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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双拥工作计划范文1
X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始终把双拥工作当做新时期凝聚军心民心、加强国防建设、加快商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争创“双拥模范城”为目标,以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大双拥工作力度,拓宽双拥工作新领域,坚持双拥工作传统不变,力度不减,热情不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局党组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商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挖掘双拥工作潜力,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局机关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一个统一、高效、务实的领导集体,全局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支援国防建设是创建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部分,建立双拥工作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我局在年初制定市商务局X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将双拥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形成了双拥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良好双拥工作格局。
二、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军民沟通、围绕深化国防教育,宣传双拥事迹,凝聚军心民心,在局机关干部职工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全局上下形成爱军、学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一是积极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二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材料,宣传展板普及《兵役法》、《国防教育法》等知识,设立了双拥宣传专栏,定期向来办事的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各项优抚政策。三是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双拥文化宣传活动,采取开展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一步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三、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开展双拥工作。
一是走访慰问,排忧解难。我局在职干部职工中有X名转业干部、X名退伍军人。近年来,我局聘用工勤人员始终坚持做到军人优先。为进一步激发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的工作热情,每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局机关认真做好对在职和离退休军转干部、复员军人的慰问工作,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邀请本系统转业、复员军人及家属和全局干部职工一起座谈,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结合每年征兵工作,局党组积极宣传和鼓励本系统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参军。
二是结对共建,加强沟通。
在开展双拥工作中,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与消防部队的沟通与交流。深挖军民共建、军民联防、军民融合的潜力。为认真做好全市成品油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X月,我局会同市消防支队对我市辖区内的加油站(点)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消防大队官兵对加油站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器械实践演练,切实提高了加油站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局组织全市各级商务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在节前对辖区内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等商业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再排查,消除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政策,办好实事。
我局结合商务工作职能,立足实际,服务大局,坚持把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摆在落实双拥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部队建设与发展的新形势,在部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演练工作中,要求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为部队做好服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产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做好军队重要物资的供应工作。
企业双拥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开展。我区城乡低保金“一卡通”发放率为99%,居四个区前列。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90元调到4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00元调整到360元。2013年,全区共有城乡低保5817户,16995人。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城乡低保资金4250.77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展顺利。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2013年,全区共有农村五保户1333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759.96万元。
3、城乡医疗救助和孤儿救助制度不断完善。2013年,预累计救助城乡医疗困难对象2634人,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557.5万元。
4、救灾救济工作规范有序。2013年,补助2户因灾倒房重建4.2万元;采购救灾大米64.5吨31.99万元;救灾仓库支出3.35万元。
(二)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区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共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94个,完成率100%,产生新一届全区共选出村委会干部410名,居委会干部164名,全区共有42个村和24个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分别占70个村和24个社区的60%和100%;深入开展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根据居委会的实际情况,科学划分了城市社区网格,完成了22个社区(村)216个网格划分。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进双拥优抚工作不断发展
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我区美社村被评为省军区民兵预备役“八个能力”建设示范点,省商校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驻区部队等单位被评为“从严治军先进单位”、“军事训练先进单位”等;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2013年,各项优抚经费支出779.38万元,确保我区优抚工作的和谐开展;长效保障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多次组织退伍兵与企业面试招聘,共推荐就业60多名,有效地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报到2012年退役士兵和士官171名(其中城镇兵92名、农村兵79名)。
(四)拓展为老服务实事项目,不断提高为老服务工作质量。
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覆盖了2个街道,城区12个社区,为辖区62名“三无”、孤寡、特困高龄老人提供无偿上门送时服务。为辖区300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优抚对象老人发放老年人专用手机。2013年,全区共有高龄老人5804人,发放高龄补贴588.05万元。为辖区老年人制发优待证940张。
(五)搭好公共事务服务平台,发挥民政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开展。2013年,共办理登记4339件,其中结婚登记2748对,离婚登记311对,出具婚姻证明1280件;民间组织健康发展。2013年,全区共有民间组织97个,其中:民办非企业88家,社会团体9家;落实孤儿保障。2013年,全区共有孤儿补助对象36人,共发放补助金12.42万元;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2013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8人。
(六)把握民政惠民工作重点,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
全面完成我区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东山敬老院内部设施配套项目。投入150万元,按照规模一流,环境一流,服务一流的示范性敬老院的要求,为东山敬老院配备了房间、厨房和餐厅等内部设施用品,美化绿化了东山敬老院庭院,配备了相应管理人员,并由东山镇政府委托东山镇夕阳红老年人服务中心管理该院。目前,已入住36名五保老人。全面完成我区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投入205.5万元,对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完善了其内部配套设施,对庭院进行了美化绿化。2014年1月份可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可为辖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健身娱乐、精神慰寄等日间照料服务,让辖区老人平安养老、健康养老、幸福养老。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工作力量薄弱。每个镇、街道只有1-2名民政助理,却担负着辖区内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调查、对象确定、收入核实、监督检查,同时还要参与镇(街道)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精力、体力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救助资金明显不足。而随着救助体系的逐步完善,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使低收入家庭数呈增长趋势,各类救助对象人数不断增加。虽然每年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不断增加,但仍然未能满足各类救助,特别是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的需要。
(三)救助资源相对分散。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教育、工青妇等相关部门分头实施,各自为政,导致了救助资源相对分散,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救助额度随意性和救助
对象重复、遗漏等现象,导致新的不公平,增加了救助成本,降低了救助效率,影响了救助效果。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创新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新路子。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操作规程,增强低保制度可操作性,协助市民政局做好信息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帮助镇(街道)民政办建立“一卡通”系统。
三、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低保对象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由60%提高到80%,特困户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由30%提高到70%。
四、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三级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海榆东社区的创建工作。
五、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继续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投入100万元,新建石山居委会办公楼。
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手中,让高龄老人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
企业双拥工作计划范文3
下面,请局党组同志发言……
刚才,局党组各位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摆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下一步的努力方向进行了明确,十分具体,非常全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谈谈个人的感受与体会。
一、通力协作,局领导班子是战斗力强的团队
第一,局领导班子是创新型的团队。注重在解放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带好头、做好表率。班子成员强化发展观念和创新精神,讲究科学,遵循规律,以理性的思维深入研究民政工作的新任务,积极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新思路,扎实开展民政工作的新实践,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大事的工作氛围。
第二,局领导班子是学习型的团队。注重提高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量,科学文化素质和理论素养不断提高,班子整体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第三,局领导班子是和谐型的团队。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集体商定,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宽容,相互信任,形成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第四,局领导班子是廉洁型的团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从转变工作作风入手,恪守廉政纪律,打造廉洁型班子。每位班子成员都要保持谦逊、谦让、谦恭的品质,保持平常、平和、平淡的心态,清醒地认识自己,冷静地把握自己,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时时处处起到表率作用。
第五,局领导班子是务实型的团队。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以改善民生为第一追究,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努力做到有高尚的人格,有履职的能力。
二、扎实工作,全区民政事业得到蓬勃发展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项民政工作均实现了开门好。
(一)围绕民生之本,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政策
继续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在申请、审核、审批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84人,农村低保对象11500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3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12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提高到40元,居全市前列,一季度共发放低保金6.5万元。五保供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制定印发了《__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敬老院院办经济的意见》,鼓励各敬老院发展种养殖等生产经营项目,努力增强敬老院经济实力,减轻区财政投入压力,改善院民生活环境,五保供养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九曲、相公、汤头3处敬老院顺利通过了省一级敬老院的达标验收。慈善救助活动扎实开展。召开了九曲街道慈善分会成立现场观摩会议,区、乡、村慈善网络逐步建立;认真开展夕阳扶老工程,向敬老院发放食品366箱,为我区贫困(低保)老年人发放彩电20台;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区级领导干部现场捐赠,全区上下踊跃捐款,截至目前,共筹集善款23.9万元。优抚群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完成了全区10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身份认定及优抚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对优抚对象医疗数据进行了核对,完成了与定点医院医疗费的兑付工作;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分类参保,为249名1至6级伤残军人,下岗失业及城镇7至10级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下岗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筹资及参保,将农村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纳入了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为5户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了大病医疗救助,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二)围绕民生之需,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
社区建设向高标准、大规模建设推进。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对加快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安排,以三官庙、彭于埠、九曲店、孟于埠等社区为重点,对全区45个城市社区实行分类管理,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水平,在3月中旬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测评中,我区九曲街道和三官庙社区得到了检查测评组的高度评价。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为契机,结合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拟定了农村社区建设3年规划,适度扩大农村试点社区数量,逐步推进城乡社区化管理全覆盖。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协调争取,签订了市殡仪馆__分馆建设用地合同,一期投资240万元已到位,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基层民政规范化建设工作初见成效。落实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基本解决了“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
(三)围绕民生之利,努力推进和谐民政建设
认真做好 双拥工作。拟定了20__年双拥工作计划,召开了双拥座谈会,走访慰问驻军单位和440户优抚对象。认真做好了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区”二期工程各项工作。殡葬管理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召开了全区坟墓清理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__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迁(平)坟工作的通知》,坟墓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区共迁(平)坟墓11337座。婚姻登记处成为全省规范化建设亮点。按照创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示范单位的要求,不断加强工作队伍、工作环境、内部管理、信息化、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打造了全省工作亮点。1-4月,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210对,离婚登记__对,补发结婚证57对。3月,全市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区民政局在会上作典型发言。5月,全省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学员来我区参观学习。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了新进展。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各类慈善组织和公益性社区民间组织,严厉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及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1-4月,共批准筹备社团3家,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注销民间组织2家,规范发展的社会组织正成为引领我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的重要力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特困救助热线”,与“行风热线”一起,成为密切与群众沟通联系的纽带,及时解决群众困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共参加“行风热线”6期,接听“特困救助热线”电话124个,为民办事26件。
三、放眼长远,深入摆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每个人都有干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其初衷都是好的,都是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但有时工作中难免出现偏差,我想每个人都是在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改正错误中取得进步的。下面我剖析一下自己存在的不足之处,请同志们给予指正,以推进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第一,深入基层调研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平时安排工作多,深入基层少,一年来由于事务繁多,没有充裕的时间深入基层搞调研,对第一手材料的掌握不够多。今后我要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从现在起多深入基层,多搞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大家的思想动态和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做好调研,使工作收到更大的实效。
第二,对工作要求多,与同志交流少。由于自己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的原因,对同志们的工作要求过于严格,有时个别人还难以理解,甚至造成误解,今后要按照“五必谈”要求,多与班子成员交流,与全体同志交流,共同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有时处理问题过于急躁,存有急躁情绪。自已往往认为工作难度不大,加之对单位人员过于信任,总以为他们会把工作做好,但有时却做不好,这样有时会着急、并且发火。
第四,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需进一步加强。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由于工作的原因,自己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方面还显得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进一步探索学习方法,使学习与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第五,有时过多的强调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少。今后将坚持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工作方法,扬长避短,查缺补漏,从而更好地维护和巩固团结协作的大好局面。
企业双拥工作计划范文4
强化领导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把维稳工作摆上突出位置。
(一)、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做到局主要领导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调整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分管和负责,切实做到有领导负责,有办理机构和兼职办事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实施。
(二)、及时与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9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工作机制。
(三)、制定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及时传达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县政法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局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局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并按年度工作计划抓落实。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综治工作问题。局主要领导把维护稳定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反复在各种会议上强调维护稳定的重要性,以增强全局干部保平安的意识。
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营造和谐社会良好氛围
根据县综治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局务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关于综治治理的重要文件精神。在宣传政策的同时,我局加大了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复退军人维稳、城市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采取了会议、宣传横幅、标语、散发传单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升和谐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一)、上街宣传。3月20日上午,积极组织低保、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救灾救济的工作人员上街宣传,在县龙津广场设置了民政综治宣传咨询台,在咨询现场,发放了婚姻登记条例、婚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工作人员在现场还解答了群众对于办理低保、大病救助等问题。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树立了民政工作窗口的良好形象,为“法治民政”创建奠定了基础。
(二)、下村入户宣传。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扫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我局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召集各股室工作人员深入基层,送政策、法律宣传手册到群众家中,了解民情,积极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民生问题。三月份,结合“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活动,低保站、救灾救济股工作人员协同乡镇民政办、社区工作人员对各乡镇、社区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查,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原则,依法办事,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确保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真正困难的群众手中,安抚民心,切实消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社会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321”工程实现“三三三”工作目标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强化“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民生工程和保障工程抓紧抓好,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建设开放幸福的新局面。一是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综治平安责任机制,完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综治“一票否决权制”执行力度,着力拓展平安创建领域,积极参与“千名干部进百村、包万户、保平安”服务“三农”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参与县、乡(镇)、村干部职工进村挂组包户,以“1+X”的挂包形式,与农户结对联系,宣传开展强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综治工作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宣传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宣传我县经济发展和党委政府重视平安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激发他们主动融入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平安建设“三率”水平。二是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运用广播、电视、农村“三栏”等各种载体,局干部下村入户发放宣传提纲、现场解答咨询等,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重要日期宣传。清明期间积极宣传殡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向群众展示殡葬改革成果,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安全祭扫意识,避免清明节期间发生因不文明祭祀导致的灾害。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为确实维护好社会的安定稳定,力求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我局做到:
(一)、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将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维护稳定的工作大局上,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实行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一名副局长直接抓负直接领导责任,老区办负责协调各股(室)落实好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稳定工作的局面。
(三)、全面排查,妥善解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股室为单位,全面疏理有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逐一登记。做到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或目前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深入开展群防群治、不断建立和完善“大调解”机制,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依法治村、平安边界建设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努力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以“围绕科学发展主题,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作用。
(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到位。截至12月份,全县城乡居民有2524户5671人纳入低保,其中:农村居民纳入低保有2045户4654人,占农村人口比例4.20%,人均月补助水平102.58元,1—12月发放农村低保金700.9万元(含春节、物价联动补助和农村低保提标补助);农村五保户428户469人,1—12月发放保障金184.67万元。城市低保户479户1017人,占非农业人口比例3.14%,人均月补助水平156元,1—12月发放低保金228.9万元(含春节补助和物价联动补助)。
(二)、认真执行《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有效地为城乡经济困难家庭人员提供帮助和经济支持,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1至9月年发放医疗救助金39.09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20人5.1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64人33.94万元。
(三)、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及时下乡帮扶和解决因受低温、冰雹、暴雨灾害的灾民基本的生活住医等情况,我局共下拨救灾救济款770万元,其中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155万元、烟叶救灾款615万元,棉被300床,油毛毡300捆。
(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推进县级救助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健全救助服务网络。创新救助管理方式,实施街头主动救助,共救助195人3.2万元。
(五)、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一是按省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军属优待金。义务兵128人(农村籍117人,城镇籍11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88.30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85.89万元,立功者、优秀士兵增发优待金2.41万元。农村发放标准6900元,城市发放标准4690元。二是做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切实做好第一批进藏兵二次安排事项,经过多方努力,9名第一批藏兵中2名安排在我县自来水厂、2名在琴源水库、1名到林业有限公司,其余4名自谋职业,自谋职业人员每人补助3.2万元,共补助资金12.8万元,有力促进双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完成2011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66人,其中农村籍57人,城镇籍9人(需安置8人)。城镇籍安置对象安置金已落实。四是做好268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发放15.2万元。五是做好60周岁以上无工作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对象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共登记49人。六是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通过疏理排查、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信息档案等多举并措,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无出现复退人员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六)、认真做好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县111个村、8个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9月底投票选举全部完成,11月1至3日村主干培训结束,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全县共选出村委会成员340名、社区居委会成员26名。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我局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确保了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推进,全面完成了2012年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企业双拥工作计划范文5
“十二五”时期,是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加速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期,“两型社会”建设突破期。组织实施好《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于今后五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原则
(一)合理定位。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重点。对《纲要》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三大战略”总体部署、促进和谐建设等战略重点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操作可行。对《纲要》中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任务等要求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评价考核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完成。
1.高中教育毛入学率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以上。
——由市教育局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耕地保有量保持15.58万公顷。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五年下降13%。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五年下降17%。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五年下降7.4%;二氧化硫排放五年下降8.3%;氨氮化物排放五年下降10.2%;氮氧化物排放五年下降7.5%。
——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6.森林蓄积量达到280万立方米。
——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五年下降10%。
——由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8.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66.2万人以内。
——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9.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二)加快产业发展。
1.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持壮大产业规模与结构优化升级并重,做大做强骨干企业与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并举,促进技术创新与品牌经营相结合,大力推进“321产业工程”,即打造纺织服装、医药、食品加工三个产值过100亿的产业,壮大机电汽配、化工两个产值过50亿的优势产业,积极培育一个以生物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工业整体素质,努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力争工业经济成为跨越发展的核心支撑。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450家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10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50亿元。
——由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加强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业规模经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动农业向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方向转型升级。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不断创新,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大幅提升,将建成为湖北省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武汉城市圈的菜篮子基地和生态农业基地,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到2015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
——由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适度超前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增加供给、完善功能、服务发展、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发展生产业和生活业,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的融合,不断拓展服务新领域,积极引进服务新业态,促进服务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构建“功能完备、业态多样、主体多元、模式先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由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人行、市外侨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三)统筹城乡发展。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加快形成以城区为核心,菏沙公路、皂岳公路为两条城镇化发展主轴线,工业园(多祥滨江新区)、镇为副中心的城镇发展总体格局,建设5个区域中心镇、14个特色镇和200个中心村,构建吸纳百万城镇人口规模的复合型城镇化发展体系。建立城乡一体规划编制体制,完成城乡一体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到2015年,城镇人口突破9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
——由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快推进城区建设。
坚持扩容与提质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高起点规划,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承载力和服务功能。到2015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0万人,形成大城市框架,宜居城市品质初步显现,市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3.加强小城镇建设。
推进荷沙公路、皂岳公路沿线城镇带建设,推进镇级市建设,加强重点镇建设,大力发展镇域经济。
——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以产业集中、人口集聚为基本方向,加强岳口、马湾等试点镇和其他各乡镇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由市新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构建一体化机制。
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
——由市农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建设各种交通基础设施,以交通主骨架、枢纽节点、农村和偏远地区交通建设为重点,增加出口,完善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建设成为江汉平原北部、武汉城市圈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构建水利保障体系。
实施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与环境生态保护三大保障工程,构建较为完备的防洪减灾体系、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体系、持续有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稳定健康的农村水利发展体系。
——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坚持节能优先,市内开发与市外合作相结合,统筹煤、电、气、油等能源建设,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建设“数字”。
加强骨干网络建设,构建城市管理、应急响应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由市政府办、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五)建设“两型社会”。
1.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实施节能工程和污染治理工程。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力争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日以上,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明显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贯彻落实《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建设宜居生态环境。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城乡生态家园。倡导生态文明观念。
——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文明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大力引导工业企业及企业之间提高对生产资料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实行清洁生产。着力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相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重点推进“生态产业园”建设,力争建成武汉城市圈特色明显的“两型”产业示范区。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十二五”期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5.58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9万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7.2万亩。
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源的保护,加快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城乡集中供水,推广农业节水灌溉。
——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六)推进人才建设与科技创新。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全面落实湖北省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
——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到2015年,力争新建和改扩建89个公办幼儿园,创办2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6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入园儿童3.45万人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残障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稳定发展高中教育。到2015年,建成3所省级示范高中,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教育)入学率达98%。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积极促进创业就业。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就业总量。“十二五”期间力争各类培训15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5万人、就业前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2万人;5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5万个、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到2015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3万人、6.2万人、4.5万人;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力争参保人数达80万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2015年全体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救灾救济工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到2015年,城市“低保”规模达到3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4.7%,人均补差150元以上;农村“低保”规模达到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6%,人均补差55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多方筹资兴办农村福利院,使全市供养率达到80%以上。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的封顶线,提高救助时效和资金使用率。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以教育援助、生活救助、灾害救助为重点,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规范社会募捐活动,精心打造“慈善阳光班”、“温暖工程”等慈善品牌。
——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改造各类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完成河城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在江家河小区建设安置房1018套;启动河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十二五”时期,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城市保障性住房8000套。
——由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受益面,解决职工“住有所居”问题,到“十二五”末年归集公积金达到1.1亿元,归集总额突破8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85%,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总额达到1200万元,提高公积金使用率,扩大贷款面,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到20年,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开通异地办理业务。
——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社会化养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中心,兴办居家养老院,拓展寄养式社会养老业务,提高集中养老供养率。
——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
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市一医院按三甲医院标准的建设与申报,市中医院按县级医院标准建设,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提高政策服务可及面和农民受益水平。
——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新建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扩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市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大学。稳步推进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由市住建委、市妇联、市档案局、市文广新局、市老干部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繁荣文化事业。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好陆羽广场文化活动和节假日文化活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唱响“中国曲艺之乡”品牌,充分挖掘花鼓戏、渔鼓、说唱等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创作一批文艺精品佳作。进一步加大地域文化、民间文化和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树立文化品牌,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争取举办第二届湖北()国家陆羽茶文化艺术节和地方戏曲艺术节。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文化产业。以石家河遗址、佛祖山圣地、陆羽故里等文化资源为依托,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增长点。
——由市文广新局、市外侨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体育事业。规划建设市体育活动中心,改扩建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发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50%以上,人均体育健身消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建设乒乓球运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积极打造全国乒乓球之乡。
——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八)提高改革开放水平。
1.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培育发展各类投融资主体。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各类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提高城市生产要素集散功能。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由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继续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探索下放审批权限,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形成审批信息共享共认机制,逐步推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力。
——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加快农村综合改革。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机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机制。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保证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不断增长,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执行到位。支持鼓励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农村政策性保险试点。推进科学规范的为民服务全程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门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向城镇转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由市财政局、市新农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对接大武汉。融入武汉、依托武汉、服务武汉,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和九个联合体建设,加深与武汉市及圈域其他城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联系,搭建合作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互动,加快融合步伐,切实发挥同城效应。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区域间经济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重点以“一区三园”为承接平台,实行集群式、链条式招商,加大对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及港澳台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承接国内外资本和产业转移,积极引进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大财团等战略投资者。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做好援疆工作。
——由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努力扩大出口。坚持出口型与内需型产业并重,进一步支持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精细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扶持本地企业一般贸易出口,支持企业取得自营出口权,建设出口加工基地,推动出口商品的多样化和出口市场的多元化。积极申报设立棉花保税仓库。“十二五”期间,全市外贸出口年均增长35%以上。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增强外资企业在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溢出效应。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发展。以全国开展的“万侨助万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市侨乡优势,实现侨资规模的新突破。
——由市商务局、市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九)建设和谐。
1.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司法监督制度,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合力。做好工作,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严格执行维稳领导责任制和查究制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由市综治办、市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体系,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人以内。
——由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杜绝发生重大恶性治安案件;坚持不懈开展集中打击和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由市综治办、市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强人口计生工作。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到2015年,全面完成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的基本任务,实现人口出生率8.5‰、自然增长率2.5‰、出生人口性别比100:120、出生缺陷发生率9‰的目标,以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强化城乡社区管理。
完善社区功能,优化社区环境,增加社区投入,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建4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80%的城镇社区建成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加强扶贫搬迁住宅小区建设。完成蒋湖农场和三江、四海棚户房扶贫搬迁,新建8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达21万平方米;工业园建设3个搬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
——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由市文明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扎实开展双拥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等问题,重点解决在乡老年复员军人的生活困难;继续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的安置改革办法,大力开展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新模式;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三、工作计划
(一)制定计划,细化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于2011年8月15日以前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