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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巡察问题整改报告范文1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镇及时召开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调研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和调度会议,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没有涉及到的村要对此次整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具体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一)工作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力。
1、县明确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参照贫困村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实行管理,但调研组发现,县大部分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均未与原单位脱钩,身兼双职。
整改措施:
①从严加强驻村干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县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推动驻村干部食宿在村、与原单位脱钩、考勤请假、工作报告等管理制度落地落实落细。②严把驻村干部“调整关”,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对不胜任的驻村干部必须抓紧调、马上调,确保不出现空档。③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培训与自我学习。重点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扶贫一线党员干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和脱贫攻坚政策理论水平。
完成情况:镇已召开全镇驻村工作队会议,会议要求全镇驻村工作队及时与原单位领导沟通,要与原单位脱钩,不允许身兼双职,截止9月8日,全镇上级部门下派的驻村工作队都能与原单位脱钩,能够按要求进行驻村。(已完成)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
1、四棵树乡扶贫办主任不熟悉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具体规定及工作要求,没有将扶贫政策学懂悟透。
整改措施:
①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扶贫人员对扶贫政策熟悉知晓,做到“一口清”。②加强党员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培训和学习,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完成情况:我镇主要领导及主管扶贫领导、扶贫办主任对扶贫政策都已达到“一口清”。我镇利用每周二例会时间,对全镇各村及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扶贫政策的培训和学习。(已完成)
2、个别改建房屋偷工减料。刘家馆镇王河村2017年危房改造36户,合同约定由施工方完成“卫生间安门、室内刮大白”工作,但调研组走访发现,该村改建房屋卫生间门多用木板简易安装或不安装,室内墙面用简单粉刷代替刮大白(有的水泥墙面已经),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房屋验收标准,各乡镇(街)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非自建房屋要按照合同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让贫困群众满意。
完成情况:我镇立即召开了整改会议,要求全镇各村对所有参加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室内大白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现危房改造室内大白工作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完成)
3、有的贫困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蔡家镇下坎子村贫困户王国芹家旧房只拆除了一半,剩一半当作仓房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白山乡裴家村贫困户郑海龙当前居住房屋被评定为D级危房,该房屋面积在80平米左右,且临近主路,有拆迁可能,按现行危房改造政策,重建后房屋面积将变小,故其个人坚决不同意改造。此户住房安全问题需研究解决,否则无法脱贫。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政策和拆除要求,针对贫困户郑海龙房屋问题,在核实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其住房安全的问题。
完成情况:我镇所有危房改造贫困户的老房子已全部拆除扒倒,不存在拆除一半留一半现象。(已完成)
4、县2019年已经开工改建、重建的危房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十家堡镇铁岭窝堡村贫困户杨有臣竣工验收档案仅有户主签字。
整改措施:
对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手续和程序,规范2019年危房改造档案,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我镇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危房改造档案已建立完成。(已完成)
5、部分村卫生室日常管理不到位。孤家子镇马家窑村、蔡家镇下坎子村卫生室发现药品柜里摆放过期药物;林海镇夏甸子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为村民使用的注射液(氯化钠250ml)没有按照规定存放在阴凉处。
整改措施:
强化和规范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过期药品下架,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强化和规范管理村卫生室日常工作,卫生院定期督导检查,保证村卫生室药品达到80种以上,过期药品及时下架,按规定存放药品及摆放。(已完成)
6、有的卫生室没有落实村级报销政策。孤家子镇马家窑村、沈洋乡辽河村贫困户在村卫生室购药全额付费,未能享受贫困户购药村级报销政策。
整改措施:
督促各乡镇各村卫生室进一步落实村级报销政策,确保贫困户享受购药村级报销政策。
完成情况:我镇17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展新农合报销政策,贫困患者持新农合医疗证,当时买药当时报销。(已完成)
7、有的村没有慢病随访手册。调研组在四棵树乡四棵树村共走访了6户贫困户,其中只有1户孙少忠家有慢病随访手册,并且随访记录中村医有1个月没有开展随访工作,其余5户家里均没有随访手册。
整改措施:
①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规范化填写签约协议书。②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在精准核实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家庭医生签约协议书内容及随防手册。
完成情况:贫困患者全部建立慢病随访手册,组织县、乡、村医生定期入户巡诊,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化填写签约协议书。(已完成)
(三)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
1、贫困人口没有分类管理。贫困人口分类管理是精准施策的前提,是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合理进行资产收益分配、避免“大水漫灌”“一分了之”的有效途径。我市早在2018年8月下发的《市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中就明确要求,贫困人口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提高工作的精准度。调研组发现,县尚未落实此项工作要求,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的工作要求难以实现。
整改措施:
①进行贫困人口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分红计划,对分红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②合理进行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情况分类,结合公益岗位、庭院经济等贫困户增收项目进行年底分红。
完成情况:我镇及时召开了整改会议,同时对2018年分红资金的发放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未按规定将分红资金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分类(ABC三类)的村及时整改,基于2018年各村分红资金已发放完毕,无法重新发放,故而各村在2019年底分红资金发放时,均都会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分类(ABC三类)发放,让有、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不同情况参与或村分配劳动任务,按参与次数或劳动量累计积分,按照积分量年底给予分红。(已完成)
2、识别(标注)不精准。根据我省贫困识别标准,原则上按户识别,对于“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同生活的成员为准。蔡家镇下坎子村贫困户郭守利其三儿子郭春昌、儿媳任文红2人常年在外打工,非家庭常住成员却被识别为贫困人口,属于错评。另外,郭守利的二儿子郭春刚为服刑人员,该情况未按规定在数据系统中标注。
整改措施: