资金需求。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4.有的“一人一策”措施针对性不强。比如茂林镇大桂花村贫困户辛雅琴与女儿刘秋月1户2人,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为2152元,未针对辛雅琴有劳动能力、刘秋月为在读学生的特点分别制定针对性措施,仅是简单地采取民政临时救助、安排公益岗两项措施。

整改措施:开展排查根据贫户实际情况,制定“一人一策”,明确2020年具体帮扶计划,开展全面“回头看”,逐户调研落实的帮扶措施是否符合实际,确保其脱贫稳定。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三、下步计划

1、全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引导和带动各方力量合力攻坚。持续推进双组长负责制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脱贫攻坚工作,压实干部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坚持不摘政策、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积极推进、五大增收工程有效落实。针对因病、因学、因灾致贫等特殊情况,在确保国家、省、市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全面开展防贫保险业务,确保农民群众在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后依然有保障,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非贫低收入户不发生新的致贫现象。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范文2

关于帮扶措施研究不够透彻的问题。

问题分析:我单位对所驻村的村情还不够深入,实地调研次数不够,深入群众程度不够,导致具体帮扶措施、方案制定上精准度不够高。

整改措施:

1、引起重视,我单位立即召开了“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整改部署会,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为责任人,提出整改方案,认真落实。

2、促进干部沉下去“面对面”和群众商量定策,由我单位领导带领干部再次深入所驻村,通过实地调研,上户走访,努力形成双向互动的脱贫动力,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3、“实打实”研究落实脱贫措施,要把所驻村到2020年与脱贫直接相关且必须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定下来,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缺什么、应该补什么、什么时候干具体化项目化,与村两委积极对接,与推动十大扶贫政策落实相结合,做实村级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把底板打牢。

4、“精而又精”安排项目资金,转变简单的拨付帮扶资金方式,作为拨付单位一定要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扶贫项目的轻重缓急,把经费用在更有助于贫困户受益、有需要的项目上,让帮扶经费使用要用在刀刃上。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范文3

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至8月8日,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对全市10个县区所属41个乡镇开展了为期40天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现将发现的扶贫项目方面问题及建议反馈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升认识,高度重视

    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脱贫攻坚领域违反政策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系统开展了巡察。9月14日,市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明确作出认真整改的批示,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本次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成立专门组织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察问题在我市全面整改,着力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二、主动认领,举一反三

    各县区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根据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提出的问题,逐一认真对照自查,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帐,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在我市全面整改销号。

三、集中攻坚,全面整改

    各县区针对本次巡察发现危房改造项目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理清存在问题的症结,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集中攻坚整改问题。针对发现的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针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要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确保任务如期完成;针对项目弄虚作假的问题,要严查严办,追回损失,对发现的犯罪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各县区要以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为契机,在全面整改,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完善各类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提升脱贫工作成效。请各县区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送针对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的扶贫项目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整改台帐(要求正式行文,同时报送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

报送地址:

联系电话: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范文4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质量,为消除绝对贫困、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报告》(炉财〔2020〕46号),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任务。

(二)落实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财政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确保足额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所需资金,不留缺口。

(三)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比2019年增加50万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投入。

(四)编制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一超六有”、“一低五有”要求,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按要求编制了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纳入整合资金规模15480.09万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2613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并于3月底报省、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州财政局备案;8月底,调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纳入整合资金规模28071.01万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22903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并报省、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州财政局备案。

(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定了《202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7月3日对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统计。查出农牧局存在四条问题,要求县农牧局限时整改。

(六)定期督促支出进度,加快资金支付。每月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实行“半月通知、月底通报”制度,要求各部门将每月支出进度报送我单位,由我局统计后报县委、政府备案。

(七)加强四项扶贫基金的管理。截止目前,我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规模达到610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规模达到800万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规模达到464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规模达到1400万元。我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累计使用525.66万元,救助421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14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891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累计使用755万元,救助4519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累计使用4305.69万元,惠及贫困人口2364人。

(八)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按照财政脱贫攻坚大排查方案要求,我局对2016年至2019年对历年来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情况、财政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资金、基本医疗有保障资金方面、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资金、饮水安全有保障方面资金)进行了排查,根据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财政脱贫攻坚大排查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截至目前,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九)实行挂牌督战,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的通知》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牵头职责,有效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脱贫攻坚扶贫资金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报告》,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效益,提升脱贫成效、巩固脱贫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的目标。

(十)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管理。及时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数据,抓好各项数据分配、支出,填报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处理各类预警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进度不足。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扶贫资金拨付和报账流程,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过2020年21个扶贫专项资金情况统计表来看,部分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

1.完善四项扶贫基金效益分析机制。按照“梳理问题、总结提炼、推广完善”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四项扶贫基金效益分析机制,有针对性的反应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基金使用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发挥基金作用。

2.拓展基金筹资渠道。拓宽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稳定补充机制,切实解决贫困家庭上学就医“现实困难”。

3.探索创新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新模式。支持推进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操作程序,加强分险审核把关,有效撬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投入,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持续增收“长远生计”。

(二)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1.继续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把财政支农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给贫困户,实行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指导督促实施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严格履行协议,确保贫困户分红落到实处。

2.扩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继续支持向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购买劳务服务,选聘为农村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生态护林(草)员、乡村环卫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等,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三)加快支出进度,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范文5

根据霍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印发《霍邱县2020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霍扶组〔2021〕2号)的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开展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我镇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亲自抓,针对各部门负责的业务组建出一支联合排查队伍,成员单位包括镇扶贫工作站、镇人社所、组织办、农综合站、财政分所等。认真学习霍扶组〔2021〕2号的文件精神,掌握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具体内容,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组织摸排,为深入查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薄弱环节打下坚实的基础,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统筹结合,全面排查整改。我镇由主要负责人统筹规划,各单位积极配合,结合各方文件和反馈问题,实行一体推进、一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全面查摆,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对所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

经全镇摸排,发现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1.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部分帮扶措施漏登,人员信息未及时变更,基础信息不准确。2.务工就业信息不准确。国办系统务工信息中,存在部分务工人员联系方式不正确、务工地点不准确、务工时间不精确。3.公益岗位待规范,动态管理有漏洞。个别村存在公益岗人员年龄过大,调整不及时。4.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有的贫困村集体经济主要依赖光伏收入,特色产业发展不足。5.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不完善。部分村的文化广场、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各单位主动认领,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

三、开展整改工作,巩固脱贫成果。为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效,我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扶贫手册填写不完整,我镇扶贫工作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村里立即开展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对扶贫专干开展业务指导,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的函》通知要求,规范脱贫攻坚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专干业务能力水平。三是持续巩固提升。结合帮扶人日常走访工作,持续指导帮扶人扶贫手册填写。

针对国办系统信息不精准,我镇扶贫工作站和人社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整改。针对县里比对反馈的务工信息疑点数据,及时核实并在国办系统修改。二是全面排查核查。指导村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以反馈问题为线索,对务工地址、联系方式等不准确信息进行整改,及时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强化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务工人员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向村反馈整改,对问题比较多的村进行通报。

针对公益岗不规范情况,我镇扶贫工作站和人社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核查。组织镇人社所、扶贫工作站对已开发的公益岗位进行摸排梳理,全面掌握公益岗位开发、人员安置、监督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夯实公益岗位基础台账,并及时录入就业脱贫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基础台账比对。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将公益岗位信息与残疾人信息、社保参保、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等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岗位和人员信息。对发现的疑似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相关村,督促核查整改。三是加强岗位动态管理。举一反三,指导村紧扣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合理开发公益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确保“岗需互选、人岗匹配”。落实公益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对无法胜任岗位职责的及时解聘,通过其他渠道增加其收入。四是强化工作督导力度。不定期开展对公益岗人员进行电话抽查,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到位。

针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我镇组织办、扶贫工作站、农综合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多种形式盘活旧村部、闲置土地、水面等村级资产资源,多元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谋划产业,申报一批成熟产业项目列入县产业项目库,积极申报资金,做大做强村特色产业。三是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全面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出列村、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针对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不完善,我镇扶贫工作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谋划申报项目。结合2020-2021年项目库,指导各村积极摸排上报需要修建的基础设施项目,确保上报项目不遗漏、能实施。二是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对上级下发的项目批复,及时制定公告、实施方案,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保证项目的序时进度。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加强对项目的建设、资金拨付等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规范,确保扶贫项目建设按时、按质完成。

四、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长效。在之后的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的政策要求,扎扎实实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脱贫攻坚的自评自查,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各单位要强化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确保所有问题不再反复,为乡村振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范文6

一、行动目标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收官交账之年。面对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还有不少硬仗要打,各项任务必须抓紧提前推进。要充分认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三大行动”为重要抓手,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点,用绣花功夫推进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有效防范疫情影响可能导致致贫返贫风险,既注重脱贫,更注重防贫,高质量完成剩余减贫任务,持续推进脱贫提升工程,构建长效机制,全方位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提质量,顺利通过国家和省脱贫攻坚全面普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战,交上一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合格答卷。

二、行动内容

(一)推进问题整改清零行动

1.推进清查摸底问题整改清零。

根据县脱贫清查摸底问题进行整改。各村按照本村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问题名单已下发至第一书记。

2.推进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全面清零。

(1)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盘认领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成效考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反馈的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4月28日前制定整改方案报县脱贫攻坚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村制定整改台账。

(2)召开民主生活会。4月30日前,镇党委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推进巡视“回头看”整改任务落实。

(3)推进自查整改。5月6日前,镇党委完成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自查整改;6月10日前,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自查整改和成效考核指出问题自查整改。

(4)形成总结报告。镇党委5月15日前,向县委整改办书面报告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6月10日前,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6月10日前,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推进疫情影响问题全面清零。

(1)积极帮助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为帮助受疫情影响贫困劳动力就近务工增收,镇劳保所要在4月28日前,组织各村对至今仍未外出务工劳动力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台账。5月15日前,针对贫困劳动力的不同就业需求,充分发挥园区企业、产业基地、扶贫车间、扶贫项目等就业平台作用,因人施策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确保在家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清零”目标。一是帮助园区就业,针对有意愿到园区企业务工的,要及时提供企业岗位信息,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园区企业入职就业。二是推荐就地就业,针对有村内就业务工需求的贫困劳动力,要充分利用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奖补政策,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增收。三是光伏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的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户就业。四是参与项目建设就业,借鉴以工代赈经验,各乡村委会成立贫困劳动力劳务队,要求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单位优先安排本村劳务队务工,贫困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6%,由施工单位通过一卡通账号足额支付务工工资,并免征相关税费,有效帮助贫困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增加收入。贫困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务工作为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对达不到吸纳贫困动力务工工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和报账。

(2)大力推进“短平快”产业发展。各村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作用,宣传和引导贫困户大力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确保贫困户年内产业增产增收。一是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贫困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分类统计产业发展项目。二是加快推进“短平快”产业项目落地落实。5月底前,组织驻村工作队和镇村干部逐户上门做好产业扶贫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贫困户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短平快”产业,督促和指导贫困户开展春耕种植和养殖补栏,确保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完成短期产业项目建设。

(3)全面筑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底线。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监测户为重点,各村组织对老人户、重病户、残疾户等特殊贫困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或特困供养条件的,指导贫困对象在4月底前,提交低保或特困供养申请。对因病、因学、因灾等存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各村要按照程序及时申报防贫责任险,确保贫困家庭实现遇困不返贫致贫。民政所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4.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全面清零。

(1)开展扶贫项目资金排查整改。4月30日前,对2018年、2019年乡镇和村级扶贫项目资金滞留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未动工项目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滞留的,报县财政局予以追缴,并对相关责任进行问责。

(2)加快启动今年扶贫项目建设。按照《县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意见》,所有扶贫整合项目在4月底前要全面动工建设。项目建设未达到实际进度的村委会将通报批评。刘贱保负责扶贫办安排的项目;李少武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周永清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和水利安全,王勇平负责危房改造。

(二)推进重点工程攻坚行动

1.做实产业扶贫。

(1)积极发展产业。在继续推进“四个一”主导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以“乡乡有主导产业、村村有示范基地”为目标,大力推广葡萄发展,建设葡萄集散运营中心。各村要加大村级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村党员干部、能人大户领办作用,在5月底前将80%以上合作社改造成“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模式。

(2)增强产业合作社带贫益贫能力。各村要加大产业合作社扶持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大洲食用菌合作社把30个大棚承包给贫困户,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鼓励贫困户到大洲食用菌合作社、良枧电子商务合作社、大洲蔬菜合作社和锅丰米业合作社务工。对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务工3人以上且年均务工收入5000元以上的产业合作社,给予1000元/人的资金奖补;对直接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产业合作社,给予3000元/人的资金奖补。对履行减贫益贫职责的产业合作社,按照其吸纳贫困户入股数量,原则上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合作社基础设施资金奖补,用于改善产业基地水、电、路等生产条件,进一步增强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

(3)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结合“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村通过内部挖潜和外部引进等方式,每个贫困村至少培养3名、非贫困村至少培养1名致富带头人。

2.做稳就业扶贫。

(1)加大企业招工信息宣传。建立村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公告栏,镇劳保所每月定期制作1期园区企业招工信息海报,各村张贴到招工信息公告栏,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

(2)落实就业扶贫政策补贴。各村要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对2019年享受交通补贴情况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但未申报人员,采取村级认定公示、申报,将漏补对象在4月25日前上报至劳保所,确保在4月底全部发放到位。各村要落实好2020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宣传和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信息,6月底前将今年的县外务工交通补贴发放到位。

(3)加强扶贫车间建设。各村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村级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去年已经认定的扶贫车间,要做好稳岗就业工作,确保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

(4)深化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家庭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保育员、月嫂等技能培训,在5月底前完成贫困动力技能培训,帮助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就业技能。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每人每月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5)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履职情况日常监管,在5月10日前,对扶贫就业专岗、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进行一次排查,规范协议签订、核实履职情况、落实工资发放,对不符合条件、工作懈怠的人员予以清退,坚决纠正轮流坐庄、冒名顶岗、变相发钱等弄虚作假问题发生。

3.夯实“四项”保障。

(1)夯实教育保障。春季开学后,镇政府组织学校和乡村开展义务阶段教育失学辍学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失学辍学学生底数,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对因厌学导致辍学的学生,要明确责任人,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及时进行劝返;对因身体原因无法上学的贫困学生,要安排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格落实贫困学生助学政策,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摸底,做好补助对象信息数据比对核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春季学期教育补助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不漏一户一人。

(2)夯实住房保障。一是规范危房鉴定。对所有贫困户危房鉴定表和鉴定等级公示牌核查,发现危房鉴定中存在等级随意涂改、鉴定表与公示牌不一致、鉴定结果与住房实际情况不相符等问题,要在5月10日前纠正到位,做到住房鉴定表、住房安全等级公示牌与贫困户住房实际相一致。二是核实入住情况。对2019年以前年度贫困户新建住房是否搬迁入住,及水电路等是否保障到位,发现问题对象要在5月10日前整改到位。三是加快改造进度。对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疑似住房安全对象,其中A、B级由乡村两级负责做好修缮工作,C、D级由县住建局纳入今年危房改造对象,在5月底前100%完成维修任务,6月底前100%新建任务,彻底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夯实医疗保障。一是核实医疗报销情况。5月底前,将2017-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四道防线”医疗报销清单分发到贫困户资料袋中,让贫困户充分知晓自己医疗报销情况。以后每季度分发1次,发现没有报销到位的,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要协助贫困户完成医疗报销。二是坚决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三是加强村级卫生室监管。4月底前,卫生院要对全镇所有村级卫生室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清村级卫生室在巡诊坐诊、药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村级卫生室管理规范有序。四是积极开展签约服务。从4月份开始,卫生院每月要组织家庭医生开展1次履约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免费体检、随访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是及时办理慢病门诊卡。5月底前完成存量慢病特殊门诊卡办理工作。

(4)夯实饮水安全保障。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调查摸底和水质检测,准确掌握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农户,优先考虑在已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区域进行延伸管网,因地制宜采取引山泉、打大口井、深水井等方式统筹安排。

4.加大消费扶贫力度。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活动,全镇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按年采购总额20%标准定向采购扶贫产品,6月底前完成50%采购任务,财政所督促相关单位将采购情况及时汇总上传至财政部门预算采购系统。按照1000元/人标准的消费扶贫任务,4月底前全镇政机关要完成500元/人消费扶贫任务,7月底前全部完成年度消费扶贫任务。

5.提升精神扶贫成效。从5—6月份,各村每月开展一次“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听党话、知党恩、跟党走,相关会议记录、照片、评议表等资料及时上传到镇扶贫站。5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最美脱贫户和脱贫致富典型评选活动,以及不良行为警示教育,做好公示和宣传工作,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形成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5月底前,各村务必在2019年光伏收益的20%建爱心超市,贫困村不低于6000元,非贫困村不低于4000元。激励贫困群众积极参加村公益活动,积累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帮助贫困群众养成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尚。

6.强化驻村帮扶责任。各村要按照帮扶干部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村帮扶干部考勤日志,安排专门干部负责日常考勤登记,每月1日定期报送考勤结果。

(三)推进普查质量提升行动

1.推进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我镇要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交通、水利、住房等项目完工后,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验收;村庄整治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干部进行验收,做到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建立档案,做好项目公示和项目公告牌等工作。其中:饮水安全、危房改造、村庄整治等扶贫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2.推进产业发展项目验收。6月底前,镇扶贫站配合县扶贫办对各村申报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项目和“短平快”产业奖补项目进行验收,“一领办三参与”项目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短平快”产业由县级抽取总数10%进行验收。

3.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准备。聚焦建档立卡系统数据质量、“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帮扶措施、政策补贴落实等工作,6月10日前再开展一轮清查摸底,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以优异的脱贫成效接受贫困县国家普查。

4.提升结对帮扶满意度。6月底前,镇党委组织各级帮扶干部进村入户,与贫困户受访对象面对面,对照历年收入公示表核算一遍家庭收入,做到实事求是、应算尽算,确保贫困户认可认账;对照银行流水,核准一遍贫困户历年受扶政策和标准,完善受扶记录和走访记录,进一步提升贫困户获得感;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核实实现情况,讲标准、讲政策,进一步提升贫困户满意度;对照贫困户资料袋档案要求,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查缺补漏,确保资料齐全完整,为普查访问提供佐证依据。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6月底前,各村开展一次卫生环境大整治行动,以“三清”(清垃圾、清路障、清污水)、“三治”(治理乱堆乱放、治理乱搭乱建、治理乱扔乱倒)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确保村容村貌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同时,要注重贫困户家庭环境卫生,帮扶干部要帮助贫困户做好室内卫生清洁,规范家具物品摆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国家将于下半年全面启动脱贫攻坚全面普查,距离交账时间只有100天左右的时间,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考验,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按照“百日行动”责任分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三大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百日行动”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