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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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1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一、实行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对接受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寄予很高的期望,要求他们通过继续教育提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补充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从而建设一支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要实现上述培训目标,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作保障。但是目前,在我国充当继续教育的师资,主要是师范院校、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的老师,还有一些兼职的中小学优秀教师,他们基本上都是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或高等教育教师资格。从理论上讲,他们的知识占有量是可以满足培训工作需求的;但实际上,继续教育是一种不同于高等学历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教育形式,学员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应试,获得一纸文凭,而是为了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自觉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方法去实现中小学培养目标的能力,以适应基础教育不断改革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注重的是每个接受继续教育的教师通过学习在原有基础上的有所提高;但从近两年的培训实际效果看,培训工作的总体教学质量不尽如人意。主要是因为部分培训教师或者最新成果掌握不足,教改动态及信息匮乏;或教非所用,教学内容不切合中小学的实际,不能适应培训工作的需求。继续教育内容的特点是个“新”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实施继续教育的师资是一支高层次的、掌握前沿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具有前瞻性思想观念的教师队伍。毫无疑问,当前继续教育的师资队伍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其中相当一部分教师自身缺乏新知识、新观点,很少接受更高层次的培训学习。因此,继续教育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没有一支专门的高素质、高水平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学员的高期望值与师资水平的相对低下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如何解决继续教育的师资质量和数量问题是直接关系到继续教育成败的最根本性的大事,因此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建立一支专门的继续教育教师队伍,是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实现继续教育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首先,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利于提高继续教育教师准入的门槛,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不讲条件,指令性分配任务、教师良莠不齐的状况,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还可以排除那些不胜任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师,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其次,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利于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继续教育,使有志于从事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科研人员、学者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途径来获得继续教育教师资格,壮大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力量。与此同时,通过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组成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可以促进教育系统人员的合理流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事继续教育事业。

二、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可能性

1.实践基础

1993颁布的《教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同年原国家教委颁布《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开始部署教师资格过渡工作。1997年底教师资格过渡工作结束时,全国属于规定范围的在职人员共计有1026万余人获得教师资格,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积累了经验。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实施办法》,自此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2001年教师资格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稳步、规范、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2001年教育部陆续颁发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对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资格申请、认定程序、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等首次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和细化,对教师资格证书的法律效用、主要内容、证书格式、证书补换发、证书编号、管理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从实践上来讲,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教师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教师职业走向专业化;有利于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教师培养制度;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为学校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创造条件。因此,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以及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继续教育师资资格认定制度提供了实践支持。

2.理论依据

许多研究者认为,继续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有的教师在高等学校里是优秀的教师,但在继续教育领域内有可能难以胜任工作。培训院校中的教师,不同于一般师范院校中的教师,他们既要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也要有较高的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并能够针对具体的教学过程,把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和体会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然后再去分析、总结,必要时还要亲自讲授中小学课程,发挥出“师范”的作用。从目前状况看,许多国家都要求培训机构中的各科教师继续参加培训,通过教育理论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训,到中小学开展调研、教研活动,参加培训课题的教材编写或研究工作,最终形成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如在德国,师资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必须要有10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并要在理论上有较深的造诣,在理论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而且,具备这些条件的教师还要经过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的层层审批,才能正式担任教师工作。如果工作不胜任,同样可以被辞退。但在我国,没有专门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继续教育的任务一般是分配给一定的师范院校或进修学校;这些教育机构,都是根据自身现有条件,把具体教学任务分配给个人,不管能否胜任工作,没有一个监督的机制,随意性很大,这样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总体素质不高就在所难免。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标准,以便从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各类申请者当中选拔能胜任继续教育的合格人才,以保证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建议

1.建立独立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机构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21世纪的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是我国教育领域内一项战略任务,所以说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确保继续教育师资质量是顺理成章的事。因此,国家应设立一个专门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这个部门可以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构成,来保障继续教育师资资格证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如果培训单位和资格认证机构是一个单位,就很难避免一些人为因素,如私情、关系等干扰,使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失去公证性,最终影响到组建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有师资培训机构与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各自独立、相互分离的成功经验。如英国,向中小学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主要机构有大学教育学院或教育系、高等教育学院、开放大学、教师中学、皇家督学团、教育部与教育当局,而教师资格审查权和证书发放权均在教育与技能部。

2.设立科学合理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首先,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要求的具体规定,结合继续教育的教学特点和要求来确定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多层次的,也就是针对申报者的具体情况应有不同的要求;可以是擅长理论的,也可以是擅长教学实践的。其次,这个标准是建立在一般教师资格认定的基础上,如取得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继续教育必须再通过一定的考核方可取得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这同样适用于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只是他们录用的侧重点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教师资格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这样才能保证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健康进行。另外,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审查学历条件的同时,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中,应重视对申请者实际能力的考核,重视对申请者思想品德的考察,以及身体条件尤其是心理健康的检查,对学校在编正式任教人员也要结合年度考核测评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2

关键词: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347-02

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入职实现教师专业化的基石,是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的助力器。

以“教师资格制度”为主题进行精确检索,共有相关文献292篇,其中核心期刊 124 篇;以“教师资格制度改革”为篇名进行精确检索,发现相关文献92篇,硕士论文13篇,期刊文献76篇,核心期刊39篇。根据相关性原则,选择了2007―2012年的25篇来自核心期刊的文章进行研究,以期把握我国关于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研究的现状。

一、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路径

近些年学者们也详细阐述了这三方面的路径,陈向明认为正确处理好教育研究、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三者的关系,扎实将教师资格制度建立在真实、恰当的教育研究成果之上,并且从务实的、多方参与的、协商形成的研究成果因地适宜的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才能建立一种更具开放性、情境性和发展性的教师资格制度。教育部师范司管培俊调整教师资格制度与现代教育的适应性是去除资格制度历史局限性的必要举措。蒋亦华也认为研究教师资格制度必须明确其功能定位,处理好比较借鉴与凸显本国特点的关系,同时也要坚持认定标准的统一性。总结来说,建立完善的教师资格制度,研究者们必须坚持制度和法律休戚相关、借鉴与融合相辅相成、统一与开放弹性应对。

二、教师资格制度主要改革方向

(一)教师资格制度的认定标准

学历方面:由于我国已经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而《教师法》中对各级教师的学历要求显然偏低,之前规定没有反映随着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对于教师职业要求的变化。教师职业要求有待完善和提高。对此刘慧芳、王森等学者认为借鉴国外标准,提高教师的入职学历标准,是各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采取的措施之一,可以把最优秀的人才,纳入到教师队伍中。然而另一方面蒋亦华等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层次教育质量的下降,局部教师数量的严重不足,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低以及中专毕业生专业情感和专业技能的见长,提高学历层次是发达国家教育的主要趋势,但对于我国的学历规定的改变应当持谨慎态度,盲目提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学历规定,容易导致实际水平和能力整体下降。因此,不同学历应当考取不同等级程度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在现有纵向划分的基础上应当注重横向程度的分类。

教师教学能力方面:近五年对于教师教学能力的研究呈全面和多元化发展。就像王奇写道《实施办法》中未对教学能力做出具体规定,目前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的做法很难体现对教师专业素质的考察。常正霞等学者认为,对教学能力设定一个纵向的分级标准,在从横向上对教师实际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潜质考核才能更好地选择合格教师。另一方面程伟等学者认为教师专业化要求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情意,这三方面可决定教师专业素质的高低。再加上变更教学实践的在场性和不确定性,申请者更应有过硬的教育教学的能力。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认定程序

师范生自然准入:学历、非学历考生以及师范生、非师范生的差别认定,直接导致目前教师资格制度认定程序的混乱。近年来学者们认为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应一视同仁。例如胡芳等学者认为要完善教师资格考试要严把教师“入口关”,取消对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自个的自然认定,都必须参见国家或地方举行的教师资格考试。

测验方式方面:徐邦兴,史海山认为教师资格的认定应当结果认证和过程认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动态认证和静态认证相结合。注重申请人的考试结果也要注重他已有事实性材料的分析鉴别。另外,程伟认为对于教学实践能力的认定要注重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实践教学经验的区别。刘慧芳,丛英姿结合各国对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认为我国需严格控制认定程序,除必修课程外还需多元考察其教育实际操作和教育学科品质等素质,以确保新教师质量。由此,利用多种检测手段,多角度检测教师的品质,比如学分认定、知识技能考试资格获得和教学能力实践考核等手段,才能加快我国教师教育由定向向综合化、开放化培养模式转变。

(三)教师资格的有效性

终生制准入与定期考核认证:现行教师资格是终身制即一旦获得,终身有效。多数学者认为,应当取消终身制。教师资格的定期考核更好地形成教师与不断变动的教育实践的动态适应关系。另外,陈向明认为教育实践的不断变革和发展具有动态性,同样教师工作的对象也充满了个体差异和成长性,随之教师的专业发展也需不断进行。由此李子江等学者认为我国应建议证书资格的定期考察更新制度,教师资格在考虑硬性入门的标准时还要兼顾甄选教师未来的职业发展潜质,建议教师资格定期复审制度,可以弥补教师资格制度的缺陷。由此,定期复审制度才能更有效地利用现有教师准入和管理的资源。

资格制度认证机构和系统:我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学者认为,实际操作中受限于不同主体和能力的差异,自己的有效性地区区分明显。刘慧芳和丛英姿认为我国缺乏教师教育培训的认可制度、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制度、教师教育水平等级评估制度,也缺乏一个教室教育认定机构来师专业标准。胡芳认为设置由国家和地方有双重认定模式的资格认定标准,能更好地有利于教师资格认定的客观和公平性。常正霞等人则认为应当建立教师资格的三级认证,三方联席会议,根据测评结论和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意见,才颁发资格证。

三、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评述与展望

(一)关注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受众群体――教师

在研究视角上换位思考,研究者多从教育学和管理学角度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探讨。原来的研究多集中在教师资格制度的宏观层面,对于教师资格制度研究者多从这个制度本身的维度思考,多集中于对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认定方法和有效期的完善等进行研究,而忽略了从教师这个受众群体的角度研究教师资格制度的适用性。这个标准制度的受众群体的教师,教育标准和教师资格制度的改革对在职教师和准备从事教师这个职业的人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又有多大不得而知。我们乐观的发现对于教师资格证的研究从对教师资格制度大系统的宏观研究开始逐渐转向资格制度各方面的详细的中观研究,转变研究视角势在必行。

(二)进一步深化对教师专业情意量化标准研究

现阶段对与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职业素质的关系中偏重完善建立一个关于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在教师资格认证中的详细考察和分类标准。教师专业情意仅在2000年颁布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育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这个标准笼统难以量化,现有研究在研究内容上对评定考察专业情意方面仍未做出一个系统的考察标准。如何以在现有教育现实的基础上促进教师专业化情意量化的研究,从而加快完善教师资格证,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研究者关注的方向。

纵观当今世界,建立一个与时俱进的教师资格制度已成为大多数国家提高教师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地促进教师专业化的重要举措。考虑到我国教师教学的不同文化、经济、民族背景下的工作环境,我国的教师专业化发展任重而道远。由此,建立一个富有弹性的教师资格制度才是发展教师教育,激励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良性基准。

参考文献:

[1]刘慧芳,丛英姿.国外部分发达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及启示[J].当代教育科学,2009,(8).

[2]胡芳.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存在的四大问题及其完善[J].当代教育科学,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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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3

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 面试 问题 对策

2012年秋季,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立足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改革实际,河北省作为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组织实施第一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全国统一考试,实施5年定期注册制度。到2014年上半年,已经组织实施了4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面试,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也是整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过程中涉及人力、物力和时间等要素资源最多和最复杂的一环。面试工作组织的科学化、测试内容的专业化、测试手段的现代化、测试过程的规范化等都体现着面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这是整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关键。在2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河北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统筹安排,考试工作有章有序地进行,保障了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行,也积累了宝贵的试点经验。

一、当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的基本特点

1.规范、严谨的结构化面试基本流程

笔试2科目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考试,笔者又将其归纳为三段六步面试法。

第一段:抽题、备课。地点:备课室

①抽题,备课开始计时。

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并开始备课计时。

②根据确定的考题,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

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根据试题清单内容要求,开始备课。备课室提供与试题内容相关的材料,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二段:面试。地点:面试室

③回答规定问题。

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④试讲(展示)。

考生按照所抽试题内容和要求以及准备情况,进行试讲(展示)为主,统称展示,这是整个面试的中心环节。时间10分钟。

⑤答辩。

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展示)情况,进行具体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三段:面试结束,考生离场,考官评分。地点:面试室

⑥考生离场,考官评分。

考生在考官提示下留下试题清单、备案纸,带准考证离场。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2.考核考生的基本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按照当前我国学制体系和基础教育组成分为高中阶段、初中阶段、小学阶段各科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等四个方面。2012年秋季刚刚开始的试点面试中,必答题的问题或情境主要是中学阶段常常发生的教育现象或教学问题,而忽视了各个教育阶段学生(儿童)心智发展的个性和阶段性,针对小学和幼儿园阶段儿童学习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或现象很少,表现出必答题题源的泛化特点,缺乏不同学段的针对性。试讲(展示)环节中的问题表述笼统、缺乏规范性和标准化操作,如小学数学试讲(展示)只是笼统要求达到上数学课的状态,而缺乏具体的、规范的评价要素等等。评价标准只是把中学、小学、幼儿园阶段宽泛地罗列了8个不同权重的评价项目,每个评价项目并没有具体给出熟悉程度和基本表现程度指标,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表现程度与等级评定细化标准,不便于各个学段、不同科目面试的实际操作。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不断调研、调整、补充和丰富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内容和要求,截止2014年秋季面试,必答题都是具体根据基础教育各个学段学生(儿童)学习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典型教育问题或情境,中小学各科试讲(展示)内容和要求表述更加规范具体,评价标准在原有基础了制定出了每一项不同表现程度与等级评定标准,使得面试环节考核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凸显考核评定考生的基本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最大程度地保证面试的效度和保障考生的权益,体现面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3.对面试对象报考门槛提高,注重面试对象的发展潜质考核

2012年9月,河北省教育厅公布的《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育专业的中专学历即可,非幼儿教育专业的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面试对象打破了师范生的“特权”,让所有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不同学习者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从而更加明确“师范专业学习经历不等同于师范专业发展潜质”。通过面试,关注考生是否具备可以“再塑造”成为“合格基础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潜质,把好基础教育师资的“入门关”。

根据当前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条件,在校大三(含三年级)师范生,2014年春季及以前,面试的考生主要是想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社会学习者以及少数无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考生原始学历整体程度低、基础教育从业经验者较少,非师范专业背景占主体。但从2014年秋季开始,随着放开在校师范生报考政策,在校待考生即将成为面试的主体,面试主体正在发生着转变。

二、当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在担任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官的工作经历中,发现面试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突出问题。

1.考生对面试内涵理解不到位、缺乏准确性,教师基本礼仪和综合素质明显欠缺

相当一部分考生抽到考题后,都会认真理解考题要求,但在面试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考生答非所问,不能清楚地理解要求,从而影响面试结果。简单分析其原因,一是考生对改革后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结构化面试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及其之间的关系都未能准确理解,更无经验可言。二是考生自身的理解力不高,影响了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相当一部分考生在教师基本礼仪礼貌和综合素质方面有欠缺,如高度紧张、穿着不当、与考官空间距离不适宜、必答题环节只背答案、缺乏与考官的交流等等,达不到教师基本的仪表仪态和交流水平。

2.当前考试淘汰线的“一刀切”做法,对在校专业学生带来一定挑战和压力

当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结构化面试是基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入职性资格审查,有人说把那些将来能成为合格教师的考生“留下来”,也有人说把那些不适合做教师的考生阻挡在入职门口等等,这些都反映着对于教师资格面试性质功能的界定,一定程度上讲,就是一种淘汰性考试。在当前以社会学习者为主体的面试中,一般都有过与不过的线,比如5个人中淘汰2人左右,而这对于在校待考生来说可能是最大的压力之一。在校待考生的整体专业素养较社会学习者而言要明显高、专业能力整体要强,若按当前淘汰情况,从当前允许在校待考生只是在大三应考,也就意味着在校待考生毕业前,特别是作为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高等院校在校生,在毕业时拿不到教师资格证,没有资格证会让一些学生认为大学白上,更没资格参加各种中小学入编入职考试或上岗就业,形成教育成本投入与产出不成正相关,所以当前在校待考生潜在压力很大。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专业学生就业出口,也可能影响高考生对基础教育专业的意愿和选择,形成不良循环。同样对于那些具有“发展潜质”的社会学习者在与在校师范专业考生同场竞技中明显处于不利。无论哪种情况,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这与教师资格面试初衷相违背。

3.面试考官队伍有待扩充,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当前面试考官队伍主要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员、一线骨干教师组成,高校专业教师较少,即使有高校教师,非专业背景教师也占一定比例。面试考官一组有三人组成,基本是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组成,而现有的面试考官专家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偏低,有待继续加强培训。另一方面,河北省中小学资格考试高峰期从2014年秋季开始,现有的考官队伍显然无法应对考试需求,须要进一步扩充,考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三、完善当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的对策建议

1.在校待考生树立危机意识,积极投身专业实践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当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突出强调“专业性、实践性、能力性”。在校待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考试,在校期间只有2次考试机会,以当前笔试、面试过关率来看,有一部分学生毕业前势必拿不到教师资格证。所以要改变以往上大学就是为了取得毕业证书的单纯追求,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毕业前必须取得的还有教师资格证书,树立“学以致用”的专业学习观和危机意识,重视专业认知和理念的自我塑造,积极主动地投身专业学习和实践锻炼。如立足平时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以及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到中小学校进行见习或顶岗实习,积累一线工作经验和加强职业的“元认知”,对面试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重视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中小学教师礼仪的训练和培养,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寻求具有个性的教师气质和教学风采。

2.加强调研,区别不同面试对象,创新面试评定体系,完善面试机制

2014年秋季开始,是河北等5个国考试点省(市)在校待考生参加考试的第一次高峰期。当前教师资格国考面试使得师范生失去了过去面试的“免考权”,这是国内外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正确对待在校待考生与社会学习者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国考面试须重点解决的问题,这是保证面试实效性和维护广大考生切身权益的关键,也是避免当前入职考试流于形式的重要体现。

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调研,深入了解面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不同主体的影响或作用,坚持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功能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区别对待不同面试对象主体。如:对于在校待考生可实行在校学习审核制度,考察学生在校期间关于儿童发展、教育教学原理、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理论的学习情况,合格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亦可调整社会学习者面试科目,综合考查面试者专业基本素养和能力,真正让有“发展潜质”的社会人员补充到基础教育师资队伍中,切实把好入职第一关。

因此,应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机制,严格面试标准和程序,保证面试的实效性和公平性,吸引社会上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基础教育师资队伍中来。

3.切实加强考官队伍培训和建设,提升考官队伍素质,确保面试考生的权益最大化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从专业角度而言,是一项以专业综合实践能力为主的考核,强调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用教育基本理论指导基础教育教学实践,并在教育实践中丰富发展教育理论,考官通过考生借助一个教学实践片段的试讲(展示)来评价考生的实际水平和发展潜质,所以作为评价者的考官也应当是一线骨干教师、教研员和高校教师组成的共同体,高校教师须要强调实践性,一线教师则要加强专业理论修养。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考官队伍培训,制定考官定期评、聘机制,切实提升考官队伍整体素质。

扩充考官队伍一定要选拔专业对口、学历层次较高、职称较高的教研员、一线教师、高校专业教师,建设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结构比例合理,突出理论修为和实践水平高的“双师型”专家队伍。一定程度上讲,切实保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质量的关键在于有一支专业化程度高、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专家队伍,这也是保证国考面试公平公正的必要保障。

4.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法,重构评价体系,加强实践教学

高校师范专业课程设置和建设是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核心环节。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对从事幼儿教育工作者最基本的要素要求。当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的特点和要求在职前专业课程中也应有具体体现,但同时,职前专业课程建设也应避免陷入“为了入职性考试而设课”的误区,也要体现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特点的“发展性”要求和特质,即培养未来从事基础教育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源于入职标准,但又高于入职标准”应当是今后高校师范专业课程建设的基本理念,做好入职资格审核考试内容与教师专业发展课程的有效衔接以及相应评价体系的构建。

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和创新是解决当前职前师范专业考生面试问题的根本途径。树立“做中学、学中教”的教学理念,构建“理实一体化、学训一体化”的校校(高校和中小学校)实训、见习(观摩)、毕业实习、专业志愿活动等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以翻转课堂教学改革为契机,多途径、多通道、多手段、多方式地提高师范专业学生实践教学内涵和实践能力。

按照教育部的统筹部署,按照原定计划,到2015年底,全国所有省市结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省考,全面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对即将参加国考的省份而言,对考试的组织实施是个考验和挑战,特别是面试环节深刻影响着整个考试质量和考生的切身权益。同时,面试也深深影响着高校师范专业课程建设。所以非常有必要总结前期经验,为后续面试的高效运行、考生顺利通过面试并对高校专业课程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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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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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江畅.全面提高教师资格考试质量的思考[J].湖北招生考试,2003(8).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4

体育教师专业化它既包括学科专业性,也包括教师教育的专业性,它是指体育教师在从事整个体育教育的生涯中,依托一定的专门机构(如师范大学的体育系、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培训班等),通过终身的专业训练,习得体育教育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逐步提高自身的从教素质,从而成为一个良好的体育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的一个动态过程。

2、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据调查,在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过程中,目前中小学体育教师普遍还存在这样三个问题:一是新课程教育理念难以和教学实践相统一;二是课题研究能力薄弱,论文撰写困难。三是对课堂改革的关切度和参与度不尽人意,改革途中或摇摆不定或流于形式。应该说,课程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这些不适反应,过渡期产生的这些“阵痛”也都是不可回避的,新课改在给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多的挑战。

3、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困境探悉

我们在充分肯定我国体育教师教育所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也不可忽视体育教师教育中还存在的相关问题。应该说,上述中小学体育教师在新课改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乃至困惑,很大程度上都源于“母机”滞后,即培养他们的教育领域的一些由来已久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一是“运动技能”取向的体育教师专业性定位,制约了中小学体育教师实践智慧的释放与发展。二是体育教师教育部门与体育教师使用部门的隔离,形成了体育教育理论与实践的“位差”。三是中小学体育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分离。

4、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之路径选择

(1)推行专业化运动,凸现体育教师职业的“专业性”

高师体育教师对专业特质缺乏认识,导致了体育教育专业自身价值的失落,也直接影响到了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所以,推行专业化运动,高师体育教师就必须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教师教育新理念,同时,还必须要对专业自身特质也要有足够认识,也只有根据体育教师工作的特性重新定位体育教师专业的发展取向,才有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2)重视学科融合,围绕体育教师专业性优化课程结构

体育教育学的构建必须围绕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广适应、重创新的复合型人才为目的,在总结以往课程体系改革的经验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对未来中学体育师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的研究,对原有的课程体系进行重新思考,重新构建,加强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衔接,扩大课程体系的覆盖面。而且这种学科体系的构建,包括它的理论支撑和指导并不是局限于本科阶段,而应该贯穿于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全过程。

(3)强化继续教育,强调教师教育机构与普通中小学有效联系

在我国,体育教师继续教育虽然是体育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受“一次性教育”观念的影响和其它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目前各省市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发展较慢,一直未能建立起系统的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制度,而且部分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现有的体育教师进修由于受到当前体育教师数量短缺的影响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已经成为我国体育教师专业发展的瓶颈。因此,认真剖析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存在问题,确立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理论依据,并提出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设计思路,是当前体育教师教育专业化的重要课题。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5

以往的研究综述主要基于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凭借个人经验主观判断,因而难免会得出不当的归类和总结。科学知识图谱是显示科学知识的发展进程与结构关系的一种图形,利用信息可视化技术可以使人们更方便地观察、浏览和整合文本信息,并且找到数据中隐藏的规律和联系[3],同时也可以用来深度挖掘数据,以客观、形象地揭示某一领域的研究热点和前沿演进。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采用近年来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中悄然兴起的文献计量方法,结合多元统计及信息可视化技术,通过定量的文献数据收集和处理,较客观地反映“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从而避免以往传统文献研究偏于定性归纳、过于主观的问题[4],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

二、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数据库是目前国内惟一能提供全面的数据批量下载功能(即施引文献和参考文献能一起被套录)的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且收录数据质量较高,使得其评价功能较有权威性。所以,本文利用CSSCI数据库,以“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师资”、“特教教师”、“特教师资”、“特殊教育and教师”、“特殊教育学校and教师”、“聋校教师”等作为关键词检索项,下载了1998-2013年间相关文献的所有题录和参考文献数据,删除重复文献和非学术性质的文献,最终得到有效引文共116条,包含162个关键词和700条被引文献,并对关键词和被引文献作规范化处理,以便于后续的统计分析,如:将“特教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统一为“特殊教育教师”,将“教师培养”、“教师培训”统一为“师资培养”。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的研究工具为CiteSpace软件。该软件是美国德雷塞尔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华人学者陈超美博士与大连理工大学WISE实验室联合开发的科学文献分析工具,在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科技政策等方面都有应用。它主要基于共引分析理论和寻径网络算法等,对特定领域文献进行计量,以探寻出学科领域演化的关键路径及其知识拐点,并通过一系列可视化图谱的绘制来形成对学科热点领域的分析和学科前沿的探测[5]。这种历时性可视化技术可以自动聚类和对术语进行标识,绘制的图谱可视化效果好,通过图谱中各节点之间连线的粗细和各节点圆圈的大小、年轮的厚度、颜色的差异等,可以了解该节点的共现频次、中心度、在不同年份的被引情况和热点动态等。

三、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的热点领域

关键词是文章主题的高度概括。对某个领域一段时期内的关键词出现频次进行高低排序,某个关键词出现的次数越频繁,表明该领域对其的关注度越高,高频关键词通常可用来确定某个研究领域的热点状况[6]。本文利用CiteSpace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运行软件时,时间跨度选择1998—2013年,单个时间分区长度设为1年,节点类型选择“关键词”(keyword),术语类型选择“突现术语”(BurstTerms),TopN选择Top50,意味着选择每一年的出现频率最高的前50个关键词进入图谱绘制,网络简化算法选择Pathfinder对图谱进行精简,适当减少连接数量能使网络的主要结构更清晰、更明显。调整可视化图谱时,阈值选择频率≥4,即:只有至少出现4次的关键词才会在图谱中以文字标出,字体大小和出现频次是成比例的。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如图1所示。根据陈超美博士的定义,图1中各圆圈的大小代表关键词出现频次的多少,圆圈越大表示出现的频次越高,受研究者关注的程度越大,也即是研究的热点领域[7]。图中具有深色中心的圆圈代表可视化网络中的关键节点(中心性≥0.1),它是图谱中中心性和频次较高的节点,这些节点可能成为网络中由一个时间段向另一个时间段过渡的关键节点。关键节点在网络图谱中起到连接和过渡的桥梁作用,这些通过突现术语(BurstTerms)找出来的关键节点可以看作研究的热点领域。由图1可知,按照节点大小寻找到的1998—2013年特殊教育教师领域的高频关键词包括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师、教师资格制度、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师资培养、社会支持、师资培训等。另一方面,按照节点的中心度来挖掘整个网络图谱中起过渡作用的关键节点,一个关键词的节点中心性越强,意味着它控制的关键词之间的信息交流越多。按照关键词的中心性大小排序,结果如表1所示。结合表1和图1可知,从节点中心度来看,“特殊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两个节点的年轮最大,占整个研究领域的核心地位,这和本文的研究主题一致。另外,“教师”、“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教师资格制度”、“师资培养”、“社会支持”、“心理健康”等也是较为明显的关键节点。通过以上对高频关键词和高中心性关键词的进一步归纳和汇总,并结合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和二次相关文献的阅读,总结出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研究热点领域主要包括: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健康与社会支持、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一)特殊教育师资培养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国历来重视特殊教育领域的师资培养和建设,《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六章就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者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部),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8]《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又明确提出要“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大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在培养体系上,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形成了中等特殊师范教育、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层次相衔接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在培养模式上,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一般包括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两种。职前培养主要由高等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或高等师范院校中的特殊教育专业承担;职后培训没有固定的模式,一般为校本培训、远程培训和由特殊教育培训中心定期举办的短期培训等。但有学者提出,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同时存在着专业化程度不高、学历层次低和培训效果欠佳的问题[9],还面临着数量缺乏、教学能力与经验匮乏、教师资质偏低以及自我效能感不足的发展瓶颈。在融合教育的大背景下,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知识与技能的融合成为当今教师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应当改变当前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加大对特殊教育骨干人才、融合教育专门人才以及随班就读普及型人才的培养[10]。

(二)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机制,把教师视为一个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11]。特殊教育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通过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才能促进特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唐春梅提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内涵包括4个方面:掌握系统的特殊教育领域的科学知识、有效地解决特殊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有充分的专业自、恪守共同的职业道德[12]。但学者们关于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调查结果并不让人乐观:冯建新对陕西省197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后发现,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程度偏低、培训次数少,特殊教育教师科研意识淡薄[13];丁相平对山西省进行相关调查后发现,特殊教育教师存在专业化程度偏低、科研能力较弱、社会地位不高、工作满意度低和压力大等问题[14];有学者对湖北省、吉林省等地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后也发现有类似的情况。这些实地调查表明,虽然国家一直在强调要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但在实践中仍有许多实际困难。为此,郑俏华提出了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的策略,认为: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任用制度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良好前提;改革评价与激励机制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保障;强化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校本培训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以人性化的管理打造和谐、融洽的社会关系可形成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15]。

(三)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健康与社会支持

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仅影响其自身的教学工作,也会对施教对象产生重要影响。特殊教育教师是一个高应激的特殊群体,由于特殊儿童的身心障碍,导致其学习能力和情感发展较为缓慢,短时间内不会有明显教育成效,因而特殊教育教师教学成就感低下,甚至产生职业倦怠感。另外,特殊儿童往往伴有情绪和行为障碍,特殊教育教师的注意力必须保持高度集中,以随时应对突发事件,这使他们长时间地处于疲劳状态,容易导致各种身心不适。申仁洪对重庆市132名特殊教育教师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表现突出。教师缺少社会支持会导致无助感,进而又陷入更深的社会孤立中,如此循环容易导致教师产生彷徨及抑郁等心理问题[16]。周玉衡调查发现:山东省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总体水平较低,在385名特殊教育教师中,发生心理问题的比例为50.13%[17]。赵小红等在2012年对国内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发现多数研究认为,我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水平不容乐观,并存在一定程度的职业倦怠问题[18]。因此,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应该引起自身和教育管理部门以及社会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支持是指特殊教育教师从他人或者社会网络中获得的支持性资源,是缓解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压力的重要资源[19]。一方面,社会支持可以降低特殊教育教师感知压力的基线水平,降低对压力事件的严重性评价;另一方面,社会支持能够为特教教师提供问题解决策略和情感抚慰,帮助教师有效地应对压力情境,从而降低其危害程度。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可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减轻应激压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的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决定了特殊教育工作的艰巨性和专业性,对特殊教育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为了保证特殊教育的师资质量,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实行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美国的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认证制度较为系统和全面,在认证机构、认证标准、认证考核与认证的更新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世界上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20]。英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采用“普通教师资格”+“特殊教师资格”的双证制度,并分别针对听觉障碍、视觉障碍和多重感官障碍3类学生的教师的准入资格进行了明确规定[21]。我国尽管于1994年在《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但缺乏切实的措施来保障其落实,只是在经济发达的上海率先实施了一段时期。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再次提出“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我们应该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与实际,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出台专门而具体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条例及实施办法,并配套相应的法规以保障实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标准应区别于普通教育教师任职标准,突出其专业性和针对性,以促进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另外,英国细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种类的做法也很值得参考。

四、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热点的知识基础

知识基础是一个有利于进一步明晰研究热点本质的概念。如果把研究热点定义为一个研究领域的发展状况,那么研究热点的引文就构成了相应的知识基础。一个研究领域可以被概念化成一个从研究热点到知识基础的时间映射[18]。对关于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的106篇核心论文的700条引文进行文献共被引分析,可以发现某一研究主题的知识基础。因此,有必要了解所收集数据的引文情况,从而揭示其研究热点的知识基础。CiteSpace软件不但能够提供直观的、可视化的科学知识图谱,而且通过软件操作处理还可以得到与图谱相对应的详细数据。运行软件时,节点类型选择“参考文献”(CitedReference),经过网络算法Pathfinder的精简,得到包含464个节点和1573条连线的可视化图谱。节点越大,表明文献的被引用频次越高,其在特殊教育教师研究领域的地位越为重要。从中提取出的高被引文献如表2所示,其中半衰期描述文献的老化程度,半衰期越小,其老化速度越弱,有效价值也就越大。从表2可知,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是丁勇于2003年发表在《中国特殊教育》上的《近年来我国对特殊教育教师教育研究综述》[22],其半衰期为1年,老化程度较弱。该文主要对2003年以前的国内外特殊教育师资培育的总趋势、目标和方向、培育模式、培育课程及任职资格、制度的研究状况进行了综述。由于综述整合了近年来特殊教育教师领域的研究现状,信息量比较多且综合概括,阅读综述可在较短时间内了解该专题的最新研究动态,了解若干篇有关该专题的原始研究论文,因而不难理解其为何有如此高的被引用率。被引频次排在第二位的是华国栋于2001年编著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研究》[23],它是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重点课题的研究报告。该课题集结了全国各个地区特殊教育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主要围绕在普通师范院校如何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开展研究,具体包括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课程大纲、教材、教学和训练方案4个部分,是我国较早大规模系统研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的教育部重点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因此对后来的特教师资研究影响较大。其中,赵微发表的《英国培养普通师资具有特教技能》一文即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之一。徐美贞于2004年发表的《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刘在花于2006年发表的《特殊学校教师职业枯竭特点的研究》虽然发表时间较晚,但至今均已被引用了9次,从中可以看出,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和职业枯竭问题日益成为研究的热点,这和特殊教育教师所处的教育环境有关。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对象是有着各种障碍的特殊儿童,发展较普通儿童落后,还有部分学生有情绪问题和过激行为,特教教师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保持良好的状态,防止职业枯竭,把特殊教育作为一门终身热爱的职业来对待,是以往研究者比较关注的问题。顾定倩发表的两篇有关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论文被引频次也较高,其通过对国际上特殊教育教师的类型划分、资格标准、任职资格的获得等比较分析,探讨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可能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策略。虽然我国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几次提出实行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资格认证制度,但多止步于此,少实际落实。因此直至今天,特殊教育界的学者们仍然在大力宣传和呼吁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张悦歆于2004年发表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与特殊教育需要》[24]一文,其半衰期为两年。该文分析了当前我国特教教师素质的现状和教师专业化存在的问题,指出了特教教师走专业化道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总结出我国特教教师达到专业化的标准和促进专业成熟的途径。普通学校教师需要专业化发展,施教对象为各类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教师更需要专业化的素养和技能。结合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的热点领域和知识基础的计量分析可以发现,聚类出的特殊教育教师热点领域均可在知识基础分析中找到相应的引文和著作,这进一步印证了陈超美博士提出的“一个研究领域可以被概念化成一个从研究热点到知识基础的时间映射”的观点,从而也进一步印证了本文计量分析结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结语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6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教育学原理博士,曾访学德国。主要研究方向: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学前教育评价。曾主持包括“上海市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自我评价体系研究”在内的多项省部级课题研究,发表多篇关于幼儿园质量评价的论文、译文,目前致力于探索评价幼儿学习的方法。

随着国家把满足家长托儿需求、促进幼儿健康发展作为近期幼教工作的首要目标,许多地方开始增建学前教育机构。在此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难题就是教师的短缺。由于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还未完全成形,地方政府和幼儿园的决策者在招募教师时初显出三种不同的决策取向:草率应付取向、严格把关取向和持续发展取向。这些取向隐含着哪些对学前教育机构功能和教师专业素质养成的不同认识?在当前学前教育机构急需扩展、教师招募迫在眉睫的背景下,国家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如何与“国十条”所强调的,“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相互协调,并在纠正各级决策者的观念和行为上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如果没有其他的法令或制度相配合,制定教师专业标准的意义十分有限;发挥不同功能定位的教师专业标准要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不同。

一、草率应付取向

这种取向在实践中表现出多种形态:不依任何素质标准随意招募人员做幼儿园教师,唯学历标准招募教师,直接让其他类型教育机构的教师转岗做幼儿教师而不加培训,或者只凭申请者短时间内学习几门专业课或象征性地通过几门课的考试即默认其为合格教师,[1]并不规定后续的培训要求。

这种取向背后隐含的是对于学前教育机构功能的简单化认识。有学者指出,许多地方的决策者仍将幼儿园视为替父母“看孩子”的地方,[2]教师自然被定位为“保姆”,似乎谁都能干。另有一些人认为,学前教育就是学校教育向下的延伸:曾在高一级学校任教过的人理所当然地能胜任内容更“简单”的幼儿园教学;有一定学历的人,哪怕未受过幼教专业训练,灌幼儿这“一小杯水”也一定“绰绰有余”。

这些认识与国内外对学前教育功能的定位都是不相符的,学前教育既不是单纯“照看孩子”,也不是小学教学工作的下移,它担负着保障和促进个体最初阶段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要承担起这一职责,幼儿教师就不仅要有一般的文化素养,具有包括音乐、美术在内的具体学科的知识能力,而且要对学龄前儿童的发展特征和需求有深刻的把握,具备给予幼儿适度照料的能力,基于恰当的期望而接纳幼儿不成熟表现、与幼儿建立有安全感的人际关系的能力,辨别幼儿非言语方式表现的学习行为、并加以指导的能力,与家庭密切合作的能力,等等。

未受过幼教专业训练的教师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已经揭示了其专业能力的不足,如,嫌幼儿好动、好表达、好提问而认为他们纪律差,要求幼儿长时间静坐;[3]强制幼儿学习不适合其年龄的内容;把幼儿因能力有限的犯错理解成故意捣蛋而严厉惩罚幼儿,等等。这些都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地发展,甚至可能造成幼儿安全隐患或心理不适应问题。

有些决策者在招募教师时也许考虑到了这些专业素质的必要性,因此设计了专业课短期培训与考试,但却误认为这种特殊能力能够在短期内通过专业课课堂学习即可形成,这种认识也不得不被列入草率决策的行列。因为所有这些专业能力,均不可能在短期内脱离实践情境而养成,更不可能通过笔试得到切实的考查评价。实际上,对于幼儿行为、需求的非歪曲性理解,需要在长时间接触幼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掌握与幼儿交往规律、指导幼儿学习的恰当行为,也需要通过教师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在幼儿身上带来的结果而逐渐产生。

这些草率应付的决策,如果没有其他弥补性的政策措施,不仅会损害幼儿的利益,同时也会给那些被招募进来、未做好准备的教师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工作压力,不利于他们做好迎接新职责的心理准备并寻找到未来专业发展的道路。这种专业认同感的薄弱比起能力上的欠缺,将会给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埋下更为深远的隐患。

检视现有与幼儿教师有关的法规条例,对教师任用的相关规定均缺乏“幼教专业性”。《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幼儿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该规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对幼儿教师基本的、底线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无明确规定。

《教师资格条例》也只是在其第十六条提及“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查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这意味着通过面试和试讲即可考查出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水平,对于补修幼教理论和实习课程也无强制规定。该条例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中的规定大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行,即“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资格认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格检查证明、思想品德和有无犯罪记录的鉴定及证明材料”。可见,除了要求学历和通过考试认定的“教育、教学能力”之外,《教师资格条例》在“教师资格条件”中并没有明确给出“幼儿教育专业”特殊素质的底线要求。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第八条对“教育、教学能力”也只笼统地界定为“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纵观各地幼儿教师资格考试中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最多以音乐、舞蹈和美术的技能代表其“专业特性”。

在幼儿师范学校专业办学规范还不完备的条件下,“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也很难证明候选人受到了“专业的教育”。但在教师资格认定时,毕业证书却还是被认为是“天经地义”地符合标准的认定材料。不仅如此,《教师资格条例》的第五条又给上一级学校教师在幼儿园担任教师开了方便之门:“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是否要对现有法规幼教“专业性”的不足进行弥补,是值得考虑的。而且,值得高度注意的是,所有有关教师的法律、条例,通常都没有约束或惩戒办园者招募教师的草率行为的条款。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相关条款是否能得到幼儿园注册制度、工作规程等相关法规的认可,是否能得到广大家长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理解和拥护,决定了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发挥规范教师队伍建设决策行为的作用,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避免成为“一纸空文”。

二、严格把关取向

与前一取向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些决策者在招募教师时,表现出“严格把关”的取向。他们在认定幼儿教师资格时,不唯学历是举,严格按照相关的条例规定,在教师资格考试的设计中既包括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的专业考试,还规定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非学前专业师范毕业生以及在职前培养中缺少实践环节的师范毕业生,都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这种测试通常包括写书面教案、试讲(或说课)以及面试,考查候选人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基本教育素质”,并且与其他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区别,特别要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加试音乐、美术和舞蹈3项。

在一些幼儿教师编制紧张的地区,还在资格考试之外出现了竞争性的“编制考试”,即使对于幼师专业毕业生或接受过较长时间专业培训的人也不能“免试准入”,实可谓“严把入口关”。

这些决策者在招募教师时的严谨负责态度虽值得钦佩,但教师资格制度建立的初衷,就是在保障教师质量的同时,将教师招募的范围扩展到幼师专业毕业生之外的其他专业人员中。而在当前幼儿教师待遇政策不明朗的背景下,这一行业似乎还无法吸引较多素质全面的外专业优秀人才踊跃参加幼儿教师入职资格考试。如何设计资格考试,才能不阻挡专业认同程度高、可能在幼儿教师职业道路上有所发展、只是目前素质尚不全面的人进入幼教行业,不影响幼教行业吸纳人才的开放性,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一方面,尽管前文笔者强调了“幼教专业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必要性,但也不可走到另一极端,在职业门槛处即对候选人的这方面素质“高标准、严要求”。人们必须意识到,对教师队伍素质的高期望需要时间和不懈的努力才能达成。另一方面,尽管前文批评了幼儿教师任用中忽视“专业素质”的倾向,但也不可就此认为正规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的候选人一定在所有素质方面都高于未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毕竟专业的幼儿教师除了需要本专业的素养,还需要较高水平的一般文化素养和专门学科素养。因此,人们没有必要在“高学历”与“幼教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高”之间作孰优孰劣的简单比较,它们之间没有可比性。

况且,仅仅1~2小时的书写教案、试讲和面试,不可能准确评价候选人是否真正有“爱心、耐心,善于与幼儿沟通”,从而把“热爱这一岗位、适合这一岗位的人选拔到幼教队伍中来”。[4]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资格考试中所规定的统一的、单一的标准、程序和量规,很难对教师的资质和发展进行准确的检测和评定”,[5]还容易引起人们对幼儿教师工作的复杂性、创造性产生不恰当的低估。如果仅凭把教师资格考试设计得“滴水不漏”“严把入口关”,来指望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借此一劳永逸地完成建设师资队伍的任务,恐怕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一方面,由于求全责备而阻挡了一批有专业发展潜力的人才;另一方面,由于教师队伍中“资格证”拥有率高而简单地认为完成了教师队伍建设的任务。

针对这一倾向,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应考虑为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设计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提供相关指导,为他们指出各类候选人在各方面素质上所需要的“底线标准”,或者不同类型的候选人在其未受充分培训的那方面的“底线”素质,有效地避免“人才流失”。而确定“底线”素质的参照系,应是保障幼儿的安全、健康以及人格受到尊重,生存和发展等基本权利不受到损害,候选人必须在职业道德、专业素质方面能够做到这一点。

同时,标准还要另列“高素质幼儿教师的标准”,以引导各地的决策者意识到,教师队伍建设的任务,远不是像招聘有资格证的教师那么简单。

三、持续发展取向

从某些地方政府设计的转岗教师培训方案和某些接纳转岗教师或非幼教专业毕业生的幼儿园园长那里,人们可以看到这种决策取向。他们并不绝对地反对哪一渠道来的候选人,但也认真对待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不足问题,并非通过一次性的选拔或短训来草率地解决这个问题。

这种“认真对待”体现出一种推进教师持续专业化发展的取向,表现为:认真评估这些新手素质结构中的长处与不足,帮助他们认识自己原有知识结构和经验对新工作的不适应之处,帮助他们寻找未来专业发展的方向、规划专业发展的步骤;用接纳而不是歧视的态度对待这些非科班出身的新手,创设一个互助的人际氛围,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让他们更容易与有经验的成熟教师进行交流,并给他们更长的时间从实践中学习和适应,不断观摩、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积累实践知识,在与群体的分工合作中弥补教师某方面能力的欠缺;在幼儿园中形成研讨真实问题和困难的日常机制和开放氛围,鼓励大家平等参与;鼓励他们不断从与幼儿的成功互动中认识自己的价值,形成更稳定的专业认同感。[6]

这种取向与当前关于教师知识的新理解不谋而合。教师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人,他们的知识形成和发展与学生、学校、社会、文化传统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教师的实践知识往往是在行业圈中通过社会互动建构起来的,因此,“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不仅需要资格制度,而且需要更加贴近教师实践的切实可行的支持系统和辅助措施”[7]。

基于这样的认识,当前在解决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时,决策者应该着眼于长远、综合地设计政策。首先,在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中既包含一些底线素质要求,也包含更长时间有指导的实习期,让候选人有更长的时间去展现自己真实的专业资质和实践能力,然后再对是否赋予其合格教师的资格作出公正的评判。其次,改革幼儿教师配备的相关政策和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支持教师持续的专业发展。在这方面,一些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如,在新手教师的工作职责范围划定上,应随着其能力的增长而逐步扩展;在新手较多的幼儿园,适当降低生师比和班级人数,在新手教师的工作量分配上,应确保其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和反思;在教师工作组合的安排上,鼓励教师团队合作,通过合作互补、扬长避短,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的质量。最后,教师在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应该能满足不同素质背景和发展阶段的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管理者应特别重视教师在幼儿园工作情境中的研讨和反思,并促进不同幼儿园之间的业务交流。

在这方面,教师专业标准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它可以为被称为“专业成长的第三条路径”[8]的“教师自我评价”提供支持,也为教师团体反思提供共同的平台。有些地区已经通过编制“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自我评价体系”在这方面作了尝试,[9]通过一些表现性指标和标准为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搭建了成长的阶梯。

必须注意的是,试图发挥这种作用的专业标准,不宜以硬性规定的法令式形式出现,更不宜简单地根据教师是否表现出标准所列的行为来考核教师。专业标准的作用是形成行业遵循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规定动作”。毕竟,幼儿教师的工作远比践行标准复杂得多,人们所期待的教师队伍是有智慧、有判断力的。因此,国家在制定专业标准时,要努力帮助教师在专业标准、标准背后与儿童发展有关系的原理、教师和同事在现实中的行为现象这三者之间建立联系,使标准成为形成教师智慧的桥梁,而不是束缚教师手脚的绳索;同时必须立场鲜明地向运用者说明专业标准的用途。

参考文献:

[1]樊未晨,等.政府担责 幼儿园之梦就能圆?比钱更重要的是儿童教育观[N].中国青年报,2010-03-25.

[2]林文龙,郭少峰.七百中小学老师转岗幼儿园[N].新京报,2011-02-26.

[3]于红伟,王跃刚.当小学转岗教师进入幼儿园[J].学前教育(幼教版),2006(4).

[4]中国政府网.国务委员刘延东就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三点意见[EB/OL].省略/wszb/zhibo419/content_1757325.htm,2010-12-01.

[5]陈向明.教师资格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教育发展研究,2008(15).

[6]张士文.农村中心园转岗教师的指导[J].学前教育(幼教版),2010(5).

[7]陈向明.教师资格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教育发展研究,2008(15).

[8]郑友训.第三条路径:教师专业成长的新视点[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