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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性研究论文范文1
(一)研究性教学的类型研究性教学的类型
主要有第一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教学。第一课堂教学指的是专业教学计划之内的教学过程,而第二课堂教学是正规教学计划之外的教学过程。第一课堂教学的教学内容是主体,第二教学课堂更强调应用性,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为密切。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研究性教学以第一课堂教学为主,但也要充分考虑第二课堂的教学,即充分发挥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教师可以通过给学生布置研究性的作业方式让学生通过实际调查,更深入地理解第一课堂所学知识。
(二)研究性教学的方式
1.案例式教学
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方法,就是由教师或学生提供案例作为教学对象。教师和学生一起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评价,学习、借鉴案例提供的策略,吸收案例讨论中有价值的观点、方法,内化为自己所学知识,增强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题式教学
就是教师或学生提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在课堂上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教学。基于提出的具体问题,师生间可以充分地互动,相互探讨。这一过程中,教师可以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最后,针对提出的具体问题,教师总结归纳,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策略。
(三)研究性教学的手段
1.课题牵引,以研促教
现在,很多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授课教师,手里都有立项的课题,实际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完全可以把课题相关的内容带入课堂教学之中,把自己的一些研究性的观点或方法传授给学生,这个过程中,学生可能会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这些意见一方面说明学生的注意力被教师吸引,提升了教学效果,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教师对研究的课题认识得更为深入,可谓一举两得。
2.引入多媒体教学手段
多媒体为研究性教学提供了设施条件上的保证,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它比传统板书式教学具有明显的优势,使课程内容由无趣地灌输变为图文并茂的动态传播,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信息量,也使课堂气氛变得既紧张又活跃,需要学生高度集中注意力,有助培养学生思考分析的能力。
二、黑龙江省地方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性教学的成果与收获
(一)形成地方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科研———教学”一体的专业特色
“研究性教学”不需要固定不变的教学形式,而是要因地制宜地进行教学方式的灵活变通。学生从问题出发,在教师引导下自由探究,既获取知识,又产生问题意识,形成研究习惯,增强研究与创新能力。这样一来,就可以把汉语言文学这一传统的以教师“教”为主的专业,逐步发展成“科研———教学”一体的专业,既保持了该专业原有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加入了应用性、社会性、研究性的要素,这也是时展的需要。
(二)推进地方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改革
汉语言文学专业包含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等10来门课程,我们应将课程进行科学的优化,将课程的内容进行必要的精简,每门课程内容的设计都要综合考虑最新的知识结构,结合社会发展和新知识结构,合理设计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内容;将课程结构合理优化,考虑学科的基础,科学设计内容体系;将课程内容进行有效的整合,减少或避免内容的重复。另外,为了提升该专业学生的能力,还要将课程内容设计得具有一定的应用性,结合当前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提高学生的读、写、说能力。
(三)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研究性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学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学习运用知识、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原有的知识权威优势不复存在。这对教师的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都提出了比传统教学方法更高的要求。同时,研究性教学也给师生间提供了更多接触的机会,这有助于拉近师生间的关系,这便于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间的互动,也使得教学在相互配合的良性氛围内有序地进行,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四)培养了大批研究型教师
教育性研究论文范文2
(一)职业实用性体育对责任意识的培养对任何一位公民来说,权利可以放弃,但是责任和义务不能放弃,对于即将步入职场的“准职业人”更是如此。一方面,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能让自己的责任成为别人的负担,影响整个团队的效率;另一方面也不能以此推卸责任,筑起责任划分的堤坝,对于责任交叉和责任空当置若罔闻,毫不关心。轨道交通行业的工作人员责任非常重大,因为轨道交通行业是对千千万万的群众负责,如果由于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出现任何一起交通事故,所面临的损失是无法计算的。职业实用性体育教学较其他理论课程教学更为直接地培养学生的职业责任意识,在团体作战的体育运动项目中,任何一名学生都要扮演一个较色,例如,足球比赛,学生都会有一个自己的位置,无论是前场的,中场的,还是后场的学生都要对自己的角色负责,对其他队友负责,一场团体比赛,也是一场团队合作,这个团队是临时组建的,学生的角色扮演随时变化,但是有一样不会变化的就是责任,有了较强的责任感就会提高整个团队的效率,为球队赢得比赛。因此,体育运动过程中,随时都在对责任意识的培养,这种培养是终生的,也是潜移默化的。
(二)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化大城市广泛采用的一种安全、快速、舒适、无污染而运量大的有轨运输方式。每天输送的人员非常的庞大,行车安全不但关系到整个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作,而且关系到广大乘客的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所以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的生命线和效益线。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化员工,应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不仅锻炼学生的安全意识,而且还能培养学生防范安全的手段。轨道交通行业所工作的环境是人流量较大的工作场所,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最近由于事件的时有发生,给在轨道交通行业工作的职工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在直接面对危险的时候是否有应对的勇气和应变的能力,这就靠自身平时的积累和锻炼。体育运动可以为学生提供各种应对的体育项目,短跑可以锻炼学生跑动的速度。跆拳道、武术等对抗性项目不仅可以锻炼学生应对事件的心智,而且还能有自救、救人、甚至制暴的能力。
(三)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对服务、客户意识的影响服务意识是指企业全体员工在与一切企业利益相关的人或企业的交往中所体现的为其提供热情、周到、主动的服务的欲望和意识,即自觉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的一种观念和愿望,它发自服务人员的内心。轨道交通行业一些工作性质也是属于服务的类型,例如:买票、检票人员,乘务人员,站台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等。服务无止境,树立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品牌需要所有员工优质的服务,不仅靠的是先进的技术,而且还需要高标准的质量、贴心的服务,这样轨道交通行业也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企业的发展。实用性体育教育对学生的形体礼仪教育非常适合轨道交通行业直接面对顾客的学生,例如,轨道交通乘务班、轨道交通运营班等学生,在教学的过程中加大了对学生的形体训练,塑造完美的体型,提升学生的气质,女学生有着亲和力的笑容,男学生有着阳刚坚毅的气质,都是实用性体育教育中形体礼仪教育的课程之一,也是其他专业课程所不能代替的。
(四)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对细节意识的培养“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成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成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对待小事、对待细节的处理方式往往也反映了一个人工作的态度。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项目,都不是看看就会的运动,不去亲身实践,不去练习运动技巧,是不会感受到运动的快乐和魅力。要想把运动做好,就要注重细节的提升,同样是篮球、足球都会玩,但是有的人玩不好,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细节,运动项目的细节很重要,运动技巧需要细节。在对抗过程中,对手的细微变化就会暴露战术的指向,处理好细节就会把任何运动项目玩得很好。这种锻炼学生细节的观察,细节的处理是锻炼学生走向成功的基石。
(五)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对协作意识的培养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首先是从学生团队进入一个新的职场团队,每一位职业人都在追求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然而个人的成功必须依赖团队的协作。单兵作战在当今社会是不可能实现个人价值的。在团队的协作过程中,需要培养自身的人脉资源,努力构筑自身职业发展平台的基础,学会与人协作是职业人的必修课。实用性体育教育使团队协作加强,这在体育运动过程中随处可见,也是最为常见的运动方式。通过体育教学中,学生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不仅使学生达到了强身健体、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的目的,还使学生的沟通能力增强、与人交往能力提升、主动并乐于与人合作、能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团队协作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都得到了提升。同时还增强了学生的责任感、信任感、自信感、去除羞涩感、孤僻感,满足了社交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自尊需要、团队合作中的价值,从“准职业人”迅速转换成职场人。
(六)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对竞争意识的培养竞争意识,是一种提高自身素质、激发自我潜能的动机形式,在这种竞争的环境中,个人为了取得好成绩而与别人展开竞争,通过竞争能够锻炼人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心理素质。有竞争意识的员工,才会有斗志,才能奋发图强,实现自己的理想。竞争是不甘落后,追求卓越的表现形式;竞争,使个人完善,使群体上进,使社会发展。作为轨道交通行业的企业员工,必须懂得入职竞争、岗位竞争、服务竞争,生存的竞争压力无处不在,其实,发展的竞争也是无处不有的。竞争需要良性循环,需要有竞争的原则,不能是嫉妒、打压等一些非正常竞争手段。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可以对竞争的原则进行约束培养,实用性体育教育可以锻炼三大竞争原则:公平竞争的原则、目标递升的原则、竞争与合作的原则。首先,要选择合适的竞争对象,选择过低的竞争对象对自身的提高不仅没有好处,还使自己进入到自我满足的误区。其次,保持竞争的自信心和持久性,这个非常重要,那种好高骛远的竞争方式不仅打击竞争的自信,而且竞争也不能保持长久,必须要循序渐进。最后,竞争、提高永远离不开合作,汲取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成为竞争的强者。
(七)职业实用性体育教育对学习意识的培养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时代,是知识日异月新的时代,不学习就意味着退步,学习的意识培养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既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学会学习的方式方法,才能把握住时代的脉搏,不至于成为流沙,被时代的洪流所抛弃。现如今,我国轨道交通行业飞速的发展,学生进入企业需要的知识是前所未有的,这需要其增加新的学习知识的方法,—不会就要问。不耻下问,远自孔夫子以来就是我们的美德,无需担心其他员工会讥笑你。学生在体育锻炼的过程中如果仅仅靠教师教的一些锻炼方式方法是不行的。课堂教学的时间是有限的,课外锻炼是学生真正的锻炼课堂,体育运动的原理是相通的,体育教学的课堂教学教会学生运动的原理、锻炼的原则,让学生自己制定锻炼的方式方法,这样学生脱离了课堂教学依然也能进行身体锻炼,并且能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运动处方、锻炼标准、运动方式方法,为终身体育运动打下基础。这种学习意识培养使学生受益终生,也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创新能力、自我审视的能力。
二、总结
教育性研究论文范文3
关键词:语文;阅读教学;研究性学习
在当今信息社会,阅读是获取信息和更新知识的基本途径,我们必须掌握有效的阅读方法,才能提高学习效率。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课程改革中坚持关注学生作为“整体的人”的发展,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寻求个人理解的知识建构和创建富有个性的校园文化,提出了“研究性学习”这一学习方式。
一、在语文阅读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性
1. 从学习目的看
接受性学习阅读教学法过分强调接受和掌握,冷落和贬低了发现与探索的重要性,使学生学习从学习书本知识变成了接受书本知识,阅读的视角也仅在对课文表面意义的梳理和对基础知识的练习上,忽略了阅读的真正意义。而研究性学习阅读教学法却从尊重学生学习的精神需要出发,以问题为引导,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学生主体意识和探索精神,积极启发学生独立思考,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阅读过程中。
2. 从学习内容看
接受性学习阅读教学法使学生囿于课堂,将课堂当做世界;而研究性学习阅读教学法则将视线投到课堂之外,将世界当做课堂。在目前的社会,教育不应该去营造纯粹的书本课堂,而应该给学生提供宽松、和谐、自由的学习空间,充分张开自我情感想象的翅膀,慢慢去感受人类文化精神的熏染,逐渐打开自己的心智之门。
3. 从教学目标看
接受性学习阅读教学法只注重培养学生对课堂讲授知识的背诵、理解、掌握和复述的能力,将阅读定位在应试上,至于阅读中的文学熏陶、文化价值、审美教育、情感培养、人格完善以及灵感、顿悟、直觉等诸多涉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因素则通通抛之九霄云外,带之而来的是生硬的“科学训练体系”和刻板的语言思维逻辑体系等错误倾向。研究性学习阅读教学法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帮助学生养成批判的意识、独立的精神,从而发展思维、认识世界,获得审美体验。
4. 从师生关系看
接受性学习阅读教学法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宰一切,决定一切,一切以课本为准,一切以教师为准,教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即使搞点提问,也仅是点缀,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传授者,教学中的主角,学生只是知识的接受者,教学中的配角。教师只是学生阅读的引导者、合作者、促进者、激励者、咨询者、参与者,学生是知识的发现者,是审美的主体,也是教学中的主体。师生在双方即有的知识、经验的相互沟通基础上发现和解决问题,由教师来引导学生学习,使学生真正自主地获得知识。
二、在语文阅读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基本原则
1. 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原则——培养问题意识
如果说传统接受性学习阅读教学法的教学目标更多地在于解决问题,那么立足于终身教育的研究性学习阅读教学法,则并不在乎解决了多少问题,而着眼于“激发”了多少问题。教学不再是一次性地解决问题,而只是通过暂时的解决问题来激发学生深层的“问题意识”,这样不仅培养了他们对问题的“处理”能力,也使他们在“处理”的过程中学会合作、学会共享资源。
2. 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过程原则——阅读的动态生成
以培养问题意识为指导原则的研究性学习阅读教学法,意味着这种教学将具有动态的生成,教学不再是将教师预先设计的属于教师知识范围内的知识图景静态的、按部就班的传输给学生,而是要在以问题为导向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并提出较为复杂、更为深层的问题,并利用问题刺激学生的学习活动,并鼓励学生尝试各种问题的解答,使师生参与到深层次的、充满问题的教学情境的创造性建构中去。动态的、生成的教学意味着教学对师生而言永远充满着超乎预设之外的诱惑力,一种源自师生思想的诱惑力,它永远是对教师和学生的知识和智慧构成挑战,并且随时召唤着师生的智慧和创造力,使师生的潜能在富于挑战与激励的教学情境中不断释放。
三、在语文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方法与策略
1. 以学生为主体
著名心理学家林崇德说:“教师的教为的是学生的学。学生的学习是有对象的,有内容的,这就是学习的客体。谁来学呢?学生。学生必然是学的活动的主体。”从学习的过程看,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学生只有通过自己的学习,才能把人类的文明成果转化为自己的精神库存,才能把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智力和能力。
2. 学生自读与教师点拨相结合
教师的点拨可以是一般方法的指导,也可以是具体问题的解答;可以在学生自读遇到理解障碍之后,也可以在遇到疑难之前。例如,我在教《祝福》一课时,有这样一个问题:“小说为什么取名‘祝福’,改作‘祥林嫂的故事’行不行?”我当时估计此问题较难答得全面,就先作提示:请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思考。结果学生大致能理解:小说之所以取名“祝福”,从形式上看,故事起于“祝福”,结于“祝福”,中间一再写到“祝福”,情节的发展与“祝福”有密切关系;从内容上看,“祝福”事件直接导致祥林嫂精神崩溃,是“祝福”杀害了祥林嫂,取名“祝福”,能突出反封建礼教的主题。如果改作“祥林嫂的故事”,就没有这样的效果了。
总之,教师必须要注意培养学生自己提出疑问、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教师的点拨只发挥参与讨论和提供参考意见的功能即可。
参考文献:
[1]张孔义.语文研究性阅读教学的探究[J].教学月刊,
2003(1).
[2]王尚文.语文教学对话论[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4.
教育性研究论文范文4
我国继续教育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才正式引入“继续教育”这一概念。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大学才开始开办正规化的继续教育,特别是一批研究型大学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短短30多年的时间里,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虽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在办学定位、办学模式、办学机制、质量保证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1.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办学定位缺失
我国研究型大学定位于产生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培养高层次精英人才为目标,因此对传统意义上的普及化教育层次、非全日制、社会影响较小的继续教育不重视,在整个办学系统中处于可有可无的边缘地位。从已经公布的大学章程来看,只有小部分研究型大学比较重视本校的继续教育,作为社会服务的一个窗口和桥梁。但遗憾的是绝大部分研究型大学根本没有提及继续教育,对继续教育的办学定位缺失。
2.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办学模式亟待转变
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仍主要以学历教育为主,在办学模式上缺少特色,同质化严重。培养模式上仍以应试教育为主,缺乏对业余成人学习特点、心理、职业等方面的研究,在专业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方面更多的是复制研究型大学全日制教学体系,不能很好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对于非学历教育,则处于比学历继续教育相对更次要的位置,同时由于办学历史较短、经验不足、理念滞后、模式僵化,导致在具体实践中,缺乏有效的项目策划、市场开拓和质量控制能力,办学质量和品牌参差不齐,市场影响力不大,效益不显著。同时,研究型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往往垂青于经济管理类,针对市场热点进行开发和运营,而不是结合研究型大学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点开发引领社会进步的高端培训项目。总体而言,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的以学历继续教育为主并且特色不明显、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乏力的现状,已经不适应于社会经济形势的总体发展和整体教育体系的变化,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办学模式亟待转变。
3.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的办学机制尚需优化
研究型大学的继续教育有别于全日制教育的最大区别就是市场化属性更强。研究型大学开办继续教育,必须责权下放,以学院为主体,充分调动各个办学实体面向市场的积极性,机制相对灵活,自负盈亏,全成本核算,强化产值导向和效益导向,推动继续教育做大做强,形成核心竞争力,赢得社会的认可,塑造品牌形象,才能形成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总体而言,目前高校继续教育运行机制虽然已经呈现“半市场化”的状态,但主要还是依附于普通高校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忽视了继续教育面向市场的创新,以至于继续教育的管理、规划以及资源配置手段的计划性气息较为浓郁,而市场化特色薄弱。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要发挥潜力,办学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4.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待完善
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导致在质量保证上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方面,随着整体宏观形势的发展,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现状,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招生形势日益严峻,入学门槛越来越低,生源质量的降低和生源数量的减少,加之研究型大学很少在继续教育上的投入,导致在教育质量上的滑坡。另一方面,继续教育片面地依靠品牌运作,过度地依赖市场行为,单纯追求数量增长、盲目扩大办学规模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但直接后果就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严重滑坡。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要建立稳定、持续的质量保证体系,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
二、研究型大学开展继续教育的争论
继续教育是研究型大学在创建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但是在高等教育大规模扩张之后,学历继续教育的“补偿性”功能进一步削弱,围绕研究型大学开办继续教育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争论和分歧。争论主要集中在价值、模式、层次、质量和机制几个方面。
1.价值的争论:要还是不要?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关于研究型大学是否开展继续教育的问题出现了不同的观点,很难得到一致性的回答。研究型大学的继续教育似乎沦为了“鸡肋”。一方面,从宏观导向上看,国家在创建学习型社会过程中,研究型大学通过开办继续教育,对推动全社会的终身学习的确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可以为其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获取一定的政策支持。从微观现实来看,继续教育,无论是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还是自学考试或者函授教育都有一定的成长历史,一旦停止办学,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和困难,如人员安置、资源利用上存在多元化的利益诉求等;同时继续教育在产生了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研究型大学办学经费上的不足。然而另一方面,由于继续教育面向市场办学,在办学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矛盾往往会被扩大化,受到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同时由于目前继续教育以学历教育为主,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数量上甚至超过了全日制学生。学校内部出现的不同声音,导致学校管理层对是否继续开办继续教育产生了疑问,也就是“举办继续教育的价值何在?”
2.模式的争论:学历还是非学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学历继续教育的“补偿性”功能进一步削弱。与此同时,非学历继续教育的作用却日益显现,并且形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教育市场,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顺应这种趋势,国内清华大学率先停止了学历继续教育,继而转型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清华的例子促使国内其它研究型大学,特别是985高校普遍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是否还需要举办学历继续教育?为什么不可以走清华大学的路子,转而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通过转型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可以解决原来开展学历教育的人员问题,同时也避免了由于发放学历学位所产生的校内疑虑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型大学开始走转型发展之路,也就是从发展学历教育转向发展非学历教育。但是由于历史、观念、体制、机制等诸多问题,转型之路并非一帆风顺,遇到了一些阻力和困难,继续教育的办学模式究竟路在何方?
3.层次的争论:大众化还是高端?目前,研究型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对象是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相对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精英标准,属于大众化层次。因此在校内就会有一种论调,学历继续教育降低了研究型大学的层次,应该退出学历继续教育,转而从事非学历继续教育。又由于研究型大学重在学术研究、发展科学、培养高层次人才,相较于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通常具有学校规模大、学术层次和师资水平高,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和效益较好的特点。因此,许多人认为研究型大学应该充分利用这些特点及优势,提高其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层次,尤其要注重开展高端培训。但是所谓的“高端”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界定,目前仅仅从学费高低、教育对象的社会地位等方面来加以区分。
4.机制的争论:体制内还是市场化?继续教育面向市场办学,市场的作用会传导到教育的过程中,要求机制上相对比较灵活,但是研究型大学作为体制内的事业单位则要求相对稳妥,矛盾因此产生。一方面,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从国内研究型大学的实践来看,如果继续教育办学单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来要求,则相对办学规模较小,效益不明显。而继续教育办学单位作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则机制相对灵活,办学规模相对较大,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然,也存在着研究型大学的继续教育过度市场化的问题,也就是全部采用市场化运作继续教育,导致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变成了单纯的创收,教育质量低下,在继续教育行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所以矛盾就出现了,在体制内办继续教育还是面向市场化办继续教育?
5.质量的争论:精英标准还是社会标准?任何质量的评价和保障都要基于一定的质量观和质量评价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变化,相应的人才质量观及继续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针对继续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的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精英标准,即仿照全日制精英标准来衡量判断继续教育质量;另一种则是社会标准,即用具有较强职业性、实用性的社会标准来衡量继续教育质量。由于继续教育授课对象大部分为从业人员,因此在授课内容上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基础性,和全日制学生相比,缺少了系统性、专业性和创新性。在质量保证体系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果按照全日制精英标准、一元化的质量体系来看待继续教育的质量,无疑有所欠缺。因为继续教育采用的社会化的质量保证体系,更加注重“因材施教”,更加突出实践特色。
三、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转型的思考
美国大学继续教育联盟认为“大学继续教育是普通高等教育的延伸和补充,是一种创新的教育形式。大学继续教育的核心价值是创新,是对不断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和学员需求的创新性的回应”。在我国,研究型大学开展继续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然而如何处理好转型之路上的种种矛盾和争议,也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1.明确继续教育的定位和发展路径。研究型大学需要明确规划本校继续教育的发展,明确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从指导思想上、办学理念等顶层上进行设计,使得具体的办学单位在实践中有章可依,持续发展。现代大学的继续教育作为大学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维系和改善大学与社会关系的重要环节,大学应把继续教育纳入现代大学的总体发展规划,使得继续教育成为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动力,成为重塑现代大学自身形象的标志之一。在国内,如北京大学就专门制定了《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明确了北京大学继续教育今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发展方向。这个规划虽然不可能解决全部争论,但是明确了继续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解决了校内的一些争论,为继续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有利于继续教育做大做强和转型发展。
2.以信息化整合继续教育教学模式。继续教育的对象大多为从业人员,工作压力大,为了工作的提升或者新岗位的需要进行充电,面临着工作、家庭和学习之间的诸多矛盾。现代信息技术为开展继续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要用现代信息手段整合现有的夜大学、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函授等多种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建立学习平台,强化学习支持,克服网络教学存在的劣势,推动基于互联网与面授学习的混合型教学模式,提升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目前全国67所研究型大学的网络学历教育已为继续教育提供了基础和平台,但我们还需要整合不同类型的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更新教育观念,推动继续教育体制变革等,塑造在线继续教育的品牌和形象。同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非学历继续教育中的应用。如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组建了一个虚拟的“伯克利继续教育在线”,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教育技术,使学员能随时随地学学开设的课程或项目。“伯克利继续教育在线”整合了大学专业院系的课程,同时也将学院开发的继续教育项目通过在线教育的形式呈现给学生。如国内清华大学从2005年开始,与国家发改委合作共同组织实施了“中国创新成长型企业自主培训体系建设(521)工程”,目前用户单位近1500家,参加培训和受益的学员超过300万人次。2007年,与国务院办积极开展合作,针对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实际需求,研发并推出了清华军队转业干部网络学堂项目,在线学习人数近万人。当然,和在线教育市场相比,高校的在线教育培训的市场规模较小,发育尚不成熟,还需要有一个不断培育培养的过程,日积月累,厚积薄发,逐步形成高校的在线继续教育模式。
3.以市场化推进继续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市场必须成为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办学当中重要的元素,一是市场的需求导向性强化了大学对大学继续教育的引导,提升了大学继续教育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二是市场的竞争性提高了大学继续教育与市场之间相互选择的效率,也进一步激活和扩大了社会对大学继续教育的办学层次和办学空间;三是市场的价值性既是大学继续教育竞争的基础,也体现了大学继续教育对社会的现实贡献。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必须紧密结合市场需求,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办学单位和校内学术支持单位的积极性,推动规模的扩张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市场培育的思想加大对项目,特别是非学历培训项目的投入,逐步拓展市场;以市场化手段加强对继续教育办学单位品牌的营销,提升继续教育办学的美誉度和关注度,形成市场的良性循环。当然,以市场化手段推进办学模式的改革并不是单纯只注重市场,而是要市场驱动、质量优先、管理规范,逐步形成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合理结构,整体推动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4.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向学历、非学历并重发展。学历继续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的一种补偿教育手段,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面临新的形势,学历继续教育在不同的细分市场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在一些教育基础较好的沿海发达地区,学历继续教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萎缩,所以学历教育势必要变化。但是不同的高校,由于所处的区域不同、优势学科不同、学校的定位不同,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研究型大学继续教育从学历继续教育为主向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并重转型。针对不同的研究型大学,学历和非学历所占的比重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略有不同。在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阶段,可以从相对较为容易的、具有一定资源优势的考前辅导等项目开始运作,逐渐积累经验,拓展多元化的办学项目。在转型的过程中,要注意转变办学理念,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项目研发,塑造培训品牌等,在市场的洗礼中逐渐提高办学层次。
教育性研究论文范文5
内容提要:荷兰的社区矫正与恢复性司法实践活动,类型多样,效果显著。而社区矫正与恢复性司法的结合,对保障社会安全很有助益,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荷兰社区矫正的法律框架
“社区矫正”是指处以具有非拘禁性质的处罚措施,在英美法系国家,包括缓刑令、社区服务令、附条件不以及附条件不执行监禁刑判决。犯罪人留在社会上,受一定期限的监督,并有义务遵守判决所附条件。判处犯罪人遵守一定条件,往往是为了治疗和矫正犯罪人的缺陷,如药物或酒精成瘾、无家可归、没有工作等。在荷兰刑事司法制度中,社区矫正既可对成年人判处,也可对未成年人判处。
(一)对成年人的社区矫正
2001年以来,对成年人可以判处的社区矫正有两种类型:为社区提供无偿劳动与教育刑。“为社区提供无偿劳动”,即社区服务令;教育刑始用于未成年人,后出现主要为成年人设计的教育刑项目,如“酒后驾驶课程”。但对成年人判处的社区矫正类型主要还是社区服务令。
为社区提供无偿劳动的项目由缓刑局管理和组织,但不得与正常社会工作发生竞争。犯罪人所做工作必须有用、有必要且有意义,服务于公益目的,只是这些工作因故一直未做,如修缮公园和街道陈设、疏浚排水沟渠、修剪林木、翻新社区中心和儿童看护中心等。社区矫正可由法官判决,也可由公共检察官裁处。
法官可判处的社区服务令,最长时限为240小时,教育刑最长也为240小时。对于所有犯罪,凡可处拘禁刑、可处罚金刑的犯罪人,均可处以社区矫正。社区服务令与教育令可并处,但两者相加,最长不得超过480小时。
未执行社区矫正的,易科拘禁刑,每2小时社区矫正折抵易科拘禁刑1日。若公共检察官认为犯罪人未执行社区矫正,便有权命令执行易科拘禁刑,但应向犯罪人发出易科拘禁刑执行通知令:犯罪人如有异议,可将之提交法官审查酌定。若公共检察官认为犯罪人因自身责任以外的原因而无法或不能执行判决的,也可为犯罪人选择另外的工作项目。但公共检察官无权变更法官判处的工作时数。
为使犯罪人免于受到,公共检察官可与犯罪人达成“结案交易”,但仅限于法定最高刑为6年监禁刑的犯罪。以结案交易处理的案件,检察官可裁处社区矫正,最长时限为120小时。
(二)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
荷兰的社区矫正,始自未成年刑事司法。1981年,针对鹿特丹市青少年到处乱涂乱画与流浪不归,启动了“替代”项目,要求青少年作案者修复被损害的物品。这一项目很快在全国推广,适用于12岁至18岁的犯罪人。未成年人参加“替代”项目是自愿的,若已完成应做工作,便可不被。①至2005年12月,全国每年适用“替代”项目的案件总数为13,000例,在数量上已成为适用于未成年人的最主要的社区矫正类型。
社区服务令与教育令也适用于未成年人,判处方式与成年人相同,但时数最高分别为200小时,若社区服务令与教育令并处,则最多不得超过240小时。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可以是修复因犯罪而造成的损害。这比为社区提供无偿劳动更具体、更有侧重。
法官判处的100小时以下的社区矫正,必须在6个月之内完成;100小时以上的,则应在1年之内完成。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完成社区矫正的期限,也可由公共检察官予以延长。公共检察官也可对未成年人裁处社区矫正,作为不的条件,但检察官裁处的社区矫正最长不得超过40小时,并应在裁决下达后3个月内执行。
(三)统计数据
2004年被处社区矫正的成年人总数为52,530人,其中,检察官裁处的为14,290人,法官判处的为38,240人。这占当年荷兰所有法官与检察官所处刑事处罚总数(460,573人)的十分之一强。
2004年有11,274宗未成年人案件使用了“替代”制裁;由公共检察官裁处社区矫正作为不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有12,391宗,由法官判处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案件有8,052宗,②上合计31,717宗,占2004年所有未成年人犯总数的三分之二强。而2004年,法官对未成年人判处的非社区矫正刑罚仅有2,909宗,公共检察官裁处的金钱性制裁(monetarysanctions)仅有2,479宗。
(四)组织与监督
公共检察官负责所有社区矫正的执行,但已有社区服务项目与教育课程的管理则由其他组织负责。对于成年犯,荷兰现有三大缓刑机构即缓刑局、救世军③与成瘾犯罪人缓刑机构,负责提供工作与培训场所,并对犯罪人是否参加并完成社区矫正的情况予以监控。针对未成年人的“替代”制裁,由警察提出,公共检察官监督,国家“替代”制裁协作官执行。未成年犯的其他社区矫正则由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青少年缓刑”官筹备、组织与监督。
被判处的社区矫正执行完毕以后,上述机构向公共检察官提交完成通知书;若犯罪人不参加或未完成被判处的社区矫正,上述机构将向公共检察官提交不参加或不完成通知书,并在随后对未参加者与未完成者执行易科拘禁刑。
二、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
近来一项研究④对成年犯社区服务令的效果进行了调查分析,调取了以下三组犯罪人群的数据:从未参加任何项目的人、接受了面试但从未完成社区服务令的人、已完成社区服务令的人。2002年以来,在这三类人中,已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数量最多,在2003年和2004年均有近75%的社区服务令得以完成。当社区服务令作为结案交易方式被犯罪人接受后,其完成率比法官判处社区服务令的案件还高。犯罪人接受社区服务令作为结案条件、社区服务令的执行比较迅捷、犯罪人群易置于工作项目中等,都是其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
在社区服务令的成败因素、犯罪人的特性等方面,研究的结论是:(1)被判处社区服务令的犯罪人,84%为男性,16%为女性,尽管男性占绝大多数,但女犯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高于男性;(2)能够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不能完成社区服务令的人,平均年龄略高;(3)有工作、有家庭或伴侣因而具有社会责任的犯罪人比独身、无业者,更有可能完成社区服务令;(4)酒精成瘾不影响社区服务令的完成,但硬性⑤成瘾可使不能完成社区服务令的风险提高50%;(5)身体疾病与精神疾病使不能完成社区服务令的风险提高;(6)重犯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低于初犯;(7)酒后驾车犯罪人与简易审犯罪人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最高,其中酒后驾车犯罪人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达86%;简易审犯罪人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则高达90%;(8)小额盗窃犯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较低,约为62%;(9)此前被处社区服务令并已完成的犯罪人,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高于此前被处社区服务令但未完成的犯罪人;(10)与此前未受拘禁刑的犯罪人相比,此前多次被判处拘禁刑的犯罪人,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的情况要差一些。而从社区服务令内容来看,社区服务时数越多、必须完成社区服务的期限越长,则不能完成社区服务令的风险越高。
犯罪人能成功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最重要因素是参与劳动力市场;使社区服务令不能完成的最重要因素是硬性成瘾:“最易完成社区服务令的犯罪人群是那些未曾遭遇到与法律相冲突的麻烦、有稳定工作或正在求学的人群,以及作为结案交易的条件而裁处的社区服务令”。⑥这类人群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高达96%。但是,即使是那些没有工作、硬性成瘾、有重新犯罪史而社区服务令的完成比例最低的犯罪人群,其完成社区服务令的比例亦达41%。可见,社区矫正项目监督者的作用很重要,如果他们能经常性地激励犯罪人努力工作,犯罪人就能够完成社区服务令。
三、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令
自1981年启动“替代制裁”以来取得的成功,激发了人们继续拓展社区服务令的热情。1989年,荷兰刑法典规定了社区服务令。至今,用于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社区服务项目已无本质区别,差异仅体现为最长期限不同。在未成年刑事司法领域,最值得研究的是教育令。针对未成年犯的教育令的判处数量一直在稳步增长。
教育令是指判处犯罪人必须参加一项教育项目,对未成年犯判处的时数最长为200小时,但绝大多数教育项目都远少于200小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必须与未成年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性质或致罪因素具有本质关联;(2)必须对所实施之罪给予明确关注;(3)激励犯罪人提高社会交往技能,帮助其在未来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4)使犯罪人的行为发生改变,帮助未成年人有积极的社会表现。教育令应针对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原因对犯罪人施加个别化影响。目前荷兰已有的教育项目种类丰富,既有全国性的项目,也有地方性的项目;有的侧重教育与认知技能的培养,有的侧重社会交往和实践技能的培训,譬如对如何在应聘面试中举止得当进行培训。另有重返学校项目,方便改变职业之需。与犯罪性质及致罪原因有明确而密切关联的教育项目有:(1)性教育课程。通过性教育与培训强化未成年犯与异性进行正常交往的能力。(2)聚焦被害人项目。目的在于提高青少年犯的被害人意识,帮助他们避免在未来成为犯罪的被害人。(3)“使用与犯罪”项目,针对因使用成瘾物质如酒精和其他非法而实施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犯罪人。在鹿特丹,有两种“使用与犯罪”项目,一种专门针对酒后实施暴力的犯罪人,课程时长为28小时;另一种针对轻罪犯罪人,时长为20小时。(4)为辍学者与无业犯罪人提供日间活动的项目。该项目种类繁多,可为犯罪人创造一个激励环境,使他们重拾教育、习惯工作与休闲的标准生活节奏,强化社会交往技能与实践技能。
近三年在阿姆斯特丹,社区服务令的判处数量十倍于教育令,为2000比200。但教育令在减少累犯方面比社区服务令更为有效,被判处社区服务令的犯罪人群重犯率为25%,而被判教育令的犯罪人群重犯率仅为15%。⑦
四、刑事司法中的犯罪人、被害人与社会
违规范的犯罪人会与社会形成紧张关系,这一紧张关系依犯罪的性质以及被其违反的规范的重要程度而轻重有别。犯了罪的人是否仍信守社会共同体希望维系的社会规范?从规范的视角,犯罪人已与社会拉开距离,甚至因实施他不允许别人实施的行为而凌驾于社会之上。但犯罪人仍与社会保持多种联系:仍为社会的成员,拥有家庭、恋人、同事,或为某学校的学生等。因此,犯罪被发觉后,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主要是一个规范性问题,即在何等情况下会认为犯罪人又成为可受平等信赖、享有平等机遇的“我们中的一员”;为了弥补他已犯下的罪错,他应当做什么,他本应做什么。
传统刑事司法认为,犯罪人应受刑罚之苦;待其服刑以后,再重新接纳他,恢复其平等权利,令其成为受到同样尊重的公民。这正是报应主义的要求,即要求犯罪人承担应尽义务,对其施加刑罚,判处监禁刑。然而,犯罪人在监狱中服刑期限越长,释放后就越难重新融入社会,也越难重新适应自由社会中的生活。信赖问题,是释囚在社会交往中面对的最突出问题。他们很难找到工作,很难形成新的稳定的社会关系。
传统刑事司法无法在犯罪人与社会之间重构规范性信任,在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方面效果不好。而社会活动者之间的规范性信任正是所有具有融合性、富有成效、可成功构筑的社会关系的基石,因为每个人的社会意愿都由“诚信”(goodfaith)主导着。被动接受刑事诉讼与惩罚的犯罪人想尽一切办法减轻责任、减轻刑罚,这不利于信赖关系的重建;但即使犯罪人承担所有责任,并因之被判长期监禁,当他获释后,信赖与诚信问题仍会对其社会交往产生困扰。长期监禁刑的副面影响很大。
刑事诉讼程序为犯罪被害人提供了“边际角色”(marginalrole)。刑罚并不能满足被害人,也不能令他有安全感,他可能始终不明白为何犯罪人对他下了手。除非被害人从犯罪人那里得到确切的答案,否则,被害人将一直处于焦虑状态,甚至形成精神创伤。了解犯罪背景,尤其是从犯罪人的角度了解之,会对刑事被害经验的“结束”有很好效果。犯罪人还可通过各种形式补偿因其犯罪所造成的痛苦与损失,对犯罪后果予以补救。被害人无以言表的焦虑与恐惧,会使被害人与“他们的”(their)犯罪人长期尖锐对立,而实际上双方本有可能和好。
五、恢复性司法
“恢复性”的含义就是指刑事犯罪实施以后赔偿损失、恢复良好社会关系;对已致损害积极进行弥补与赔偿则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核心。就结果而言,“恢复性司法是指通过修复犯罪已致损害、以实现司法正义为目的而发起的每一项活动”。⑧修复犯罪造成的损失、对犯罪造成的恶害以向善的方式进行处理,便是恢复性司法追求的结果。而就过程而言,“恢复性司法是因一具体犯罪而关涉到的各方当事人如何处理犯罪善后及其对未来的意义而提出解决对策的过程”。⑨
(一)主要程序
修复损害、补救恶害的目的在于令已知犯罪人承担受道德谴责的义务。当然,在犯罪尚未查清、犯罪人未知的情况下,赔偿被害人、弥补其因犯罪而致损害的义务自然落在国家机构肩上,这些机构必须履行其对被害人的支持与关切。
(二)被害人——犯罪人和解
“被害人——犯罪人和解”(VOM)或称“被害人——犯罪人和好”(VORP)项目,是恢复性司法的主要实践活动,它将被害人与犯罪人带到一起,由独立调解者主持解决犯罪善后问题,补救与赔偿犯罪所致损害,修复各方关系。
在荷兰,未成年犯必须参加和解项目。但其参与是自愿的,而且,恢复性调解会仅对那些承认犯罪基本事实、愿意直面犯罪、补偿恶害、修复损害、承担责任的犯罪人开放。被害人有权拒绝参加。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和解结果可以是口头协议,但一般采用书面协议,载明犯罪人承担的责任如补偿犯罪所致损失、修复损害、赔偿被害人无法修复的损失等。这些协议常被带人传统刑事司法程序中,由法官对协议予以允准。
(三)被害人、犯罪人与社区会议
“与犯罪相关的各方当事人”并不仅仅指被害人与犯罪人。对如何处理犯罪感兴趣的还有社区。犯罪对社区亦造成损害,社区代表也需要参加到恢复性司法程序中来。“家庭或社区团组会议”(familyorcommunitygroupconferences)是恢复性司法的另一主要实践活动,使社区代表有机会参加到恢复性司法程序之中。
在社区矫正的背景下,恢复性司法实践活动吸纳社区代表参加,将更为广泛的人员涵括进来,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家庭团组会议除被害人与犯罪人参加以外,双方的家庭成员以及愿意参加的“重要他人”(significantothers)如亲朋故友等都受邀参加,共同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如何帮助被害人与犯罪人妥善解决犯罪善后问题等发表意见,展开讨论。第二,社区团组会议不仅对家庭成员开放,还使重要社区成员如教师、体育教练、牧师等参加进来。只要是被害人或犯罪人的熟人,对犯罪背景以及犯罪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有所了解的,均可参加。社区团组会议人数可以很多,但会议主持者的作用保持不变,只是若参会的人数越多,主持者的任务便越复杂,对调解者的要求也越高。第三,召开家庭或社区团组会议的目的在于就犯罪善后达成具有共识性的解决方案,这与仅在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一对一”调解相比,所达成的协议更具综合性,可能包含犯罪人以外的他人的义务,譬如在未成年案件中,调解协议可能包含其父母的义务。
(四)正式与非正式的社区代表
社区成员并不只是指“非正式”代表,即在国家机构或组织中没有正式地位的参加者。在荷兰,针对未成年犯的“家庭团组会商”的法律制度规定参加者中需要有一名警官、一名青少年权益保护者和一名社会工作者。他们每人均具有正式的身份,代表不同机构、组织或社会的利益,参与会商讨论。社区正式代表的参与,可以建设性地使用机构资源,使机构可以处理冲突、认识犯罪背景、掌握致罪原因类型。
(五)通过恢复性会议而提升社区矫正
荷兰的研究表明,在由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社区服务令、强度大的教育课程、监督严格的缓刑,均属于较具有效性⑩的制裁类型。(11)而当对犯罪人个人具体问题给予更加个别化的关注时,效果更佳。总之,有助于提高效能的因素主要有:(1)否定性处罚与肯定性处罚相结合,对好行为给予肯定与鼓励;(2)犯罪与制裁之间具有清晰的联系;(3)视犯罪人为有能力做出合理反应、可以给予教导的正常人;(4)重视并阐明处罚理由和处罚意义;(5)在处罚者与被处罚者之间建立有影响的关系。
在荷兰刑事司法框架中,具有积极性意义的社区矫正仍置于“刑罚”名义之下。但社区矫正属于崭新的制裁措施,它不因施加痛苦而判处,其目的在于社会建设性,以推定犯罪人同意自愿受此制裁作为基本条件。这一推定完全不同于传统刑罚,因为传统刑罚无需犯罪人的同意,而以机构的意志强制性地判处。
在荷兰,人们对运用恢复性司法实践使被害人与犯罪人达成恢复性协议(restorativeagreement)的兴趣愈益浓厚。但以和解与会商为代表的恢复性司法实践与社区矫正有何关系?适用社区矫正时,对犯罪人的自由给予一定限制,但犯罪人仍留在社区,该社区的正式或非正式代表对社区矫正的执行予以协助。这就可以避免拘禁刑所产生的隔离与疏远感。在对未成年犯社区服务令进行的研究中发现:近一半未成年犯与其曾经服务过的组织一直保持联系,其中以非正式方式进行联系的,占34.6%;13.7%的未成年犯继续留在那里作义工。为未成年犯提供工作场所并接纳他们留下工作的人中有85%报告这些当事人有令人肯定的表现;12%的人认为他们对犯罪人的印象更好了。(12)这表明社区矫正具有拘禁刑在结构上所缺少的融合性潜质。
在社区矫正中,被害人的地位并不重要,但针对青少年的“替代制裁”是一个例外。在过去,替代制裁官也很少组织被害人与犯罪人和解,主要还是以警官为主导;自恢复性司法活动开展以来,替代制裁官在和解与会商方面都受到培训。因此,尽管“替代制裁”在本质上仅具有部分恢复性,并不召开被害人——犯罪人和解会议,目的就是修复犯罪所致损害,然而,“替代制裁”项目的发展趋向将更加具有恢复性特征。对未成年人使用“替代制裁”,即意味着父母的知晓和参与,并同意使用替代制裁。
将恢复性司法与社区矫正联系在一起,可将重要的社区成员、父母、朋友、教师、社会工作者、青少年权益保护者等吸纳进来,对犯罪所致损害以及如何弥补恶害进行充分讨论。而被害人获得参加整个过程的机会,可以讲述其感受。参加恢复性司法活动的正式代表可向其他参加者告悉现有社区矫正的各种类型,可以帮助犯罪人选择与犯罪性质、犯罪的个人背景与社会背景以及犯罪对被害人和社会所致后果最为适合的项目。若犯罪人经济条件不好,无法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则可选择有偿劳动,通过一定时间的劳动以劳动报酬赔偿被害人。
令社区代表参加到设计或选择具有高度个别化的社区矫正类型,不论对于正式社区代表还是非正式代表,都暗含会商模式(conferencingmodel)。当然,在某些案件中,仅有被害人与犯罪人参加和解会议可能更为妥当,更加可行,所达成的协议中可以包括社区矫正。
首先,发动那些可予犯罪人以积极性、规范性、有效性影响的家人与亲朋好友来影响犯罪人。家庭成员与亲朋好友对儿子、女儿、友人实施的犯罪亦感震惊,也受伤害,如果将这种痛苦与犯罪人面对面表达出来,其所传达的对犯罪人的道德谴责十分强大,远大于法官判决所承载的道德谴责。如有被害人参加,他们可以更加生动而直观地描述犯罪对他造成的恶害,这比检察官在法庭审理阶段所做陈述更令人信服。这种面对面本身就已属于制裁犯罪人的一种方式,而且通过更多地了解犯罪人的背景和历史,有助于选择最为恰当的犯罪反应方式。恢复性协议的设计可以用来满足被害人、社区与犯罪人的特定要求和利益。恢复性协议含有损害赔偿、为社区劳动和接受教育的内容。因此,将犯罪人的亲友纳入恢复性司法活动中,不仅含有道德伦理意味,还有功能性与工具性之需。正如最著名的恢复性司法倡导者博瑞斯威特所言:“与刑事司法制度相比,故交至亲能以更加强烈、更加敏锐、更具推动力的方式促使犯罪人自觉自愿不再重新犯罪”。(13)围绕犯罪人周围的“关爱社区”(communityofcare)可以帮助犯罪人执行恢复性协议条款,帮助他成功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通过与围绕犯罪人周围的“关爱社区”共同承担社会“控制功能”,可以避免将犯罪人转人另外一个世界,即犯罪人成为被调查的对象,受到法律专业人士的控制。此时,对犯罪人最“重要的他人”变成心理学家、精神病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传递给犯罪人的“自我形象”便是具有“犯罪人身份”(criminalidentity)。“犯罪人身份”意味着人们认为这个人会一直犯罪。其风险是:犯罪人改变其原有生活的权利被剥夺,他只能与法律专业人员相周旋,逃避自己的责任。(14)
和解与会商可以激发犯罪人承担责任,激活其亲社会倾向,犯罪人可从罪错中汲取教训,可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可在社会中重新赢得尊重。总之,使社区矫正比其他制裁方式更加有效的上述诸特征可通过会商模式得以强化。
(六)恢复性司法与富有建设性的处罚
恢复性司法的首要目的不是惩罚犯罪人,而是弥补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若犯罪人不愿承担责任,则将由法官审判之,以判决强制犯罪人履行赔偿损失的义务。恢复性司法成功的关键不在于对犯罪人的影响,而在于损害可在何等程度上得以赔偿。犯罪造成的损害既有道德上的,也有其他符号意义上的,还包括对犯罪人本人的损害,因此,最好的恢复性程序就是促使犯罪人积极参与的程序。当然,即使犯罪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在很多案件中,仍可达致恢复性结果。
恢复性司法诉诸于那些与犯罪及其后果直接相关的人员,邀请他们共同进行对话,对犯罪进行评说。可以说,当恢复性司法使犯罪人认识到犯罪事实并为犯罪后果承担责任时,恢复性司法便在构筑着处罚,表达着对犯罪行为的申斥。
正因为恢复性司法秉具参与性、对话性或叙事性特征,因此,恢复性司法程序将改变对于个人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概念。这些概念将影响犯罪人在未来选择其他行为方式的可能性。这些概念是:自我、问题、他人、关系。
恢复性司法的前提是犯罪人自愿参与程序性调查,使其“自我”与“他人”相连。恢复性司法要求人们创造条件,使犯罪人真心实意的参与成为可能;同时需要犯罪人做出决定,将公众的合法利益融入到他的判断与决定中,这时,人们也表达了恢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的需要。
与刑罚所秉具的排除理念不同,恢复性司法秉具的是团结理念。将个人纳入到富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以便组织并维系对犯罪行为的规范性反应,是恢复性司法的恒久追求。至于团结的方式,可在会议进程中予以设计,而未来的团结性和谐关系的构筑,将从恢复性计划的执行开始。令犯罪人自觉参与,实践证明,是一枚解决重犯痼疾的金钥匙。
(七)社区矫正、恢复性司法与社会安全
“身处人身与财产不受伤害、亦无意伤害他人人身与财产之地,并以此感到正当合理,则此地便有公共安全”。(15)安全社区的创建,仰赖于社会团结性关系“自然存在的维护者”(naturallyoccurredguardians)的工作。“自然存在的维护者”包括朋友、妻子、孩子、雇主、缓刑官等。美国明尼苏达州矫正局局长凯·普兰尼斯说:“欲创建安全社区,公民们必须积极参与,重新参与到决定共同遵循的规范、信守这些规范、并对违反规范者以何等不致增加社区安全风险的最佳方式予以处理的过程之中”。(16)若社区矫正欲更有助于公共安全,则它与恢复性司法在文化上、程序上的结合乃是其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注释:
①可见,“替代”项目自诞生之日起,便兼具恢复性与转处性特征。
②Blom,M.,VanderLaan,A.M.,Huijbregts,G.L.A.M.(2005).MonitorJeugdterecht.WODCCahier2005-17.DenHaag.pp.32,34,35.
③救世军,是一种基督教组织,着军装,有军衔,行简易宗教仪式,以救助穷人而著称于世——译者注。
④Lünnemann,K.,Beijers,G.,Wentink,M.(2005).Werkstraffen:succesverzekerd?SuccesenFaalfactorenbijwerkstraffenvanmeerderjarigen.HildeVerweij-JonkersInstituut.Utrecht.
⑤《荷兰法》(OpiumAct)对硬性(harddrug)与软性(softdrug)进行了区分:硬性如海洛因、可卡因与“灵魂出窍”迷患药(以安非他明为基本成分的强效合成兴奋药),对人体健康具有巨大的、无法接受的危害;软性如大麻,对人体的危害比硬性轻得多。——译者注。
⑥Lünnemann,K.,Beijers,G.,Wentink,M.(2005).Werkstraffen:succesverzekerd?Succes-enFaalfactorenbijwerkstraffenvanmeerderjarigen.HildeVerweij-JonkersInstituut.Utrecht.P147。
⑦Binnenlandsbestuur.nl:18November2005.
⑧Walgrave,L.(2000)Methetoogopherstel:bakensvooreenconstructiefjeugdsanctierecht.UniversitairePersLeuven.
(9)Marshall,T.(1996).''''CriminalmediationininGreatBritain1980-1996''''.EuropeanJournalonCriminalPolicyandResearch4(4):37。
(10)有效性是指,与其他处罚类型相比,累犯率较低,判处并完成社区制裁以后再次犯罪的时间延后,重新实施的犯罪较轻等等。
(11)VanderLaan,P.(2001).''''Politileenjustitileinterventiesbijgewelddadigeenernstigdelinquentejongeren''''.In:Loeber,R.,SlotW.andSergeant,J.(Ed.).Emstigerngewlelddadigejeugddelinquentie:omvang,oorzakeneninterventies.BohnStafleuVanLoghum.Houten:319-344.
(12)Bol,M.W.,Overwater,J.J.(1984).Dienstverlening.Eindrapportvanhetonderzoeknaardevervangingvandevrijheidstrafinhetstrafrechtvoorvolwassenen.WODC.Staatsuitgeverij.DenHaag.
(13)Braithwaite,J.(1999).‘RestorativeJustice:assessingOptimisticandPessimisticAccounts’.In:M.Tonry(Ed.)CrimeandJustice,AReviewofResearch.UniversityofChicagoPress.Chicago:25:P68.
(14)Little,M.(1990).YoungMeninPrison,Thecriminalidentityexploredthroughtherulesofbehaviour.DartmouthPublishingCompany.Aldershot.
教育性研究论文范文6
关键词:引发、激发、启发、诱导、增强、兴趣
在初中英语教学中,如何尽快将学生带进英语之门,并取得大面积的收获,历来是一道具有挑战性的“门槛”。经历几十年教学实践,我深深体会到:兴趣是中学生学好英语不可缺少的内在动力。学生对所学学科一旦产生浓厚的兴趣,随之就会激发起强烈的求知欲,就会自觉地去学习。我在教学实践中是这样做的。
一、利用实物,引发兴趣。
在初级阶段的语言训练中充分利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实物,学习它们的名称,描绘它们的形状、颜色、性质、用途等,让学生在愉快轻松的气氛中掌握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因为这些实物,贴近学生的生活,学生会特别感兴趣。如教学(文具)的名称时,让学生拿出文具盒,老师先拿出一支钢笔。Say”apen”inEnglish,然后拿出两支钢笔———towpens.反复说几遍,让学生也拿着钢笔跟老师说,很容易就把钢笔这一单词记住了。接下来又告诉学生说:铅笔———pencil,铅笔盒———pencil–box;又如:在书包里装了铅笔盒,各种颜色的铅笔,各种书本、小刀等。然后再进行下列各种句型训练:
1、what′sinthebag?
2、Thereis/are……init.
3、Isthereapencil–boxinthebag?
4、Arethereanypensilsinthebox?
5、Whatcolourarethey?
这些实物色彩鲜明,形象生动,可以集中学生的注意力,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样做,消除了学生开始学习英语时认为英语难学的心理障碍,使他们的思维灵活,处于最佳的学习状态,能当堂记熟所学内容,教学效果良好。
二、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在教学中创设一些引人入胜的情景是十分重要的。如在教学去食品店购物的对话时,我事先准备了牛奶、桔汁、梨汁、香蕉、苹果、面包等,上课时把他们陈列出来,讲台便成了食品店,教师先扮演营业员,学生扮演顾客:
T:CanIhelpyou?
S:CouldIhavesomebottlesoforange/milk/pear?
T:Ok!Howmanywouldyoulike?
S:Three.Howmucharethey?
T:Eightyuan.Isthatall?
S:Yes.
T:Hereyouare.
S:Thankyou.
表演一遍后,教师再用学生学过的其它喝的东西的单词套用句型,然后让学生两人一组到讲台进行表演,表演的过程是巩固操练句型的过程,这样课堂气氛又浓,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不知不觉的掌握了新的句型,再如学习打电话、问路、看病等日常交际用语时,我都尽量用情景教学。这样做不但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使学生学会了实际运用英语的能力。
三、新旧联系,启发兴趣。
在英语教学中记忆单词是一大难点,如果机械的让他们读、背、抄、写、很容易使他们厌倦。因此我在教生词时,经常采用启发诱导新旧联系的方法,只要能和学过的单词联系上,就尽是让他们自己做比较,他们纷纷找出拼写相近的单词,有的加头,有的加尾,有的长音词把它们按音节分开记忆。学生很有兴趣的学会了生词,然后再让他们找出所学词的同义词、反义词、同音异义词等相关词。这样做不但化难为易地掌握了新词,也轻松复习巩固了已经学过的词。
四、利用图画,诱导兴趣。
在教学中有些表示实物的词或表示动作的词不易带进课堂时,可兼用图画进行教学,如:plane、train或gotothepark等。图画包括课文插图、教学挂图、照片、贺卡等。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收集或制作一些图画、图片或一些课件,如果没有挂图或教具,就运用一些简笔画,有时边画边呈现,有时边画边操作,有时让学生边听边画,简笔画不仅简便易行,而且风趣幽默,省时,省力,寥寥数几笔就能表达出丰富的语言信息或概念。运用图画进行语言教学,形象直观,生动活波,不仅有助于学生直接理解所学内容,而且视听结合易于学生加深印象,强化记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兴趣。
五、开张活动,增强兴趣。
在课外活动中,有意识,有目的地开展一些饶有趣味的活动,也是增强学生兴趣,巩固课堂知识的好方法。如:留课外作业时,留给他们一些英语谜语,填字游戏让他们猜,留一些简单的英语小诗让他们翻译;每天课前五分钟的值日生报告要求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准备一些小故事,小对话,名人名言;举办英文书法比赛,朗读比赛等,使学生们既有准备时的紧张,又领略到成功的快乐,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了学生的参与意识,学生感到其乐无穷,而且印象深刻,经久不忘。
从教几十年,由于我英语教学中重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所教的班级英语成绩一直名列全县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